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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討論

第一節 自豪與工作投入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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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討論

第一節 自豪與工作投入

Williams 與 DeSteno(2008)指出,人們在追求成就的過程中能夠不顧短期 損失的代價(如忍受不斷地付出卻無法立即獲得成果或剛開始時失敗隨之而來的 困窘感)而堅持不懈的關鍵便在於自豪(pride),他們主張人們會因為對於所追 求的成就感到驕傲(proud)而產生高動機,進而使人們不輕易放棄對於目標的 追尋,這個關於自豪對於堅持追尋目標的主張被稱為「自豪動機假設(motivational hypothesis of pride)」。根據 Williams 與 DeSteno(2008)的整理,自豪被視為 是一種正向的情緒(emotion),當人們所達到的成就可被歸功於是個人的能力 或努力所造就時便會產生自豪的情緒,而這類成就通常是為眾人或所處團體中主 流價值觀所認可的,當人們達成被認可的成就時將有助於其團體地位的提升。圖 4 為自豪動機假設示意圖。

圖 4 自豪動機假設示意圖

如圖 4 顯示,當主流價值觀認可某項人們欲追求的成就時,人們便會產生自 豪感,對於成就的自豪會促使人們產生持續追求被認可成就的動機,並產生更進 一步或更持續的行為以完成目標或繼續在該成就領域繼續耕耘。而在追求成就的 過程中無可避免的需要面對挫折,挫折對於動機會有負向的影響,將會降低人們

主流價值觀 認可 成就

自豪 pride

動機 行為 挫折

降低

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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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成就的意願,但自豪能夠減輕挫折對於動機的影響並同時提昇動機,使人們 能夠忍受可能的挫折而對於成就的追求堅持不懈。

本研究針對黃志明投入工作行為所提出的模式與 Williams 與 DeSteno(2008)

所提出的自豪動機假設相當類似,將圖 3 與圖 4 比較可以發現兩者的相同之處。

在兩種模式中,自豪皆作為投入某項目標的重要樞紐,能提昇對於追求成就的動 機並進而產生追求成就的行為,自豪也幫助人正向思考,幫助人們紓解挫折所造 成的負面影響並擁有足夠動機持續為了達成目標而努力,最終也因此造就突出的 表現與成就。

然而兩者也存在著差異,根據 Williams 與 DeSteno(2008)的主張,人們所 追求的成就包括各種領域如學術、藝術或體育上的成就與技術的精進,如前所 述,這種成就往往是受到所處團體的推崇與讚許,因此當達成某特定領域的的成 就時,將有助於個人在團體中階級地位的提升,換言之自豪對於追尋成就行為的 影響具有社會適應的意涵;然而,若欲使用此(自豪動機假設)行為模式詮釋黃 志明投入工作的行為並不適當,自豪動機假設主張人們追求成就單純地是因為獲 得社會的認可而自豪於目標,進而擁有高成就動機,這樣的行為似乎較偏向於以 個人的利益為訴求,單純地僅考慮個人社會地位的提升與自我榮耀而產生投入某 項目標的行為,但是黃志明對於成功的追求並非如自豪動機假設所預測般,僅為 了能夠獲得一定的社會地位而有所行動,黃志明的工作成就的確讓他感到自豪,

然而他追求工作成就最終目的是在於能夠榮耀自己的父母,能夠照顧自己的家 人,進入壽險業後同時也因為對客戶有所幫助的工作成就而體現了這份工作的價 值,所以黃志明是因為榮耀父母、照顧家人以及工作有所價值而感到自豪,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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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或許能對身處於西方著重個人主義文化的個體行為作出預測,卻不能對生活 於華人儒家文化的個體行為有完整的詮釋,由於華人文化對於家庭相當地重視,

希望家庭能夠維持不瓦解(余安邦與楊國樞,1987),所以驅使華人行為的主要 因素便是對家庭的關注與照顧,若要對黃志明投入工作行為作更契合的解釋,便 需要將「家」的觀念納入考量,工作成就是用以使「家」變得更好,讓「家」更 好後才能引發個人的自豪,也才能進而促進個人產生成就動機與後續的投入行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