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子計畫一生物科技與醫療器材商業化落實期末報告
(因涉及智慧財產權機密問題,本報告以書面報告形式繳交)
附件 2. 子計畫二:強化農業科技商品化與產業化策略規劃及個案評估與輔導 期末報告
(因涉及智慧財產權機密問題,本報告以書面報告形式繳交)
附件 3.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自評表
附件 4.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項下赴國外出差或研習心得報告
(經電子檔上傳,不另附於本報告附件)
附件 5.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項下赴中國大陸出差或研習心得報告
(經電子檔上傳,不另附於本報告附件)
附件 1.
子計畫一生物科技與醫療器材商業化落實期末報告
(因涉及智慧財產權機密問題,本報告以書面報告形式繳交)
附件 2.
子計畫二:強化農業科技商品化與產業化策略規劃及個案評估 與輔導期末報告
(因涉及智慧財產權機密問題,本報告以書面報告形式繳交)
附件 3.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自評表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自評表
請就研究內容與原計畫相符程度、達成預期目標情況、研究 成果之學術或應用價值(簡要敘述成果所代表之意義、價值、
影響或進一步發展之可能性) 、是否適合在學術期刊發表或申 請專利、主要發現或其他有關價值等,作一綜合評估。
1.
請就研究內容與原計畫相符程度、達成預期目標情況作一綜合評估■ 超出目標
□ 達成目標
□ 未達成目標(請說明,以 100 字為限)
說明:
本計畫共分為兩個子計畫:(1)子計畫一為生物科技與醫療器材商業化落實,由國立 政治大學商學院、財團法人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國際技術授權主管總會中華分會 執行;(2)子計畫二為強化農業科技商品化與產業化策略規劃及個案評估與輔導,由財團 法人時代基金會執行。
以下分述兩個子計畫達成目標情況:
(一) 子計畫一執行超出原計畫目標
本計畫執行成效超出計畫預期,乃基於技術成果商業化是國家期許的一個重要項 目,政大團隊每一個參與的人員都有促進成功的使命,並在人力、物力、時間有限之資 源下盡量滿足研發團隊或政府的臨時需求,成效超出預期實為政大團隊盡力而為之故,
並非因為本計畫申請時之預估不佳或是計畫控制不宜。
達成預定目標之內容包括:
(1) 針對 96 年計畫極具商品化潛力之 2 個案撰寫「技術行銷摘要」(Tease sheet)英文 版。
(2) 提供 96 年計畫極具商品化潛力之 2 個案商業化輔導與諮詢服務。其中一案已進 展至潛在授權與合作對象的實際洽談。
(3) 提供 98 年計畫極具商品化潛力之 2 個案具體後續研發建議,共產出 2 份「技術 發展計畫書」。
(4) 承襲 96 及 98 年度計畫執行經驗與理論基礎,健全醫療器材研發提案商業化篩 選及評估流程與機制。
(5) 發展一套醫療器材研發提案評估與篩選適用之醫材初步提案文件、醫材提案篩 選與商業化評估初步審查評分表、醫材完整提案文件。提供一有效評估醫療器 材商業化潛力之標準評量模式。
(6) 延攬來自產業、政府、科研、法務、智財及財經專家組成醫療器材審查委員會,
俾供一全面性的商業化審核考量與輔導建議。
(7) 開放 99 年度計畫入選第二階段 7 個案之研發團隊委派一名代表實際參與政大團
隊商業化過程,建立研發團隊內部商業化能力。
(8) 委請國外技術專家針對 99 年度計畫入選之 7 個案完成技術實體審查,政大團隊 摘述審核結果並統整於「技術評估與發展建議報告書」。
(9) 委請國外專利事務所針對 99 年度計畫入選之 7 個案完成專利實體審查,政大團 隊摘述審核結果並統整於「技術評估與發展建議報告書」。
(10) 針對 99 年度計畫入選之 7 個案撰寫「技術評估與發展建議報告書」,共產出 7 冊「技術評估與發展建議報告書」,除進行技術、法規、專利、市場、競合、財 務等六大構面分析,更進一步提供技術發展計畫、商業化關鍵時刻以及後續開 發所需資金概估之資訊,俾供提案單位未來擬定商業化發展之細部決策參考。
(11) 共舉辦 8 場對外教學會議,包括 3 場國際型研討會、2 場工作坊、2 場專題交流 座談,廣達人才培育與知識擴散之效。
超出預定目標之內容包括:
(1) 除原訂針對 96 年度具商業化潛力 2 個案撰寫「技術優勢行銷摘要」(Tease sheet) 英文版,本計畫額外針對 98 年度計畫 1 個案,以及 99 年度計畫中具潛質之 3 個案撰寫「技術優勢行銷摘要」英文版,並引介國外技轉實務專家,強化提案 單位技術商業化的前置準備,以加速協助個案與市場上的潛在買家達成合作共 識。
(2) 除原訂針對 96 年度具商業化潛力 2 個案推動商業化落實,本計畫額外提供 98 年度計畫 1 個案,以及 99 年度計畫中具潛質之 3 個案所需之商業化落實輔導服 務。
(3) 額外針對 96 年核研所 I-123-ADAM 個案、98 年成功大學 PCM 個案進行專利產 業化分析,產出兩份專利產業化分析報告,俾供研發團隊參考。
(4) 除原訂針對本計畫內個案進行商業化落實輔導,本計畫額外協助計畫外之 5 個 學研機構進行商業化落實諮詢服務,此 5 個學研單位分別為:台灣動物科技研 究所、國家衛生研究院、陽明大學醫工所、清華大學智財技轉單位、清華大學 奈米工程與微系統研究所。
(5) 除原訂針對 99 年度計畫入選之 5 個案撰寫「技術評估與發展建議報告書」,本 計畫額外為另 2 個案撰寫「技術評估與發展建議報告書」。
(6) 除原訂至少 1~4 場次的人才培育訓練課程,本計畫共舉辦 8 場技術商業化主題 相關之國際會議,包括 4 場國際型研討會、2 場中型工作坊、1 場實務講座與 1 場交流座談會,各場次皆配合政府政策與計畫內容,課程主題與講者皆因應計 畫個案不同商業化階段而設計。
(7) 截至目前為止,經本計畫商業化輔導成功之技轉案例共 4 件。
(二)子計畫二實際達成原計畫目標,達成之內容包括:
(1) 完成強化農業生技/科技商品化與產業化之策略規劃建議。
(2) 透過各部會的協助以及計畫執行單位的主動邀約與探詢來形成篩選個案資料 庫。
(3) 成立跨領域農業生技/科技產業評選團。
(4) 第一階段針對所有篩選個案進行書面審查,並預計選拔 7~10 個案進入第二階
段。
(5) 針對第一階段獲選之個案,進行第二階段的決選,預計選出 5 家並擇其中 3 個 案進行輔導。
(6) 針對 3 勝出個案籌組跨領域農業生技/科技輔導團。
(7) 由輔導團針對 3 勝出個案加強其市場策略、行銷計畫、智財保護、技術授權以 及募資計畫等等,以做為成功推動商品化與產業化之具體案例。
2.
研究成果在學術期刊發表或申請專利等情形:論文:□已發表 □未發表之文稿 □撰寫中 ■無 專利:□已獲得 □申請中 ■無
技轉:□已技轉 □洽談中 ■無 其他:(以 100 字為限)
3.
請依學術成就、技術創新、社會影響等方面,評估研究成果之學術或應用價值(簡要 敘述成果所代表之意義、價值、影響或進一步發展之可能性)(以 500 字為限)(1) 建全醫材研發提案商業化篩選及評估流程與機制(SOP),有效鑑別具商業化潛質
之前瞻技術,促使國家研發資源聚焦於重點研發強項我國現階段受政府補助的科研單位仍主要以論文發表產量、專利獲證數為評判研 發技術優劣的篩選標準,至今尚未有研發成果商品化可行性的評估與提案篩選機制,
本計畫之突破在於發展出一套能有效評定生技研發成果商品化可行性的評估機制,延 攬來自國內外產、官、學、研各界且專長領域擴及技術、智財、法律、財經之具實務 經驗專家組成跨領域商業化輔導團隊,透過技術、法規、專利、市場、競合、財務分 析等面向,全盤檢視該技術是否具有商品化、產業化潛力,以專業、客觀、多元角度 提供一全面性的商業化審核考量,有助於我國學研單位、技術移轉辦公室、育成中心、
技術研發公司、創投業者、乃至政府各部會署基於一有效評估商業化潛力之標準評量 模式,藉以過濾並遴選出最具商業化可行性之前瞻技術,協助政府將有限的時間、人 力、物力資源,有效地集中運用在具產業效益的受扶植個案,提供政府或產業界挑選 生技產業發展重心的依據,透過跨領域的專業商業化團隊持續輔導推動,樹立成功技 轉案例,以促使我國充沛的研發能量達到有效的釋出,激發並帶動下一波台灣生技產 業的高峰,亦可提供政府制定生技研發成果盤點與審查等相關政策或法規之參考通 則。
(2) 針對我國科研單位生技研發成果商業化落實之困境與瓶頸,提供政府政策可資
修正之建議與作法我國「科技基本法」制定與實施十年以來,鑑於政府資助的研發成果得以下放學 研單位,我國技術移轉及產學合作交流亦漸趨頻繁並有產出部份績效。然而,事實上 我國學研單位之研發成果透過技術移轉與境外實施推及商業化落實之預期效益仍相 當有限,歸結其因在於科技基本法的立意及執行細則並未被充分闡釋深究,本計畫於 99 年 11 月 12 日、13 日舉辦「科技基本法十週年回顧與展望研討會:技術移轉與利 益衝突迴避」,此研討會首要舉辦目的為帶領我國科研單位釐清商業化落實之障礙與 瓶頸,研討會議題涵蓋美國拜杜法案與台灣科技基本法之回顧與比較、專屬授權與境 外實施、利益衝突、產學合作與技術移轉等問題。邀請講師來自美國、日本、新加坡
等國之產、官、學、研各界專家協助我國生技產業突破困境,提供我國科研單位實際 執行技術移轉、境外實施可茲借鏡之制度與作法,俾供未來我國政府政策之決議與推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