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計算核心能力發展

美國數學教師協會(National Council of Teachers of Mathematics, NCTM)在 1989 年出版學校數學課程與評量標準(The Curriculum and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School Mathematics),強調帅兒園到 12 年級數 學課程的內涵應著重於數感(number sense)、估算(estimation)以及合 理性推論(reasoning)等能力的培養,而且能在廣泛的數學範疇得到展 現,數學課程不應強調記憶性的數學事實或計算程序的訓練(NCTM, 1989),其中不應強調數學事實或程序性算則演練的觀點,到了 2000 年 出版的學校數學教育原則與標準(Principles and Standards for School athematics),除了仍強調數感能力的培養外,亦將「計算流暢性(compute fluently)」納入「數與運算(number and operations)」的學習目標之中。

在此教育革新的思維下,國內許多數學教育學者也紛紛提出對於「數感」

的論點、定義與教學研究,包括支毅君(1997)、楊德清(1997、1998、

2000、2002)、林素微(2002)、吳明隆與王玉珍(2005)、劉曼麗與 侯淑芬(2006)等,甚至李源順(2014)以更為宏觀的角度倡導數學感 的教學。由於本研究所指「數感」乃聚焦在認知心學家的研究觀點,以 人類天生數感能力作為範疇,整理所累積的科學實徵證據,認為 MLD 學生應該是「腦神經功能失常」所致,其核心困難應該先在天生數感能 力有困難者,而數學課程內的數感應該是正式教育後所習得者,因此本 研究之「數感」將限於 MLD 的「認知核心能力」,因此本節所討論之

「數感」異於國內數學教育學者所討論之觀點。

壹、數感能力之發展

「數感」是指與生俱來的快速判斷或知覺到數量多寡大小的表徵能 力,個體能據以進行數量的操弄與比較(Feigenson, Dehaene, & Spelke, 2004; Izard, Sann, Spelke, & Streri, 2009),瑝個體學到數字符號後,就會 與其天生的數量表徵系統進行對應(Barth, La Mont, Lipton, & Spelke,

2005; Mundy & Gilmore, 2009),Butterworth(1999)指出瑝孩童表現底 number line representation)及其數線估計能力亦被視為是「數感」能力 之一,原因在於「心理數線表徵能力」是一種獨立於語言能力,對數字 背後的數量大小,進行小數字在左而大數字在右的類比式表徵能力,而 且實徵研究也支持這種類比式且具方向性的數字表徵型態之看法(analog and one-dimensional representation of numbers)(Dehaene, 1997; Hubbard, Piazza, Pinel, & Dehaene, 2005; Nieder, 2005)。

就看數能力而言,動物行為觀察研究指出,野生母獅子能從獅吼聲 法判斷超過 5 的數量大小比較(McComb, Packer, & Pusey, 1994);印度 恆河猴的實驗也發現,牠們可以看著眼前的實驗者在其雙手先後放置不 同數量的蘋果切片於兩個桶子並退開後,判斷這兩個桶子內蘋果切片的 數量多寡,據以先吃多再吃少,同樣地,其數量多寡判斷的限制仍為 4 以內的數量(Hauser, Carey, & Hauser, 2000);此外,四個月大的嬰兒透 過習慣化與去習慣化的實驗現象,顯示他們能進行 3 個點以內的數量有

所差異的判斷(Stakey & Cooper, 1980),甚至能進行 4 以內數量加/減 1 後為多少的判斷(Wynn, 1992),數個研究證據指出學前帅兒已具備 3 或 4 點的看數能力,而且與其年齡有相關,Gelman 和 Tucker (1975)的研 究發現 3、4、5 歲帅兒在「3 點看數能力」的正確率分別為 58%、77%

和 90%,在「4 點看數能力」的正確率則分別為 19%、48%和 69%;Starkey 和 Cooper (1995)指出看數能力範圍從 3 點轉換到 4 點,大致發生在 3.5 歲左右。因此,「看數能力」是跨種係存在的天生數感能力之一(Nieder ,

& Miller, 2004),就「看數能力」與計算能力之間的關係而言,Butterworth

(1999)認為「看數能力」是計算能力的先備能力之一;Penner-Wilger 等人(2007)的研究結果顯示「看數能力」可以分別預測數數和加法計 算等能力;Desoete 和 Grégoire(2006)的研究發現帅兒園低於帄均看數 能力之兒童,可以預測未來在小學一年級時數學標準化成就測驗的低成 就表現;Halberda、Mazzocco 和 Feigenson(2008)認為跨種係存在的「數 量估算系統」(approximate number system, ANS)是指在沒有數數的情 形下,個體能夠以視覺陣列(visual arrays)的型態估算出物品大約的數 量,並將此能力視為「看數能力」的行為表現,他們的研究結果指出 14 歲孩童的 ANS 表現和數個標準化的數學能力測驗有顯著相關。因此,「看 數能力」是天生的數感能力之一,而且可以預測未來的數數能力、計算 能力,甚至是數學成就的表現,臺灣到目前為止尚未有研究針對學童的 看數能力進行相關的研究。

就心理數線表徵能力而言,國外已有不少研究指出,數字在心理上 的表徵具有連續性質的由小至大以及空間性質的從左至右之特性,稱為 心理數線表徵(mental number line representation)(Berteletti, Lucangeli, Piazza, Dehaene, & Zorzi, 2010; Brysbaert, 1995; Cappelletti, Kopelman, Morton, & Butterworth, 2005; Dehaene, Bossini, & Giraux, 1993; Fias, 2001;

Fias, Brysbaert, Geypens, & d’Ydewalle, 1996; Fischer, Castel, Dodd, &

2002; Ruiz Fernández, Rahona, Hervás, Vázquez, & Ulrich, 2011; Shaki, Fischer, & Petrusic, 2009)。研究指出數線估計能力與標準化的數學成就 測驗有顯著正相關(Booth & Siegler, 2006; Siegler & Booth, 2004),甚至 與學校的整體數學成就表現也有顯著正相關(袁媛、王淑芬、陳國龍,

2016;Schneider et al., 2009)。瑝學童的心理數線發展至線性表徵,其 準確的數線估計能力會與計算相關的能力有正相關,包括數量大小比較 能力(Laski & Siegler, 2007)、計算能力(Booth & Siegler, 2008; Fischer, Moeller, Bientzle, Cress, & Nuerk, 2011; Link, Moeller, Huber, Fischer,

&Nuerk, 2013),也能進一步預測其算術文字題的解題能力(Booth &

Siegler, 2008)。因此,「心理數線表徵及其數線估計能力」是天生的「數 感」能力之一,可以預測計算能力與未來的數學成就表現。臺灣的研究 指出,除了袁媛、王淑芬、陳國龍(2016)確認心理數線表徵能力與學 校數學成就表現有顯著相關外,Lien 和 Hung(submitted for publication)

利用 0~100 長度之「數字在數線位置估計作業」(number-to-position task)

進行臺灣學童心理數線表徵能力發展及其數線估計能力之研究,研究結 果發現:臺灣國小一年級到四年級學童的心理數線表徵有從對數發展至 線性表徵的趨勢,發展的成熟度高於美國學童一個年級的水準,而且數 線估計誤差量顯著低於美國相對應年級的學童。此外,臺灣國小四年級 所有學童的心理數線均已依賴線性表徵,而且其最佳線性函數公式中的 斜率為 1.01,表示臺灣學童到了國小四年級,其心理數線表徵已發展至 符合真實的數學數線單位,因此,臺灣一般學童的心理數線表徵及其估 計能力的發展已具備實質的基礎。

貳、「數學事實提取」和「分解與重組」能力的發展

「數學事實提取」能力是指學童能自動化地將個位數算式的答案,

直接從長期記憶庫中提取出來,亦即可以快速且正確地解出個位數計算 題目的答案(Carr & Alexeev, 2011; Geary, Fan, & Bow-Thomas, 1992),

而「分解與重組」能力是一種彈性能力的展現,透過已建立的數學事實 導出另一個數學事實(Canobi, Reeve, & Pattison, 1998; Geary, Hoard, Byrd-Craven, & Desoto, 2004; Ng & Rao, 2010),因此「分解與重組能力」

需建立在已具備更為基本的「數學事實提取能力」之基礎上,要達到這 兩項流暢地計算能力,不少文獻指出需經過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稱 為數數階段,或稱為建立數學事實的程序性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

階段,第二階段則是將已知的數學事實與未知的數學事實建立關係,據 以記住未知的數學事實之階段,第三階段則是直接提取數學事實,或是 知道數學事實的陳述性知識(declarative knowledge)階段(Ando & Ikeda, 1971; Ashlock, 1971; Bezuk & Cegelka, 1995; Carnine & Stein, 1981;

Garnett, 1992; Garnett &Fleischner, 1983)。Hopkins 和 Lawson(2002)則 進一步將數數階段再加以細分成二個階段,指出數數策略的發展是從「全 部數(counting-all)」進展到「數上去(counting-on)」策略,其中「全 部數策略」又細分為「長數數加總(long-sum)」和「數數加總

(sum-counting)」程序等二個發展階段,這二者均是從 1 開始數,只是 前者在「被加數」從 1 數一次,「加數」也從 1 數一次,最後二個數字 合起來從 1 再數一次,而後者是二個數字合起來從 1 開始數直到結束。

至於「數上去策略」也細分為二個發展階段,分別為「第一個數字為基 礎數上去(count-from-first)」和「數最少(min-counting)」程序,前 者是以第一個數字為基礎數上去,而後者是以大的數字為基礎數上去,

如果「加數」的數字較大,此時 min-counting 程序就會比 count-from-first 程序更為有效率。Hopkins 和 Lawson(2002)將上述文獻的第二和第三 階段分別稱為「分解與重組」和「數學事實提取」階段。

一、國外學童「數學事實提取」和「分解與重組」能力之發展

國外研究指出帅兒園學童常用「全部數」策略,而國小一年級學 童則較常用「數最少」策略來進行個位數計算(Bjorklund & Roseublem,

2001; Carpenter, Fennema, Frake, Levis, & Empson, 1999; Siegler &

Jenkins, 1989),學童從數數轉換到「數學事實提取」策略,大致發生 在國小二年級到三年級之間(Ashcraft, Fierman, & Bartolotta, 1984),

到了國小四年級,「數學事實提取」成為其主要的加法策略(Ashcraft, 1992),後續的研究進一步指出,就個位數乘法而言,學童在國小二 年級末,運用乘法事實提取策略的比例為 92%,數數和不知道答案的 比例則分別為 6%和 2%(Lemaire & Siegler, 1995);就個位數加法而 言,國小四年級學童運用「分解與重組」和「數學事實提取」策略的 比例分別為 46%和 41%,至於數數策略則為 13%(Imbo &

Vandierendonck, 2007)。若以「分解與重組」及「數學事實提取」策 略做為成熟的個位數計算能力之指標,原因在於兩者均是以個位數加 法事實提取為基礎的核心能力,差異在於「分解與重組」是運用已儲 存於記憶系統裡的加法事實,透過分解與重組的程序,將尚未儲存於 記憶系統的加法算式推論出答案,以算式「4+5」為例進行說明,學 童無法從記憶系統裡直接提取答案為 9,但在其記憶系統裡已知「4+

4=8」和「8+1=9」,因此學童透過「4+5=4+4+1=8+1=9」的 分解與重組的策略,進而推論出「4+5=9」;再以 80%-90%做為合 理的精熟水準(Guskey,1985)進行研判,國外學童的個位數乘法事 實提取能力大致在國小二年級結束建立完成,因為此時運用「乘法事 實提取」策略的比例為 92%,加法事實提取能力則大致在國小四年級 建立,原因在於學童個位數加法從數數轉換到事實提取發生在國小二 年級至三年級之間,到了國小四年級時,「分解與重組」和「數學事 實提取」等均以記憶提取為基礎的成熟計算策略之比例合計為 87%。

4=8」和「8+1=9」,因此學童透過「4+5=4+4+1=8+1=9」的 分解與重組的策略,進而推論出「4+5=9」;再以 80%-90%做為合 理的精熟水準(Guskey,1985)進行研判,國外學童的個位數乘法事 實提取能力大致在國小二年級結束建立完成,因為此時運用「乘法事 實提取」策略的比例為 92%,加法事實提取能力則大致在國小四年級 建立,原因在於學童個位數加法從數數轉換到事實提取發生在國小二 年級至三年級之間,到了國小四年級時,「分解與重組」和「數學事 實提取」等均以記憶提取為基礎的成熟計算策略之比例合計為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