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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的父母依附與愛情關係中的情緒表達衝突:信任的中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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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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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交 通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文 

大學生的父母依附與愛情關係中的

情緒表達衝突:信任的中介效果

指導教授:方紫薇 博士

研 究 生:蘇芳儀

中 華 民 國 一 ○ 一 年 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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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的父母依附與愛情關係中的情緒表達衝突:

信任的中介效果

Parent Attachment and Ambivalence over Emotion Expression in

Romantic Relationship of College Students:

The Mediator Effect of Trust

研 究 生:蘇芳儀 Student:Fang-Yi Su

指導教授:方紫薇 Advisor:Tzu-Wei Fang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A Thesis

Submitted to Institute of Education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In

Institute of Education

January 2012

Hsinchu,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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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的父母依附與愛情關係中的情緒表達衝突:

信任的中介效果

摘 要

本研究的目的在於了解大學生對父親以及母親的依附品質對於在愛情關係 中情緒表達衝突的影響,並且探討對親密伴侶的信任在此影響性裡的中介效果。 本研究以「愛情關係信任量表」、「情緒表達衝突量表」與「父母依附量表」為測 量工具,採分層抽樣方式,從臺灣地區抽取12 所大專院校,再以班級為單位進 行施測,共獲得594 位有效樣本,並以 Pearson 積差相關與階層迴歸分析等統計 方法進行分析,以考驗研究假設,其研究結果分述如下:1.女生的父/母依附品質、 信任與情緒表達衝突有顯著相關;男生除了父/母依附品質、可預測性信任與情 緒壓抑之間沒有顯著相關之外,其餘變項則有顯著相關。2.男生的父親依附品質 對情緒反芻有顯著預測力;女生的母親依附品質對情緒反芻/情緒壓抑皆有顯著 預測力。3.對男生而言,情感信任在父親依附品質與情緒反芻之間有部分中介效 果;對女生而言,可預測性信任、可依賴性信任、情感信任在母親依附品質與情 緒反芻/情緒壓抑之間皆有部分中介效果。根據以上研究發現,本研究提出進一 步的討論,並提供輔導應用上之建議及未來之研究方向。 關鍵詞:愛情關係、依附、情緒表達衝突、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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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ent Attachment and Ambivalence over Emotion Expression in

Romantic Relationship of College Students:

The Mediator Effect of Trust

Abstract

With college students as research targets, this research aimed at investigate whether parent attachment could predict the ambivalence over emotion expression in the romantic relationship and the mediator effect of trust toward partners. Employing “Romantic Relationship Trust Scale”, “Ambivalence over Emotion Expressiveness Questionnaire”, and “Parent attachment Scale” as research tools, the researcher used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 to select 12 colleges in Taiwan. Surveys were conducted in classes, and 594 effective samples were obtained. The retrieved data was then

analyzed with Pearson’s product moment correlation and hierarchical regression analysis to test the research hypotheses. Findings were as follow: 1. For females, the parental attachment quality was significantly correlated with trust and the

ambivalence over emotion expression; while for males, except predictability trust was not significantly correlated with emotional suppression, all other variables were significantly correlated. 2. For male, the attachment quality of father had significant predicting power over emotional rumination; while for female, the attachment quality of mother had significant predicting power over both emotional rumination and emotional suppression. 3. For males, affective trust had partial mediation effect between the father attachment quality and emotional rumination; while for females, predictability trust, dependability trust, and affective trust all had partially mediat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other attachment quality, emotional rumination/ emotional suppression. Based on the results stated above, further discussions were presented with suggestion for future applications in counseling and research directions.

Key words: romantic relationship, attachment, ambivalence over emotion expression,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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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 謝

那一年,我向上天說,我想要念研究所,我想知道怎麼做研究,所以我到了 交通大學,所以有了這一篇論文。這一篇論文從無到有,幾乎橫亙了整個碩士時 期,整個碩士時期,就是把一個想法具現出來的過程,而在這幾年間,它見證了 許多我的轉變,從昂揚的女子轉變成溫婉的少婦,不變的是,在其中我仍一遍遍 的書寫,用十萬字作為一個時期的句點。 謝謝方紫薇老師,用巨大的包容和耐心等待著,容許我總是慢騰騰的雕琢 著,讓我明白,即使走偏了路,也不要緊,要緊的是,一步一步都是自己踏出來 的,這樣的一條路,才夠紮實,這一條路,教會我在研究裡,永遠不怕摸索。 謝謝連廷嘉老師與劉奕蘭老師在口試時的細心指導,指出主要的重點,也提 醒必要的細節,不僅指出我思考的闕漏,更花時間讓我明白不同的思路與做法, 在口試中我所學到的,遠比課本珍貴百萬倍。 謝謝喆瑋學長、郁惠學姐、玫英學姐、秋娥、曉飛大哥、小璐、怡廷,在 meeting 時貢獻你們的智慧、分享你們的經驗與感受,協助我從一片迷霧中慢慢 清晰。謝謝幾年來同甘共苦的憶梅、怡雅、莉婷,沒有妳們,我的這些日子不知 道還剩下什麼,直到今天,最懷念的都是我們四個學生加上一個老師在小小的教 室裡暢談的那些時刻。還有同屆的艾妘、明樺、佩蓉、羿介、晨宏、朝陽,在研 究室裡的那些歲月,刻畫在回憶裡,永遠不會忘記。 謝謝外子海碩,一肩扛起家庭重擔,無條件的支持我完成學業,總是在我壓 力纏身時告訴我,用自己的步調去做就可以了,其他的事不用煩惱。因為有你的 愛,所以我能一路前行。能在這一生與你相伴,是最美的奇蹟。 謝謝親愛的兩對爸爸媽媽,身為您們的媳婦與女兒,感謝您們對我無限的疼 愛與包容,容許我慢了許多步才完成人生的規劃。謝謝,我愛您們! 謝謝應允我在課堂中借用時間施測的老師們,也謝謝費心填答的同學們,因 為有你們的慷慨協助,這一篇論文才得以完成,在此向你們致上最真誠的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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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中文摘要...Ⅰ 英文摘要...Ⅱ 誌 謝...Ⅲ 目 錄... IV  表目錄... VI  圖目錄... VI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6  第三節 研究問題... 6  第四節 名詞釋義...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情緒表達衝突... 9  第二節 依附關係... 18  第三節 愛情關係中的信任... 37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對象... 57  第二節 研究架構... 59  第三節 研究假設... 61  第四節 研究工具... 62  第五節 研究程序... 80  第六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82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各變項之基本描述統計... 85  第二節 各變項之差異分析... 87  第三節 父/母依附品質、信任與情緒表達衝突之相關分析... 93  第四節 父/母依附品質對情緒表達衝突之預測... 97  第五節 父/母依附品質、信任與情緒表達衝突之關係:... 101  第六節 討論... 11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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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貢獻... 135  第三節 實務應用... 137  第四節 研究限制與未來研究方向... 139  文獻探討 壹、中文部分... 147  貳、英文部分... 149  附錄 附錄一 預試量表... 157  附錄二 正式量表... 163  附錄三 愛情關係信任量表預試項目分析結果... 168  附錄四 情緒表達衝突量表預試項目分析結果... 169  附錄五 父親依附量表預試項目分析結果... 171  附錄六 母親依附量表預試項目分析結果... 172  附錄七 研究工具授權同意書...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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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錄

表3-1 正式施測樣本基本資料摘要表...59 表3-2 情緒信任分量表題目編寫對照表...65 表3-3 愛情關係信任量表項目分析摘要表...66 表3-4 愛情關係信任量表題號對照表...67 表3-5 情緒表達衝突預試量表因素分析摘要表...70 表3-6 父親依附量表因素分析結果摘要表...75 表3-7 母親依附量表因素分析結果摘要表...78 表3-8 父親/母親依附分量表因素分析題目對照表...80 表4-1 父/母依附品質、信任、情緒表達衝突之描述統計摘要表...86 表4-2 戀愛情形在各變項之多變量變異數分析摘要表...89 表4-3 性別在各變項之多變量變異數分析摘要表...91 表4-4 父/母依附品質、信任與情緒表達衝突之相關係數摘要表...96 表4-5 戀愛情形變項虛擬編碼表...98 表4-6 全體樣本之父/母依附品質預測情緒表達衝突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99 表4-7 不同性別之父/母依附品質預測情緒表達衝突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100 表4-8 全體樣本之信任預測情緒表達衝突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104 表4-9 不同性別之信任預測情緒表達衝突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105 表4-10 男生的情感信任在父親依附品質與情緒反芻之間的中介效果摘要表..107 表4-11 女生的母親依附品質預測信任之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109 表4-12 女生的信任在母親依附品質與情緒反芻之間的中介效果摘要表...109 表4-13 女生的信任在母親依附品質與情緒壓抑之間的中介效果摘要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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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錄

圖3-1 研究架構圖...59 圖3-2 中介模式路徑圖...61 圖3-3 愛情關係信任量表因素模式圖...68 圖3-4 情緒表達衝突量表因素模式圖...72 圖3-5 父親依附量表因素模式圖...76 圖3-6 母親依附量表因素模式圖...79 圖4-1 父/母依附品質、信任與情緒表達衝突之關係:中介模式檢視路徑圖..101 圖4-2 男生的情感信任在父親依附品質與情緒反芻之間的中介模式路徑圖..107 圖4-3 女生的信任在母親依附品質與情緒反芻之間的中介模式路徑圖...110 圖4-4 女生的信任在母親依附品質與情緒壓抑之間的中介效果模式圖...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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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人類的延續,事實上是從上一代原生家庭延展到下一代核心家庭的過程,而 此過程的先備歷程,即是個人愛情關係的發展。然而愛情關係的發展並非總是順 利的,因此本研究以愛情關係為主要研究範疇,試圖了解可能的影響因素。本章 共分為四個小節,分別論述本研究之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問題,以及重要 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親密伴侶應該是我們最能夠與之分享喜怒哀樂的人,也是能夠提供給我們最 多情感支持的人。情緒體驗原本只存在於個人內在,因為分享出來而對個人有了 更多一層的意義,愛情關係也因一場又一場的私密分享而更形靠近,當彼此擁有 了彼此不見得會對他人展現的心情與秘密,伴侶之間便確認了彼此的獨一無二。 因此人們往往和自己的親密伴侶之間有著最多的情感流動,而在每一對伴侶之 間,都有著自己獨特的傳達感受的方式,如同Buck(1989)所言,唯有透過情 緒的溝通,愛情關係才有開始與持續的機會,在關係初始的火花裡,以及不斷鞏

固關係的歷程中,情緒的溝通都是最主要的運作方式(引用自Yelsma & Marrow, 2003)。在愛情關係中分享愛、喜歡、關懷等柔軟的情感能夠讓親密感增加,而

勇於對伴侶坦白自己情感上易受傷的部分,也能夠促進兩人之間的信任感,除此 之外,情緒的溝通也能夠促進對自己以及對伴侶情緒的覺察,提昇親密和關係滿 意度,換句話說,良好的情緒溝通是愛情關係發展的基礎(Lavee & Ben-Ari,

2004)。

但是對於親密伴侶,卻常常並不是「想說什麼就可以說」,經常在讓對方知 道更多的自己之前,會覺得擔心、害怕、困難,或是想要控制、隱藏、偽裝自己

真實的感受,總是有一些原因,讓人們不想把自己真實的感受讓對方知道。Yelsma 和Marrow(2003)發現在已婚伴侶之間,丈夫和妻子若在情緒表達上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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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他們自己的婚姻滿意度較低,也同時對伴侶的婚姻滿意度有負面的影響; Lavee 和 Ben-Ari(2004)也發現較少對彼此分享內在情緒的夫妻所感受到的婚 姻品質似乎較為低落,由此可見,情緒表達雖然是一種個人的行為傾向,但因牽 涉到愛情關係的互動,其影響總是及於兩人,若伴侶對彼此的情緒表達發生了困 難,對於愛情關係的整體品質以及主觀滿意度都有負面影響。 King 和 Emmons(1990)在系列研究中長期關注個人的內在矛盾現象,發現 人們確實可能會在表達情緒時經驗到內在的衝突,雖然想要和對方表達自己所經 驗到的情緒,但是可能因為某些原因壓抑住想要表達的意念,或者雖然誠實的表 達了自己的情緒,卻在事後對自己的表達行為感到後悔。他們將這種內在的矛盾

情形稱為「情緒表達衝突」(Ambivalence over emotion expressiveness),相對於屬 於外顯傾向的情緒表達行為,情緒表達衝突定義出了個人在從事情緒表達行為時

可能經驗到的一種內在矛盾經驗,無論是否真實的採取了表達行為,矛盾感都有 可能發生,而後續的一連串相關研究也證實在關係中的個人所感受到的情緒表達

衝突確實對人際關係有不可忽視的影響力(李怡真,2002;Emmons & Colby, 1995; King, 1998),牽動著個人對他人的主觀感知以及所感受到的關係品質。 雖然情緒表達衝突對人際關係影響甚大,然而綜觀目前研究成果,對於情緒 表達衝突之成因了解得並不多。從關係品質的角度,李怡真(2002,2006)發現 個人在愛情關係中所感受到的關係滿意度、不安全感、親密感與承諾感皆可預測 個人對伴侶的情緒表達衝突;從自我概念的角度,甘乃瑩(2004)則發現若個人 對自我概念有不確定感,或者對自己在這段關係中的角色與特質不確定,個人的 情緒表達衝突也會較高,然而無論是關係品質或自我概念,都仍是許多變因共同 作用在個人身上所形成的一種結果,而非較根本的原因,因此在本研究中,希望 能夠跨越現有成果,繼續追溯造成情緒表達衝突的起源。 在研究者的生活觀察中,經常發現有一些朋友,即使身邊的親密伴侶不同、 有著不同的行為傾向與個性,他/她們卻似乎總是在愛情關係中經驗著非常類似 的內在矛盾與衝突,像是一齣不斷重演的劇本。就「即使伴侶不同仍有著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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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這一點,可推測造成此重複性的主因應在個人身上,也就是在不同愛情關 係中唯一重複存在的個人。顯然個人內在可能存在一組穩定的基模,引導個人的 詮釋與反應,使得主觀經驗不斷重演。 根據Bowlby 的依附理論,在生命早期和父母親形成的依附關係,將會被內 化成為內在運作模式,且隨著年齡漸長,模式中內含的對自己、重要他人以及雙 方關係的信念將愈見繁複,並對個體在生命各階段的重要關係產生重大影響 (Bowlby, 2005),也就是說,個體此時在親密關係中所展現的相處姿態、方式、 信念甚至主觀感受,可能來自於個體的內在運作模式,而此內在模式乃形成於幼 年與父母親的依附關係之中,換句話說,內在運作模式將個體過去的依附經驗帶 到了現在的關係中,造成了個體現階段和不同於父母的另一個體展開親密關係, 但仍然持續受到個體過去歷史影響的現象。 從過去的相關研究可以發現,擁有不安全依附傾向的個人較可能壓抑自己的 負向情緒,即使是正向情緒也可能選擇不表達,或者是傾向以間接或模糊的方式 來表達自己的內在感受(鄭羽芯,2006;Bartholomew, 1990; Haplen, 1999);相 對而言,較具有安全依附傾向的個人較可能以肯定的方式表達自己,在他們的印 象中,自己常常表達,而且經常受到良好的回應(Adkins-Goodwin, 1990; Haplen, 1999),除此之外,陳曉維(2004)發現與伴侶的依附型態較傾向逃避與焦慮的 大學生,對伴侶的情緒表達衝突也比較高。但是這些研究結果均僅涉及個人對伴 侶的依附,或是個人本身對一般他人的依附型態,究竟父母依附與愛情關係中情 緒表達衝突之關聯為何,仍欠缺相關研究,因此在本研究中將針對此議題進行探 討。 此外,由於情緒表達是一種個體選擇對他人展露自己內在的歷程,個體在這 個歷程中,必須要決定是否要表達自己,如果要表達,要如何表達?要表達到什 麼程度?而這些都和個體與對方之間的信任感有非常直接的關係。Larzelere 和 Huston(1980)發現親密伴侶之間的信任程度若愈高,則兩人之間愈是能夠完全 揭露(full-disclosure),更能將更多自己的內在部分開放讓對方知道,愈不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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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之中有過度的保留,由此可知,若個體對他人的信任程度較高,表達自己的 深度、頻率或品質應是增加的。 然而,個體對他人的信任感又不可避免的受到個體之內在運作模式的影響, 尤其是他人表徵的部分,若個體的他人表徵愈傾向負面,個體應愈不容易相信他 人是善意的、值得信任的、可供倚靠的,因此難以發展出足夠的信任感支撐個體 作出暴露自己真實情感的選擇,但是在愛情關係中,情感的交流能讓人們感受到 無可替代的親密感,因此個體容易在此處陷入掙扎:要表達,或是不表達? 綜上所述,信任可說是愛情關係最根本的面向之一,它是愛情關係之所以能 夠維繫的命脈,掌管著人與人之間互動順暢的關鍵(Larzelere & Huston, 1980)。 Rempel、Holmes 和 Zanna(1985)認為愛情關係中的信任應至少包括可預測性、 可依賴性和堅信三種,且為依序發展,爾後Smith(1998)又提出情緒性信任作 為第四種愛情關係中的信任成分,且推論其發展順序應在堅信之前、可依賴性之 後,因此在本研究中,乃將愛情關係中的信任分為四個層面分別進行測量,以求 更完整的了解對伴侶的信任面貌。 Mikulincer(1998)認為,信任是形成安全依附不可或缺的部分,Armsden 和Greenberg(1987)也以因素分析獲得了證據,以個體和父母之間的信任程度 作為測定個體對父母的依附關係品質的三大要項之一,並將之獨立而成為「信任」 分量表。許多研究已經發現依附與信任似乎有正向的相關,例如若人們和伴侶的 依附關係較好,他們通常也較能信任他人(Collins & Read, 1990),對伴侶的可

預測性、可依賴性信任和堅信的程度也都比較高。人們對伴侶的信任程度愈高, 代表所冒的風險愈大、易受傷性愈高(劉麟書,2001),而在這樣的情形下若個 體仍願意保持高度的信任,應代表個體對於伴侶的意圖與行為有著正向的預期, 例如預期伴侶是誠實可靠的、在乎自己的感覺的,或者伴侶會持續以關懷來對待 自己,而這樣的正向預期是從哪兒來的呢?雖然依附理論很早就提出,若孩子發 展出對父母的良好依附關係,則孩子比較會覺得這個世界是值得信任的、是會回 應他們的需要的,而這樣的基本信任感將會透過內在運作模式的重複性影響到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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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未來的人際關係(Pietromonaco & Barrett, 2000),理論上愛情關係應也無法避 免這樣的影響,但是實際上的印證卻付之闕如。或許個體和伴侶之間的依附關係 與個體對伴侶的信任感有正向相關,那麼個體的內在運作模式之起源—父母依附 關係是否也影響著個體對伴侶的信任感呢?此為本研究的主要探究重點之一。 此外,如上所述,個體若對伴侶的信任程度較高,代表個體對伴侶擁有較高 的正向回應預期,然而這樣的預期是一種主觀的感受,是個體在評估伴侶曾經展 現過的行為之後所下的暫時性結論,但關於伴侶的資料不可能蒐集窮盡,也無法 證實伴侶每一次都會如同預期般行動,因此個體對伴侶的預期很大一部分端賴個 體本身的重要他人表徵,即萃取自與父母互動的片段所形成的概略劇本,與父母 互動較佳的人們,較有可能和父母發展出安全依附,且形成對重要他人的正向表 徵,而在愛情關係中此表徵被觸動,概略的劇本因此形成了對於特定他人的具體 態度,決定了個體對伴侶的信任程度,也就是說,個體對父母親的依附可能透過 對伴侶的信任程度對情緒表達衝突造成了影響,因此在本研究中將試圖驗證信任 在父母依附和情緒表達衝突之間的中介效果。 在幼兒時期,大多數的主要照顧者是母親,所以嬰兒與母親之間所形成的依 附關係,很有可能會影響成人之後的親密關係,但是也有研究發現,個體對異性 父母的主觀感受能夠預測其伴侶的依附型態(Collins & Read, 1990),似乎異性

父母對我們來說,有某種程度的示範作用。父親和母親之間的互動,是我們最熟 悉的一段親密關係,我們在耳濡目染之下知道他們如何相愛、如何互動,以及如 何扮演男人和女人的角色,而當我們自己也進入了親密關係,過去的這些有意識 或無意識的學習,便很有可能影響我們在親密關係之中呈現的姿態以及與伴侶之 間的相處方式。因此在本研究中,希望能了解當子女進入親密關係,對同性父母 或異性父母的依附對於他/她們對待伴侶的情緒表達衝突有著什麼樣的影響,而 不同性別之大學生對父母依附與情緒表達衝突間是否會透過不同的信任層面之 中介又會有什麼不同?以期對於成年男女在愛情關係中的伴侶相處困擾及溝通 不良等議題提供更進一步的資訊,作為相關心理衛生工作的依據,也期待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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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能夠為專業助人工作者、大學輔導教師以及家長在面對大學生感情困擾時提 供心理諮商、諮詢與陪伴時的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綜合以上研究動機之論述,提出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如下:  一、 了解大學生的父/母依附品質、對親密伴侶的信任以及情緒表達衝突之間的 關聯性。 二、 了解大學生的父/母依附品質對於對親密伴侶的情緒表達衝突之影響。 三、 探討大學生對親密伴侶的信任在父/母依附品質和對親密伴侶的情緒表達 衝突之間的中介效果。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研究提出研究問題如下: 一、 大學生的父/母依附品質、對親密伴侶的信任以及情緒表達衝突之間是否有 明顯相關性? 二、 大學生的父/母依附品質對親密伴侶的情緒表達衝突的預測是否依性別不 同而有差異? 三、 大學生對親密伴侶的信任在對父/母的依附品質和對親密伴侶的情緒表達 衝突的關係間是否有中介效果?不同性別的大學生的父/母依附品質是否 會透過不同的信任層面之中介,而對情緒表達衝突有不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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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名詞釋義

茲將本研究涉及之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一、 依附(Attachment) 依附意指子女與主要照顧者之間強烈而持久的情感連結,形成個體對於自我 與社會世界的信念,依附關係的型態與模式會延續到生命的其他時期並造成影響 (Bowlby, 2005)。受試者與父母的依附品質,由受試者在曾怡雅(2010)翻譯自 Armsden 和 Greenberg(1987)之「父母與同儕依附量表」中「父母依附量表」 的得分定義之,依對象不同區分為「父親依附分量表」與「母親依附分量表」, 若在分量表中得分愈高,表示受試者與父親或母親的依附品質愈高。 二、 信任(Trust) 本研究將信任視為一種對親密伴侶的主觀信心感受,覺得伴侶是可預測的、 可依賴的、會關心自己的感受的,而且這些關懷的態度是會持續的(Rempel,

Holmes, & Zanna, 1985; Smith, 1998)。為測量愛情關係中的信任程度,研究者翻

譯Rempel 和 Holmes(1986)的信任量表,參考 Smith(1998)的信任量表,加

以修訂為「愛情關係信任量表」,其中包括有四個分量表,分別為「可預測性信

任」、「可依賴性信任」、「堅信」以及「情緒信任」分量表,受試者若在分量表中 得分愈高,則代表其對親密伴侶的特定信任程度愈高。

三、 情緒表達衝突(Ambivalence over emotion expression)

情緒表達衝突指的是個人情緒表達的衝突經驗,也就是「想表達」和「不表 達」之間的相互競爭,可能發生的情形包括個體想要表達、卻抑制想要表達的慾 望,或者是個體已經表達、事後卻後悔了(King & Emmons, 1990)。本研究所指

的情緒表達衝突,是由個體在李怡真(2002)所翻譯的情緒表達衝突量表(Ambi -valence over Emotion Expression Questionnaire)所獲得的得分定義之,若得分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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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則代表個體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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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在回顧和整理與本研究相關的理論與研究,期望以前人既有的發現 為基礎,發展出本研究的理論架構。全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說明情緒表達衝突 的概念與相關研究;第二節說明依附關係的研究成果以及依附關係與情緒表達衝 突的相關研究;第三節說明愛情關係中的信任內涵與理論,以及對伴侶信任在對 父母依附與對伴侶的情緒表達衝突之間的中介效果。

第一節 情緒表達衝突

情緒表達可說是人們與他人相處時最重要的溝通內容與方式之一,但是當有 些時候,在內心中激盪的情緒無法順暢的被表達出來,情緒表達衝突就發生了。 以下就情緒表達衝突的內涵、愛情關係裡的情緒表達衝突以及情緒表達衝突的測 量,分為三方面討論之。 壹、情緒表達衝突的內涵 情緒表達衝突這個概念的出現,一開始是為了更進一步了解情緒表達和身心 健康之間的關聯。自Freud 以降,研究發現被抑制的情緒是引發心理與生理症候 的一個重要因素,許多學者也認為,抑制情緒表達會造成心理與生理的諸多症 狀,包括癌症、冠心症等等(King & Emmons, 1990)。但是後來的另外一些學者

認為,並不見得不表達情緒者的身心症狀就會較多,甚至反而善於表達情緒者的

身心狀態比不表達者更為令人擔心,例如Bell 和 Byrne(1978)發現表達敏銳者 (expressive sensitizers)比壓抑表達的人(inexpressive repressors)在自陳報告裡 呈現出了更多身心健康問題(King & Emmons, 1990)。上述互相矛盾的研究結果

引起了學者的興趣,究竟還有什麼其他的因素正在影響著情緒和身心健康之間的 關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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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與他人討論或披露自己的創傷經驗,卻往往不讓自己這麼做,因此提出了主動 抑制(active inhibition)一詞,說明人們有時會有意識的不讓自己去做出原本很

想要做的事情(Pennebaker, Hughes, & O’Heeron, 1987)。Emmons 和 King(1988) 則延續上述研究,發現如果個體擁有一個個人目標(personal striving),但同時 壓抑這個目標,很有可能會引起不良的身心反應,這樣的狀態對於個人健康是非 常不利的。也就是說,個人的內在若有互相衝突的想望,不管他最後表達了或是 沒有表達,都可能經驗到身體或心理的不適。因此King 和 Emmons 於 1990 年提 出了「情緒表達衝突」一詞,正式定義出這種個人在情緒表達方面同時存在有兩 個互相衝突的目標之情形,解決了關於情緒表達和身心健康的長年爭議。他們認 為,情緒表達衝突比情緒表達更能夠預測個人的身心幸福感,而他們的研究結果 也發現,情緒表達衝突較高者似乎承擔了較高的身心疾病風險,且其心理與生理 幸福感可能是較低的(King & Emmons, 1990; King, 1998)。

因此,過去認為不表達情緒是一種較不健康的行為,這樣的觀念在情緒表達 衝突概念出現後完全被打破了,同時情緒的外在表達行為和內在衝突狀態也被清 楚的區分了出來(Chen et al., 2005),也就是說,個人的情緒外在表達行為無論 高低,其內在衝突狀態可能是高的(情緒表達衝突高),也可能是低的(情緒表 達衝突低),藉由這樣進一步的區分,我們便能夠了解那些表面上看起來較少表 達情緒的人,其實可能包括兩種情形:(1)沒有特別情緒表達需要的人,他們雖 然很少表達情緒,但是他們是自在的;(2)在意識上壓抑自己情緒的人,他們很 少表達情緒,是因為他們努力讓自己不要流露出真實的感受,因此他們通常比較 緊繃,身心症狀也較多(King, 1998)。 壓抑情緒是在生活中常見的情緒表達衝突現象,但情緒表達衝突的具體內涵 並不僅止於如此,包括「想要表達,但是沒有表達」(wanting to express but being unable to)、「表達了,但是不一定想要表達」(to expressing but not necessarily

wanting to)以及「表達了,但之後感到後悔」(to expressing and later regretting it) 等經驗都可稱之為情緒表達衝突(King & Emmons, 1990)。但 Emmons 和 Col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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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認為只有兩種型態,即上述的第一種與第三種;Chen 等人(2005)則

將第二種型態解釋為「無表達欲望的表達」(expressing emotions without desiring to do so),也就是說個體在表達上並沒有特殊的欲望,他/她並沒有「想要」表達自

己的情緒,但是因為某些原因還是將情緒表達出來了。雖然不同學者對情緒表達 衝突的具體樣貌有不同說法,但基本上,大部分學者均同意情緒表達衝突可以被 理解為是一種在個人主要表達方式底下的內在衝突動力(King, 1998),是個體內

在要表達和不表達情緒這兩種渴望互相競爭的結果(Emmons & Colby, 1995)。

自從情緒表達衝突概念出現之後,為情緒對身心健康之影響的研究領域展開 了新的一頁,許多學者用了各種方法試圖探究情緒表達衝突和人類生理及心理健 康的關聯。King 和 Emmons(1990)發現情緒表達衝突和強迫傾向、憂鬱、偏執 意念、恐懼症、焦慮等有正相關,King 和 Emmons(1991)則發現情緒表達衝突 程度愈高者,經驗到較多負向心情與較少的正向心情,且他們因病到健康照護機 構的頻率也較高。Katz 和 Campbell(1994)發現情緒表達衝突較高者對於影響 心情的事件有更強烈的情緒反應,並且得花更多的時間來平復自己的心情。根據 以上研究,我們可以肯定的是,情緒表達或不表達並不是造成個體生心理症候的 主要原因,而是在表達或不表達的行為之前或之後,個體是否在內在經歷了一場 表達或不表達的拔河比賽,長此以往,將可能對個體產生許多不利的影響。 貳、愛情關係中的情緒表達衝突 愛情關係是在所有人際關係中相當特別的一種,它存在於互相吸引的兩人之 間,此二人感知到彼此的互相戀慕,因此承認彼此之間的愛情關係。而本研究主 要的研究對象為大學生,在大學階段較常見的愛情關係為未婚者之間的戀情,故 又可稱為情侶關係。以下先就一般人際關係中的情緒表達衝突談起,再針對愛情 關係中的情緒表達衝突深究說明。 Emmons 和 Colby(1995)認為在情緒表達上的內在矛盾會讓一個人和他人 溝通情感時不那麼準確和有效,因此試圖從社會支持的角度來探討情緒表達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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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較高者的求助行為,結果發現,情緒表達衝突較高的人,往往對求助有較負 面的預期,因此求助行為較少,導致他們所得到的社會支持較少,而這個結果又 印證了他們原本對求助的負面預期,因此形成了惡性循環。除此之外,情緒表達 衝突較高者,也較常使用逃避的因應方式解決日常生活中會遇到的問題,而這樣 的逃避因應模式又往往造成他們身邊的人以為他們並不需要幫忙,因為他們可能 看起來不那麼在意這些事實上已造成了他們巨大生活壓力的問題。 在人際關係中,能夠「感人所感」是很重要的能力之一,但King(1998) 卻從過去研究中發現,個人內在的情緒表達衝突很可能會影響這樣的社會能力。 若一個人在情緒上經驗到矛盾衝突,表示對他來說正向和負向情緒是混合交雜 的,而這樣的內在衝突感受,可能會讓個體對於人們的表達產生多疑的感覺,認 為別人可能「話中有話」,因此產生了可能和字面所表達的主要情緒完全相反的 解讀結果。為了瞭解這樣的情形,King 設計了四種不同的情緒情境,請受試者 閱讀之後,依據自己的想像寫下主角的可能感受,經過內容分析後,發現情緒表 達衝突高、但是又不太表達自己的這一群人,他們所描寫的主角可能感受和設計 情境字面上所呈現出來的主要情緒出入最大,也就是說,即使面對含有明顯情緒 主軸的情境,情緒表達衝突較高的人比他人更可能收到相當不同或完全相反的情 緒訊息,因此在他們的人際互動生活中往往有較多的溝通誤解,而這可能直接的 影響了他們的人際關係。 綜上所述,情緒表達衝突較高的人們似乎較常在生活中面臨和身邊的人溝通 不良的問題,不管是需要幫忙時卻不想說/不敢說,或者是想錯了別人所要表達 的意思,都容易在人際關係中製造出更多的寂寞、委屈、衝突或疏離,而這樣的 情形若發生在愛情關係裡,又是如何呢? King 在 1993 年首次將情緒表達衝突置於婚姻脈絡裡來研究,在五十對夫妻 的伴侶對偶分析中,發現若丈夫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愈高,則丈夫和妻子的婚姻 滿意度都愈低;但妻子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卻與雙方的婚姻滿意度沒有關聯。也 就是說,對婚姻中的男性而言,婚姻滿意度主要與自己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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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與伴侶有關);而對婚姻中的女性來說,婚姻滿意與否,似乎與伴侶的情 緒表達衝突更有關聯(而非與自己有關)。King 更指出,個人內(intra-personal) 的情緒表達衝突,可能是兩人間(inter-personal)關係的一種反映,個人在長期 關係中,內化了在婚姻互動中的特殊歷程,因此造成了自己的內在世界也是衝突 矛盾的。從這個角度來看,測量伴侶之一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也許就能夠對兩 人之間的互動略知一二。 既然情緒表達衝突影響著人們在人際關係中對於獲得支持的負向預期,削弱 了對於他人情緒的解讀能力,並且在婚姻關係中與較低的婚姻滿意度有關聯,可 知在愛情關係中個人若出現了情緒表達衝突,必定會對關係產生負面的影響,因 此有些學者對於人們為何會對親密伴侶產生情緒表達衝突產生了興趣。 李怡真(2002)針對愛情關係的外在因素與內在因素對於情緒表達衝突的可 能影響進行探究,結果發現這些因素會對兩性造成相當不同的影響。以「外在因 素」而言,當女性覺得伴侶擁有很多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交往機會時,她們可能 感受到較高的不安全感,因此情緒表達衝突較高;但當男性覺得伴侶的外貌姣好 甚至優於自己許多時,可能有助於提升男性的自尊,因此即使覺得伴侶的外表吸 引力較佳或其他交往機會較多,男性對伴侶的情緒表達衝突並不會因此升高。 另外,若以「內在因素」而言,個體的不安全感、親密感、承諾感及滿意度 都與他/她對伴侶的情緒表達衝突有關聯。值得注意的是,男生的情緒表達衝突 程度明顯受到伴侶的不安全感、親密感或承諾感的影響,但是女生的情緒表達衝 突受伴侶影響的程度卻低許多,李怡真認為其中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女性在情緒表 達的清晰度上優於男性,所以男性較容易感受到伴侶的情緒,且男性相對於女 性,通常較不知該如何因應不安全感等情緒,可能因此造成退縮行為,因此在愛 情關係之中展現成為情緒表達衝突。由此可見,個體本身在愛情關係中所感受到 的不安全感、親密感、承諾感、關係滿意度,以及伴侶其他機會的多寡,均可能 導致個體在想要與伴侶分享自己的感受時,體驗到較高的情緒表達衝突,除此之 外,若伴侶對愛情關係的主觀感受不佳,也可能影響到個體的情緒表達衝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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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在討論這些可能的關聯性時,似乎難以忽略不同性別之差異所帶來的不同 情形。 延續上述研究,李怡真(2006)於一年後對部分受試者進行再測研究,發現 個人在關係中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具有跨時間穩定性,且情緒表達衝突與關係品 質間的關聯也獲得了穩定的結果,在個人層次,個體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與個 體當時的滿意度、親密感與承諾感皆具有顯著負相關;而在對偶層次,個體的情 緒表達衝突程度和伴侶對關係品質的評量也呈現出顯著的負相關。然而在這樣的 結果中,仍然可見不同性別的明顯差異。對男性而言,自己在關係中所感受到的 親密感、承諾感及伴侶的親密感可預測一年後的情緒表達衝突;而對女性而言, 有效預測因子則為伴侶的關係滿意度和親密感(而非自己的關係滿意度和親密 感),女性自己對關係品質的想法,似乎和她們自己的情緒表達衝突沒有顯著關 聯。這樣的結果似乎再度強調了在愛情關係中,在不同性別的受試者身上雖然都 可以觀察到情緒表達衝突的現象,但是造成「他們」與「她們」的情緒表達衝突 之成因可能是不一樣的。 另外,在這個縱貫研究中發現,雖然親密感、承諾感或關係滿意度等某些特 定關係品質指標似乎可預測日後的情緒表達衝突,個人的情緒表達衝突卻無法有 效預測自己或伴侶在一年後所感受到的關係品質,也就是說,相對於情緒表達衝 突對關係品質的影響,關係品質對情緒表達衝突似乎具有較穩定的跨時間影響 力,由此研究結果推測,關係品質或可被視為可有效預測愛情關係之情緒表達衝 突的指標之一。 就愛情關係中的不安全感與情緒表達衝突之間的關聯性而言,已在李怡真 (2002)的研究中獲得證實,而甘乃瑩(2004)將此發現更進一步深入探討,認 為個人對關係的不安全感應是透過自我確定性與關係自我確定性來影響情緒表 達衝突。「自我確定性」是個人對自己的心理表徵之清晰度,是個人對自己內在 人格或特質的確定感,例如「我花很多時間疑惑自己到底是個怎樣的人」;「關係 自我確定性」則是個人對關係之心理表徵的清晰度,是個人對於自己在重要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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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角色、位置、關係經營相關特質與能力等的確定感,例如「我清楚自己平常 是如何與對方相處的」。結果發現,若個體在愛情關係中體驗到更多的不安全感, 則其情緒表達衝突程度也愈高,且自我確定性和關係自我確定性在不安全感對情 緒表達衝突的影響中具有部分中介效果,由此可知,個體在愛情關係中感受到的 不安全感,造成了他/她對自己的想法不夠確定,因此造成了高度的情緒表達衝 突現象。 上述兩位學者對於愛情關係中情緒表達衝突之成因的探究或許解答了一部 分的問題,但是它們的研究時間軸仍都只停留在「現在」,也就是個體在目前的 愛情關係中所感受到的關係品質或主觀感受是如何的影響了對伴侶的情緒表達 衝突,但是無論是關係品質或主觀感受可能會受到過去的影響,擁有不同歷史的 個人,在愛情中可能會有截然不同的體驗(Hazen & Shaver, 1987),也就是說,

個體在愛情關係中的關係品質或主觀感受固然對情緒表達衝突有重要的影響,但 它們也可能只是「果」而非最根本的「因」。 由此說來,更根本的原因可能埋藏在更遠的過去或是更深的心底—究竟是什 麼可能影響了人們的愛情關係品質與感受呢?社會認知學者Berk 和 Andersen (2000)發現個人在進行社會互動時,若互動對象跟重要他人有某種程度之神 似,在記憶中的重要他人心理表徵便會被觸動,而其運作便詮釋、引導了個人之 社會互動(陳金定,2009)。也就是說,濃縮自過去經驗的心理表徵可能影響個 體對目前社會互動的詮釋,而心理表徵的形成正是依附理論的重要核心之一,即 個體與父母之間形成的依附會內化為對自我、他人或關係的抽象心理表徵,透過 這些心理表徵的持續運作,個人在愛情關係裡的感受與行為皆受到過去經驗的影 響。綜上所述,個體過去的依附經驗可能是愛情關係品質指標與情緒表達衝突的 共同基本前因,因此在本研究中,擬以依附理論為基礎,探討個體的父母依附如 何對愛情中情緒表達衝突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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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情緒表達衝突的測量

情緒表達衝突量表(Ambivalence over Emotion Expressiveness Questionnaire,

AEQ)是在測量情緒表達中的衝突成分(Katz & Campbell, 1994),由 King 和 Emmons 在 1990 年發展。他們從過去的研究中發現,人們在「表達的想望」上 是有衝突的,有時候是同時有著不同的想望,有時是一個念頭本身就有著衝突, 因此他們便以「個人追求」(personal striving)的角度來試圖了解這樣的矛盾現 象,結果發現,人們試著去做的事情可能往往與真正去做的事情不同,而許多人 矛盾的個人追求項目,常與情緒表達有關,他們認為,在文化中一種特殊的矛盾— 情緒應該要被誠實的表達,但是表達意味著容易受傷—滲入了個人的生活,從而 影響了個人對於情緒表達的信念。 因著這樣的發現,Emmons 請 600 位受試者寫下了自己的個人追求目標,從 中揀選出與情緒有關的句子並改寫之,使每一個句子都能反映出人們內在對於情 緒表達的矛盾動力,例如「我通常誠實的表達我的情緒。」被改寫成「我想要誠 實的表達我的情緒,但是我害怕那可能讓我尷尬或受傷。」這些句子可大致分為 三類,呈現出情緒表達衝突的三種不同形式:想要表達但是卻不能夠、表達了但 並不真的想去表達、表達了但後來後悔做了這個表達。除此之外,他們也認為矛 盾(ambivalence)應該包括壓抑(inhibition)和反芻(rumination),因此他們盡 可能的讓量表中的題項能夠反映出這些不同的組合與可能性。 香港中文大學的Chen、Cheung、Bond 和 Leung(2005)曾經以湖南地區的 大學生為研究對象,以情緒表達衝突量表之中文版本進行情緒表達衝突與受試者 人格之相關研究,在其結果中發現情緒表達衝突構念似乎的確可分為「壓抑」與 「反芻」兩個因素,前者的意義為「個人過度思慮表達行為的後果,而且因此阻 礙了他的表達」,後者則意指「個人覺察到自己的情緒,但是主動地試圖控制這 些情緒經驗」。李怡真(2002)也翻譯 King 和 Emmons(1990)的情緒表達衝突 量表,並依研究目的將題目中的對象用字由他人(others)修改為男/女朋友,針 對國內78 對大學生情侶施測,獲得男性與女性部分的內部一致性信度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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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 與 0.93。考量到兩岸三地雖然同屬華人地區,但是用語及文化等諸多方面仍 有差異,且Chen 等人所翻譯之情緒衝突量表中文版本主要測量受試者在一般情 形下對他人所產生之情緒表達衝突,並非專指涉愛情關係,因此乃採用李怡真 (2002)的翻譯版本,除同樣以大學生對伴侶的情緒表達衝突為主要測量現象, 較符合本研究之目的之外,此版本在語句上也更貼近國內大學生實際生活用詞, 可降低不必要的測量干擾,以提高本研究測量之準確性。 肆、情緒表達衝突的性別差異 綜觀過去的相關文獻,在其研究中含括探討情緒表達衝突之性別差異者並不 多,且結果並不一致。King 和 Emmons(1990)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發現女生 的情緒表達衝突明顯較高,而且在正向情緒的情緒表達衝突部分,女生也顯著高 於男生,但在負向情緒的情緒表達衝突部分則沒有性別差異。就男生相對較低的 情緒表達衝突程度來看,可推測男生雖然實際上表達得較少,但是很有可能他們 是自在的處於自己的低表達狀態裡,他們可能並非刻意壓抑或勉強自己不去表達 自己的情緒。至於女性相對較高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King 和 Emmons 認為其 中一個可能的解釋是與現代女性的矛盾處境有關,她們長期夾在傳統文化與現代 角色之間,前者期待她們展現撫育(nurturance)的一面,後者卻需要她們展現 中立(neutrality)或情緒分離(emotional detachment)的能力,某些情緒對於她 們的職業角色來說並不適當,但是卻是文化中傳統女性氣質的一部分,或許因此 造成了女生普遍較高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另外,Emmons 和 Colby(1995)以 105 位大學生為對象進行測量,卻沒有發現性別差異。 上述研究的結果非但不一致,且所測量的均是受試者在一般人際脈絡裡所體 驗到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因此本研究對於大學生對親密伴侶的情緒表達程度之 性別差異不置任何預測立場,留待蒐集資料後進行統計檢定,以獲得台灣地區愛 情關係中的情緒表達衝突之差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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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依附關係

「依附」一詞來自英文字attachment,原意為將一物附加於另一物之上,或 使兩者牢固結合,後借指與人之間緊密的連結,尤其是指特別重要的關係,例如 親子關係、愛情關係或密友關係等。以下就依附的概念與內涵、依附與愛情關係 以及父母依附的測量等面向簡介之,並探討依附關係與情緒表達衝突之間的關 聯。 壹、依附的概念與內涵 一、依附的定義 依附一詞由John Bowlby 在 1969 年提出,他由演化的角度觀察嬰兒與主要 照顧者之間的互動,發現嬰兒會以特殊的主動行為來贏取主要照顧者的注意,如 哭泣、喊叫等等,藉此獲得所需要的回應與照顧,並在這樣的互動過程中,嬰兒 會和主要照顧者之間形成一種強烈而持續的情感連結,即「依附」,而嬰兒吸引 主要照顧者的行為則稱為「依附行為」。由於嬰兒初生時,並不具備足夠的求生 能力,故必須發展出與可應付外界變化的照顧者之間存有牢固連結的方式,即建 立依附關係,藉此確保生存(Bowlby, 2005)。 除了增加生存機率,Sroufe 和 Waters(1977)將依附關係的功能從基本的「保 護」或「生存」拓展到支持個體的探索,他們認為依附行為的主要目標在於達到 安全感,而非只是尋求生理的接近或接觸。因此,一旦嬰兒和照顧者間的依附關 係建立形成情感連結,則會提供嬰兒一個情緒支持與提升自主性的安全堡壘 (secure base),Ainsworth(1989)認為這能使嬰兒能忍受和依附對象長期分離 的壓力,並開始向外探索環境、和他人連結(引自曾怡雅,2010)。 二、內在運作模式 依附理論的核心原則是人們會發展包含關於自己、重要他人,以及雙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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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組心理表徵,或稱內在運作模式(internal working model)。內在運作模式包 括儲存於表徵結構中的關於依附對象和自己之特定內容,包含關於個人經驗細節 的知識(如發生了什麼、在哪裡發生、對誰發生),以及情感(如快樂、恐懼、 憤怒)。內在運作模式也影響人們專心致力於什麼、如何詮釋在他們世界裡發生 的事情、他們記得什麼,以及在意識中優先浮現出來的是什麼(Pietromonaco & Barrett, 2000)。 內在運作模式傾向隨著時間而持續穩定,即使在某些情形下它們有可能改 變,但是多數時候,內在運作模式是相當穩定的(Pietromonaco & Barrett, 2000)。

除此之外,在嬰兒和兒童早期形成的初始運作模式會內化到心中,並會隨著認知 能力和語言的發展,變得越來越繁複。 對自己的內在運作模式是在和重要他人的互動之中形成的,尤其是重要他人 有多接納自己,以及重要他人是否在情感上會回應我們。若是依附對象是可及的 (available)、回應的(responsible)和可靠的(reliable),孩子較有可能發展出 接納和有價值的自我表徵;若是依附對象是不一致的、不回應的,則孩子較有可 能視他們自己為不值得被接納的或沒有價值的。更精確來看,並非依附對象的物 理可及性和回應的有無,而是情感可及性(emotional availability)和情感的回應

(emotionally responsive)決定了孩子對自己與他人的信念(Collins & Read, 1990)。對他人的內在運作模式則是一連串對他人的預期,包括誰可能會成為依 附對象、這些依附對象可能會有多接納、當需要時他們會如何回應(Pietromonaco & Barrett, 2000)。 綜上所述,依附詮釋了個體與主要照顧者之間的情感連結,而內在運作模式 則解釋了情感連結為何會對個體發展產生長遠的影響。由於內在運作模式的穩定 性則會讓個體依照早年在依附關係中的體驗持續地對重要他人產生特定的預 期,同時也持續著對自己的價值認定,因此在追溯個體跨越生命不同時期的身心 發展軌跡時,依附關係可說是極為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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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依附與愛情關係

個體在生命早期建立了依附關係後,透過內在運作模式的持續發展,依附關 係變成了將來人際關係的原型(Collins & Read, 1990),包括個體如何看待關係

中的自己、如何看待和自己有親密連結的他人,以及個體在關係中的預期與期 待、目標和策略、感知與行為,皆因著內在運作模式的內化和持續,而保留了若 干早期依附關係的影子(Mikulincer, Shaver, Bar-On & Ein-Dor, 2010),而一些學

者也確實發現個體的依附傾向對於人際關係似乎有著長足而關鍵的影響,例如 Grabill 和 Kerns(2000)發現擁有安全依附傾向的人們擁有較佳的人際親密能力, 他/她們自我揭露的意願較高,對於伴侶的自我揭露較有回應,而且也覺得自己 在與伴侶互動對話的過程中比較是被理解、被支持與被關照的,而白嘉玲(2009) 也有類似的發現,較能與他人之間擁有安全依附關係的25 到 55 歲單身男女顯然 較能夠自在表達不愉快、能同理他人、能與他人分享內心的感受與想法,而且處 理人際衝突的能力也較好。因此若是個體在內在運作模式中對自己以及他人存有 較為正向的看法,在分享自己的內在經驗或是需要對他人表達自己的不愉快時, 因為較能夠肯定自己、信賴他人,所以較能自在的順利表達自己;相反的,若對 自己或他人擁有較多的負面看法,則可能會因為過度擔憂自己可能遭受的拒絕或 傷害,或是過度依賴他人的看法來肯定自己,因此也會影響到在增進人際關係時 的必要表達行為。 而在所有的人際關係中,愛情關係引起了不少學者的興趣。Hazen 和 Shaver (1987)認為愛情關係之所以會有這麼多種樣貌,正是因為人們在擁有不同的社 會經驗,隨著時間的發展,不同的社會經驗便產生了不同的愛情關係樣貌,換句 話說,因為每一個人的依附歷史不同,所以每一個人在愛情中都可能會有截然不 同的體驗。 曾有一些學者針對人們對異性交往和婚姻的態度進行相關研究,發現個人對 於愛情和婚姻關係的看法的確有可能受到父母依附品質的影響,例如Shulman、 Rosenheim 和 Knafo(1999)以 16 至 18 歲以色列青少年為研究對象,其研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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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青少年的父母依附關係對其婚姻期望是有影響的,而且母親的依附關係對青少 年婚姻期望的影響最大,而與父親的依附關係則是對於婚姻期望中的自主性影響 較高,因此他們認為,父親與母親對下一代的親密關係皆有示範作用,只是影響 的層面不同:母親身為女性,扮演親密關係中的關鍵角色,因此她是「親密」的 典範;而父親則示範了親密關係中的「自主性」—重視個人發展,但並非不重視 關係。 另外,在國內的研究也發現,青少年與父母依附關係中的信任程度愈高,他 們的異性相處態度則愈正向、愈尊重對方,且愈傾向兩性平等(黃靜宜,2007)。 柳杰欣、吳麗娟與林世華(2009)則就適婚男女(職業為工程師或教師,平均年 齡為28.6 歲)對婚姻的態度為主題進行類似研究,發現適婚男女與父/母的依附 關係愈好時,則其對婚姻的態度也愈積極、正向。具體而言,個體對父親的信任 感愈高、溝通品質愈好,且對母親信任感愈高、溝通品質愈好、情感疏離愈少時, 則其對婚姻的看法也愈正向、愈認為婚姻是重要的、愈憧憬期待婚姻,而且願意 為婚姻犧牲個人自由的奉獻度也愈高;反之,受試者與父/母的依附關係愈差時, 則其對婚姻的態度也愈消極、負向。從這些研究結果看來,和父母之間有著良好 的依附關係,似乎對於個體發展愛情關係或婚姻關係都有著正向的幫助。 雖然上述研究結果印證了依附理論的假設,但是學者們還發現了一些其他的 結果,例如黃靜宜(2007)發現,若青少年與父母的依附關係愈是疏離,他們的 戀愛次數愈多,婚前性行為態度也愈開放;若和父母之間的溝通愈差而且愈是疏 離,青少年們對現階段交往較會持有美好、嚮往、支持的態度,愈是認同結交男 女朋友可以增進自我成長、人際能力、有助課業學習且可以相互陪伴與支持。柳 杰欣等人(2009)也發現,在與父/母的依附關係中愈感疏離的適婚男女,反而 對婚姻的看法愈正向,對婚姻的行動力也愈高。和父母的依附關係品質較為低落 的青少年或青年男女,可能在情感上更感匱乏,因此更渴望從另一份情感中獲得 滋潤與連結,藉此逃避與父母之間的衝突,同時也滿足自己無法從父母處獲得的 關懷或歸屬的感覺。另一方面,對於與父母情感連結較強的青少年或青年男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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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交往或婚姻的發生意指在自己與父/母之間拉進了一個「第三者」,原本的平 衡與習慣很可能因此而需要調整或被打破,個人容易在這之間陷入左右為難的情 形,或許這樣的擔憂可能成為個人對於異性交往或婚姻的行動力較為薄弱的原因 之一(柳杰欣等人,2009)。 上述研究說明了個人與父母之間的依附關係似乎在實質上影響著個人對於 異性交往以及婚姻的態度與看法,但是若個人進入了一段愛情關係,個人對於伴 侶的感受與表現又該是如何呢?對於這方面的研究,絕大多數的研究皆認為人們 和親密伴侶的依附關係應是主要的影響變因,例如Feeney 和 Noller(1990)發 現對伴侶具有焦慮依附傾向的人在愛情關係裡較容易在情緒上過度依賴伴侶,例 如希望時時刻刻黏在一起,或是為了伴侶犧牲自己,而且較常處於情緒緊張的狀 態,當他們感受到可能失去伴侶的愛或注意時,常感受到極大的情緒壓力;而 Downey 和 Feldman(1996)也發現對伴侶的不安全依附傾向較高的人們,可能 在親密關係裡擁有較高的拒絕敏感度(rejection sensitivity),他們預期自己在表 達需求或是展露自己柔弱的一面時是可能會被拒絕的,這樣的焦慮預期讓他們對 於任何拒絕信號極為警覺,當他們遇到帶有拒絕意味的線索,即使很小或是模稜 兩可,他們會很快的感知到自己被他人有意的拒絕,以及經驗到被拒絕的巨大痛 苦,因此引發情感和行為的過度反應,例如憤怒、敵意、沮喪、嫉妒、不適當的 控制,或抽回自己原本對於伴侶的支持與關心,轉為冷漠麻木。由此似乎可以發 現,人們與親密伴侶間如果無法形成安全的依附,則容易因為恐懼或痛苦在行為 以及情緒上作出過度的反應,阻礙了愛情關係的穩定與發展。 在Collins 和 Read(1990)的相關研究中,也發現在與親密伴侶的依附關係 中有較低焦慮的女性和較高親密的男性,其關係滿意度與親密度較佳,其和伴侶 溝通的質量也都較好,除此之外,他們對伴侶的堅信(faith)更是特別高。由此 可知,對女性而言,若她們降低了對於被拋棄和不被愛的恐懼,她們通常能享有 較好品質的愛情關係;然而對男性而言,若他們能夠自在的感受與伴侶的親近與 親密,他們很可能因此能夠獲得更好的關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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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愛情關係裡,人們所體驗到的主觀感受與客觀行動深深受到與伴侶 依附的影響,若能和伴侶之間擁有更加穩定的情感連結,或可幫助個人降低不必 要的緊張,也能幫助愛情關係提昇整體的氣氛與品質。但是對於個人和父母之間 的依附是否也如同與伴侶之間的依附,對於個人在愛情關係中的詮釋、感受與表 現產生影響,目前的研究卻付之闕如。 人們在生命最初所建立的依附關係,便是與父母之間的依附,而這種最初的 依附關係與愛情關係之間的連結機制即為內在運作模式。人們所發展的內在運作 模式可被視為一組規則、基模或劇本,濃縮了人們過去在親密關係裡的經驗,反 映了過去的關係歷史,因此它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們在社會情境中對於刺激的詮 釋以及反應(Grabill & Kerns, 2000),透過這樣的過程,我們與父母親之間的依

附可能也影響了我們所發展的親密關係樣貌。

在許多學者的研究中,愛情關係可能被定義出一些較為健康的和較為不健康 的形式(forms),但是如果從依附理論的觀點去了解個體愛情關係的形式,一個

人愛的方式很有可能不再只是一種當下的特質、性格或傾向,依附理論提供了一 個縱貫性的視野,了解在特定的社會環境中,某些愛情關係的形式可能是一種合 理的適應(Hazen & Shaver, 1987),若是個體在生命早期學習到某些與重要他人

連結的方式才是較能夠保護自己的,這樣的方式很有可能在未來的愛情關係裡不 斷以各種方式被複製,以讓個體在愛情關係中也能夠感受到足夠的安全感。 以Hazan 和 Shaver(1987)的研究為例,他們發現認為自己的愛情關係較符 合安全依附敘述者,通常更覺得自己的雙親是彼此相愛關心的;母親是較為尊重 的、自信的、接納的、善於回應的;而父親則是比較關懷的、有愛的(loving)、 幽默的。除此之外,逃避型受試者通常特別覺得母親是冷漠的,和母親相處時常 被拒絕,而焦慮型受試者則可能特別對父親的不公平感受深刻。在愛情關係裡擁 有不安全依附特性的人們,可能因著幼年時期所經驗到的冷漠或不公平,發現他 們必須要封鎖起自己與他人連結的慾望,才不會一再的失望;或者是可能必須要 不擇手段贏取或確認重要他人的注意力,否則就會失去他們,彷彿被拋棄。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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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zan 和 Shaver(1987)的研究中,我們了解到在愛情中展現不同依附特色的受 試者可能擁有不同的依附歷史(attachment history),個體對照顧者的主觀感受不 但建構了與父母的依附關係,也型塑了個體往後與親密伴侶的愛情關係樣貌,也 就是說,個體早期的親子關係與後來的愛情關係很有可能存在特別緊密的關聯, 因此在本研究中,擬以子女和父母之間的依附關係為研究基礎,探討個體與父親 以及母親的依附對於愛情關係的影響。 參、依附關係與情緒表達衝突之關聯 在依附理論中,嬰幼兒的情緒表達長久以來一直被視為個體尋求與主要照顧 者接近的重要依附行為之一,而如何表達情緒的規則與方式則來自於個體的內在 運作模式,嬰幼兒會在與主要照顧者的情感互動中學習到什麼樣的情緒是可以或 不可以表達的,以及某種情緒應如何表達才會獲得回應,例如Kobak(1987)發 現不安全依附的嬰兒較可能逃避將生氣情緒直接表達出來,他認為此行為傾向是 從表達負向情緒時,感受到父母親的拒絕中學習得來的(Haplern, 1999),嬰兒 可能將父母親的拒絕態度內化,形成了一種抗拒直接表達負向情緒的內在運作模 式,經外顯而成為一種特殊的情緒表達行為傾向。 由於內在運作模式具有持續性和穩定性,因此讓嬰兒的情緒表達行為可能發 展成為成人以後處理負向情緒的固定模式,Haplern(1999)依據此想法,以依 附理論架構探討成年女性的依附與情緒社會化之關聯,結果發現擁有安全依附關 係的成年女性,覺得自己童年受到母親良好的回應,也常表達自己的情緒;而具 有逃避依附傾向的女性,則覺得自己童年母親的回應相當苛刻,而且自己在小時 候常把情緒隱藏起來。由此可知,人們覺得自己通常會如何被回應和表達/隱藏 情緒的決定是有關聯的,而它們又與個人的依附關係發展一致;對於他人回應的 預期和表達/隱藏情緒的傾向可能在童年時期成為內在運作模式的一環,並對成 年後的個體持續產生影響,例如Bartholomew(1990)根據自己的研究結果,認 為害怕逃避依附關係的成人,似乎更可能壓抑負向情緒的表達以避免破壞與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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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關係,但是他們在主觀上確實有意識到自己的不好感受。對於依附關係較不穩 定的成人而言,或許將自己的感覺隱藏起來已經是一種自小養成的模式或習慣, 因為他們學習到表達出自己的情緒並不會獲得自己所希望得到的回應。如果他們 確實感知到自己的情緒,但是為了避免破壞關係而有意識的壓抑表達的衝動,那 麼他們可能事實上經驗了高度的情緒表達衝突,儘管他們看起來並沒有表達出任 何個人感受。 鄭羽芯(2006)則更進一步的探討依附與情緒表達方式的關聯,在其研究中 將情緒表達依情緒內容分為正向或負向情緒,再各自分為語言表達、動作表達、 間接表達和不表達四種方式,並以Bartholomew 和 Horowitz(1991)的人際關係 問卷作為預測變項之測量工具,結果發現,擁有不安全人際依附關係(焦慮或排 除)的大學男生較不願表達他們的正向情緒,且對於負向情緒較常以間接表達或 不表達的方式來處理。當他們雖然體驗到正向或負向的情緒,但是卻選擇不表達 或間接表達,可能意味著他們對於表達情緒的後果是有些擔憂的,因此透過間接 訊息減少直接表達自己的責任,或是不將情緒表達出來以避免可能的不好後果。 這與Feeney 和 Noller(1990)的研究結果十分相似,他們發現自覺自己與伴侶 的相處較不安全依附的人們較不會用直接的方式表現自己的感覺,常隱藏自己的 感情,有著較多的擔憂,而且非常害怕被拒絕。總而言之,就表達情緒的個體而 言,雖然想要表達,但是卻採取了間接或隱藏的規避策略,似乎對於表達出自己 感受到某種程度的壓力,因此可推斷這當中應可能曾經產生了「想表達」和「不 表達」互相拉扯的情緒表達衝突現象,而間接表達或隱藏表達只是兩相拉扯後所 呈現出來的最後結果。 除了想表達和不表達的相關研究,依附對於情緒表達方式的影響也是另一個 研究主題。Adkins-Goodwin(1990)在其博士論文中探討了成人前期女性的依附 關係對於情緒表達方式的影響,在其實驗中受試者被邀請觀賞呈現傷心難過情緒 的影片,片中的女主角和受試者們差不多年紀,而受試者在看過影片後的語言表 達和情緒反應被完整的錄下。分析資料後發現,受試者與母親的依附能夠預測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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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相關的反應,而與父親的依附則能夠預測親密行為(affiliative behaviors), 而且擁有安全依附關係的受試者,其表達方式較為肯定(firm)。而Izard、Haynes、 Chisholm 和 Baak(1991)也發現,具有不安全依附傾向的女性較常表達混合(mix) 或難以解釋(uninterpretable)的訊息(Halpern, 1999)。根據Ainsworth 等人(1979) 的實驗,矛盾原本就是焦慮依附的特色之一,例如焦慮依附的嬰兒雖然會尋求與 母親的親近,但是又抗拒與母親的接觸或互動(引自Bowlby, 2005),也就是說, 他們對於重要他人同時擁有兩種以上彼此矛盾的想法或感受;既然他們的內在較 常處於矛盾衝突的狀態,那麼我們可以想見當他們要表達自己時,這種無法解決 的矛盾衝突很有可能也在他們的表達經驗中呈現出來,例如同時想要與伴侶分享 自己(尋求親近)卻又試著隱藏感受(抗拒接觸),形成了高度的情緒表達衝突 經驗。 雖然依附關係顯然是影響人際關係中情緒表達衝突的可能因素之一,但是相 關的研究成果僅見於陳曉維在2004 年所獲得的測量結果,他以 Bennan 等人 (1998)的親密關係經驗量表作為成人依附型態的測量工具,發現親密關係經驗 量表之逃避向度(r.42)與焦慮向度(r .39)與情緒表達衝突分數僅有中度 正相關,表示個體對親密依賴愈感不自在、擁有親密關係的意願愈低、愈害怕被 拋棄與拒絕,對親密伴侶的情緒表達衝突程度可能愈高。這樣的研究結果雖然回 應了上述學者所得到的結論,也就是依附關係的品質較低、較具有不安全依附傾 向的個體,似乎較有可能在情緒表達上體驗到矛盾衝突,但是兩者之間的相關性 僅達中度,是否還有其他的可能因素在此二者之間扮演關鍵角色,導致個體在情 緒表達行為上呈現出隱藏表達、間接表達或傳遞混合模糊訊息的傾向呢?此為本 研究希望深入了解的主要問題之一。 肆、依附關係的性別差異 綜觀近期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的父母依附研究成果,多數發現不同性別的大 學生在父母依附品質沒有明顯差別(高岫君,2007;曾怡雅,2010;蔡幸紋,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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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與Armsden 和 Greenberg(1987)的研究結果相符,他們以 86 名大學生為研 究對象嘗試發展父母與同儕依附量表,結果僅發現女生在同儕依附量表上較男生 得到較高的分數,但卻沒有在父母依附量表中發現明顯的性別差異。然而由於 Armsden 和 Greenberg 主要的研究議題在於父母與同儕對青少年所產生的影響, 因此他們選擇不分別測量父親/母親的依附品質,而僅只是要求受試者「根據影 響你最多的那一位」來作答,因此所測量到的究竟是受試者對父親的依附品質? 或是對母親的依附品質?甚或是一種對雙親的整體印象?在研究者的立場是難 以分辨的。因此本研究分別蒐集受試者對父親以及母親的感受,以求獲得更進一 步的寶貴訊息。 伍、同性父母及異性父母之影響 絕大多數的研究者在探討親子關係時,都會將研究的焦點置於母親和子女之 間的互動,因為孩子在出生之後,母親常是第一個和孩子之間產生強烈連結的 人。Klaus、Trause 和 Kennell(1975)在其研究中描述了母親在分娩後,很自然 的會對才剛出生幾分鐘的嬰兒所做的動作:她們的第一個動作通常是抱起他,開 始用指尖撫摸嬰兒的臉,當嬰兒安靜下來了,很快的她會轉而撫摸他的頭,過五 到六分鐘,她可能會將嬰兒放在胸前,而嬰兒則會回應以長時間的舔吮(Bowlby, 2005)。對母親們來說,這些行為似乎是再自然也不過,並沒有任何人告訴她們 應該如何做,但是她們對孩子所展現的一系列安撫與哺餵等動作卻是相當一致 的,這或許可視為母親和子女建立連結時的先天優勢。 當嬰兒初生,和母親之間的社會互動就開始了,一段又一段的互動會在兩者 之間不斷上演,從一些簡單的碰觸、叫喚或眼神的接觸開始,很快的發展為許多 生動鮮活的表情和聲音在母親和子女之間交流著,子女則更可能還加上幅度不同 的肢體動作,例如對母親揮舞著手臂和雙腿作為反應,當互動接近結束,孩子的 活動會逐漸下降,進入到短暫的休息期,直到下一段互動開始。Bowlby(2005) 根據觀察描述出這樣的互動循環,而母親與子女就在不斷地互動循環中建立起獨

數據

表 3-1  正式施測樣本基本資料摘要表  交往情形  男生  女生  小計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從未交往  94 34.9 88 27.1 182 30.6  曾經交往  93 34.6 86 26.5 179 30.1  正在交往  82 30.5 151 46.5 233 39.2  小計  269 100.0 325 100.0 594 100.0          第二節  研究架構  根據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本研究之研究架構如圖 3-1 所示。  圖 3-1
圖 3-2  中介模式路徑圖  第三節  研究假設  本研究之研究假設如下:  假設 1:不同性別的大學生,其父/母依附品質、信任與情緒表達衝突有顯著差異。  假設 2:大學生的父/母依附品質、信任與情緒表達衝突有顯著相關。  假設 2-1:大學生的父/母依附品質和情緒表達衝突有顯著相關。  假設 2-2:大學生的信任和情緒表達衝突有顯著相關。  假設 2-3:大學生的父/母依附品質和信任有顯著相關。  假設 3:大學生的父/母依附品質可預測情緒表達衝突。  假設 4:大學生的信任在父/母依附品質和情緒表達
圖 3-4  情緒表達衝突量表因素模式圖(N=594)
表 3-7  母親依附量表因素分析結果摘要表(N=209)  題目  溝通  親密  信任  14  我的父母了解我。  .861 .611 .577 13  我的父母鼓勵我說出我的困難。  .813 .465 .458 12  我會告訴父母我的問題和困擾。  .810 .657 .504 16  當我對一些事情感到憤怒,我的父母會試著了解。  .806 .558 .577 21  假如我的父母知道有事情困擾我,他們會主動問我。  .769 .323 .438 11  我的父母能幫我更了解我自己。  .76
+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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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Transformational leader behaviors and substitutes for leadership as determinants of employees satisfaction, commitment, trust, and 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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