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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長照服務的網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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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長照服務的網絡管理

長照 2.0 計畫中一個很關鍵的面向,就是建置長照三級社區照顧模式,將醫 療院所、社會福利機構、民間社團、基層社區組織的能量予以串連,藉由政府與 民間的協力合作,共同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在此網絡治理環境下,政府仍是關鍵 行動者,因此本節探討在網絡治理環境下,公共管理者應具備的能力,以及如何 善用資訊整合平臺,協助傳遞與分享長照服務資源。

壹、組織開放性

Thompson(1967)在《組織行動》一書中建議,組織研究除了封閉系統策略 (closed-system strategy),還可從開放系統策略(open-system)著手。傳統上對於公 共組織的研究,主要關注在組織內部,在封閉系統中,最重要的考慮因素是效率 (efficiency),運作組織所思考的控制機制(control mechanism),都是為了降低不確 定 性 (uncertainty) 。 例 如 Gulick(1937) 建 議 部 門 設 立 原 則 (principles of departmentation),應該考量任務、過程、人員、事務以及地點。但在開放系統中,

最基本的假定就是我們不可能完全瞭解組織的變數,我們也無法預測和控制最後 的結果。

Selznick(1949)在《田納西河管理委員會和草根運動》一書中指出,組織不只 關注理性或效率因素,尚且帶有社會的特質,組織中的個人不是工具性的,個人 是有經驗和需求的,同時,組織對環境也是有需求的,不論是政黨或者是利益團 體,都是受到彼此互動的影響,這個觀點近似結構功能(structural-functional)論點,

組織必須藉由相互調適以達到穩定(stability)和生存(survival)的目的。其中一個達 到穩定的策略就是吸納(cooptation),在領導或政策決定的過程中帶入新的元素,

使得組織得以趨吉避凶。例如透過將某些倡議團體納入決策機制,可以獲取這些 團體對於未來政策的支持。

戰政府處理公共事務的能力,於是出現「沒有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Rhodes,1996; Rosenau & Czempiel,1992) 或是「空洞化的政府」

(hollowing out the state)(Rhodes,1994:138-139)的聲音。跨域治理的複雜性會導 致國家機關能力與政策工具的使用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而政策執行的績效勢必 受到多元行動者的影響,也反映在政策執行的成效上,(Kickert et al., 1997;

Koppenjan & Klijn, 2004; O’Toole, 1996;轉引自(王光旭、陳敦源,2014:4)。

隨著跨域治理的公共議題日益普遍,投注在行動者關係的研究也越來越多。

對於政策執行的研究,興起一股從傳統「由上而下」(the top-down model) 與「由 下而上」(the bottom-up model)轉變到更具權變性的「政策網絡」(policy network) 的討論(王光旭、陳敦源,2014:4),例如 O’Toole 和 Montjoy(1984:491-503)認 為政策網絡強調「組織間」互動關係(inter-organizational actions),這種分析概念 不預設權力中心,反映出跨域治理中可能的動態性與複雜性,可以避免國家中心

徑」(state-centered approach) 的分析模式。

徑」(society-centered approach) 的分析模式

資料來源:本文整理自王光旭、陳敦源(2014:7-8)

在政策網絡時期,分別有「資源依賴」(resources dependence)及「權力依賴」

(power dependence)觀點的提出。Marsh(1998)認為政策網絡的分析應包含行動者 利益、網絡成員、水平和垂直的互賴關係及資源等四個分析變數,政策執行的網 絡關係乃是資源依賴的型態與資源動員(resources mobilization)的過程,利益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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絡中行動的驅使力量,對資源的連結與掌握是網絡中權力的來源,擁有相同利益 的行動者會基於擴張資源汲取的需要而進行互動,進而形成穩定的網絡關係。長 期研究英國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學者 Rhodes 表示,中央與地方的互動關係是建構 在 網 絡行 動者 間的 資源互賴,因而提出「權力依賴理論」 (theory of power dependence),以作為政策網絡探討政策制定過程的分析架構(Rhodes, 1997)。

上述這些研究成果都指出為了政策績效的呈現,必須留意政策規劃者與政策 執行者之間的連結問題,當政策績效的產出來自多元行動的協力合作,不僅行動 者所形成的網絡關係類型、行動者的策略與能力,都是影響政策績效的關鍵因素。

因此,將在以下討論網絡課責與網絡管理的重要性,進而延伸探討參與網絡治理 的工作管理者,應該具備那些網絡管理的能力,以及在網絡治理中資訊整合所能 發揮的功能。

貳、網絡課責與網絡管理

隨著公共事務的複雜度增加,政府與營利或非營利部門的協力治理變得越來 越頻繁,市場競爭模式或者公、私部門協力的社區照顧模式,逐漸取代傳統科層 的服務輸送模式,成為當代福利服務輸送之主流(Kettl, 1997)。在政府資源與能力 有限的情形下,面對公共服務課題,有必要與志願及社區部門建立夥伴關係,類 似流域治理、災害防救等公共議題,都需要公私部門的協力(李長晏、林煥笙,

2009;林淑馨,2017),這些跨部門的討論,同時涵蓋政策執行的議題(Hill and Hupe, 2006)及跨政府的議題(O’Toole, 2000)。

跨政府間的網絡可以從過去政策網絡(policy networks;Kickert, Klijn, and Koppenjan, 1997)、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Linder and Rosenau, 2000)、

第 三 部 門 治 理 (third-party governance ; Salamon, 2002) 、 網 絡 治 理 (network governance;Klijn and Skelcher, 2007; Koliba, Meek, and Zia, 2010)、跨部門協力 (cross-sector collaborations;Bryson, Crosby, and Stone, 2006)以及網絡的公共管理

(public management networks;Agranoff, 2007)等文獻中,得到一些啟發。隨之而 來的問題是,在政府、私部門和非營利組織的協力互動網絡中,如何進行網絡課 責管理?

Agranoff 和 McGuire (2001)認為網絡的管理知識和官僚體系的管理知識一 樣重要,他們提到網路管理的基本技能包括激發(activation)、框架(framing)、動 員(mobilizing)和整合(synthesizing)的能力11;網絡決策仰賴的是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的概念,以協調的方式或者知識的分享,建立共同解決問題的文化;網絡

一、網路管理中,也有 POSDCORB 嗎? 作,避免或消減參與者故步自封的傾向,進而走向合作之路。(Agranoff and McGuire, 2001)

(interorganizational collaborative capacity)。

六、網絡中的權力問題(power),在網絡 的議程。Milward and Provan(1998) 曾經提及,網絡管理的效能與利害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Agranoff and McGuire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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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 Agranoff 和 McGuire (2001)提出參與網絡治理的公共管理者,應該具備 激發、框架、動員和整合等網絡管理基本技能。Coleman(1990)也強調,過去政策 網絡是建立在系統命題上,缺乏個人層次的解釋基礎。基此,本文認為對於網絡 治理的理解,應該多一些關注在行動者所應具備的能力上,並且驗證參與網絡互 動的公共管理者,在能力上的差別是否對組織績效或政策績效造成影響。

參、政府在網絡中的策略與影響力

網絡治理的特色就是促使公部門與私部門進行協力合作,促進共同治理和溝 通協調,形成所謂了協力治理機制(collaborative governance)。為強化政府治理的 權威性,面對社會政策衝突、廣納相關政策利害關係人面對共同的問題,Sørensen 和 Torfing (2009)認為決策者必須採用網絡12為基礎的治理模式(network-based forms of governance),評估標準尚應兼具效能(effective)和民主(democratic)兩種價 值。

一、網絡治理的效能觀點

在網絡治理中,政府透過利害關係人的協力以獲取外部資源,或者讓原來的 資源有更好的運用。不過,網路治理的交易成本仍然存在,在協調過程中,存在 彼此不同的目標和利益,使得政府部門進行計畫評估時,將會面臨現多元、分散 的政策標的。面對這個問題,新公共管理學途徑相關的理論,建議以準市場(quasi-markets)的概念來選擇,也就是以成本效率(cost efficiency)作為判斷基準。不論在 政府管制政策或公共服務遞送,都可以依賴奠基於完全市場的效能概念,考量資

12網絡是指一群相互依賴,獨立運作的行動者,他們可能來自國家、市場或公民社會,他們致 力於共同解決衝突問題,共享知識和對社會的想像,促進自我管制的政策擬定,在一個虛擬的 層級結構中,他們貢獻承載公共價值的知識,包括問題的定義、願景、想法和具體的管制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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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配置的最有效性(allocative efficiency),也就是柏瑞圖最適配置(Pareto-optimal allocation)。

Sørensen 和 Torfing (2009)認為有效的治理不只是引進公共資金到公共服務 遞送機制(Provan and Milward,2001:415),新的治理指標是從政策問題開始建 構,最後回饋到建立未來繼續合作的能力。這些基礎能力包括:

1. 對公共政策的問題和機會,有清楚的瞭解。

2. 建構具有創新的、倡議的、有彈性的政策選項。

3. 形成共同的政策決定,這個決定的執行成本不會超過所有行動者可以負擔 的範圍。

4. 採取相對溫和的政策執行手段,透過持續的溝通協調,建立一個所有行動 者都能認可的權威,並且設計具有回應性的計畫。

5. 提出計畫選項,且這些計畫是有彈性的,隨時可以根據需求、條件和偏好 調整計畫。

6. 創造未來合作機制,透過認知、策略和制度學習,建構共同的架構,促使 行動者持續相互依賴的發展和互信。

二、網絡治理的民主觀點

網絡治理中的民主可能存在嗎?網絡參與是自願參加的所組成,亦即並非每 個公民都有平等參與權利,也不意味其他行動者都有自由進入或者開放進入,官 方行動者也不能說他們就能代表受影響的公民,而利害關係人因參與到網絡運作,

往往被視為代表特殊團體發言,具有壟斷性的地位。正因為不全然具有代表性的 特徵,因此強調賦權參與治理(empowered participatory governance)可能被視為一 種政策工具,藉此強化權威的合法性。不過 Sørensen 和 Torfing (2009)也指出,

儘管網絡治理本身不是一種民主形式的組成,但是他們的治理績效卻可以被評價 是否民主。他們設定的民主門檻(democratically anchored)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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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監控的政治官員是否可以影響網絡中自我管理的政策過程。

2. 私人企業團體或公民社會行動者,他們的績效是否可以被組織中的其他成 員所評價,據此瞭解他們的代表性程度。

3. 受到網絡決策所影響的公民,他們是否有對政策課責的權力。

4. 一般普遍所接受的民主規則或規範,應該讓更多的行動者接納,過程也能 更公平、每個代表自我群體的行動者應該有倡議的合法權力,不應該被視 為是敵人。

Sørensen 和 Torfing (2009)整合 Jan Kooiman (2003)、Bob Jessop (2002)及 Klijn 和 Koppenjan (2004)將後治理(metagovernance)定義為,產生和傳遞共同的規範和 想法,引導行動者如何治理和如何被治理。治理機制的選擇乃是具有策略意涵,

既能避免治理上的負功能,又能確保攫取特定的政治目的。其中運作的關鍵在於,

政府管理者是否可以節制權力,以避免瓦解網絡自我管理的機會,讓網絡中自然 形成的權威,發展出政治能力和決策能力。

政府管理者是否可以節制權力,以避免瓦解網絡自我管理的機會,讓網絡中自然 形成的權威,發展出政治能力和決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