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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達禮」於道統實踐的意義
唐代以降,知識分子對韓愈文章的重視,也注意到孟子精神之可貴。宋代士 人以孟子為聖教傳承的樞紐,並以此為落實現世的基點,確認了孔孟一貫價值的 淑世主張。14在王安石實際以儒術操作變法之後,朱子對北宋以來「內聖外王」
的內涵與實踐效果,有著深刻的反思。陳逢源先生分析朱子提出「道統」觀念在 歷史上的意義,要旨如下:
朱熹《四書章句集註》徵引前賢意見,於孟子議題並未及於王安石、司馬 光,然而按覈《朱子文集》、《朱子語類》,卻又屢屢可見對尊孟、反孟 兩派意見的反省,前儒往往批評理學重「內聖」而輕「外王」,殊不知經 由數代儒者的努力,終於從「外王」中得見「內聖」的價值,朱熹學術無 疑是對應時局極為深刻的反省結果。15
朱熹以「天命」消解「不尊周」的質疑;以儒者應有之出處態度,分判君
脈絡而來,人必須透過禮來實踐道德,而禮亦為人心之規矩。因此,與湛氏之禮相較,淩氏之 禮反而像是性善的門檻。此外,如余英時先生分析朱子「道統」與「道學」的差異,是基於兩 個歷史階段的劃分:自上古至周公為道統時代,此時內聖與外王合一;周公之後,內聖與外王 一分為二,而孔子開啟道學時代,所謂道學,是變「天下無道」為「天下有道」的積極精神,
若僅於個人自安自得,而不能推己及人,則道學等於不存在。湛氏之禮既為天理的具象結果,
換言之,即為「天下有道」時期,人人皆能「反身而誠」的互動模式。湛氏之禮,內涵有所限 制,此與淩氏著眼於揭示宋儒一改雙向互動的禮意,為單向服從的絕對綱紀,取義層面自不相 同。參張壽安,《以禮代理--淩廷堪與清中葉儒學思想之轉變》(臺北市:中研院近史所,1994 年),頁 51;余英時,《宋明理學與政治文化》(臺北市:允晨文化,2004 年),頁 33-35;張 壽安,《十八世紀禮學考證的思想活力--禮教爭論與禮秩重省》(臺北市:中研院近史所,2001 年),頁 214。
14 陳逢源先生分析:「自唐以來諸儒籲請的訴求,在新黨主政時期逐步完成,從文化而及政治,
由諸儒提倡到廟堂尊崇,強調文化傳承意涵的《孟子》傳化為儒者政治革新的精神指標,孟子 地位的確定與儒者思索參與『政治』的態度有密切的關聯。」參陳逢源,《「融鑄」與「進程」:
朱熹《四書章句集註》之歷史思維》(臺北市:政大出版社,2013 年),頁 113。
15 參陳逢源,《「融鑄」與「進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之歷史思維》,頁 1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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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分際,然而回歸根本,得見「性善」為儒學思想的核心,於此皆是回應 諸儒質疑的結果。16
朱熹思考所在,天命出於民心,君臣以義相合,從北宋儒者政治實踐中,
君心正則國定,事功從心性功夫得之,學術必須辨析精微,《孟子》精彩 所在,於茲得見。17
朱熹進一步綰合聖聖相承意象,揭出「道統」概念,從孔子、曾子、子思、
孟子之傳中,深化儒學歷史情懷,確立得孔子之傳的線索,《孟子》經典 地位終於完成。18
孟子在道統譜系中的地位,是由朱子確立的。然而,朱子序定道統譜系最大的目 的,不僅為了安頓孟子在學術傳承上的位置,也是為了融合理學家內聖與外王之 兩大關懷,而此正是經歷了王安石新政之後,朱子深感不得不如此的結果。由於 理學是一套能夠解釋所有存在意義的思考方式,義理之精微,往往需有相當沉澱 才能有所領悟,因此,對於北宋外患頻仍的政治現實來說,理學的抱負並不容易 被當時社會理解。朱子則在內聖與外王之間看出「性善」的價值,而此性善正透 過天命以溝通君、民;透過儒典以傳承內聖外王的關懷。藉由朱子所拈出的道統,
可知理學家並不僅僅眷戀於個人修養,對於淑世的情懷反而是內斂而深刻。由此 可知,朱子所形塑的道統觀念,實同時包含性善主張、政治實踐、儒學傳承三個 層面,而此三層面互相滿足,缺一不可。可惜南宋政治積弊已深,並未善用朱子 道統觀念於時政。三百年後,湛若水透過重新傳注《春秋》,在其《正傳》之中 投射其對於社會觀察的結果,對於朱子道統觀有所回應。桓公十二年「夏,六月,
壬寅,公會杞侯、莒子,盟于曲池」,《正傳》曰:
曲池,魯地,杞當作紀。書「夏,六月,壬寅,公會杞侯、莒子,盟于曲
16 參陳逢源,《「融鑄」與「進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之歷史思維》,頁 141。
17 參陳逢源,《「融鑄」與「進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之歷史思維》,頁 141。
18 參陳逢源,《「融鑄」與「進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之歷史思維》,頁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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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著私會陰謀之非禮也。《左氏》曰:「平杞、莒也。」程子曰:「隱 二年,紀、莒盟于密。是時,紀謀齊難,故魯桓與之盟,莒以援之耳。」
愚謂此之謂陰謀也,非諸侯會同之正禮,而為陰謀以相會,是之謂私會。
紀謀齊難,不能自達於天子,為魯桓者,當為之請於天子,明下禁令,各 守封疆,而齊不服從王命,則當告於天子,會於連帥而伐之,何為會之紛 紛,而無益於救紀也。故《春秋》書之,以著其非。19
湛氏認定此次桓公盟杞侯、莒子,是為私會,而非禮之正,其標準在於魯、杞、
紀雖同樣有怨於齊,但卻不是透過上達天子,請天子明令正之,使齊國服從王命 的方式解決問題,而是藉由私結同盟的手段,打算以怨抱怨。由此事件,亦可得 一觀察結果:周王於名於實,皆已無法調解諸侯之間的糾葛,而諸侯面對周王權 力下降所產生的政局變動,亦只能順勢而為,以解決當前難題為要緊,無法做長 遠打算。襄公二十五年「冬,鄭公孫夏帥師伐陳」一條,則凸顯出無法容許沉澱
思考的時局之下,先王治道的內涵開始產生扭曲的現象。《正傳》曰:
書「鄭公孫夏帥師伐陳」,著報怨之師也。《左氏》曰:「鄭子產獻捷于 晉,戎服將事。晉人問陳之罪。對曰:『昔虞閼父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 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與其神明之後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 諸陳,以備三恪。則我周之自出,至于今是賴。桓公之亂,蔡人欲立其出,
我先君莊公奉五父而立之,蔡人殺之,我又與蔡人奉戴厲公。至於莊、宣 皆我之自立。夏氏之亂,成公播蕩,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今陳忘周之 大德,蔑我大惠,棄我姻親,介恃楚眾,以憑陵我敝邑,不可億逞,我是 以有往年之告。未獲成命,則有我東門之役。當陳隧者,井堙木刊。敝邑 大懼不競而恥大姬,天誘其衷,啟敝邑心。陳知其罪,授手於我。用敢獻 功。』晉人曰:『何故侵小﹖』對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辟。
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自是以衰。今大國多數圻矣,若無侵小,
19 參【明】湛若水,《春秋正傳》,卷六,頁 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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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至焉﹖』晉人曰:『何故戎服﹖』對曰:『我先君武、莊為平、桓卿 士。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復舊職。」命我文公戎服輔王,以授楚 捷,不敢廢王命故也。』士莊伯不能詰,復於趙文子。文子曰:「其辭順,
犯順不祥。」乃受之。冬,十月,子展相鄭伯如晉,拜陳之功。子西復伐 陳,陳及鄭平。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
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晉為伯,鄭入陳,非文辭不為功。慎辭 哉!』」愚謂此本傳也,世稱子產有詞,似矣。然以先王之命,惟罪所在,
各致其辟。晉將詰之曰:先王之法,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今鄭 何故不告於天王,會方伯連帥以伐之,而私自擅興大眾,而肆陵弱暴寡之 憤,為報怨之舉乎?則子產將無詞以對矣,孰謂子產有詞?至於《傳》所 引,非孔子之言也,説士之語也。20
由晉人三問子產可知,晉國雖身為盟主,但卻無法有效掌握盟國情資,對於鄭國 伐陳獻捷一事,尚如在雲霧之中。晉人首問陳國何罪,子產答陳國不念周室恩德、
先公之好,與楚同盟,是故見伐;晉人再問鄭國何故以大侵小,子產答鄭國不過 力行先王之命,凡罪之所在,即有征討義務,況且當今時局,乃以侵略小國、拓 展疆土為風氣,鄭國所為不過順應局勢,對應世道;晉人再問鄭人何故服戎服,
子產回答此不過復服周平王、周桓王舊命,以此姿態輔弼天子。晉人無言可詰,
以鄭子產獻捷為辭順而接受。然而,在湛氏看來,此為對先王之道全然扭曲。湛 氏認為,若晉國以「鄭國何以不告陳國之罪於天子」詰於子產,則子產所言,皆 不得為正辭。由此可推,湛氏所認定的「上達天子」,並非出於單純依賴歷史經 驗而產生的消極心態,「上達天子」正是基於對先王禮義正確理解之下,具象於 現世的國家運作模式。鄭國討陳而未上告天子,說明其並無敬服先王之心,更遑 論假借「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辟」為理由,而行兼併之實。晉人所謂辭 順,亦是因為晉國以霸主之姿崛起,本身並無立場糾舉鄭國伐陳之矛盾。湛氏直
20 參【明】湛若水,《春秋正傳》,卷二十七,頁 47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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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左傳》所錄仲尼語不過說士之言,亦凸顯在亂世之中,真理將被眾人的沉默 所扭曲的悲哀。晉人最終接受了子產的說辭,至此,則先王至道混淆不清,而踏 實守護周禮則不再有意義。哀公七年「夏,公會吳於鄫」一條,說明在衰頹之世,
諸侯已沒有為了守禮而涉險的理由。《正傳》曰:
書「公會吳於鄫」,志非禮也。《左氏》曰:「夏,公會吳于鄫。吳來徵 百牢。子服景伯對曰:『先王未之有也。』吳人曰:『宋百牢我,魯不可 以後宋。且魯牢晉大夫過十,吳王百牢,不亦可乎﹖』景伯曰:『晉范鞅 貪而棄禮,以大國懼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君若以禮命於諸侯,則有數 矣。若亦棄禮,則有淫者矣。周之王也,制禮,上物不過十二,以為天之 大數也。今棄周禮,而曰必百牢,亦唯執事。』吳人弗聽。景伯曰:『吳
書「公會吳於鄫」,志非禮也。《左氏》曰:「夏,公會吳于鄫。吳來徵 百牢。子服景伯對曰:『先王未之有也。』吳人曰:『宋百牢我,魯不可 以後宋。且魯牢晉大夫過十,吳王百牢,不亦可乎﹖』景伯曰:『晉范鞅 貪而棄禮,以大國懼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君若以禮命於諸侯,則有數 矣。若亦棄禮,則有淫者矣。周之王也,制禮,上物不過十二,以為天之 大數也。今棄周禮,而曰必百牢,亦唯執事。』吳人弗聽。景伯曰:『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