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綠色電價政策之關鍵因素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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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謝辭 待在政大這麼多年的時光,首次面臨到寫致謝辭的情況,想起當碩士生的日 子裡,無論是師長的諄諄教悔或與同學間的休戚與共,霎時間這些回憶像是跑馬 燈般的歷歷在目,在這過程中,大家都是我的貴人,要感謝的人實在太多了,若 真要細細述說,還真令人理不出頭緒呢。 首先最要感謝的是,我的指導老師. 許志義老師,承蒙恩師用心的指導,不. 受距離的限制,細心的修改以及指導我的論文,並且有耐心的提供相關資訊和鼓 勵我們,每當遇到問題的時候,恩師總能提供許多寶貴意見,讓我的論文能夠更. 政 治 大 李酉潭老師及 李堅明老師擔任本論文之口試委員,兩位老 立. 為完整,再次感謝恩師的耐心指導,使我的論文得以完成。 接著,要感謝. ‧ 國. 學. 師於論文審查時,細心的審閱,惠賜許多寶貴的意見與指正,讓我受益良多,也 讓本文的內容更臻完備,對於論文的完成也有莫大幫助,僅此致上萬分謝忱。. ‧. 最後,謝謝父母對我一直以來無怨無悔的包容與鼓勵,還有哥哥、姐姐、妹. sit. y. Nat. 妹以及宏猷的體諒,謝謝你們在背後默默地一直支持我,沒有你們的支持與付出,. n. al. er. io. 就沒有這篇論文,真的很感謝你們。還要感謝在國發所這一路上陪伴的師長、同. i Un. v. 學、學弟妹們,以及研究所的室友小米,最重要的是還有那論文寫作的最佳夥伴. Ch. engchi. 們-麗容和玉琦,咱們的互相照顧與討論,以及每每遇到挫折時的陪伴,倘若沒 有妳們我還真不知該如何是好,真的很感謝妳們!因為有大家的陪伴,我的碩士 生涯才得以如此豐富,回想起我的研究生生活,盡是大家歡樂的笑聲以及關心的 話語,心頭感到無比溫暖。 由衷感謝在人生這一路上,所有鼓勵我、支持我、關心我,以及幫助我的所 有人,沒有你們,就沒有今天的我,謝謝你們! 秋伶. 謹致於. 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i.
(3) 摘要 為了因應全球暖化,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先進國家逐步推動「綠色電價」。 由於再生能源發電成本較一般傳統電力成本來得高,故再生能源電能之價格也會 高於傳統電能之價格。對於高成本高售價之再生能源電能,多數國家在市場上透 過用電戶自願認購方式進行銷售,並收取所謂的綠色電價,以作為綠色電力基金 之來源,或作為未來發展再生能源之資金來源。透過這樣的制度,可以讓整體社 會共同參與環境保護的工作,也可提高人民的環保意識和各界環境責任感,也可 籌措再生能源發展所需的資金。. 政 治 大 對於綠色電價政策之購買意願,以及民眾對於當前政策之考量,透過 ANOVA 檢 立 本研究透過問卷調查法,以網路問卷-Google Form 發放,觀察並探討民眾. ‧ 國. 學. 定,分析民眾填答問卷之結果,了解民眾本身對於環保問題的認知與意識,及民 眾對於綠色電價政策之考量因素主要為何。根據問卷分析與檢定結果發現:多數. ‧. 民眾對於綠色電價的概念仍然相當模糊,但是大多會選擇購買綠色電價。. sit. y. Nat. 其次是對於本文所歸納的五個政策因素考量存有疑慮-政府政策宣導、綠色. n. al. er. io. 電價的制度設計、相關法規制定、執行單位之效能,以及支付額外的綠色電價對. i Un. v. 國人經濟上的負擔。五項當中,又以執行單位可能效能不佳之疑慮評分為最高。. Ch. engchi. 本研究另外發現,民眾對於綠色電價的願付價格,接受度最高的是綠色電價 比一般電價貴 10%以下,意即在回收的 221 份問卷中,當綠電價格每度低於 3.18 元,一般民眾有五成以上會選購,與目前綠電價格設定 3.96 元存有落差。據此, 在綠色電價政策推行上,和實際民眾購買意願之間,應該如何制訂一個合理的綠 色電價,是需要仰賴國內產、官、學各界充分討論,以及民眾意見妥善表達,在 國家與社會民眾間,取得一個平衡點,並且參考各先進國家發展自願性綠色電價 之經驗。如此,方能在國家發展經濟的同時,又能兼顧環境保護和節能減碳,達 到國家永續發展之政策目標。 關鍵字:再生能源、綠色電價政策、ANOVA 檢定、永續發展 ii.
(4) Abstract In response to global warming, the development of renewable energy is encouraged. Advanced countries are gradually promoting “green power pricing programs”. Due to the higher generating costs of renewable energy’s electricity than conventional one, therefore renewable energy electricity prices will be definitely higher than traditional electric energy prices. The high cost of renewable energy’s electricity pushes most countries in the market to sell this type of electricity to consumers through a voluntary subscription mode and charge a so-called green power. 政 治 大 renewable energy funding sources and with such a system, you can make the whole 立. pricing. Using green power as a source of funds or as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 國. 學. society participate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People from all walks of life will have their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and responsibility adequately improved.. ‧. This study uses an online questionnaire-Google Form to survey, observe and. sit. y. Nat. explore the public’s reaction towards green power pricing policy, its willingness to. n. al. er. io. purchase and its considerations for the current policies. Through the ANOVA test and. i Un. v. the analysis of the results of the survey to understand the public’s cognition and. Ch. engchi. awareness of environmental issues and the public’s main considerations towards the green power pricing policy, for most people such concept is still quite vague but anyhow they will choose to buy green. Secondly, this article summarizes five policy factors for consideration –doubts about government policy and advocacy, the designing of the green power pricing system, the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performance of the executive units and the payment of the green power pricing adding to the economic burden of the people. In the above five points, the poor performance of the units will, undoubtedly, carry the highest score. iii.
(5) This study also found that the public is willing to pay for green power pricing and there is even a higher acceptance if the price would not exceed more than 10% of conventional electricity price. In other words, according to the response of 221 questionnaires, if the green power price lower than NT$3.18 /kWh, there will be half of people to purchase it. This study conducted a gap analysis between the current green power price-NT$3.96 /kWh and the price people accepted generally. Accordingly,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policy on green electricity and the real willingness of the people to purchase such electricity depend on how reasonable the green tariff is. The industry, the government , the academia should all express their. 治 政 大a balance while referring to opinions. The state and the society must seek and strike 立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energy voluntary subscription tariffs in advanced countries. ‧ 國. 學. In this way, while simultaneously developing the economy of the country and taking. ‧. into account th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energy saving and carbon reduction, we can. n. al. er. io. sit. y. Nat. reach our national goals of achieving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h. engchi. i Un. v. Key words: Renewable Energy, Green Power Pricing Policy, Analysis of Variance (ANOV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v.
(6) 目錄 頁次. 謝辭………………………………………………………………………i 摘要………………………………………………………………………ii Abstract…………………………………………………………………iii 目錄 ……………………………..………………………………………v 表次……………………………………………………………………vii. 政 治 大. 圖次……………………………………………………………………viii. 立. 緒論……………………………………………………… 1. 學. ‧ 國. 第一章.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方法……………………………………………………4. 第三節. 論文架構……………………………………………………………5.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7. io. sit. y. Nat. 文獻探討 …………………………………………………9. er. 第二章. ‧. 第一節. al. 第二節. 各國綠色電價政策之發展…………………………………………12. 第三節. 台灣綠色電價政策之發展…………………………………………18. 第四節. 台灣推行綠色電價政策之 SWOT 分析……………………………23. 第五節. 台灣綠色電價政策之施行現況……………………………………27. n. 第一節. iv n C 綠色電價制度………………………………………………………9 hengchi U.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問卷設計 ……………………………………31 第一節. 研究方法……………………………………………………………31. 第二節. 問卷設計……………………………………………………………33. 第三節. 分析工具與步驟……………………………………………………35 v.
(7) 第四章 問卷回收與分析 …………………………………………40 第一節. 問卷調查基本資料部分……………………………………………40. 第二節. 受測者對於環保的認知與其生活習慣之分析……………………44. 第三節. 受測者對於綠色電價購買意願因素之分析………………………46. 第四節. 變數間之檢定……………………………………………………5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8 第一節. 研究結論與限制……………………………………………………58. 第二節. 未來相關研究及建議………………………………………………59. 政 治 大. 參考文獻 ………………………………………………………………60. 立. ‧. ‧ 國. 學. 附錄:問卷……………………………………………………………63.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 i Un. v.
(8) 表次 頁次 表 1-1. 能源對生態的影響………………………………………………………2. 表 2-1. 台灣發展綠色電力之 SWOT 分析………………………………………26. 表4-1. 在環保認知與用電習慣上之交叉比……………………………………45. 表4-2. 受測者對於環保產品願付狀況次數之分配…………………………‥46. 表4-3. 民眾對於環保產品的購買意願與綠色電價購買意願之交叉分析……47. 表4-4. 民眾認為政府政策宣導不足對綠色電價政策推行之影響次數分配…48. 表4-5. 民眾對於綠色電價制度設計考量對其購買意願影響之次數分配……49. 表4-8. 民眾認為支付額外的綠色電價會增加國人經濟上之負擔次數分配…50. 表4-9. 購買意願之評分與環保產品價格考量購買之評分描述性統計………51. 表4-10. 對於購買意願之評分與環保產品價格考量購買之評分ANOVA分析52. 表4-11. 受測者購買綠色電價意願之評分與「對於支持利用再生能源產生的電來. ‧. ‧ 國. io. sit. y. Nat. er. 表4-6. 學. 表4-7. 治 政 相關配套法規周延與否之考量對其購買意願影響之次數分配………49 大 立 執行單位效率之考量對其購買意願影響之次數分配…………………50. 提供給大眾使用」之描述性統計……………………………………52. al. 表4-14. 受測者對於「當前環境問題的嚴重性以及環保政策急迫性之認知意識」. n. 表4-13. iv n C 對於當前環境問題以及環保政策急迫性之認知意識之次數分配……53 hengchi U 與「購買綠色電價意願之評分」間ANOVA分析……………………54. 表4-15. 受測者之收入與綠色電價購買意願之交叉分析………………………55. 表4-16. 受測者對於綠色電價在政策運作上之疑慮考量統計…………………56. 表4-17. 受測者對於綠色電價願付價格之次數分配……………………………57. vii.
(9) 圖次 圖 1-1. 研究架構與分析步驟流程…………………………………………………6. 圖 2-1. 電力公司、用電戶、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自願型綠電制度關係…………11. 圖 2-2. 台灣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流程圖………………………………………30. 圖 3-1. 民眾問卷設計架構圖……………………………………………………34. 圖 4-1. 性別分布比例……………………………………………………………40. 圖 4-2. 受測者年齡分布…………………………………………………………41. 圖 4-3. 受測者學歷分布…………………………………………………………42. 圖 4-4. 居住地區分布圖…………………………………………………………43. 圖 4-5. 政 治 大 受測者平均電費…………………………………………………………44 立 受測者對於環保議題認知比例…………………………………………45. 圖 4-7. 受測者對綠色電價的認知比例…………………………………………48. ‧. ‧ 國. 學. 圖 4-6.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ii. i Un. v.
(10)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背景與動機. 能源政策一向是各國所重視的國家永續發展議題之一。隨著經濟成長和人口 增加,各國對能源的需求越來越高。惟全球資源供給有限,且資源消耗遠遠快於 資源恢復,在發電的過程中我們要探討的不僅是發電成本,還要考慮資源供應的 穩定性及其他外部成本(如下頁表 1-1 所示)。 目前全球最嚴峻的環境課題是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無論是全球暖化、 氣候異常或海平面上升,這些挑戰對人類和地球上的所有物種而言都是前所未有. 政 治 大. 的威脅和挑戰。基於以上原因,尋找供給穩定、高效率、乾淨、供應安全以及能. 立. 源多樣化的新能源,並且同時促進經濟成長的課題,成為世界主要國家的重要政. ‧ 國. 學. 策目標。台灣本身資源匱乏,98%以上能源均仰賴進口,故在此議題上更顯重要。 聯合國針對氣候變遷課題,成立了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委員會. ‧.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專責評估由人類活動所造. y. Nat. io. sit. 成的氣候變遷相關議題,其中最重要的議程就是科學家提出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 n. al. er. 度增加會導致地球增溫的警告。根據美國能源總署(U.S. Energy Information. Ch. i Un. v. Administration,簡稱 EIA)統計資料,2008 年全球用來發電的能源以煤炭為最. engchi. 多,佔 41%;其次為天然氣 21%,水力和核能則居第三及第四。然而在發電過 程中會產生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之化石燃料-煤炭與石油就佔了全部發電比例 的 47%;人們對於核能發電的疑慮也一直存在,無論是核廢料的處理問題或是 2011 年 3 月在日本福島發生核災事件殷鑑不遠,並且對日本影響甚鉅,故當前 運用再生能源發電政策對人類現在及未來影響是相當重要的。. -1-.
(11) 表 1-1 能源對生態的影響 編號. 能源. 問題產生. 影響結果. 1. 煤、石油、天然氣. 排放二氧化碳. 氣候改變. 2. 煤、石油、天然氣. 排放二氧化硫、二氧 化氮. 造成酸雨. 3. 煤、石油、天然氣、核能. 排放溫水. 破壞海域生態. 4. 石油、天然氣. 排放廢氣. 空氣污染. 5. 天然氣. 可能的爆炸. 生物傷亡. 6. 核能. 排放放射性物質. 輻射效應. 7. 核能. 廢料處理. 海陸生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台大環境規劃研究室,2002. 政 治 大 對進口石油之過度依賴,及相關環保問題,台電公司配合相關能源政策致力於發 立 值得住意的是,火力發電是透過燃燒石油、煤炭及天然氣而產生,為了減少. ‧ 國. 學. 電結構之改善,以期能提供充足、合理價格及高品質的電力。 火力發電在電力的開發建設與營運維護過程中皆對環境有負面影響,如火力. ‧. 發電廠污染物及高溫廢水的排放、煤炭及煤運儲的汙染物;另外,核能發電廠亦. sit. y. Nat. 會影響附近及連帶的海域生態,還必須考量核廢料的處理及相關核能安全問題;. io. er. 加上,水力發電之景觀維護和水土保持也是一個重要課題;此外,還必須考量到. al. iv n C hengchi U 負面影響。因此,相關單位除了必須直接投資各項防治污染設備之外,對於各項 n. 對於輸配電設備的噪音、振動靜電感應和架空線路美化等均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 環境問題,也必須配合電廠之開發而作積極的研究及改進。 在台灣,近年由於環保意識日益抬頭,並為了落實發展潔淨能源作為因應聯 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抑制溫室氣體排放之策略,行政院院會於 2008 年 6 月 5 日,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並擬定四項政策綱領及法案:「溫室氣體減量 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能源稅條例」以及「能源管理法」。而經濟部也為 遵循及落實政策白皮書,也於 2009 年 4 月召開全國能源會議,提出新國家能源 政策,並期望能於 2025 年達到自主能源比例 4~6%。 李遠哲(2014)提及永續發展議題涵蓋範圍很廣,非單純涉及生態環保領域, -2-.
(12) 更包含政治、經濟、社會、人文等課題,並指出要解決永續發展的問題,可從技 術面、減少能量消耗、改變社會組織或人類價值觀、教育下一代等各方面來著手 解決,其強調,永續發展的課題,絕對是跨領域的工作。但過去卻從未有人能夠 來整合永續發展。他更提及台灣是能源輸入的國家,一下子要調整靠太陽能或風 力並不容易,但節約並減少能源消耗則是正確的方向。故,國家之永續發展政策, 除了要制定適宜的政策,也仰賴民眾與政府之間的相互協調以及各界的整合。 綜合以上所述背景,無論是學術界或相關環保團體以及民間企業均提倡綠色 電價制度的推行,希望政府能夠將綠色電價制度引入政策規劃,也確定在 2014 年正式推出「自願性綠色電價政策」。根據相關文獻報導指出目前已送至立法院. 治 政 的新版電價公式報告內容,為配合能源局規劃的綠色電價研擬方向,台電向認購 大 立 綠電的用戶所收取的電費收入,與一般用戶電費收入,產生的差額就是「綠色電 ‧ 國. 學. 價收入」。因為「綠色電價收入」屬於減項,只要購買綠色電價愈多,則每度平. ‧. 均電價相對就會降低。由於綠色電價會附加在電費單上,意即購買者購買多少綠. sit. y. Nat. 色電價,而節省二氧化碳量為多少,都會在電費單上顯示,而綠色電價不管是企. io. er. 業或是一般家庭用電均可認購,最少以 100 度為認購單位,透過這樣的機制,未 來綠色電價可作為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財源之一,透過民眾與企業的自行認購,. al. n. iv n C 一般以企業為主要對象,由政府指定機構或是授權相關單位,發表認購綠色電價 hengchi U 的綠色標章,因此提升企業社會形象。 在國外經驗中,所有綠電商品的價格均高於一般電價,除了荷蘭因發電結構. 主要以高成本的天然氣為主,推廣綠色電力成效突出,甚至出現供不應求的現象, 因此,部分綠電商品價格遠低於傳統電力(殷莎莎,2010)。另外,值得注意的 是荷蘭,荷蘭國土面積大小與台灣相差不大,同樣也是地狹人稠,然荷蘭已經開 放電力自由化,消費者能夠自由選擇電力的種類;根據 Partial least squares(2010) 分析調查資料發現除了最近實際電力消費水準之外,影響德國人採用綠色電力最 大的影響因 素是消 費者對環 境保護 議題的態度 ( general consumer attitudes. -3-.
(13) towa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sues) 。Gerpott &Mahmudova(2010)指出德國 53.4%的家庭願意支付綠色電力較高的價格;有 26.1%家庭願支付綠色電力價格 較非綠色電力高 5–10%。研究發現「家庭成員人數」與「電力使用量」為兩個影 響是否願意支付綠色電力較高價格的重要因素。 2014 年經濟部能源局已完成「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 (草案) , 而綠電認購已於 103 年 7 月 1 日正式公告實施,初步規劃 103 年下半年自願性綠 電附加費率為新臺幣 1.06 元/度,可認購量為 3 億 1,000 萬度。由於綠色電價政 策會不斷地進行研擬與修正,以求達到符合國家與社會需求的適當綠電費率,在 此背景之下,本文研究動機也應然而生。. 立. 政 治 大. ‧ 國. 研究目的. 學. 第二節. 有鑑於各先進國家近來紛紛提倡綠色電力的發展,透過開發再生能源來取代. ‧. 傳統化石能源的開採,就人們所知悉的,再生能源政策固然是長久且有利的政策,. sit. y. Nat. 然而由於台灣起步較晚,所以在政策推動上可能比較有難度,加上國家財政的窘. n. al. er. io. 境,使得能運用在推動再生能源政策的資金相對有限,所以希望藉由推動「綠色. i Un. v. 電價政策」,來啟發民眾對再生能源的推廣與實際參與盡一份心力,透過民眾購. Ch. engchi. 買綠色電力,也就是透過再生能源開發所產生的電力,將資金再次運用到再生能 源發展基金上,讓整個再生能源政策的運作系統得以維持,並使民眾對台灣的綠 能政策增加信心。對於一個完善的政策運作,影響政策的關鍵因素不容忽略,這 也同時影響一個政策是否能順利推動的主要原因,只要能找出影響政策的決策關 鍵因素,並將這些關鍵因素加以修正和改進,則能使政策更加完備以及符合人民 需求。 因此,為了探究影響台灣綠色電價政策之關鍵因素,本研究探討各先進國家 在推動綠色電價政策的發展,並且歸納出部分與台灣較為相關的政策考量因素, 透過問卷分析法對民眾的問卷調查加以歸納,希望透過問卷來了解台灣民眾對綠 -4-.
(14) 色電價政策的認知、態度和購買意願,藉此做為一個政策分析的前瞻性研究。 綜上而論,歸納本文主要研究目的如下: 一、探討先進國家綠色電價政策規劃與制定經驗 二、探討台灣綠色電力與電價政策之發展歷程與政策現況 三、探討影響台灣綠色電價政策之關鍵因素 四、探討影響台灣民眾對於綠色電價之購買意願及其分析. 第三節 論文架構. 政 治 大 第一章為緒論,首先確定研究主題,接著敘述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最後說 立 本論文共分為五個章節,各章節內容說明分述如下:. ‧ 國. 學. 明本文之架構與研究流程。. 第二章為文獻探討,此章節主要說明各先進國家在綠色電力政策發展之沿革,. ‧. 以及有關綠色電價政策的相關政策工具,接著論述台灣的再生能源政策發展歷程,. sit. y. Nat. 以及綠色電價政策之推行進展,接著對台灣綠色電力發展加以評估。. n. al. er. io. 第三章為研究方法與問卷設計。首先,在此針對本研究運用之研究方法作以. i Un. v. 說明,包含文獻分析法以及問卷調查法。接著透過上述文獻探討的結果,歸納出. Ch. engchi. 可能影響的重要關鍵因素,並且參酌專家學者的資料,建構出台灣綠色電價政策 之關鍵因素。最後設計出有關民眾對於綠色電價政策之認知及看法,也在本章節 加以說明及分析。 第四章為問卷回收與分析,透過統計軟體工具的協助,對所回收的問卷加以 分析與研究。並針對各個填答者對於變數間的衡量及權重加以探討,以及探究民 眾的行為與認知和綠色電價政策的關聯性。 最後,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對各章節之研究結果加以彙整及檢討,並且歸 納出本研究之結論,冀望本研究主題未來還有繼續探討的空間,以及對後續可進 行之研究提出建議與看法,希望對我國未來在永續發展政策上能有更多的貢獻。 -5-.
(15) 本文之研究步驟與分析架構如下圖 1-1 所示:.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概念界定 相關文獻探討 政 治. 立. 大. ‧ 國. 學. 各先進國家. 綠色電價制度. 台灣. ‧. n. al. Ch. engchi. i Un. 網路問卷發放. 問卷回收分析. 問卷結論與建議 圖 1-1 研究架構與分析步驟流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6-. er. io. sit. y. Nat 研究設計與實施. v.
(16)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台灣綠色電價政策為研究主軸,首先針對各先進國家在綠色電 價政策的決策因素上來作分析,找出影響政策的主要的決策關鍵因素,藉此 釐清並探討各國在推行綠色電價政策上遇到哪些狀況,以及假設並羅列出部 分決策因素影響政策推動,希望透過這樣的假設以及分析,來探討台灣推行 綠色電價政策上會產生哪些決策關鍵因素,並對此項政策做一個基本上的初 探,希望有利於台灣未來政策推動。. 政 治 大 本節主要探討本研究之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並且歸納出本研究受限之 立. 二、研究限制. ‧ 國. 學. 部分,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部分:資料限制、研究對象取樣限制、問卷設計限 制,分述如下:. ‧. (二)資料限制. sit. y. Nat. 對於文獻蒐集的部分有侷限性,姑且不論世界各國在綠色電價政. n. al. er. io. 策上的理論與政策工具的採用,由於台灣在綠色電力政策上起步較. i Un. v. 晚,而且綠色電價政策也是近年來才受到官界的重視,過去在學界. Ch. engchi. 及相關團體組織(如台電公司或瘋綠電聯盟)的討論還比較盛行, 但是文獻資料的數量相對國外的文獻較少,而目前資料僅能從媒體 報導、報章雜誌及部分學術相關著作才能有粗略了解,由於政府單 位(如經濟部能源局)對綠色電價制度的說明比較有限,所以本研 究在資料蒐集上有所限制。 (三)研究對象取樣限制 研究對象在取樣上可能因網路問卷對象與台灣民眾整體母體有侷 限性,以及代表不一致之情況。此外,本研究並非直接問卷,故在研 究問卷的填答上,可能無法詳盡地解釋各個問題,所以各個填答者對 -7-.
(17) 於問卷題目的認知會有所差異,而這也是一般問卷調查法所可能產生 的疑慮。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網路問卷、電訪(電話訪問) 或是郵寄問卷,都有共同的疑慮:母體代表性的問題。由於政策制定 應以全國人民為對象,故在執行問卷調查時,應以全國人口作為目標 母體,以便取得適當的抽樣架構(例如電話號碼資料或是住址名單), 然後再透過篩選問題(filter question)的方式,區分出網路使用者與 非網路使用者。唯這樣的做法成本相當高。另外,網路使用者的人口 特性也與調查方法據有關連性。參考近年來有關網際網路作為調查工 具可行性與缺失的相關研究,可發現造成網路問卷調查難以使人信服. 治 政 的原因,來自於網路使用人口不具母體代表性、缺乏抽樣架構與自願 大 立 性樣本等三個爭議點(李政忠,2004)。 ‧ 國. 學. (三)問卷設計限制. ‧. 由於本文之各政策決策因素指標為本研究自行歸納和分析,故在各. sit. y. Nat. 個變數指標上之考量面向可能有所不足,難免產生疏漏偏失,對於實. io. n. al. er. 際政策運作上之成效,亦可能有所差異。. Ch. engchi. -8-. i Un. v.
(1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說明綠色電價的制度設計與各國及台灣綠色電價政策發展沿革,主要分 為美國、英國、德國以及日本。接著對台灣發展綠色電價政策予以評估,透過 SWOT 分析法分項加以說明。最後為層級分析法相關文獻之探討。. 第一節. 綠色電價制度. 為了因應化石能源耗竭及避免溫室效應所帶來的環境危機擴大,各國紛紛採. 政 治 大 進再生能源發展為推動之主軸。根據各國推廣再生能源政策之作法,主要政策工 立. 取各種政策工具來應對再生能源政策之推行,其中以市場機制及非市場機制來促. 具包含「採購代理」、「公開招標」以及「綠色電價」。茲說明如下:. ‧ 國. 學. 一、採購代理是一種「單一買方」的制度,是以價格為基礎的政策機制,在制. ‧. 度設計上要求公用電業(如綜合電業或輸配電業)以政府制定的價格來收. sit. y. Nat. 購再生能源產生的電力,此制度具有收購價格穩定、固定上網、優先購買. io. er. 及電價分攤等特性。然而此電價政策由於過度依賴政府政策的持續性,會. al. 受制於人事變化而產生不穩定性,並且無法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不利降低. n. iv n C 再生能源價格,並且無法最佳化電源結構和電源開發方案,所以較適合再 hengchi U 生能源的初期發展階段。 二、 公開招標顧名思義則是政府透過公開招標與再生能源業者簽訂長期購買或 販售電力之合約,以實現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透過多家業者參與投標競爭, 如此不僅能遴選最有利最有能力的公司,並且有助於收購電價、補貼成本 及投資成本的下降。但是,此制度有賴中央政府協調地方政府的關係,如 果大型開發方案的所有權和收益劃歸中央,則地方政府的參與意願會較為 消極;加上政府審核程序過於繁複,如此會對中小型的投資者造成障礙, 造成市場壟斷;並且資源較佳的地點會面臨優先開發、過度開發或開發中 -9-.
(19) 斷之問題。 三、綠色電價,是在電力市場中,透過綠色電力認證,促進再生能源的發展。認 證通過的公司可以在市場行銷中使用綠色電力標誌,吸引特定的用戶群,選 擇購買綠色電力服務。如此可以清楚地讓用戶知道自己購買的電力是來自太 陽能、風能或地熱能等其他再生能源所產生的電力,透過綠色電價的機制有 助於提高社區民眾對於再生能源開發方案的接受度以及信任度,進而有利建 廠工作的開場,以求電力產品的穩定性。然而,因為電網可能因為行政區域 劃分的結果,造成再生能源業者只願開發當地再生能源並設計相應的綠色電 價制度,使得部分業者壟斷市場,而出現綠色電價無法真實反映成本的問題;. 治 政 加上綠色電價是以用戶自願(發)性購買為基礎,不具法律的拘束力,此與 大 立 民眾的素質,以及社會文化具有高度關聯性,故想要落實於普遍實施可能有 ‧. ‧ 國. 學. 所困難。. sit. y. Nat. 綜合以上三種政策工具,「採購代理」及「公開招標」較適合用於再生能源. io. er. 發展之初期階段,有利政府以較低成本,大規模推動再生能源發電。而「綠色電 價」政策則是發揮公眾意識的作用,透過民眾購買綠色電力,結合政府參與和市. al. n. iv n C 場機制特性,進而將額外支付的費用投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達到永續發展之目 hengchi U 標。但卻也可能因此受制於公眾意識未全面建構。 另一方面,更需注意管理與認證的機制,由於自願型綠色電價是以自願購買 為基礎,但用戶所多支付的價格,是否運用在適當用途以符合期待,則須依賴公 正的管理與認證制度,在國外實施經驗中,多由電力公司本身或委託第三方執行, 惟日本是採自願捐獻與綠色證書方式,因此管理與認證多了基金形式。 倘若自願(發)型電價制度銷售良好,再生能源發展成本藉由自願型綠色電 價政策來吸收,如此可減輕一般用電戶被強制徵收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負擔。但 前提是必須區隔綠色電力與一般電力,而且從綠色電力制度所徵收的綠色電價,. - 10 -.
(20) 能補償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如此才能不向民眾收錢,且能同時滿足應有的基金要 求。其基金的金錢流動如下圖 2-1 所示,茲說明如下: 上圖為實體電力流,不分電力來源,由綜合電業送至用電戶的電力皆為系統電力; 下圖為金錢流,用電戶繳交的一般電費已含再生能源捐,再由綜合電業繳交至再 生能源基金,另外參與自願型綠電制度的用電戶,需額外繳交綠電費用,並作為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來源之一。. 電力流 一般用電戶. 治 政系統電力 大. 綜合電業 (台電公司). 綠色電力. 再生能源業者. al. n. 發展基金. 綠電電費. sit. 一般電費. 再生能源捐. er. io. 再生能源. y. Nat. 資金流. ‧. 民營電廠. 自願性綠電制度 用電戶. 學. 灰色電力. ‧ 國. 立. 一般用電戶. 綜合電業 iv n C(台電公司) h e n g c h i U 一般電費 綠電電費. 自願型綠電 制度用電戶. 購電費 購電費(依再生能. 民營電廠. 源發展條例規定). 再生能源業者 圖 2-1. 電力公司、用電戶、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自願型綠電制度關係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台灣電力公司、柳中明、陳起鳯(2010),<台灣綠色 電力銷售之展望> - 11 -.
(21) 第二節. 各國綠色電價政策之發展. 一、美國 美國在1978年通過〈公用事業管制政策法〉(Public Utilities Regulatory Policy Act) ,此法案規定電力業者有購買再生能源之義務,因此成為了美國 發展再生能源計畫之開端。1997 年後,美國聯邦與州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新 政策,包括再生能源配比標準(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RPS)、淨計 量法(Net Metering Laws, NML) 、再生能源設備貨物稅減免(Production Tax Credit,PTC)等,政府的獎勵政策使得美國再生能源蓬勃發展。. 政 治 大 源(如太陽光電、地熱、風力發電及生質能)發電的減免稅金規定,對於1993 立 〈能源政策法〉 (Energy Policy Act)實施於1992年,規範了不同再生能. ‧ 國. 學. 年10月1日後商轉的再生能源系統也給予10年減稅優惠,每度再生能源發電 可減稅1.5美分。並在2005年能源政策法修正中,提供了更多的財政援助以. ‧. 及更新再生能源設備等,並宣示2013年再生能源需達總能7.5%目標。而美國. sit. y. Nat. 州政府層級最普遍的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則以再生能源配比標準(RPS)為主. n. al. er. io. 要規範。RPS為透過法律強制規定電業再生能源發電比例,要求電力供應商. i Un. v. 必須在電力來源中,包含規定的再生能源比例。若電力公司沒有達到目標,. Ch. engchi. 可以向已達到目標的電力公司購買,其中轉讓方式為透過綠色憑證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REC)的有價證卷交易,綠色憑證代表再 生能源發電的電量。截至2011年實施RPS的州政府共有23個,且各州政府各 自訂定其目標年與目標值。 1990年初期,美國少數電力事業開始向消費者提供綠色電力,讓消費 者可自由選擇是否以較高的電價購買綠色電力,到了2006年,美國境內超過 600家電力供應事業(約佔20%) ,都有提供綠色電力,全美50個州中有44個 州的居民可在當地選擇是否購買綠色電力。美國政府採用提供研發經費、示 範補貼、減免稅款、貸款等方式激勵發電企業生產綠色電力。在美國,民眾 - 12 -.
(22) 自願購買綠色電力的方式可分兩種: (一)直接購買綠色電力產品 (二)不直接購買綠電,以交易綠色憑證(REC)支持再生能源發電事業. 購買綠色電力產品可透過電力競爭市場,購買不同電力供應商的綠色 電力產品(competitive (or restructured)retail electricity markets) 。部分州的電 力業者也會提供綠色電力給消費者,允許消費者選擇固定比例的綠色電力作 為電力來源,而不是直接購買綠電產品,電力公司另外提供這種透過基金方 式,讓消費者捐獻基金以支持公司發展再生能源,此為以電力公司為主導的. 治 政 綠電計畫(Utility Green Pricing) 。另外,美國環保署建立綠色夥伴制度 (Green 大 立 Power Partnership) ,要求地方政府必須加入,其他企業個人則自由參加。該 ‧ 國. 學. 制度規定不同用電量下使用綠色電力比例,若消費者在自身用電量中,綠色. ‧. 電力達到需求,則可列入綠色夥伴列表,由政府每季公佈最新排名,表示該. sit. y. Nat. 組織、企業、或社區等在減輕環境衝擊的關心與實際行動,增加企業環保責. io. 群的要求比其他綠色夥伴高出10倍以上。. n. al. Ch. engchi. er. 任形象。若達到更高的綠電比例,會被納入領先群(leadership club),領先. i Un. v. 二、英國 英國在推動低碳社會之相關政策,及落實溫室氣體管理實務之執行成效, 為全球之先驅。其公佈推動規範涵蓋能源、產業、交通和住房等社會經濟 各個方面之「低碳轉換計畫」 (Low Carbon Transition Plan)國家減量方案, 同時推出「再生能源策略」 (Renewable Energy Strategy)和「低碳產業策略」 (Low Carbon Industrial Strategy)等配套方案。另外,受到產業界關注之碳 足跡/碳標章制度,英國也是發展最迅速,亦最具實務經驗之國家。 值得關注的是,英國政府在 2003 年頒布了〈英國能源政策白皮書〉. - 13 -.
(23) (Energy White Paper: Our Energy Future - 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 為因應能源挑戰,該白皮書中確定了四個能源政策目標: (一)期望 2050 年減少 6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並在 2020 年可看到明 顯進展 (二)保持能源供應的可靠性 (三)促進英國有競爭力的市場,同時提高可持續的經濟增長速度,改 進生產力 (四)確保每個家庭不但能充分享有,並且能負擔得起熱能 另外,英國在 2007 年亦頒布了另一個政策白皮書(The 2007 White Paper) ,. (一)減少碳排放以解決全球暖化問題. 學. ‧ 國. 治 政 這是對之前的修正,The 2007 White Paper 概述了政府於國際方面和國內方 大 立 面的策略,以應對下列兩個主要挑戰: ‧. (二)確保安全、潔淨和可負擔的能源進口,取代產量下降的北海石油. sit. y. Nat. 和天然氣. io. er. 此外,英國在 2002 年通過之〈強制再生能源發展責任法案〉 (Renewables. al. Obligation Order)規定電力供應者必須在其電力來源,至少 5%來自再生能. n. iv n C 源。此法案預訂將持續到 2037 h e年,在法案持續期間再生能源供給比例會不 ngchi U 斷提高。除強制購買綠電之法案外,英國政府亦針對綠電提出新的補貼措 施,於 2010 年開始實行之再生能源電力上網費率補貼法案(Feed-in Tariff for Renewable Electricity),補助摘要額度依再生能源種類及規模區分。 英國之電力市場為自由市場,英國之電力業者把他們的綠色電力義務重新包 裝,提出自願型的綠色電力購買制度,讓消費者分攤再生能源發電的較高 成本。英國的電力市場在 1998~1999 年間完全自由化,而綠電的價格是受 到地區、以及不同再生能源來源而有所差別。. - 14 -.
(24) 三、德國 德國是全世界再生能源發展的領導國之一,尤其在福島核災難後,繼日 本首相宣布暫停興建 14 個核反應堆之後,德國首相默克爾更在 2011 年 5 月宣布於 2022 年關閉全國 17 個核反應堆。德國綠色電力政策發展的主要 關鍵在於 1998 年電力市場自由化,剛開始由於沒有適當的法令相配合,市 場競爭機制發展緩慢,綠色電力市場的開發亦從 1998 年開始,許多綠色供 應商各自推出綠色電力產品以供用戶選擇。德國的再生能源政策注重再生 能源發電的直接支持,而不是對市場零售端提供獎勵或激勵措施。 1990 年,德國邦聯政府立法提供低利貸款給任何想要購買綠色電力、. 治 政 改裝節電設備以節省能源消耗之公司行號、家庭,及個人。德國政府同時 大 立 推行綠色電力補貼法案(Stromeinspeisungsgesetz :Electric Feed-in Law of ‧ 國. 學. 1991),此法案 係要求所有電力公司必需以優惠價格收購再生能源產生之. ‧. 電力。. sit. y. Nat. 德國再生能源發展主要得力於先後兩個法令:1991 年實施的〈饋電法〉. io. er. (Feed-in Law)與 2000 年 4 月通過實施的〈再生能源法〉 (Renewable Energy Sources Act; Erneuerbare-Energien-Gesetz,簡稱 EEG)。〈饋電法〉主要採. al. n. iv n C 固定電價收購與 20 年保障收購期間(Feed-in-Tariff,FIT)躉購再生能源電 hengchi U. 能,而且於法律中明定費率及每四年檢討一次,且規定費率自實施年度起按 一定比例逐年遞減。德國饋電法主要有三個特性: (一)規定電力業者購買義務(Purchase Obligation),並且規定公用事 業需購買再生能源生產之電力 (二)保證最低收購價格(Guaranteed Minimum Prices),此保證價格維 持 20 年,因此投資風險相對降低 (三)建立全國成本清算系統,彌平區域性的不平等現象。該項制度是 一種定價政策,可以保證再生能源開發商以特定的價格出售電力,. - 15 -.
(25) 同時也要求電力公司必須購買。 〈再生能源法〉則是擴大了饋電法的範圍,並且在 2004 年修法明確提 出德國至 2020 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必須占總發電量的兩成1。德國政府也提 出對綠色電力生產業者的新補助方案,補助額依不同來源及不同規模加以區 分。德國主要的綠電消費者是以一些大型用電戶,如工商業、學校、醫院、 政府機構為主,用以達到各自的環境目標和政府法令所期許的狀態,同時也 向大眾表明其環境責任。. 四、日本. 治 政 1997 年日本政府針對再生能源法展頒布了新法案-〈新能源法〉 (New 大 立 Energy Law) ,其政策目標是在 2010 年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占全系統的 3.1%, ‧ 國. 學. 在該法令中,要求電力供應者以零售價格向再生能源發電者購買再生電力,. ‧. 且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可以得到 15 年以上的長期售電契約,保障再生能源發. sit. y. Nat. 電業者的權益。且於 2005 年開放大型用戶購電選擇權,接著在 2007 年全. io. er. 面開放。日本在 2001 年民間開始發起「綠色電力制度」,以東京電力為代 表的日本各電力公司執行,該制度是以重視環境、推動再生能源的普及利. al. n. iv n C 用為目的,透過社會個人、企業及電力公司的相互協調,民間自發地促進 hengchi U 自然能源發電事業的「自願者組合」方式,包括「綠色電力基金」和「綠 色電力證書制度」2。所謂的「綠色電力基金」是由個人或法人捐款設立的 基金,用於太陽光發電、風力發電等清潔能源發電的建設基金。捐款與每 個月的電費一起支付,電力公司撥出與基金同等額度的經費予以配套,共 同支援再生能源發電事業。. 1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外國法案介紹,http://npl.ly.gov.tw/do/www/billIntroduction. 2陳起鳳、劉銘龍、柳中明. (2008) , 「國際綠色電力制度引進之瓶頸與可行性初探」 ,E-Journal:. Global Chang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2 卷 1 期:1-13。 - 16 -.
(26) 而「綠色電力證書制度」,其原理在於透過公正的機制,將地方小型的 綠色能源業者對環境所作的努力,轉化為可量化與單位化的「環境價值」, 然後將之出售給想對自然能源發展有所貢獻,但卻力有未逮的企業與個體。 「綠色電力證書」的營運模式,是將電力供給者運用自然能源所產生的電 力,區分為量化的「一般電力價值」與「環境附加價值」 ;接著,尋找認知 環境有價但未能自行發電的需求方(如 Sony),及原本就使用綠色電力, 但環境價值尚未獲得報償的供給方(如使用風力發電自給自足的養豬場), 藉由服務仲介者進行媒合,並透過認證證書發給,使雙方各得所需,藉此 實現綠色電力背後代表的象徵價值。這樣的機制,使得對環境保護有所貢. 治 政 獻及希望有所貢獻的小戶(包括小型自然能源電廠的貢獻及市井小民的需 大 立 求) ,都可以藉由媒合與交易機制,透過相關產品與證書的購買(如個人綠 ‧ 國. 學. 色電力證書徽章)來逐步實現。在日本,即便扣除現有法規對發電廠要求. ‧. 投入之龐大成本,綠色電子證書衍生的產值已達數億日元之譜,此新興市. n. al. er. io. sit. y. Nat. 場的發展前景,值得台灣思考與學習。. Ch. engchi. - 17 -. i Un. v.
(27) 第三節. 台灣綠色電價政策之發展. 一、 台灣綠色電力制度發展 要探討台灣綠色電價政策之發展,必須先說明台灣在再生能源推廣 的歷史沿革,台灣再生能源之推展以 1998 年 5 月第一次全國能源會議為 主要發端,經濟部能源局規劃於 2020 年前,再生能源占能源總供給配比 達 3%為目標。2000 年時推動再生能源五年示範推廣計劃,陸續發布〈太 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要點〉 、 〈風力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要點〉和〈太 陽光電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要點〉,其中獎勵辦法對購置者補助購置費. 政 治 大 業升級條例〉提供投資抵減、加速折舊以及低利融資等相關獎勵。於 2002 立. 用 15~20%,至多提供設置費用 50%之高額補助,此外,並依據〈促進產. ‧ 國. 學. 年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列為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一,除各項計劃會議等, 更重要的是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立法,以利各級政府單位可. ‧. 以依法行政,達到更好的推廣效率。2009 年全國能源會議,以建構台灣「永. sit. y. Nat. 續能源」為願景,分別討論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能源管理與效率提升、. n. al. er. io. 能源價格與市場開放及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四個議題;訂定 2009 年為「再. i Un. v. 生能源條例啟動元年」。2010 年重大計劃為國家節能減碳總計劃,減碳目. Ch. engchi. 標為全國二氧化碳排放減量,於 2020 年回到 2005 年排放量,於 2025 年 回到 2000 年排放量。 另外在法規和制度面也有進展,透過政策工具和行政管制,建構產業 與民眾節能減碳的能力與創造低碳能源經濟誘因,創造綠色成長契機。當 中,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為再生能源發電規定的主要法規,該條例在 2009 年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獎勵總量為總裝置容量 650 萬瓩 至 1000 萬瓩。電業及設置自用發電設備達一定裝置容量以上者,應每年 按其不含再生能源發電部份之總發電量,繳交一定金額充作基金,且得附 加於其售電價格上。 - 18 -.
(28) 台灣電力發電來源主要為火力發電,約占 73%,其次為核能發電約占 12.4%,再來是水力發電占 6.3%,再生能源占 7.7%(根據台電公司 2011 年統計資料所整理3) ,值得注意的是,再生能源發電來源比例相較於 2009 年多了 2%,當中包含民營太陽能和汽電共生(垃圾、沼氣)的發電來源。 台灣在綠色電力發電的比例上逐漸增家,而綠色電力的發展也隨著時間逐 漸被人民接納,綠色電力發展的關鍵因素在於該如何分攤和負擔較高的再 生能源成本,而成本分攤方式也影響著整個電價制度的實行4。接下來的 部分將從兩個面向來剖析台灣未來在綠色電力政策上的所面臨的課題與 建議。. 立. 政 治 大. 二、台灣綠色電力政策之法規面. ‧ 國. 學. 台灣再生能源發展,在法規面向可從兩個部分探討-促進再生能源發. ‧. 展和配合再生能源而調整的電網架構相關規定。由於電網架構包含電網連. sit. y. Nat. 結、電網使用和電網擴建乃屬於電業法之相關規定,所以本節不予論述,. io. er. 將主要探討放在促進再生能源發展之相關規定。台灣在 2012 年 1 月推行 自願型綠色電價制度,根據能源局指出,台灣推展再生能源法規主要係〈再. al. n. iv n C 生能源發展條例〉 ,而電業市場管理為〈電業法〉 h e n g c h i U ,為推動用戶可自願選擇 綠色電價制度,則應在該等法規制度規範下進行規劃,並且避免兩法規之 間產生法律競合。目前綠色電價制度尚在研擬階段,但制度建制主考量包 括政經環境與管制程度和歐美等國電力市場自由化有所不同,故推動再生 能源以法規規定為主,而自願型綠色電價為輔,及不修法前提下為主。 綜觀目前世界各主要國家已提出的或正在實施的扶持政策和措施,都 是通過法律體現的。國外立法的成功經驗顯示,惟有以法律的形式確立國. 3. 台灣電力公司,http://www.taipower.com.tw/ 張瑞、高陽(2006),「上海市綠色電力發展現狀及對策思考」,電力需求側管理,第 8 卷第 4 期,頁 47-50 - 19 4.
(29) 家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再透過具體而明確的強制或經濟激勵措施,方能 得到實質成效,德國即為最佳典範。相較於世界多數國家皆已制定再生能 源專法以創造其發展利基,台灣仍然停留在以主管機關及台電公司權宜辦 法或要點辦理之過渡階段,這對台灣再生能源發展形成若干阻礙,尤其〈再 生能源發展條例〉更應該順應國際局勢和國內現況進行微調或修改,透過 產官學彼此斡旋和溝通,適當開發自產能源潛能,提高能源供應之自主性, 降低能源進口依賴,為了因應「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減量排放,台灣亟 需加快立法腳步,儘速建構完整的再生能源發展法制作業環境,以達成兼 顧能源安全、環境保護及經濟發展的三贏目標。. 立. 政 治 大. 三、 從利害關係人面向(Stakeholders)剖析台灣綠色電力政策. ‧ 國. 學. 針對台灣的社會環境和發展現況,以下將探討及分析台灣綠色電力政. ‧. 策上的利害關係人和政府角色間彼此的運作關係。此部分將綠色電力政策. sit. y. Nat. 的利害關係人透過兩種方式分類:分別為「產、研、學、官」和綠色電力. io. er. 政策關係架構。. 分為「產、研、學、官」類別,主要是因為利害關係人包含看得見的. al. n. iv n C 正式組織或團體,如再生能源發電產業的上、下游供應商及政府等等,與 hengchi U 潛在的非正式組織,如消費者與反對團體等,這些類別的人姑且不論他們 的角色是否重疊,但不容忽視的是這四個類別彼此的互動,深深影響著政 策的制定和市場的機制。 產,係指產業發展協會。倘若民間業者彼此間互相團結,則可扮演 與政府溝通的角色,藉由協會的力量,提供政府更多思考面向,使政策制 定更加完善。 研,即為研發機構。台灣規模較大的研究機構為工研院,如其底下的 能源與環境研究所或太陽光電科技中心等,研究機構對國家的發展或企業. - 20 -.
(30) 技術的進步,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而所研發出的成果能否對產業帶來 實質幫助,則取決於知識技術能否有效的擴散,當產、學、研三方互動程 度愈高,則技術愈能有效地擴散。 學,乃學校單位。學校教育是培育再生能源產業人力的搖籃之一,無 論是在理工科學校單位或政策制定的評估與分析,學校都是人力資源主要 的來源。 官,為政府單位。和綠色電力政策相關的官方單位有經濟部能源局、經 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技術處、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環保署等。能源局主要任務為:. (三)能源費率之擬議及價格之審議事項. 學. ‧ 國. 治 政 (一)能源政策及法規擬定事項 大 立 (二)能源供需之預測、規劃及推動事項 ‧. (四)新能源、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技術之研究發展與推廣事項。. sit. y. Nat. 當中主要以經濟部能源局和綠色電力相關政策息息相關。其他的相關單. io. er. 位如: 「工業局」則負責推動重點產業發展、協助企業研發及技術發展 活動、促進工業區有效利用等工作。 「技術處」是運用科技專業之執行,. al. n. iv n C 加速推動產業價值創造,突破產業技術創新前瞻格局等。而「投資業務 hengchi U 處」主要職掌國內外投資及技術合作之促進、輔導廠商對外投資以及進. 行協助等工作。 「國科會」則是推動全國整體科技發展、支援學術研究及 發展科學工業園區等。 根據劉銘龍、柳中明、陳起鳳(2008)針對綠色電力制度之研究,大 致上將制度架構分為四個類別: (一)供給方-依法設立之再生能源發電設置者,專責向政府提出綠色 電力發電申請、接受綠色電力認證、協商上網電價,確定綠電收 購價格。. - 21 -.
(31) (二) 輸送方-台電公司,即電網公司制定年度綠色電力(證書)行銷計 畫及採購計畫、進行綠色電力市場行銷,對綠色電力用戶進行登記 及管理、與綠色電力廠商簽訂綠色電力(證書)採購合同、定期向 綠色電力認證管理委員會提交綠色電力銷售及採購資訊。 (三) 需求方-電力消費者透過申請購買綠色電力,與電網公司簽訂購買 合約。 (四) 第三公正方-管理監督的單位;由政府主管機關、專家學者、律師、 會計師、非營利組織等組成具有公信力的管理組織、負責綠色電力 市場的進入與退出,授權並監督第三方開展綠色電力認證工作、定. 治 政 期公佈綠色電力認證及綠色電力市場交易的相關資訊、接受綠電廠 大 立 商的認證申請,授權並監督綠色電力認證工作、審議綠電認證年度 ‧ 國. 學. 工作報告、對綠電銷售的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 sit. y. Nat. 然而以上四方能夠完善且有效運作的先決條件,則是需要透過政府立法. io. er. 制定和創造一個完善的平台,提供相關單位彼此進行溝通協商,如定期舉 辦公聽會和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相互討論,透過各方機制彼此相互意見交. al. n. iv n C 流,政府單位應該更為積極面對並參與以及給予回應,方能達到更全面完 hengchi U 善的政策成效。. - 22 -.
(32) 第四節. 台灣推行綠色電價政策之 SWOT 分析. 為了使綠色電價政策確實達到預期之效益,必須以各國經驗為借鏡,例如對 人民環保概念的教育,以及綠色電價政策的宣導,在教育方面,無論年齡或時機, 都必須讓民眾了解節能減碳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倘若無法有效盡到節能減碳的義 務,則可以選擇在電力價格上做些調整,同時輔以開發綠色電力,讓民眾選擇購 買;進一步加強宣導綠色電價政策的內涵和期許,以求民眾對環境保護的義務與 貢獻。並且搭配適當的政策配套,讓人民感到合乎公平與正義。 政策之推行必須有多方面的評估,無論是政策本身對環境的影響,或是環境. 政 治 大 獻,從制度面向、環境面向,或是技術面向,針對台灣發展綠色電力制度的評估, 立. 影響了政策的施行,皆是需要從各個面向進行剖析的。於是本文透過整理相關文. ‧ 國. 學. 以 SWOT 分析法進行分析,就台灣的優勢(Strengths) 、劣勢(Weakness) 、機會 (Opportunities)、威脅(Threats)面向簡述如下:. ‧. 一、優勢. sit. y. Nat. 台灣目前較具優勢的再生能源為太陽能和風能,台灣日照佳,風場好,. n. al. er. io. 在先天環境上具有良好之條件,以風力發電為例,台灣主要風力發電廠多. i Un. v. 由德商所創建,選擇設廠的因素也是因為台灣風場條件佳,所以成本考量. Ch. engchi. 上就會比國外低。另外台灣在科技上也具有優勢,根據《世界是平的》作 者-湯瑪斯‧佛里曼(Thomas L. Friedman)在聯合報專訪時指出台灣很有 潛力從 IE 產業(資訊科技)邁入 ET(能源科技),並指出台灣是全球 IT 產業的先驅者,擁有強大的軟體、技術與製造能力,如果能據此更進一步 投入能源科技,研發太陽能面板、環保電池、潔淨電力系統等產品,極有 潛力成為下一個世代產業的全球領導者。另外一項優勢,即為台灣的人才。 佛里曼指出,台灣最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就是人們的「腦力」 ,我們最該開發 的是挖腦力,而不是挖石油。所謂的腦力,也就是再生能源專家中的專家, 因為在「挖腦力」的過程中,就會開啟創造、知識、才能和企業精神,搭 - 23 -.
(33) 配各個利害關係人共同努力,一同將地球危機視為轉機,創造未來「綠色 革命」。. 二、劣勢 由於台灣地狹人稠,在生質能和部分再生能源的開發上都可能產生侷限 性。以太陽能發電為例,台灣即使日照佳,但是台灣土地面積狹小,難以 有大規模的太陽能面板集中進行發電;另外,台灣在法制上的起步較晚, 目前僅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作為綠色電力制度的基礎,在修法上仍需 要立法者有周全的考量,透過和業界、學界及環保團體多方交流及溝通,. 治 政 接著對民眾多作宣導,讓各界產生共識,方能建立起更完善的綠色電力環 大 立 境。 ‧. ‧ 國. 學. 三、機會. sit. y. Nat. 目前國際上都對環保議題相當重視,也意識到未來的石油危機和因應環. io. er. 境問題而生的糧食危機,所以各國皆積極開發綠色電力,然台灣也可順應 此潮流,前提是在法條和制度上加以調整,透過產官學界各方多加溝通協. al. n. iv n C 調,搭配台灣再生能源發展上的優勢,共同處理全球暖化和氣候變遷的危 hengchi U 機。另外,中國在 2011 年 3 月的第 11 屆全國人大會議中,通過了〈十二. 五規劃綱要〉 ,提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行動綱領,並且 揭示在 2015 年之前,要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升至 11.4%、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7%,顯示了中國大陸要推動低碳經 濟的方向。在十二五綱要中,中國政府提出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新 能源、節能環保,這與台灣所推動的六大新興產業,包括綠色能源及智慧 電動車等相互呼應,顯示兩岸在新興產業的發展方向有志一同,未來應有 寬廣的合作空間,同時也能創造商機。. - 24 -.
(34) 另外值得關注的課題是,核電廠設置與否一直是民眾所重視的議題, 姑且不論核廢料處理的疑慮或是其他相關考量,由於經濟發展以及人口增 加,國人平均或總用電量隨著時間變遷而增加,在經濟發展與永續發展兩 者之間取得平衡,是政策制定之重要考量。如果透過適當的推行綠色電價 政策,可以鼓勵國內發展再生能源的相關技術,以及其他輔助政策等,那 綠色電價政策就會是一個在隨著經濟發展和永續經營的脈絡下,一個較為 適當的權宜政策。當然,前提必須是要搭配一套設計良好的法規,以及執 行的單位。 台灣的離岸風力發展計畫,已在 2000 年至 2004 年由經濟部能源局進. 治 政 行過台灣地區風力潛能調查,在西部台灣海峽沿海和外島地區,皆擁有年 大 立 平均風速達 5 至 6(m/s)、風能密度達 250(W/m2)等條件,顯示台灣具有開 ‧ 國. 學. 發離岸風力的潛力;經濟部也在 2007 年 9 月 1 日公告「第一階段設置離岸. ‧. 式風力發電廠方案」,開放設置離岸風力發電廠;並於 2009 年的「綠色能. sit. y. Nat. 源產業旭升方案」中再度強調未來發展離岸風力發電的重要性。行政院於. io. er. 2012 年 2 月已核定「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預定於 2030 年架設六百架, 共 3,000MW 的離岸風機,因此已吸引中鋼、台船等廠商積極投入。然而,. al. n. iv n C 離岸風機的架設與準備工作十分複雜,當中牽涉到海底電纜的鋪設、輸送 hengchi U 電網的建立、海下樁柱的架設,以及施工工程船的建造,都是開發離岸風 力發電重要的一環。當一切準備就緒,工程船會將各零組件運送到海上打 好地基的位置,在海面上將風力發電機組裝起來,這才完成了離岸風力發 電機的架設。其中,工程船的製造是需要相當多的經費,光是工程船的製 作就相當曠日廢時以及需要許多資源,故目前台灣離岸風力發電是處於初. 期階段,在此區塊仍需更加努力。儘管台灣目前的離岸發電發展仍在規劃 的「紙上談兵」階段,但是倘若政府若缺乏決心,則仍窒礙難行。故台灣 離岸風力發電之發展是台灣目前需要多加注意的課題,這會是一個值得開. - 25 -.
(35) 發的再生能源,但卻需要政府與民眾的決心。 四、威脅 台灣目前可能遇到的問題:再生能源開發的成本、民眾接受程度、電 價的調整問題、未來再生能源在設備上的維修和回收問題。在成本上,再 生能源開發的成本可能會較原本耗能發電成本高,但綠色電力的價格穩定 度卻比耗能資源來得穩定,因為比較不會受到國際石油和天然氣的調整而 跟著變動。而電價的調整和民眾接受程度息息相關,這牽涉到人民的生活 與價值觀,所以在環保意念的傳導及公民素養的培育上亦不能忽略。另外, 在再生能源的開發上,廠區和設備本身的維修也需加以評估。不過,相較. 治 政 起開發再生能源所造成的威脅或爭議以及核電廠設置與核廢料處理的問題, 大 立 再生能源設置產生的疑慮勢必會比核電廠來的小。綜上所述,將 SWOT 分 ‧ 國. 學. 析整理如下圖:. ‧. 優勢(Strengths). 劣勢(Weakness). Nat. 陽能面板有優勢 4. 台灣有人才優勢. 4. 民眾環保意識尚不普遍 5. 各界整合尚不周全 6. 經費之考量. Ch. sit. er. n. al. y. 1. 土地面積狹小 2. 人口密度高 3. 法條制度起步較晚. io. 1. 日照條件佳 2. 風場條件好 3. 對於能源科技的投入和研發太. engchi. i Un. v. 機會(Opportunities). 威脅(Treats). 1. 因應國際環保意識及綠電開發 之潮流. 1. 再生能源開發之成本 2. 民眾接受程度. 2. 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之危機處 理 3. 各國永續發展及相關環保政策 之推行可作為參考 4. 台灣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之推行. 3. 民眾對於相關單位執行之疑慮 4. 電價之調整 5. 未來再生能源相關設備之維修 及回收問題. 表 2-1 台灣發展綠色電力之 SWOT 分析,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 26 -.
(36) 第五節. 台灣綠色電價政策之施行現況. 一、採自願性綠色電價政策 台灣目前綠色電價相關政策主要以「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 畫(草案)」5為主要依據,此計劃主要係根據 98 年全國能源會議所歸納之 結論,並且根據「黃金十年國家願景-永續環境」施政主軸之「綠能減碳」。 目前暫定以試辦三年為原則,並將視實施成效評估是否延長。根據計劃內 容,目前適用對象為:以所有表燈及電力經常用電用戶為限,不包含包制、 臨時用電及備用電力用戶。而認購商品之綠色電力採單一商品單一費率,. 政 治 大 認購綠色電力之用戶,以臨櫃或郵寄方式,向台電公司提出認購,並應檢 立. 不依再生能源類別(如風力、太陽光電等)分別定價。 此外,申請方式為. ‧ 國. 學. 附用電戶名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汽機車駕照、健保卡)正反 面影本(法人除外) ,填具「綠色電力(申請認購)登記單」並選擇購買方. ‧. 式;已申請認購後,欲新增認購者,填具「綠色電力(增加認購)登記單」,. sit. y. Nat. 倘若減少認購者,則填具「綠色電力(減少認購)登記單」。. n. al. (一) 試辦計畫內容之修訂調整。. Ch. engchi. (二) 每年訂定綠電費率並公告之。. er. io. 而主辦機關是經濟部得委任能源局,負責辦理以下事項:. i Un. v. (三) 每年訂定綠電可認購總量上限並公告之。 (四) 其他應公告之事項。 並且以台電公司為主要執行單位,主要辦理執行以下業務: (一) 受理用戶申請認購綠電事宜。 (二) 向用戶收取認購綠電之費用。 (三) 辦理用戶解除認購綠電事宜。 (四) 依用戶之申請需求,提供「綠色電力認購證書」。 5. 本草案之參考文獻來自經濟部能源局網站: http://web3.moeaboe.gov.tw/ECW/populace/news/Board.aspx?kind=3&menu_id=57&news_id=3483 - 27 -.
(37) 此計劃之目的,根據草案內容包含: (一)有助再生能源政策推動,促進再生能源之發展。 (二)減少碳排放量,創造潔淨能源家園環境。 (三)滿足用電戶購買綠電之需求。 (四)民眾與政府共同推廣支持再生能源之理念。 (五)鼓勵再生能源業者擴大生產再生能源以及激勵更多產業投入再生 能源領域。 (六)企業經由認購綠電之方式,進而提高產品外銷競爭力。 (七)透過宣傳綠色電價制度之試辦計畫,可提高民眾環保意識、增加. 治 政 對於再生能源之認識,亦可滿足欲認購綠電者需求。 大 立 ‧ 國. 學. 此外,有關扣抵之作業:台電公司於每年 2 月底前及 8 月底前申請. ‧. 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時,須一併將前半年度結算之綠色電力收入陳報經濟. sit. y. Nat. 部,由經濟部核定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付再生能源電能補貼費用金額。而綠. io. 訂不另課徵營業稅。. er. 色電力收入納入台電公司之營業收入,並應課徵營業稅;未稅地區則維持原. al. n. iv n C 根據草案內容所描述之預期效益,分為政策面、產業面以及社會面, hengchi U. 分述如下: (一) 政策面: 1.有助再生能源政策推動:自願認購綠色電力所形成之政策效果, 可促進更多業者投資再生能源產業,增進再生能源之發展。 2.提供後續綠色電價法制化之基礎:綠色電價制度藉由本計畫之試 辦,累積實務經驗,再據以檢討評估逐步將此制度予以法制化之 可行性,以作為未來推廣之參考。. - 28 -.
(38) (二) 產業面: 1. 降低企業產品碳足跡提高產品競爭力:藉由購買綠色電力,可 降低產品用電時之碳排放,有助產品外銷競爭力。 2. 滿足企業之社會責任及提升其形象:購買綠色電力可滿足企業 對於綠能環保之社會責任,有助提高企業形象,增加企業無形資 產。 3. 鼓勵產業投入再生能源領域,擴大其發展:隨綠色電力需求增 加,可引導國家提高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進而鼓勵更多業者投入 再生能源發電,擴大相關產業之發展。 (三)社會面:. 立. 政 治 大. 1. 滿足民眾認購需求:藉由綠色電力之推動,可使環保意識較高. ‧ 國. 學. 之消費者有更多選擇,以滿足其環保綠能之需求。. ‧. 2. 減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模,進而降低再生能源附加費:再生. er. io. sit. y. Nat. 能源發展基金因支付電能補貼費用減少,進而降低基金規模。. 二、綠色電價制度運作流程. al. n. iv n C 經濟部能源局為「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主辦機關,而 hengchi U. 台灣電力公司僅受託辦理執行綠電費用代收代付之單位,其於每年 2 月底 前及 8 月底前申請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時,須一併將前半年度結算之綠 色電力費用陳報經濟部,由經濟部核定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付再生能源電 能補貼費用金額,說明如下頁圖 2-2:. - 29 -.
(39) 管理. 經濟部 公告綠電費率 及總量上限, 並監督電業 再生能源發 電設備業者. 電價補貼扣除 綠電收入 經營電力網電業 (台電公司). 義務 躉購. 綠電 收入. 再生能源 發展基金. 再生能源發 展條例第 7 條第三項規 定用途. 認購綠電之 電力用戶. 自願 認購. 圖 2-2 台灣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流程圖 資料來源:經濟部(2014),本研究整理. 立. 政 治 大. 根據上圖,可以知悉台灣綠電收入之資金,會作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 7 條. ‧ 國. 學. 第三項規定之用途,其基金之用途如下6:. ‧. (一)再生能源電價之補貼。. sit. y. Nat. (二)再生能源設備之補貼。. io. er. (三)再生能源之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再生能源發展之相關用途。. n. al. 6. Ch. engchi. 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七條第三項之規定 - 30 -. i Un.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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