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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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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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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王德權. 立. 先生.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al. er. io. sit. y. Nat.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Ch. engchi. i Un. v. 研究生:劉宏毅 撰 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2) 摘要 過往學界對於南朝政治性質的界定,以「(門閥)士族政治」、「貴族政治」 與「皇權政治」三者,最為知名。最末的「皇權政治」學說,近年來在中國大陸 甚囂塵上,明顯有後來居上的趨勢。本論文並不接受南朝乃「皇權政治」的說法, 而主張回歸「(門閥)士族政治」或「貴族政治」的內涵,才是接近南朝政治實 態的解讀方式。 再來,過往學者,多把南朝首位的開國天子劉裕,劃作「次等士族」或「低 級士族」的行列,即使南朝帝系與功臣集團主要以軍功發達,學界仍多將其納為 「士族」行列。本篇論文重新整理南朝門閥的等級,並認為劉裕的起家官實乃偽 造,將其家系列入士族末列,並不符合現實分級,而起家官可以偽造這件事,說 明寒門、寒人可在功成名就後躋身士族(非必然),反過來說,假使這些人最終 在政治鬥爭中身敗名裂,則偽造的起家官歷可能又會撤銷,彷彿從未偽造。總而. 政 治 大 言之,本文借用當時南北所通用的「姓族」一詞,指代南朝的勢家盛門,以避免 立 再如過去誤解劉裕的身分那樣,把可能偽造的起家官歷當真,造成概念誤用的問. ‧ 國. 學. 題。譬如把沒有文化的軍人,誤稱為有文化教養的「士族」;或是把父祖無聞及 卑位的寒人寒門,誤稱為世代顯赫的「世族」。. ‧. 除此之外,本文立基於宗王相對於素姓的原則,劃分南朝政治領域的高低分 級,呈現宗王、素姓士族、「起碼士族」與寒門卑姓的垂直四分法。原因是宗王. Nat. sit. y. 身為「國姓」 ,乃最高等的姓族;素姓是高門士族; 「起碼士族」可泛指低層士族;. io. er. 所謂「寒人掌機要」的寒門寒人,則包含在卑門的下層姓族當中。如此用詞,剛 好把南朝的政治階層與主要勢力涵蓋在內,也反映了當時以「素族」代稱高門士. al. n. 族的流行用語。. Ch. engchi. i Un. v. 對於南朝政治的運作原則,以及朝代興亡的遞嬗原因,本文考察了當時門閥 姓族的價值觀,從意識形態方面提出解釋,認為「廢昏立明」的傳統觀念,是導 致南朝政治動盪不安的主因之一。 本文也考察了南朝的流品制度與門閥等第的分級方法,認為南朝雖以偏向 「德業儒素」的人倫原理為主流價值,但是隨著政爭與戰亂的促發,與人倫相對 立的勳功原則,即會尋獲缺口,讓寒微的勳功武臣,進入士族流品並取得「士族」 身分。而人倫與勳功原則的反覆當道,反映了南朝統治集團變動不斷的歷史實 況。 最後,本文考察史傳中素來被嫉視的「類恩倖」人物,證明這些無大勳功的 卑寒恩倖,仍有部分人士可通過中正關卡,獲得期待已久的士族身分,這對過往 有關恩倖的學界研究,作出不太一樣的理解。 關鍵字:姓族. 素姓. 起碼士族. 廢昏立明. 人倫原理. 流品制度. 恩倖.

(3) 目 次. . . 第二節 重「人倫」、「預人事」的傳統.............................22 第三節 南朝是否回歸「皇權政治」?.............................39 第三章 勳功原則與人倫原理的循環互動.........................43. 政 治 大 第一節 人倫原理對流品制度的主流作用...........................43 立 第二節 勳功原則的屢次興起.....................................46 第三節 士族體制「僵化說」的反思...............................55 第四節 「人才主義」的天監改革.................................61 第四章 從官等─門第之對應論社會結構與流動...................63 第一節 從日本學者的意見出發...................................63 第二節 「姓族」於各時期的較佳分級法...........................67. 學. ‧. .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姓族」一詞的內涵.....................................2 第三節 南朝「姓族」的指涉範圍.................................3 第四節 姓族身分的變動與偽造...................................6 第五節 章節安排...............................................8 第二章 「姓族」政治的運作原則...............................10 第一節 宗王政爭與太子的安定力量...............................10. ‧ 國. . y. Nat. sit. n. al. er. io. 第三節 京口集團與劉裕功臣的晉末官歷...........................75 第四節 卑姓在「劉氏政權」盛衰時的社會流動.....................80 第五節 宋末至梁初的社會流動與檢籍.............................84 第五章 「恩倖」成為士族、卿相的案例.........................92 第一節 「士庶區別嚴格化」的貫徹性?...........................92 第二節 顏師伯:從「貧賤」、「寒素」到尚書僕射....................94 第三節 徐爰為首的寒人恩倖.....................................98 第四節 胡諧之:從「傒狗」到「朝士多與交游」...................102 第五節 沈演之:從「將家」子到「(揚)州大中正」.................106 第六章 結論..................................................119. . . Ch. engchi. i Un. v. 附文一:裴子野《宋略‧總論》......................................121 附文二:裴子野《雕蟲論》..........................................127 徵引書目..........................................................129. 表 次 表一 南朝皇位繼承人於東宮時的掌權情形............................12.

(4)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魏晉南北朝一向被認為是士族政治或門閥政治的時代,1特別是東晉南朝以 王謝高門為代表的建康士族,更被認為是掌握政治、社會大權的時代主角,高門 士族憑著九品官人法保障的任官特權, 「平流進取,坐至公卿」 ;日本學者也一貫 以「貴族制」或「貴族國家」來定義魏晉南北朝的時代特色。2 但是,1986 年中國大陸學者田餘慶,在其寫作的《東晉門閥政治》一書中, 卻對南朝的政治主軸大膽的提出了一個新看法,田氏明言:「在作者看來,嚴格 意義的門閥政治只存在於江左的東晉時期,前此的東吳不是,後期的南朝也不是; 至於北方,並沒有出現過門閥政治」、「劉宋以後,皇權政治基本上恢復了常態. 政 治 大 中國大陸學界,南朝自此被界定為中國歷史上常態性的「皇權政治」,而非「變 立 態」性的門閥政治。. 」3。此論述在與祝總斌、周一良等著名學者一番討論、辯難之後,4風行草偃於. ‧. ‧ 國. 學. 筆者著手撰寫論文時,原本深深服膺於田氏的各項觀點,認為南朝確實是所 謂的「皇權政治」。然而,隨著對南朝史傳越加深入地細讀,就越來越難以接受 「皇權政治」的說法,特別是南朝帝位交接的時候,多次發生宗王大臣弒殺新帝 的動亂事件,如此不穩定的皇位與權力傳承,又怎麼能說是歷史上常態的「皇權 政治」呢?. y. Nat. sit. n. al. er. io. 就在困惑不已的時候,筆者重新閱讀了陳寅恪討論南北朝門閥「姓族」概念 的文章,5從中大受啟發。陳氏的文章雖以討論北朝為名,但是筆者在其中,卻 看到大量南北士族都通用的內在理路與原則,這就是陳寅恪在解釋北魏崔浩「整 齊人倫、分明姓族」的意義時,所提出的:. Ch. engchi. i Un. v. 德業儒素,即所謂人倫。東漢以來論人物,標準有兩條,一為姓族──講 整個家族;二為人倫──講個人才智。郭林宗(按:郭泰字林宗)獎掖士 1. 如唐長孺在其著作《魏晉南北朝隋唐史三論》(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第一篇第二章 的標題,就使用〈門閥政治〉來概括魏晉南北朝的政治模式。 2 自內藤湖南提出六朝至隋唐的政治體制為中世貴族制之後,以貴族制概念詮釋中國史學者中, 最具代表性的著作當為宮崎市定的(韓昇譯) 《九品官人法》(北京:中華書局,2008) ;京都大 學的谷川道雄,更提出「貴族國家」一詞,見谷川道雄著、耿立群譯, 《世界帝國的形成》 (台北: 稻鄉出版社,1998) ;對日本學界「六朝貴族制」概念與學說爭論之整理,可參見中村圭爾著、 夏日新譯, 〈六朝貴族制論〉 ,收入在劉俊文主編, 《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 (北京:中華 書局,1993) ,第 2 卷,頁 359-391。 3 田餘慶,《東晉門閥政治》(北京:北京大學,2005) ,頁 1-2、267。 4 如祝總斌, 〈評田餘慶著《東晉門閥政治》 〉 ,《歷史研究》1993 年第 1 期;田餘慶, 《東晉門閥 政治》卷首〈自序〉 : 「文稿寫成後陸續請北京大學歷史系周一良教授、祝總斌教授看過,在材料 和論點上都得到他們精心指正,謹此致謝。」 ,頁 2。 5 萬繩楠整理,陳寅恪講述, 《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臺北:知書房出版社,1995) ,第 十五 〈北魏前期的漢化 (崔浩問題)〉 、十六篇 〈北魏後期的漢化 (孝文帝的漢化政策) 〉 ,頁 269-300。.

(5)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2‧. 人,即看人倫(《後漢書》列傳 58〈郭泰傳〉 : 「林宗雖善人倫,而不為危 言核論」) 。姓族問題容易解決,人倫問題不易解決。崔浩是屬於六朝前期 的人物,論崔浩要抓住這兩個問題。6(粗體為筆者所加) 據此可知,陳氏所謂的「人倫」乃德、才之綜合,而之後在概括比較南北門閥士 族的特性時,陳氏又提出說: 重姓族門第是南北士族共同的特徵,但不是沒有區別。柳芳所說山東尚婚 婭、江左尚人物、關中尚冠冕、代北尚貴戚,便是區別。江左尚人物,即 尚人倫、尚才識。代北尚貴戚即尚姓族、尚高官,山東和關中所尚,與代 北接近…南方所尚,保存了漢魏以來雖重門第但不廢棄人倫的傳統。7(粗 體為筆者所加) 陳氏所謂江左兼重門第與人倫的概念,讓筆者聯想到日本學者川勝義雄探討漢末 魏晉的輿論結構時,強調所謂「貴族制」與基層社會輿論的關係之間,有所謂「鄉 論環節之多層結構」 。8也就是說,江左的門閥士族,基本上繼承著人倫清議與鄉 論遺風的內在精神,由此建構出高門士族的深厚勢力。筆者承續陳寅恪的觀點, 擬用「姓族」政治為名,貫串南朝前期(宋、齊)的政治運作,並以人倫為出發 的內在理路,以及探討門第身分變動的外在形式,來勾勒南朝宋前期的門第實態, 以下試分項說明。. 政 治 大. 立. ‧. ‧ 國. 學. 第二節. 「姓族」一詞的內涵. y. Nat. n. al. er. io. sit. 姓族一詞,古語等同於「氏族」,從北魏崔浩「整齊人倫、分明姓族」之計 畫, 到魏孝文帝「重定姓族」 、 「定四海士族」的政策;10以及南北朝開始出現的 「譜學」 、唐初官方所頒布的《氏族志》 、 《姓氏錄》 ,都是記錄當代門閥世族(含 官方定義)的譜牒文書。甚至柳芳著名的《氏族論》,也是以氏族或姓族為名, 概述過往著名的大姓氏族,特別是引起廣泛討論的「四姓」之說。11對於姓族、 族姓的涵義,祝總斌在〈試論魏晉南北朝的門閥制度〉中曾具體闡述論證: 9. Ch. engchi. i Un. v. (漢末)仲長統說: 「天下士有三俗,選士而論族姓、閥閱,一俗」 。這是 漢代著作中第一條將選士與「族姓」聯繫在一起的材料。所謂「族姓」, 或作「姓族」 ,當指世家大族。 《後漢書‧朱穆傳》 : 「侍中……皆用姓族」。 6. 萬繩楠整理,陳寅恪講述, 《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頁 272。 萬繩楠整理, 《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整理》 ,第十六篇〈北魏後期的漢化〉,頁 299。 8 川勝義雄著,徐谷芃、李濟滄譯, 《六朝貴族制社會研究》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第 一編〈貴族制社會的形成〉,頁 3-82。 9 萬繩楠整理,陳寅恪講述, 《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 ,第十五〈北魏前期的漢化(崔浩問 題)〉 、十六篇〈北魏後期的漢化(孝文帝的漢化政策)〉。 10 唐長孺,〈論北魏孝文帝定姓族〉, 《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 (北京:中華書局,1983) 。 11 陳爽, 《世家大族與北朝政治》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1998)第二章〈 「四姓」辨疑:北 朝門閥體制的確立過程及其歷史意義〉 ,頁 42-80;趙立新曾撰有〈評陳爽著《世家大族與北朝 政治》〉 ,刊《臺大歷史學報》第 6 期(臺北:2002) (總 29) ,頁 223-233。 7.

(6)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3‧. 章懷(按:章懷太子李賢)注: 「引用士人有族望者」 。同書《獨行‧陸續 傳》也稱: 「世為族姓。祖父閎……建武中為尚書令」 。同書《張堪傳》稱: 「為郡族姓……讓先父余財數百萬與兄子。……受業長安……諸儒號曰聖 童」 。 《群書治要》卷四五引《昌言》說得更清楚,王侯子弟「生長於驕溢 之處……其行比於禽獸也。……故姓族之門不與王侯婚者,不以其五品(常) 不和睦,閨門不潔盛耶?」可見仲長統雖反對選士論族姓,卻仍贊許姓族 之門風。這種「姓族」 ,王侯願與通婚,而他竟加以拒絕。聯繫上引材料, 除了世家大族,還能是別的哪種社會力量呢。12(粗體為筆者所加) 甘懷真教授最近的研究說明,氏族源自上古春秋戰國以來的家族與政團集合, 但是自從秦漢的郡縣支配制實行之後,「學者對於中古士族被稱為氏(族)或姓 (族)就沒有特別感覺。我建議新的研究嘗試逆轉研究的角度,不要從近世以來 的姓氏概念推論中古士族,而是試從春秋戰國以來的士階層發展觀察之」。13這 讓筆者注意到,學術界習慣性把史料中的「氏姓」字句,翻成白話的士族或世族 等學術用詞,因此可能忽略了姓族一詞在語意和使用範圍上的特殊性。 把握陳寅恪所說: 「德業儒素,即所謂人倫。東漢以來論人物,標準有兩條, 一為姓族、二為人倫」的內涵,此說就成為透視南朝人倫品藻14、鄉品考核15的 重要關鍵;換言之,人倫升降是姓族門地高低的重要因素,本文的要點之一,即 在考察「姓族」政治背後的人倫作用,藉此釐清南朝門閥變動的實際樣態。. 立. ‧. ‧ 國. 學. 南朝「姓族」的指涉範圍. sit. y. Nat. 第三節. 政 治 大. n. al. er. io. 自從田餘慶在《東晉門閥政治》提出南朝是獨具「特色的皇權政治」之後, 不少學者就試圖承續其說,定義南朝的政治內涵。閻步克踵續師說,主張南朝 皇帝靠著寒人掌機要、皇子鎮要藩、武將執兵柄等三個方式,重振皇權,只是這 乃是有限度的振作,士族門閥「仍盤踞在各社會階層之上,軍人、寒人都難以蓬 16. 12. Ch. engchi. i Un. v. 祝文收入氏著《材不齋史學叢稿》 (北京:中華書局,2009) ,頁 156-157。文章原載《中國通 史》第五卷上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13 甘懷真, 〈再思考士族研究的下一步:從統治階級觀點出發〉 ,收入自甘懷真編, 《身分、文化 與權力:士族研究新探》 (臺北:臺大出版中心,2012) ,頁 19-22。 14 所謂的人倫品藻,指的是依照德、才兩項標準作品評,而特別側重個人品德的要求,細部闡 述見本文第二章第二節。 15 人倫品藻呼應著川勝義雄對「鄉論」的解釋,以及中正代表「重層的鄉論」意涵。見川勝義 雄著,徐谷芄、李濟滄譯,《六朝貴族制社會研究》第一編〈貴族社會的形成〉 。 16 參見田餘慶, 《東晉門閥政治》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 , 〈自序〉 、 〈後論〉 。對於南朝 「皇權政治」的理解,呂春盛在〈「寒人掌機要」的實情與南朝政治的特質─以中書舍人為中心 之考察〉一文中,婉轉地反駁了此說,呂氏認為「南朝時期皇帝重拾政治上的主導地位,門閥士 族退居輔佐,但彼此間仍隱含有『共天下』的意味,只是和東晉時期皇帝與士族的『共天下』相 比, 『主客易位』而已」,呂文載於《臺灣師大歷史學報》44 期(臺北:2010.12) ,頁 1-36。相 較於「皇權政治」的說法,呂氏的觀點更接近於南朝的政治實情,但應該擴大門閥的範圍,把「歷 位清顯」的宗室納入其中;如此理解,才適合南朝政治中,宗室與士族一方面抬昇皇權、一方面 制約皇權的實況。.

(7)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4‧. 勃發揮其政治活力」 ;17趙立新、陳長崎等學者則認為,南朝是「宗室政治」 (或 「宗王政治」)為主要勢力的政治結構。18 包含田餘慶在內,上述學者都自然地把宗室諸王和高門士族做區隔,來討論 魏晉南朝的政治史運作,在不自覺中,忽略或貶抑另一位史學大師唐長孺先生的 意見。唐長孺在〈西晉分封與宗王出鎮〉的末尾,19提示說南北朝沒有吸收八王 之亂的覆車之鑑,仍然實施重用宗室入輔、出鎮的政策,很可能是因為皇室身為 第一家族,在當時門閥貴族聯合統治的格局下,必須順應潮流去重用宗室。用唐 長孺完整的話來說,即是: 在(南朝)貴族政權之下,皇室作為第一家族凌駕於其他家族之上,皇帝 作為這個第一家族的代表君臨天下,其家族成員有資格也有必要取得更大 權勢以保持其優越地位。門閥貴族之重用,其基礎仍然是以王室為首的中 央集權制。20 唐先生的意見無疑是正確的,對諸史料,最晚在劉宋中期就出現一個把宗王納入 「高門」(華族)格局的流行用詞──素姓、素族,表示即使是等級較高的門閥 士族(素族),也不如宗王那樣的「高華」地位。21素族(素姓)因此成為高門 在政治場合中的常用稱謂,廣泛地出現在南朝史傳當中。 根據唐長孺與祝總斌先生的解釋,素族(素姓)意指非宗王的高門大族。史 料中最引起學者注意和討論的,是蕭道成在稱帝三年之後,於臨終遺詔自我感嘆 說: 「吾本布衣素族,念不到此」 。趙翼在《廿二史札記》據此認為蕭道成本是寒 22 門, 但唐長孺與祝總斌都反對此說並各申其意。唐長孺認為,素族是高門「辭 氣謙抑」的稱呼,蕭道成出自勳功顯達的蘭陵蕭氏,在士族等級中屬於被高門輕.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sit. y. Nat. n. al. er. io. 視的將家,他自稱素族,實際上「並非謙抑,卻有一點高攀」。23此外,唐長孺 在別篇文章還認為,士族內部除了上層的高門素族,尚有最低等級的「起碼士族」 (「起碼士族」之概念見下一節)。24 祝總斌對素族的考核較為全面,他注意到素姓、素族、庶姓、庶族接近同一 概念──非宗室的高門大臣,其中素族(姓)含有褒義,特指高門世族;庶族(姓) 17. Ch. engchi. i Un. v. 閰步克, 《波峰與波谷》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 ,頁 148-152;閰步克, 〈變態與融合 ─魏晉南北朝〉 ,收入自吳宗國主編, 《中國古代官僚政治研究》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 18 趙立新,〈南朝宗室政治與仕宦結構:以皇弟皇子府參軍為中心〉 (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歷史 研究所博士論文,2010) ;陳長琦, 《兩晉南朝政治史稿》 (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1992) ,第三 章第四節;李順禹,〈劉宋宗王政治〉 (福建:福建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3) ,但李順禹也 說明這是「有限的宗王政治」 ,皇帝為了防範宗王不軌,同樣援引了士族與寒人典簽的勢力來制 約掌握軍權的宗王。 19 收入自唐長孺,《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北京:中華書局,1983) ,頁 139-140。 20 唐長孺,《魏晉南北朝隋唐史三論》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 ,頁 52。 21 「華、素」對立的概念,見《通鑑》司馬光引梁代裴子野論曰: 「古者,德義可尊,無擇負販; 苟非其人,何取世族!名公子孫,還齊布衣之伍;士庶雖分,本無華素之隔。」 ,頁 4038。 22 (清)趙翼著,王樹民校正, 〈江左世族無功臣〉 , 《廿二史劄記校證》 (北京:中華書局,1984) , 頁 254。 23 唐長孺,〈讀史釋詞:素族〉 ,《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 24 唐長孺, 〈士族蔭族特權和士族隊伍的擴大〉 , 《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 (北京:中華書局,1983) , 頁 70-73。.

(8)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5‧. 原指非宗室的大臣,門第低者也在其內,但因為大多數的大臣都是高門,因此約 從宋末開始,庶族(姓)也「幾乎等於高門的同義語」,25也等於史傳中非宗室 之「甲族」的概念。26 綜合來說,筆者以「姓族」政治為題的原因,正是立基於宗王相對於素姓的 原則,政治領域上呈現宗王、素姓、「起碼士族」與寒門卑姓的垂直四分法。這 樣表現的原因,是宗王身為「國姓」,乃最高等的姓族,素姓則是一般概念下的 高門士族;「起碼士族」則如唐長孺所說,指最低層、「最起碼的士族」,本文將 大量使用此詞,以泛指低層的士族;而所謂「寒人掌機要」的寒門寒人或「次門」, 27 也包含在卑門的下層姓族當中。如此用詞,恰恰把南朝的政治階層與主要勢力 一舉掌握,也反映了當時「尚姓」的主流價值,28以及以素族代稱高門士族的流 行概念。 不過,東晉南朝史料中的「族姓」一詞雖多,「姓族」一詞卻少,管見所及 只有三例,首先是劉宋宗王劉義慶掛名編纂的《世說新語》 〈排調篇〉 : 「諸葛令、 29 王丞相共爭姓族先後」 ;其次是齊梁名士沈約於齊代發佈的〈奏彈王源〉 : 「竊. 政 治 大 尋(滿)璋之姓族,士庶莫辨…王、滿連姻,寔駭物聽。」 ;第三是出身蕭梁 立 卻算半個北朝人的顏之推,其著作《顏氏家訓》〈勉學篇〉:「夫學者,貴能博聞 30. ‧ 國. ‧. 25. 學. 也。郡國山川、官位姓族、衣服飲食、器皿制度,皆欲根尋,得其原本」31。又 正史中與姓族相關的字詞更少,只有《宋書》的「襄陽多雜姓」32,以及范曄在. n. al. er. io. sit. y. Nat. 祝總斌, 〈素族、庶族解〉 ,收入自氏著《材不齋史學叢稿》 (北京:中華書局,2009) ,頁 327-338。 如(唐)李延壽撰,盧振華等點校, 《南史》 (北京:中華書局,1975)卷 30〈何點傳〉記載 「 (何點)家本素族,親姻多貴仕」 ,頁 787-789;但(唐)姚思廉撰,盧振華等點校, 《梁書》 卷 51〈何點傳〉作「家本甲族,親姻多貴仕」 ,頁 732。證明素族的概念與甲族相通,特指非宗 室的甲族。 27 參見呂春盛, 〈「寒人掌機要」的實情與南朝政治的特質──以中書舍人為中心之考察〉, 《臺 灣師大歷史學報》44 期(臺北:2010.12) ,頁 1-36。 28 唐代柳芳於《氏族論》述: 「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右姓已。其州大中 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定門胄,品藻人物。晉、宋因之,始尚姓已。 然其別貴賤,分士庶,不可易也。」 ,見(宋)歐陽修、宋祁撰,董家遵等點校,《新唐書》(北 京:中華書局,1975)卷 199〈柳沖傳〉,頁 5677。 29 原文為: 「諸葛令、王丞相共爭姓族先後,王曰:『何不言葛、王,而云王、葛?』令曰:『譬 言驢馬,不言馬驢,驢寧勝馬邪?』 」,見(劉宋)劉義慶著,(梁)劉孝標注,余嘉錫箋疏,周 祖謨等整理,《世說新語校箋(修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下卷下〈排調第二十 五〉 。按:諸葛令指琅邪諸葛恢,王丞相指王導,此事表示諸葛恢自恃門望,敢與高門王導一爭 門第高下,相關考論見王永平, 〈略論諸葛誕與琅邪諸葛氏「姓族」形成之關係〉 , 《文史哲》2005 年第四期,頁 82-87。 30 較完整的內容為:「風聞東海王源,嫁女與富陽滿氏。源雖人品庸陋,冑實參華…(媒人劉) 嗣之列稱:吳郡滿璋之,相承云是高平舊族,寵奮胤胄,家計溫足,見託為息鸞覓婚。王源見告 窮盡,即索璋之簿閥,見璋之任王國侍郎,鸞又為王慈吳郡正閤主簿,源父子因共詳議,判與為 婚…竊尋(滿)璋之姓族,士庶莫辨。滿奮身殞西朝,胤嗣殄沒,武秋之後,無聞東晉,其為虛 託,不言自顯。王滿連姻,寔駭物聽,潘楊之睦,有異於此。」收入於(梁)蕭統編, (唐)李 善注,李堷南等點校,《文選》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 31 (北齊)顏之推撰,王利器注, 《顏氏家訓集解》 (臺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83) ,頁 209。 32 (梁)沈約撰,王仲犖等點校, 《宋書》 (北京:中華書局,1974)卷 83〈宗越傳〉 ,頁 2109。 原文為:「宗越,南陽葉人也。本河南人,晉亂,徙南陽宛縣,又土斷屬葉。本為南陽次門,安 26. Ch. engchi. i Un. v.

(9)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6‧. 宋初編寫的《後漢書》中,有前述「傳發書奏,皆用姓族」33的用字(南朝史料 中的士族、世族用字也不多見) 。反而是北朝屢見姓族用字,如崔浩「整齊人倫、 分明姓族」的計畫,因此筆者以括號界定「姓族」政治,表示此乃(南北)通用 概念下的定義。 第四節. 姓族身分的變動與偽造. 關於南朝士族身分的偽造方法與事例,正如唐長孺與安田二郎之破解與啟示, 可拿梁初武將鄧元起和劉裕兄弟的例子來說明。唐長孺分析梁初功臣鄧元起的經 歷,發現他在南齊末年因自覺「名地卑瑣」,請求州刺史把起家官修改為「(荊) 州從事」,讓自己「名掛士流」以擺脫寒門身分。此事被當時的荊州別駕庾蓽阻 撓而無法如願,見《南史‧庾蓽傳》: 初,梁州人益州刺史鄧元起功勳甚著,名地卑瑣,願名挂士流。時始興忠. 政 治 大 不為鄉里所悉,元起乞上籍出身州從事,憺命蓽用之,蓽不從。憺大怒, 立. 武王憺為州將(按:州將即州刺史),元起位已高,而解巾不先州官,則 召蓽責之曰: 「元起已經我府,卿何為苟惜從事?」蓽曰: 「府是尊府,州. ‧ 國. 學. ‧. 是蓽州,宜須品藻。」憺不能折,遂止。」34 然而,之後鄧元起投靠雍州刺史蕭衍,隨著齊梁鼎革而榮升益州刺史,當他於任 上死後,鄧元起在《梁書》本傳卻記載他「起家州辟議曹從事」,說明鄧元起最 終成功地晉身為「最起碼的士族」(唐長孺語);唐氏並結合《宋書‧沈攸之傳》 中,出自寒人的武將高道慶為親戚「求(荊)州從事、西曹」35的記載,以此論. sit. y. Nat. n. al. er. io. 證州從事起家乃「最起碼的士族」。36唐氏的發現引發筆者猜想,到底還有多少 寒門人士成功「翻身」為士族的實例? 安田二郎的研究解答了不少關於「翻身」的問題。安田氏引用鄧元起的例子, 論證晉末於雍州起家的「士族」傅弘之、韋軌,都有「虛假的經歷」(即虛假的 起家官歷),實際上直到 420 年設立雍州的州官之前,雍州並沒有州官好讓之前 的傅弘之與韋軌來「起家」 。安田氏更在注釋 18 中大膽懷疑,操著一口鄙俗「楚 音」的劉裕、劉道憐兄弟,絕無可能有著本傳中所記載的起家官歷:劉裕─「初. Ch. engchi. i Un. v. 北將軍趙倫之鎮襄陽,襄陽多雜姓,倫之使長史范覬之條次氏族,辨其高卑,覬之點越為役門。」 , 可見氏族與姓族大致通用。 33 (劉宋)范曄撰, (梁)劉昭等注,宋雲彬等點校, 《後漢書》 (北京:中華書局,1965)卷 43 〈朱穆傳〉 ,頁 1472。 34 《南史》卷 49〈庾蓽傳〉 ,頁 1211。 35 《宋書》卷 74,頁 1933。 36 唐長孺, 〈士族蔭族特權和士族隊伍的擴大〉 , 《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 ,頁 70-73。唐氏對於州 從事乃士族最低起家官的劃分出來後,祝總斌於〈試論魏晉南北朝的門閥制度〉中闡述:「史學 界有認為出身州從事是最起碼的士族標誌,我們覺得這個論斷尚可斟酌…唐先生把『名掛士流』 理解得太實…由此可見,州從事是一種起點稍高的起家官,恐不是起碼士族或寒微士人的標誌」, 收入前揭書《材不齋史學叢稿》,頁 184-185。但是,筆者接受唐長孺「起碼士族」的界定,並 不同意祝氏之反駁和所論的起家官等級,詳細論證將於本書第四章〈從官等─門第之對應論社會 結構與流動〉一併述之。.

(10)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7‧. 為冠軍(將軍)孫無終司馬」、劉道憐─「初為國子學生。謝琰為徐州,命為從 事史」,這必然是虛假、偽造的官歷,只是因為劉裕後來成為皇帝,劉宋史官如 徐爰之流,自然地偽造或受命偽造這樣的起家官歷。37 對諸史傳,最能夠證明劉裕之起家官被修改的史料,見《魏書‧島夷劉裕傳》: 島夷劉裕,字德輿,晉陵丹徒人也…(399 年)劉牢之東討孫恩,(劉) 裕應募,始為牢之參軍……(412 年劉)裕至江陵,誅南蠻校尉郗僧施、 衞軍諮議謝邵等。裕本寒微,不參士伍,及擅時政,便肆意殺戮,以威懼 下。38 史文中紀錄「裕應募,始為牢之參軍」一事,說明劉裕的起家官實非官品七品的 冠軍司馬,而是八品的劉牢之參軍。39又將「裕本寒微,不參士伍」的記載對應 到前述齊末鄧元起「願名挂士流」,更加證明早年劉裕確屬寒門,門第連「起碼 士族」都搆不上,40而他之所以要修改起家官(或者是後人修改),反映了劉氏 對家系出身的自卑,以及攀附高門士族的渴望。 既然南朝許多軍功出身的帝王將相,都有各種可能去偽造他們的起家官資料, 不但會誤導史學家的推論,41也很難確實去判別南朝人物是否為真的士族出身。 如此一來,對於那些介於明確士族與勳功上升的許多人物來說,姓族就變成最正 確無誤的稱呼。因為本文中姓族的高低,是靠當事人或其子孫最後爭取到的地位. 立. ‧ 國. 學. 37. 政 治 大. ‧. 安田二郎著、王軼羣譯, 〈晉宋革命和雍州(襄陽)的僑民〉 , 《日本中青學者研究中國史》 (六朝 隋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頁 116-144。 38 (北齊)魏收撰,唐長孺等點校,《魏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卷 97,頁 2129、2132。 周一良認為敵國史料有時更為可信,適足以說明劉裕真實的起家官歷,見周一良,〈崔浩與國史 之獄〉,收入氏著《魏晉南北朝史札記》(北京:中華書局,2007),頁 342-350。另外,《宋書》 卷 42〈王弘傳〉中,劉裕自稱本為布衣,可為旁證: 「高祖因宴集,謂羣公曰: 『我布衣,始望 不至此。』傅亮之徒並撰辭欲盛稱功德。 (王)弘率爾對曰: 『此所謂天命,求之不可得,推之不 可去。』時人稱其簡舉」 ,頁 1313。 39 據宮崎市定考察,參軍雖是八品官,但地位接近或准照於中央的尚書郎(六品) ,是門第二品 常見的起家官之一。又如果府主是有重望的宗王都督,則其參軍起家更相當於著作、秘書郎。見 宮崎市定著、韓昇譯,《九品官人法》(北京:中華書局,2008) ,頁 137-141。按劉裕或其後嗣 不滿足他行參軍的官歷,而要將起家官偽造成冠軍將軍的司馬(可推知是甲族的起家官),明顯 是想將劉裕的起家年齡和起家官往前提,以誇示他甲族的門第身分。(關於起家年齡與門第的對 應,詳見第四章) 40 按「士伍」 (亦作「仕伍」)即士族,可見(唐)杜佑撰,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北京:中 華書局,1988)卷三〈食貨〉 :「 (蕭齊檢籍)競行姦貨,落除卑注,更書新籍…(籍簿)以新換 故,不過用一萬許錢,昨日卑微,今日仕伍」 ,頁 60;以及《南史》卷 49〈王僧孺傳〉 : 「(檢籍) 競行姦貨,以新換故,昨日卑細,今日便成士流」 ,頁 1462。將《通典》的「昨日卑微,今日仕 伍」 ,對照到《南史》的「昨日卑細,今日便成士流」,可證「仕伍」即「士流」,也就是士族。 而唐長孺根據這兩條史料,認為蕭齊時的檢籍「大開賄賂之門,花上一萬錢上下就可以『落除卑 注,更書新籍』 」 ,也就是說有些寒人利用檢籍的弊端,向負責的令史賄賂一萬錢就能成為士族, 見唐長孺, 〈士族蔭族特權和士族隊伍的擴大〉 ,前揭書,頁 77。這代表劉裕的「不參士伍」 ,意 同不入「士流」 ,也就是說他早年確非士族。 41 譬如祝總斌在〈試論魏晉南北朝的門閥制度〉中就誤認為「劉裕家族在次門中品第又是比較 高的」 ,因為劉裕「起家仍為司馬,這只能用門品在次門中還較高來解釋」 (按:祝氏將士族一門 之鄉品稱為「門品」) 。收入自氏著《材不齋史學叢稿》,頁 175。祝氏大概是把史傳的起家官記 載全部當真,使他無法正確的將門第等級作分類、解讀,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宮崎市定、越智重 明或陳長崎等學者身上,可參見第四章。.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11)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8‧. 來決定,不會把沒有文化的草莽武夫,誤稱為有文化教養的「士族」,或是把父 祖無聞或卑位的寒人寒門,誤稱為世代顯赫的「世族」。42 這樣分類的前提,乃是因為南朝前期仍維持著「官」與「士」二軌的現象, 在起家官已無法真確辨明士族身分的時代,只好用「姓族」這一對應於「門閥」 的古語,才能客觀而中立地把握實況。等到進入南朝後期的蕭梁,因為梁武帝於 天監七年(508 年)發動官制大改革,將過去六品以上官職獨立出來,細分為九 品,並將原本七品以下官職劃入流外。這樣的意義如同學者所論,使得過去「官 ─士」二軌的現象,改向「官=士」的趨近方向大幅演變,如此一來大多數的品 官都成為士人,43有門第的「姓族」因此自動劃入「士族」的概念當中。這表示 「姓族」的稱呼已可功成身退,士族社會或士族政治的概念又返回魏晉主流。因 此,本論文的時間斷限設定在南朝宋齊二代(420-502 年),總共 83 年,這恰好 是南朝(420-589 年)170 中的前半期,論文中有關梁初、晉末或陳代的部分, 只是配合整體論述而概略提到,並非討論主軸。. 立. 章節安排. 學. ‧ 國. 第五節. 政 治 大. 本論文第一章為緒論、第六章為結論,正文共五章;另有兩篇附文。. ‧. 第二章為「『姓族』政治的運作原則」 。因為宗王是南朝的最高姓族,因此多. y. Nat. 數的政治鬥爭,都圍繞在宗王參與政治的磨合沖融。反過來說,南朝政局出現相. sit. 對穩定的局面時,先決條件是第一順位的宗王擁有軍政大權,才能夠鎮服各宗王、. al. er. io. 安定人心,而這個第一順位的宗王,就是擁有皇位繼承權的太子。本章也討論了. v. n. 南朝「預人事」傳統與「廢昏立明」觀念的直接聯繫,說明南朝政治之所以動亂. Ch. i Un. 不斷兼遞嬗快速,正是因為「預人事」的價值觀導致。最後本章討論了「皇權政. engchi. 治」一詞的正確性與否,認為南朝仍延續東晉「共天下」的政治格局,不宜稱為 「皇權政治」。 第三章「勳功原則與人倫原理的循環互動」。本章探討人倫原理和勳功原則 兩種互斥的原理,如何對流品制度產生巨大的作用。同時修正過往學界對南朝士 族體制「僵化」 、 「腐朽」的說法,主張士庶區別嚴格化乃是人倫原理的作用,若 戰爭局勢飆高,勳功原則就會呼應當時多次「戒嚴令」的下達而水漲船高,給予 42. 過往學界對南朝「士族」等詞可能的誤用現象,可見韓昇, 〈中古社會史研究的數理統計與士 族問題——評毛漢光先生 《中國中古社會史論》〉 , 《復旦大學學報》 (上海:2003 年 5 期) ,頁 91-98。 43 宮崎市定最早指出,天監改革把六品官以上抽取出來再分為九品, 「將士庶之別原原本本地反 映在官制之上。從此以後,確定了品官都是士人」 ,見氏著《九品官人法研究》 (北京:中華書局, 2008) ,頁 339-340;王德權則詳細地勾勒出,天監改革前後從「官─士」二軌邁向官士同軌趨 近的大變化,見氏著《為士之道:中唐士人的自省風氣》 ,序論〈士人、鄉里與國家——古代中 國國家型態下士人性質的思考〉 (臺北:政大出版社,2012) 。.

(12)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9‧. 寒門武將大量晉升機會,從中衝擊、敗壞了流品制度,同時也對素來偏重德行文 化的高門士族,造成巨大的刺激。 第四章「從官等─門第之對應論社會結構與流動」。本章從日本學者發明的 官等─門第對應論出發,討論南朝前期的流品制度與姓族分級,修正過往學者的 分級漏洞,並作出綜觀的界定處理。界定完姓族等級的社會結構後,以此新的概 念分析宋齊的地域集團和功臣身分的變化,探討當時的社會流動。 第五章「『恩倖』成為士人、卿相的案例」 。本章重新思考南朝「士庶區別嚴 格化」的傳統說法,實際去考察各種「恩倖」成為士人、卿相的案例,以分析各 時期,中正官面對恩倖人物試圖提升其門第時,或恭或倨的不同態度。在探查這 些實際案例的同時,也從側面剖析了各時期主流的政治氛圍,以及相關的人物互. 政 治 大. 動,希望對南朝社會流動的實況,作出細部的考察勾勒。. 立. ‧. ‧ 國. 學. 書末兩篇附文,乃梁代裴子野的《宋略‧總論》和《雕蟲論》。筆者考慮到 論文中多次引用裴子野的兩篇文章,因此校正考釋後,於卷末附上考定版本。.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13)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10‧. 第二章 「姓族」政治的運作原則 第一節. 宗王政爭與太子的安定力量. 因為宗王是南朝的最高姓族,因此多數的政治鬥爭,都圍繞在宗王參與政治 的磨合沖融。齒高年長的宗王,常常是政治圈裡的自主個體,對皇權或中央權力 具有隱藏的挑戰性,這是南朝經常發生政治動亂的主因,學界對此之論述已多; 1. 反過來說,南朝政局出現相對穩定的局面時,先決條件是第一順位的宗王擁有. 軍政大權,才能夠鎮服各宗王、安定人心,這個第一順位的宗王就是擁有皇位繼 承權的太子。 管見所及,探討南朝太子地位的優質文章,要屬日本學者岡部毅史,在〈梁 簡文帝立太子前夜──關於南朝皇太子歷史位置的考察〉2中提出的論點。岡部. 政 治 大 治、梁武帝的天監之治(或稱「梁武帝之治」 ),「都是被後世認為還算比較穩定 立. 氏認為,在南朝號稱三大「治世」的時段:宋文帝的元嘉之治、齊武帝的永明之 的時代。這說明南朝皇帝權力的安定,至少在政策決定方面,是有了才幹的皇太. ‧ 國. 學. 子的存在方才成為可能」。岡部進一步歸納,發現這三個時段都出現太子參政或 掌權的情況,正因為太子成為穩定政局的核心力量,才使得宗王都督對中央權力. ‧. 的威脅大為下降,有助於皇權的伸張與政治的安定。. y. 子在位與空位時間的長短,認為:. sit. Nat. 首先,為了探索南朝太子地位的重要性,岡部列表比較了秦漢六朝時代皇太. al. er. io. 皇太子空位時間的長短,某種程度上與皇帝權力的強弱相應。換言之, (太. iv n C 皇帝權力相對衰微,由貴族形成的門閥政治達到高潮,皇太子空位時間之 hengchi U 3 長極為顯著。 n. 子)長期空位象徵了皇帝權力的弱小。尤其東晉時期是一個好例子。當時. 對此論述,岡部也作了相關列表,比較漢魏六朝皇太子在位時間於王朝存在時間 中的比率,筆者摘列其「漢六朝時期皇太子在位(時期)比率」表如下4:. 1. 筆者隨手列舉,就有:毛漢光, 〈五朝軍權轉移及其對政局之影響〉 ,收入氏著《中國中古政治 史論》(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 ;趙立新,〈南朝宗室政治與仕宦結構:以皇弟皇子府 參軍為中心〉(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10) ;閰步克, 〈變態與融合─魏晉 南北朝〉 ,收入自吳宗國主編, 《中國古代官僚政治研究》 ,頁 103-104;陳長琦, 《兩晉南朝政治 史稿》 ,第三章第四節;李順禹, 〈劉宋宗王政治〉 ;魯力, 〈出鎮宗王之府州僚佐與宋元嘉中主相 之爭〉,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 17 輯(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 ,頁 60-67;魯力,〈宗王 出鎮與劉宋政局〉 ,《河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1 年第 6 期,頁 124-128。 2 岡部毅史著,井上幸紀等審譯,〈梁簡文帝立太子前夜──關於南朝皇太子歷史位置的考察〉, 收入自《中國中古史研究︰中國中古史青年學者聯誼會會刊─第二卷》 (北京:中華書局,2011) 。 3 岡部毅史,〈梁簡文帝立太子前夜──關於南朝皇太子歷史位置的考察〉 ,前揭書,頁 88。 4 岡部毅史,〈梁簡文帝立太子前夜──關於南朝皇太子歷史位置的考察〉 ,頁 90-91。.

(14)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11‧. 朝代. 太子在位時期占. 朝代. 太子在位時期占. 王朝年祚百分比. 王朝年祚百分比. 西漢. 52 %. 陳. 89 %. 東漢. 31 %. 南朝. 83 %. 曹魏. 0%. 北魏. 27 %. 蜀漢. 65 %. 東魏. 4%. 孫吳. 70 %. 西魏. 73 %. 西晉. 86 %. 北齊. 75 %. 東晉. 14 %. 北周. 26 %. 劉宋. 71 %. 隋. 67 %. 南齊. 87 %. 北朝. 47 %. 梁. 91 %. 岡部據此論述:. 立. 政 治 大. 南朝高達約 83%的太子在位率,尤其引人注意。這與 27%的北魏形成鮮明. ‧ 國. 學. 對比。明確地說,南朝基本上是皇太子通常在位的時代。5 接著,岡部論斷說:. ‧. 在現實政務運營上必須依賴皇太子,乃是南朝皇帝支配的特質。…秦漢魏 晉時期,政務為包括外戚在內的皇帝家支配;南朝時期外戚被排除,皇太. Nat. sit. y. 子崛起;唐宋時期皇太子則被相對(弱)化,皇帝個人從皇家獨立出來,. io. 而太子地位與掌權的重要性,亦可參見下述史料:. n. al. er. 確立了與官僚機構一體化的「皇帝獨裁」。6. i Un. v. 初,(宋文)帝以宗室強盛,慮有內難﹝胡三省註曰:「(宋文帝)慮諸弟. Ch. engchi. 為難也」﹞,特加(太子劉劭)東宮兵,使與羽林相若,至有實甲萬人。 7. 上(梁武)年高,諸子心不相下,互相猜忌。邵陵王綸為丹楊尹,湘東王 繹(按:後來討平侯景之亂的梁元帝)在江州,武陵王紀在益州,皆權侔 人主;太子(蕭)綱惡之,常選精兵以衛東宮。﹝按:胡三省註曰:「為 (梁武)帝諸子皆不終張本」﹞8 閱讀上述史料,岡部做出的另一歸結,就很有意義: 確實在南朝,作為重鎮而分置各地的諸王勢力是不可忽視的,他們甚至常 常參與皇帝廢立,對皇位造成了很大威脅。不過或許可以反過來說,正是 5 6 7 8. 岡部毅史,〈梁簡文帝立太子前夜──關於南朝皇太子歷史位置的考察〉 ,頁 92。 岡部毅史,〈梁簡文帝立太子前夜──關於南朝皇太子歷史位置的考察〉 ,頁 95、100。 《資治通鑑》卷 127,頁 3988。 《資治通鑑》卷 159,頁 4939。.

(15)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12‧. 因為在政治混亂中皇太子比諸王更受重視,才使得皇帝權力勉強有所伸張。 換言之,皇太子是作為皇帝家「大宗」的直系繼承者,其正統性至少在觀 念上優越於諸王等「小宗」。9 筆者繼承岡部氏的觀點,進一步闡明太子掌權的意義與作用。筆者認為,太 子掌權的重要性,可藉由未掌權太子(或太孫)的遭遇來凸顯反襯。依筆者管見, 當王位繼承人太子(或太孫)在前朝未掌實權、未受政事訓練的時候,等到繼位 登基時,少君總會與輔政的權臣產生激烈衝突,不久就被視為「昏暴」之君而慘 遭廢殺。中國大陸學者魯力,認為南朝的廢君之所以勢弱被廢,是因為他們缺乏 出鎮地方、結合私人僚佐勢力的緣故。10這樣的論點雖有一定的依據,卻有見樹 不見林的嫌疑。事實上廢君如宋少帝、宋順帝、齊和帝等,都有出鎮地方的經驗, 11. 齊和帝甚至有僚佐顏見遠基於恩義情分,於齊和帝禪位後絕食而亡。12可見廢. 君之所以遭廢殺,與即位前是否掌權才是關鍵。 13以表列分析,即可明瞭:(註. 政 治 大. 釋所引之史料,其重要部分皆加粗體底線). 立. 南朝皇位繼承人於東宮時的掌權情形. 學. ‧ 國. 表一 皇位繼承人. 掌權. 繼位後情形(未能即位登基者,. 代. (太子或太孫). 情形. 以標楷粗體字區別). 宋. 宋少帝劉義符. 無權. 隔年遭顧命權臣徐羨之等廢殺. 宋書 4. 宋. 劉劭. 有權14. 弒父登基後,同年被起兵討逆的. 宋書 99. 出典 書名/卷. sit. y. ‧. 9. Nat. 朝. n. al. er. io. 《中國中古史研究︰中國中古史青年學者聯誼會會刊─第二卷》 ,頁 100。 魯力認為南朝皇帝若在登基前有出鎮地方的經驗,即可建立私人的僚佐恩義關係。登基後這 類故佐勢力又往往成為他們在朝中勢力的基礎,因此有出鎮經驗的皇帝,其權位要比長居東宮之 太子穩固,如其所言:「在整個南朝時期,凡是皇位相對穩固的皇帝,如劉宋的武帝、文帝、孝 武帝、明帝,南齊的高帝、武帝、明帝,蕭梁的武帝、元帝,陳朝的武帝、文帝、宣帝,無不具 有出鎮的經歷。而皇位不太穩固的皇帝,如劉宋的少帝、前廢帝、後廢帝、順帝,南齊的鬱林王、 海陵王、東昏侯、和帝,蕭梁的簡文帝、敬帝,陳朝的臨海王、後主,則一般沒有出鎮的經歷, 且多半是在中央以太子身份登基的。所以大體而言,南朝皇帝的皇位是否穩固,與其是否有方鎮 勢力作為皇權的基礎有極為密切的聯繫。」見魯力, 〈出鎮宗王之府州僚佐與宋元嘉中主相之爭〉 , 《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 17 輯(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 ,頁 60-67;亦參見魯力,〈藩王 僚佐與南朝政治〉 , 《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 》第 63 卷第 4 期(武漢:2010.7) ,頁 483-489。 11 各見正史本傳之帝紀。 12 《梁書》卷 50〈顏協傳〉 :「初,齊和帝之鎮荊州也,以(顏)見遠為錄事參軍,及即位於江 陵,以為治書侍御史,俄兼中丞。 (梁)高祖受禪,見遠乃不食,發憤數日而卒。高祖聞之曰: 『我 自應天從人,何預天下士大夫事?而顏見遠乃至於此也?』」 ,頁 727。 13 譬如宋少帝劉義符身為劉裕太子,雖然屢有出任兗州、豫州刺史及鎮守彭城、京口的經驗, 但因為劉裕鑑於 418 年次子劉義真年少丟失關中的教訓,不再讓兒子們掌實權並強化「行事」(多 為長史、司馬等州鎮上佐以代行職事的名義掌控庶務),因此當時雖有許多士族名家(如謝靈運、 王惠、王球、殷景仁等)歷位劉義符的世子、東宮僚屬,但這樣的故吏關係,完全阻止不了少帝 被廢殺。 14 岡部氏認為,劉劭於 449 年曾代宋文帝「監國」 ,而「原則上監國意味著將皇帝專斷之權委託 給了太子」 ,見前引〈梁簡文帝立太子前夜──關於南朝皇太子歷史位置的考察〉 ,頁 93。劉劭於 東宮時掌權參政的史料,尚可見《宋書》卷 71〈江湛傳〉 :「上(宋文帝)大舉北伐,舉朝為不 10. Ch. engchi. i Un. v.

(16)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13‧. 三弟劉駿(宋孝武)廢殺 宋. 前廢帝劉子業. 無權. 隔年被叔父宋明帝弒殺. 宋書 7. 宋. 後廢帝劉昱. 無權. 五年後被權臣蕭道成弒殺. 宋書 9. 齊. 齊武帝蕭賾. 齊 齊. 15. 有權. 統治安穩並締造「永明之治」. 南齊書 3. 文惠太子蕭長懋. 有權16. 比父親蕭賾早數月過世,未即位 南齊書 21. 鬱林王蕭昭業. 無權. 同年被顧命權臣齊明帝弒殺. 南齊書 4. 無權. 在位三年間,多次鎮壓叛亂,最. 南齊書 7. (太孫) 齊. 東昏侯蕭寶卷. 終仍在蕭衍包圍建康時被弒 梁. 昭明太子蕭統. 有權17. 早卒未即位. 梁書 8. 梁. 簡文帝蕭綱. 有權18. 成為侯景魁儡並遭弒. 梁書 4. 梁. 哀太子蕭大器. 無權. 梁. 愍懷太子蕭方矩. 不詳 無權. ‧ 國. 陳廢帝陳伯宗. 梁書 4 梁書 4. 誅死 三年後被顧命權臣陳宣帝廢殺. 學. 陳. 立. 未即位,被侯景絞死 治 政未即位,與其父梁元帝同遭西魏 大. 陳書 4. ‧. 可,唯湛贊成之。索虜至瓜步,領軍將軍劉遵考率軍出江上,以(江)湛兼領軍,軍事處分,一 以委焉。虜遣使求婚,上召太子劭以下集議,眾並謂宜許,湛曰: 『戎狄無信,許之無益。』劭 怒,謂湛曰:『今三王在阨,詎宜苟執異議。』聲色甚厲。坐散俱出,劭使班劍及左右推之,殆 將側倒。」 ,頁 1849。按當時吏部尚書江湛的權力等同宰輔,太子劉劭能夠帶頭議政並如此為難 江湛,其實際權力和勢力可說接近宰輔等級。江湛與徐湛之掌權的史料,見《宋書》卷 71〈徐 湛之傳〉 :「江湛為吏部尚書,與(徐)湛之並居權要,世謂之江、徐焉。」,頁 1847。 15 齊世祖蕭賾於東宮時掌權參政的史料,可見(梁)蕭子顯撰,王仲犖等點校, 《南齊書》 (北 京:中華書局,1972)卷 31〈荀伯玉傳〉 : 「世祖在東宮,專斷用事,頗不如法。任左右張景真, 使領東宮主衣食官穀帛,賞賜什物,皆御所服用。景真於南澗寺捨身齋,有元徽紫皮袴褶,餘物 稱是。於樂遊設會,伎人皆著御衣。又度絲錦與崐崘舶營貨,輒使傳令防送過南州津。世祖拜陵 還,景真白服乘畫舴艋,坐胡牀,觀者咸疑是太子。內外祗畏,莫敢有言。 (荀)伯玉謂親人曰: 『太子所為,官終不知,豈得顧死蔽官耳目。我不啟聞,誰應啟者?』因世祖拜陵後密啟之。」 , 頁 573; 《南齊書》卷 42〈王晏傳〉 : 「世祖在東宮,專斷朝事,多不聞啟, (王)晏慮及罪,稱疾 自疏。」 ,頁 741。 16 蕭長懋於東宮時掌權參政的史料,可見《南齊書》卷 21〈文惠太子傳〉 : 「明年,上(齊武帝) 將訊丹陽所領囚,及南北二百里內獄,詔曰: 『獄訟之重,政化所先。太子立年作貳,宜時詳覽, 此訊事委以親決。』 (文惠)太子乃於玄圃園宣猷堂錄三署囚,原宥各有差。上晚年好遊宴,尚 書曹事亦分送太子省視…太子年始過立,久在儲宮,得參政事,內外百司,咸謂旦暮繼體」 ,頁 401-402;490 年荊州刺史蕭子響反亂時, 「上又遣丹陽尹蕭順之領兵繼之,子響即日將白衣左右 三十人,乘舴艋中流下都。初,順之將發,文惠太子素忌子響,密遣不許還,令便為之所。子響 及見順之,欲自申明,順之不許,於射堂縊之。」 ( 《南史》卷 44,頁 1109) 。又關於蕭長懋掌權 的細部研究,可見周昇鋒, 〈從君臣關係看南齊的政局演變〉 (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 所碩士論文,2013 年) ,頁 97-101。 17 《梁書》卷 8〈昭明太子統傳〉 : 「太子自加元服,高祖便使省萬機,內外百司奏事者填塞於前。 太子明於庶事,纖毫必曉,每所奏有謬誤及巧妄,皆即就辯析,示其可否,徐令改正,未嘗彈糾 一人。平斷法獄,多所全宥,天下皆稱仁。」 ,頁 167。 18 《陳書》卷 32〈殷不害傳〉: 「大同五年(539 年) ,(殷不害)遷鎮西府記室參軍,尋以本官 兼東宮通事舍人。是時朝廷政事多委東宮,不害與舍人庾肩吾直日奏事,梁武帝嘗謂肩吾曰: 『卿 是文學之士,吏事非卿所長,何不使殷不害來邪?』其見知如此。簡文又以不害善事親」 ,頁 424。.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17)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14‧. 陳. 有權19. 陳後主陳叔寶. 統治安穩,但 589 年亡於隋. 陳書 6. 以上列表可知,皇位繼承人(太子或太孫)於東宮是否參政掌權,才是後來 繼位時能否鞏固權力帝位、長久統治的關鍵因素。綜觀南朝全局,凡是在東宮已 建立權勢人脈的太子(唯一在東宮的太孫蕭昭業無權,可忽略不計),登基後的 權勢皆安定平穩,如齊武帝與陳後主二人。其他繼位的太子、太孫,要不是年紀 尚輕兼政局不安而無力掌權,如劉昱、蕭寶卷、陳伯宗,就是皇帝不欲放權給太 子太孫(或者來不及放權) ,如劉義符20、劉子業21、蕭昭業。若再探查那些於東 宮參政掌權的太子地位,可理解為這類的太子已有相當於副宰相或「地下宰相」 的實權掌握,使太子成為穩定政局的核心力量。因此如同岡部氏的觀點,正是因 為皇太子掌握了如此的權勢,才讓宗王都督對中央權力的威脅大為下降,有助於 皇權的伸張與政治的安定。 又筆者之所以說東宮掌權之太子,其掌握之實權相當於副宰相或「地下宰相」,. 政 治 大. 乃是因為南朝宰輔之權力歸屬偶有特殊現象,亦即制度上的宰輔機關──尚書省. 立. 長官(錄事、令、僕),未必有實質上的議政權和獨佔性的監督百官執行權(此 22. ‧ 國. 19. 學. 依祝總斌的觀點), 故筆者發明「地下宰相」一詞,指當時朝廷決策核心中天. ‧. 《陳書》卷 21〈孔奐傳〉 :「後主時在東宮,欲以江總為太子詹事,令管記陸瑜言之於(孔) 奐。奐謂瑜曰:『江有潘、陸之華,而無園、綺之實,輔弼儲宮,竊有所難。』瑜具以白後主, 後主深以為恨,乃自言於高宗…後主固爭之,帝卒以(江)總為詹事,(孔奐)由是忤旨。其梗 正如此。初,後主欲官其私寵,以屬奐,奐不從。及右僕射陸繕遷職,高宗欲用奐,已草詔訖, 為後主所抑,遂不行。」 ,頁 286; 《陳書》卷 33〈儒林張譏傳〉 : 「後主在東宮,集官僚置宴,時 造玉柄麈尾新成,後主親執之,曰:「當今雖復多士如林,至於堪捉此者,獨張譏耳。」即手授 譏。」,頁 444。 20 考諸史傳,劉裕似乎因為 418 年次子劉義真(剛滿 12 歲)以雍州刺史的名位鎮守關中時,義 真年少失政,錯斬了輔佐的長史王脩,導致「脩既死,人情離駭,無相統一」而失去關中(見《宋 書》卷 61〈劉義真傳〉 ,頁 1634) 。此後劉裕以此為鑑,極力限縮諸子的實權,連帶導致太子劉 義符(年未 20)也缺乏實政經驗與權力,最後因此喪命於顧命權臣之手。劉裕限縮兒子權力的 史證,見同書卷 51〈劉道憐傳〉 : 「先是,廬陵王義真為揚州刺史,太后謂上(劉裕)曰: 『道憐 汝布衣兄弟,故宜為揚州。』上曰: 『寄奴(按:劉裕字寄奴)於道憐豈有所惜。揚州根本所寄, 事務至多,非道憐所了。』太后曰: 『道憐年出五十,豈當不如汝十歲兒邪?』上曰: 『車士雖為 刺史,事無大小,悉由寄奴。道憐年長,不親其事,於聽望不足。』太后乃無言。車士,義真小 字也。」 ,頁 1463。 21 宋孝武登基之後,有鑑於前太子劉劭兵、權過多而弒父的前例,因此將東宮官屬減半以削弱 其勢,見《宋書‧孝武帝紀》 :「 (453 年 12 月)以將置東宮,省太子率更令、步兵、翊軍校尉、 旅賁中郎將、宂從僕射、左右積弩將軍官。中庶子、中舍人、庶子、舍人、洗馬,各減舊員之半。」, 頁 113。又考察劉子業(前廢帝)在東宮的權力,似乎全被父親宋孝武安排在東宮輔佐的心腹恩 倖──戴法興給架空,加上宋孝武晚年不甚喜愛劉子業,幾次動念改換太子,可知劉子業在東宮 的實權甚低,見《宋書‧恩倖戴法興傳》 : 「孝建元年(454 年) , (戴法興)加建武將軍、南魯郡 太守,解舍人,侍太子於東宮。…法興頗知古今,素見親待,雖出侍東宮,而意任隆密」 ,頁 2303; 裴子野, 《宋略‧總論》 : 「初,世祖(宋孝武)登遐,委重於二載。太宗晏駕,亦託孤於王、阮」 (見附文一第九段) ; 《宋書‧袁顗傳》 : 「大明末,新安王子鸞以母嬖有盛寵,太子在東宮多過失, 上微有廢太子,立子鸞之意,從容頗言之。(袁)顗盛稱太子好學,有日新之美…由是前廢帝深 感顗」,頁 2149。 22 祝總斌考察西漢至南北朝的宰相制度,凝煉出宰相需有議政權和監督百官執行權這兩項權力, 才符合宰相意涵,而「制度上」的宰相權力,特別指監督百官執行權,故宰相的議政權可以時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18)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15‧. 子的高等親信(常是最有議政權力者),有時還兼有一定的人事指揮權(表現為 接待賓客或人事交際,某程度上是獲取了控制百官的權力) 。這樣的「地下宰相」 雖有議政權和非正式的人事指揮權,但並非制度上的宰相(尚書省長官及揚州刺 史),故筆者名之為「地下」宰相,以表示當時仍有尚書省長官的宰相及副宰相 (按:筆者將尚書左右僕射或單任揚州刺史等視為副宰相)在執行權力。這種「地 下宰相」有時還會被當時人稱為「宰相」 、 「賢相」或「(最高)當權」 ,目之為相, 但筆者定義「地下宰相」有一前提,即當時天子的心腹或太子,其議政權或人事 指揮權某一權力(或兩者綜合的權勢),確實超越了制度上的真宰相或權勢與之 相等,以至於有時真宰相不得不「奉行文書」23或退避權勢,讓這樣的「地下宰 相」掌握天子所賦予的實權,但有時「地下宰相」可能只有較高的人事指揮權, 其議政權力並未超越真宰相,故宰相仍能充分且自信地行使自己的權力,甚至與 「地下宰相」密切配合(按:此時的「地下宰相」多為吏部尚書、丹陽尹或太子,. 政 治 大. 雖非尚書省長官卻能與正副宰相配合)。總之,上述的論點是繼承祝總斌對正式. 立. 宰相的職權界定,但又補充或修正其相關論點,以下試闡述之。. ‧ 國. 學. 南朝第一個「地下宰相」 ,大約是宋文帝(424-453 年在位,元嘉為單一年號) 中期的最高親信──陳郡殷景仁(小名殷鐵),他先在元嘉元年(424 年)成為 文帝親信並擔任侍中,見《宋書‧殷景仁傳》:. ‧. (424 年)太祖(按:宋文帝廟號太祖)即位, (殷景仁)委遇彌厚,俄. y. Nat. 遷侍中,左衞如故。時與侍中右衞將軍王華、侍中驍騎將軍王曇首、侍中. sit. 劉湛四人,並為侍中,俱居門下,皆以風力局幹,冠冕一時,同升之美,. al. er. io. 近代莫及。元嘉三年(426 年),車駕征謝晦,司徒王弘入居中書下省,. n. iv n C 關於元嘉時代參政掌權的宋文帝親信,可見《資治通鑑》的整理: hengchi U. 景仁長直,共掌留任。晦平,代到彥之為中領軍,侍中如故。24 (文)帝之始親政事也,委任王華、王曇首、殷景仁、謝弘微、劉湛,次 則范曄、沈演之、庾炳之,最後江湛、徐湛之、何瑀之及僧綽,凡十二人。 〔胡三省註:「何瑀之」,恐當作「何尚之」。〕25. 427 年原本宋文帝的心腹之首王華過世之後,26殷景仁似乎就取代為文帝的最高 被內朝的側近人物侵奪,但只要仍握監督百官執行權,他仍是制度上的宰相及副宰相(筆者合稱 為「宰輔」 ) ,見祝總斌, 《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 。 23 見《宋書》卷 61〈江夏王義恭傳〉 : 「(劉)義恭既小心恭慎,且戒(前任宰相劉)義康(專權) 之失,雖為總錄,奉行文書而已,故太祖(按:宋文帝)安之。」 ,頁 1644。可知此「奉行文書」 只是純粹執行天子決策中心的意見,此時的宰相劉義恭大約只剩百官指揮權,史料背景與討論詳 見本文第五章第五節。 24 《宋書》卷 63,頁 1681-1682。 25 (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卷 126,頁 3972。 26 按:侍中王華雖是宋文帝初期的心腹之首,但筆者不將其列為南朝首位「地下宰相」的原因, 乃是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王華有人事指揮權(詳後) ,且《宋書》卷 63〈王華傳〉 : 「及王弘輔政, 而弟曇首為太祖所任,與華相埒,華嘗謂己力用不盡,每歎息曰: 『宰相頓有數人,天下何由得.

(19)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16‧. 親信,甚至獲得「地下宰相」的實權,這個過程與原因史無明載,直接的證據要 見《宋書‧毛修之傳》: 其後朱脩之沒虜,亦為(魏主拓跋)燾所寵。(毛)脩之相得甚歡。脩之 問南國當權者為誰?朱脩之答云:「殷景仁。」(毛)脩之笑曰:「吾昔在 南,殷尚幼少,我得歸罪之日,便應巾韝到門邪!」27 這條史料的背景與內容是說,430 年上半宋文帝北伐收復河南地區時,任命將領 朱修之為滑臺守將,結果年底北魏太武帝拓跋燾就派大軍重占了河南,隔年二月 攻下滑臺並俘虜朱修之,被俘後的朱修之在平城與原為晉末劉裕大將的毛修之相 見,因兩人同是被俘擄的南方人而親切往來,有了上述的對話內容。這條史料有 兩點值得注意:一、表示殷景仁是宋文帝之下的「最高」當權人(只提殷而不提 他人) ,證明殷景仁可被稱為「地下宰相」 ,因他尚未擔任尚書長官(432 年才任 尚書僕射) ,只能說是「地下」 ;二、毛修之認為自己假如有天回到南方,他必須. 政 治 大. 要穿著正式服裝造訪殷景仁,28這暗示「當權者」有接待賓客、指揮人事的權責。 以下分別討論這兩點。. 立. ‧ 國. 學. 針對第一點的最高當權者,其內容很值得玩味,因為 430 年初宋文帝的親臣 中,尚有侍中王曇首、黃門侍郎謝弘微在中央,而侍中劉湛則在 429 年被王曇首、 王弘兄弟排擠,外調為荊州大官南蠻校尉兼荊州軍府的長史,輔佐年幼的刺史劉. ‧. 義恭(宋文帝第五弟)並代管事務(行事)。 29此外,當時的真宰相是一同錄尚. y. Nat. 書事的宗王司徒劉義康(文帝第四弟,426-429 年 1 月任荊州刺史) 、揚州刺史王. sit. 弘(王弘原任司徒,於 429 年 1 月解司徒改授劉義康)二人。上述王曇首、殷景. al. er. io. 仁、謝弘微、王弘、劉義康五人,前三者可說在「內省」掌權,後二人則是外朝. n. iv n C 中最得文帝親任者,乃是殷景仁,這件事可在 h e n g c h430 i U年(或 429 年)劉義康對王弘. 宰相,30但朱修之獨說殷景仁當權,這可分內省、外朝兩層次說。先假設說內省 兄弟展現的攻勢推知,這逼使王弘多次稱病以退讓,其弟王曇首也請求改當吳郡 太守以離開中央,見《宋書‧王曇首傳》:. 治!』 (元嘉)四年卒(428 年) 。」 ,頁 1677-1678。祝總斌認為王華口中的「宰相」不能理解的 太實,因王華並非尚書省長官,無指揮百官的權力,筆者暫且同意此論點,但不認為非得當到尚 書省長官才會被時人視作宰相,當時宰相的範圍實不只限尚書省長官,如揚州刺史也可算是宰相 群,筆者視之為副宰相。 27 《宋書》卷 48,頁 1429。 28 據漢語大辭典,「巾韝」指頭巾和單衣,為古代士人的盛服。 29 《宋書》卷 69〈劉湛傳〉 :「撫軍將軍江夏王義恭鎮江陵,以湛為使持節、南蠻校尉、領撫軍 長史,行府州事。時王弘輔政,而王華、王曇首任事居中, (劉)湛自謂才能不後之,不願外出, 是行也,謂為弘等所斥,意甚不平,常曰: 『二王若非代邸之舊,無以至此,可謂遭遇風雲。』」 , 頁 1816。按王華已卒於 427 年 5 月,劉湛被外放荊州只能是王弘、王曇首兄弟的意見,也說明 了政權核心的激烈鬥爭。 30 祝總斌將「內省」解釋為門下省與中書省等設於禁中、接近君主的內朝機構,而尚書省則因 是宰相機構,與禁中保持一段距離,稱為「外朝」 ,頁 260-262、361-362、383-384。.

(20)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17‧. 時兄(王)弘錄尚書事,又為揚州刺史,曇首為上所親委,任兼兩宮。彭 城王義康與弘並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形於辭旨。以曇首居中,分 其權任,愈不悅。曇首固乞吳郡,太祖曰:「豈有欲建大厦而遺其棟梁者 哉。賢兄(王弘)比屢稱疾,固辭(揚)州任,將來若相申許者,此處非 卿而誰?亦何吳郡之有。」時弘久疾,屢遜位,不許。義康謂賓客曰: 「王 公久疾不起,神州(按:江左稱揚州為神州)詎合臥治。」曇首勸弘減府 兵力之半以配義康,義康乃悅。(元嘉)七年(430 年),(曇首)卒。31 這條史料說明王弘兄弟面對劉義康的攻勢(也許還要加上殷景仁的攻勢),不得 不表現出辭去要職的退讓態度,再考慮到內朝另一人謝弘微「志在素宦,畏忌權 寵」32的個性,前所推測的殷景仁為內朝最高親信當可得證,又此條史料顯示建 康高官所擁有的兵力多少,是權勢地位的實際指標,故「曇首勸(王)弘減府兵 力之半以配義康,義康乃悅」 。這可證明前述於東宮「掌權」的宋文帝太子劉劭,. 政 治 大. 因有「實甲萬人」、「(數量)與羽林等」的東宮兵,故在建康有極高的權勢(相. 立. 比起來,宰相劉義康在 430 年代權勢最盛時,部曲兵力只有六千人)33,筆者推. ‧ 國. 學. 估其有副宰相的實權掌握,相信當不為過,又因為劉劭弒父自立而被稱為「元凶」 , 故其人脈與人際交往的紀錄自然都被忽略不記,因此雖無法確實考察其人事指揮 權,但從其本傳記載「(劉劭)親覽宮事,延接賓客,意之所欲,上(文帝)必. ‧. 從之」34來看,推測他有一定的人事權,應該頗為合理。35. y. Nat. 回到殷景仁「當權」的問題,我們可以說在內朝的議政權上,至少 428 年殷. al. er. io. 出:. sit. 景仁的議政權明顯高過宰相王弘,這在大臣范泰過世後的贈官與葬禮上即可看. n. iv n C 不重,不可擬議台司。」竟不果。及葬,王弘撫棺哭曰: 「君生平重殷鐵 hengchi U (元嘉)五年(428 年范泰)卒。初議贈開府,殷景仁曰: 「(范)泰素望 (按:殷景仁小字殷鐵),今以此為報。」追贈(范泰)車騎將軍,諡曰. 31. 《宋書》卷 63,頁 1680 《宋書》卷 58〈謝弘微傳〉,頁 1593。 33 《宋書》卷 68〈劉義康傳〉: 「義康素無術學,闇於大體,自謂兄弟至親,不復存君臣形迹, 率心逕行,曾無猜防。私置僮部六千餘人,不以言臺。」 ,頁 1791。安田二郎將劉義康的「僮部 六千餘人」 ,解釋為有軍事意味的兵力,加深了他與宋文帝對立的潛在局勢,見〈元嘉時代政治 史試論〉 ,《六朝政治史の研究》(京都: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03) ,頁 268。 34 《宋書》卷 99〈元凶劭傳〉 ,頁 2423;又從《宋書》卷 71〈江湛傳〉 : 「(太子)劭後燕集,未 嘗命(重臣吏部尚書江)湛。」 (頁 1849)來看,劉劭擁有召開宴會、指名朝士參予的權力,其 權勢由此可知。 35 吉川忠夫在考察吳興沈約及其族人中,因為吳興沈氏中有多人是劉劭親黨的故吏,故認為劉 劭與吳興沈氏有很高的連結,劉劭「確實對沈氏寄予了不尋常的期待」 ,見吉川忠夫著、王啟發 譯, 《六朝精神史研究》 (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第七章〈沈約的傳記與生活〉 ,頁 160-162。 闡發吉川氏的觀點,可推測吳興沈氏於政壇上升的時段,受到劉劭很大的提拔,側面點出其人事 權。 32.

(21) 南朝前期的「姓族」政治 ‧18‧. 宣侯。36 上述史料顯示,王弘對好友范泰的贈官未足榮顯感到遺憾,在哭悼范泰的葬禮上 將矛頭對準殷景仁,暗示殷景仁的議政權高過王弘自己,故王弘無力挽回宋文帝 的心意,對照前引王弘兄弟稱病、遜位的史料,甚至可能有兔死狐悲、物傷其類 的意味。 在外朝的層次上說,不管當時的宰相王弘及劉義康誰的權力較高,既然前引 朱修之回答毛修之說南朝的當權者是殷景仁,所以毛修之認為自己未來回到南朝 必須向殷景仁拜訪致意,就暗示說當時殷景仁的人事指揮權可能要高過王弘及劉 義康。這裡可以順便承接先前朱修之與毛修之對話的問題第二點──「地下宰相」 有接待賓客、指揮人事的權力上。 首先,到訪賓客的多寡反映掌權者的實權盛衰,此可見東晉末年一同錄尚書 事的司馬道子、元顯父子,會稽王司馬道子因為擔任司徒、揚州刺史、中書監並. 政 治 大. 錄尚書事、都督中外諸軍事而成為控有中央軍政大權的宰相(僅限中央,荊州與. 立. 北府都督皆在政敵手中) ,因兒子司馬元顯陸續取得揚州刺史、錄尚書事的職權,. ‧ 國. 反映道子原本的權勢被兒子元顯取走:. 學. 遂與元顯一號東錄、一號西錄,元顯的西錄賓客填門,道子的東錄卻是門可羅雀, 會(司馬)道子有疾,加以昏醉,元顯知朝望去之,謀奪其權,諷天子解. ‧. 道子揚州、司徒,而道子不之覺。元顯自以少年頓居權重,慮有譏議,於. y. Nat. 是以琅邪王領司徒,元顯自為揚州刺史。既而道子酒醒,方知去職,於是. sit. 大怒,而無如之何…(孫恩亂起)又加元顯錄尚書事。然道子更為長夜之. al. er. io. 飲,政無大小,一委元顯。時謂道子為東錄,元顯為西錄。西府車騎填湊,. n. iv n C 其次,正副宰相的職責包含接待賓客,此可見晉末權臣劉裕之心腹劉穆之, hengchi U 東第門下可設雀羅矣。37. 他以東晉副宰相的身分(尚書左僕射)在中央掌握朝政、權力的工作內容上,這 也可在蕭齊宰相王儉的身上看到: (尚書左僕射劉)穆之內總朝政,外供軍旅,決斷如流,事無擁滯。賓客 輻輳,求訴百端,內外諮稟,盈堦滿室,目覽辭訟,手答牋書,耳行聽受, 口並酬應,不相參涉,皆悉贍舉。又數客暱賓,言談賞笑,引日亘時,未 嘗倦苦。38 (尚書令領吏部王)儉長禮學,諳究朝儀,每博議,證引先儒,罕有其例。 八坐丞郎,無能異者。令史諮事,賓客滿席,(王)儉應接銓序,傍無留. 36 37 38. 《宋書》卷 33〈范泰傳〉 ,頁 848。 《晉書》卷 64〈司馬道子附子元顯傳〉,頁 1737-1738。 《宋書》卷 42〈劉穆之傳〉,頁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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