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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老街的空間實踐與使用價值

第二節 市街的空間結構

二、 街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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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8 板橋街圖 (李乾朗,1983 )

二、街屋

總體而言,台灣的傳統住宅,因為生活型態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兩種最基本的形式,

一是院落式,二則為街屋式。前者,大多位於農村聚落,合院式及其護龍空間的使用,

展現的是農業活動下的空間配置。而後者,則位於空間、人口密集的市街,在空間的是 用上,展現的商業活動下的需求。具體而言,街屋大概有下列幾個特色:

(一) 狹長的建築形式:

如同前述,市街的空間配置,展現了商業活動下的需求,而市街中的街屋型態與特 色,同樣也是如此。與農業聚落合院式住宅最大的不同在於,街屋的門面,必須出現在 主要的街(道)上,街屋,是一種住家與店舖的複合體,除了居住的功能外,它也是商貨 交易的空間,也因此,它最低限度的要求是必須被「看見」。所以,當所有的街屋,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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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街道的時候,如何在有限的「線狀」空間中,做最有效的運用,也就成了街屋建築的 特色。首先,街屋的面寬窄,主要有一丈二、一丈六及一丈八等三種規格,以便在線狀 的街道兩側,興建最多的街屋,同時,如此密集式的店面與招牌,也能在行人眼中,創 造商業鼎盛的視野。其次,街屋間彼此緊密相連,甚至共用牆壁,除了受限於建築技術 之外,某方面也可以降低成本,並使街屋整體結構更加穩固穩,達到防震的目的;然而,

它的缺點也同樣明顯,在「公壁」的情況下,兩側無法開窗,所以通風及採光,只能仰賴 前後,及垂直方向,這也是為何街屋在兩落間必須設置天井的原因,除此,由於街屋緊 密相連,所以每當有火災發生時,往往向兩側延燒,災情嚴重。其三,鄭森毅(1999)認 為街屋的寬度,受限於「檁」的長度,而作為「檁」原料的木材又大多由閩粵船運來台,其 長度更進一步受限於商船空間,也導致了街屋面寬呈現固定規格61。除此,林會承(1995) 也提出了類似的概念,他認為一丈二與一丈六,乃是來自於福州杉木業的行規62

其四,在寬度有限的情況下,額外的居住及儲貨空間,只能向後或向上延伸。就向 後延伸而言,在建街之初,對進深並沒有額外的限制或規定,因此,在自然的發展下,

依店家的個別需求向後修建,各街屋進深淺也不一致(如圖 2-2),所以在當時的土地 紀錄中時常出現,「長不計丈」、「深就地勢之便」63等敘述,亦可有此推知,當時的土地 買賣,僅有面街的部分具有價值64。所以進深大多以幾「落」(進)作為標準,所謂的「落」

是指一組屋坡下的空間,大體而言,街屋的進深以兩落、三落為主,較深者可達五落,

甚至以上。落與落之間,圍有一塊空地,也就是所謂的天井,用於採光及流通空氣,並 有一條具有屋簷的走廊連接,稱「過水」或「過水亭」。所以,最標準的街屋,也就呈現「

一崁三落帶二過水」的型態,不過也有把兩間街屋打通的情況,稱「二崁」或「雙併」大多 為兄弟所持有,更甚的「三崁」,擁有正式的中庭空間,多為官宅或大戶人家。而街屋的 三進式的空間運用,事實上,也可將其視為院落式住宅的變形,第一進面臨街道,主要 作為商業買賣的空間,亦有房間供主人白天休息之用,以便就近照顧生意。第二進為祖

61 鄭森毅(1999):〈台灣傳統街屋構造類型變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技術研究所碩士論文,

頁 4-22。

62 林會承(1995):《傳統建築手冊》,台北市:藝術家出版社,頁 21。

63 同註 59,頁 658。

64 同註 59,頁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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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廳堂與臥室,第三進為佛堂及長輩之居所,大致上與院落式住宅相同。

(二) 垂直的空間運用

向上延伸,也就是對垂直空間的運用,大部分的街屋,會將第一進的進深拉長,並 在樓板上開一口,設置樓井,架設滑輪,以便貨物從前門運入時,可將貨物垂直吊入閣 樓或二樓空間儲存。同時,這樣的空間運用模式,也象徵著建築材料與技術的突破,台 灣早期的民居的建造,就建築材料而言,最常見的有磚、瓦、木、石、土等五種。在清 領時期前三者建材,皆必須仰賴對岸進口,所以在受制於原物料、成本、白蟻等考量之 下,先民們大多以就地取材,使用「土角」、「竹」做為主要的建築材料。所謂的土角,乃 是將黏性較大的土加水搗成泥漿,並混入稻草、粗糠後攪拌均勻,置入模板風乾後所形 成的土磚,土角的成本極低,且可防白蟻,不過缺點是怕水,所以大多會在外牆抹一層 石灰以防水。而「竹」的部分,台灣位於盛產竹類的亞熱帶地區,相較於位於原住民領域 內的木材,竹材取得相對容易許多,台灣常見的竹材有孟宗竹、桂竹、麻竹、觀音竹、

莿竹、石竹、長枝竹等,其中以桂竹、石竹兩者最常被用於建築65。而清代街屋的牆體,

大多為「土角壁」或是以竹槓或竹編作為主要支撐結構,再以土磚的原料進行填充加固。

以「土角」作為主要建材的街屋,其耐重程度不佳,高度很難突破一層,加上閣樓的空間,

最多只能達到一層半左右。

而鄭森毅(1999)也曾在〈台灣傳統街屋構造類型變遷〉中提到,台灣最常見的街屋 建築結構,乃是以土角、磚、石等,作為壁體的材料,在壁體上面在架上「檁」支撐屋頂,

所謂的「檁」,亦稱為桁,是建築物中的水平結構件,平行於建築物的正面。所以就街屋 整體結構而言,僅由兩片承重的牆體及屋頂兩個部分所構成,被稱為「承重牆系統」66(圖 2-9)。此種建築結構,不僅建材取得容易,在施工上也極為簡單快速,所以是當時街屋 普遍流行的一種結構系統。不過,這種建築結構,所有的重量,僅由兩面承重牆支撐,

所以受到承重的限制,基本樓層數都不高,不超過兩層,同時,由於承重牆本身的穩定 也只能依靠屋體的重量,而這也是為何街屋必須兩兩共壁的另一個原因,唯有街屋們彼

65 同註 61,頁 4-14。

66 同註 61 頁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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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相互依靠,才能增加建築整體結構的穩定性。

圖 2-9 承重牆系統(鄭森毅,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