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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V 支隊將搶佔的土地歸還給若開人。但孟加拉人沒有歸還原主,而是組建了 穆斯林解放組織(The Muslim Liberation Organization, MLO),並聯絡印度穆斯 林的領袖真納(巴基斯坦國父),試圖攜地加入不久後就要從英屬印度分離出去 的東巴基斯坦。這一企圖遭到英國殖民政府的反對,殖民政府的阿拉干行政長 官說服了穆斯林領袖,希望他們與緬族、撣族、克欽等緬甸其他民族一起組成 緬甸聯邦。

從 7、8 世紀以來就移入的穆斯林族裔,到英國殖民時期所遷入的穆斯林群 體,乃至於二戰期間穆斯林的游擊隊組織所組建的一個孟加拉人的社群。這些 人在歷史與時間的陶塑與融合下,逐漸在若開邦當地形成如今所看到羅興亞 人。其視自身為世居此地的居民,緬甸政府則視他們為非法外來移民。然而真 正帶來不解仇恨的根源乃是二戰期間交戰國的煽動與操弄,若開邦的佛教徒與 穆斯林自此結下無法解開的仇恨與衝突,即使在戰後英國重新統治緬甸乃至緬 甸正式取得獨立,佛教徒與穆斯林的衝突依然層出不窮。

第二節 羅興亞人與緬甸族群衝突

緬甸在地理環境上位於中南半島西部,東北部與中國毗鄰,西北與印度、

孟加拉相接,東南與泰國、寮國交界。與周邊國家的接壤與互動塑造緬甸成為 一個多種族、多宗教的國家,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緬甸目前總人口約 5,500 萬人4,共包含 135 個民族,其中主要有緬、撣、克倫等族。全國的主要語言為 緬語,並有 9 成人民信仰佛教。此外,緬甸官方將境內 135 個民族分為 8 大族 系,分別有緬、若開、克倫、克欽、欽、克耶、撣、孟。此分類是按照國內最 大的緬族加上其他七個少數民族所主要居住的七個邦所命名。而羅興亞族則不 隸屬於官方所訂定的 135 族之一。

4 人口統計網站,http://countrymeters.info/ct/Myanmar,檢索日期: 2019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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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圖 2-1: 緬甸各族群分布位置及族群衝突地區 資料來源: Al Jazeera

https://www.aljazeera.com/indepth/interactive/2017/03/myanmar-major-ethnic-groups-live- 170309143208539.html, accessed, January 30, 2019.

事實上緬甸國內複雜的種族組成亦伴隨著各族群的衝突與矛盾。(見圖 2-1) 緬甸國內的主體民族是緬族,佔總人口的 70%。緬甸歷史上三個統一王朝皆是 以緬族為主體所建立,這樣的背景使緬族儼然成為統治緬甸的族群,自此,緬 族一直主導著緬甸的政治體系。5然而到了英國殖民時期殖民者對於緬族人(包 含若開族)並不信任,反而外來移民與原本受到緬族王朝壓迫的少數族群,如 克欽族、克倫族、撣族等,受到大幅重用,成為殖民統治的代理者,多擔任軍

5 這三個統一王朝分別是: 蒲甘王朝(1044 年~1297 年)、東吁王朝(1531 年~1752 年)、貢 榜王朝(1752 年~1885 年);請參閱:〈你知道緬甸歷史上是什麼樣子的嗎?〉,每日頭條,

https://kknews.cc/zh-tw/history/g9jbv8.html,檢索日期: 2016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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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要角與富有的資產階級。6緬族人感到不滿與羞辱,因此發動游擊戰反抗英 國,然而最終遭到政府率領的多族聯軍徹底擊潰。到了 1920、30 年代,這股 對英國人及其他族群的憤怒與偏見,演變為高喊「把緬甸還給緬族」的大緬族 主義。

在此年代活躍的緬族抗爭團體後來統合為「自由同盟(Freedom Bloc)」,

其中的領導人有翁山將軍、巴莫、吳努、尼溫等人。7到了二戰時期他們為了反 抗英國的統治乃與日本密切交流,日本希望利用協助緬甸人獨立作為進攻緬甸 的藉口,翁山將軍等人則企望能藉此機會宣布獨立。他們在 1941 年成立「反 殖民緬甸獨立軍(Burma Independence Army)」,8 並在 1942 年隨著日本向英 軍發動進攻。沿途中緬甸獨立軍、與其他積怨已久的緬族及若開族人,藉機大 肆屠殺、強暴婦女與掠奪印度人、穆斯林、克倫族、克欽族等傾向支持英美方 的少數族群,緬甸境內的族群衝突,因此演變成為血海深仇。

1943 年日本扶植巴莫成立獨立的緬甸國。巴莫師法日本,推行中央集權,

並意欲鎔鑄所有族群,創造一種文化(緬族文化)、一個民族(大緬民族),且 由一個政黨領導的國家。這成為日後所有大緬族主義者,特別是軍政府推動政 策,對付少數族群時參考的藍圖。9他們為鞏固領導優勢,在政治決策過程中常 將其他少數民族邊緣化。這種手段長久來導致由緬族所主導的中央政府和地方 的少數民族間的軍事衝突持續存在,其中亦伴隨宗教的衝突。

儘管在 1947 年 2 月緬甸準備從英國殖民下獨立之際,中央政府與各少數 民族召開族群會議,企圖平息敵對行動。並簽訂規範各族群權利的《彬龍協 議》(Panglong Agreement),根據該協議,允許各少數民族在緬甸聯合邦獨立後 可以享有自治的相關權利。相關規定也成為緬甸聯邦憲法的基礎。然而在緬甸

6 〈從英國殖民到民主轉型,緬甸如何不斷「變臉」?〉,說書書評,https://sobooks.tw/the- changing-face-of-burma/,檢索日期: 2016 年 9 月 6 日。

7 Ibid.,印度與緬甸在 1937 年分治,巴莫為緬甸首任總理。

8 Ibid.

9 Richard Cockett 著,廖婉如譯,《變臉的緬甸:一個由血、夢想和黃金構成的國度》(台北:

馬可孛羅出版,2016 年),頁 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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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年獨立前,領導獨立運動並一手促成彬龍協議的翁山將軍便遭暗殺。緬甸 獨立後,在吳努(U Nu)文人政府掌權底下,彬龍協議大部分的條文都沒有得到 落實,引發了內戰,有緬甸共產黨、克倫民族聯盟等團體持續發動武裝行動對 抗中央政府。到了 1962 年,尼溫(Ne Wen)將軍軍事政變上台,取締議會政府,

實行軍事獨裁,議會政府內閣和少數民族政治領導人也遭到逮捕拘留。10 尼溫在緬甸獨立後擔任軍隊總司令,參與了因族群衝突而爆發的內戰,這些經 歷加深他對其他族群的偏見以及建立屬於緬族的強大軍隊的信念。因此尼溫軍 政府上台後直接廢除緬甸聯邦憲法。他認為這些少數民族的要求將會助長分離 主義,使國家分裂。因此,尼溫將軍非但未履行該項承諾,反而對少數族群採 取強烈的鎮壓手段,激化中央政府與少數族群的對立與對抗。其他的少數民族 集團開始形成諸如克欽獨立軍的更大的民族軍事組織,以回應新政府對聯邦制 度的否定。

尼溫軍政府參考巴莫過去提出的藍圖進行「緬族化」。在宗教上,除了透過 設立總管僧侶的大頭領來管制全國僧侶,軍人們亦藉由自身家族崇信佛教、建 造佛寺、捐獻禮佛等作為,拉攏並控制緬甸僧侶。在政治上,緬甸軍政府成立

「革命委員會」和「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軍人集體加入該黨,由黨治國,觸 角深入各地各邦,透過使軍人及追隨者得以獨佔與分配經濟利益,取得政治效 忠;並規定唯有學習緬語等緬族文化學問才能出任公職,軍政府更打壓、消滅 所有反對者。在教育上,則透過教科書和教學,只准許教授「文明的」緬族的 語言、輝煌歷史與文化,少數族群成為「被征討」的叛亂者,同時強迫關閉外 國與基督教學校,斷絕其他學習來源,並在各邦首府興建少數族群文化博物 館,當然,呈現的文化地位都比緬族低落;更有甚者,軍隊直接殺死少數族群 的領袖。

總體而言,1948 年後緬甸正式獨立之後,中央政府與地方族群間關係緊張

10 Aleksandar Pavkovic and Peter Radan, The Ashgate Research Companion to Secession(Ashgate Publishing, 2011), p.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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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一方長年抗戰一方長年鎮壓分離勢力為基調。另一方面為了徹底消除少 數族群問題。緬族主義中央政府透過採取強力的文化改造,甚至可說是文化、

族群滅絕的殘忍措施,意圖打造一個單一族群、同質文化並且中央集權的獨裁 政權。少數族群的反制力量在戰敗後,只能逃入叢林內進行游擊戰,承受被壓 迫的痛苦命運,或者選擇「像個緬族人」,對自己出生的根脈冷酷以對,才能夠 在緬族政權內生存下來。

在這樣的政治種族氛圍下的羅興亞人不僅冠有外來族群的身分標籤,作為 信仰穆斯林的族群,更與全國的佛教信仰大相逕庭。100 多年來的殖民歷史中 不斷與緬族人或當地佛教徒產生衝突,同時還擁有獨立運動組織在國內活動,

因此成為中央政府大力鎮壓的對象。除此之外,他們也不被當作緬甸國民,在 緬族化的教育中,軍政府運用教育部門與媒體部門刻意製造的消息,將這些人 塑造成是要毀滅這個國家的惡魔,是侵占國家領土的外來者,因此,是人人欲 除之而後快的對象。這也成為緬甸軍政府日後在民主化後,煽動人民的利器。

軍政府更在 1974 年的《公民法》,規定了 1823 年(第一次英緬戰爭爆發前一 年)以後進入的人群,都不可以算是緬甸公民,刻意地剔除了羅興亞人的公民 資格。

總結來說,羅興亞人受到緬甸政府歧視迫害的問題固然有其歷史淵源與宗 教情節使然,然而正由於身處緬甸國內複雜的種族環境,驅逐迫害羅興亞人的 手段反而被視為中央政府平定地方叛亂勢力的一環,面對國際的壓力,軍政府 總稱此事為內政問題,不足為外人道也,以致多年來即使國際勢力愈伸出援 手,仍然不得其門而入,導致多年下來雙方衝突之遺緒仍不斷蔓延,仇恨亦日 漸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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