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調查結果之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
壹、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分析
表 4-2-1 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分析
題目 有效樣本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11.臺中縣國民小學都應該依學校條件成立幼童軍團。 913 3.5717 0.9304 6 12.學校幼童軍團以學校為主體,學生家長及社區人士協助為輔最適宜。 913 3.9135 0.7781 4 13.學校幼童軍團以學生家長為主體,學校為輔最適宜。 913 3.1544 1.0202 10 14.學校幼童軍團的成立由訓導(學務)處負責最恰當。 913 3.9584 0.7655 3 15.學校幼童軍團每年都應定期向臺中縣童軍會辦理團的三項登記。 913 3.5696 0.8909 7 16.每一所國民小學幼童軍團都應設置團部。 913 3.3494 0.9480 9 17.學校幼童軍團的經費來源以團員定期繳交團費為主。 913 3.3614 0.9737 8 18.擔任幼童軍團的服務員,必須接受幼童軍的專業訓練。 913 4.2738 0.6619 1 19.只要具有帶領幼童軍團之熱忱與意願,都可以擔任幼童軍團之服務員。 913 3.7820 0.9138 5 20.幼童軍團的團集會活動應安排在每個月固定的時間來舉行,以利每一
位幼童軍能夠準時參加。 913 3.9682 0.7255 2
從表 4-2-1 調查結果可以瞭解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 態度情形,依據平均數高低排序分別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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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擔任幼童軍團的服務員,必須接受幼童軍的專業訓練(M=4.2738,SD=0.6619)。 2.幼童軍團的團集會活動應安排在每個月固定的時間來舉行,以利每一位幼童軍
能夠準時參加(M=3.9682,SD=0.7255)。
3.學校幼童軍團的成立由訓導(學務)處負責最恰當(M=3.9584,SD=0.7655)。 4.學校幼童軍團以學校為主體,學生家長及社區人士協助為輔最適宜(M=3.9135
,SD=0.7781)。
5.只要具有帶領幼童軍團之熱忱與意願,都可以擔任幼童軍團之服務員(M=3.7820 ,SD=0.9138)。
6.臺中縣國民小學都應該依學校條件成立幼童軍團(M=3.5717,SD=0.9304)。 7.學校幼童軍團每年都應定期向臺中縣童軍會辦理團的三項登記(M=3.5696,SD=
0.8909)。
8.學校幼童軍團的經費來源以團員定期繳交團費為主(M=3.3614,SD=0.9737)。 9.每一所國民小學幼童軍團都應設置團部(M=3.3494,SD=0.9480)。
10.學校幼童軍團以學生家長為主體,學校為輔最適宜(M=3.1544,SD=1.0202)。 整體而言,全體受試者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排序 1 所得 平均數為 4.2788,排序 10 所得平均數為 3.1544,其態度認同均屬中上程度(態 度認同最高值為為 5,最低值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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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不同背景的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差 SD=0.5642),13~24 班之中型學校(M=3.6256,SD=0.5723),25 班以上之大型 學校(M=4.7472,SD=0.5139)。受試者服務學校規模對於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 實施方式之態度認同具有很顯著的差異(F值=6.8136,**p<.01),其中學校規 模在 25 班以上大型學校之受試者很顯著大於 12 班以下小型學校與 13~24 班
2.從受試者兼任工作比較分析:受試者擔任校長職務者(M=3.8717,SD=0.4991),
擔任訓導(學務)主任或訓育組長者 (M=3.5357,SD=0.5593),擔任幼童軍專業 服務員者(M=4.1556,SD=0.4162),擔任教師(M=3.6789,SD=0.5285),擔任其他 行政人員(M=3.7131,SD=0.5348)。受試者兼任工作對於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 實施方式之態度認同具有極顯著的差異(F值=9.8458,***p<.001),其中擔任 校長工作者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極顯著大於訓導(學務)主 任或訓育組長與教師(1>2,1>4);受試者兼任幼童軍專業服務員工作者對於幼 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極顯著大於訓導(學務)主任或訓育組長、教師與其 他行政人員(3>2,3>4,3>5)。本研究認為其原因,可能在於學校校長與幼童軍 專業服務員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包括團行政工作、活動規劃與人 力編配等,基於支持、執行與推廣的角色本職,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 式之態度具有較高的認同度。
3.從受試者年齡比較分析:受試者未滿 30 歲者(M=3.6466,SD=0.5674),30 歲以 上未滿 40 歲者(M=3.6103,SD=0.5219),40 歲以上未滿 50 歲者(M=3.7530,SD=
0.5135),50 歲以上者(M=3.9344,SD=0.5989)。受試者年齡對於幼童軍教育活 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具有極顯著的差異(F值=11.1384,***p<.001),其中受試 者年齡在 50 歲以上者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極顯著大於未滿 30 歲、30 歲以上未滿 40 歲與 40 歲以上未滿 50 歲之受試者(4>1,4>2,4>3),
40 歲以上未滿未滿 50 歲者極顯著大於 30 歲以上未滿 40 歲者(3>2)。可見國民 小學教育人員年齡愈長,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認同愈高。
4.從受試者擔任幼童軍服務員年資比較分析:受試者未擔任幼童軍服務員者(M=
3.6407,SD=0.5447),受試者擔任幼童軍服務員年資未滿 2 年者(M=3.7171,SD
=0.4843),受試者擔任幼童軍服務員年資在 2 年以上未滿 5 年者(M=3.8506, SD=0.5220),受試者擔任幼童軍服務員年資在 5 年以上者(M=4.0482,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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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1)。受試者擔任服務員年資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具有 極顯著的差異(F值=12.9153,***p<.001)。其中擔任服務員年資在 5 年以上者 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極顯著大於未擔任服務員與擔任服務 員年資未滿 2 年者(4>1,4>2),擔任服務員年資 2 年以上未滿 5 年者極顯著大 於未擔任幼童軍服務員者(3>1)。可見擔任幼童軍服務員年資愈長者對於幼童 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認同愈高。
5.從受試者參加幼童軍服務員訓練比較分析:受試者未曾參加相關訓練者(M=
3.6344,SD=0.5744),參加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者(M=3.6903,SD=0.5000),參 加幼童軍木章訓練者(M=3.8223,SD=0.5467),參加 C.A.L.T.者(M=4.4500,SD=
0.3109),參加C.L.T.者(M=4.3000,SD=0.0000)。受試者參加幼童軍服務員訓 練對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具有極顯著的差異(F值=5.4723,***p<
.001);經進一步比較分析,受試者參加幼童軍木章訓練者極顯著大於未曾參 加相關訓練者(3>1)。本研究認為其原因,可能在於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在接受 幼童軍木章訓練的專業課程後,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較一般未曾參 加相關訓練的教育人員具備正確的認知與行為習慣,因此對於幼童軍的實施方 式之態度具有較高的認同。
綜合上述調查結果顯示,本研究假設二:不同背景變項的國民小學教育人 員,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除了 2-1 不同學校規模背景的國民小 學教育人員對於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實施方式之態度具有很顯著差異外(**p<.01)
,其餘 2-2,2-3,2-4,2-5 均具有極顯著差異(***p<.001),本研究假設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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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實施幼童軍教育活 動的影響因素之態度分析與討論
壹、實施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影響因素之分析
表 4-3-1 實施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影響因素分析
題目 有效樣本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21.幼童軍教育活動不是學校正式課程,是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的困難因
素之一。 913 4.0340 0.7652 3
22.學校校長、行政人員或教師不支持,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
素之一。 913 3.7941 0.8744 8
23.經費不足,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 913 4.0898 0.7714 1 24.活動場地不足,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 913 3.7722 0.9287 9 25.學生參加意願不高,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 913 3.5728 0.9617 10 26.教師參與意願低落,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 913 3.9803 0.7735 5 27.幼童軍服務員人力短缺,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 913 4.0635 0.7669 2 28.幼童軍服務員專業能力不足,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 913 3.8795 0.8395 7 29.幼童軍服務員缺乏獎勵誘因,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 913 3.9310 0.8342 6 30.家長對幼童軍教育活動認知不足,造成幼童軍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 913 3.9858 0.8049 4
從表 4-3-1 調查結果可以瞭解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實施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影響因 素之態度情形,依據平均數高低排序分別說明如下:
1.經費不足,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M=4.0898,SD=0.7714)。 2.幼童軍服務員人力短缺,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M=4.0635,SD
=0.7669)。
3.幼童軍教育活動不是學校正式課程,是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的困難因素之一 (M=4.0340,SD=0.7652)。
4.家長對幼童軍教育活動認知不足,造成幼童軍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M=
3.9858,SD=0.8049)。
5.教師參與意願低落,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M=3.9803,SD=
0.7735)。
6.幼童軍服務員缺乏獎勵誘因,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M=
3.9310,SD=0.8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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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幼童軍服務員專業能力不足,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M=3.8795 ,SD=0.8395)。
8.學校校長、行政人員或教師不支持,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 (M=3.7941,SD=0.8744)。
9.活動場地不足,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M=3.7722,SD=0.9287)。
10.學生參加意願不高,造成幼童軍教育活動實施困難因素之一(M=3.5728,SD=
0.9617)。 2.13~24 班 199 3.8985 0.5307 271.3480 910 0.2982
學校規模 SD=0.5279),13~24 班之中型學校(M=3.8985,SD=0.5307),25 班以上之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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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M=3.9389,SD=0.5584)。受試者服務學校規模對於對於實施幼童軍教育活 動的影響因素之態度並無顯著的差異(F 值=2.1048,p>.05)。
2.從受試者兼任工作比較分析:受試者擔任校長職務者(M=3.8402,SD=0.5298),
擔任訓導(學務)主任或訓育組長者 (M=3.8988,SD=0.5812),擔任幼童軍專業 服務員者(M=4.1222,SD=0.6612),擔任教師(M=3.9008,SD=0.5334),擔任其他 行政人員(M=3.9456,SD=0.5393)。受試者兼任工作對於對於實施幼童軍教育活 動的影響因素之態度並無顯著的差異(F 值=1.3516,p>.05)。
3.從受試者年齡比較分析:受試者未滿 30 歲者(M=3.9748,SD=0.4608),30 歲以 上未滿 40 歲者(M=3.9164,SD=0.5129),40 歲以上未滿 50 歲者(M=3.8662,SD=
0.5590),50 歲以上者(M=3.9444,SD=0.7275)。受試者年齡對於實施幼童軍教 育活動的影響因素之態度並無顯著的差異(F 值=1.2230,p>.05)。
4.從受試者擔任幼童軍服務員年資比較分析:受試者未擔任幼童軍服務員者(M=
3.9099,SD=0.5444),受試者擔任幼童軍服務員年資未滿 2 年者(M=3.9195,SD
=0.5671),受試者擔任幼童軍服務員年資在 2 年以上未滿 5 年者(M=3.9584, SD=0.5440),受試者擔任幼童軍服務員年資在 5 年以上者(M=3.8357,SD=0.5561
)。受試者擔任服務員年資對於實施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影響因素並無顯著的差 異(F 值=0.5535,p>.05)。
5.從受試者參加幼童軍服務員訓練比較分析:受試者未曾參加相關訓練者(M=
3.9025,SD=0.5456),參加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者(M=3.9132,SD=0.5536),參 加幼童軍木章訓練者(M=3.9322,SD=0.5206),參加 C.A.L.T.者(M=3.5000,SD=
0.7958),參加 C.L.T.者(M=4.2000,SD=0.4243)。受試者參加幼童軍服務員訓 練對實施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影響因素並無顯著的差異(F 值=0.7731,p>.05)。
綜合上述調查結果顯示,本研究假設三:不同背景變項的國民小學教育人員
,對於瞭解國民小學實施幼童軍教育活動的影響因素之態度並無顯著差異,本研 究假設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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