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臺灣海外僑民教育
此一節從我國僑民教育之內涵論述中華民國僑務工作意義的演進,再來 是海外僑校權責機關與推廣事務的探究,以及僑務工作從僑委會到派遣志工 等經常遇到的問題。
僑民教育之內涵
中華民國政府自成立之初即重視僑教的發展,目的是為了聯繫心懷祖國 的僑胞,促使中華文化在海外得以發揚綿延,並藉由僑教拓展我國的外交與 經貿發展。依據高崇雲(1999)〈我國僑民教育政策之回顧與展望〉分析我 國僑民教育政策的內涵,政府對於海外僑民的教育發展是極為重視,歷年來 均列為重要施政之一,秉持憲法「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之原則,並 考量僑民居住國社會環境各異,因此制定僑教政策,由教育部會同僑務委員 會頒訂「華僑學校規程」等各項僑教法令,積極輔導海外僑教發展,並有計 畫的招收僑生返臺升學,使海外華人在僑居地謀生之餘,不忘中華文化與中 文傳承,並強調民族主義精神,培植海外僑胞人才,協助僑民居住國當地的 建設,並透過僑社的繁榮落實國民外交,結合四海僑胞以促進我國建設。
「無僑教即無僑務」,然而華僑與僑社多已轉型,為求融入地主國而更 改國籍,現代的僑民內涵已不見得如同早期落葉歸根的華僑,僑教之運作亦 須與時並進。邱炫煜(2013)的研究指出,國際上來說,華僑華人對於祖籍 國與移居國在身分認同的態度也隨著中國開放、經濟起飛之後產生各種變化;
在近十年來臺灣歷經政黨輪替,海外臺灣人社團與傳統僑社顯示出海外華人 力量對國內政治情勢有不同的支持,對於中華文化的推廣、以及發揚臺灣精 神皆隨著新世代產生較以往不同的視野。
現今的僑民教育在辦理上的意義可方為兩種定義:一為「僑民所辦之教 育」,如各地的華文學校、中文班,這類由僑務委員會之文教處所協助教材、
課程補給的海外華文教育;二為「中華民國政府為僑民所施的教育」,如海 外臺灣學校、臺商子弟學校,這類由政府教育部輔導成立的境外延伸型國民 教育。兩者皆聚焦於協助世界各地熱愛華語文的華人延續華文教育,並透過
僑民教育熟絡當地僑民,進而達到宣傳外交的效果,同時順應華語文學習熱 潮,持續支持在海外的教育工作,協助、了解並宣揚僑教。(何福田,2006)
如同前面「華人教育國際化」一節所述,面臨當前的華語熱與中國崛起,
僑教業務宜淡化政治色彩,而以華文教育和中華文化的傳承為推廣海外華人 教育之主軸。惟因我國官方資料仍以僑教稱之,故本研究之立基點在於從中 華民國僑務工作來看海外僑民教育的發展。
海外僑校權責機關與推廣事務
依據監察院(2011)於〈我國海外僑教工作之研究與檢討〉之分析,海 外僑教工作之相關權責機關包含: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前身為僑民教 育委員會)、僑務委員會暨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各地僑教工作人員、外 交部駐外使領館或駐外代表處、各民間僑教機構團體如各地區之「中文學校 聯合會」。其中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子弟學校由教育部輔導,其餘 分布世界各地,於僑委會登記立案之學校或中文班,主要由僑委會輔導。該 二部會均派員至外交部各駐外單位,由駐外單位統一領導執行海外僑教工 作。
僑委會主司僑民文教工作之推廣,可依 2014 年僑務工作年報所列出的 六個項目,分別是:(一)、輔助僑校發展,推展華文教育。(二)、開發 多元數位華文教材。(三)、輔助僑界辦理藝文體育等多元文化活動。(四)、
培育文化種子薪傳中華及臺灣文化。(五)、推展僑民函授教育。(六)、
發展僑委會宏觀海外頻道。細述各項重點如下:依據「僑民學校聯繫輔助要 點」,1對海外華語中小學及中文班實施輔導,規定適用對象為僑居國外國 民依當地國法令籌款自辦,並採用我國語文教學之學校或語文班。截至 2014 年底,於僑委會備查之僑校,涵蓋華文學校、中文班及臺灣學校,總計 2706
1 中華民國 95 年 3 月 30 日僑務委員會僑二教字第 0953009808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所。2藉由提供教材、教具及經費補助等方式幫助海外華文教育的延續,並 透過舉辦「海外教師研習會」、「海外教師回國研習班」、「華文教師線上 遠距研習班」等活動持續提升各地僑校師資水準。同時發展數位化僑教,於 2008 年建置「全球華文網」,3並於 2013 年於該網站新增「雲端學校」、
「資源共享平臺」及「電子書城」,2011 年建置「全球華文網─線上同步教 學平臺」的虛擬通路進行跨國師資培訓,透過數位學習開展僑教事務。亦有 學分制度的「中華函授學校」,配合教育部「海外華語師資認證考試」,以 開發華語師資教育學程為重點,開設「華文教師科」等 9 門學科,99 種課 程,2014 年函校共有 4276 人選讀。
僑生相關政策由僑委會做前端「攬才─擴大海外生源開發,為國內學校 拓增生源」,招收海外華裔子弟來臺就讀;「育才─培育僑生對臺灣之認同」,
培育僑生對臺灣的認同感,培植輔佐僑生技能,為未來留臺工作預做準備;
「留才─鼓勵優秀僑生留臺工作,提供國內產業及臺商媒合人才」,協助達 成跨部會共識讓國內廠商留用僑生人才及僑生居留問題;「用才─凝聚留臺 校友向心力,匯聚親臺力量」,藉由全球留臺校友組織聯繫強化海外招生網 絡,亦有助於提升海外華校正體字與中華文化之推展。(中華民國僑務委員 會,2016)後端待僑生進入臺灣的教育體系後,再由教育部僑生及外生事務 科協助輔導僑生來臺念書、申請僑生先修、就學學費減免、申請助學金、獎 學金以及在臺實習等。
教育部主司僑教與僑生事務單位之權責單位為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前身 為僑民教育委員會,係根據 97 年 1 月 16 日「私立學校法」之修正公布,於
2 無華文學校之地區,則是多由海外中文班作為海外僑胞子弟學習中文的管道,2014 年 全部中文班 965 所,美洲地區即有 709 所;而海外華文學校共 1736 所,則多是集中於 亞洲各國即有 1690 所,其中又以馬來西亞的 1354 所最多。
3 該網站是目前我國最大華語文教學網站。2014年總計建置完成148所「雲端學校」,298 冊教材電子書於「電子書城」供免費瀏覽與下載,線上同步教學平臺已開設1,152門課 程,參與者達35,545人次。透過網路無時差的便利性,將華文教育帶入新的紀元。(僑 務委員會,2015)
98 年 7 月 3 日修正發布「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輔導 5 所海外 臺灣學校及據「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輔導 3 所大陸地區臺商 學校,每年酌予提供已立案日韓僑校(日校 3 所、韓校 5 所,每年補助約 35 萬元)及泰北地區華文學校部分經費補助。每年編列經、資本門預算,
補助各校軟硬體環境及解決師資需求,並對我國籍學生提供學費、獎助學金、
平安保險等補助;同時定期召開「海外臺灣學校董事長、校長暨家長會長聯 席會議」,為海外臺灣學校年度大事,迄今已辦理 16 屆。4另外,有關僑生 的教育計劃,則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5以規範僑生申請回國 就讀各級學校之審核、分發、優待、在學輔導、畢業等事宜。有關僑生招生 宣傳及考選工作,則會同僑委會及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派員分赴海外各地 區辦理。近年的僑生分發入學人數,均維持在四千人以上,2014 年分發人 數創新高達 5134 人。(僑務委員會,2015)
其他如外交部駐外單位會與教育部及僑委會共同協助推廣在地的華文 教育,並編列預算補助國合會派遣教育類志工赴海外協助僑教事務。6有關 海外臺校相關發展事宜,於下一節詳加探討。
海外僑教事務經常遭遇之問題
由於海外辦學時屬不易,以下就僑委會推展僑教事務、國合會派遣僑教 志工以所遇之困難分述如下:
4 第 16 屆三長會議於 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月 14 日假馬來西亞檳吉臺灣學校舉辦。
5 本法第二條說明「僑生」的資格是指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六年 以上,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回國就學之華裔學生。但就讀大學醫學、牙 醫及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八年以上。僑生經輔導回國就學後,在國內停留 未滿一年,因故自願退學返回僑居地者,得重新申請回國就學,並以一次為限。僑生 回國就學期間,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任意變更身分。
6 國合會係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協會,根據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2015)網站 統計至 2015 年 6 月底止,「海外服務工作團」已派遣海外志工共計 627 名人員,赴非 洲、中南美洲、亞太及加勒比海地區等 37 個友邦及友好國家提供志願服務。
監察院(2011) 於〈我國海外僑教工作之研究與檢討〉分析報告指出,
時值華語熱,帶動華語文教材需求日增,致使僑委會相關經費缺口達兩千餘 萬,經費嚴重不足,地處偏遠地區的僑校又面臨僑教資源取得不易,校務推 動受限於財務狀況,又因僑教經費不足,無法有力給予長期支援;中國於海 外廣設「孔子學院」,每年亦派遣 4800 名華語志願教師赴海外推廣華語文 教育,我國受限於經費,每年僅能支援華文教師逾 30 人。
監察院(2011)分析報告指出,由於僑校多經費拮据,故希望國合會能 派遣教學志工協助解決僑校師資問題,然志工招募不易;國合會志工業務預 算亦有限,難以因應所有要需求。志工自主性高,更迭率亦高;仍需規畫有
監察院(2011)分析報告指出,由於僑校多經費拮据,故希望國合會能 派遣教學志工協助解決僑校師資問題,然志工招募不易;國合會志工業務預 算亦有限,難以因應所有要需求。志工自主性高,更迭率亦高;仍需規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