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重要名詞解釋
壹、警察人事業務
依照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人事業務可概略分成五大重點,機關組織、獎 懲、任免、福利及法規,並且完成銓敘機關交辦事項,而除此之外,尚有來自 行政院人事總處或是其他公務機關交辦或協助事項(有關協辦事項部分也有可能 包括私部門),整體業務性質較偏向服務性質,而就相關績效衡量指標觀察也可 略知一、二。
警察機關人事業務基本運作上與一般公務機關模式上並無二致,但由於警察 人員屬性特殊,必須適用警察人員特別法律規定,但由於警察人員皆經過相同 培育體系養成,自然而然型塑相近集體組織意識,所以當然較能融入警察機關 人事業務執行,相對於一般公務機關人事人員則會有業務熟悉難度,而是項業 務主要聚焦於警察機關組織法規及警察人事法規等範圍及進而適用對象。
貳、警察機關人事人員
警察機關任職人事人員,除了部分直轄市政府警察局依循國家考試分發調 任或進用人員外,係指自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通過訓練合格之警察幹部(係指於 全國警察機關陞遷序列表列第七序列以下人員),是項人員並非通過政府舉辦的 有關人事行政類科的考試,而皆通過三等行政警察特考,依照銓敘部、考選部會 同修正發布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得適用人事行政職系任 職,並經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每年定期舉辦招考錄取,隨後依照考試成績及資績 績分綜合計算分數分發至各警察機關人事機構服務之人事人員,而內政部警政 署人事室人事承辦人員係主要由前者進行徵選及遴用,兩者進用程序及考試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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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項目皆不同,因為是基於不同業務要求及目的進用人員,且對於未來角色設定 前提也不同。
參、壓力
壓力在繁忙的工商社會似與現代人生活畫上等號,是日常生活中無所不在的 感覺,也是身體狀態,就和日常生活態樣一樣,因任何事物皆可追本溯源,所以 也就存在各種不同壓力源,是有關於一個人內在心理範疇重要影響因子,也是 一種抽象心理認知,就重要性而言,心理對於生理的影響顯而易見,這在從小 身心健康教育就有提及,在此不多做贅述,生理上表現會因為感受到壓力形成 所謂「壓力反應」,展現出異常行為態樣;但從另一種角度而言也可視為一種對 於目標驅力,正如同化阻力為助力,因此所謂壓力反應也未必呈現負面效果,有 時也是激勵一個人決策或行動動力,促使個人加速完成目標,進而發揮正面影 響,本文所欲探討的壓力主要集中於工作壓力範疇。
肆、工作壓力(Job Stress)
其概念上是屬於壓力種類之一,所以其定義是藉由壓力的概念分類延伸而 來,職員或組織成員在不斷與工作環境互動接受刺激下,使其身心產生與通常狀 況不同不愉快或排斥感覺;更具體說法就是,因為工作上各種因素,諸如人際關 係、學識修養、金錢得失、地位升降等因素變化使然,而使職員在工作或生活心 裡感受有壓力存在,同時有可能顯現在外部行為舉措,而產生壓力根本原因即是 源自於工作各種因素,此即稱為工作壓力,如以職業概念而言,又名職場壓力。
伍、工作壓力源
日常生活充斥各種因素常成為壓力來源,在任何時刻都可能形成各種新壓力 源,而就工作壓力來說也是如此,所謂壓力源形成其屬於壓力產生先驅性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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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可包括工作本身內容、在組織中工作者所扮演角色、個人職場生涯發展問 題、職員個人特質、工作環境人際關係及機關內部結構與氣氛等因素;而由於壓 力本身屬於較偏向個人感受層面狀態,每個人都有不同壓力來源,可能儘管性質 類似,但如細究背後形成原因可能又有不同歸類,因此由於不同生活背景、性格、
經濟條件或是宗教信仰等等,皆可能成為每個人有不同壓力來源成因,而套用到 工作壓力而言也是如此,在現今繁忙工商業社會,工作壓力來源可能已佔據每個 人壓力來源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