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探究藝術群聚
第二節 藝術群聚
二、 藝術群聚與都市文化經濟
後工業化都市經濟結構的轉型,Lash and Urry(1994)看到隨著休閒時間的 增長,文化經濟(cultural economy)儼然成為都市經濟的新趨勢。Scott(2004)
解釋,文化經濟可廣泛地描述為生產財貨及服務的一環(也可以稱為文化產業),
對消費者而言,文化生產者所生產的財貨或服務,其創造出的符號價值(或云主 觀意義)高於本身功能效用;歸納其特點包括:第一、以象徵與符號生產為內容 的產業,第二、國民可支配所得愈高,對休閒娛樂為主文化產業的支持也相對增 加,第三、傾向群聚於都會區。
文化資本是一種經濟現象,文化價值與經濟的關聯性從 1969 年 Baumol 和 Bowen 合著的《表演藝術:經濟難題》(Performing Arts:The Economic Dil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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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年 Throsby 和 Withers 的《表演藝術經濟學》(The Economics of the Performing Arts)以及 1989 年 Frey 和 Pommerehne 的《謬司與市場:探索藝術經濟學》(Muses and Markets:Exploration of the Arts),藝術與文化在整個經濟體系運作的方式,
經濟學家跨越時代不斷提問,形成文化經濟知識系統。
歐盟的文化教育部長會議(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 for Education and Culture)在 21 世紀以世界組織的力量,接續經濟學家半世紀來的 接力研究,首創將規格提升到國家層級的研究,2006 年出版的《文化經濟》(The Economy of Culture)將範圍廣袤的文化領域分三層次進行理解與探究,並且帶出 文化創意產業的經濟是文化經濟重要理解的範圍,所以也見創意經濟(creative economy)與文化經濟混稱的說法。報告中同時納出幾項跨越國界仍具參考價值 的結論:
- 新科技產品的發展需要文化創意產業提供內容,創意產業與資通訊科技 產業(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and Technology, ICT)間的產業關聯性高。
- 文化創意產業的聚集為地方觀眾提供藝文的休閒活動,並且為地方(非 中央)政府帶來觀光收入,帶動外部投資。
- 激勵對於本土性、草根性文化的認同,有助於社會價值的整合,協助地 方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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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等
資料來源:KEA EUROPEAN AFFAIRS, THE ECONOMY OF CULTURE IN EUROPE, Study prepared for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 for Education and Culture), October 2006
「文化經濟」或稱為「創意經濟(creative economy)」研究文化對經濟成 果的影響,關心的問題面向包括文化是否影響經濟成果、文化對經濟結果影響的 程度,以及它與社會制度之間的關係,包含三個主要研究範疇(Scott,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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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商業市場導向的文化產業:包括廣播、媒體、影像、音樂出版等,
私人企業主導,故以市場導向為主要發展邏輯,通常也包括手工藝、
陶瓷產業等地方特色為基礎的文化產業。
(二)、 精緻藝術導向的文化產業:包括視覺、表演、展演設施等,市場性 低,倚賴政府補助與政策引導發展(O’Connor, 2000)。
(三)、 文化產業(上述兩種產業範疇)相關服務業:包括產品設計、平面 設計、攝影與廣告行銷等。
文化經濟與地方結合,具體標示了:運用文化策略發展地方,以及文化經 濟再現地方(cultural representation of place)兩個層次 (張長義 & 梁炳珅 2004);文化空間與符號的生產帶動地方經濟發展,而透過地方感建構、和地方 想像標籤塑造,內外合力促成的文化經濟在現地方,透過景觀、傳播的具體做法,
敘說文本社區(textural community),地方的景觀、商品或儀式、服務,形成新 文本,提供消費並形成文化迴路,使得文化在循環過程中不斷地被再生產。Hall
(2000)、Landry(2000)、Florida(2002;2003)等創意城市的研究者都深深 信仰都市環境脈絡具有專屬於地方的一種能力,這樣的能力往往可以刺激創意蓬 勃發展,影響個別創意行動者,並有效地將創意轉化為產業活動,不同地區行動 者間的策略結盟也會進一步改變環境脈絡。這樣的觀點呼應演化取向經濟地理學 的基本主張,特別重視歷史因素、慣例、路徑依賴、偶然事件、環境選擇對產業 群聚的影響(Boschma and Lambooy,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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