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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傳統公共行政」是以效率為主的政府,具有層級節制的官僚體系方能達到 效率,政府以法律的權威來控制大眾,扮演操槳的角色,隨著政治、經濟、社會、

環境的轉變,政府無法處理現今多變且複雜的問題;規模龐大的政府造成財政負 擔嚴重、資源短缺,亦使官僚產生僵化、無效率的問題,甚至無法滿足民眾需求。

1992 年 David Osborne 及 Ted Gaedler 提出「新政府運動」的概念,使各國興起 政府改革的風潮,英國以「續階計畫」(the Next step),美國則以「國家績效評估」

(National Performance Review)進行改革,提倡小而美的政府型態,採行企業1的精 神,俾能有效提升政府績效;亦稱為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政府 是領航的角色,可以與企業及民間進行合作,讓公共服務的運作更有效率 (吳定 等人,2009:13-55)。

然而政府除了要滿足民眾日漸上升的需求,還須撙節成本,故造成所謂的雙 環困境(catch-22 situation),引發政府再造運動,而新公共管理是各國引進企業精 神,進行政府改革的總稱;傳統公共服務的遞送是由政府來負責,而採行企業精 神及民營化後,私部門在公共服務的生產及遞送上亦能分擔政府的工作,在公共 選擇理論、代理人理論及交易成本理論這三個立基於新古典經濟學的理論上,政 府與私部門透過契約可能產生委託-代理人關係;企業逐漸取代本來由政府所提 供的部分公共服務(孫本初,2009:91-96,141;吳定,2008:395)。為了讓民眾 能有更多服務的選擇,政府將公共服務的遞送下放給私部門,希望能更貼近民眾 的需求(Kettl, 2000: 2),因而私部門將資源投入公部門所負責公共建設中,並與 公 部 門 進 行 合 作 (Lister, 2005; 轉 引 自 Wang, 2009: 779) , 公 私 協 力 關 係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簡稱為 PPPs)的概念便應運而生。

1 在稅務機關的法定用語上,亦稱企業為營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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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背景

隨著時代的演進,人民生活水準提高,相對地也使政府的工作愈來愈多;資 訊通訊科技(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不斷進步,提供了政府 一個新的選擇,期望藉由科技來加強服務,增進效率及效能,減少時間甚至是資 源的浪費。政府從 1998 年起開始推動電子化政府計畫,中間歷經「電子化政府 推動方案」、「數位台灣 e 化政府計畫」及「優質網路政府計畫」,最後一個階段,

則是「優質網路政府計畫」,政府的努力已有具體的成果,舉凡提供多元的通路、

政府資訊公開、改善作業流程、及提升行政效能等,使我國電子化政府在各項國 際評比上往往名列前茅。(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10)

為了建立交易的透明化,我國遂推行統一發票,統一發票制度至今已經超過 60 年,每年國人進行交易、買賣通常都會有發票產生,可提供對獎,因為有中 獎的可能性,許多人將統一發票捐給非營利組織等慈善團體的行為視為公益活動;

然而,資訊通訊科技已逐漸對我們的生活產生廣大的影響,我國推動電子化政府 政策亦行之有年,且行政機關也逐步推動公文無紙化,不僅可以減少資源的浪費,

也可增加作業的速度,財政部便提出透過網際網路傳輸統一發票2的構想。

事實上,電子發票自 2000 年提出後,一開始先從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給營 業人,亦即企業對企業(Business to Business, B2B)的運用;而後慢慢推展到虛擬 通路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 to Citizen, B2C) 電子發票及企業對政府(Business to Government, B2G )電子發票之應用,但一般民眾卻不瞭解電子發票會產生什麼影 響。嚴格來說,電子發票係政府想要推行的一項政策,從規劃面甚至到執行面來 看,都是政府由上而下的將政策推行,而非與一般大眾討論,由民眾提出構想、

然後實行的由下而上的政策。由於推行政策會有利害關係人,在節能減碳、電子 化政府的基礎上,政府若想全面推動電子發票,而全體國民就是利害關係人,為

2 以下簡稱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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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更加瞭解政策推行後可能產生的結果,許多政策都會以試辦的方式進行。惟政 府並非開立發票的主體,統一發票幾乎都是由營業人所開出;尤其民眾常在便利 商店、超級市場、量販店及百貨公司等實體通路消費,且這些通路產生的統一發 票數量佔我國統一發票的比重很高,因此要想推動實體通路企業對消費者電子發 票試辦作業3,單憑政府一己之力是絕對無法達成的,必須透過營業人引進電子 發票系統,且民眾有意願使用才行。爰此,政府必須透過某些誘因來吸引企業參 與全面推動電子發票之試辦;要使發票全面無紙化,政府必須與私部門共同合作,

因而產生公私協力關係。

電子發票運用隨著時間而有大幅度的成長,但我國一年的發票數量約為 80 億張,2009 年 5000 多萬張的電子發票僅佔一小部分(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4,2010:

6、33),且導入的企業也並非多數,可知電子發票還有發展的空間,而且在 B2B 電子發票應用上,有許多原因使電子發票推動沒有那麼順暢。

而在 B2C 的電子發票應用上,在 2010 年以前所適用範圍非實體通路,而係 虛擬通路交易,僅占統一發票的極小部分;為了使電子發票能漸漸的為國人所接 受並使用,財政部在 2010-2013 年逐步實行全面推動電子發票計畫;期望未來電 子發票應用能發揮其最大效益,並在 2010 年 12 月 18 日以統一超商、萊爾富超 商及全聯福利中心為第一波試辦廠商開始推動電子發票試辦作業。

電子發票已經推行了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其運用可以為政府、企業甚至是民 眾帶來利益,但一項政策的推行,不可能只有益處而無缺點,尤其推動電子發票 試辦作業期間長達 3 年多,足見政府相當重視這項政策,希望能審慎評估後,才 全面推行。

3 又稱 B2C 實體消費通路試辦作業,以下簡稱電子發票試辦作業。

4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更名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以下簡稱財政資訊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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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動機

自 20 世紀末以來,政府面臨了「雙環困境」,政府的資源愈來愈少,然而民 眾的需求卻愈來愈多,過往以政府為主體來推行政策,已漸漸地不適用;政府資 源的不足需要藉助企業、非營利組織的協助甚至是民眾的配合,以利政策順利推 行。政府如何與民間合作逐漸地被各國政府重視,我國亦不例外;過往政策多由 政府由上而下來執行,時至今日,愈來愈多的政策係與民間合作,本文的研究動 機便始於對這些需要政府與民間共同推行的政策。

傳統官僚組織的科層體制、層級節制的金字塔架構,無所不包、無所不能的 大政府正隨著時代的洪流逐漸崩解。一項政策從出現想法之後,相關單位著手規 劃,透過立法機關完成立法程序,而後付諸實行;在這樣的過程中,不僅僅是政 府部門,舉凡私人企業、非營利組織、民眾都可能是政策的利害關係人。因此要 使政策能順利推行,僅靠政府一己之力是很難達成的。換句話說,政務的推行,

公司行號、慈善團體、普羅大眾皆可能成為其中的一份子,彼此間如同夥伴一樣,

而夥伴間如何分工合作以及扮演好自己應該做的角色,便成為很重要的課題。

過往由上而下的政策推行,已無法完全適用於今日社會,以中央政府與地方 政府的關係為例,許多政策必須靠地方來執行,中央與地方政府彼此間的溝通協 調影響了政策能否遂行;政策的利害關係人對政策的成敗影響甚鉅,政府不能再 抱持著高高在上的態度來統治人民,應思考與民眾的關係,共同為了一項政策的 成功來努力。政府僅是社會的一部分,在決策時必須深思熟慮,因此必須瞭解利 害關係人的想法,從其中獲取相關資訊,才不會有狹隘的視野,甚至導致政策執 行失敗。為了降低政策執行失敗的風險,行政機關不能一再堅持自己的想法,有 時必須汲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資訊,方能做出正確決策(朱鎮明,2005)。

而本文選擇了電子發票進行研究主要是因我國發票制度歷史悠久,且世界各 國都有交易憑證的制度,而我國發票制度相較於其他國家又較為特殊,隨著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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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漸進步,我國的發票制度亦導入電子化,紙本發票及電子發票雙軌運行,使發 票服務更加多元。

然而過去的電子發票制度主要是以企業為主體,相關文獻主要為 B2B,亦即 企業提供電子發票給企業的應用;雖然 2008 年開始有企業對政府電子發票應用,

卻完全沒有相關文獻,且 B2G 的影響層面太過狹隘。

而 2010 年電子發票試辦作業不同於過往企業對企業及虛擬通路企業對消費 者電子發票的方式,即企業可在實體商店提供電子發票予民眾,實體商店提供的 發票數量佔我國每年發票數量的比重很高,故影響範圍廣大。

在電子發票試辦作業之相關文獻方面,除了探討影響企業使用電子發票的原 因、民眾使用電子發票的意願外,主要探討推動電子發票的問題,並提供解決問 題的建議予政府參考,然而文獻卻幾乎沒有探討在電子發票政策中,政府與企業 互動的情形,因此便希望透過電子發票試辦作業來瞭解政府、企業在試辦作業中 的各個階段,分別所扮演的角色及責任,彼此如何協調合作,可能碰到的問題,

如何克服合作時產生的困難,讓電子發票試辦作業能順利執行,以使公共利益最 大化。

第三節 研究目的

電子發票試辦作業必須有企業的加入才能順利推動,電子發票影響的層面很 廣,而政府與企業間的互動可能對電子發票試辦作業產生不同的面貌,本文研究 目的聚焦在整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主要從四個面向來闡述,分列如下:

電子發票試辦作業必須有企業的加入才能順利推動,電子發票影響的層面很 廣,而政府與企業間的互動可能對電子發票試辦作業產生不同的面貌,本文研究 目的聚焦在整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主要從四個面向來闡述,分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