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綜合分析
第一節 臺灣防災混合體制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 綜合分析
本章將從防災體制的混合風格帶來問題,到防災體制問題剖析瞭解問題所在,再 從體制內災害中領導者的關鍵角色,來分析緊急當下的搶救決策及資源分配等。另外 也將從體制設計的 SOP 探討此 SOP 的適當性,最後再透析民間團體組織的優秀作 為,以供政府機關省思:為什麼民間團體組織災害作的到,政府是不是也可學習改善。
第一節 臺灣防災混合體制
首先瞭解我國防災體制,日式災因體制思維帶來的困境,對於體制所欠缺彈性,
由美國的協力概念及開放平台提供私部門合作救災想法,來讓防災體制公私協力綜效 提升。惟臺灣仍需受社會政治文化的影響,而形成現今防災體制運作模式。
壹、 日式骨子的災因體制
臺灣消防機關是一個從日本殖民統治時代,設置消防出張所的救災單位為伊使,
延用迄今的政府部門。又加上早年消防人員都是派遣到日本受訓,學習日本救災的專 業技能回國,思想上常常受日式防災思想的洗禮。另外國家的許多政府機關,也都是 從日本時代等各個背景轉型迄今,所以各個政府部門骨子裡就易充滿「災因思維」。
這是歷史背景形塑而成,也造就臺灣現今的災防體制架構。對於民間團體組織這部 分,我國也與日本防災體制相同,將紅十字會的民間組織納入防災體制當中,惟其他 的部分則考量宗教信仰,以及志工專業特殊專長,而未與納入體制架構中。
這個幾年前我們將紅十字會民間組織納入災害防救體制內,與日本防災體制 相同,然因民間救災團隊可能涉宗教問題及都有自己的專長特殊性,我們不 可能把所有團體納入我們災害防救體制內,這不會增加防災體制效率。(受 訪者 B2,94-9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臺灣消防隊是延續日據時代的消防組織。(受訪者 E1,3-4)
在建構臺灣防災體制後,本次基隆河空難事故當中,各個部門的救災意識即可以 瞭解這個骨子思想的應變,是展現各個部門關心「這件事」,是誰的工作權責,在思 想上是劃分的一清二楚。從救災事務上運作起來就可以明顯感受到,一個部會機關「守 住」自己的本份,作屬於自己該作的事務。雖然一樣是在救災,似乎是在救自己部分 的災害,少了點協力的成分元素。這樣子的災害搶救過程,就容易發生八掌溪事件的 類同事件。過份強調災因思維,在災害處理上,明顯看出每個機關都有在運轉,但每 個機關運轉卻沒有彼此的聯結性,整體上有時讓人感受是空轉。
第一時間我們副局長到達現場,我們在中心有掌握相關訊息,面臨現場由誰 來指揮,當然民航局會有民航局的權責,但涉第一線搜救這是消防局、罹難 者搜索後是警檢的事務,依照我們中央空難 SOP,我們會有前進協調所指揮 官,機場內是由我們交通部,機場外是由地方政府來負責處理,這確定飛機 切到路橋是臺北市,所以由臺北市來當指揮官。(受訪者 A1,3-7)
過去我們有一點經驗,所以中央部會各單位動員,外交部、衛福部、檢察體 系、消防署等動員,交辦各自體系開始運作,那是當天我們所作的事務。(受 訪者 A1,9-11)
日式防災體制的骨子,還有另外一件明顯的事務性,就是無法瞭解自己能夠支援 政府或機關多少救災能量,這也是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各司職守所形成的明顯特色 之一。從中央政府至地方政府間,缺乏美式「全災害管理」途徑,只要你缺乏救災能 量或無法自行處理,國家級的政府將主動介入協助。而我們在「中央支援,地方負責」
的救災思維下,缺多少救災能量,是其它縣市地方政府無法評估,且可能無法滿足的 其它縣市的要求,這也是中央政府無法量測的瓶頸,地方政府機關之間也是因為習慣 日式防災體制的骨子思想,所以在災害面臨的第一時間無法瞭解彼此之間的需求。因 此救災協力上,也少了一點共同面對臨時性的整備應變的無縫接軌。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因為這是涉及大量人命傷亡的原因,所以第一時間其他縣市一定會主動支 援,包括八仙塵爆案例,我們也是會去支援消防力,但這個量要到什麼程度 就是無法完全滿足。(受訪者 B2,35-38)
以當時災害發生時,交通局很希望你們消防局需要什麼我們支援,但是對我 們而言,很期待這事件發生時你可以支援什麼。(受訪者 B2,55-56)
日式防災體制也是有補強災害緊急應變第一線的作為,如將中央政府部會的人員 納入前進協調所,來與第一線地方政府救災單位,直接於災害現場面對面的協調救災 事務,能夠立即出面幫忙地方政府協調及調度任何事務。
貳、 美式風格的協力概念
美式風格的協力運轉概念,是災害件事發生時,有能力協助處理災害的機關能 量。通通納入面對災害,一併相互溝通協調處理,綜合運作災害事務。在臺灣的體制,
也是在八掌溪事件後,所有的機關都軟化僵固性,只要中央政府調度,都需接受指示 前往救災。而在 921 大地震之後,民間救災資源納入運作,再透過歷經八八風災,從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設置災害防救辦公室執行各地方災害事務,以 協助地方政府最前線區級災害應變中心的運作。因此在本次基隆河空難當中,海軍水 下作業大隊、民間潛水團體及各縣市地方政府機關,均主動協助本次空難需要的任務 工作項目。
對於災害發生時,如果地方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力有未逮之處,透過中央政府災害 應變中心的協力,找尋所需要的救災機具,調度所欠缺的救災人員。由地方政府提供 搜救計畫,由國家搜救中心來協助調度,以提供第一線前進指揮所的需求,各政府部 門事先有整備所需救災資源的概念,以備災害來時能夠即時投入災害應變。這個災害 應變中心的概念,就是從美國的防災體制中學習而來,主要是以資源配置,訊息處理 等,幫助各階級領導者能夠獲得正確資訊可供決策及運作。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如果大家對於空難事件,都能想好需要那些東西備妥救災,因此我們修好空 難救災編組,只是需要什麼就能將這些編組要求進駐馬上投入資源救災,所 以平時編組時這些單位就要作好準備。(受訪者 B2,58-60)
民間團體組織也是富含整備、應變及災害復原的概念。民間慈善團體組織為了面 對大量災民,也是事前研發了儲置食品,當災害來臨時,能立即供應大眾填飽肚子,
甚至發展到社區化的途徑,以健全地方社區的救災根基。這些都是政府腳步尚未走到 的地步,民間團體組織已經走在前面。
因為我們落實社區志工,如同我們板橋這邊煮便當會比較方便,我們聯絡這 個地方由這個地方提供熱食,就近汐止、南港社區到場來協助提供,由各功 能組承擔,我們也有現場服務中心負責人統籌協助,我們的 SOP 就有分工,
總務就負責調度物資,生活組的就負責茶水點心的安排,香積組就負責熱食 的提供,那後勤中心就在東區會所,我就會坐鎮在那邊。(受訪者 E3,25-29)
在美國僅紅十字會及救世軍,被認同為救災組織外協助災難應變,這部分與我們 的防災體制架構,納編協助救助災害是相同的概念。美國的民間團體組織,也與臺灣 防災體制一樣不被納入,但救人無國界同樣奉獻提供賑災事務,因此在美國國家級及 州級會有個平台供 VOAD(Voluntary Organizations Active in Disaster),供民間團體組 織參與 FEMA 相關活動。團隊宗旨的組成就會影響協力部門是否納入救災組織當中,
然國家不會阻止這些民間團體組織協助災民安定人心的事務,而是提供另外一個平台 讓各式組織自行參與協力合作。雖然我國沒有這個平台,但是民間團體組織已經有自 己的合作默契存在,當以救人為宗旨的團隊結束任務告一段落後,會將涉及災害重建 的部分,主動移給另一個以此為宗旨的民間團體組織,來接手協助復原工作事宜。
在美國除了紅十字會及救世軍外,沒有一個組織會被認為救災伙伴,所以在 美國出現小型民間組織針對賑災成立 VOAD(Voluntary Organizations Active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in Disaster),VOAD 有國家級及州級,各個救災組織在那個平台,那 VOAD 會參加 FEMA 活動。(受訪者 E2,109-112)
我們就接手給我們的夥伴聯盟,給其他慈善團體另外一環,你公部門作的到 這樣嗎?(受訪者 E1,30-31)
參、 臺灣本土文化思考模式
在臺灣政府有著「地方能作,中央不作,民間能作,政府不作」的概念,當然主 要還是考量財政能力。防災體制的運作上也是保有同樣的思維,有所謂「中央支援,
地方負責」的趨向。而運作許久之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官員也有著相同的共識,
主要還是有地方政府來執行及面對課責,中央政府就在旁協力調度所需的救災資源,
以供地方政府來使用。災因管理的模式,也為臺灣防災上帶來一些混亂的設計,確實 無法用一定的邏輯思考防災架構。另外對於特殊災害,仍需由中央來主導會比較有著 力點,如核災、疫災等具有跨縣市性質及專業性質等,不是地方政府有能力可處理的。
飛機是屬航空公司,主管是民航局,發生事情當然也會去處理,而我們的空 難災害防救體制架構有點亂,如飛機掉在場內是由民航局負責,場外就是地 方政府負責,某種程度我是支持「中央支援,地方負責」,但是某種程度上
飛機是屬航空公司,主管是民航局,發生事情當然也會去處理,而我們的空 難災害防救體制架構有點亂,如飛機掉在場內是由民航局負責,場外就是地 方政府負責,某種程度我是支持「中央支援,地方負責」,但是某種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