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跨文化溝通與語言教學
二、 集體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
對於集體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研究最有名的應該屬 Geert Hofstede
(2001)所做的研究。他透過問卷調查了分佈於全球三十個國家的 IBM 公 司內部的員工(Gorodnichenko & Roland,2012),問卷內容是與文化價值
觀有關的問題,他費時 15 年完成這項大型調查,概括出四個文化差異比較 明顯的價值觀面向:集體與個體主義文化(collectivistic and individualistic cultures)、強與弱不確定性規避(strong and weak uncertainty avoidance)、
高與低權力距離文化(high and low power distance cultures)、女性與男性文 化(feminine and masculine cultures)。研究文化與溝通的理論有很多,而集 體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的概念是學者最常用來比較和解釋兩個文化的面向 方法之一(Gudykunst & Lee,2002)。
(一) 集體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定義
Hofstede(1983)對集體主義文化的定義是:「一個文化重視團體認同 的程度大於個人認同,重視團體權利的程度大於個人權利,重視團體需求的 程度大於個人需求」;而個體主義文化則剛好相反:「一個文化重視個人認 同的程度大於團體認同,重視個人權利的程度大於團體權利,重視個人需求 的程度大於團體需求」。因為個體主義文化是附屬於人際連結關係較弱的社 會,在這樣的社會中人們只需要照顧好自己以及最親近的家人即可;但是集 體主義文化則否,它所屬的社會文化是自人們出生便與所屬的內團體
(in-groups)有強烈的關係和凝聚力,人們一生都受所屬內團體的保護,而 人 們 對 於 所 屬 內 團 體 的 忠 誠 也 是 毫 無 疑 問 的 ( Hofstede 、 Hofstede &
Minkov,2010)。
簡單來說集體主義文化重視的是「我們」(we),而個體主義文化重 視的是「我」(I),然而集體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其實是相對的,並不是 絕對的。這個文化面相所代表的是一個個體對於自己的需要有多少程度的重 視,透過 Hofstede(2001)的問卷比較之後看各個國家文化是偏向個體主義 文化或集體主義文化。集體主義文化以巴基斯坦、奈及利亞和祕魯為代表,
而個體主義文化則以美國、大英國協、荷蘭和澳洲為代表,請見圖 二-5。
圖 二-5 Hofstede-個人主義量表13 資料來源:Gorodnichenko 與 Roland (2012)
而 Triandis(1995)則以集體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為基礎,又根據各個 文化間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不同提出「水平與垂直文化」(horizontal and vertical cultures)。在水平文化中,人們會認為自己與其他個體之間是相同的,且 水平文化非常推崇「平等」(equality),不認為自己異於他人是一件好事;
而在垂直文化中,人們會認為自己和其他人是不同的,垂直文化的社會也期 待個體能在團體中表現突出,並不強調所謂的「平等」。
透過 Triandis(1995)的水平與垂直文化區分 Hofstede(1983)的集體主義 與個體主義文化,則有四種不同類型的文化(圖 二-6):垂直集體主義文
化、垂直個體主義文化、水平集體主義文化、水平個體主義文化。
13圖中顏色越深,則個人主義文化程度越高。
圖 二-6 文化類型四分圖14
資料來源:本文繪製,參考 Triandis(1995)
垂直集體主義文化以菲律賓和韓國為代表,個體被要求要融入於所屬團 體,但同時可以接受或期待他們在團體中表現突出,他們並不崇尚平等或自 由。垂直個體主義文化則以美國為代表,他們的表現都以個人為主,所代表 的是自己,每個人都希望能在團體種中表現突出,他們重視自由且認為平等 是相對來說較不重要的。水平個體主義文化以瑞典和挪威為代表,他們認為 個體所代表的是自己,但並不突出於團體,他們推崇平等及自由。水平集體 主義文化以日本為代表,他們非常重視平等,但不重視自由,因此團體中的 個體之間會要求自己不異於他人,且事事以團體為重(Triandis,1995;
Gudykunst & Lee,2002)。
根據 Hofstede(1983),參見圖 二-5,本研究的漢語文化是屬於水平 集體主義,而美國則是垂直個體主義,兩個文化分屬不同極端。本研究希望 能夠了解集體主義和個體主義文化民族是否會在安慰言語行為上表現出差 異。
14資料來源:整理自 Triandis(1995)、(Gudykunst & Lee,2002)
(二) 集體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特徵
集體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在許多方面都有顯著的不同,其中又以自我和 團體間的看法和價值觀為兩者文化最主要的不同。以下將從自我概念與內團 體重要性(importance of ingroups),以及其他價值觀分析集體主義與個體 主義文化間的特徵。
Gudykunst 與 Lee(2002)整理了 Trandis(1988,1995)對於內團體重 要性的理論,他認為這是集體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最大的不同。「內團體」
是指對於其中成員來說很重要的團體,而且團體中的個體會願意為此團體做 出犧牲(Trandis,1988)。對個體主義文化的成員來說,他們有許多特定 的內團體(例如,家庭、信仰團體、溝通社團、工作等),這些團體都會影 響他們在社交中的行為。但是就因為他們有太多的內團體,因此每個特定的 內團體對個體行所能發揮的影響力相對來說非常小。相反來說,集體主義文 化的成員只擁有幾個內團體,例如,工作團體、大學、家庭等,這些內團體 對亞洲的集體主義文化成員來說非常重要,且往往能影響他們在社交中的行 為。
集體主義的自我是他人導向的,並依附於所屬的內團體,集體主義社會 中「團體」才是最基本的單位。他們重視的是自我和內團體成員之間的關係 以及自我對內團體的付出,例如為了公司的團體利益而犧牲個人的下班時間 來加班,並且將團體榮譽和團體目標放在個人榮譽和目標之前。此外,集體 主義文化非常重視層級的觀念,平輩之間相互依靠而長輩和晚輩之間則重視 提攜照顧和聽命服從。因此,集體主義文化的成員對於內團體的自己人和團 體之外的人會有明顯不一樣的標準。因為集體主義文化的成員認為彼此互相 依賴的,他們也受惠於內團體相互照應所帶來的好處。相反的,個體主義文 化對自我的概念非常強,他們將個人視為獨立不附屬於任何團體的個體,個 人是最基本的單位。因此,他們認為將自我的特質表現出來、追求個人的成 功、以及展現出自我的能力、個人獨特的特質、以及個人對事物的看法都是 很重要的。與集體主義文化相較之下,個體主義文化並不追求個體與內團體 之間的和諧關係,個體主義文化的成員對於內團體的自己人和部屬與內團體 的外人標準都相同,因為他們並不依附於特定的內團體,他們注重的是自我
表現和自我價值,他們並不推崇為了團體或他人而犧牲個人(Triandis,
1989;Gao & Ting-Toomey,1998;Gudykunst & Lee,2002;Gorodnichenko
& Roland,2012)。
除了與內團體的連結性之外,Hofstede 與 Hofstede(2005)也點出集體 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在一般規範和家庭中的不同:集體主義文化會讓孩子學 者以「我們」思考,且盡量避免使用「我」這個詞;個體主義則相反,會讓 孩子學者以「我」進行思考,並且鼓勵使用「我」這個詞。另外,Gorodnichenko 與 Roland(2012)也將集體主義與個體主以文化的其他面向做了表格整理,
請見下表 二-13。
表 二-13 集體主義與個體主義文化比較
比較點 個體主義文化 集體主義文化
思考形式 分析 整體
焦點關注 主體多於環境背景 環境背景多於主體 推理形式 根據抽象的邏輯規則 根據語境或功能關係 偏見 基本歸因錯誤、名詞偏見 無基本歸因錯誤或名詞偏見
理解 注意言內之意 注意言外之意、
和非文字語言 行為相異處
努力 vs 能力 注重能力,
失敗後會進行工作調配
注重努力,
失敗後會投入更多努力 突出或配合 突出十分重要 整體的一致性十分重要
選擇 自主選擇 團體共同決定
關係的差異 內外團體之分:低 內外團體之分:高
被強迫選擇 不滿 來自內團體就喜歡
散漫 皆相同 對內團體較少
信任 皆相同 對內團體較多
關係流動性 高 低
資料來源:Gorodnichenko 與 Roland(2012:27-28),本文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