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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之復工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職業災害勞工之復工

壹、職業重建服務的成效

國外許多研究中職業重建服務常被視為職業災害勞工提供的福利的一部 份,根據其 2004 年國家賠償保險委員會的年度報告裡,顯示接受職業重建服務 後成功返回職場的比例因國家而異,從 60%到 85%不等(Amy, 2008)。而接受 一般職業重建服務(包括個別化安置與支持性服務等)的就業率為 60%左右

(Dutta, Gervey, Chan, Chou, & Ditchman, 2008;Koletsi, Niersman, Busschbach, Catty, Becker, Burns, Fioritti, Kalkan, Lauber, Rössler, Tomov, Wiersma, 2009;Rosenthal, Chan, Wong, Kundu & Dutta, 2006;Moore, 2002;Wheaton et al., 1996 ; Wilson et al., 2002)。再從我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2016)補助職業災害重建的一個年度 方案中來看,職業災害勞工之工作能力評估與強化服務 40 位,接受職業輔導評 量 8 位,其中需至少 70%接受服務者能達到復工或轉換職場(旅克桓,2016)

與上述美國研究接受職業重建服務後成功返回職場的比例 60%到 85%的範圍頗 為接等近。

除上述有關就業率或復工率外,有些研究係從成本效益或滿意度方面來檢 視成效,例如申請職業重建服務的長期平均效益估計超過成本 3.6 倍(Lea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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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 & Lui, 2014)。接受職業重建服務後薪資明顯較高,客戶在參與完這項服 務後,也有超過 80%的客戶報告對他們的工作感到滿意(Beveridge & Fabian, 2007)。

也有些研究從特定職能復建項目如:對導致椎間盤突出勞工實施工作強化 的服務後,負重能力、主動關節活動度、肌肉力量、協調能力與疼痛情況有明 顯的進步(蔡錦良、吳明宜、郭立杰、蔡佩倫、施陳美津、王淑美、張哲豪,

2007; Callahan, 1992);接受工作強化訓練的上肢損傷職業災害勞工,雙側手 部的握力、捏力和最大負重能力都有明顯進步,經過訓練後所有個案之能力都 能滿足個別的工作需求,85%的個案接受訓練後,認同工作強化訓練能使其更有 信心返回職場工作(連淑惠、陳月霞、王怡人、呂仲平、李佳潔,2011;Hebert

& Ashworth, 2006; Heijbel et al., 2006; Lydell et al., 2005; Matheson et al., 2002);工 作強化可有效改善下背痛患者之疼痛與負重能力,並且持續療效至結案後三年

(張迦寧,2008);因工作造成的旋轉肌袖損傷(Rotator Cuff Disorder)可透過 工作強化提高功能能力和減輕肩膀不舒服的感覺(王淑美、郭立杰、張哲豪、

蔡佩倫、施陳美津、蔡錦良、吳明宜,2006)。

貮、職務再設計是復工的重要策略

「職務再設計」對接受職業重建者而言佔有舉足輕重角色,讓其有工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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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職場的機會(Rumrill, Roessler, & Cook, 1998),也提升其保有工作的比率(Ellison, Russinova, MacDonald-Wilson, & Lyass, 2003; McNulty, 2007; Rumrill, Steffen, &

Summer, 1996;Shengli Dong, 2011)。

輔具的使用,可以有效改善身心障礙者在工作上的限制,有助於提升工作 成效,減少就業阻力(張耀仁、張萬志、王增勇,2010;Ferrier &Smith, 2010; Ipsen et al., 2011)。以一研究的例子說明:首先,透過服務的個案在工作上遭遇的困 難,腰、臀、腿的支撐力不足與疼痛、搬運物件困難、工作環境距離、與通道 高低落差等問題;其次,討論改善方法,包括改善工作方法(由其妻子協助原 土搬運)、改善工作設備(改用簡便上釉工具)、改善工作環境(改變上釉地 點、設置斜坡),以及使用輔具(穿戴護背支架、使用氣墊座、使用大腿束帶 等);再者,追蹤發現,服務對象的工作時間明顯增加,可創作的作品尺寸或 幅度明顯加大,工作疲憊與生理痛苦減輕,對工作的滿意程度和投入意願也相 對增加(張玉山,2013)。另一例子是來自國外的健康和退休調查(Health and Retirement Survey,HRS),瞭解工作調整是否能鼓勵到後天導致服務對象持續工 作的意願,結果發現工作上的調整對於在導致障礙後的持續就業有著密切和正 向的相關性,可增加 40%持續就業的可能性;接受工作調整的個案比沒有接受 工作調整的個案,在 10 年內還能持續工作的可能性,多達 30%(Sims,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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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職業災害勞工多元需求的復工路

職業災害勞工的復工常受各種因素影響,在醫療端如:受傷程度、醫療復 健服務情形、身心狀況、原工作單位及與雇主端的溝通協調等(葉卉軒,2016;

Jakobsen & Lillefjell, 2014);在個人端及職場端包括:年齡、教育程度、自我概 念、經濟壓力、家庭阻力、僵硬的公司政策和缺乏機會等(秦唯珊、林冠含、

郭育良、蕭淑珠等, 2013;陳月霞,2010;;Bose, 2008;Breslin, 2008;Gates, Taler

&Akabas,1989;Guo, et al., 2014., Hou, et al., 2008;Strauser, Lustig&Uruk, 2007;

Williams, et al., 2004 ),以自我概念為例進一步說明,若自我概念越正向,越能面 對身體的障礙、傾向健康、成功和適應良好,負向的自我概念 則較為焦慮、憂 鬱、對未來感到悲觀且容易失敗(蔡春金 黃瓊玉,2006)。另外,專業的引導 亦是重要的影響因素,莊巧玲、吳明宜(2013)的研究即發現,若職業重建專業 的運用得宜對復工而言,會有好的影響。綜上言之,影響職業災害勞工復工的 因素包括:個人因素、環境因素、專業服務因素等,也就是說職業災害勞工復 工並不只由單一因素決定,值得提供服務的跨專業人員特別留意。

而上述的因素,可能會導致職業災害勞工的多元需求,現階段的制度與服 務是否能完全滿足其多元需求,值得多予探討。邱滿艷等人(2016)在職業災害 勞工呼應上述的觀點,發現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後可能的需求,包括(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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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服務:醫療費用及輔具補助、居家照顧服務、生活重建服務、社區居住服 務、心理重建服務、勞保未給付之醫療復健、婚姻及生育輔導服務、日間式照 顧服務、住宿式照顧服務、課後照顧服務、勞保未給付之醫療復健;(二)家 庭與社區支持服務:臨時及短期服務、照顧者支持服務、托顧服務、教育訓練 及研習、身心障礙者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位、乘運輸工具陪伴者半價、進公營 風景區陪伴者免費,進民營者半價;(三)經濟安全:生活補助費、日間照顧 費用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醫療費用補助、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輔具費 用補助、房屋租金補貼、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承租 停車位補助、急難救助、職業災害慰問金、看護補助;(四)醫療服務、(五)

法律服務:醫療復健計畫、勞工出院準備、醫療相關訊息、開立診斷書;(六)

就業服務:申請勞保給付、陪同處理勞資爭議、法律諮詢、補助訴訟相關費用。

簡言之,職業災害勞工的重建和復工之背後,意涵著多元的需求,所以協 助職業災害勞工重新站起,就需要各單位間相互合作與相互協助,並運用各種 資 源,才能因應每個人的不同需求,也才更有機會協助其重返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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