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台灣原住民的「民族」認定

第一節、 台灣原住民族民族認同與認定問題

一、 邵族的民族認同與認定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台灣原住民的「民族」認定

原住民運動在我國的實踐,從向國家要求平等對待、消除歧視至要求 原住民族自治,過去如邵族推動自鄒族獨立的正名運動,賽德克族與太魯 閣族要求從泰雅族獨立出來,拉阿魯哇族與卡那卡那富族亦自鄒族分開,

都是成功的原住民族運動之例。而如平埔族群正名、要求返還土地、要求 原住民族自治等,是迄今努力中的原運議題。台灣原住民族運動是跨數族 群的運動,原住民族基於差異享有的特殊權利,亦是加速原住民族追求正 名的動力之一。3

第一節、台灣原住民族民族認同與認定問題

我國對於原住民族的定義,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

「原住民族:係指既存於臺灣而為國家管轄內之傳統民族,包括阿美族、

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 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及其他自認為原住民族並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 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民族。」

邵族是傳統九族外第一個被政府認定的民族,象徵台灣原住民族集體 權的確認,其推動正名的民族認同與認定過程,對其他原住民有積極正面 意義;另一方面,許多平埔族因錯失幾次政府公告登記「平地山胞」期間,

迄今未取得原住民身份,更無法登記原住民族別。以下分別以邵族與平埔 族群作為闡述民族認同與民族認定之例:

一、邵族的民族認同與認定

邵族分佈於南投縣魚池鄉及水里鄉,2018 年 2 月統計邵族人口 779 人,人口數僅次於 2014 年從鄒族脫離正名的拉阿魯哇族(395 人)與卡那 卡那富族(330 人),是台灣原住民族中人口數相當少的原住民族。2001

3 雅伯甦詠.博伊哲努,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與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保障,台灣原住民研究論 叢,2 期,頁 146,2007 年。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年政府核定邵族為台灣第十個原住民族,此前日本政府和清政府都將邵族 視為介於熟番和生番之間的「化番」,介於已接受教化且漢化程度高的「熟 番」,與內山尚未接受教化並保有豐富本民族文化特質的「生番」之間。

日月潭邵族因為日本學者研究之分類,有的認為是阿里山鄒族一支4,有的 以為他們與南鄰的布農族具密切關係5,有的以為最好把他們視為獨立族群

6

中華民國政府時期延續日本政府研究,於 1954 年將台灣原住民族核定 為九族,分別是泰雅、布農、鄒、賽夏、魯凱、排灣、卑南、阿美、雅美 等九族,邵族被視為鄒族的一支,在戶籍身份是「曹族平地山胞」7,意為 鄒族人在平地的原住民,享有原住民身分優惠待遇。直至 1958 年台灣大 學考古人類學系陳奇祿等人在《日月潭邵族調查報告》中,紀錄了邵族在 社會、經濟、宗教、體質與語言五大面向基礎資料,為民族識別做出重要 貢獻,儘管當時官方仍不承認邵族法定原住民族地位,但此後學界與民間 慢慢出現邵族不是鄒族,而是九族之外另一族的論調。

邵族人自稱為「Thaw」意思為「人」,或稱「ita thaw」(伊達邵)即「我 們人」的意思,指稱人群範圍包括「邵族和邵族以外的人」,有些耆老認 為不應用「ita thaw」指稱我方,而應用「yamin thaw」來特別指稱叫做邵 族的人。少數老一輩的人猶自稱「shwatan」,邵族祭師念唱的祭詞稱我群 為「shwatan」,《諸羅縣志》記載康熙 32 年(1693 年)時,新附生番六社 之一有「水沙連思麻丹社」,道光 8 年(1828 年)的埔里地區歷史文獻裡 自稱「思貓丹社」。「Thaw」、「邵」、「shwatan」、「思麻丹」、「思貓丹」都 具有穩定代表人群共同體的意思。8

今日的邵族經濟社會宗教已融入漢族間,部落歸入政府的普通行政

4 森丑之助,台灣番族圖譜,1915 年,頁 9。

5 伊能嘉矩、粟野傳之丞,台灣蕃人事情,1899 年,頁 26-27。

6 馬淵東一,高砂族の分類:學史的回顧,1953 年,頁 20。

7 鄒族舊稱曹族。根據邵族人從阿里山追逐白鹿到日月潭的傳說,日本學者森丑之助做出居於該 地的「水社化蕃和阿里山蕃是同族的結論」,將邵族視為阿里山北鄒族的一支

8 簡史朗,mintháw ya minshpút? (做番抑是做人?)──邵族的祭祀體系與民族邊界,國立 政治大學民族系碩士論文,頁 65、13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區,傳統部落組織式微。據陳奇祿等的調查,邵族原有部落組織與氏族組 織一致,即一個氏族的成員多聚於一地構成部落,部落雖常有小氏族依 附,但氏族數與部落數可謂一致,氏族長老亦為地域領袖。頭目為世襲制,

如部落有事頭目無法單獨決定時,則召開部落會議,部落會議由各戶戶長 為其成員9。目前邵有七大氏族,分別為袁、石、毛、陳、高、丹、白,氏 族內不內婚,由於邵族人口數太少,現多與外族通婚。祭祀中,各戶會把 象徵祖先的 Ulalaluan(公媽籃)10放於祭祀會場,由族內的先生媽11禱念祭 詞恭迎各氏族的祖先。

既然官方稱邵為鄒的一支,「我是誰?」、「邵與鄒又多親近?」種種疑 問即存在族人心中。1980 年代開始,原住民權利意識高漲,族人石進財在 擔任日月村村長時(1990-1994)曾號召族人回阿里山鄒族的達邦部落「會 親」參觀鄒族的歌舞,結果不但沒有更鞏固雙方族群連結,反而生出更多 疑點12,包括兩邊語言南轅北轍根本無法溝通,祭儀時間地點目的方式也 不同,外表上服飾衣著也有甚大差異,會親完有些族人反而留下「我們明 明是邵,為什麼稱我們是鄒?」的疑竇。有些族人對本族起源的逐鹿傳說 產生懷疑13,有長老熟悉逐鹿傳說,曾表示邵族是從阿里山過來的,但因 為曾經回到阿里山溯源發現語言與服飾兩者皆不相同,所以懷疑族內的逐 鹿傳說是否真實;有族人認為祖先根本不是追白鹿才跑到日月潭,而應該 是祖先美化了被阿里山鄒族所追趕的故事,而且兩邊語言根本不相同,祖 先真的是在追白鹿嗎?有的族人直接否定與阿里山的聯繫,因語言不同之 故而認為邵族祖先應從菲律賓來的;有族人認為就算被視為鄒族也沒關 係,邵族有自己的傳統;有族人並不清楚自己的族稱,只知道以前祖先從 阿里山過來,但語言改變了,只知道山上的族群為布農族(Bunun)。起源 故事源自族人口傳留下,不管邵族起源是否真的自阿里山追趕白鹿來到日 月潭,經過兩方會親活動,比對文化習俗與語言,確實引發邵族內部自我

9 陳奇祿等,日月潭邵族調查報告,頁 26。

10 邵族的傳統祖靈信仰。籃內放置先人衣物,邵人分家時會由籃內提取部份衣物,再放置新的 衣物入內。公媽籃又稱祖靈籃通常由家中男性繼承。

11 邵族祭師,由女性擔任。

12 見簡史朗,mintháw ya minshpút? (做番抑是做人?)──邵族的祭祀體系與民族邊界,國 立政治大學民族系碩士論文,頁 128。

13 謝世忠,身份與認同:日月潭邵族的族群構成,台灣原住民國際研討會,199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認同的矛盾,企求重新認識邵,因此族人對「邵族正名」日益積極,向南 投縣政府及中央投書陳情,要求將族稱由鄒族改為邵族。

圖一、公媽籃與先生媽

圖說:五位先生媽並排坐開始吟唱祭歌時,五個人分別面向不同方向,注 視著各自負責的祖靈籃。圖片來源:原住民族委員會

(一)成為邵人-被夫家認可的女性

邵族是父系社會,傳統上以男性繼承為主,若家中始終無出男子,便 由氏族外贅入一名以繼承公媽籃,在族人眼裡當然被視為族群的一份子,

祭儀中先生媽對公媽籃誦念家人名字時,該贅夫之名將會被誦念出來。女 性在婚嫁前後則有所不同,婚前屬於父親家族裡的成員,婚後進入夫家而

「暫時屬於夫家」。此時嫁入的女子並未正式取得夫家認同,原因在於女 子尚未在邵族的農曆八月新年祭典中擔任主祭「Pariqaz」,未擔任過 Pariqaz 的女子的靈還在娘家那邊,由負責娘家家族的先生媽在祭儀中誦念出該女 子之名。Pariqaz 由邵族夫妻共同擔任,可自己爭取,也可由族人推舉,唯 夫妻必須雙方健在且得公眾信賴。主祭是新年祭總負責人,有 Pariqaz 的那 年新年祭期會比沒有 Pariqaz 的新年較長,但不超過一個月,因為擔任 Pariqaz 要每晚牽番仔戲(Shmayla,即做戲之意)給祖靈與族人看花費較 多。有 Pariqaz 的新年祭是以娘家送來象徵祖靈的布料,經由先生媽祝禱告 訴祖先,然後加入夫家的公媽籃中做結。此時,嫁入的女子從此才算是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正脫離娘家,正式成為夫家的家族與氏族成員。

靈歸何處,往生後是否有後輩祭拜成為爭取 Pariqaz 的考量,2003 年 擔任 Pariqaz 的黃秀蘭是卑南族人,因其先生石振源爭取而成為 Pariqaz。

他稱:「我的太太嫁來我家已經快 30 年,和我一起同甘共苦一輩子,而在 Mulalu(祭典)時竟然完全沒有念到她的名字,可見她仍被排除在我家的 公媽之外,這對她是非常不公平的,趁我身體還健在時,我要趕快讓她作 過 Pariqaz,否則一旦我不在了,依照我們邵的規矩,沒有丈夫的妻子就 不能擔任 Pariqaz,作過 Pariqaz,她才算真正是我們家的人,我對她才 算有個交待」。14

先生媽 Nuy 石玉英則說:「Mulalu 時先生媽先將家人的名字逐一唱念 出來給祖先知道,但是娶入的媳婦如果沒有作過 Pariqaz,則她的名字會 被刻意跳過不念。嫁出的女兒如果在夫家未作過 Pariqaz,那麼她的靈仍 然屬於娘家,先生媽在娘家拜拜時也會誦念她的名字。這就是我的父親當 年一直鼓勵我要作 Pariqaz 的原因,他說嫁出去的女兒若沒有作過

Pariqaz,那麼她將來死後 Qali 不會被歸入夫家的 Ulalaluan,而娘家這 邊拜拜時也不會再念她的名字,她的 Qali 將很可憐,會茫茫渺渺、無依 無偎到處漂流。我的父親不但鼓勵我作 Pariqaz,也鼓勵我作先生媽,他

Pariqaz,那麼她將來死後 Qali 不會被歸入夫家的 Ulalaluan,而娘家這 邊拜拜時也不會再念她的名字,她的 Qali 將很可憐,會茫茫渺渺、無依 無偎到處漂流。我的父親不但鼓勵我作 Pariqaz,也鼓勵我作先生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