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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怪的社會功用

在文檔中 《中國經典童話》中的超人 (頁 180-186)

第四節 童話中的精怪角色所呈現的文化意義

二、 精怪的社會功用

正如劉仲宇在《中國精怪文化》中所提到:

精怪的另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它充滿著感情色彩。在精怪觀念的演變史 上,比較早的階段,精怪形象中投射著古人的可怖、親暱、親密、兇狠等 感情體驗,而在幾經分化之後,有的精怪升格為神,如星精之類,留下的 精怪大多令人可怖可畏。 (頁 63)

正因為童話中的「精怪」經常是可怕的、令人感到畏懼的,精怪也提供了人

(一) 對危險事物的警告:

除了「人妖戀」類型的故事之外,「精怪」在樣貌上經常被賦 予較為可怕的樣貌,例如〈太虛司法傳〉中的群鬼、〈老虎外婆〉

中的虎媼、〈海外六異國〉中的夜叉,當中有些赤髮雙角、有些則 無頭缺臂,甚至還會吃人肉;對於閱讀到這些故事的孩童而言,應 該都會感到對這些角色的恐懼。從民間一般家庭的教育來看,這些 恐懼是非常好利用的,因為當人們感到恐懼時,便會刻意去避開這 些令人感到危險的事物。

例如 〈老虎外婆〉 便提供了給予孩童 「看家護宅」 的教育功能,

當家中的大人有事外出時,居住在家中的孩子們便需負起看家的責 任,必須謹慎避免非家庭成員的入侵。〈老虎外婆〉中幼小的弟弟 是缺乏警戒且容易受誘惑的,也因此將非家庭成員的「虎媼」引進 家中,最後則被「虎媼」吃掉。對於幼童而言,這是相當恐怖的童 話故事,但也因為它的恐怖而能在幼童的心中留下強烈的印象。相 較於直接告誡孩童「要緊閉門鎖」、「勿輕信陌生人」或「要防範野 獸的進入」,如〈老虎外婆〉這樣由精怪塑造出可怕張力的故事顯 得更加有用。

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利用對精怪的恐懼感的實際例子,比方在水流 較為湍急危險的地方,經常會出現「水鬼抓替」或「妖怪將人抓入 水中」的民間傳說。無論這些危險水域是否真存在著這些精怪,這 些傳說可能會經由人們的穿鑿附會而被添上更多恐怖與真實的色 彩,當人們相信這些地方存在著精怪時,便會刻意迴避到這些危險 的水域游泳嬉戲,相對的也減少很多可能產生的冤魂。

(二) 消除恐懼:

俗。對於為災惡與不祥預兆感到恐懼的人們而言,這些消滅精怪的 儀式往往可以帶給人們心靈上的撫慰。

對於人類而言,自然界的許多現象是無形的、充滿未知的,也 正因為它的無形,使得人們往往不知該如何去面對或化解這些不 安。這時精怪便提供了一種有形的形象,因為有形,所以能設計出 各種崇拜或驅趕的儀式。人類對「名字」是相當依賴的,當一件未 知的自然物出現時,人們可能會因為對這個東西不了解而感到畏 懼,但一旦替這個自然物加上「名字」,並以此稱呼後,便同時會 感覺到對眼前的自然物有了掌控,而這些名字也代表著一些既定的 概念,人們在知曉名字之後,便較容易感到心安。

這也是劉仲宇在《中國精怪文化》中所提到的「精怪觀念的解 釋功能」。早期人們往往會認為,精怪往往代表著某種預兆,可能 是吉祥的預兆,也可能是不祥的兇兆。倘若人們認為精怪代表著吉 兆,則會感到平和與喜悅;但倘若人們認為精怪代表著兇兆,接下 來則會有一些消除兇兆的儀式,在進行完這些儀式之後,人們的心 裡也會感到比較平和。

瘟疫與生活上的各種災禍對人類而言,是非常可怕的,這些事物的背後,往 往都包含著一些人類無法控制的東西存在。這時人們便可以替這些災禍、瘟疫塑 造出一個鬼怪的形象,有時則由帶面具的人類假冒,並進行一些驅趕鬼怪的舞 蹈、手勢或吟唱,甚至直接傷害扮演精怪的人類,藉此。這種心態當然是很容易 被神棍利用的,有些神棍可能會替眼前充滿焦慮的人捏造如「被精怪附身」、「撞 邪」、「家中有鬼怪作祟」 這樣的理由,然後藉由施行驅趕精怪的儀式並收取費用;

但無論這些精怪的作祟是否真實,當人們結束完這樣的儀式之後,通常在心理上 感覺較為平和與滿足。尤其對於一些由心理所引起的疾病而言,這些儀式其實是 非常有效的。

第五節 小結

《中國經典童話》中共包含了七十五位精怪角色,依其本質可區分為「動 物」、「植物」、「其他自然物」與「人死後的鬼魂」四種,其中「動物」一類便佔 了五十四位;而「植物」精怪則有十一位;「其他自然物」有八位;屬於「人死 後的鬼魂」的精怪則有四位。由此可知在《中國經典童話》中,其本質為動物的 精怪最多,若包含「植物」與「其他自然物」的精怪,可發現到除了「龍」、「夜 叉」與「人魚」之外,大多直接採用人們生活中可以見到的自然物為形象。

從超人的能力來看,精怪角色最常出現的是 「改變形體」、「超越死亡」 與 「行 動自由」 、「影響體智」四種能力。當中「改變形體」便佔了當精怪角色的 50%,

遠超過第二高,佔 11%的「超越死亡」。精怪在使用「改變形體」的能力時,主 要分為三種情況,第一是「物類能藉由意志,幻化成人類的樣貌」;第二是「居 住在神奇幻境中的物類,展現出人類的樣貌」;第三則是 「物類幻化成其他物類」。

「超越死亡」則與精怪「物老為精」的特性有關,在民間童話中,擁有千百年壽 命的精怪往往能擁有變化為人形的能力。

由故事的敘事中心來看,身為「配角」的精怪遠遠超過「主角」與「間接角 色」,這是由於精怪本身與人類的形象相差較遠,因此也很少有童話直接以精怪 為主角。

從文本中對外貌的描述來看,精怪角色中有出現外貌描述的,在男性與女性 角色上的比例相當。雖然女性精怪角色仍有許多在描述其「美貌」,但在比例上 卻沒有神仙那麼高,反而出現一些如夜叉、鮫人這些在樣貌上較為醜惡的角色;

而男性精怪角色則不但沒有任何關於俊美樣貌的描述,取而代之的則是針對其衣 服、職務之類的描述,尤其在一些面貌較為醜惡的男性角色上,才會有比較長的 篇幅。

從善惡屬性來看,雖然仍以佔 52%的善屬性角色為最多數,但比起神仙角

的,較為負面、可怕的形象有關;也因此,精怪角色在「身份」上,雖然「朋友 角色」仍是比例最高的,但也出現了為數不少的「仇敵角色」。這些屬性為惡、

扮演主角仇敵角色的精怪,如鬼王、夜叉、狼妖官,在樣貌上也往往較為可怕,

也與人類形象的距離更加遙遠。

從精怪所呈現出的文化意義來看,精怪觀念發端於原始時代初民將生活中舉 目所及各種自然物加以擬人化,而後因人類的靈魂觀念,延伸而將這種概念投射 到自然物上,便產生了 「萬物有靈論」 的表現;又將這樣的觀念投射到人類本身,

則演變而為人死後成鬼魂的觀念。這些擁有靈魂的自然物之所以轉變為精怪,一 種與「物老而精」有關,一般民間認為自然物在經歷長久的時間修練後,往往能 擁有幻化為其他形體的超人能力;另一種則為「人類長期使用的生活器物」,人 們認為這些使用過一定時間的器物,往往蘊藏著人類的情感,尤其當這些器物帶 有接近人類的形象時,則很容易成為精怪,例如人偶、畫像。

由於「精怪」常帶有可怕的形象,它往往也可以提供民間兩種常見的功用:

一是「對危險事物的警告」,即藉由對精怪的畏懼,將某些禁忌與精怪的形象結 合在一起,藉以提醒其他人避免危險;另一個功用則是「消除恐懼」 ,即人們藉 由替無形的自然界事物套上有形的精怪形象,進而能發展出驅除精怪的各種儀 式,並藉由這些儀式達到使心靈感到平和滿足。

第伍章 中國經典童話中的神奇 兒女

隨著科技文明的發展,原本對自然界充滿畏懼的人類,漸漸發現到自己有能 力在各種無情的自然災害下獲得安全與自由,甚至開始能與自然抗爭。這時,一 個個的「文化英雄」便開始在神話與民間傳說中嶄露頭角,創造出征服自然、收 服精怪的神奇力量。

正如陳建憲在《神祇與英雄——中國古代神話的母題》中所說:

在神話中,反映人類以自己的文化創造與自然作鬥爭的是文化英雄神話。

這類神話的特點,是故事的主人公是人而不是神。雖然這些「人」身上往 往也有某些神性,或與神話沾親帶故,但他們確是 「人」 的力量的代表者。

他們鬥爭對象,或者是自然本身,或者是象徵自然力的神或怪。 (頁 143)

從這樣的「文化英雄」延伸出來,便是一個又一個擁有特殊力量的「人類」 。 他們不是神,也不是精怪;他們在樣貌上與一般人最為相近,卻有著超越常人,

甚至接近於神仙與精怪的能力。

在超人形象的三種角色類型中,「神奇兒女」正是其中最接近一般人類的角 色。在這些「神奇兒女」中,有的一生來便擁有強大的力量,可以日行千里、扛 起高山;有的則是凡人在社會中職業能力的極致展現,如工匠能創造出如人般活 動的機器人、小偷能穿過戒備森嚴的軍隊而竊走將領的枕頭、醫生則能替人開腸 剖腹更換器官;有的則是生活在海外、神奇仙境中的異族,他們代表著人們在交 通工具更加發達之後,對新領域的擴張與好奇;還有的凡人透過特定的修行方式

在文檔中 《中國經典童話》中的超人 (頁 180-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