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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信仰與地方精英:以美濃二月戲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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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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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交通大學 客家文化學院 客家社會與文化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聚落、信仰與地方精英: 以美濃二月戲為例 Villages, Belief and Local Elites: The Example of February Ritual in Meinong.. 研 究 生:黃美珍 指導教授:連瑞枝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十 一 月.

(2) 聚落、信仰與地方精英: 以美濃二月戲為例 Villages, Belief and Local Elites: The Example of February Ritual in Meinong.. 研 究 生:黃美珍. Student:Mei-Chen Huang. 指導教授:連瑞枝. Advisor:Dr. Jui-Chih Lien. 國立交通大學 客家文化學院 客家社會與文化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A Thesis Submitted to Degree Program of Hakka Society and Culture College of Hakka Studies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In. Degree Program of Hakka Society and Culture November 2008. Hsinchu,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

(3) 聚落、信仰與地方精英:以美濃二月戲為例. 學生:黃美珍. 指導教授:連瑞枝 博士. 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客家社會與文化碩士在職專班. 摘. 要. 伯公信仰承自古代對土地崇拜的意念,是為台灣各地普遍的信仰。本文以美濃舊聚 落瀰濃庄的伯公信仰為核心,探討瀰濃庄在地形、水文、雨量與氣候等地理結構下,發 展出特有的「二月祭」與「二月戲」活動,地方精英透過伯公信仰與地方組織的結合, 參與地方公共事務。本文並以日治末期的政治局勢變動為分界,探討地方精英如何在伯 公信仰、國家認同與社群認同之間尋求平衡點,投入伯公信仰的推動及地方公眾事務的 參與。 瀰濃庄建於溪流環繞的區域,即注定了瀰濃庄的聚落長期地理結構,也注定了瀰濃 庄民世代為解決「水患」問題而產生的聚落結構。自清代以來,透過家族性嘗會與團練 的扶植,提供瀰濃庄拓墾土地的資金與武力後盾,以家族為單位進行拓墾,家族單位成 為社會運作的基本單位。在此穩定的社會結構中,伯公信仰成為居民日常生活的實踐, 而二月戲成為凝聚人群的重要緣由。二月祭不但傳達了瀰濃庄對水的依賴和恐懼感,其 界定地理界標的歷史記憶與嚴謹的祭祀組織,劃分了瀰濃庄集體社會的界線;二月祭同 時也是居民對抗自然界中不可知力量的方式,並祈盼透過一次又一次祭典的呈現,達到 對人與對自然秩序的重整;瀰濃庄人強調了二月祭對伯公信仰的祭祀,也建構出瀰濃庄 內的公共代表性。走過兩個時代的地方精英在光復後紛紛投入伯公信仰的推動與實踐, 透過伯公信仰參與地方公眾事務,並建立地方網絡關係,將個人在時代轉折產生的失落 感,化為對社群服務的形式。. 關鍵字:美濃、伯公信仰、二月祭、二月戲、地方精英. I.

(4) Villages, Belief and Local Elites: The Example of February Ritual in Meinong. Student:Mei-Chen Huang. Advisor:Dr. Jui-Chih Lien. Collage of Hakka Studies Degree Program of Hakka Society and Culture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Abstract. Originated from worship for earth, the belief of Bo Gong is widespread in Taiwan. Based on the belief of Bo Gong in old villages of Meinong, this thesis discuss the unique February Ritual and February Drama which formed and developed under the geographical structure such as landscape, hydrology, rain and climate. Local gentries participate in public affairs through the belief of Bo Gong and local organizations. How these gentries tried to seek the balance of Bo Gong belief, recognition of nationalities and societies in political situation and riots by the end of the period of Japanese Colonization is also discussed. Meinong village is built in an area surrounded by rivers. This predestined the long term structure that villagers have to confront the floods in their daily lives. Since the Ching Dynasty, family societies and legions have nurtured the fund and arm forces as props to develop the land. So, the basic units of development are families, which are also basic units of social operations. Under the structure, villagers have practiced their daily lives through the belief of Bo Gong, and the February Ritual has become the medium to agglomerate people. The February Ritual transmits villagers’ rely and fear toward water. It represents not only historical memories to define landmark, the exact ritual organization also demarcates the societies of Meinong. Besides, the Ritual has been a way for villagers to defy the unknown nature. Through participating in the Ritual, gentries rebuild local community network and transform their losses in times into a way to serve the publics. Key Words: Meinong, Bo Gong Belief, February Ritual, February Drama, Local Gentries.. II.

(5) 謝. 誌. 感謝這一路以來所有曾經關心過我、鼓勵我的人。論文能順利產生,首先要感謝指 導教授連瑞枝老師,連老師像是論文寫作隧道中的一盞燈,明確的指引我論文寫作方 向,又給予我寫作上充分的自由度;特別感謝口試委員羅烈師老師及李翹宏老師給予論 文的諸多指導與建議,也讓我對研究主題有更進一步的啟發。 會選定「伯公」為論文主題,除了受到祖父影響之外,也與研一上的「台灣史專題」 課程有關。當時,連老師要我們做家族史的調查,我將祖父與伯公之間的連結寫成期末 報告,之後,便展開一連串對於聚落發展、家族史、及伯公信仰的探索。連老師鼓勵我 將祖父的故事,寫成論文。她常說:寫作很苦,唯有帶著情感,才能全力以赴。我很慶 幸站在學術語言的基礎上,我能把我對家鄉的情感投入其中。除此之外,也要特別感謝 玫妏助教在寫作過程中耐心的引導和協助。 書寫論文的過程,像是一步一步重新認識自己的家鄉的過程,同時也將自己從小熟 悉的伯公記憶書寫出來,總覺得「伯公」與自己的心靈是最親近的,好幾次在書寫過程 受阻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去拜伯公,祈求伯公給我好靈感。論文訪談過程中,要特別 感謝邱錦輝、謝錦來、邱國源老師、林和貴、鍾沐卿、羅德新、劉敏昌、林仁昌、林榮 接、劉興上、何辛順、陳玉鳳、林玉輝、邱添潤以及謝宜文老師,為我拼湊、組合了瀰 濃庄許多不同世代間的記憶,他們大多是祖父的舊識及好友,尤其是邱錦輝阿伯,是祖 父的忘年之交,他提供許多一手資料給我,特別感謝。 感謝專班同學研究所期間一路相挺,與妳們同車共學、相互扶持的日子特別難忘; 尤其是瑞霞,她組織能力特強又熱心的特質,常讓我覺得感動又溫暖。唸書的期間,除 了醞釀論文的產生之外,我也孕育了另一個真實美好的生命。幸好,論文的進度總算比 我即將出世的孩子早一個月誕生,在這過程中,我似乎已經覺得自己已經生完一個小孩。 此外,對於家人與好友的協助,更是點滴在心頭。感謝好友陳怡安、鍾仁嫻的協助 論文修正與建議。感謝大伯黃煥文、二伯黃光雄、爸爸黃安雄、媽媽梁玉梅、公公李進 棟、婆婆張瑞蘭等家族長輩,動用人際關係幫忙蒐集資料;最後感謝李慶麟協助論文中 所有地圖的繪製。 謹以此篇論文獻給在台灣土地上生活九十餘年的祖父黃錫春與祖母鍾千禮。 III.

(6) 目. 錄. 第一章、緒 論 …………………………………………………………………………1 第一節、研究動機……………………………………………………………………1 第二節、問題意識 ………………………………………………………………4 第三節、文獻回顧 …………………………………………………………………6 第四節、研究方法與架構 …………………………………………………………..13 第二章、美濃的開發歷史與聚落形態 ……………………………………………………..15 第一節、自然環境與水利開發 …………..……..…………………………………15 第二節、拓墾歷史………………………………..…………………………….23 第三節、族群關係 ………………………………………………………………37 第四節、瀰濃庄聚落與信仰 ……………………………………………………43 第五節、小結 ……………………………………………………………………..46 第三章、瀰濃庄的伯公信仰與實踐 ……………………………………………………..47 第一節、伯公信仰與象徵 …………………………………………………………..47 第二節、瀰濃庄伯公信仰的實踐…………………………………………………..53 第三節、人群的互動與伯公會組織 ………………………………………………62 第四節、小結 ……………………………………………………………………78 第四章、二月祭與二月戲 ………………………………………………………………79 第一節、瀰濃庄與二月戲 ……………………………………………………..79 第二節、祭典儀式與作大戲………………………………………………………..…87 第三節、二月戲的意義與分析 ……………………………………………………..98 第四節、小結………………..…………………………………..…………………106 第五章、日治末期以來地方精英的社會參與 …………..……………………………..107 第一節、日治末期的轉折 ……………………………………………………….107 第二節、走過兩個時代的人與伯公 ……………………………………………..112 第三節、地方精英的網絡關係 …………………………………………………….118 第四節、人神互通與社群認同 ……………………………………………………128 第五節、社會變遷與地方公共領域的轉變 ……………………………………132 第六節、小結 ………………………………………………………………….136 第六章 結論…………………………………………………………………………….....137 參考文獻…………………………………………………………………………………142 附錄 2-1 邱夢龍二世嘗典買田契列 ……………………………………………………147 附錄 2-2《黃日新二世祖嘗彙簿》 …………………………………………………..148 附錄 2-3〈柚仔林莊福德祠暨中山堂修建序〉………….………………………………150 附錄 2-4〈廣興庄開庄伯公紀念碑文〉 ………………………………………………151 附錄 3-1〈重豎開基碑文序〉 …………………………………………………………151 IV.

(7) 附錄 3-2〈花樹下福德祠序〉 …………………………………………………………152 附錄 3-3 美濃各里伯公型制比例表 ……………………………………………………153 附錄 4-1 民國 97 年(2008)〈作二月戲祈安集福疏文〉……………………………..154 附錄 5-1〈坑仔底伯公沿革〉 …………………………………………………………156 附錄 5-2〈共和橋福德祠沿革〉…………………………………………………………...156 附錄 5-3 旗山鎮〈廣福里福德祠沿革〉 ………………………………………….…157 附錄 5-4〈聖君宮建宮前後誌錄〉 ………………………………...……………….…158 附錄 5-5〈永安庄伯公新年福滿年福序〉………………………………………………...159 附錄 5-6 二月戲福首名單……………………….………………………………………….160 附錄 5-7 永安庄新年福滿年福福首名單(部分節錄) ………………………………163 附錄 5-8 邱錦輝手稿照片 ………………………………………………………………164. V.

(8)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目 錄. 1:美濃地區各月雨量分布表 …………………………………………………………18 2:瀰濃庄行政區域變革表 …………………………………………………………32 3:瀰濃庄各聚落舉辦新年福滿年福活動地點 ………………………………………..64 4:瀰濃庄境內的各區「吃伯公福」時間表 ………………………………………….65 5:柚仔林伯公會記附美濃庄的財產細目 …………………………………….…..67 6:下庄仔歷年新年福滿年福登席人數及費用表 ……………………………………73 7:二月祭邀請伯公順序及行政區域與舊庄名對照表 ……………………………80 8:參與二月祭伯公與美濃河關係一覽表 …………………………………………83 9:民國 97 年(2008 年)二月祭祭典活動行程表 ……………………………..88 10:參與二月祭伯公與新年福拜請伯公對照表 …………………………………..104 11:日治時期瀰濃庄保正一覽表 ……………………………………………………113 12:瀰濃庄五里各屆里長一覽表…………………………………………………….. 119 13:柚仔林伯公會光復後歷任管理人 ………………………………………………120 14:二月戲歷年所餘戲金捐助地方公共建設一覽表…………………………….122. VI.

(9)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目 錄. 1:美濃山河湖泊圖 ……………………………………………………….…………17 2:美濃 65-80 年(1976-1991)竹子門測量站雨量記錄統計表………......18 3:劉炳文美濃簡史手稿 ………………………………………………………………..22 4:六堆分布圖 …………………………………………………………………………27 5:右堆移墾路線圖 …………………………………………………………………….28 6:瀰濃庄聚落分布圖 …………………………………………………………..…31 7:瀰濃庄伯公分布圖 …………………………………………………………..…57 8:瀰濃庄伯公壇與聚落對應圖 ……………………………………………………58 9:瀰濃庄開庄伯公外圓內方的型制..……………………………………………..…61 10:南柵門施渡碑………………………………………………………………………67 11:柚仔林伯公福德正神香座位 ……………………………………………………69 12:瀰濃庄下庄仔滿年福新年福伯公場空間配置 ……………………………..…72 13:永安庄滿年福經費結算彙整 ……………………………………………...........74 14:伯公屋前的樂捐芳名碑 ……………………………………………………….…77 15:下庄仔伯公屋外貌 …………………………………………………………...…77 16:《二月戲彙簿》顯示福首分攤祭典不足經費 ……………………………….…85 17:二月祭邀請伯公路線圖 …………………………………………………………..90 18:禮生及福首進行祭河江儀式 ……………………………………………………..91 19:祭河江儀式中焚燒祝文及堆成環狀的金紙 ..……………………………………91 20:二月祭祭典空間配置圖 ……………………………………………………………92 21:二月戲吸引人群示意圖 …………………………………………………………97 22:廣善堂宣講師一覽表 …………………………………………………………121 23:〈花樹下福德祠碑文〉所記載地方精英參與者 ……………………………127 24:以黃錫春為主任委員所修復的其中一所伯公壇…………………………. …...127 25:九十七年下庄伯公滿年福祝文 ……………………………………………134. VII.

(10) 第一章、緒 論. 每年農曆二月,美濃地區在瀰濃河畔舉行以伯公為名的「二月祭」,邀請境內各個 聚落代表的伯公舉行聯合祭祀儀式。「二月祭」祭祀組織多由具有地方精英地位的里長 擔任召集。本文以「二月祭」作為核心,探討祭祀組織中人群的互動關係,其與地方組 織之間的重疊性,以及信仰活動在不同世代的表現。藉此針對日治時期至現今美濃社會 特性的變遷,提出新的理解與詮釋。 在一般人心目中土地公是專司土地與水的地方神,祂所管轄的範圍通常是「田頭田 尾」、「庄頭庄尾」「街頭街尾」等,一般視土地公為地方性神明,祂與地方居民生活關 係密切,舉凡節日慶典、迎親嫁娶、升學就業、升官或喬遷等,都要祭拜土地公,以祈 求平安順利。尤其客家人稱土地公為「伯公」,與家族系譜中的親屬稱謂相同,自然有 一種親切的感覺。且伯公與日常生活的密切關係,使得伯公信仰成為美濃地區一種最為 普遍、與生活結合的信仰活動。里長是地方自治結構中最基層的一員,與社區居民互動 最高的人,從社區環境到家戶糾紛排解都是里長工作的範圍。里長角色大抵沿襲了日治 時期的保甲制度中保正一職,是國家管理層級與一般民眾最直接的溝通媒介。 里長在真實世界中從事里民服務,而人們心靈世界中的意念,則透過信仰方式,祈 求土地公的保佑。土地公的祭祀組織多由里長擔任召集,里長與土地公於是有了交集, 如此看來,里長和土地公的角色確實有重疊之處。. 第一節、研究動機. 二 Ο Ο 五年,在醫院病床上躺著的阿公,口口聲聲喊著: 「我找到位置了,我要去 當「伯公」了」。果然,廿天後,我的祖父離開人世。雖然,家族成員無法得知阿公是 否真的去當「伯公」了,但這句話卻觸發了我對於由人轉世成為「伯公」這種意念的探 究,並開始關注「伯公」在一般人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而人心中最真誠的意念,是如 何透過「伯公」信仰來傳達。 祖父生在日治時期(1911-2005) ,日治時期在旗尾糖廠(今旗山糖廠)做過甘蔗秤 重事務員的工作,也做過國民黨政府下的基層里長,在里長任內他曾參與許多伯公廟的. 1.

(11) 修建工作、伯公會的「福首」 。1他在臨終前所說要去當「伯公」一事,與他之前擔任「福 首」成為伯公代理人的工作,其間有相當的關連。伯公信仰組織和里長所處的地方組織 之間有種默契,一個是存乎於人民心中,在鄉里、村落角落都可以看到的土地公廟,另 一個是對管轄區內對家戶人民瞭若指掌的里長,國家政權來來去去,在面對國家轉折、 時代變遷之際,各有各要面對的課題。保正與里長、伯公與地方精英等,其間的連結性 與象徵,在歷經日治時期的轉折,特別能突顯時代的意義。尤其是成長於日治時期的人, 透過「公學校」所傳授的道德感、國家觀念、歷史意識及價值觀,對學童產生了相當深 遠的影響。 2在戰亂之際,台灣人和日本人曾經團結一氣的共同度過戰爭,共同體驗了 生死的交關,這也使得台灣人、日本人之間民族的分際變得模糊了。但是,一九四五年 日本宣布戰敗,台灣無條件歸還中國,在這歷史轉折之際,許多人的國家認同感頓時產 生錯亂。 周婉窈將一九二Ο年至一九三Ο年出生,成長於戰爭期的台灣年輕人稱為「失落的 世代」,這個世代的成員包括前後的一些人,因為受戰事的損耗,在戰後的競爭力不如 其他世代,因為日治時期的結束,而喪失辛苦學得的語文教育等資產,使得「失落的世 代」對自己的過去與群體的過去保持近乎絕對的沉默。 3「失落的世代」代表了一個時 代的集體特徵,但其中是否有人不願意只是沉默到底,在國家認同失落與個人安身立命 之間,尋找一個「出口」 ,並投入鄉里間基層里民服務及為伯公代言的活動,也正是「失 落的世代」參與社會的一種途徑。 傳統歷史研究中,對於官方階層及知識份子,總是不吝惜的為其保留一個歷史地 位,且又因為其本身具有駕馭文字的能力,使得官方階層及知識份子之意識形態一直穩 居「大歷史」 、 「大傳統」架構中。但是,在「大歷史」架構下,對於地方社會中與一般 民眾多所互動的「地方頭人」 、 「地方精英」卻鮮少有更深入的描述,這些人可能是地主、 耆老、地方公廟與慶典活動中的爐主、總理、董事、緣首、福首等等。尤其值得注意的 是「地方頭人」 、 「地方精英」不一定具有官方色彩,但對於地方上之公共事務多有影響. 1. 2 3. 伯公會中擔任祭祀活動的代表人,伯公祭祀費用的來源由該伯公的福首負責募款,若有不足的部份則由 福首繳墊,為一種義務性的服務工作。有些伯公有吃福活動,福首也會負責「問名」 ,有意願參加伯公 福的人,要繳交二百至三百不等的費用,即可參加祭典完後「登席」吃桌。 日治期間,日本人與台灣人的學校有所區別,日本人就讀「小學校」 ,台灣人所唸的學校稱為「公學校」。 周婉窈, 〈世代概念和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台灣史的研究(代序)〉 , 《海行兮的年代》 , (台北:允晨出版社, 2004) ,頁 1-13。. 2.

(12) 力,而其所建立的組織網絡、關係常是國家政權變革之際穩定社會之力量。 4 透過地方精英的在地觀點,我們可以更深入了解地方社會的運作及與時代的關連, 一種由下而上的視野,提供了後人對歷史變化的理解。這些曾經在地方社會努力參與的 地方精英,能否透過他們自己的故事為其在歷史中保留位置;對失落的世代而言,沉默 不再是唯一面對變局的方式,而這也成為本文研究的主要動機。. 4. 陳世榮, 〈國家與地方社會的互動---近代社會菁英的研究典範與未來的研究趨勢〉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 研究所集刊》第 54 期(2007) :129-168。. 3.

(13) 第二節、問題意識. 本文以里長、保正等基層政治及地方精英人物為主,探討他們在面對歷史劇變的轉 折期,如何透過伯公信仰組織活動與地方組織的結合,建立地方社會網絡。而他們又如 何透過參與伯公信仰的活動,在信仰與國家認同上找到平衡點。最後本文提出「人神互 通」的觀念,探討並解析地方精英、在地信仰與國家政策之間所交織出的社會意義。 《年鑑》學派歷史學家布勞岱( Fernand Braudel )將時間分成長期、中期及短期 來思考,分別代表了結構(structure)、局勢(conjoncture)和事件(event)。布勞岱的 長時期代表的是地理的時間,地理環境之山川、河流與人文環境交織而成的地理條件, 構成一種長期結構,具有歷史的支配意義。 5中期時間代表的是社會的時間,指的是一 種社會氛圍現象。布勞岱不重短時間的偶發事件,認為唯有對結構局勢造成改變的才算 是事件,否則都是結構或局勢的一部份。布勞岱也指出「事件只不過是一些泡沫。英雄、 人物等等皆然」。布勞岱也給後人一個啟示:若只注重事件而不顧及空間與時間這兩個 面向,無法做出有意義的歷史理解。布勞岱對時間的分野,提醒了世人以多元角度來深 化人和歷史的關係,不能再以一種論述來說明歷史事件。 本文以一九四五年為分野,即日治時期與國民政府執政時期的分界,分別探討日治 時期保甲制度下的基層人員---保正的角色,在地方社會中所突顯的結構意義,與一般民 眾的互動關係,及其社會參與的程度等;接著論說國民政府時期里長作為國家和一般民 眾的中介,其所代表的社會意義,以及社會參與的程度,並與日治時期的保正一職作比 較。在不同局勢下,基層政治中的執行者,面對不同國家架構,所面臨的問題和任務有 何差別,以及如何透過其所建立的人脈關係參與伯公信仰組織工作,而其所處的社會環 境背景,其實是由一個長期架構所支持。 本文的另一個主軸為伯公信仰的相關探討。美濃地區伯公信仰在長期結構運作下, 表現出相當程度的地方特色。例如:具有強烈的聚落代表性、具有強烈的「水」性及與 自然環境結合等。而美濃地區特殊的「二月祭」活動,就是以水為主的祭典。透過對江 河神及伯公的祭拜,傳達美濃人對水的依賴和恐懼感。同樣的,在不同局勢下,伯公也 有不同的難題要面對,以日治末期為例,皇民化運動對傳統宗教信仰的箝制,造成伯公 5. 高成恕, 〈布勞岱與台灣中小企業---一份個人筆記〉,收入於《地方社會》 ,(台北:聯經出版社,1997), 頁 1-29。. 4.

(14) 廟石碑、神像、伯公壇的損毀,一直到日治結束後才停止。6 歷經日治末期的伯公信仰, 更深化了人與信仰的關係,傳達了深刻的歷史意義。 由「二月祭」所串起的伯公會組織關係,就是居民與水的關係,其實也就是人群的 關係。尤其二月祭中參與祭祀組織的人物,多為地方自治組織的里長,在里長投入伯公 祭祀活動中,也開始鋪陳了參與地方公廟、慈善團體等的人脈及網絡。 本文承續布勞岱對歷史分期的觀點,導引出一個從「結構」中走出來的人,如何面 對日治末期以來的政治情勢改變「局勢」的變化,而每一個「事件」都構成個人生命的 完整性,透過「事件」的延續,更彰顯出整體結構與局勢對人的影響,這也是本文理解 歷史的觀點及論述。章節安排如下: 第二章、第三章主要論述瀰濃庄的「長期結構」,由拓墾歷史、聚落的架構以及聚 落中人與水的關係,決定了瀰濃庄社會運作的模式以及對伯公信仰的特殊性,這種長期 性的地理結構具有支配性。第四章談及瀰濃庄每年按時序登場的「事件」,即每年重複 的水患問題以及二月戲活動,成為結構中例行性的事件。第五章討論的「局勢」變化, 探討日治末期至國民政府時期政權替換時,由於瀰濃庄社會長期結構性的影響,使政治 「局勢」的變動並未改變社會的運作模式,地方精英在此局勢中積極恢復伯公信仰並投 入參與社會的行列。. 6. 日治時期推行皇民化運動,日本政府推行大麻神祭祀,並禁止民眾祭拜傳統神衹。見蔡錦堂<日據時期 台灣的宗教政策>, 《台灣風物》42 卷 4 期(1992) ,頁 105-136;張二文, 《美濃土地伯公的故事》 , (台 南:翰林出版社,2004),頁 116。. 5.

(15) 第三節、文獻回顧. 地方精英參與地方自治基層工作,透過地方公共事務參與,並建立起社會網絡人脈 關係。伯公信仰中的伯公祭典,及每年例行舉辦的伯公聯合祭典---「二月祭」等,也是 地方精英社會參與的場域。以下將由地方社會中的保甲制度談起,分述日治時期的保甲 役員到現今村里組織的里長沿革,再論述地方精英在不同局勢中的角色。伯公信仰部分 則從伯公與人群關係談起,延伸至二月祭的相關探討,再回到「人神互通」的脈絡。. 一、從保甲制度到村里制度 保甲制度原是中國的鄰保制度,通常是官方用以控管地方社會中的人民,同時兼具 治安維護及防範人民反抗的效用。保甲制度也是一種戶口登記檢查制度,可用以控制「盜 賊」之源。在許多官方保護力無法到達的農村,一般村民也會以自發編排保甲的方式, 將地方居民納為保甲組織的成員,以防止盜匪猖獗,達到自治、自衛功能。 7 台灣保甲制的實施,一般認定始設於鄭氏時代。而清代治台之初,亦實施保甲制, 康熙年間採保、甲二級制,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乾隆以後則大抵採三級制,即十 家為一牌,設牌頭或牌長;十牌為一甲,設甲長;十甲為一保,設保正(或保長)一名。 8. 保甲在清治初期並未普及於全台,僅侷限在台灣南部盜匪騷擾較多的一些重要城市,. 一旦治安趨於平緩,保甲實施又鬆懈下來,但由於弛張興廢無常,終至有名無實。道光 年間官府對保甲的實施比以往積極,諭令各地舉辦「清庄聯甲」,簡稱聯庄或聯甲。清 庄指的是消極的肅清庄內的不良分子,清庄聯甲即改以庄為編制的單位,一庄為一甲, 小庄附於大庄,聯絡各街庄互相救援。聯庄通常以清庄和團練來加強其組織的防衛力 量,可說是保甲制的改良和擴充。 9 同治十三年(1874) 、光緒十三年(1887) ,沈葆楨和劉銘傳為強化保甲設置保甲局, 但實施的範圍僅限於官府內外或台北城內一些區域,一段時間後,礙於經費支出困難, 而無法繼續實施。可以說直到日本治理台灣之前,在台灣實施的保甲制度大抵都是組織. 7 8 9. 洪秋芬, 〈日據初期台灣的保甲制度(1895-1903)〉,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 21 期,1992 年 6 月,頁 119-182。 戴炎輝, 《清代台灣的鄉治》, (台北:聯經出版社,1979),頁 79-80。 戴炎輝, 《清代台灣的鄉治》,頁 60-62。. 6.

(16) 鬆散的形式,從未具體而嚴密的實施過。 10 日治初期,日本當局實施專橫的軍隊統治,許多民間自治自衛性的保甲組織,紛紛 加入反抗日軍陣營,成為一股反抗勢力,也成為統治者眼中的「土匪」 。11為消滅「土匪」 , 日本殖民政府乃恢復清代的保甲制度。明治三十一年(1898)總督府頒布「保甲條例」, 正式採用保甲作為警察補助機關。內容以「參酌舊習,設保甲制,以維持地方安寧」為 主。保甲編制不以個人為單位,而是以家庭為單位,以家長為代表,家中成員不管男女 老幼,均以保甲民的身分納入保甲體系。以十戶編為一甲,設一甲長,十甲編為一保, 設一保正。 12 保正、甲長執行保甲職務,分別支配保和甲,聯繫保甲民和維持轄內的治安。甲長 是由甲內之家長選舉產生,保正則由甲長選出。保正、甲長之任期均為二年,但連選得 連任。除保正、甲長等保甲役員外,保甲制度也另外成立「保甲壯丁團」,以對抗「土 匪」強盜等,並對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發揮預防、警戒及排除等功能。由於保 甲役員或是壯丁團皆為無給榮譽職,其所需費用必須由保甲內各戶分擔,按各家貧富狀 況,訂定負擔金額,由保正於每年一月收取整年費用,而保正收支也都要經過警察官的 檢核;無論是保甲或壯丁團,都在警察嚴密的指揮及監督下活動。 日本當局藉助保甲制度來消滅「土匪」,同時也是利用台灣村莊組織中的舊勢力來 達到控管的目的。名義上,保正、甲長都是透過互選制度產生,但實際上,大多由警察 指定保甲內較有名望者,且具有相當常識,並通曉國語(日語)者擔任。在地方社會中 具有影響力的大家族,其家族成員,也通常成為日本警察挑選保正、甲長的「合適」人 選。重新編制、強化後的保甲制,使得警察直接監督保正,保正監督指揮甲長,甲長負 責監督指揮甲內的家長,家長則約束家人,而保正以下負有連坐責任,形成極為嚴密的 組織系統,而保甲役員等也成為日本警察與台灣民眾的溝通中介,使得警察、保甲役員 及一般民眾的組織結構具體成型。 日本政府除了以警察強力監控保甲組織外,也開始將其觸角伸展至台灣民間基層組 織中。台灣漢人社會的核心是村廟、祭祀圈(地緣組織)和宗祠(血緣組織),若能控 制村廟團體等組織,就可統御大部分臺民。在日本當局經營下,村廟幹事或村庄內的傳 10 11 12. 洪秋芬, 〈日據初期台灣的保甲制度(1895-1903)〉,頁 119-182。 日本當局眼中的「土匪」 ,除少數為盜賊外,其餘大多數是因日本統治初期,日軍警憲的暴行,或殖民 當局的失政所造成的,其中不乏反對日本佔領台灣的抗日分子。 江廷遠, 《保甲制度叢書》 ,(台北:保甲制度叢書普及所,1937) ,頁 130-135。. 7.

(17) 統民間重要組織的核心人物,逐漸被保甲役員所取代,日本殖民勢力經由密實的保甲 網,完全控制了台灣社會的底層。洪秋芬認為這是日本政府可以成功統治台灣長達五十 年之久,且能在必要時刻迅速、有效動員台灣民眾的重要關鍵。 13一九四五年,日治結 束後,國民政府頒布「台灣省各縣鄉鎮組織暫行條例」,依日治時期的保甲制度規模改 保為村里,改甲為鄰,並設立村里辦公室,置正、副村里長一人,均為無給職,由村里 民大會中選舉產生,任期二年。此時期的村里制度,在戰事剛結束之際,國民政府剛接 收台灣,因環境動盪之故,村里還必須配合軍事動員,於村里中設置國民部隊,由村里 長兼任隊長,村里幹事任隊附,並設置戶籍員,強化戶籍工作。 14 自一九四九年開始實施地方自治,開放縣市長選舉。一九五Ο年頒布之「台灣省各 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以及之後陸續的修訂辦法中,對村里制度的相關細節規定「村 里設村里辦公室,置村長一人,村里長由村里選舉人選舉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 , 「村里長受鄉鎮長的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等。地方自治綱要的頒布為 村里制度奠定較完整的型態。村里長一職,一直都是無給職,直到二ΟΟΟ年立法院通過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後,明定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 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標準每月不得超過新台幣四萬五千元。 15 「村里」組織在地方自治的體系中,一直是最基層的位置,村里管轄的範圍雖然不 大,但多與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且包含居民生活的各種面向。. 二、地方精英 在有關國家權力與地方社會互動的研究中,社會菁英在地方上或在國家權力中所扮 演的角色,常成為研究的焦點。以社會菁英與官方的關係可分為三大類:即具有官方承 認或具特殊身分地位的「士紳」、「官方在地方上的鄉治代理人」以及「地方頭人」等。 16. 其中, 「官方在地方上的鄉治代理人」即指在地方行政體系中居廳縣制度以下,原則上. 不支領政府薪水,協助地方政府維持地方行政體系的運作,同時也是國家政策的實際執 行者。至於「地方頭人」則是指在民間團體、組織中被推舉為領導者,對地方公共事務 13. 洪秋芬, 〈一九二○年代台灣保甲制度和社會運動關係初探〉 , 《中國歷史學會史學集刊》第 26 期(1994 年 9 月),頁 163-175。 14 呂育誠, 〈台灣村里制度定位與功能之研究〉, 《行政暨政策學報》,第 34 期(2002) ,頁 85-122。 15 呂育誠, 〈台灣村里制度定位與功能之研究〉,頁 85-122。 16 陳世榮, 〈國家與地方社會的互動---近代社會菁英的研究典範與未來的研究趨勢〉 ,頁 129-168。. 8.

(18) 具有影響力,卻比較不具官方色彩者。 17 吳文星研究日治時期社會領導階層與殖民統治者間的關係,指出日治時期台灣社會 因為殖民體制而被分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領導階層常成為統治階級執行政策的輔助工 具,而始終欠缺自主性。 18吳文星注意到領導階層與殖民統治者的關係,但未觀照到領 導階層與一般民眾的關係,而形成難窺日治時期台灣地方社會的現象。陳世榮認為吳文 星已經注意到研究日治時期台灣社會領導階層時,在權力、聲望、財富之外,更應重視 菁英份子在公共事務中的領導能力,以及他們對殖民統治或社會文化變遷的「影響力」。 19. 吳乃德、陳明通以一九四五年為界,探討地方政治菁英流動的現象,並指出台灣歷 經兩個不同政權的統治,中央的統治菁英都由來自社會外部的統治團體組成,而本土的 政治菁英一直停留在地方的層次,而且雖然他們的權力內容由中央的統治菁英所界定, 但地方菁英是唯一和基層民眾有接觸的。地方政治菁英在新舊政權交替時,仍然活躍在 地方社會中,直到二二八事件之後,才有大規模的變動。 20 傳統對社會菁英的研究,常以「士紳」用來強調對象的教育與功名;以「鄉紳」強 調地方性的支配勢力,而「地方菁英」則涵括以上兩者,指個人或是家族在地方上所運 作的一種支配,並強調在文化關係上的支配性。地方菁英在地方社會中具有支配社會資 源的能力,包括物質性的土地或財力、及社會性的人際關係、個人的領導能力及象徵性 的地位或生活方式等等。 21本文所關注的焦點則以「官方在地方上的鄉治代理人」、「地 方頭人」為主,並分析其在地方社會中的資源支配性,以「地方精英」一詞界定之。 本文所指地方精英的組成除日治時期的保正、甲長、壯丁團長及國民政府時期的里 長、鄰長之外,還包含地方公廟祭祀、醮儀與慶典活動的爐主、福首、慈善團體推動者、 神明會管理人及二月戲的福首等。地方精英的組成以熱心參與地方公共事務並且擔任義 務榮譽職者,同時他們也參與伯公信仰的祭典或擔任福首;尤其是走過日治末期及國民 政府時期兩個不同時局、具有不同時代具體生活經驗者,並且對地方公共事務的決策具 有相當影響力者。 17 18 19 20. 21. 戴炎輝, 《清代台灣的鄉治》,頁 10、15、24-25、38-44、104-108。 吳文星, 《日據時期台灣社會領導階層之研究》 ,(台北:正中書局,1992) ,頁 71。 陳世榮, 〈國家與地方社會的互動---近代社會菁英的研究典範與未來的研究趨勢〉 ,頁 129-168。 吳乃德、陳明通, 〈台灣地方政治精英的歷史形成〉 ,收錄於張炎憲等主編《台灣史論文精選(下) 》 , (台 北:玉山出版社,1996),頁 351-413。 連瑞枝, 〈從鄉紳到地方精英(From Gentry to Local Elite) 〉, 《史匯》第三期(1999),頁 283-297。. 9.

(19) 三、二月祭與伯公信仰 土地公信仰是一種人民對土地崇拜最直接的表達方式,最早起源於自然崇拜,後來 發展成具有授與人福德的神明,具有「人文神格」之屬性,成為地方的守護神。 22台灣 早期開發過程中,常有以土塊、石塊堆疊而成的土地公廟,後來才發展成石刻牌位,以 及神像供奉等,但並不是所有的土地公廟都歷經此一「轉換」的過程。由於土地公信仰 介乎於自然崇拜與神像崇拜之間,使得土地公造型、土地公廟呈現多元形式。 土地公的信仰,代表人群開發的痕跡,因此有強烈的聚落指標意味。林美容以草屯 土地公廟為例探討聚落與土地公的關係。她指出土地公常是聚落的指標,土地公祭祀圈 的組織不僅是信仰組織,也是一種地方組織。此外,林美容也指出土地公通常設於庄後, 所謂庄前庄後係就水流所經前後而論,水道蜿蜒通過聚落,而水代表著聚落的財富,土 地公廟座落方位必須與水流方向相逆(垂直亦可) ,土地公守在庄後「把水尾」 ,反映出 「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心理。 23 張二文認為伯公因管轄範圍大小或職能的不同而有不同名稱,例如「里社真官伯 公」 、 「橋頭伯公」 、 「后土」 、 「開基伯公」等,但在性質和屬性上,都屬於土地公信仰的 範疇。 24但張二文未能進一步將伯公信仰屬性加以分析,或細究不同伯公名稱背後的意 涵。雖說不同名稱的伯公,同屬伯公信仰系統,但種類繁多的伯公名稱,實際上多少反 映了不同人群信仰上的需求,如「里社真官伯公」之專司水口,和人們對水的依賴多少 有關係。 李允斐提出瀰濃聚落在空間結構中,選擇溪流環繞之處,是為了取水用水方便,也 有天然防禦的功能,此乃對水的依賴感;但因水性無常容易氾災,也使居民產生對水的 恐懼感。 25但李允斐只說明了居民對水依賴、恐懼的心理與空間建構的關係,未能討論 居民集體對水的依賴感和恐懼感如何轉化為伯公信仰的內涵,並反映在「二月祭」的舉 行上。 本文所探討的「二月祭」活動,即是美濃舊聚落境內的伯公會活動。張二文指出 ﹕. 22. 潘朝陽, 〈台灣傳統漢文化區域構成及其空間性---以貓裏區域為例的文化歷史地理詮釋〉 ,(台 北: 國立師範大學地理系博士論文,1994),p248。 23 林美容, 〈土地公廟 —聚落聚落的指標:以草屯鎮為例〉, 《台灣風物》,37. 1(1987),頁 53-81。 24 張二文, 《美濃土地伯公的故事》 ,頁 97-111。 25 李允斐, 〈<清末至日至時期美濃聚落人為環境之研究〉 , (桃園:中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1989) , 頁 63。. 10.

(20) 參與「二月祭」的伯公廟,皆為拓墾初期的老伯公廟,可視為各個聚落的代表。但對「二 月祭」的特殊意涵,張二文未能依各個伯公的特性,以及伯公所在位置的關係,對應瀰 濃庄特殊的地理水文環境,做進一步的探討。本文針對此一對應關係進行闡述,同時關 注「二月祭」祭祀組織中人群互動所表徵的關係與意義。. 四、人神互通 傳統民間信仰中,對於神明的崇拜有神格高低之分,如統領眾神的玉皇大帝被視為 位階最高的神衹,以及神格較低的如灶君爺、土地神等。神格較低的地方神衹只能管轄 一固定的小區域,長駐民間並負責看管一般民眾的日常生活。而民眾向玉皇大帝的祈 願,也要透過地方神衹的傳達與溝通。同樣的,最高層級的神旨,也必須透過層層關係 下達。對於一般民眾而言,與地方性神衹互動最多,也最為信賴,更常是信仰的重心。 Arthur Wolf 認為這種階級分明、階序井然的萬神殿觀念,其實是現實世界官僚體制的 翻版。 26 Arthur Wolf認為神、鬼、祖先三者個別的意義,乃是相對取決於崇拜者對自己生活 其中的社會的觀感。 27莊英章、許書怡認為Arthur Wolf所謂「相對性」的基礎,可以被 理解為費孝通「差序格局」以個人為中心,將人際之間親疏遠近的看法投射到神靈的世 界,而產生三種不同的崇拜態度和行為。 28莊英章、許書怡並以新竹六家朱羅伯公的崇 拜為例,認為不同身分的人對朱阿羅的生平事蹟有不同的傳說,同時也對朱羅伯公的性 質採取不同的歸類方式。朱羅伯公的地位,乃是經過信仰的行動者主觀詮釋的結果。 29. Stevan Harrell認為人與超自然有一種互動關係,在漢人民間信仰裡的超自然存有. (supernatural beings)均源自死者的靈魂觀念:「神」是那些特別有力量或是對人有益 的靈魂; 「祖先」是與自己有親屬關係的死靈; 「鬼」是凶死或沒有子嗣傳承的死靈。Stevan Harrell對漢人社會民間信仰的分類—神、鬼、祖先,也正是目前普遍為人們所接受的三. 26. Wolf, Arthur P. Gods, Ghosts, and Ancestors, in Religion and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Arthur. P Wolf, ed.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4)pp131-182, pp131-182. 27 Wolf, Arthur P. Gods, Ghosts, and Ancestors, in Religion and Ritual in Chinese Society. Arthur P. Wolf, ed., pp131-182. 28 費孝通以「差序格局」說明社會中的人際關係。以個人為中心,按親疏遠近向外產生層層關 係,如同 心圓般向外擴散。參閱費孝通,《鄉土中國》, (上海:觀察社,1948),頁 22-29。 29 莊英章、許書怡, 〈神、鬼與祖先的再思考:以新竹六家朱羅伯公的崇拜為例〉 ,刊於《台灣與福建社 會文化研究論文集》(二),莊英章、潘英海合編, (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1995) ,頁 215-229。. 11.

(21) 種神靈分類。 30 除了信仰的行動者主觀的詮釋外,「人神互通」也以另一種形式呈現:人可以憑著 他在世間的修行公德而受上天神明的封賜,成為一個廟或一個家庭所供奉的某一尊神 明,接受香花水果的供奉。 31本文所關注的焦點是個人努力修行的成果,也關係著「由 人轉神」後的神靈位階。. 30 31. Stevan Harrell, The Concept of Soul in Chinese folk Religion.(Journal of Asian Studies,1979)38(3) :519-528. 宋光宇, 《宗教與社會》, (台北:東大書局,1995),頁 30。. 12.

(22) 第四節、研究方法與架構. 本文使用文獻分析與田野調查方法,並以口述訪談補足文獻資料不足的部份。保甲 制度沿革、村里長制度沿革、地方仕紳的角色與伯公信仰的探討等將蒐集文獻資料加以 分析,並以書信、照片、地圖、碑記、美濃地區性報紙---月光山雜誌、伯公會祭祀彙簿、 二月戲彙簿、家族嘗簿及族譜等資料,配合地方志加以佐證。 透過家族性的嘗簿、族譜等資料,提供一個觀察聚落結構與家族、宗族關係的視野, 分析以家族為單位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度,或於公共場域中所扮演的角色,尤其在伯公信 仰的具體實踐中,由各家族輪流出任的「福首」,對伯公事務的推動與家族的力量產生 連結,使得參與伯公事務為參與公眾領域的一環。瞭解以家族為單位的社會結構,將有 助於理解長期結構下的歷史對家族及個人的支配意義。家族性的材料以各家族的公嘗彙 簿及家族族譜為主。嘗簿有: 《黃五六公嘗彙簿》 、 《黃日新二世祖嘗彙簿》 、 《邱烋公嘗》 及《邱夢龍嘗》等等;家族族譜有《黃氏族譜》 、 《宋乃揚派下族譜》 、 《劉達峰公嘗派下 員系統表》等。 保正與里長在地方社會所扮演的角色,及其所建立的人際網絡及互動關係是本文關 注的焦點。在探討保正與里長所建立的社會網絡方面,探訪在日治時期曾擔任保甲役員 的家人及後代,並與史料及民間口傳資料相互呼應。里長的部分,朝深度訪談與蒐集民 間口傳資料兩個方向著手,以「戰爭期世代」中曾完成公學校教育、之後曾擔任里長和 伯公祭祀組織工作者為主要訪談對象。訪談主題聚焦於國家認同、伯公信仰、局勢變化 後的個人經歷及參與公共事務活動場域中的人脈網絡關係。 在伯公信仰與「二月祭」方面,由《永安庄伯公新年福彙》 、 《中圳伯公會簿》 、 《柚 仔林伯公會彙簿》及《二月戲彙簿》等著手,相關伯公廟之沿革、伯公會運作組織活動 資料等,可提供鄉紳與伯公信仰活動連結的關係。此外,本文採田野調查方式,進行祭 典儀式觀察、繪製拜請伯公路線圖、記錄福首工作及蒐集祭祀組織的資料,描繪出參與 「伯公福」的人群地緣關係,以建構出伯公會網絡組織。尤其,美濃地區於六、七十年 代間,興起一股翻修伯公廟熱潮,除與經濟蓬勃發展外,也表現出人群組織旺盛的活動 力,再由伯公重建委員會名單分析地方社會的人際網絡關係。 地方組織與伯公信仰組織的網絡建立後,則進行比較與分析。此部份可由《二月戲 彙簿》臚列伯公會歷任福首名單及各伯公廟的重建委員,對照美濃庄行政區域歷屆里長. 13.

(23) 名單,並配合《美濃庄役場》、《美濃鎮誌》,相互印證其間的相關性。 在地方組織與信仰組織兩個軸線間,「二月祭」是兩個領域的交集。不管是地方組 織或是信仰組織的探討,都必須緊扣與時代脈絡的關連,以帶出局勢中的變化,並理解 人在局勢變化中的意義。本文研究架構如下。. 研究架構. 領導階層. 1945. 日治時期. 地方社會 伯公信仰. 伯公信仰. 伯公祭典(二月祭). 保正. 里長. 14.

(24) 第二章、美濃的開發歷史與聚落形態. 美濃,最早稱瀰濃,即今高雄縣美濃鎮,位於屏東平原的北端。美濃在文獻上的記 載皆以「瀰濃」一詞出現。在《重修鳳山縣志》中對美濃的地理環境描述如下:「瀰濃 山,在港西里,縣東北六十里,近生番界,不甚大。」 、 「尖山溪,在港西里,縣東北六 十里。源出內尖山,通瀰濃溪,會淡水溪,河流入海。」 32其中瀰濃溪即是流經美濃的 主要溪流,匯流成下淡水溪後流入海。本文主要討論的地點以美濃最早開發的舊聚落為 主,並以行政區域劃分上使用名稱最早的「瀰濃」稱之,至於「美濃」則是日治時期大 正九年(1920)街庄制度改制後,瀰濃庄與竹頭角、龍肚、中壇等庄合併一個大範圍的 區域,形成「美濃庄」,「美濃」一詞才開始使用並沿用至今。 33 瀰濃庄為美濃平原中最早建立的聚落,屬於六堆客家組織的「右堆」,也是右堆之 統御中心。 34在瀰濃庄聚落舉行的二月祭活動,實揉合了美濃地區與周邊聚落的共同歷 史、地理記憶,其與自然環境、聚落形態有相當密切關係,本章以美濃地理環境、位置、 土地拓墾歷史、族群關係及聚落居民信仰等等做扼要說明與釐清,作為理解「二月祭」 的基礎。. 第一節、自然環境與水利開發. 一、山系與水系 美濃三面環山,位於屏東沖積扇平原最北端,其中瀰濃山系包含月光山、雙峰山、 靈山、金字面山等綿延成一線,成為美濃與杉林鄉的分界;東以茶頂山與六龜鄉為鄰, 西北延伸至東北處,以美濃山系與杉林鄉為界,西至楠梓仙溪鄰旗山鎮,南至荖濃溪與 屏東高樹鄉相望。全境由東北向西南緩緩傾斜,除中央偏右有橫山山系,海拔高度僅數. 32. 王瑛曾, 《重修鳳山縣治》 ,台灣文獻叢刊第一四六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頁 18。 1920 年的街庄改制,將瀰濃、竹頭角、龍肚、中壇、金瓜寮、吉洋等六庄列為美濃庄,形成一個較大 範圍的美濃。參閱《美濃庄要覽》 ,收錄於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美濃鎮誌》 , (美濃:美濃庄役場,1938) , 頁 8-9。 34 六堆團練組織共分六個區域,分別是高樹、美濃、杉林六龜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區域為右堆,新埤、佳 冬鄉的左堆,萬巒鄉的先鋒堆,內埔鄉的後堆,竹田鄉的中堆,以及長治、麟洛鄉的前堆。 33. 15.

(25) 十公尺至一百五十公尺左右外,其餘為平緩的山麓平原。 35美濃地區三面環山地屬於四 周較高、中間低平的地勢,而溪流自山區匯流後穿越庄中平原(圖 1)。 瀰濃庄平原中有瀰濃河、羌子寮溪及柚仔林三溪中穿聚落後,會合於三洽水。流經 聚落的瀰濃河發源於雙溪,經過竹頭角,會合成美濃河後,下游流經中壇及金瓜寮北部 後,與楠梓仙溪會合。羌子寮溪是發源於竹頭角的大坑,流經瀰濃庄東北角田園土壤較 鬆軟處,而逐漸沖刷成水塘,後經修築形成中圳埤,成為瀰濃庄農田灌溉的水源。羌子 寮上游溪水在注入中圳埤後,其下游成為中圳埤的排水道,稱為「橫溝」,橫越瀰濃庄 農田。 由瀰濃河、羌子寮溪以及柚仔林溪所組成的美濃水系,形成一個封閉的網絡系統, 居民依賴溪流也與溪流共生,尤其美濃河水系更是瀰濃庄農田灌溉的主要來源,溪流流 經的聚落居民發展出共同的信仰與經濟體系,以此水系為主,孕育出瀰濃庄民共同的信 仰活動----二月祭。. 35. 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美濃鎮誌》, (美濃:美濃鎮公所,1996) ,頁 206。. 16.

(26) 圖 1:美濃山河湖泊圖 資料來源: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美濃鎮誌》 ,頁 207。. 17.

(27) 二、氣候環境 美濃因位於西南氣流之迎風面,在三、四月間之春雨雨量逐漸增多,五六月間開始 下梅雨,再加上七、八、九月是颱風季節,以及颱風過後引進的西南氣流豪雨,使得雨 量甚為豐沛,六---九月之最大月雨量可達 1000 公厘以上(表 1,圖 2)。. 年代/.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月份 1930. 十一. 十二. 月. 月. 14.7. 38.16. 69.45. 68.66. 382.9. 558.5. 975.4. 593.9. 375.1. 38.43. 10.63. 18.66. 百分. 0.4. 1.2. 2.2. 2.1. 12.2. 17.8. 31.1. 18.9. 12.1. 1.2. 0.3. 0.5. 比%. %. %. %. %. %. %. %. %. %. %. %. %. 1987. 13. 27.30. 10.70. 63.90. 125.2. 378.8. 371.2. 374.5. 127.6. 10.99. 2.38. 7.46. 百分. 0.9. 1.8. 0.7. 4.2. 8.35. 25. 24.5. 24.8. 8.4. 0.7. 0.15. 0.5. 比%. %. %. %. %. %. %. %. %. %. %. %. %. -1936. -1994. 表 1:美濃地區各月雨量分布表 資料來源:根據《美濃庄要覽》及《美濃鎮誌》數據資料整理。參閱美濃庄役場, 《美濃庄要覽》 ,頁 11-12。 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美濃鎮誌》,頁 617。註:其百分比%的比例表示該月雨量佔 1-12 月總雨量的百 分比。. 圖 2:美濃 65-80 年(1976-1991)竹子門測量站雨量記錄統計表 註: 雨量單位為公厘,美濃各月雨量分布表,表中顯示雨量多集中在五—九月間。資料來源:引自 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美濃鎮誌》,頁 223。. 如(表 1)及(圖 2)顯示, 1930-1936 年 1976-1991 年以及 1987-1994 年間的統. 18.

(28) 計資料呈現相當一致性的結果,雨量集中夏、秋兩季的情形相當明顯,尤其是五月到九 月的雨量總數達全年度的百分之九十左右。由於美濃地區特殊的雨量分布,再加上地 形、氣候的作用,使得瀰濃庄於夏、秋之際常有水患之虞,一時間過多而無法宣洩的雨 量,造成水淹瀰濃庄的情形,居民飽受水災之苦。. 三、水利與水患 瀰濃庄居民在清代開始開發水利以灌溉農田,其中以羌子寮溪而形成的中圳埤,提 供瀰濃庄大部分的田地所需的水源,此與庄民之生活大計有關,因此,中圳埤的經營管 理成為庄中大事,而中圳埤的開發也牽動著瀰濃聚落的發展。中圳埤原是由羌子寮溪而 來,位於瀰濃庄東北側,其中有一較為低漥之地,稱之為大坑,此地為羌子寮溪流域, 並與附近小溪流形成水流匯集之處。如前清秀才劉炳文所述:. 位於瀰濃竹頭角接壤之山谷,名曰大坑,歷來山水聚會,不過從一小溝渠流 出,農人築堤蓄之,以灌溉附近田園,清道光八年夏,天降大雨,水勢驟漲, 竹頭角京仔寮之水,非常溢起,逐變其長道,橫流於近地之低下處,衝破田 園,捲成河路,適與大坑水會,激浪洪波,互肆其害,當地田園,逐至無一 完全者,而坡湖之氣象儼然也,迨水落以後,各以其崩塌當分之故址,種植 番薯,有出贌他人者,則收其贌穀,謂之收陰田穀,次年業主集議鳩工疊土 築堤貯水,大施灌溉,永以為利,但依田地之多寡篙數,計算出金,逐年如 是,雖然年月遞增,兩邊田腳,愈益沉浸崩塌,中圳坡之位置、遂爾今日如 此之廣大也。 36. 中圳埤原為農人為蓄集小山溝匯流至低漥地區的水而築成,到了道光八年(1828) , 因連日豪雨,造成山洪爆發,沖毀了大坑原有的堤防,也沖毀了附近的田園,水退之後, 土地地面凹陷,土壤流失,無法種植水稻。於是在地方精英提議下,由附近幾個家族集 資共築堤防貯水,作為灌溉埤塘之用,並依據原有被沖刷的田地多寡分配灌溉權利金。 築堤工程完工後,圳埤邊坡的田腳受水浸蝕,土壤流失,使得湖面越來越大,並發展成. 36. 劉炳文手稿,《美濃鎮簡史記》 ,收錄於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美濃鎮誌》,頁 1221-1244。. 19.

(29) 為瀰濃庄第一大湖,湖泊定名為「中圳埤」。 中圳埤提供了田地灌溉的水源,其蓄水功能影響了瀰濃庄的水稻耕作,但因埤圳常 潰堤,而每每造成瀰濃庄水患,且僅以泥土築堤,每到雨季則須將坡堤打開缺口,以利 水洩洪,避免湖水沖刷而氾濫成災,稱為「掘埤頭」 。每年雨季過後,又重新「築埤頭」 以堵填缺口,以恢復蓄水功能,如此反覆不已。 37 中圳埤形成後,中圳邊坡的業主鳩工疊土築堤貯水以供應灌溉,所需資金依田地的 多寡比例出資,於道光九年(1829)成立管理委員會。 38此一組織由三十六人組成,負 責每年雨季來臨時的「掘埤頭」與雨季過後的「築埤頭」,並在洩洪期以敲鑼打鼓通知 用水灌溉的農民及庄內的居民,注意因洩洪而帶來的大水量。 39水利灌溉系統的開發通 常需要沿圳聚落的分工合作,埤圳發展甚至是跨村際性,同時也需要彼此之間高度的協 調與合作。當時以「開埤作圳,人人有份」來形容中圳灌溉網絡的開發情景,而中圳埤 及灌溉網的完成,也造福了瀰濃庄至月光山之間一百三十餘甲的土地,獲得水源的滋 養,從此「雙冬稻作」的收成也漸趨穩定。 40由此也顯示,中圳埤自形成以來,由於雨 季影響水量的不確定,使得瀰濃庄居民自清代開始就已懂得透過組織力量來管理水源, 並影響著瀰濃庄的農業生計。 到大正年間,日本人治理台灣後,中圳埤被認定為公共埤圳,做為公共灌溉之用, 開始修築混凝土排洪道,其後逐次改善施設。大正五年(1916)「中圳」正式納入地方 政府管理。大正六年(1917),阿猴廳廳長向勸業銀行借貸一萬六千四百零三元,進行 堤閘興建工程,;直到大正十三年(1924),正式納入「獅子頭水利組合」。 41 中圳埤的貯水及灌溉功能,在納入「獅子頭水利組合」後,雖然更加提升,但因每 年的雨季之時帶來的豪雨,造成中圳埤的潰堤,而引發水災,生命財產的安全受到威脅。 日治時期的大正十年(1921)中圳埤潰堤,花費九千一百圓修復。 42雖然到日治時期中 圳埤已改用水泥築堤,但是仍阻擋不了因雨季而暴增的水量,昭和九年(1934)七月豪 37. 徐正光編, 〈美濃客家族群建構的空間、歷史與社會〉 , 《高雄縣客家社會與文化》 ,高雄縣文叢刊 9, (高 雄:高雄縣政府,1997),頁 40-41。 38 由於瀰濃庄拓墾的田地,多為各姓家族嘗會所持有,此處所指的業主出資人,應為各家族的嘗會。參 閱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美濃鎮誌》,頁 4。 39 李允斐, 〈清末至日至時期美濃聚落人為環境之研究〉 ,頁 38。 40 「雙冬稻作」指經由水圳開發後,水稻可一年有兩穫稻作的收成。參閱美濃庄役場, 《美濃庄要覽》 ,頁 105。 41 日治時期之明治四十二年至大正九年(1909-1920)瀰濃庄隸屬於阿猴廳蕃薯寮支廳瀰濃區。參閱美濃 鎮誌編纂委員會,《美濃鎮誌》,頁 92、738-756。 42 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美濃鎮誌》,頁 8。. 20.

(30) 雨,造成瀰濃庄內二百多戶人家泡在水中。 43 除了由中圳埤所帶來的水患虞慮外,環繞瀰濃庄的溪流也是造成庄民水災的來源, 雖然臨水而居有其便利性,但也免不了農田、房舍淹沒在水患中的擔憂,且交通往來也 常受洪水阻隔。中圳埤以下的橫溝,穿越中庄和下庄之間,洪水來臨之際,常造成兩庄 之間交通阻隔。. 瀰濃第三保四保之交,有橫溝流出,地勢遂分為兩界,開闢百餘年,巨流沖 刷,頓成河川,平常以竹筏架作橋道,大水則以竹筏撐渡行人來去,組織橋 會,藉以維持,由來久矣,然時際洪水,常至交通杜絕,甚為不便……。 44. 瀰濃庄位於三水交會之處,中庄和下庄有橫溝穿越而分為兩地,瀰濃與柚仔林有瀰 濃溪阻隔,南柵門遂為中庄與柚仔林庄兩庄居民的出入通道。. ……夏初之交,河水驟漲,有橋處固為利便,若或限以力而不能架橋者,須 用舟筏,始堪來去,如瀰濃南柵門之河流是也,夫南柵門之河流,適當停潭 蓄水處,通道於柚仔林,日夕往還,行人不絕,有前輩林寶淑君,存心慈善, 歲捐榖三十餘石,漲水時,則令人守候撐渡竹筏,行客德之,小水即架竹筏, 通常進止隨意。 45. 為解決中庄與柚仔林庄之交通問題,在冬日枯水期時,居民便搭設竹橋便道以利通 行;一旦到了夏秋水漲之際,則有專人撐排筏渡河,隨意不得。自開庄以來,瀰濃庄居 民不斷學習與水的關係,從中圳埤水資源開發到溪流環繞所帶來的水利之便,從中圳埤 不定期氾濫到夏、秋之際溪流的暴漲,瀰濃庄居民一方面存著對水的依賴,而另一方面 也心存對水患的憂慮。. 43. 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美濃鎮誌》,頁 9。 日治時期,中庄為瀰濃庄第三保,下庄則為第四保、第五保。劉炳文手稿,參見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美濃鎮誌》 ,頁 1221-1244。 45 劉炳文美濃簡史手稿,收錄於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美濃鎮誌》,頁 1221-1244。 44. 21.

(31) 圖 3:劉炳文美濃簡史手稿 註:劉炳文手稿《美濃簡史記》收錄於美濃鎮誌編纂委員會, 《美濃鎮誌》,頁 1221~1244。. 22.

(32) 第二節、拓墾歷史. 探討瀰濃庄聚落開發歷史,則須先從瀰濃與「六堆」的關係談起。在六堆的開發歷 程中,瀰濃庄隸屬於六堆中的「右堆」,是六堆中最晚開發的一部分,但也最具開拓成 效。與六堆淵源頗深的「嘗會」及「團練」組織,提供了開發瀰濃的資金與自衛性武力, 也是瀰濃庄民不斷向外擴散的力量。 本節透過六堆開發歷史以及瀰濃庄的墾拓背景,瞭解以「家族」為單位的社會運作 模式,在歷史與地理交互作用下,所構成的瀰濃庄社會長期結構。透過美濃地區的家族 與組織運作方式,說明瀰濃庄拓墾歷程及家族成員向外擴散的情形,將有助於理解瀰濃 庄伯公信仰及二月戲凝聚人群的意義。. 一、開拓瀰濃庄的背景 客家移民於屏東平原的拓墾始於康熙年間,屏東平原在清代稱為「下淡水」。關於 客家人入墾下淡水地區的時間,主要有四種說法:一是從軍戍臺解甲墾荒說。鍾壬壽認 為康熙二十七年(1688),隨施琅攻台的續遣部隊,有部分程鄉及鎮平的士兵先屯田於 台南東門,而後轉至阿公店(今高雄縣岡山鎮),康熙三十一年(1692)部隊解散後, 士兵被安置於濫濫庄墾荒;但此說不僅不見於史,且與清初之班兵制相矛盾。二是客家 人於施琅死後才入墾台灣。因在此之前,福建水師提督施琅以「嚴禁粵中惠潮之民,不 許渡臺,蓋惡惠潮之地,素為海盜淵藪,而積習未忘也。」 46為由,嚴禁客家人移墾台 灣。直到施琅去逝後「漸弛其禁,惠潮民乃得越渡」 。47但此種說法未注意到同屬客家語 系的汀州府移民的入台,同時也忽略了移民偷渡來台的可能性。第三種說法是客家移民 於康熙二十年代末期,即入墾東港溪沿岸,但此種說法無法解釋為何在康熙年間,客家 人在東港溪下游未能形成聚落,而以中、上游為發展重心。第四種為目前較接近歷史事 實的一種說法,伊能嘉矩認為,廣東鎮平、平遠、興寧、長樂各縣人氏,於康熙二十五、 六年間(1686-1687)渡海來台,欲於府治附近墾殖,但台南府城附近之田園,早已為 漳、泉州人所佔墾,客家籍墾民乃於府城東門外開闢菜園,種菜維生。後發現下淡水溪. 46 47. 入墾下淡水溪的客家人以廣東嘉應州籍為多,在雍正十二年以前隸屬於潮州和惠州兩府。 黃淑璥, 《台海使槎錄》台銀文叢本第四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 ,頁 92。. 23.

數據

圖  1:美濃山河湖泊圖
圖  3:劉炳文美濃簡史手稿
圖  4:六堆分布圖
圖  5:右堆移墾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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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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