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國外的藝術家進駐與跨國行動計畫之案例分析
第五節 藝術家參與進駐計畫與跨國行動交流之回饋調查
本節將就外國藝術家進駐台灣與台灣藝術家跨國行動所進行之交流計畫者,進行問 卷調查之回饋與分析,分析台灣藝術家進駐與跨國行動計畫之實施成效與情況。問卷調 查之設定範圍從 2001 年起,台灣第一座有國外藝術家進駐的藝術村台中 20 號倉庫的時 間點,以公部門所經營、推動之進駐計畫,此計畫需具有國際性、計畫性、以藝術為由
之長期規劃、穩定性的進駐交流計畫者為對象,因此以參與台北國際藝術村、台中 20 號倉庫、文建會交換計畫等進駐計畫之國際藝術家為對象;國外藝術家以電子郵件的問 卷調查方式而國內藝術家以訪談為主,其調查對象以藝術家為主體,目的希望透過親身 進駐與參與計畫活動的藝術家之體驗回饋,針對台灣公部門所實施之藝術家進駐計畫做 成效評估。
基於藝術家進駐與跨國行動計畫的內涵與核心精神,藝術家的跨國行動與進駐其中 心主體是藝術家,核心精神是創作、藝術性、藝術家的體驗與反芻。因此,本研究所採 取之評估方式為「藝術家自評」與目前公部門對所委外經營之組織所要求:參訪展覽、
演出的觀眾人次、參與藝術家工作坊之人數、開設藝術教育課程、舉辦成果展等評鑑條 件而有所不同。
一、「自我評估」的重要性
從上述國外案例中發現,國外行之有年之進駐經營組織與藝術村,除了重視完善的 經營策略之外,進駐計畫後的成效與自我評估更是藝術家、計畫經營組織、進駐空間不 可忽視的環節。Moriarty(2002)認為評估的定義是一種有價值的學習工具與行動者的評 論性分析。所有藝術家針對工作與評論所進行的評估對於創意工作的實務回饋更清楚與 精確。
二、評估對藝術家與藝術組織的助益
評估可以幫助進行計畫期間或下次進行計畫時的改善依據,若藝術家或藝術組織能 評估自己的工作將帶來許多助益:
1. 評估有助於規劃,例如:你將計畫做什麼?你將如何進行?
2. 不斷回饋協助藝術家與藝術組織避免失敗。
3. 當計畫進行時,評估幫助藝術家或藝術組織調整與適時更改計畫。
4. 評估是一個隨時確保計畫品質保證的好方法同時證明計畫的價值。
5. 評估可協助藝術家與組織將該領域的貢獻紀錄下來。
6. 評估可以幫助相關領域工作的人士並提供資訊對此感興趣的參與者會贊助組 織。
7. 贊助可成為未來申請贊助與資金的證明。
從上可知,評估應實踐於藝術家與組織的工作與經營中,尤其「自我評估」是執行 創意工作需善加運用的重要部份。尤其精確的評估對於藝術家在累積創意實務領域的貢 獻、建立歷史與成就的紀錄有很大的助益57。
三、評估對進駐計畫經營機構的助益
來自藝術家與藝術團體對於進駐計畫的經營、規劃等評估,可以幫助進駐計畫經 營機構對於現行之藝術實務建立更清晰的執行藍圖,同時使進駐計畫經營組織更了解計 畫參與者與觀眾社群。再者,透過此評估提供給公部門或政府單位之報告資訊,提供政 府如何將公眾資金做最佳的分配以及如何改善、調整其贊助計畫。
四、外國藝術家進駐台灣之評估回饋調查
針對台灣公部門組織或機構所實施之藝術家進駐與跨國行動計畫,訪問曾經參與國 際藝術家進駐計畫之國際藝術家,下文為其回饋情形與分析(見附錄五)。
(一)藝術家的進駐經驗與背景
此次接受問卷之外國藝術家在進駐台灣之前,已有參與亞洲地區進駐計畫的經 驗,而且許多藝術家是第一次來到台灣進駐,儘管如此許多藝術家的國際進駐經驗相當 豐富,有的藝術家曾經參與英國(Spike Island, Shave International Artists Workshop)、美 國亞特蘭大國際藝術家進駐計畫、泰國曼谷 Patravadi Theatre 進駐計畫;因為進駐台灣 而愛上台灣的艾捷音(Jane Ingram Allen),在歷經進駐日本、巴西、尼泊爾、菲律賓等國 之後,目前選擇長住台灣。至於藝術家多久進行一次跨國行動計畫,大部份兩次進駐計 畫中間通常會相隔一年以上,再者約一年,藝術家將間隔的時間做為異文化接觸之後的
57 Arts Victoria, Self-evaluation, Arts Council England,
http://www.artscouncil.org.uk/publications/information_sheets.php, 2005.2.21
沉澱與藝術能量轉化期,沉澱進駐期間所吸收與感受的異文化刺激與體驗,同時將蘊藏 在心靈裡的能量轉化為接下來的創作內涵與表現形式,而所參與進駐之計畫時間通常為 三個月到半年為主。
(二)對台灣進駐計畫的回饋與建議
大部份藝術家覺得進駐計畫中最令他們感到有價值的部份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 與當地藝術家與民眾互動 2. 了解台灣及亞洲當代藝術文化 3. 發展藝術專業與創作
4. 建立自我亞洲/東方網絡書法、空間與音樂的對談:董陽孜+陳瑞憲+柯林‧歐佛 來自澳洲的 Colin Offord 於進駐期間最喜歡與當地藝術家共同合作,因此曾與董陽 孜、陳瑞憲舉辦過「書法、空間與音樂的對談」,另外一次與多媒體藝術家、舞者詹曜 君、原住民歌手共同創作。而藝術家再一次來到台灣的原因,常是因為在台灣進駐期間 所建立的人際網絡,藝術家接受邀請參與展覽或共同執行一合作計畫。至於對於台灣公 部門的建議,有許多來自行政上的建議,例如:簽證問題,台灣在政治角色上的敏感因 素,不僅在他國藝術家要取得簽證困難,許多國際藝術家是學生身分,在簽證期限方面 通常一般簽證只能停留三個月,另外可以延長一次,如果使用的入台證是一年多次或三 年多次,可以在六個月到期時出境再回來,就又可以待六個月。因此,若遇上進駐時間 為長達一年的進駐計畫,行政方面需解決這個問題。再者,對於計畫的行政方面滿意度 算不錯,除了由於台灣英文風行的環境尚未普及與成熟,進駐於位在市中心的都會型藝 術村的藝術家,常常非常依賴進駐中心的行政人員代為翻譯,因此建議應多於進駐空間 裡增設具英文或外與能力的義工,組織雙語義工與暫時彌補台灣普遍英語環境不成熟的 因素。
對於進駐計畫期間的相關配套措施,有些進駐計畫以主題式的節慶型態,舉辦時間 恰巧在春節期間,藝術家在進駐期間除了創作時間之外,無法深入與體驗當地風土民情 感到惋惜。同時對於空間設備來說,許多藝術家反應,許多進駐空間的設備以不符時代
需求、過於老舊,有些材料取得與購買不是很便利,再加上台灣許多進駐空間為閒置倉 庫再利用,偌大的空間設備在台灣嚴酷的天氣下,是最令國際藝術家吃不消的創作環境。
由於台灣的進駐計畫大多採提供工作室與住宿的贊助,許多藝術家前來皆已獲得自 己國家或以爭取到贊助經費,因此計畫經營單位的贊助問題滿意度也不錯是這個原因。
(三)計畫對藝術家的影響
藝術家結束於進駐之後,以 e-mail 保持聯繫佔大多數,儘管有一些藝術家目前仍無 法確定此次進駐經驗是否對於其藝術創作有直接的關係,但另外有的藝術家認為此次經 驗不僅影響了實務創作更拓展思維的可能性。另外,有的藝術家認為進駐計畫豐富了藝 術家的創作生命但卻沒有改變其創作風格。
五、國內藝術家參與跨國行動計畫之回饋評估
主要訪談對象以參與文建會「甄選視覺藝術人才出國駐村創作及交流計畫」之藝術 家,與由台北國際藝術村徵選之出訪藝術家為主。下文為出訪、進行跨國行動計畫之藝 術家的回饋評估(見附錄四)。
(一)藝術家的動機與背景
公部門所規劃主辦的進駐計畫大部份是國內藝術家第一次參與跨國行動的經驗,其 參與動機,通常是基於豐富個人創作的生命、實現接觸異文化與藝術之都的夢想、體驗 特殊設備媒材與技法、碰觸不同於平日生活的變動性、尋找自我與自我溝通、省思的機 會。此外有些創作經驗豐富的藝術家希望透過進駐計畫的跨國行動過程,與國際藝術創 作環境與生態接軌,透過進駐中心的引薦與國際策展人接觸,爭取國際曝光的機會、獲 得參與國際大展的邀約。
(二)跨國行動與進駐計畫對藝術家的收穫
藝術家對於參與進駐計畫的收穫隨進駐計畫的型態與接待中心的主題規劃而有所 不同,例如進駐 ISCP 的陳建明,在紐約多元文化與藝術薈萃的大都會中,感受到藝術 與生活的互動關係是如此貼近與自然,跨領域的合作與對多元文化的尊重是天經地義的 事,在紐約體會到人存在的深層意涵與深刻感受。有的藝術家認為進駐期間感受到對創
作專業性的尊重與一個可以自由發揮的空間;有的藝術家對於藝術家間的交流與合作是 計畫中最難能可貴的部份,尤其對於進駐中心不只關注藝術家的創作更鼓勵藝術家利用 當地資源多方吸收、積極從事各種活動,因為他們深信在不斷吸收、觀察的過程對於創 作思考有潛移默化的改變與影響。
(三)藝術家對台灣公部門的建議
除了巴黎西帖藝術村的半年期與一年期之外,藝術家認為其他進駐計畫的三個月時 間都太短,尤其對於許多第一次進行跨國行動計畫的藝術家,去到陌生國度與創作環 境,光花在適應環境、調整生活作息與調適文化差異就需一、兩個月,因此三個月的時
除了巴黎西帖藝術村的半年期與一年期之外,藝術家認為其他進駐計畫的三個月時 間都太短,尤其對於許多第一次進行跨國行動計畫的藝術家,去到陌生國度與創作環 境,光花在適應環境、調整生活作息與調適文化差異就需一、兩個月,因此三個月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