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先秦諸子論水
第四節 《易經》論水
解釋《易經》的《易傳》共七種十篇,即《彖傳》上下、《象傳》上下、《繫 辭》上下、文言、說卦、序卦、雜卦,鄭玄稱為《十翼》,傳統說法以為孔子所 作,這是完全從尊孔的意識出發,近代學者雖也有採取不同的看法,62但是將它 歸類為孔門儒家的手筆,意見是一致的。以下列舉《十翼》言水的例子,如《說 卦傳》第三章云: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 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63
《易經》原有八卦,分別是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各代表天、地、
雷、風、水、火、山、澤。宋儒邵康節依據此章畫了伏犧「先天八卦圖」,他說:
「乾南坤北,離東坎西,震東北,巽西南,兌東南,艮西北,自震至乾為順,自 巽至坤為逆。」圖示如後:64
61王先謙《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 10 月,頁 401~405。
62 陳鼓應以為「通過從歐陽修始,經崔述一直到現在學者的研究,孔子作《易傳》的說法已經完 全被推翻。」陳鼓應《易傳與道家思想》,北京:三聯書店,1997 年 9 月,頁 4。錢穆〈論《十 翼》非孔子作〉辨之甚詳。顧頡剛編著《古史辨》第三冊,明倫出版社,1970 年 3 月,頁 637。
63 朱熹《易本義》,河洛圖書出版社,1974 年 3 月,頁 637。
64(宋)邵雍《皇極經世.緒言》卷之九,台北:中華書局,1966 年 3 月。
由其中排列的相關位置來看,坎離(水火)是相對的,艮巽(山澤)也是相對的。
關於「山澤通氣」,朱熹以為「澤氣升於山,為雲,為雨,是山通澤之氣;山之 泉脈流於澤,為泉,為水,是澤通山之氣。是兩個之氣相通。」65陳玉森、陳憲 猷引王船山《周易內傳》曰:「通氣者,山象天之高,而地氣行焉。澤體地之下,
而天氣行焉。」他們又以為於《河圖》中,艮兌交營,即山澤通氣之象。此則山 中有澤,澤中有山,非有所在有所不在。66關於「水火不相射」,與《說卦傳》
第六章云「水火相逮」義同。67朱熹以為「水火下然上沸,而不相滅息也。或曰:
『射』音『亦』,與『斁』同,言相為用而不相厭也。…水火本相殺滅,用一物 隔著,卻相為用。」68陳玉森、陳憲猷又引王船山《周易內傳》曰:「不相射者,
各止其所而不相侵。相侵則相息也。惟其錯,是以互成相因之用也。」69南懷瑾、
徐芹庭並以為水火是「相滅相生,相反相成,而不互相厭惡的。」70此章所言之 水與澤中之水化為氣,均就水之自然屬性而言其功能。又《說卦傳》第五章云: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
成言乎艮。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
65 (宋)黎靖徳編《朱子語類》卷七十七,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 2 月,頁 1971。
66 陳玉森、陳憲猷合著《周易外傳鏡詮》,北京:中華書局,2000 年 5 月,頁 957~958。
67 南懷瑾、徐芹庭《周易今註今譯》,台灣商務印書館,1999 年 1 月,頁 446。
68 (宋)黎靖徳編《朱子語類》卷七十七,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 2 月,頁 1971~1972。
69 同注66,頁 959。
70 同注67,頁 444。
言萬物之絜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 聽天下,響(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
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 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
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 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71
邵康節又依此章畫了文王「後天八卦圖」,圖式如下:72
文中認為坎卦象徵水,位在北方,是勞累的卦,因為萬物歸息於此,所以說勞累 於坎。原伏犧先天八卦圖中與水相對的火,在文王八卦中相關位置不變,餘卦則 已非先前之對應關係。依文王八卦,水位在北方,與「太一生水」的水位是對應 的,「萬物之所歸也」亦對應於「太一藏於水」,然「太一」生水,而生天地生神 明、陰陽…的生成關係中,主張萬物是由北方的水開始的,與此處的「萬物出乎 震」-萬物出現於東方的震(雷)-不同,這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周易》由八卦演成六十四卦,是每卦除了自身外,又與其他七卦重疊而成。
與坎水重疊之卦計有:坎、屯、蒙、需、訟、師、比、蹇、解、困、井、渙、節、
71 朱熹《易本義》,河洛圖書出版社,1974 年 3 月,頁 638~639。
72 (宋)邵雍《皇極經世.緒言》卷之九,台北:中華書局,1966 年 3 月。
既濟、未濟,以下就《彖傳》、《象傳》部分分析其卦義:
《坎卦》
《彖辭》曰:
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 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
險之時用大矣哉!73
《坎卦》由重複坎卦兩次組成,單一卦象是一陽爻陷二陰爻之中。習坎是練習突 破險陷,險陷已到了極點,所以稱為重險,坎陷特深,水雖流注,亦不能盈滿,
當行此境,要不失去他的孚信,不屈不撓,堅定可以渡過險陷的信心,因為有一 股剛中的的德性(一陽爻)支撐著。險並不是壞事,天險示人以日月不可得而升,
以保其崇高;地險示人以山川丘陵,所以物得以保全;王公法象天地,設置城池 關隘等重險之物,以保有家國,故曰「險之時用大矣哉」。彖辭以「水流而不盈」
代表危險之深不可測,勉人當崇尚其行,孚信於中,則必可成功。象辭云:「水 洊(音見)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74陸績說:「洊,再重習也。
水再至而溢通流,不舍晝夜,重重習,相隨以為常,有似於習,故君子象之,以 常習教事,如水不息也。」75象辭從水一直不斷流入險坎,示君子當常其德行,
以進德修業,習其所教之事,誨民不倦,與彖辭說法雖不一,然崇尚德行之用意 則相同。
《屯卦》
《卦辭》曰:「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76 《彖辭》曰:
73 南懷瑾、徐芹庭《周易今註今譯》,台灣商務印書館,1999 年 1 月,頁 193。
74 同注73,頁 194。
75 轉引自同注73,頁 194。
76 同注73,頁 43。
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 建侯而不寧。77
《象辭》曰:
「雲雷,屯;君子以經綸。」78
《屯卦》的卦象是上水下雷。根據《序卦傳》云:「有天地然後有萬物,盈天地 之間者為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依《說文解字》:
「屯,難也。屯,象艸木之初生屯然而難,…」79此處象艸木之初生,乃見具體 之物取義。而《彖辭》所說的「屯」是「剛柔始交」(以抽象取義),然後是雷雨 交加,到處充盈大水之象,屬於天地創造以後的草昧時期,《屯卦》的水於此始 見。水在《象辭》中是以雲的姿態與雷交臨,因此時天地晦明而含有新生之機的 險難現象,藉此喻知君子當於此情況中善加經綸。《屯卦》是繼乾坤(表天地)
以後的卦,是「物之始生」,唯《序卦傳》所云則是天地在先,水(物)在後,
而《太一生水》的宇宙生成論中是生水、生天、生地、生神明…,水在先,天地 在後。
《蒙卦》
依《說文解字》:「蒙,王女。」80王女是一種菜名。王船山曰:「蒙者,草 卉叢生之謂,晦翳而未有辨也。」81南懷瑾以為是草本初茁之象,假借為童蒙未 開的狀態,82兩人都不依《說文解字》。《蒙卦》的卦象是上山下水,而《卦辭》
曰:「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83並沒有以水取義。《彖辭》曰:
77 南懷瑾、徐芹庭《周易今註今譯》,台灣商務印書館,1999 年 1 月,頁 44。
78 同注77,頁 45。
79 (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蘭臺書局,1973 年 9 月,頁 22。
80 同注79,頁 46。
81 陳玉森、陳憲猷合著《周易外傳鏡詮》,北京:中華書局,2000 年 5 月,頁 63。
82 同注77,頁 53。
83 同注77,頁 53。
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 我,志應也。…再三瀆,瀆則不告。…蒙以養正,聖功也。84
《象辭》曰: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85
「山下有險」,是以險坎之水取義,遇有險坎,須即刻終止啟其蒙昧之動作,這 是蒙卦的涵義,此處所謂的遇有險坎,乃是再三煩瑣,失去啟蒙之初意,故而終 止不再告。《彖辭》之所謂可以「亨」,是因為合乎「時中」,在教化的規矩上是 講究「匪我求童蒙」,而是「童蒙求我」,也講究在彼此志趣的相應,相應在聖人 以正道教化的功德之中,猶如地水交融。人之無知,猶如蒙昧,險象已生,須求 啟蒙,猶掘地見水,故《象辭》曰「山下出泉」。然泉水溢出氾濫時,君子當決 然導之以入川流(喻正道),且以「養正」而得「亨」,應是此卦以山水合卦之義 蘊。
《需卦》
《需卦》是由上水下天組成的卦,《卦辭》曰: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86
《彖辭》曰:
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
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87
《象辭》曰:
84南懷瑾、徐芹庭《周易今註今譯》,台灣商務印書館,1999 年 1 月,頁 53。
85同注84,頁 54。
86同注84,頁 59。
87同注84,頁 59。
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88
就《卦辭》而言,這是可以「光亨」的卦,但須堅定信念,才有「貞吉」。《卦辭》、
《彖辭》都提到「利涉大川」,意謂「大川」代表不利,此仍以險陷之水取義。《象 辭》卻說「君子以飲食宴樂」,原因乃水升上天成雲,是一種宴樂之象。兩者說 法之所以有出入,89是《彖辭》從水的作用解說它的道理與現象,而《象辭》卻 從雲氣上升於天,比擬人們生活必需的飲食與宴樂。90這是從水的不同角度觀察 而產生不同的解釋。
《訟卦》
《卦辭》曰: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91
《彖辭》曰:
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
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92
《象辭》曰: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93
《訟卦》是上天下水合成的卦,有爭訟之意,訟來自於彼此之不依信約行事,所
88 南懷瑾、徐芹庭《周易今註今譯》,台灣商務印書館,1999 年 1 月,頁 60。
89 王船山也提到《彖》《象》義殊而適從無定,異端互托而學術以岐。陳玉森、陳憲猷合著《周 易外傳鏡詮》,北京:中華書局,2000 年 5 月,頁 70。
90 同注88,頁 60。
91 同注88,頁 64。
92 同注88,頁 65。
93 同注88,頁 65。
以《卦辭》說「有孚窒」。此卦是凶卦,「不利涉大川」,《彖辭》論斷它「上剛下 險」,而且是「險而健」,表示「孚窒」已相當深刻。如果不知警惕、進退,最後 必是「入於淵」而無法自拔。水性往下,天性在上,不得相交,所以《象辭》說
以《卦辭》說「有孚窒」。此卦是凶卦,「不利涉大川」,《彖辭》論斷它「上剛下 險」,而且是「險而健」,表示「孚窒」已相當深刻。如果不知警惕、進退,最後 必是「入於淵」而無法自拔。水性往下,天性在上,不得相交,所以《象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