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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區高中職學生校園霸凌之受凌經驗及其相關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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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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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陳政友博士. 新竹地區高中職學生校園霸凌之受凌經驗及 其相關因素研究 ,. A study on the victim s experience of school bullying and its relevant factors toward the Senior High School and Vocational High School students in Hsinchu county.. 研究生:顏秀娟 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2)

(3) 誌. 謝. 論文終於完成了,回首這三年來的學習過程,假日上課、白天上班、 晚上趕作業的生活,雖然辛苦卻充實,也重新感受當學生的幸福,而隨 著論文的完成表示著學業即將告一段落,此時此刻心中有無限的喜悅與 感動。 首先,要以最真摯的心感謝指導教授陳政友老師的指導,老師嚴謹 的治學態度及學術涵養是我學習的榜樣,更因為有老師的悉心指導我才 能如期的完成學業。此外,也要感謝口試委員胡益進老師及台北教育大 學的林佑真老師,對於研究給予諸多寶貴的建議及提點,讓我能做更深 入的思考,使論文內容更為完善。同時也謝謝七位專家學者協助參與研 究工具審查,幫助我順利完成問卷,還有謝謝參與預試及正式施測的學 生及學校主任、老師,因為你們的幫忙,研究得以順利進行。 重溫學生生活,感受到同學間的情誼,謝謝素珠、淑珠、慧美、靜 昀、玉娟、惠理及同窗好友們,認識你們,有你們的陪伴扶持及加油, 是我一輩子珍貴的回憶。 最後感謝我的家人,在我為了學業兵荒馬亂的時候,默默的支持我、 包容我,最愛的老公啟成、寶貝兒子立晨、貼心女兒立晴、還有如親姐 姐一般幫助我照顧孩子的大學同學宇安及其家人,我愛你們。 僅以此篇論文,再次向各位師長、同學及家人致上由衷的謝忱,謝 謝大家,我終於畢業了。 顏秀娟 i. 謹誌. 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4) 新竹地區高中職學生校園霸凌之受凌經驗及其相關因素研究 學生:顏秀娟. 指導教授:陳政友. 摘要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了解新竹縣高中職學生校園霸凌之受凌經驗及 其相關因素,以作為未來霸凌防制計畫之參考。本研究採自編式結構問 卷進行,以新竹縣 100 學年度之高中職學生為研究母群,經機率比率集 束抽樣的方式抽得有效樣本 392 人。本研究的結果及建議如下: 一、研究對象之受凌型式以言語辱罵、亂取綽號等戲謔性傷害最嚴重, 以手機傳送不雅照片或辱罵言語者最少。研究對象受凌後約有八成 七的人會求助,求助對象以同學最多、其次是父母。 二、研究對象中男生、神經質性人格特質者受凌經驗較多、學業成績越 高者、對學校獎懲、師生關係、同儕關係越正向者受凌經驗越少。 三、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可以有效預 測其受凌經驗,可以解釋其總變異量的 20.3%,其中以性別、神經 質性人格特質、外向性人格特質、學校獎懲、師生關係、同儕關係 為主要預測變項,並以學校獎懲的預測力最大。 根據研究結果,針對個人、學校、導師及後續研究方面,提出若干 建議,以做為未來校園霸凌防制及輔導之參考。 關鍵詞:高中職學生、受凌經驗. ii.

(5) ,. A study on the victim s experience of school bullying and its relevant factors toward the Senior High School and Vocational High School students in Hsinchu county. A Master Thesis By HSIU – CHUAN YEN ABSTRACT ,.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examine the victim s experience of school bullying and its relevant factors toward the Senior High School and Vocational High School students in Hsinchu county. The author applied the probability proportionate-to-size sampling method, drawing samples from students studying in Senior High School and Vocational High school in Hsinchu county in 2012, and generated 392 effective samples. The findings and recommendations of the research are listed below: 1. The. ,. victim s type of school bullying is language bullying,including Verbal. abuse or calling names , using mobile phones to send indecent photographs or cursing at least . 86.7% of students who are bullied will seek help. 2. Males. and students with neuroticism are more likely to became a victim .. Those with high academic performance , positive school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positive Teacher-Student relationships and positive peer relationships are not as likely to became a victim. 3. Gender. , personality traits , school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 Teacher-Student relationships and peer relationships could help to predict if students were being bullied. Using the results of the study , some suggestions were made for individuals , schools and for further studies. Keywords:Senior High School and Vocational High School students, victim,s experience of school bullying. iii.

(6) 目 第一章. 次.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重要性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4 第三節 研究問題 ........................................................................................ 5 第四節 研究假設 ........................................................................................ 5 第五節 名詞操作型定義 ............................................................................ 6 第六節 研究限制 ........................................................................................ 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1 第一節 校園霸凌之定義、內涵及盛行情形 ........................................... 11 第二節 受凌的類型、特徵與相關理論研究 ........................................... 21 第三節 受凌經驗之相關因素 .................................................................. 29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49.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49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50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51 第四節 研究步驟與進度 .......................................................................... 58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59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63 第一節.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及 受凌現況之描述 ........................................................................ 63. 第二節. 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及學校生活與受 凌經驗之關係 ............................................................................ 78 iv.

(7) 第三節. 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對受 凌經驗之預測 ............................................................................ 83. 第四節 第五章. 討論 ............................................................................................ 87 結論與建議 .......................................... 91. 第一節 結論 .............................................................................................. 91 第二節 建議 .............................................................................................. 92 參考文獻 .................................................... 95 中文文獻 ................................................................................................... 95 英文文獻 ................................................................................................. 103 附錄 ....................................................... 107 附錄一. 問卷內容專家效度考驗名單 ................................................... 107. 附錄二. 人格特質量表作者同意書 ....................................................... 108. 附錄二. 預試問卷 .................................................................................. 109. 附錄二. 正式問卷 .................................................................................. 119. 圖目次 圖 2-1 圖 3-1. 攻擊、暴力與霸凌三概念之關係 ............................................... 12 研究架構 ..................................................................................... 49. v.

(8) 表目次 表 2-1 校園霸凌的定義 ........................................................................ 13 表 2-2 性別與受凌經驗之相關研究 .................................................... 30 表 2-3 人格五大因素特質各量尺的說明............................................. 38 表 2-4 父母教養方式與個人行為的相關研究 ..................................... 40 表 2-5 師生互動與偏差行為之相關研究............................................. 44 表 3-1 新竹縣高中職學生人數 ........................................................... 50 表 3-2 教育程度等級與計分 ................................................................ 53 表 3-3 職業類別等級與計分 ................................................................ 53 表 3-4 家庭社經地位等級與計分 ........................................................ 54 表 3-5 本研究問卷中各量表之內部一致性分析 ................................. 58 表 3-6 研究目的、研究問題、統計方法............................................. 61 表 4-1 研究對象之背景變項的分佈 .................................................... 70 表 4-2 研究對象之個人因素的分佈 .................................................... 71 表 4-3 研究對象之個人因素的分布 .................................................... 72 表 4-4 學校生活量表之分析 ................................................................ 73 表 4-5 研究對象學校生活量表之得分情形 ......................................... 73 表 4-6 研究對象學校受凌經驗量表之答題情形 ................................. 75 表 4-7 研究對象受凌後之求助情形 .................................................... 77 表 4-9 研究對象背景變項與受凌經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79 表 4-10 研究對象受凌經驗與背景及個人因素之相關分析 ............... 80 表 4-11 研究對象個人因素與受凌經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81 表 4-12 研究對象家庭生活與受凌經驗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82 表 4-13 受凌經驗與各變項之相關 ...................................................... 82 表 4-14 研究對象變項間多元共線性診斷結果分佈 ........................... 85 表 4-15 研究對象之各變項對受凌經驗之複迴歸分析 ....................... 86 vi.

(9)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分為六節,包括第一節研究動機與重要性、第二節研究目的、 第三節研究問題、第四節研究假設、第五節名詞解釋、第六節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重要性 霸凌是校園中普遍存在的現象,係指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或 多個學生欺負或騷擾,或是有學生被鎖定為霸凌的對象,成為受凌學生, 導致其身心受到痛苦的情形(吳清山、林天祐,2005) 。霸凌是一種長期 性的惡行,並不是因「一時衝動」或「一時糊塗」所犯下的錯誤(林項 爵,2010),也不是孩子間的打鬧、玩耍而已,更是指同學間的惡意欺 負。霸凌研究先驅 Olweus(1993)指出霸凌非孩子成長的必經過程,但 是霸凌行為卻早已存在於學校、社區、甚至家庭系統之中,而不是台灣 新興的社會問題,霸凌更是學校長期面臨的棘手問題。 霸凌事件國內外皆有,遍佈各國校園,國外研究發現,平均每七分 鐘就有一個孩子被欺負;在美國,每四個孩子就有一人受凌,其中有 8% 的學生因為害怕受凌而一個月缺課一天;在英國,則是約有 21-27%是經 常被霸凌的出氣筒(引自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兒福聯盟〕 ,2004)。 而在台灣方面,依據兒福聯盟 2004-2007 年所做的抽樣調查發現,國中小 校園中有 60%以上的學童曾有受凌的經驗,更值得重視的是,有霸凌狀 況發生時,有 41%的學童不敢告訴家長或老師而選擇忍耐(兒福聯盟, 2007)。兒福聯盟(2011)最新的調查更發現,有 18.8%國中小學生最近 二個月內經常被同學霸凌。顯見台灣學童的受凌狀況,其嚴重程度不亞 1.

(10) 於國外,如此高的受凌比例令人憂心,甚至有些受凌者為求自保,或減 低自己的挫折或不愉快,轉而學習以暴制暴的問題解決模式,形成惡性 循環,造成更為複雜也更難處理的校園問題。 學校是提供溫暖陽光與良沃土壤的園地,更是安全且單純的學習場 所,但是近年來校園中頻繁的出現大欺小、強欺弱、暴力取代溝通等等 的霸凌事件,類似的事件不斷的佔據新聞版面,讓人感慨校園的不安寧。 在兒福聯盟(2007)對於台北、台中、高雄、花蓮的國小四、五年級以 及國中一、二年級學童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高達 58.2%的學童覺得學校 不安全。由此顯見原本安全、舒適、愉快的學習場所,似乎因為霸凌而 變質,校園霸凌的嚴重性更超乎我們的想像。 校園霸凌議題受到全球的關注,自 1980 年初期挪威學者 Olweus 開 始有系統且長期的研究後,國內外研究者也陸續加入探討霸凌議題的行 列,包含霸凌的類型、發生率、影響因素等,並有諸多卓越的研究成果, 但研究對象大多是國中、小學學生。根據 94-96 年「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 害事件通報作業系統」之通報資料統計顯示,高中職校園霸凌通報件數 達 1051 件,僅次於國中校園(陳明珠、魏麗敏,2009),加上魏麗敏與 黃德祥(2005) 、鄭英耀與黃正鵠(2010)以高中職學生為對象的調查研 究發現,涉入霸凌事件學生介於 47%至 54%左右,顯示高中職校園的霸 凌行為早已存在校園中,並有明顯增加的趨勢。其中鄭英耀與黃正鵠針 對台灣校園霸凌現況調查中更指出,國、高中職校男生遭霸凌比率達 14.4%,比世界衛生組織(WHO)調查的國際平均值 11%還高,女生受 霸凌比率則為 6.4%(鄭英耀、黃正鵠,2010) ,此結果頗令人感到震驚與 憂心。高中職學習階段屬青春期後期,學生即將成為準公民,理應具備 2.

(11) 思辨及保護自己的能力,但是我們仍常由媒體中聽聞發生於高中職校園 中的霸凌事件,甚至其欺凌手法更為殘忍及惡劣,對受凌學生的影響其 嚴重程度不亞於中小學階段學童。 當霸凌事件發生時,各方都汲汲於探究根源,處理學生的不當行為, 因為霸凌行為太過凸顯,也令人憤慨,因此我們對霸凌者的認知往往比 受凌者多。雖然對於欺人的惡霸若未適時糾正,未來可能衍生出重大的 社會危害,但是霸凌現象的本身意味著權力極端的不平等,對於受壓迫 的一方所產生的影響也極其深遠。霸凌事件造成受害者許多不同層面的 影響,不僅是外在性創傷或財物的損失而已,在學習方面,受凌的孩子 經常面臨嚴重的心理創傷,而產生低自尊、焦慮、適應不良等情形,更 可能因為害怕受凌而懼學,影響學習;也可能將學校受挫的情緒帶回家 中發洩在家人身上,繼而影響家庭關係,其負面影響更可能一直延續到 其成年,衝擊到家庭、學校以及社會,變成難以處理的夢靨,因此絕不 可忽視其影響力。故希望藉此研究探究新竹縣高中職校園的受凌現況, 期能提醒教育工作者在處理霸凌行為時能適時的對受凌者進行輔導,避 免產生更嚴重的後續影響,這是研究者的研究動機之一。 我們都期望孩子能在友善的環境中成長學習,但近年來數起嚴重的 校園霸凌事件瓦解了我們的希望,曾幾何時校園變成危險的場所,為何 朝夕相處、互動頻繁的同學彼此間的摩擦、衝突會不斷的增加。Zaraour 指出霸凌者不是笨蛋,不會胡亂欺負人,而是專挑適當的對象下手(柯 清心譯,1995)。所以孩子會成為受凌者應是有跡可尋的,是什麼樣的 因素讓學生成為令人同情的受凌者,這是研究者的研究動機之二。. 3.

(12) 期望能藉由受凌因素的研究探討,找出有效的預測因子,提供給各 級學校、教師、甚至家長參考,並能因此發展出良好的因應策略,早期 發現易受凌學生,有效的防制霸凌。期望此份研究結果對於高中職校園 的受凌現況、影響因素能有具體的結果,並對各單位發展防制霸凌計劃 能有所助益。.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於探討新竹地區高中職學生受凌經驗的現況,及 相關影響因素,包括背景變項(包含:性別、年級、學業成績、家庭結 構、家庭社經地位) 、個人因素(包含:人格特質、外表、自覺體型、穿 戴名牌、每週可支配的零用錢)、家庭生活(包含:父、母或主要照顧者 的教養方式、有無手足、排行別、手足感情)、學校生活(包含:學校獎 懲、師生關係、同儕關係)。將研究目的歸納如下: 一、 了解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之分布 情形及受凌經驗之現況。 二、 分析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與受凌 經驗之關係。 三、 探討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對受凌 經驗之預測力。. 4.

(13)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研究問題包括: 一、 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之分佈情形 如何? 二、 研究對象受凌經驗之現況如何? 三、 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與受凌經驗 之關係為何? 四、 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是否可以有 效的預測其受凌經驗?. 第四節 研究假設 依據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研究假設敘述如下: 一、 研究對象的受凌經驗會因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 活中屬類別之變項的不同水準而有顯著差異。 二、 研究對象的受凌經驗與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 中屬等距之變項有顯著相關。 三、 研究對象的背景變項、個人因素、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之各變項能 有效的預測其受凌經驗。. 5.

(14) 第五節 名詞操作型定義 一、 高中職學生: 指 100 學年度入學於新竹縣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一至三年級全 體學生。 二、 背景變項:本研究背景變項包括:性別、年級、學業成績、家庭結構、 家庭社經地位等,分別說明如下: (一)性別:分為男生、女生二類。 (二)年級:分為一、二、三年級。 (三)學業成績:指 100 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平均分數 90 分以上 為優等、80-89 分為甲等、70-79 分為乙等、60-69 分為丙等、60 分 以下為丁等。 (四)家庭結構:針對家庭組成人員完整與否加以分類,分為單親、雙親、 繼親、隔代教養、寄養家庭五類。 (五)家庭社經地位:以美國 Hollingshead 1957 年所提出的二因素社會地 位指數(Two-Factor Index of Social Position)方式,教育指數乘以 4, 加上職業指數乘以 7,所得分數為家庭社經地位指數,本研究以父 母親資料個別計算出來之社經地位指數中較高者當為家庭社經地 位之代表;若父親失業、單親或死亡,才只以母親資料來計算。將 所得分數區分為高社經地位(總分 41-55 分之間) 、中社經地位(總 分 30-40 分之間) 、低社經地位(總分 11-29 分之間)三個等級。. 6.

(15) 三、 個人因素:本研究個人因素包括:人格特質、外表、自覺體型、穿戴 名牌、每週可支配的零用錢等,分別說明如下: (一)人格特質:採用郭惠玲(2009)的「人格特質量表」之評量結果, 依據研究對象在該量表上的得分情形,得分愈高者表示研究對象在 該人格特質方面愈明顯,得分愈低者表示研究對象在該人格特質方 面愈不明顯。人格特質共可分為聰穎開放性、神經質性、友善性、 外向性、嚴謹自律性共五類。 (二)外表:分為臉部有缺陷、肢體缺陷、學習障礙、正常四類。 (三)自覺體型:分為高瘦、高胖、正常、矮瘦、矮胖五類。 (四)穿戴名牌:分為不穿戴名牌、偶而穿戴名牌(每週 2 天以下)、時 常穿戴名牌(每週 3 天以上)三類。 (五)每週可以支配的零用錢:指研究對象平均一週內可以任意支配的金 錢數。 四、 家庭生活:本研究家庭生活包括: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的教養方式、 有無手足、排行別、手足感情等,分別說明如下: (一)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的教養方式:指父、母的教養方法,若父母雙 亡或未與父母同住者以主要照顧者的教養方式為主。分為民主威信 型、寬容溺愛型、權威型、袖手旁觀型四類。 (二)有無手足:分為有、無二類。 (三)排行別:分為老大、老么、非老大或老么三類。 (四)手足感情:指兄弟姐妹間的相處情形。分為很好、好、普通、不好、 非常不好五類。 7.

(16) 五、 學校生活:本研究學校生活包括:指學校獎懲、師生關係、同儕關係 等,分別說明如下: (一)學校獎懲:是指由研究對象來評估學校獎懲是否客觀、公平、賞罰 分明,以及對於獎懲的行為反應。得分愈高表示對學校獎懲愈正 向,得分愈低,則反之。 (二)師生關係:是指由研究對象來評估與班級導師的關係。得分愈高表 示師生關係愈正向,得分愈低,則反之。 (三)同儕關係:是指由研究對象來評估與同班同學的關係。分數愈高表 示同儕關係愈正向,得分愈低,則反之。 六、 受凌經驗: 是指在校園中被別人說或做出惡意又令人討厭之事的親身經驗,以類 型區分則包括肢體霸凌(踢、推、撞、打等);語言霸凌(威脅、侮辱、 貶損等) ;關係霸凌(排擠,孤立,操弄人際關係等);性霸凌(與性或身 體相關的言語嘲諷、身體碰觸等);網路霸凌(以公開的科技產品散佈謠 言或不雅照片等)等。 本研究是指在過去六個月中的受凌經驗。以自擬之「受凌經驗量表」 的測量結果,得分越高,表示研究對象的受凌經驗越多,得分越低,則反 之。. 8.

(17) 第六節 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為一個橫斷式的研究,礙於人力、物力及時間等限制,僅以新 竹縣高中職一、二、三年級學生為研究樣本,故無法推論至其他各縣 市。 二、影響學生受凌經驗的因素相當多,本研究依據文獻探討的結果擬出重 要的相關變項,故研究範圍僅限於研究架構中的變項。 三、本研究為調查研究法,採用自填式問卷收集資料,故研究對象是否誠 實、完整的填答,以及填答當時受否受到情緒、身體不適等無法控制 因素而影響作答品質,是難以掌握的部分。. 9.

(18) 10.

(1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三節,包括第一節校園霸凌之定義、內涵及盛行情形、第 二節受凌的類型、特徵與相關理論研究、第三節受凌經驗之相關因素。. 第一節 校園霸凌之定義、內涵及盛行情形 校園霸凌行為(bullying behavior)一直以來普遍存在於校園之中,最 早是由挪威學者 Dan Olweus 於 1978 年開始針對北歐地區校園霸凌現象進 行系統研究,長期觀察中發現約有 15%的學童涉及霸凌,但當時未引起關 注。在 1980 年代後因校園中不斷增加的學童霸凌事件,引起各國關注, 1993 年後,更因引起自殺或復仇行為,此時各國才開始紛紛制定反霸凌策 略(楊宜學,2009)。 一、校園霸凌的定義 「Bully」這個字的本意並不壞,十六世紀時,它代表甜心,此後每 況愈下,從「好人」到「恐嚇者」 ,乃至於今天的「恃強凌弱」 (柯清心譯, 1995) 。它不純然是肢體「暴力」般的傾向,也不純然像「欺凌」般的殘 忍感覺,它是一種孩子在群體互動過程中發展出來的「弱肉強食」的人際 問題,只是不是用「食」來展現強勢,而是以行為和語言為主要達到強凌 弱的目的(王美恩,2011) 。 國內針對校園「霸凌」行為的研究並不多, 早期多以校園「暴力」 行為做為研究範疇,Olweus在1999年認為霸凌行為及暴力行為均涵蓋在攻 擊行為的範圍內,只是霸凌行為比攻擊行為更強調重複性與成對角色之間 11.

(20) 不對稱的權力關係,其中重複性乃是鎖定成對角色間的可能組合(一對 一、一對多、多對一、多對多)及頻率(經過長時間且重複發生);而不 對稱的權力關係乃是強調弱勢一方無法自衛的嚴重性(引自郭惠玲 , 2009)。根據Olweus所提出的攻擊、暴力與霸凌三概念之關係圖(圖2-1-1) 可知,「以身體的力量去欺凌他人」是霸凌行為與暴力行為的重疊處。(引 自郭惠玲,2009)目前國內學者的文獻對於「Bully」大多譯成「霸凌」, 但是也有學者認 為在台灣「暴力」和「霸凌」的概念未完全區分 。 「校園霸凌」即指霸凌行為發生在校園中,容易與「開玩笑」或「嬉 鬧」混淆,所以比暴力行為更棘手也更不易發現。. 攻擊行為. 霸. 暴. 凌. 力 圖 2-1 攻擊、暴力與霸凌三概念之關係 資料來源:引自郭惠玲(2009). 以身體上的暴力方式欺凌 國內外學者對於校園霸凌的定義仍多引自霸凌研究領域的先驅 Dan Olweus,描述方式雖不同,但其意涵是共通的,將學者的定義內容彙整如 下表:. 12.

(21) 表 2-1 校園霸凌的定義 學者(年代) Dan Olweus (1993). 定義 一個學生長時間、重複地暴露在一個或多個學生主 導的欺負或騷擾行為之中」,具有故意的傷害行 為、重複發生、力量失衡等三大特徵。. 世界衛生組織(2002) 個體有意的運用肢體的力量或權利去威脅或真正 的傷害其他個人、族群或社區,這種行為可能帶來 死亡、受傷、心裡的創傷、成長的障礙或權利的剝 削等後果(引自李明憲,2010)。 兒福聯盟(2004). 發生在校園中一種蓄意且具傷害性的行為,是學童 之間不平等的權力與壓迫,且為持續重複出現在固 定孩子間的一種欺凌行為。. Futterman(2004). 使用一種權力、地位或身材大小去傷害、脅迫其他 人或讓他們驚恐,這樣的行為會讓受害者感到害 怕、軟弱、無能為力或羞愧。. 吳清山與林天祐. 指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或. (2005). 騷擾,或是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而成為受凌虐學 生,導致其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情形。. 林玫君與歐怡雯. 是一個或一群較強勢的人,在心理或肢體上,反覆. (2007). 地壓迫那些比自己弱勢的人。. 吳銘祥(2007). 指孩子們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欺凌與壓迫,也就是惡 意欺負的情形。. 13.

(22) 表 2-1 校園霸凌的定義(續) 學者(年代) 鄧煌發(2007). 定義 指一個或多個學童對其他一個或多個學童間重複 發生的負面行為,此負面的行為可能是直接以肢體 上或口語上的強力,例如:打、踢、揶揄、嘲諷, 或以間接的方式,如:操弄友誼,或故意使學童無 法參加活動,且在霸凌者與被霸凌者之間存有力量 失衡的實際狀況。. 教育部(2010). 校園霸凌要件為:1.具有欺侮行為;2.具有故意傷 害的意圖;3.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傷害;4.雙方勢力 (地位)不對等;5.其他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 小組確認。校園霸凌事件均應經過學校防制校園霸 凌因應小組確認。. 王美恩(2011). 長期、重複且勢力不平等的兩方,造成單方面(被 霸凌者)的心理壓力,這些心理壓力將會影響學習 意願、學習能力、自我價值感、情緒困擾等。. 綜合上述學者的定義,依本研究的研究目的,將「霸凌行為」定義為: 指發生在校園中,持續重複發生在固定孩子間的一種蓄意且具傷害性的負 面行為,可能是直接之肢體或口語上的傷害,或是間接的操弄人際關係, 導致受凌學生孤立、自卑、長期恐懼等的現象,也就是一個或一群學生對 另一個學生說或做出惡意又令人討厭的事,且雙方具有勢力(地位)不對 等的實際狀況。 14.

(23) 二 、校園霸凌的關係人角色 綜合兒福聯盟研究員邱靖惠與蕭慧 琳(2009)及林玫君與歐怡雯 (2007)的文獻,依霸凌行動本身的主動與被動性角色來作區分,霸凌事 件中的關係人角色可以分為霸凌者、受凌者、旁觀者三類,分述如下: (一) 霸凌者(bully):在學校或同儕團體中,重複對其他同儕或某些特 定對象進行傷害、恐嚇、威脅或刻意排擠的人。即在特殊情境中濫 用權力系統去壓迫一些比她/他弱小的人。 (二) 受凌者(victim):只要是霸凌事件一定都有受凌者(被霸凌的對 象) 。即一些被壓迫或在特殊情形下連續被暴力濫用的受害人。 (三) 旁觀者(witness):指任何一個知道霸凌正在發生的人,有些旁觀 者推波助瀾,協助霸凌者進行傷害性的行為,即便只是在旁邊看, 對霸凌者而言,仍有正增強的效果。即在特殊的情境中縱容或鼓勵 霸凌事件發生的人,即使只在旁觀看,也是共犯。 三、校園霸凌的型式 霸凌行為的類型包羅萬象,除了身體的攻擊外,也包括心理層面的 傷害,所以有學者將霸凌行為分類為直接霸凌(肢體和言語的攻擊)和間 接霸凌(操控人際、社會孤立等) ;也有學者以其欺凌手段及方式來分類。 本研究參考兒福聯盟(2004) 、教育部(2010)及王美恩(2011)的 文獻,將「校園霸凌」分為六大類,包括:. 15.

(24) (一) 肢體霸凌:如毆打身體、搶奪財物等行為,因為外觀上容易辨認、 傷害是比較有形的,所以容易讓人覺得嚴重而關注並且處理,此霸凌行 為會隨著年紀增長而變本加厲。 (二) 關係霸凌:如排擠孤立、操弄人際關係等行為,包含直接控制指 有條件的友誼、拒絕指散布不實際的謠言、社會排除指透過同儕排擠某 人,使弱勢同儕被排拒在團體之外,或藉此切斷他們的社會連結。經常 與言語霸凌一起出現,二者同屬於初期的霸凌行為。 (三) 語言霸凌:如出言恐嚇、嘲笑污辱等行為,易造成受凌者的心理 傷害,有時其傷害速度與程度可能比肢體霸凌更嚴重,通常也會帶出「關 係霸凌」 ,霸凌者會拉攏更多人一起嬉鬧取笑受凌者,並且要大家不要跟 受凌者一起玩,若霸凌者具有影響力,就易將團體動力帶向排擠冷落受 凌者,受凌者就被孤立了。 (四) 性霸凌:指受凌者遭受與性或身體相關的言語嘲諷、評論、對性 取向的譏笑、侵犯性的行為等等,與一般俗稱的「性侵害」或「性騷擾」 類似。 (五) 反擊霸凌:指受凌者長期受欺壓後所產生的反擊行為,可能是受 凌者直接對霸凌者所產生的報復行為,也可能是受凌者去欺負更弱勢的 人。美國追蹤幾起帶槍至校園掃射同學的案例中發現,槍擊者在成長過 程中充滿著被霸凌的痛苦經驗,為了結束這樣的痛苦,他們選擇反擊, 讓自己也變成霸凌者(王美恩,2011)。. 16.

(25) (六) 網路霸凌:如散佈謠言或不雅照片等行為,拜科技之賜而發展出 來的霸凌類型,指運用電子郵件、即時通、留言版、手機簡訊等公開管 道散佈不實謠言惡意中傷同學的行為,而且不容易找到訊息的來源。值 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霸凌類型也都可能以「網路」為之,例如以錄 影照相的方式將霸凌的過程放到網路上供人觀賞,因無時間、空間的限 制,其所造成的傷害範圍更大,影響也更深。 不管何種霸凌型式,其背後都有許多的歧視、缺乏尊重與同理心的 狀況,值得一提的是,以上的霸凌行為並非總是單獨呈現,有極高的比 例是重複出現,例如:肢體霸凌後將受凌者的相片放置網路上供他人瀏 覽或威脅受凌者或切斷受凌者的人際關係等,其所造成的傷害可能是生 理、心理、社會並存的。 本研究以探討肢體霸凌、言語霸凌、關係霸凌、性霸凌及網路霸凌 為主要研究方向。 四、受凌經驗與健康之關係 校園霸凌的發生對霸凌者、受凌者或是旁觀者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 身體、心理、社會的負面影響(Sherer & Nickerson, 2010)。對於受凌學 生而言,外在性的創傷或肌膚之痛,只要經過一段時間就可以療癒,但 內在性的傷口卻難以撫平,甚至影響到成年時期。 很多的研究強調學生時期的受凌經驗會造成成人期的焦慮、憂鬱和 心理疾病(Estevez, Murgui, & Musitu, 2009)。Salmon, James, Cassidy & Javaloyes(2000)的研究也發現臨床上焦慮症和憂鬱症的病人約有70%在 17.

(26) 青少年時期曾經遭受過被霸凌的情況。Olweus(1994)的研究發現,一 個在求學階段曾經受凌的人,直到二十三歲,他的自尊和沮喪程度,比 一般的非被害者更低。國外長期性的研究也指出受凌學生在環境中易被 打壓,比一般的孩子更易傾向低自尊、會比較焦慮、低自信、自我對社 會的看法比較負面悲觀,且易呈現沮喪、孤獨、焦慮、不安全感、孤獨 的感覺,這些情形在霸凌結束之後狀況還是會持續(Hawker & Boulton, 2000) 。Estevez et al.(2009)的研究也提出受凌者會比其他人更容易焦慮 和憂鬱、退縮的結論。王昱婷(2010)也認為受凌者自覺健康狀況較不 好、生活滿意度較低、有多重身心不適症狀者較多、所以較容易覺得被 冷落及無助。 除了對心理層面的影響外,有近半數受凌者坦承,小時候被欺負的 不愉快經驗, 影響到日後成年的人際關係,這些受害者直到成年之後, 仍舊無法和其他人維持著良好信任的關係(Smith & Hugh, 1999)。這 些受凌學童可能被貼上負面標籤而且被嚴重排擠,故產生情緒、心理, 以及人際互動的困擾,因而會害怕上學,甚至長期輟學,影響學習(楊 宜學,2009)。因此學生時期若處於受霸凌的困境往後將演變成惡性循 環。這些問題不會隨著霸凌結束而結束,長期受凌的經驗,會讓他們覺 得這是場永遠擺脫不了的夢魘(邱珍琬,2002)。這些負面的內在性徵象皆 會影響到受凌者個人和學習上的適應,並且影響到成年期,導致其低自 尊與沮喪的可能性。 另外澳洲的學者研究亦證實:受凌與發展自殺念頭是具有關聯的, 並且在挪威、日本、美國等各國都陸續傳出長期受欺凌的學童自殺事件 (引自兒福聯盟,2007) 。再者受凌者也可能因為長期被欺凌而產生報復 18.

(27) 心態或找強者當朋友,轉而霸凌他人,形成以暴力反制的問題解決模式, 讓校園霸凌的問題變得更複雜且棘手。霸凌更是青少年暴力行為中最常 出現且普遍的型式,可能會因此衍生出更極端嚴重的違常行為,並可視 為暴力、反社會和冒險行為的指標性象徵(Smokowski & Kopasz, 2005) 。 五、國內校園霸凌的盛行情形 國外對霸凌的研究起步比台灣早,在相關研究中顯示霸凌對身心健 康的影響相當一致,而近幾年台灣學者的研究也逐漸出爐,茲將國內學 者的相關研究依研究區域不同分述如下: 北部地區:陳麗欣(1992)針對台北縣市、基隆市 20 所國中學生所 做的調查研究顯示,有 27%的學生曾遭受暴力侵害。有 4.9%曾遭受嚴重 暴力侵害。陳郁瑾(2000)調查台北市高中職學生的霸凌情況結果顯示, 以輕度校園霸凌行為為主。張雅婷(2003)調查桃園市三所國中學生的 霸凌情況結果顯示,輕度校園暴力行為高於中度校園暴力行為,中度校 園暴力行為又高於重度校園暴力行為。莊素美(2010)調查臺北縣市國 小 五、六年 級 學童 的霸凌 情 況結果 顯 示 ,高年級 學童霸 凌盛 行率 為 21.6%,其中霸凌者有 7.4%、受凌者有 9.4%、霸凌兼受凌者有 4.8%。 中部地區:楊翠娟(2006)調查台中縣市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高中 (職)學生過去一年內的霸凌情況結果顯示,沒有發生任何一項暴力類 型的行為者,佔 55.5%。有發生任何一項暴力類型的行為者佔 44.5%。吳 雅真(2009)調查台中縣某高職日間部 812 名學生的霸凌情況結果顯示,有 遭受或聽聞霸凌行為比率為 27%,其中以言語霸凌為多,佔 42%。. 19.

(28) 南部地區:楊瑞珠(1996)調查高雄市國高中學生的霸凌情況結果 顯示,有 23.8%曾遭同學同學攻擊而受傷。有 11.1%曾遭同學恐嚇勒索。 林坤松(2000)調查台南市 1519 名國中生的霸凌情況結果顯示,有 68% 的學生在過去一年至少發生過一次輕微暴力的侵害。以被惡作劇比例最 高(59.2%) ,其次是東西被破壞(41%)。有 18.4%的學生在過去一年至 少發生過一次嚴重暴力的侵害。被人毆打佔 11.6%、被人借錢勒索佔 9.3%。邱珍琬(2002)調查高屏兩縣市 405 名國小三至小六的學童的霸凌情 況結果顯示,有 64.7%的學童為被霸凌者、49.1%的學童為霸凌者。楊宜 學(2009) 調查台南市 976 位國小高年級學生的霸凌情況結果顯示,以輕 度校園霸凌行為較為普遍。輕度校園霸凌行為以關係霸凌(35.8%)及言語 霸凌(34.7%)為主。中度校園霸凌行為及重度校園霸凌行為則以肢體霸凌 (12.9%)較為普遍。李雅君(2010)調查嘉義市 19 所國小五、六年級學 生的霸凌情況結果顯示,受凌情況,以「關係霸凌」最為嚴重,而以「網 路霸凌」情節最輕。學生最常受凌的時間為下課時間、放學時間、清掃 時間。最常受凌的地點則為班級教室、走廊、科任教室。 陳明珠(2010)以台灣地區北、中、南、東等地十九所高中職學校 之高一、二、三年級學生的霸凌情況結果顯示,高中職霸凌受害經驗以 惡作劇性受害最多,次之為心理性受害,暴力性受害最少,其中以「被 別人亂取綽號」比例最高。 由以上學者的研究文獻可知,不論國小、國中或高中職的校園中, 霸凌現象始終存在,並未因時間而改善;依研究區域而言,南部學校的 霸凌情 況最 嚴重; 依 霸凌的 形 式而 言, 以 輕度霸 凌行 為 居多,約 佔 20-30%,其中又以「關係霸凌」最為嚴重,其次為「言語霸凌」 。不論研 20.

(29) 究結果如何,實際上的數據應遠超過研究數據,學生若處於受凌的恐懼 中,對個人學習、人際、健康的影響極為深遠,實是不容忽視的議題。. 第二節 受凌的類型、特徵與相關理論研究 受凌者(Victim)指在霸凌事件中的受害者,「Victim」在英文意義 中係指:因任何原因經歷受傷、損失或困厄的人(黎素君,2006)。 Zaraour指出霸凌者不是笨蛋,不會胡亂欺負人,而是專挑適當的對 象下手(柯清心譯,1995)。所以學校裡的學生這麼多,為何有些學生 可以平安順利的成長學習,有些學生卻會成為霸凌行為底下的受害者, 也就是說受凌者可能具有某些特質或行為,易讓霸凌者挑中甚至重複多 次的欺負他,因此陷入受凌的困境。 一、受凌者的類型 參考學者文獻(柯清心譯,1995;黃貴真,2010;王美恩,2011), 將受凌者的類型分為: (一)順從或消極型的受凌者:指對於攻擊沒有能力防衛、缺乏能力或 技巧尋求同儕的支持、身體虛弱、退縮、謹慎、無助、很難與人建立人 際關係之受害者,此類型易焦慮、低自尊(黃貴真,2010) 。Zaraour指出 孤獨可能是受人欺負的主因,惡霸知道欺負這種類型的人很安全,因為 在孩子的世界裡,缺乏朋友的他,是最底層的人物(柯清心譯,1995) 。 Olweus博士也指出受害者型式之一即是「被動/臣服型」(passive-su bmissive),除了體格瘦弱之外,讓人覺得敏感、安靜、過分小心,孤單 21.

(30) 也沒有什麼知心朋友,表現出沒有安全感、自視甚低、被欺負了也不大 可能還手(引自邱珍琬,2002)。王美恩(2011)也認為這類型的受凌 者外在表現上常是膽怯、心事重重、不敢做決定、下課玩耍也較少跟其 他同學互動,長期被欺負,加上不敢跟大人說,孩子在認知上會認為自 己有問題。另外,因為生理差異、體型大小、中性特質、學習障礙或行 為問題等而受害者,也多屬於這一型的受凌者(黃貴真,2010;王美恩, 2011)。 (二)挑釁型的受凌者:挑起攻擊的原因,可能是透過不適當的行為或故 意引起他人的攻擊,如嘲笑、揶揄和討厭的行為引起他人的攻擊、報復; 再加上能力不足以反抗霸凌者,因而轉成為受害者(黃貴真,2010) 。所 以衝動性格、口出直言的孩子易成為這一型的受害者。Olweus博士也指出 受害者型式之一即是少數的「挑釁型」(provocative)被害者,這類學童 常常焦躁不安,作錯事惹人厭,有些則是活動力太高,造成週遭學童緊張 或氣憤,不受同儕歡迎(引自邱珍琬,2002)。 (三)關係型的受凌者:對人際關係缺少控制感,在團體中被其他同儕輕 視;或是得罪該團體中有權力的人,令其生氣;或在團體中缺乏人際技巧 及資源,因而成為受凌的對象(黃貴真,2010)。Zaraour 指出受凌者的 人際關係通常很不成熟,不是干擾別人的活動、不敢正眼看人、就是說錯 話,他們幾乎沒有朋友,人緣也不好,拙於社交(柯清心譯,1995)。在 活動時也總被忽略,忘了他的存在(王美恩,2011)。 (四)共謀型的受凌者:採用受害者的角色來獲取成就或受歡迎,可能扮 演小丑或參與破壞的行為來讓自己能安全地待在團體中;這種人可能偽裝 22.

(31) 真實的成就來避免被逐出團體的可能(Besag, 1989)。這一類型受凌者的心 理歷程更為複雜,也較少文獻作探究。 (五)偽受害型的受凌者:在團體中始終存在的一群人,也就是一些時常 抱怨的孩子,為吸引注意力而偽裝成受害者(Besag, 1989)。 (六)特立獨行型的受凌者:例如在秩序不好的班級中,少數表現良好的 學生,會配合老師的課業要求,表現乖巧,懂的自律、負責任的學生,容 易被大多數學生排擠(王美恩,2011)。 綜合上述學者的分類可知,「弱勢」可能是孩子成為受凌者的原因。 王美恩(2011)也指出「弱勢」可以分為二類:一個是「外在條件」造成 的弱勢,像是功課成績的好壞、爸媽的社經地位高低、中性特質、具有明 顯的肢體或心智障礙等,孩子都會用「他和我們不一樣」來排擠同學。另 一個是「個人特質」造成的弱勢,通常是受凌者因不知不覺的行為,在人 際互動上造成別人的困擾,因而引來霸凌。 二、受凌者的特徵 由上述受凌者的類型及學者文獻中歸納出受凌者的特徵,分述如下: (一)人格特質:具有內向、焦慮、敏感、意志搖擺不定、拙於人際關係、 低自尊、孤獨、對於同儕間的衝突常歸因於自己的人格特質(Olweus, 1993; 柯清心譯,1995;黃貴真,2010) 。 (二)肢體及行為特徵:外觀或行為表現上與眾人不同,可能體型特殊、 有肢體或心智障礙,也可能是特立獨行的行為表現(柯清心譯,1995;黃 23.

(32) 貴真,2010;王美恩,2011) 。 (三)學習表現:在學習成就上可能是太好也可能是太壞(王美恩,2011) 。 (四)人際關係:人際關係差,拙於社交,沒有知心好友(Olweus, 1993; 黃貴真,2010) 。 (五)歸罪自己:當被霸凌時通常無招架餘地,常歸因自己的過錯,事後 也不敢向大人求救(郭惠玲,2009) 。 綜合上述,誰是受凌者應是有蛛絲馬跡可循的。被害者可能給人一 種有機可趁的感覺,可能是外觀、本身之特質、自我的表現、缺乏自我保 護的能力等,使自己容易身陷於受欺凌的情境中導致成為被霸凌的適合目 標。 四、受凌的相關理論研究 霸凌行為不是單一事件,不論事件中關係人的角色為何,是加害人或 是受害人亦或旁觀者,其背後的影響因素是錯綜複雜的,以前多以揣測假 說的方法來討論可能因素(Olweus, 2003) ,但近年來諸多學者以霸凌為議 題進行探討,已使其輪廓愈來愈清晰。國內外多位學者以犯罪被害學的觀 點來探討校園暴力、霸凌行為的發生,將其歸納整理後對校園霸凌之受凌 提出相關解釋。 (一)個人特質理論 根據英國犯罪學者Sparks的被害特質理論指出,有許多導致被害的相 關因素,稱為被害傾向,這些因素出現的頻率愈高,被害的機會也愈高(黃 24.

(33) 富源,2002) 。這些特質因素包括個人特性、社會情境、居住環境、加害 者與被害者的關係(蔡文華,2008)。Zaraour也指出人單勢孤與體態的差 異不一定會招致欺負,通常還會配合幾項特質,才會吸引惡霸的注意,並 長期欺負脆弱的受害者。例如:害羞的孩子遇到衝突時常沉默不語或退縮 不前,使他們更易受人欺負。所以受害者最大的錯誤就是不夠果決堅定, 且太過於沉默(柯清心譯,1995) 。Sparks在1982年也提出數項與重複被害 相關的影響因素(蔡文華,2008) ,其中與霸凌可能有相關的因素如下: 1. 激發或挑惹因素: 受害者可能因其行為或言語之激發、挑惹或鼓勵霸凌者之霸凌行為, 其表現的方式可能是肢體攻擊或言語暗示(黃富源,2002)。學者認為挑 起攻擊的原因,可能是透過不適當的行為,故意引起他人的攻擊,如嘲笑、 揶揄和討厭的行為引起他人的攻擊、報復;再加上能力不足以反抗霸凌 者,因而轉成為被霸凌者 (Besag, 1989;Olweus, 1993)。Olweus (1993)提 到的「挑釁型」受害者即為此類。Boulton & Underwood (1993) 研究中詢 問霸凌者霸凌他人的原因,多數的霸凌者也認為是受害者的挑釁,才引起 霸凌行為。 2. 弱點或誘發因素: 受害者因本身屬性或身體、行為、態度或社會環境,有某些弱點而極 易陷入被霸凌的危險情境。如身體特徵、人格特質較為內向、焦慮、沒安 全感等,人際關係較差等此類因素,讓受害者容易成為霸凌的對象,陷入 危險的霸凌情境(黃貴真,2010)。Sparksy 在 1982 年也指出被害人因其. 25.

(34) 屬性或身體上、行為態度上有某些弱點,而極易陷入被害的情境(蔡文華, 2008)。 3. 機會因素: 受害者不幸陷入某種有利於霸凌的情境中,讓霸凌者有機可乘(黃貴 真,2010)。如Smokowski & Kopasz (2005) 提到霸凌行為多發生在缺少 成人監督的地方,受害者下課在走廊、操場、遊戲場或廁所等這些教師無 法監督的地方活動,就容易讓霸凌者有機可乘。 4. 免罰因素: 受害者不願告知成人,使霸凌者肆無忌憚的施予霸凌行為。Roberts & Coursol(1996) 研究指出受害者多採用忍耐的方式因應,可能是因為害 怕被報復,或是被視為背叛者,而不會告訴成人 Boulton & Underwood (1993)。侯崇文與周素嫻(1999)的研究中也發現為數不少的青少年在受 害事件發生不久之後沒有尋求任何人的協助。 (二)行為表現日常生活理論 此理論是由美國犯罪學學者Lawrence Cohen & Marcus Felson於1979 年提出,他們將日常生活定義為不斷出現而普遍性的活動。包括工作型態 及食物、性、休息、社會互動、學習及育嬰的不同需求(引自張平吾,1994) 。 犯罪的發生需有三個要素聚合在一起,而霸凌行為的發生,也脫離不了此 三要素,分述如下:. 26.

(35) 1.有動機及能力的加害者: Boulton & Underwood (1993) 研究霸凌原因,發現霸凌者可以從霸 凌中獲得社會地位與支配感,可見得霸凌有獲得其需求滿足之動機。洪莉 竹(1993)指出霸凌者在霸凌受害者後可能得到實際的好處,例如財物或 得到滿足感。 2. 合適的目標: Olweus指出欺凌行為是一種攻擊行為且欺凌者有傷害的意圖,欺凌 者、被害者兩造有力量不均的現象,大部分的欺凌者在身體上、力量上皆 強於受害者,欺凌者會選擇年 齡較小或瘦小者為目標(引自洪福源, 2002)。Zarzour認為受害者的一些特質,如笨拙、外表骯髒、學習障礙、 不善交際等,也容易觸動霸凌者的施虐傾向(柯清心譯,1995)。Zaraour 並指出許多的生理差異都能致使孩子成為受害者,孩子的是非觀念和大人 不同,許多事對他們而言都可能是不對的,例如胖一點、瘦一點、四眼田 雞、身體殘障、講話有腔調或遲鈍等,都可能成為惡霸挑剔的毛病(柯清 心譯,1995) 。Boulton 與 Underwood (1993) 訪談122 位國中霸凌之受害 者,詢問其認為自己受害的原因為何。約36%的受害者認為是因為自己比 霸凌者弱小、年輕,因而遭受霸凌。 3. 有能力的監控者不在場: 霸凌發生多在沒有成人監督的地方、上下學時間學童脫離教師的視 線,教室、遊戲場的角落也因無人監控,因此霸凌行為容易發生. (Smok. owski & Kopasz, 2005; 柯清心譯,1995)。另外,許多學童較少朋友, 27.

(36) 獨來獨往,也提高被害的風險(黎素君,2006)。 (三)生活方式暴露理論 此理論由Hindelang、 Gottfredson 與 Garofalo於1978年提出,說明一 個人之所以遭被害,是因為他具有某些特性,致使被害危險性增加(蔡文 華,2008) 。 此理論強調犯罪被害風險與被害者的生活方式有關,因為被害者的生 活方式增加了與犯罪者互動的機會,例如:深夜仍然逗留於街頭或公共場 所,被害的機率當然比在家中高,因為犯罪者也有深夜逗留街頭的生活模 式,無形中增加了兩者的接觸(黎素君,2006)。學校是學生主要的活動 場所,霸凌者與受凌者接觸的地理位置非常接近,提高兩者接觸的機會, 而二者間的生活方式雷同也增加了被害者與犯罪者的互動機會,被害風險 自然比一般人高。 鄧煌發(1989)的少年被害研究也指出生活特性與被害相關,包括零 用錢的多寡、零用錢去處、平日外出習性、娛樂消費活動等;周愫嫻與侯 崇文在青少年被害問題調查研究亦指出:零用錢花費高、放學沒有直接回 家、出門未告訴家人去處、喜歡購買名牌等生活習性,都會提高個人的被 害機率(侯崇文、周愫嫻,2000)。 (四)心理分析論 最早探討兒童與父母親關係是從佛洛依德開始,此理論強調兒童的早 期經驗,認為兒童的人格發展與父母間有密切的關聯,在嬰幼兒期或兒童 時期如果基本需求受到挫折將會對其日後的人格發展產生影響(黃妙紋, 28.

(37) 2008)。佛洛依德將人格視為一個整體,包含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 與生俱來的,其衝動和慾力需經過後天的修正與引導,一如兒童一開始總 是無法完全符合社會規範,必須經過父母的管教,再內化成為自我的一部 分並學習到自我控制(張春興,1994)。所以良好健全的管教態度將影響 孩子未來的人格發展。 Zaraour 指出母親若將兒子看的比實際年齡小,會阻礙他學習獨立, 而管控太嚴,也會提高孩子受人欺負的機會。(柯清心譯,1995)。Olweus (1993)指出父親若好批評、退縮而冷漠,男孩鮮少希望和父親一樣,惡 劣的親子關係使男孩無法認同男性,而變的優柔寡斷,成了惡霸的標的。 Zaraour 更指出不健全的家庭關係,由其是親子關係,會導致孩子成為惡 霸或受害者,家長漠視孩子的需求,也會造成孩子不安,不安的感覺一旦 形成,有些孩子以攻擊方式表現,有的則逃避世界(柯清心譯,1995)。 所以孩子若能得到父母的關愛、溫暖與保護時,將可避免孩童日後成年的 不信賴個性,可以讓孩子具有安全感,也比較主動進取,不容易成為受凌 者。所以家庭對孩子的影響極為深遠。. 第三節 受凌經驗之相關因素 學生為何成為受凌者其成因受到許多方面的影響,將影響因素分述如 下: 一、背景變項 主要探討性別、年級、學業成績、家庭結構、家庭社經地位與受凌經 驗的關係,分別說明如下: 29.

(38) (一)性別 校園霸凌中有 50%以上的霸凌者是男生,而受凌者也大多是男生,但 是不可否認的也有女霸凌者,男生常見肢體霸凌,女生多以間接的方式讓 對方痛苦,例如:在群體中散播謠言、操控人際關係,但是也有部分研究 認為女生間的欺凌行為不足以造成傷害(Olweus, 2003)。雖然結論不一 致,但是國內外多位學者的研究皆證實校園暴力行為或霸凌行為與性別是 有顯著相關的。綜合整理國內外相關研究,彙整如下表: 表 2-2 性別與受凌經驗之相關研究 研究者(年份). 研究結果. 鄔佩麗(1997) 國中學生男性受害者比女性多。男性多與青少年同儕 活動,比較容易引起衝突,受害的機會較女性來得大 洪福源(2003) 國中男性肢體衝突多,女性較多受到心理層面的欺凌 例如:言語挑撥、排除異己、散佈謠言、孤立。 胡瑋潔(2004) 女性受害者比男性多,可能是因為女性較男性弱小, 因此受害經驗較男性多。 黎素君(2006) 國小校園內不論單次被害或重複被害,在性別上並無 顯著差異。 林家弘(2007) 高中職男女性均可能成為被害經驗者,已改變以前研 究認為男性受害者比例遠高於女性的結論。 Nj and Tsang. 中學生除了關係霸凌之外,在其他霸凌形式的男性受. (2008). 害者都比女性多。. Jankauskiene. 研究指出六年級、八年級及十一年級的學生霸凌行為. and Kardelis,et. 與男性有相關。. al. (2008). 30.

(39) 表2-2 性別與受凌經驗之相關研究(續) 研究者(年份). 研究結果. 蔡嘉玲(2009). 提出不同性別的國高中學生在受霸凌經驗的頻率上有 顯著差異,在霸凌態度上也有顯著差異。. 沈淑玲(2009). 國小六年級學童男生較常受到霸凌行為。. 林項爵(2009). 不同性別國小高年級學童在霸凌的發生上有顯著差 異,男性學童的發生率高於女性學童。. 陳姿伶(2010). 國中女生、常炫耀財物者容易成為網路欺凌的被害人。. 陳明珠(2010). 性別在霸凌受害行為有顯著差異,男生顯著高於女 生,包含心理性受害、暴力性受害、惡作劇性受害等。. 李雅君(2010). 不同性別之國小高年級學童其在校園被霸凌情況上有 顯著差異。. 學者認為男女生都可能成為受凌者,但因男性活動多、肢體的衝突也 多,故容易受到肢體的欺凌,而女生則可能因炫耀或挑撥而成為關係霸凌 的受害者。但也有學者認為女生因為弱小而易受凌。所以性別與受凌經驗 的研究結果並不相同,也可能因霸凌的形式而有差異。Crick and Grotpeter (1995) 也認為可能是男性較注重身體上的支配感,而女性比較注重社會互 動和人際關係,因此採用的霸凌形式也有所不同。 (二)年級 大部分的研究結果顯示,國中小高年級的攻擊、欺凌行為大於中、低 年級(張雅婷,2003;許文宗,2010;林昀潔,2009;張珍雯,2010;陳 郁瑾,2010;賴盈甄,2009) 。張珍雯(2010)的研究也顯示,國小高年級學 童發生偏差行為的情況,男生顯著高於女生。但也有少數研究顯示低年級 比高年級容易有霸凌行為。Jankauskiene and Kardelis (2008)的研究即指出 31.

(40) 六年級與八年級學生與霸凌行為有相關,十一年級的學生無顯著相關。所 以年級與霸凌行為相關。 Olweus(1991)指出二年級至六年級學生受害的比率為 11.6%,七至 九年級學生受害的比率為 5.4%(引自楊宜學,2009)。也就是說國小階段 的學生受霸凌的比率是國中階段的兩倍。洪福源(2003)指出 7 年級為欺 凌行為、欺凌被害的高危險群。林和男(2004)、陳秋琪(2009)與賴盈 甄(2009)個別的研究都發現國中小低年級被害的情形高於高年級。所以 年輕的學生比年長的學生更易受到霸凌。 但是黎素君(2006)的研究指出重複被害的經驗會隨著年級增加而增 加。單次被害則隨著年級增加而減少。陳明珠(2010)認為年級在霸凌受 害經驗有顯著差異,包含心理性受害、暴力性受害,高三學生顯著高於高 一、高二學生,但年級在惡作劇性受害,並未達到顯著差異。陳姿伶(2010) 年級越高,遭受到各種型態欺凌的機會比年級低的學生更高。所以年長學 生比年輕學生易受害。 不論研究結果是否一致,上述學者的研究都發現,年級與受凌經驗相 關,可能高年級比低年級容易出現霸凌行為,低年級比高年級容易受凌, 但也有少數學者持相反意見,研究結果呈現不一致的結論。 (三)成績 大多數的學者在探討霸凌成因時都會將成績納入變項中,大部分的研 究結果也都顯示學業成就差的學生易有偏差行為,容易欺負同學(李煜 陽,1992;張雅婷,2003;陳秋琪,2009;吳璟誼,2010)。但對於成績 32.

(41) 與受凌經驗的相關性研究卻偏少。 Olweus(1994)與洪福源(2003)認為低成就之學童較易成為欺凌 受害者。陳麗欣(1991)的研究指出德智體群美育皆差者受害傾向高。林 和男(2004)研究指出在重度校園暴行被害中成績於後段的學生遭遇的情 況較嚴重。謝志龍(2005)研究指出五育成績較差者、受懲處紀錄較多者、 缺席紀錄較高者、有較多虞犯或觸法行為、在校不良行為多者,均容易被 害。蔡文華(2008)研究指出智育成績表現不理想者易被害。陳秋琪(2009) 認為學業適應較好、常規適應較佳、同儕關係良好與對學校態度較正向的 學生,比較不容易受到霸凌。 上述研究大都指出成績差者易成為受凌者,但也有少數學者持相反意 見,認為學習成績甲等者重複被害的機會較高(黎素君,2006),或指出 兩者並無相關性(魏麗敏、黃德祥,2005)。研究結果並不一致。 (四)家庭結構 隨著價值觀的變遷,離婚率及外籍配偶的增加,台灣以往單純的家庭 結構也跟著改變,故針對家庭組成人員完整與否加以分類,大致可將家庭 結構分為完整家庭、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寄養家庭及領養家庭等(引 自吳秋燕,2007)。 大多數的研究皆指出單親家庭的孩子容易出現暴力行為(張雅婷,20 03;李政憲,2008;許文宗,2010),學生父母婚姻存在且同住者較少有 校園暴行加害經驗(謝明沖,2010)。但是對於家庭結構與受凌經驗間的 相關研究極為少數。僅黎素君(2006)的研究指出父母分居或離婚或有一 33.

(42) 方過逝者,重複被害的比率增加。林和男(2003)也指出來自失衡家庭的 學生較容易受害。 由霸凌行為與家庭結構的相關研究可發現家庭結構對孩子的影響確 實存在,但是否會因家庭的不完整導致孩子受凌,需再進一步探討。 (五)家庭社經地位 窮困的環境可能致使父母為了改善家庭經濟而勞心勞力於工作,無暇 關心子女的一舉一動,對於子女在學校被欺負,無法提供有效且及時的協 助,在無法獲得父母的支持下,令他們學會:即使被欺負也絕不向父母求 助,故在惡性循環下成為重複受凌者。 Malek、Chang and Davis(1998)研究發現低收入家庭的學生與打架、 攜帶武器的行為有關。Mellor在蘇格蘭的研究發現,受凌者多來自於社經 地位較低的家庭(引自陳郁瑾、2010) 。柯清心譯(1995)與洪福源(2003) 指出社經背景低的學童較易成為欺凌被害者。張素秋(2007)也認為低社 經地位的兒童容易被同儕拒絕,成為關係霸凌之受凌者。林和男(2004) 指出父親學歷為國中階段的學生及母親學歷為研究所以上階段的學生遭 遇重度校園暴行的情況最嚴重,父親職業為半技術、非技術工人及無業的 學生其遭遇重度校園暴行的情況最嚴重,母親的職業則無影響。 但是也有學者持相反意見,黎素君(2006)指出父親的學歷愈高孩子 愈容易成為重複被害者。 小結 綜合上述學者的研究結果得知,雖然性別、年級、學業成績、家庭結 34.

(43) 構、家庭社經地位與受凌經驗的研究結果不一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性 別、年級、學業成績、家庭結構、家庭社經地位與受凌經驗具有密切關係。 所以納入研究架構中進一步再作探討。 二、個人特徵 主要探討人格特質、外表、自覺體型、穿戴名牌、每週可支配的零用 錢與受凌經驗的關係。分別說明如下: (一)人格特質 人格特質是一個人的思考、行為表現的穩定模式,可預測一個人的行 為舉止(郭惠玲,1999) 。Besag(1989)認為受凌者的心理特徵是柔弱、 不富活力、對疼痛容忍力較低、害怕及缺乏自信,自認為有較少的朋友, 覺得不受歡迎與受到同儕孤立。Olweus(1994)也覺得受霸凌者較其他小 孩來得寂寞。但也有學者認為活動力過高,驕傲自滿,喜歡出風頭,常造 成他人的壓力、緊張感或氣憤,所以讓欺凌者看不順眼,想給予教訓,此 時若又缺乏良善的問題解決策略,情緒穩定性低,自然容易成為受欺凌者 或被同學拒絕者(Shields & Cicchetti, 2001)。 學者多認為低自尊及缺乏自信的學生容易成為霸凌受凌者(Hunter, Boyle & Warden, 2004;魏麗敏、黃德祥,2003)。陳麗欣(1988)與謝志 龍(2005)認為個人在學校中個人特性較為負面者,如衝動善變、尋求刺 激、被害恐懼感、缺乏信任感等個人特質,較不具容忍從眾個人特質者, 易為被害人。魏麗敏(2003)更指出自我概念負向者,如個人自卑心態,覺 得自己是懦弱、笨拙、多病的,以及好欺侮型者較容易被害。所以個人的 35.

(44) 問題解決能力、合群、情緒控制與行為控制、參與社會團體的程度、是否 向家庭求助、任何重要的事情是否與家人分享等表現不足者易成為霸凌者 的目標(Hunter et al., 2004)。 受凌者的個性通常比較容易焦慮、緊張和不安,遇到困境常常有沮喪 的表現;內向者居多,對人對事比較消極,安靜沉默、悶悶不樂、自閉、 怕事、智力較低等(魏麗敏、黃德祥,2003)。黎素君(2006)也指出內 向害羞者容易成為重複被害人。 個人的特質會影響人際關係及問題解決能力,因而讓孩子成為霸凌行 為底下的犧牲者,目前的研究多偏向內向、害羞、低自信、缺少朋友的孩 子易受害,但是也有少數學者持相反意見,認為衝動善變、驕傲自滿、無 法從眾者易受害。 國內外學者對人格特質的研究眾多,本研究參考郭惠玲(1999)的定 義,將人格特質區分為:聰穎開放性、神經質性,友善性、外向性、嚴謹 自律性共五大類(表2-3) 。 (二)外表、體型 國外學者認為體型弱小,有特殊身體特徵者易被欺負。Besag(1989) 認為受霸凌者較欺凌者要年輕、瘦小。其他的身體特徵為:戴眼鏡、肥胖、 特別高大或弱小。Olweus(1994)指出體型特殊,如瘦小、矮、胖、醜、 暴牙、長相不順眼等,或是戴眼鏡、骯髒、衛生習慣差、動作笨拙、身上 有異味等,這些學童處於團體中,由於特殊的外表或生理特徵,使他們「異 於常人」,因而有很大的機會成為被害者。Zarzour(柯清心譯,1995)指 36.

(45) 出男性霸凌者攻擊對象多是不符合社會上性別角色期待的孩子,如身材較 弱小、外觀較女性化的男性等。女性霸凌對象則多為外貌或社交技巧較差 等因素,如較醜、較美、不善交際或得罪某個小團體的人。 但是國內學者的研究偏向體型高壯者易受害。陳麗欣等(1988)的研 究結論顯示受害者與未受害者比較,體型高壯者傾向於易受害。侯崇文、 黃啟賓(2002)及林和男(2004)的研究皆顯示高壯體型之學生,暴力被 害情形與偏差情形最嚴重。 但是也有學者認為體型、特徵、外貌與被害無顯著差異。黎素君(2006) 不論單次受害或重複受害,在身材特徵、身體強弱程度、外貌上皆無明顯 差異。 綜觀上述學者的研究,學者Olweu and Zarzour認為身材弱小者易成為 受凌者,但國內研究卻指出身材高壯者易成為受凌者,也有學者認為身材 特徵無明顯差異,所以結論呈現不一致的結果,另外肢體障礙、穿戴名牌 或特異獨行的行為是否也易成為受凌者,目前相關研究少見,有待探討。 (三)穿戴名牌、每週可支配的零用錢: 鄧煌發(2007)的少年被害研究指出,青少年被害與其生活特性息息 相關,其中生活特性包括零用錢的多寡、零用錢去處、平日外出習性、娛 樂消費活動等。 周愫嫻與侯崇文(2000)在青少年被害問題調查研究亦指出,零用錢 花費高、放學沒有直接回家、出門未告訴家人去處、喜歡購買名牌等生活 習性,都會提高個人的被害機率。 37.

(46) 由上述學者的研究中可得知青少年零用錢多、花費高、穿戴名牌等高 調的行為容易成為霸凌的目標。目前與霸凌相關的研究對象多為國中小學 生,故零用錢多寡相關的研究並不多見,高中職學生的行為自主能力比國 中小學生高,也可能有打工的行為,所以可支配的零用錢可能高於國中小 學生,是否因高調行為樹大招風,招惹霸凌危機,有待探討。 表 2-3 人格五大因素特質各量尺的說明 高分者的特性. 特質量表. 好奇、興趣廣泛、創 造性、獨特性、富想 像力非傳統性. 聰穎開放性 衡鑑願意主動尋求且體 會經驗的程度;對陌生事 物的容忍與探索性。 多慮、緊張、不安、 神經質 慮病、情緒化、自卑 衡鑑適應性v.s 情緒不 穩定性;找出容易心理抑 鬱、有不切實際的理念、 過度渴求或衝動,且因應 方式不良者。 社會性、主動、喜歡 外向性 說話、人際取向、長 衡鑑人際互動量與其 於社交、樂觀、熱情、 強;活動水平;尋求刺 愛好玩樂 激、歡樂。 心地善良、宅心仁 友善性 厚、寬諒、助人、正 衡鑑個人在思想、情緒、 直、易受騙、可信賴 行動上從同情到反對的 連續向度之人際取向。 有組織、負責、努力、 嚴謹自律性 自我要求、守時、細 衡鑑個人組織性、持續性 心、整潔、有企圖心、 及目標取向行為之動 堅忍 機。可信賴、好挑剔者相 對於愁悶、懶散者。 資料來源:Pervin et al.(2004)/葉光輝譯(2005) 38. 低分者的特性 從俗性、重實際、興 趣狹窄、缺乏藝術 性、缺乏分析傾向 鎮靜、放鬆、安定、 不易情緒化、堅強、 有安全感、自我滿足. 保守、清醒、文靜、 冷淡、工作取向、缺 少活力、退縮 好批評、粗野、多疑、 不合作、具報復心 理、殘忍易怒、好支 使他人 漫無目的、不可信 賴、懶惰、粗心、散 漫、不拘形式、意志 薄弱、享樂主義.

(47) 小結 綜合上述學者的研究結果得知,人格特質、外貌、體型、穿戴名牌、 每週可支配的零用錢與受凌經驗具有密切關係。所以納入研究架構中進一 步再作探討。 三、家庭生活 主要探討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的教養方式、有無手足、排行別、手足 感情與受凌經驗的關係。分別說明如下: (一)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的教養方式 個體一生中生活在家庭的時間最長,所以其行為和態度受家庭影響很 大,而家庭與個人之間所建立的情感,讓個人能夠在家庭中表達快樂和悲 傷,能互相分享快樂撫慰創傷,所以家庭對個人的情緒及身心發展具有深 遠的影響。管教方式是一種態度、行為和策略。孩子和父母親的情感關係 是一生中最早建立的。楊國樞(1986)指出父母的管教方式對子女的認知、 學業成就、自我肯定、自我概念、內外控信念及生活適應等都有顯著的影 響。家長平日應以真誠、開放、支持的態度、聆聽、關懷子女,如此一來, 孩子和家長有良好的互動關係、溫暖的親子氣氛,若孩子在外遭遇霸凌對 待,也才能求教,尋求協助,預防惡性循環。 近年來許多學者探討父母教養方式與個人行為的相關性,將其彙整 如下表:. 39.

(48) 表 2-4 父母教養方式與個人行為的相關研究 作者(年代). 研究結果. 劉樹雯(2007). 父母管教與校園暴力行為呈顯著正相關。. 黃怡倫 (2008). 青少年之人格特質、父母教養風格、社會地位對 欺凌受害經驗均具有正向且直接的影響力。. 林項爵(2009). 父母親教養型態為「忽視冷漠」者其霸凌或受凌 的發生比例最高。. 陳秋琪 (2009). 父母親的管教方式為民主開明型的學生比較不容 易受到霸凌。. 陳姿伶 (2010). 父母親管教採權威方式之學生,在校比較容易遭 受欺凌。. 沈淑玲(2009). 孩子與母親疏離、抗爭、合作、忍讓、尋求權威 支持分別能有效預測整體及各層面受霸凌行為。. 莊素美(2010). 認為不同家庭因素之學童在霸凌角色、類型上有 所不同。. 劉哲宇(2010). 校園霸凌與家庭成員互動之相關性最高。. 黎素君(2006). 被害學童所受的教養方式以民主威性型所佔的比 例最高。. 由以上文獻得知,父母不良的教養方式,例如:放任、溺愛、過度保 護、期望過高、漠不關心、毆打子女暴力示範、管教方式不一致等,與受 凌經驗有密切關聯,影響孩子甚深。高度獨斷專橫或袖手旁觀的父母,由 於太仰賴以權威作為控制手段,常會教養出具攻擊性或社交退縮的兒童, 他們在學校與同儕互動時,往往遭受到排斥或欺凌(Stevens et al., 2003)。 Smokowski and Kopasz(2005)也指出欺凌被害學童多數與母親的關係較 差,在家受到過度保護、依賴;Rigby(1993)更指出受霸凌者和父母親 40.

(49) 的關係較差,女性受霸凌者則對母親的感覺消極,關係差,而且也認為家 庭功能較差;男性自陳家庭有較差的溝通型態者傾向成為學校的霸凌者, 女生自陳家庭有較差的溝通型態者傾向成為學校的受霸凌者。 但是也有學者持不同意見,黎素君(2006)指出受害者與父母親的感 情在被害經驗上不具顯著性。 (二)有無兄弟姐妹、排行別、兄弟姐妹的感情: 兄弟姐妹間難免有爭執,平時在既愛又恨的關係中成長,但若老受兄 姐欺負,往往會導致長期的問題。王素靖(1997)就指出,通常在家裡常 被兄姐打,到校後則較會打低年級者。所以手足關係是另一項形成惡霸的 重要因素(柯清心譯,1995) 。 洪福源(2003)與魏麗敏等(2003)指出欺凌被害者自認不能符合父 母的期望,但其與手足的關係較為積極、正向。黎素君(2006)認為手足 感情好者成為重複被害者的機率低,無手足者較易成為重複被害者。 手足與受凌經驗的相關研究不多,目前文獻都指出手足關係佳者較不 易成為受凌者,而手足關係也影響霸凌相關行為。 小結 綜合上述學者的研究結果得知,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的教養方式、有 無手足、排行別、手足感情與受凌經驗具有密切關係。家庭若能發揮正向 功能,則會成為個人安全的避風港,讓個人有足夠的能力面對並處理人際 衝突。所以將其納入研究架構中進一步再作探討。. 4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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