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國外的藝術家進駐與跨國行動計畫之案例分析
第二節 英國國際藝術家獎助計畫
以英格蘭藝術委員會推動行之有年且享譽國際之國際藝術家獎助計畫為例,說明 獎助計畫對於藝術家進駐與跨國行動的重要性。
一、背景說明
英格蘭藝術委員會(Arts Council England)之 2001-2006 年國際藝術家獎助計畫 (International Artists Fellowships:Report on the programme 2001-2006)49,贊助個別藝術 家跨越不同藝術形式,在異文化內涵下獲得持續研究與國際性實踐。並由立即性公眾表 演與展覽中得到解放,獎助促使藝術家投入更多時間,面對新文化、地理政治學與科技 力量能更開拓。
藝術家在不同文化、學術與地理驅使、激勵下,透過研究、創意思維,發展自我創 作,反應藝術家對藝術探究旺盛的渴求。此計畫對藝術家是一長期投資,並投入長時間 調查以呈現獎助結果。無庸置疑地,英國早期獎助計畫成效已得到證實並出版在
49 國際藝術家獎助計畫之計畫主持人與共同協調人為 Tim Eastop, Natasha Messenger。
藝術家
聯合國 文化促進國際基金
進駐機構
公佈遴選結果
共同遴選
申請
「freefall」50刊物中。
二、計畫目標
此計畫目標以增加英格蘭在地互惠、交流的數量並進而發展英國國際藝術家進駐單 位網絡。其目標說明如下:
(一) 擴大藝術家在地理、藝術上所能體驗之最大邊界。
(二) 鼓勵、促進英格蘭在地藝術社群與海外間之國際交流。
(三) 透過實驗、合作與其他國際藝術家,在異文化中建立藝術家專業生涯。
(四) 設立新國際藝術與基金夥伴關係,達到藝術成長與資源之最大化。
(五) 建置藝術家之創意過程與學習經驗於計畫中心。
(六) 與世界各藝術中心持續發展新夥伴關係。
三、計畫實施
計畫合作主要對象為英國委員會(British Council)、拜訪藝術(Visiting Arts)、三角藝 術信託(Triangle Arts Trust)、火盆國際藝術家工作營(Braziers International Artists
Workshop)、新音樂促進協會(Society for Promoting New Music)、Bloomsbury 出版社、英 國南極洲調查(British Antarctic Survey)等,因此發展出因合作對象差異而產生不同形式 的六種獎助進駐計畫。
(一) 藝術委員會獎助計畫
由英格蘭藝術委員會、英國委員會所共同資助之獎助計畫,獎助地區包括非洲、南 極洲、澳洲、孟加拉、巴西、加拿大、中國等 20 個國家,大多集中於歐洲地區,以視 覺藝術領域為主。
例如,藝術委員會芬蘭獎助計畫(Arts Council Fellowships in Finland,2002-2005),
獎助對象為生活藝術家,從 2002 至 2005 年已獎助七位藝術家前往芬蘭參與赫爾辛基國 際藝術家進駐計畫(Helsinki International Artists-in-residence Programme,HIAP),以建立
50 《freeall》是英格蘭藝術委員會對於 2001-2003 年國際藝術家獎助計畫之領航階段的成果評估出版刊物。
英國與芬蘭兩國間表演藝術的合作。此計畫所進駐之空間電纜工廠(Cable Factory)為赫 爾辛基目前最大的文化綜合設施,內有數十個商業、文化、非營利組織,進駐人員包括 芬蘭畫家、音樂家、影像、表演藝術家、建築師、舞者等五十多位藝術家。
(二) 藝術委員會—三角信託獎助計畫
與三角藝術信託共同資助之獎助計畫,獎助地區包括阿根廷、巴拉圭、千里達、孟 加拉共合國、中國、印度、巴基斯坦、肯亞十個國家,分佈以南美洲與中亞為主,仍然 以視覺藝術居多,進駐時間最常不超過三個月。
以 2003 年藝術委員會—三角藝術信託巴基斯坦獎助計畫為例,獎助一名視覺藝術 家前往巴基斯坦 VASL 進行為期六週的進駐活動;VASL 是由一群巴基斯坦藝術家所管 理,其目的希望透過三角藝術信託模式基礎,經由進駐與工作營形式發展本土與國際藝 術家的連結。此次進駐行動包含教育活動、開放工作室與展出等。
圖 4-2-1 孟加拉布里托藝術信託的藝術家進駐情形 (資料來源:http://www.brittoarts.org/resi06_gallery.htm#ma)
(三) 藝術委員會—拜訪藝術獎助計畫
與英國拜訪藝術基金會共同資助之獎助計畫,獎助地區包括捷克共合國、哥倫比亞
、台灣三個國家,獎助區域範圍較小;獎助內容以非傳統視覺藝術為主,例如:捷克共 合國獎助玻璃創作家、設計師;哥倫比亞則獎助劇場藝術家、新媒體藝術家;最後獎助 至台灣的藝術家也多以新媒體、音樂、舞蹈、劇場等表演藝術領域為主,進駐時間平均 為三個月。
以對 2004-2006 年獎助至台灣計畫,共分為二輪,第一輪已有三位致力於數位藝術、
音樂、舞蹈的英國藝術家進駐台北國際藝術村為期三個月;再此同時,也有三位台灣藝 術家交換至英國進駐單位進行三個月的進駐活動。目前第二輪的藝術家甄選尚在進行 中。
(四) 藝術委員會—培朋尼爾獎助計畫
與培朋尼爾機構共同資助的進駐計畫以歐洲各城市為據點,2002 至 2003 年甄選一 位攝影師與視覺藝術家分別前往法國、比利時進行為期三個月與半年之進駐活動。
(五)藝術委員會銜接航程獎助計畫(Connecting Flight)
此計畫主要目的希望藝術家在四個藝術中心,倫敦、紐約、新德里、約翰尼斯堡四 個城市進行進駐,在交流、合作中發展藝術專業。2002 年艾立克(Eric Lesdema)獲選參 與計畫,艾立克是一位多媒體視覺藝術家,在四個城市旅行中不斷與當地藝術家和專家 接觸,從過程中創作並反應許多遷移與移動的議題。
(六)藝術委員會—火盆獎助計畫
此計畫來自於火盆國際工作營的成功經驗,早在 1995 年由藝術家主導的工作營在 牛津與火盆公園展開,提供來自各個藝術領域之英國藝術家不斷投入實驗性藝術;因此 與墨西哥 Promotora Cultural Los Volcanes 同樣是藝術家主導的工作營進行交流,建立國 際連結、促進當代視覺藝術發展。所以,此計畫皆以工作營形式進駐,藝術家間透過講 座、發表、討論等方式交流。
甄選過程都是經由英格蘭藝術理事會、專家顧問、國際組織提名與邀請,藝術家與 進駐單位的媒合由該領域專家、進駐單位、夥伴經理人共同決定,其過程關於藝術性很 嚴謹、公平。另外部份獎助為公開申請,資訊公佈於藝術委員會網頁。至於藝術贊助的 範疇以四大項目為主,分別為贊助國際旅遊、訓練、進駐與交流。
四、計畫成效
此獎助計畫不僅使得英格蘭藝術委員會跨越藝術形式、地域與世界各傑出且具實驗 性藝術中心建立龐大國際關係網絡,更表現出藝術委員會中行政官員們的網絡專業、研
究技術與國際知識。此計畫從 2001 年開始執行,每年平均 35 個夥伴獲獎,共 180 個夥 伴在超過 30 個國家中進駐。表演藝術家、劇場導演、作曲家、音樂家、建築師、作家 等各領域藝術家透過藝術、科技一起創作,許多藝術家如,舞者、藝術節藝術家、編舞 者及視覺藝術家皆因此計畫受惠。藝術家得以與藝術研究機構、專門藝術進駐中心、藝 術家主導組織(artist-led organisation)間相互交流進而形成國際夥伴關係。
同時,此計畫建立國際基金協定,例如:澳洲、哥倫比亞、台灣、芬蘭等國家每年 有 35 位以上夥伴出發至他國,7 位以上夥伴來到英國。過去四年,此計畫以提供 180 位夥伴到 30 個國家,超過 72 個不同的進駐中心。進駐時間平均持續三個月並給予一筆 特殊津貼、旅費、住宿費、工作室、設備和生活費。實驗性、生活支持和合作是藝術委 員會和參與進駐組織共同分享之中心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