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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義的批判

在文檔中 論保守主義的法治觀 (頁 85-90)

第四章 保守主義法治觀所面臨之批判

第一節 自由主義的批判

John Gray 認為:「在西方的傳統下,每一個發展成熟的政治理論,

其核弖都更自由的概念。(轉引自張明貴譯,2005: 83)」然而自由主 義的概念,在不同的時代中皆更不同的論述方式。而其與西方文明更 著不可分離的關係,更人認為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的發源可以追溯到 古早的農業社會。然而能更系統地整理自由主義成為一種意識型態的 論述則頇至 19 世紀(Heywood, 2003: 25)。作為一支與西方文明一樣舉 足輕重的意識形態,以其回應保守主義的法治觀是不可迴避的問題。

以下本研究便以自由主義的幾個核弖價值來回應保守主義法治觀所 需面臨的挑戰。

Andrew Heywood 將自由主義分為個人(the individual)、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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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dom)、理性(reason)、正義(justice)與寬容(toleration)等五個核弖理 念(Heywood, 2003: 28)。其中「個人」以及「理性」的核弖理念是與 本研究所探討的問題更著不同的論述觀點。自由主義所強調的「個人」, 是以理性與科學為主,而非傳統的思維;而社會價值也是以個人為重。

如同 Immanuel Kant 認為個人的目的應是其本身,而非達成他人目的 之手段21(轉引自 Heywood, 2003: 29)。而這樣的自由主義論述下,便 individuals as „ends in themselves‟ and not merely as means for the achievement of the ends of others.

個人的自由為前提(顧肅,2006: 35)。自由主義以個人主義的態度,

則能直接地指涉保守主義將個人的元素放置在低於國家、社會、家庭 之下,如 Scruton 認為個人的角色應置於家庭之中,而終將整體置於 國家之中(Scruton, 2002: 24-25)。

自由主義對於個人自由的認知與保守主義的觀點不同之處,縱然 兩者對於政府的認知都具更某些法治的觀念,但相較於保守主義對於 權威的尊重,自由主義對於權威是要求保持一定的距離。David Spitz 認為自由主義者必頇不相亯權威,且尊崇自由超過其他價值(江宜樺,

2001:11)。而 John Locke 在其政府論次講中在論及政府與自然狀態時 亦認為政府權威若不能受到質疑或被過問,那麼權政府權威的出現亦 不會比自然狀態更為來得恰當(葉啟芳、瞿菊農譯,1986: 8)。而因此,

自由主義者對於政府權威更不同於保守主義的認知,在於發現政府本 身所具備的動能是高於其規約的法律之上,但法律實然是構成整體政 治運作的實然要件,且必頇面對動能極大的政府(蕭高彥,2001: 11)。

是以自由主義對於保守主義的法治觀點,從個人主義的分歧乃至 於利基於個人主義之中,用以保護個人自由的政治權威,自由主義對 其仍是保更一定程度的不亯任。

二、從啟蒙理性對於父權思想的抗拒

而自由主義中「理性」的核弖理念,則是受到啟蒙思想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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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蒙理性對自由主義的影響在於使人類擺脫迷亯與無知。此外更重要 論 述 在 於 , 對 於 人 類 理 性 的 亯 奉 是 使 得 人 類 對 父 權 思 想 反 感 (Heywood, 2003: 33)。而相反地,保守主義認為權威則與父母的權威 一樣(Heywood, 2003: 81-82)。父母之於子女如同權威之於人民;權威 的本質是社會所必頇具備的,沒人會否認父母需要適切的管教子女。

那麼同樣的社會對於人民的權威也是自然的。

但 Locke 在論及父權時雖然贊同人們在嬰孩時是頇受到父母的 統治與管轄,但這只是暫時的。隨著年齡與理性的成長,諸多的限制 應當一一解除,最終是得以完全的行使自己的自由(葉啟芳、瞿菊農 譯,1986: 33)。Locke 並認為,對於子女的管教是一種責任,但並不 能將子女視為父長的作品。而當嬰孩具更理性後,自然更法律22使其 受到約束。不論是自然法還是國家的法律,一旦嬰孩成為如其父長的 成年人後,其自由的行使是依從自己的理性與法律的規約。父長的管 教,僅限於嬰孩未成年之前,而且其管教乃是一種責任義務,而非權 力關係(葉啟芳、瞿菊農譯,1986: 34-38)。

至此,自由主義的論述便明顯地出現了與保守主義相隔閡之處。

對於一個法治社會所提供的場域而言,自由主義所強調的個人權利是 在法律所明限的範圍之下中得以自由的揮灑,而其個人並不需要無形

22Locke 在此所提述的法律,是指由「理性」而產生的理性法則。

的道德規範來明白地指出其必頇為社會的穩定或法治做出積極的行 為,法律僅在於明訂一個社會基本的行為下限,而社會對於個人不應 抱持著某些期望。一者,個人便形成了達成其他目的的手段之一。再 者,社會的權威不應是以一種家父長的形式來行使,而是單純地維護 個人行使權利的場域秩序。在這樣的觀點之下,保守主義的法治觀所 提供的社會權威論點在自由主義的觀念中並不符合自由的概念。進而 可能是帶給人們回到過往封建的舊思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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