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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志願服務者服務場域、社會支持、生命健康資訊對死亡態度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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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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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 Graduate Institute of Social Work 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and Social Sciences.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Master’s Thesis. 中高齡志願服務者服務場域、社會支持、 生命健康資訊對死亡態度的影響 Do types of volunteering, social support, life-health information influence the attitudes toward death and dying among older adults? 朱晏瑢 Chu, Yen-Jung 指導教授:沈蕙雯 博士 Advisor: Shen, Huei-Wern, Ph.D. 中華民國 109 年 8 月 August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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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謝辭 回首三年的碩士生涯,首要感謝的是指導教授─蕙雯老師,謝謝您總是 給我信心、全力支持著我,讓我在對於研究感到迷惘的時候,能夠重新朝著 明確的目標勇往直前,感謝您總是耐心地與我討論研究過程中的盲點與擔 憂,讓我可以改善自己的不足而能更順暢地完成研究。在與您討論論文的過 程中,我從您身上不僅學習到了統計及論文寫作方式,更多的是對於生活的 態度與想法,未來,我會將這段時間的經歷與成長帶進實務工作中,時刻提 醒自己,讓自己能持續進步。同時,也要感謝兩位口試委員─王永慈老師與 溫信學老師,非常謝謝兩位老師在口試過程中所給予的建議與指引,讓我能 夠用不同的角度去思考論文的撰寫,進而提高論文的完整性。 此外,感謝家人一路的支持與鼓勵,讓我可以沒有後顧之憂的撰寫論 文;感謝在這段時間裡陪伴在我身邊的每一位朋友,因為有你們的關心與鼓 勵,讓我在每一個徬徨無助的時刻能有個溫暖的依靠,真的非常謝謝你們。 碩士生活在這裡就要畫上句點,我會謹記這三年所學,並努力運用到實 務工作。最後,真的很感謝這些日子以來出現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個人,你們 的一句話、一個行為都成為我繼續努力走下去的力量,我會帶著這些能量與 養分邁入下一個階段,發揮所長。.

(4) 摘要 本研究旨在了解參與志願服務的中高齡者是否會因其不同服務場域而讓他 們對於死亡態度產生差異;中高齡志願服務者所得到的社會支持是否會影響他 們對於死亡的態度;以及知悉生命健康相關資訊是否會讓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對 死亡產生不同的想法。研究採用實體及線上的問卷調查法,以「中高齡者死亡 態度量表」為主要測量工具,同時詢問他們的志願服務場域、社會支持與對於 生命健康資訊知悉的狀況。研究對象為臺北市年滿四十五歲之中高齡志願服務 者,正式樣本採取分層抽樣,共發出 661 份紙本問卷及 97 份線上問卷,在回收 488 份紙本及線上問卷後,首先去除未滿 45 歲的填答者,以及系統性遺漏者, 再以平均數插補法進行資料的修正隨機遺漏值,最終獲得 471 份完整有效問 卷。本研究先對紙本受訪者及線上受訪者進行檢測,發現紙本(376 份)及線 上問卷(95 份)的結果在死亡態度五面向都有顯著性的不同,因此,本研究最 後只採用紙本問卷資料(376 份)。本研究有將近四成的受訪者同時從事兩種以 上的志願服務工作,而且當中有近五成的志願服務者已經服務滿九年以上,從 此研究結果可知,志願服務是一種長期投入時間、體力、心血的活動,除了可 能成為退休生活的興趣與樂趣,亦能發展成一種全新樣貌的生活風格。從階層 式線性迴歸分析結果得知,信仰天主教/基督教、離婚、自覺健康狀況、從事生 態環保類型、志願服務年資、與生命健康相關具體行為都與負向死亡態度(死 亡恐懼、死亡逃避)相關;而性別、信仰佛教/道教/一貫道或天主教/基督教、 已婚有偶、子女數、自覺健康狀況、社會支持程度以及生命健康資訊接收都與 死亡接受(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中性導向的死亡接 受)相關。本研究最後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對未來政策、實務社會工作、及研究 的討論與建議,以期對中高齡志工的死亡態度有更深入的了解及有效的應用。 關鍵字:志願服務場域、社會支持、生命健康資訊、死亡態度. I.

(5) Abstract The present study intends to understand a few main research questions: whether the older volunteers’ death attitudes differ by the volunteering types? Does the social support that older volunteers receive influence their death attitudes? And whether receiving health/life-related information influences older volunteers’ death attitudes? Using survey methods with both paper and online questionnaires, information about types of volunteering, social support, life/health information, and the Death Attitude Profile-Revised(DAP-R)was included. The sample was from volunteers who were 45+ and provided services in Taipei City, and among 661 questionnaires distributed, 488 were valid. After performing mean imputation, 471 cases with complete data retained. Additional test was conducted to detect whether respondents for the paperbased survey was similar to those who completed survey online. We found respondents of the paper(n=376)and online(n=95)surveys were quite different in their death attitudes. Therefore, this study only included those who completed paper questionnaires(n=376). Descriptive findings show that nearly 40% of the interviewees in this study are engaged in more than two types of voluntary services at the same time, and nearly 50% of them have volunteered for more than nine years. This result suggests that volunteering can beis an activity older adults invest their time and energy in. Such activity can thus be considered as a new type of retirement life. Findings from the hierarchical OLS regression models show that Catholic/Christian, divorced, self-rated health, environmental types of volunteering, years of volunteering, and health-life-related behaviors are all relate to the negative aspects of death attitudes (Fear of Death and Death Avoidance), whereas sex, Buddhist/Taoist/Kuan Taoist, Catholic/Christian, married, number of children, selfrated health, social support, and health-life-related informations are related to the acceptance of death(Acceptance, Escape, and Neutral Acceptance of Death). Based on the research findings, suggestions for policy, practice, and future research are proposed. Keyword:types of volunteering, social support, life-health information, attitudes toward death and dying. II.

(6) 目次 摘要.........................I Abstract.......................II 目次.........................III 表次.........................IV 圖次.........................V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10. 第三節. 名詞釋義.....................1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志願服務的定義與類型...............12. 第二節. 志願服務與社會支持之間的關係...........14. 第三節. 臺北市政府生命健康相關政策與宣導.........17. 第四節. 中高齡者的死亡態度................23.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39. 第二節. 研究對象及抽樣方式................40. 第三節. 研究工具.....................41. 第四節. 資料分析方法...................46.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樣本資料.....................48. 第二節. 雙變項分析....................62. 第三節. 多變項分析....................67.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與討論....................78.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研究建議................85. 參考文獻.......................88 附錄 問卷......................99. III.

(7) 表次 表 1-1-1. 高齡志工參加志願服務年數.............3. 表 1-1-2. 高齡志工每星期服務時數..............4. 表 1-1-3. 高齡志工近五年內參加志願服務類型.........4. 表 1-1-4. 高齡志工選擇參加志願服務的主要考量因素......5. 表 1-1-5. 高齡志工參加志願服務的收穫............5. 表 1-1-6. 高齡志工偏好的服務類型..............6. 表 4-1-1. 個人與環境背景變項之分布.............49. 表 4-1-2. 志願服務類型之分布................51. 表 4-1-3. 從事幾種志願服務之分布..............52. 表 4-1-4. 志願服務年資之分布................52. 表 4-1-5. 社會支持程度之平均數與標準差...........52. 表 4-1-6. 社會支持程度之分布................53. 表 4-1-7. 社會支持程度分量表之平均數與標準差........53. 表 4-1-8. 社會支持量表因素分析取樣適當性結果........54. 表 4-1-9. 對器官捐贈/大體捐贈的了解............54. 表 4-1-10. 器官捐贈/大體捐贈相關資訊來源---複選題......55. 表 4-1-11. 對器官捐贈/大體捐贈的行為............55. 表 4-1-12. 對四大癌症篩檢的了解...............55. 表 4-1-13. 四大癌症篩檢相關資訊來源---複選題.........56. 表 4-1-14. 對四大癌症篩檢的行為...............56. 表 4-1-15. 對病人自主權利法的了解..............56. 表 4-1-16. 病人自主權利法相關資訊來源---複選題........57. 表 4-1-17. 對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行為..............57. 表 4-1-18. 對安寧療護的了解.................57. 表 4-1-19. 安寧療護相關資訊來源---複選題...........58. 表 4-1-20. 對安寧療護的行為.................58. 表 4-1-21. 死亡態度整體及分量表之平均數與標準差.......58. 表 4-1-22. 死亡態度量表因素分析取樣適當性結果........60. 表 4-2. 各變項與死亡態度之關係..............65 IV.

(8) 表 4-3-1. 個人及環境背景變項與死亡態度之關係........68. 表 4-3-2. 個人及環境背景變項、志願服務類型及年資 與死亡態度之關係.................70. 表 4-3-3. 個人及環境背景變項、志願服務類型及年資 社會支持程度與死亡態度之關係...........72. 表 4-3-4. 個人及環境背景變項、志願服務類型及年資 社會支持程度、生命健康資訊與死亡態度之關係....75. 圖次 圖 3-1-1. 影響中高齡志願工作者死亡態度之概念框架.........39. V.

(9)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其服務場域的不同對死亡態度之影響, 以及知悉生命健康相關資訊是否會讓他們對死亡產生不同的想法。本章節總共 分為三小節,分別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以及名詞釋義,茲分節 說明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人口高齡化是現今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熱門議題之一,而人口高齡化並非 必然成為社會問題,快速增加的老年人口也可能成為社會隱形的生產力來源。 2002 年世界衛生組織即提出『活躍老化』的概念,認為若要讓老化成為正向的 經驗,就必須達到健康、參與、安全三者最適化的狀態,確保老年生活品質; 而在 2012 年時,世界衛生日亦以『高齡化與健康』作為當年度重要的主題之一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民 104)。 反觀臺灣目前的狀況,我們從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2018 年公布的中華民國人 口推估報告(2018 年至 2065 年)可以得知,我國老年人口比例逐年顯著上 升,1949 年 65 歲以上人口僅佔總人口 2.5%,1993 年 65 歲以上人口提高至 7.1 %,臺灣進入高齡化社會(Ageing Society),並在 2018 年 65 歲以上人口達到 14.56%,臺灣正式進入高齡社會(Aged Society),同時,國家發展委員會推 估,臺灣預計於 2026 年 65 歲以上人口會超過 20%,成為超高齡社會(Super Aged Society)(國家發展委員會,民 107)。另外,從臺北市民政局網站上所公 布的統計資料可以發現,截至 2019 年 8 月為止,臺北市 12 個行政區中,65 歲 以上人口以大安區、士林區、文山區為前三多之行政區;若加上 45 歲至 64 歲 之中年人口,可以看到整體中高齡人口數亦是以大安區、士林區、文山區為前 三多之行政區(臺北市民政局,民 108)。 為了因應高齡社會的來臨,政府於 1980 年制定了「老年福利法」,並且在 2015 年為符合社會環境變遷的需要進行修正,於服務措施的章節中規定『老人 1.

(10) 照顧服務應依全人照顧、在地老化、健康促進、延緩失能、社會參與及多元連 續服務員則規劃辦理』,同時要求各主管機關鼓勵老人參與志願服務。另外,在 「建國一百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之福利服務部分有提到『政府應結合民間倡 導活躍老化,鼓勵老人社會參與,提供教育學習機會,提升生活調適能力,豐 富高齡生活內涵。並強化代間交流,倡導家庭價值,鼓勵世代傳承,營造悅齡 親老與世代融合社會』(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民 101);在「人口政策白 皮書」中,則是鼓勵高齡者社會參與及建立休閒活動制度,若是高齡者有規律 的休閒活動,可以增強體能、穩定情緒、減緩失能,進一步增加其生活的品 質, 「白皮書」亦提到『推動高齡者社會參與及休閒活動』的基本理念,『老人 退休後,休閒活動會成為生活中更為重要的一部分,如何妥善運用時間從事社 會參與及各項休閒活動,實屬重要。因此政府應結合民間資源,提供適合高齡 者參與之活動,並藉由多元社會參與經驗,協助高齡者活力老化』;其重點措施 包含『促進老人社會參與』,且在 2013 年到 2016 年之間積極推動老人參與志願 服務,每年至少 10 萬名長青志工參與志願服務(內政部戶政司,民 102)。而 在最新修正的人口政策綱領之政策內涵中提到要『促進高齡者社會參與,鼓勵 高齡者投入志願服務,增加高齡者終身學習,強化世代融合,活躍老年生活』 (內政部戶政司,民 103)。 在政府積極推動高齡志願服務的努力下,有越來越多人願意加入志工的行 列,從「105 年志願服務調查研究報告」的調查結果得知,第一,65 歲以上的 高齡者參加志願服務之平均服務年數為 11.1 年,從表 1-1-1 可知,高齡志工參 加志願服務之服務年數未滿 5 年者有 14.6%,5 年~未滿 15 年者有 57.7%,15 年以上者則有 27.8%。第二,約有六成的高齡志工每星期從事志願服務未滿 6 小時,其每星期平均服務時數為 6.5 小時,從表 1-1-2 可知當中有 41.9%每星期 服務 3 小時~未滿 6 小時,並有 26.1%每星期服務 8 小時以上。第三,從表 11-3 可知高齡志工近五年內參加的志願服務類型以『環保服務』47.5%、『社會. 2.

(11) 福利服務』44.2%為最高,『衛生保健服務』27.4%、『教育服務』25.1%、『文 化服務』21.1%次之。第四,從表 1-1-4 可知高齡志工選擇參加志願服務的主要 考量因素方面是以『服務地點』66.4%為最高,『服務時間』59.9%及『服務內 容』52.0%次之。第五,從表 1-1-5 可知,高齡志工認為在參加志願服務過程中 的收穫,以『生活更加充實』74.1%最高,『認識更多的朋友』53.0%次之,『增 加自我成長的機會』45.2%、『增進自己的身心健康』43.4%再次之。第六,從 表 1-1-6 可知,高齡志工偏好的服務類型是以『社會福利服務』及『環保服 務』為最高,『衛生保健服務』、『教育服務』、『文化服務』次之(衛生福利部, 民 106)。另一方面,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在 2018 年亦發布了「民國一百零 四年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調查成果報告」,從調查結果可以知道, 50 歲以上中老年人目前有做志工的百分比為 15.8%,且女性(17.6%)高於男 性(13.8%),並且隨著年齡層越高呈現先遞增而後遞減的現象,以 60-64 歲 (19.2%)最高,75 歲以上(7.5%)最低。若按年齡及性別區分,50-74 歲女 性目前擔任志工的比例皆高於男性,但在 75 歲以上這部分則呈現相反的狀況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 107)。 表 1-1-1 高齡志工參加志願服務年數 參加志願服務年數. 百分率. 參加志願服務未滿 1 年. 0.6%. 參加志願服務 1 年~未滿 2 年. 1.0%. 參加志願服務 2 年~未滿 5 年. 13.0%. 參加志願服務 5 年~未滿 10 年. 27.7%. 參加志願服務 10 年~未滿 15 年. 30.0%. 參加志願服務 15 年~未滿 20 年. 16.6%. 參加志願服務 20 年以上. 11.2%. 資料整理:衛生福利部(民 106)105 年志願服務調查研究報告。. 3.

(12) 表 1-1-2 高齡志工每星期服務時數 每星期服務時數. 百分率. 每星期服務未滿 3 小時. 16.5%. 每星期服務 3 小時~未滿 6 小時. 41.9%. 每星期服務 6 小時~未滿 8 小時. 15.5%. 每星期服務 8 小時以上. 26.1%. 資料整理:衛生福利部(民 106)105 年志願服務調查研究報告。. 表 1-1-3 高齡志工近五年內參加志願服務類型 近五年內參加志願服務類型. 百分率. 環保服務. 47.5%. 社會福利服務. 44.2%. 衛生保健服務. 27.4%. 教育服務. 25.1%. 文化服務. 21.1%. 法務服務. 7.2%. 交通警政服務. 6.6%. 消防救難服務. 6.0%. 民政戶政. 4.6%. 地政稅務. 2.7%. 公共議題. 2.3%. 外交服務. 2.0%. 科技服務. 0.6%. 資料整理:衛生福利部(民 106)105 年志願服務調查研究報告。. 4.

(13) 表 1-1-4 高齡志工選擇參加志願服務的主要考量因素 選擇參加志願服務的主要考量因素. 百分率. 服務地點. 66.4%. 服務時間. 59.9%. 服務內容. 52.0%. 服務單位的形象. 30.7%. 服務單位對志工的照顧. 26.3%. 服務單位有熟悉或認識的人. 25.7%. 其他. 3.6%. 資料整理:衛生福利部(民 106)105 年志願服務調查研究報告。 表 1-1-5 高齡志工參加志願服務的收穫 參加志願服務過程中的收穫. 百分率. 生活更加充實. 74.1%. 認識更多的朋友. 53.0%. 增加自我成長的機會. 45.2%. 增進自己的身心健康. 43.4%. 更肯定自己對社會的貢獻. 39.7%. 人際關係變得更好. 38.6%. 擴展人生的經驗. 29.3%. 提高自己的成就感/榮譽感. 21.9%. 發揮自己的專長與潛能. 18.8%. 沒有收穫. 1.7%. 資料整理:衛生福利部(民 106)105 年志願服務調查研究報告。. 5.

(14) 表 1-1-6 高齡志工偏好的服務類型 偏好的服務類型. 百分率. 社會福利服務. 49.6%. 環保服務. 45.0%. 衛生保健服務. 29.9%. 教育服務. 25.7%. 文化服務. 24.3%. 交通警政服務. 5.4%. 民政戶政. 5.2%. 地政稅務. 4.6%. 法務服務. 2.9%. 公共議題. 2.8%. 科技服務. 2.1%. 消防救難服務. 2.1%. 外交服務. 1.8%. 資料整理:衛生福利部(民 106)105 年志願服務調查研究報告。 再者,從過往的研究可以了解,志願服務對於中高齡者在身心健康、生活 滿意度等有正向的影響,參與志願服務可以滿足中高齡者愛與歸屬、人際關 係、社會支持等需求,轉變其對於生命意義、生命價值、幸福感、死亡態度等 的想法。另外,從 Griffith et al.(2013)的研究內容可以知道,不同的年齡、性 別、職業的選擇對死亡態度會產生影響,國外曾有研究指出警消人員對死亡的 恐懼高於學生及大學教授,而持續接觸到死亡經驗的專業工作者(如醫護人 員)則與減少死亡恐懼有關。另有其他研究亦發現從事非與死亡相關工作者比 從事與死亡相關工作人員更容易逃避與死亡相關的議題(Griffith et al., 2013)。 日本學者 Nakagi and Tada(2014)的研究內容也提到老年人對於自身死亡 的態度會影響其對自己死亡的預期以及對生命意義的反思。死亡是所有人皆無 法避免的事,當一個人正視自己的死亡態度,同時也意味著他將接受死亡是其 生命的延伸,在接下來的生命中找尋意義與價值,而不會感到絕望與痛苦,因 6.

(15) 此了解高齡者對於死亡的態度,能夠提早為人生最後的一哩路預作安排與規畫 (Nakagi and Tada, 2014)。然而,在臺灣,即使隨著社會不斷進步,對於討論 「死亡」相關事情的態度越趨開放,但是在中華文化裡「死」依然是比較嚴 肅、敏感的議題,年長者對於「死」避而不談,害怕因為談論死亡,死亡就會 隨之而來,雖然大家都明白生命都會面臨死亡的那一天,但仍會選擇逃避或忽 略,直到不得不面對死亡時,往往措手不及,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林冠妤, 民 104)。 隨著時代的變遷,人們對於生死議題的態度越趨開放,亦有不下十部國內 外的電影、戲劇以器官捐贈、安寧療護作為故事題材,近年來更有與預立醫療 決定、安樂死等相關的新聞事件、名人生命故事,再加上政府與民間機構經常 透過邀請時下受歡迎的名人為相關議題發聲,讓越來越多人願意去認識、了 解,甚至開口與家人、朋友討論死亡,從避而不談到侃侃而談的過程需要花很 多時間去克服恐懼,撫平自己內心的不安感受,藉由政府多元的推廣宣導活 動,電視電影的劇情帶入,到現實生活的經驗累積,都讓大眾越來越願意去談 論這曾被視為禁忌的話題,也更願意積極地去為自己人生最後一哩路預作規劃 與安排。 從 Wong, Reker, and Gesser(1994)與 Tomer(2012)的文章可以理解,死 亡恐懼或死亡逃避與死接受並非兩個極端態度,而是個人可以藉由找到自己生 命的意義來降低死亡恐懼,進而了解死亡是每個人生命必經的過程,能在接受 這不可避免的事實之後,預先做好心理準備,而讓自己對於死亡由恐懼逐漸轉 為接受(Wong, Reker, and Gesser, 1994);Tomer, 2012)。在 Wong et al.(1994) 的研究結果發現,死亡恐懼(Fear of Death, FD)與死亡逃避(Death Avoidance, DA)與中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相關,甚至可能影響其行為上的變化,而趨近的死 亡接受(Approach Acceptance, AA)與老年人主觀幸福感有關,當一個人的心 理狀態越健康,其憂鬱的情況就會更下降,對於生活也會更加有動力,過得更. 7.

(16) 有意義(Wong et al., 1994)。所以當我們理解中老年人對於死亡的想法,並且將 這個偏向恐懼或接受的結果是為一個能夠被解決的問題時,我們就會想出各種 方法來解決,但當我們並不認為這是個嚴重或是需要被關注的議題時,即使這 是每個人必然會面對的事件,它依舊會一直不被解決而持續存在。由於生命的 意義與死亡的意義緊密而不可分割,個人對於死亡的態度也可能影響其身心健 康的狀況。 如 Tomer(2018)在「Death Attitudes and the Older Adult: Theories Concepts and Applications」這本書中所提到的一段話:「生命教我們如何生存,而死亡教 我們如何生活(Life teaches us how to survive, while death teaches us how to live.)」。意為生命會給我們各種艱難的任務,而死亡會成為引導我們完成各項 任務的老師,若是我們無法接受人終將一死這個事實,那我們就無法看見生命 的可貴之處(Tomer, 2018)。 能夠以有尊嚴的方式與世界道別是每一個人最後的想望,不過,並不是每 一個還處於健康狀態的人都能夠預先做到臨終計畫這件事,有些人不明白,為 什麼要在健康時去思考那些遙遠將來的事情,但是,一個人走向死亡並不如戲 劇一樣有劇本或是能夠事先預防,它可能是一段長期的過程,也可能是一夕之 間突然發生的意外,為了不要讓人們在接近死亡時才開始思考生命的下一步, 而產生遺憾,或是讓子女未能作出符合自己期待的決定而備受壓力折磨(陳和 謙,民 108)。故,了解一個人的死亡態度是很重要的事情,接受「死亡」是放 下恐懼的第一步,在我們放下對死亡的恐懼之後,就比較不容易逃避談論與臨 終相關的話題,並且可能會開始去回顧自己的生命經驗與故事,找到自己的人 生價值,發現自己想要卻尚未完成的目標與夢想等(吳品渝,民 109),而我們 可以藉由研究知道個人在面對死亡這必經之事時,可能會以什麼樣的態度與想 法來面對這一切,若談論死亡這件事有困難,或許我們能從讓人們提高自覺生 活有目標、有意義,且身心狀態更健康的狀態下,提高他們對死亡現實的接受. 8.

(17) 度,來降低其對於死亡的恐懼感,進而接受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必須提前做 好心理準備與未來規劃,讓自己與家人在面對臨終的這一刻都能因為有所準備 而做出最圓滿、沒有遺憾的決定。 因此,綜合以上敘述與結合過往實習及參與志願服務的經驗,對於這些在 不同的服務場域進行服務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在接受單位內、外部的志工教 育訓練及累積不一樣的服務經驗後,再加上他們是更加靠近「死亡」這件事情 的一群人,讓我開始好奇這些身處不同服務場域提供服務的志願服務者,是否 會因為不同的服務經歷,讓他們在對於死亡的態度上產生不同的想法而有所差 異。故,我想要藉由這個研究來探究參與志願服務的中高齡者是否會因為服務 場域的不同,社會支持程度的強弱,知悉生命健康資訊的差異,而影響他們對 死亡態度產生不同的想法。. 9.

(18)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主要是想要了解中高齡志願服務者是否會因為 從不同服務場域中所得到的不同的服務經驗而讓他們對於死亡態度產生差異? 中高齡志願服務者的社會支持網絡是否會影響他們對於死亡的態度?還有,知 悉生命健康相關資訊是否會讓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對死亡產生不同的想法?當前 國內缺乏在此方面的相關研究,本研究透過國內外現有文獻及測量工具加以修 正發展出符合研究主題之量表來進行對不同服務場域之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對死 亡態度之調查,並就調查所得結果提出具體建議,以供老年社工實務工作者、 老年學研究者、及相關政策制定單位參考使用。 根據前述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本研究在進行問卷調查之後,所想要回答 之問題如下: 一、不同服務場域之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對死亡態度的想法是否會產生影響? 二、中高齡志願服務者的社會支持程度對其死亡態度是否會產生影響? 三、知悉生命健康資訊與否對中高齡志願服務者的死亡態度是否會產生影響?.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 中高齡志願服務者. 就業服務法(民 107)第二條,中高齡者為『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 國民』;老人福利法(民 109)第二條,老人為『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志 願服務法(民 109)第三條,志願服務是『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 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 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 服務』,而那些向社會提出志願服務的民眾則稱為志願服務者(簡稱志工)。 本研究綜合採納我國之就業服務法(民 107) 、老人福利法(民 109)及志 願服務法(民 109)的定義,將年滿四十五歲且從事志願服務工作者稱之為中 高齡志願服務者。 10.

(19) 二、. 志願服務類型. 郭瑞霞(民 92)將志願服務的類型分為九大類;另台灣公益資訊中心網站 (民 108)將志願服務組織分為十八個類別;而高齡志工多元服務手冊(衛生 福利部,民 107)則將志願服務以服務性質區分為七個類別。綜合以上各家說 法,本研究將志願服務依照服務性質區分為社會福利類、文化教育類、衛生保 健類、生態環保類,以及其他類(包含觀光旅遊類、行政庶務類、宗教服務 類、急難救助及交通服務類)等五個類別。. 三、. 死亡態度. 死亡態度是多元的存在,會受到個人情感、認知、行為的影響而產生不一 樣的差異。根據依據文獻探討結果,使用廖芳娟(民 89)中譯 Wong et al. (1994)之死亡態度描繪量表修訂版所製成之「死亡態度量表」內容,修訂成 本研究問卷調查第四部分的「死亡態度量表」,包含「死亡恐懼」、「死亡逃 避」、「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中性導向的死亡接 受」等五個層面。 死亡恐懼即是對於死亡的不確定性,以及害怕自己不再擁有掌控生命的能 力。死亡逃避是指人們避免思考或談論一切與死亡相關的事物。中性導向的死 亡接受是指,人們將死亡視為不可避免、必須面對的事情,既不恐懼也不歡迎 死亡的發生,明白死亡是生命必然發生的一部份。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者相信 人們死後會走向更美好的世界或擁有更幸福的來生,而較不會對於死亡產生恐 懼或焦慮。逃離導向的死亡態度者並不是認為死亡美好,而是因為他們覺得活 著太痛苦了,在生活中面對許多困難、挫折而無力解決,想藉由死亡獲得生命 的解脫,想要逃離現實生活的束縛,而選擇死亡。 由此可知,死亡恐懼(死亡焦慮)、死亡逃避、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為負向 的死亡態度,而中性導向的死亡接受、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則偏向正向的死亡 態度。 11.

(2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節將以志願服務的定義及志願服務的類型、社會支持、臺北市政府生 命健康相關政策內容與推廣方式以及中高齡者的死亡態度等三個面向,來進行 與本研究相關文獻之探討。詳細的文獻探討,分述如下。. 第一節. 志願服務的定義與類型. 一、 志願服務的定義 聯合國於 1991 年通過之 United Nations Principles for Older Persons(聯合國 老人綱領)中提及,老年人應該要尋找和發展為社區服務的機會,並能在適合 自己興趣及能力的位置擔任志願服務者(Older persons should be able to seek and develop opportunities for service to the community and to serve as volunteers in positions appropriate to their interests and capabilities)(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2019)。我國亦於老人福利法(民 109) 第二十八條中明訂:「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鼓勵老人參與志願服 務」,要求各縣市政府機關要積極鼓勵高齡者走出家門,參與於社會之中,延緩 身心老化的速度,穩固與社會的連結及支持。 從志願服務法(民 109)第三條可知,我國將志願服務定義為「民眾出於 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 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 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並且將那些向社會提出志願服務的民眾稱為志 願服務者(簡稱志工)。而運用志工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經政府立案團 體,則是稱為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不論從聯合國老人綱領於老人參與當中所建議之事項,亦或是我國政府對 於老人投入志願服務之相關規定,都能夠感受到社會參與對於高齡者的重要 性。而志願服務不單只是一種無酬勞、為社會奉獻的社會行為,對於志願服務 者而言,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也是一種對於自我實現的追求方式,從服務的歷程 12.

(21) 中體現自己的生命意義與人生價值(劉家勇、葉嘉嶽、楊千儀,民 107)。 而我國人民對於志願服務的參與度能夠從衛生福利部「107 年度推動志願 服務業務成果統計表」中得知,我國三十六個部會共包含 22,448 個志工(團) 隊,其中 304,803 位(29.5%)為男性志願服務者,729,100 位(70.5%)為女 性志願服務者;當中可以注意到教育部與環境保護的志願服務者人數明顯高於 其他部會,由此可知國人對於教育及環境保護的重視,而這兩個領域亦是需要 社會資源、人力多加關心與投入的地方(衛生福利部,民 108)。. 二、 志願服務的類型 志願服務的項目多元,郭瑞霞(民 92)將志願服務的類型分為九大類,分 別為:醫院之社會服務、學校之社會服務、環保及社區服務、社會福利服務、 文化休閒體育服務、急難救助及交通服務、宗教服務、政治團體之服務等。另 台灣公益資訊中心網站(民 108)將志願服務組織分為綜合性服務、兒童及青 少年福利服務、婦女福利服務、老人福利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家庭福利 服務、動物保護服務、性別平等服務、健康醫療服務、心理衛生服務、文化藝 術服務、教育與科學服務、國際合作交流服務、人權和平服務、環境保護服 務、消費者保護服務、社區規劃(營造)服務,以及政府單位服務等十八個類 別。而根據高齡志工多元服務手冊(衛生福利部,民 107)內對於志願服務類 別的劃分,則是以服務性質作為區分準則,包含社會福利類、文化類、教育 類、衛生保健類、觀光旅遊類、生態環保類、行政庶務類等七個類別。 本研究綜合以上各家說法,將志願服務依照服務性質區分為社會福利類、 文化教育類、衛生保健類、生態環保類,以及其他類(包含觀光旅遊類、行政 庶務類、宗教服務類、急難救助及交通服務類)等五個類別。. 13.

(22) 第二節. 志願服務與社會支持之間的關係. 一、 社會支持的內涵 國內外學者對於社會支持有不同的說法和解釋,各家學者最常引用 Caplan (1974)對於社會支持的想法,其認為社會支持是與所屬社會、團體保持密切 互動,透過資訊的交流、物質的分享、情感的支持,讓人們可以融入社會,被 他人接納,以減少生活壓力,提升幸福感,進而更加適應在社會生活當中。 Ashida and Heaney(2008)將社會支持視為社交網絡最重要的功能之一。Li, Lee, Tsui, and Pak(2018)將社會支持定義為人們從社會、團體當中獲得支持的 感受程度,並提到社會支持與社交網路的不同,社交網絡讓人們透過建立人際 關係去適應社會環境,可視為社會支持來源的提供者。該研究亦引用 Lin et al. (1986)對社會支持的想法,認為社會支持由社會和支持所組成,而此概念與 國內學者黃美芬(民 105)引用單小琳(民 77)的想法不謀而合,同樣認為社 會支持的內涵包含個人所接觸的社會環境(社會)和任何情感性、工具性、資訊 性等正式與非正式資源的支持(支持)。由此可知,社會支持是促使人們從社會 關係中獲得個人需求的滿足(黃美芬,民 105)。 社會支持的來源亦相當多元,從個人最早接觸到的小型社會-家庭、學校的 同儕、社區內的街坊鄰居、志願服務團體成員等非正式資源支持,到民間單 位、政府機構等正式資源支持,都能夠直接或間接地讓個人從中獲得支持及需 求的滿足(陳奕柜,民 104;黃美芬,民 105;鍾武中,民 104)。而國內外學 者在社會支持的種類上則有分歧的看法,除了各家皆認同的情緒性支持、訊息 性支持、工具性支持外,還有學者提出應包含社會整合、社會陪伴支持、評價 性支持、尊重的支持等第四種類別(Ashida and Heaney, 2008;黃美芬,民 105;鍾武中,民 104;陳奕柜,民 104)。綜合各家學者的看法,本研究認為對 於中高齡者重要的社會支持為情感性支持、工具性支持、資訊性支持、社會整 合及尊重。情感性支持包含父母、子女、親戚朋友、職場同事、志願服務同 14.

(23) 伴、街坊鄰居等,藉由日常生活的互動、交流,讓中高齡者能夠從中感受到被 愛、被理解,以及歸屬感。工具性支持包含提供實際的物品(像是金錢),或給 予服務(如家務協助),協助中高齡者順利處理問題。資訊性支持為當中高齡者 於生活中遭遇到困難時,擁有能夠提供建議、問題解決方式的人或單位,以協 助其順利因應困難。尊重則是個人的想法、行為被他人所尊重、接納,受到他 人的重視。. 二、 志願服務對中高齡者社會支持的影響 生理老化是中高齡者必將面臨的課題之一,人們能夠透過日常生活經驗感 受到身體機能的變化,進而開始進行疾病治療或提早預防。然而,心理及社會 的需求往往因為深層、隱晦而被人們所忽略,從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中可以看 到該理論將人類的需求區分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歸屬需求、尊重需求 以及自我實現需求,需求滿足從較低層次到較高層次。由此可知,當人們在滿 足最基本的生理及安全需求之後,會進一步渴望滿足情感上的需求,包含親 情、友情、愛情、歸屬感等與社交相關的需求,如果得不到滿足,會影響人們 的情緒、精神、對生活的滿意程度。因此,情感需求對於中高齡者的重要性不 容小覷,要正視這些需要被滿足的需求才有足夠的能量去追求更高一層的其他 與自我價值、自我認同相關的需求(賴新喜、洪郁修、陳世峰,民 102)。 而從 Erikson 社會心理發展危機理論(Psychosocial Developmental Theory) 的角度,五十歲以上者即為成年晚期(老年期),該階段主要面臨「自我統整與 孤獨絕望」的發展危機與任務,人們需要藉由自身的智慧去統整過往的人生經 驗,平衡個人生理、心理、社會等各方面的衝擊,以達到圓融、滿足的人生, 若是該階段人們無法有效地統整自己的一生,則可能落入悔恨、絕望的困境之 中(李瑞金,民 99)。從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層面,可以了解高齡者並 非從社會中撤離,而是轉換其在社會中的身分,老年期應視作中年期的延伸, 藉由創造新身分的方式,繼續參與在社會當中,與社會產生新的正向連結,在. 15.

(24) 自己能力所及的範圍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能夠維持良好的社交關係,進而促進 人們晚年生活的身心健康(呂建蒼,民 104)。另外,在角色存在理論(Role Exist Theory)方面能夠理解,一個人一生當中扮演許多不同的角色,而當一個 人在經歷不同角色轉換與改變的同時,可能會產生正向或負向的感受,因此, 當中高齡者即將或已經面臨退休、失去工作角色的狀態時,會需要尋找另一個 新的角色來彌補角色缺失的不適應或對生活改變的衝突、衝擊(李瑞金,民 99)。 然而,參與志願服務即是促進人們社會參與的好方法,過往有許多研究發 現參與志願服務有助於中高齡者生理、心理、社會各方面的健康維持。國外學 者 Morrow-Howell, Hinterlong, Rozario, and Tang(2003)發現不論是持續性或間 歇性地參與志願服務都會影響晚年的身體功能的狀態,並降低憂鬱的產生,而 志願服務的參與能提高中高齡者的價值感與自尊,減少其因為失去原有的社會 角色而被社會孤立,透過社會網絡的建立與增加,進而提升晚年生活的幸福感 (Morrow-Howellet al., 2003)。Musick and Wilson(2003)的研究中亦提到,志 願服務可以為老年人帶來精神、健康的好處,提供人們獲得社交和心理資源的 機會,而這些獲得的社交資源和心理資源可以用來改善憂鬱和焦慮等負面情緒 (Musick and Wilson, 2003)。另外,國內學者劉家勇、葉嘉嶽、楊千儀(民 107)針對長庚養生文化村之研究發現,志願服務可以促進高齡者腦部活動及增 加日常生活的多元刺激,豐富其社會網絡關係,對於促進老年人生理、心理及 社會關係的健全有很大的幫助,並且能夠達到活躍老化、成功老化、延緩老化 等多重效果(劉家勇、葉嘉嶽、楊千儀,民 107)。 因此,中高齡者在參與志願服務的過程中,除了增加身體的活動度、刺激 腦部思考活化,亦能在其中認識新朋友,透過與他人建立新的連結、關係,擴 展其社會網絡,豐富社會支持的來源,在付出與回饋之間滿足需求,提高對生 活的滿意程度。. 16.

(25) 第三節. 臺北市政府生命健康相關政策與宣導. 近年來,隨著醫療與各項設施設備的進步,臺灣的老年人口逐年顯著成 長,民國 82 年正式進入高齡化社會,並於民國 86 年修正公布老人福利法(民 109)全文 34 條內容,同時,從全國重大政策綱領、核定計畫的內容亦可見政 府開始重視老年人的福利與權利保障的痕跡。民國 97 年,行政院即核定人口政 策白皮書以因應老年人口增加所衍生的相關社會問題,於民國 100 年修正核定 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明文規定各項理念與政策內涵,要求各部會研擬具體 計畫確實執行,並於民國 102 年修訂公布人口政策白皮書以五年、十年計畫為 目標,試圖透過對策、具體措施、績效指標來回應隨之而生的高齡議題(內政 部戶政司,民 102)。 除了中央政府從全國性的政策綱領、各部會核定執行之計畫,各縣市政府 亦針對地方特性、經費預算擬訂不同的政策來因應時下備受關注的高齡議題。 以六都之首的臺北市為例,從民國 103 年開始推行「以房養老實驗計畫」及 「臺北扶老,軟硬兼施計畫」,透過提供定點共餐、促進志願服務活動、設立老 人活動據點與銀髮友善好站等軟體、硬體的設施及服務,鼓勵高齡者能增加出 門的機會,提高社會參與的動力,以達到活躍老化、健康老化,預防及延緩失 能的風險,同時也藉由居家安全簡易修繕與生活輔具的提供,提升高齡者居住 的安全性與生活品質(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民 103)。為了協助長者在茫茫資 訊、資源大海之中,能夠順利找到自己所需的服務,臺北市亦設有專為高齡者 統合資源的「臺北與我好好慢老」網站,可以依照個人本身的年齡與需求尋找 合適的服務,同時,將交通休閒、終身學習、健康保健、終身學習等相關資源 服務與福利彙整在此平台,讓高齡者更能方便查詢。 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對於老人福利與權利越發重視,從過去僅關注在 生理健康的照顧,到現在提供多元的服務,讓高齡者能夠滿足生理、心理、社 交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更富足、健康的心態去規畫晚年生活,並能有餘力提早 17.

(26) 開始思考最後一哩路自己想要如何安排與計畫,並有時間與家人充分溝通以達 共識。因此,本研究藉由詢問受訪者是否認識器官捐贈/大體捐贈、四大癌症篩 檢、病人自主權利法及安寧療護等相關資訊,以及利用情境式問題了解受訪者 對於人生最後一哩路的想法,以下將說明關於器官捐贈/大體捐贈、四大癌症篩 檢、病人自主權利法及安寧療護的內容與臺北市政府的宣導方式。. 一、 器官捐贈/大體捐贈的內容與宣導 根據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民 76)第一條所示,器官移植是為了恢復人 體器官的功能或挽救生命,醫師不能擅自移植器官,必須根據個人的意願或家 屬的同意,並且在捐贈者經醫師判定死亡之後才能施行移植手術,移植的過程 需要審慎評估,並且不能有任何對價關係,須以無償的方式將器官捐贈給有需 要的受贈者,幫助其延續生命或是提高生活品質。 而大體捐贈是將遺體提供給醫學生解剖教學、病理研究之用,與器官捐贈 並不衝突,大體捐贈者能夠在將功能良好的器官移植給受贈者之後,再將遺體 捐贈給醫學院進行教學、研究(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民 109)。 衛生福利部(民 109)為促進大眾對器官捐贈/大體捐贈的認識與了解,在 衛生福利部官方網站 e 寶箱的醫療專區有提供器官移植醫院及移植項目查詢服 務、簽署人數即時統計資料,教導民眾如何線上簽屬或撤銷器官捐贈同意書, 並透過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網站提供最即時的等候或移植的人數統 計、新聞及衛教資訊、名人拍攝的宣導短片等,提高民眾「知」的便利性。同 時,我國亦有為了促進民眾對器官捐贈的認識與投入而設立的中華民國器官捐 贈協會,該協會的網站定期為捐贈者家屬舉辦團體活動,整理民眾對於器官捐 贈常見的問答集,不定期舉行器官捐贈的宣導活動,協助民眾能透過協會更加 了解器官捐贈的內涵與意義(衛生福利部,民 109)。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於 105 年 5 月進行器官捐贈概念意向調 查,調查結果發現,受訪的一般民眾有 96.7%聽過器官捐贈的概念,並且有. 18.

(27) 69.2%的民眾表示有意願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其中,有 12.5%的民眾已經完 成簽署;調查結果也反映出,生活忙碌、自認還年輕,或是擔心父母、家人反 對或擔心常常成為民眾有意願卻未完成簽署同意書的原因,而過去所重視的全 屍觀念已經漸漸不再是拒絕器官捐贈的主要考量(衛生福利部,民 105)。近年 來,政府積極推動許多與器官捐贈相關的政策,如民國 102 年的國家型眼庫、 民國 103 年的捨得政策、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的新制、民國 106 年心 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的作業參考指引、民國 108 年活體腎臟交換捐贈移植手 術管理辦法等(趙于婷,民 109),由於這些政策的宣導與推廣,加上新聞時事 的曝光,讓器官捐贈的概念更廣為人知,同時,隨著科技的進步,讓民眾越來 越能夠討論、接納與認同。. 二、 四大癌症篩檢的內容與宣導 四大癌症意旨大腸癌、口腔癌、子宮頸癌及乳癌,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 康署的統計,大腸癌是我國發生比例最高的癌症,值得一提的是,大腸癌是能 夠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且治癒率高的癌症類型。由於我國大腸癌多出現在 50 歲以 上的民眾,因此,國民健康署補助 50-74 歲的民眾每兩年進行一次預防性檢 查,透過定期篩檢,可以盡早接受治療,以降低惡化的風險(衛生福利部國民 健康署,民 108)。 口腔癌好發於 25 至 44 歲的青壯年男性,檳榔與香菸是造成口腔癌最大的 原因,疾病可能造成個人面部毀損,甚而致命,而口腔黏膜檢查可以及早發現 疾病,以降低死亡率。國民健康署補助年滿 30 歲且曾嚼檳榔或長期嚼檳榔、吸 菸的一般民眾以及 18 至 30 歲且曾嚼檳榔或長期嚼檳榔的原住民,每兩年進行 一次預防性口腔黏膜檢查,減少口腔癌發生與死亡的風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 康署,民 103)。. 19.

(28) 子宮頸癌是婦科常見的癌症,定期的子宮頸抹片檢查可以有效降低癌症的 發生率及死亡率,國民健康署建議婦女年滿 30 歲者每三年要進行一次子宮頸抹 片檢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 105)。 乳癌可以藉由乳房攝影降低死亡機率,透過 X 光影像的檢查及早了解是否 有異常的狀況,國民健康署建議 45 歲以上至未滿 70 歲的女性或是 40 歲以上至 未滿 45 歲具有乳癌家族史(母親、女兒、姐妹、祖母或外祖母)的女性每兩年 進行一次乳房 X 光攝影檢查,以降低疾病惡化的風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 署,民 106)。 國民健康署從民國 99 年開始,全面推廣四大癌症篩檢服務,每年約會發現 6 萬名癌症或癌前病變的個案,及早進行治療與疾病控制,並且在民國 107 年 藉由「癌症防治品質精進計畫」,與全國 219 家醫療院所合作,一同促進符合資 格的民眾進行預防性檢查,讓民眾能夠早期發現接受治療,以降低癌症發生或 死亡的風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民 108)。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 98 年所公布「第二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癌症篩 檢(99-102 年)」的內容可以了解,約有九成的民眾認為定期癌症篩檢是對於疾 病的預防是有效的,但是個別分析政府所提供的免費篩檢服務會發現,高達八 成女性知道子宮頸抹片檢查服務,卻只有五成女性知道乳房攝影檢查服務,而 僅有一成的男性知道口腔黏膜檢查服務,並且也只有極少數的民眾知道糞便潛 血檢查服務(行政院衛生署,民 98)。政策宣導固然重要,但是知道訊息與實 際行動並非是連動的關係,如有八成的女性了解癌症篩檢是有效預防疾病的方 法,但是會因為自覺身體健康、忙碌沒時間或其他原因而未接受檢查服務;又 如男性民眾明白嚼檳榔是口腔癌發生的主要原因,但是主動參與檢查服務的人 20.

(29) 卻是少之又少(行政院衛生署,民 98)。因此,從上述資料可以發現,宣導政 策是必要措施,但是如何提升民眾主動接受檢查則又是另一大難題。. 三、 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容與宣導 病人自主權利法(民 108)是為了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善終的權利而 制定,於民國 108 年公布實施。民眾可以在身體健康、意識清楚的狀態下,透 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的過程,病人、家屬、 醫療團隊三方能夠釐清病人真正所需及想望,尊重病人的選擇與決定,減少家 屬的自責與愧疚,進而促進良好的醫病關係,並在達成共識過後簽署「預立醫 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以書面清楚記錄一旦病人進入五種臨床狀 態,包含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 智,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 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維持生 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全部或一部份,並且能夠隨時更改其決定,病 人的選擇權益會受到法律明文保障。 衛生福利部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華民國(台灣)安寧基金會合作,提 供與病人自主權利法、預立醫療決定相關的文宣海報、三折頁傳單、介紹短片 等,並設有免付費的諮詢專線,讓民眾可以接收到即時且正確的資訊,並能有 機會開始去認識與思考這方面的問題,甚至身體力行至醫療院所接受預立醫療 照護諮商後簽署專屬於自己的預立醫療決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基金 會,民 109)。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民國 104 年底三讀通過,隔年開始試辦,從民國 106 年 安寧照顧基金會的分析結果可知,試辦期間有 579 例民眾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 商(ACP),其中以女性參與者居多,年齡在 50-69 歲之間,多半是因為看見身 旁的親人、朋友在臨終時的辛苦與痛楚,轉而重視善終的議題(林玫妮,民 107)。節自 2019 年 1 月的報導,在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上路一年後的現在,有 21.

(30) 140 家醫療院所加入宣導與提供服務,並且已經有 11,240 位民眾完成預立醫療 決定(AD)(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寧基金會,民 109)。另外,從彭孟津 (民 99)的研究結果可以發現,當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越高時,其對於預立醫 療決定的意願越高。而從林綉君(民 104)針對中老病人及家屬對於預立醫療 指示的研究結果可知,多數人對於預立醫療指示的概念與內涵並不熟悉,且無 論病人意識是否清楚,家人的意見是他們最重要的依循,再加上對談論死亡議 題仍有忌諱或不想考慮的想法,若再遇到醫療人員與家屬、病人討論不足或討 論時機太晚或資訊提供不足的情況(林綉君,民 104),完成簽署會變得更加遙 不可及。. 四、 安寧療護的內容與宣導 安寧緩和醫療是為了尊重末期病人的醫療意願與權益的保障而制定,末期 病人可以自己選擇接受或拒絕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安寧緩和醫療是為了 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生理、心理、靈性的折磨,讓病人可以有尊嚴與生活品 質,並且在五全照顧的情況下,包含全人、全隊、全程、全家、全社區,不留 遺憾地安詳離去。 衛生福利部為方便民眾查詢安寧緩和醫療相關資源與服務,於在衛生福利 部官方網站 e 寶箱的醫療專區提供安寧療護資源網路查詢服務,同時設置諮詢 專線,由專業的服務人員提供諮詢,給予民眾所需要的安寧緩和醫療資源,網 頁亦包含許多衛教資訊,如:癌症安寧療護觀念宣導、癌症末期病情告知指 引、醫療機構施行安寧緩和醫療作業案例集,供民眾瀏覽閱讀(衛生福利部, 民 109)。另外,民間亦有中華民國(台灣)安寧基金會提供與安寧療護相關的 教育訓練、生命教育宣導資源給有需要的民眾或專業人員參考使用,促進社會 有更多元的管道來了解安寧療護相關的服務與資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安 寧基金會,民 109)。. 22.

(31) 節自民國 109 年的報導指出,今年(2020 年)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正式堆 動的 20 周年,至今已經超過 70 萬位民眾完成預立同意安寧意願之註記(簡浩 正,民 109)。雖然已經有不少人願意且完成簽署同意書,但是從過去的研究發 現,在台灣仍有因為不了解安寧療護的意義與內涵或為了經濟考量或文化上的 忌諱,而不願去討論與安寧療護相關的話題,當中高齡、高齡的民眾對於安寧 療護的想法、評價越好,認識越清楚,他們對於預立同意安寧意願的行為會越 高,而且他們對於安寧療護的想法也會因為親友或重要他人的態度而有所不同 (黃秀真,民 103;賴慧珍,民 102)。因此,雖然安寧療護的概念日漸被大眾 所認識與接受,但是在傳達上應要更加清楚,以提高民眾完成簽署的行為。. 第四節 中高齡者的死亡態度 一、. 死亡態度的內涵與向度. 態度是指對特定之人、事、物具評價性的一般性與持久的正面或負面的感 受,由情感、認知、行為等三大要素所組成,因此,態度會藉由學習、認知、 行為的改變而有所變化(王叢桂,民 102)。 Tomer(2012)提到,死亡態度並不是單一面向,而是能夠從死亡恐懼/死 亡逃避和死亡接受等不同面向切入去做更深入的研究與探討。Wong et al. (1994)亦提及,死亡態度無法從單一測量死亡恐懼而得知,必須在其他不同 向度的死亡態度之背景下,才可能更有效的了解個人的死亡恐懼程度,故其將 死亡態度區分為死亡恐懼(Fear of Death, FD)、死亡逃避(Death Avoidance, DA)、趨近接受(Approach Acceptance, AA)、逃離接受(Escape Acceptance, EA)與中性接受(Neutral Acceptance, NA)等五個面向;黃國城(民 92)認為 死亡態度的內涵包含死亡恐懼、死亡接受與死亡逃避等三部分;呂佳芬(民 99)、吳佳蓁(民 102)在綜合各家學說之後,提出死亡態度的內涵應包括死亡 恐懼、死亡逃避、中性導向的死亡接受、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及逃離導向的死 亡接受等五個面向。過去曾有多位研究者使用 Wong et al.(1994)之死亡態度 23.

(32) 描繪量表修訂版作為測量死亡態度的研究工具,如呂佳芬(民 99)用於慈濟志 工、陳美珠(民 100)用於中年人、李鈴蘭(民 101)用於高雄市國小教師、吳 佳蓁(民 102)用於醫療志工、裴惠然(民 104)用於社區老人等研究。該死亡 態度描繪量表修訂版為 Wong et al. 三位作者對於原量表的修正,在初始量表當 中的死亡態度內涵部分新增死亡逃避因素,量表題數共有 32 題,分為五個層次 分別做測量,包含死亡恐懼、死亡逃避、中性導向的死亡接受、趨近導向的死 亡接受及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死亡態度描繪量表修訂版並沒有合計總分,而 是採用各分量表的平均分數作為判斷標準,該分量表之平均分數愈高者,死亡 態度就越偏向該層次(吳佳蓁,民 102)。本研究使用廖芳娟(民 89)中譯 Wong et al.(1994)之死亡態度描繪量表修訂版所製成之「死亡態度量表」內 容,修訂成本研究問卷調查第四部分的「死亡態度量表」,藉以了解不同服務場 域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是否會因為不同的服務經驗而讓他們對於死亡態度產 生差異;參與中高齡志願服務者的社會網絡是否會影響他們對於死亡的態度; 以及知悉生命健康相關資訊是否會讓他們對死亡產生不同的想法。以下就本研 究欲測量之死亡恐懼、死亡逃避、中性導向的死亡接受、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 及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等五個向度依序說明其中含意。 (一) 死亡恐懼 多篇文獻皆提到,死亡恐懼(fear of death)及死亡焦慮(death anxiety)時 常互換使用,兩者的差別在於,死亡恐懼是具體且容易覺察,死亡焦慮則是隱 晦而不容易覺察。死亡恐懼是來自於人們對於「未知」、「不確定性」的害怕, 無法確定自己在面臨死亡的過程或當下,身體是否會遭受痛苦,不知道自己死 後身體形貌會變得如何。同時,人們也會擔心這一生所擁有的一切會隨著生命 消逝而消失,害怕與親人、好友分離,擔心自己仍有未完成的事而有所遺憾或 悔恨(黃國城,民 92)。而對於死亡的恐懼會因人、事、時、地、物的不同而 產生差異(呂佳芬,民 99)。綜上可知,死亡恐懼即是對於死亡的不確定性,. 24.

(33) 以及害怕自己不再擁有掌控生命的能力。 (二) 死亡逃避 死亡逃避是指人們避免思考或談論一切與死亡相關的事物,例如:刻意繞 路以避免路過殯儀館、非必要不會到醫院探病或看病、對於生死相關話題會避 而不談或用其他話題略過等(郭美慧,民 103)。死亡逃避與個人心裡沮喪相關 (呂佳芬,民 99;黃國城,民 92),人們會為了減少死亡恐懼而迴避與死亡相 關的議題,免受到死亡的威脅而產生擔心、害怕的感受,可視為一種防衛機制 (郭美慧,民 103)。由此可知,死亡逃避的人們會自動避開與死亡相關的話 題,對於死亡抱持負向的態度,否定死亡的存在。 (三) 中性導向的死亡接受 中性導向的死亡接受是指,人們將死亡視為不可避免、必須面對的事情, 既不恐懼也不歡迎死亡的發生,明白死亡是生命必然發生的一部份,以活在當 下的態度去面對每一天,用充實精彩的人生去減少對死亡的恐懼(呂佳芬,民 99;郭美慧,民 103;黃雅莉,民 105)。 (四) 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 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者相信人們死後會走向更美好的世界或擁有更幸福的 來生,而較不會對於死亡產生恐懼或焦慮。多數的文獻都發現,有宗教信仰者 比起無宗教信仰者更加趨近死亡接受,因為他們對於死後的信念與想法更加明 確,如佛教徒認為有西方極樂世界、基督教徒相信有天堂,故他們更加確定自 己死後的依歸而比較能夠接受死亡的來臨(呂佳芬,民 99;郭美慧,民 103; 黃雅莉,民 105)。 (五) 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 逃離導向的死亡態度者並不是認為死亡美好,而是因為他們覺得活著太痛 苦了,在生活中面對許多困難、挫折而無力解決,想藉由死亡獲得生命的解 脫,想要逃離現實生活的束縛,而選擇死亡,這一類型的人們,是消極地看待. 25.

(34) 生命,是負向的死亡接受(呂佳芬,民 99;郭美慧,民 103;黃雅莉,民 105)。. 二、. 影響死亡態度的因素. 從上述的既有文獻可以得知,死亡態度是多元、多面向的存在,會受到個 人情感、認知、行為的影響而產生不一樣的差異。 (一) 死亡態度轉變的原因 行政院主計處(民 92)針對國人社會參與的社會發展趨勢調查指出,有高 達九成五的志願服務者認為參與志願性服務工作有收穫,其中更有四成的人認 為參與志願服務可以拓展人生經驗,亦有各約三成的人認為投入志願服務能夠 增加自我價值的肯定與結交志同道合的朋友。從參與志願服務老人之生命意義 探究此份研究結果可見,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可以透過幫助他人、完成份內任務 來提高對自我價值與能力的肯定,因為志願服務工作讓生活變得有目標、有希 望,而能擁有更積極、正向的態度面對死亡,可以不畏懼死亡,以接納的心來 看待死亡這件被視為禁忌的議題(蔡佩姍,民 95)。在李聲吼、張麗玉、謝振 裕(民 105)針對社區志工的研究結果中,發現有參與志願服務者較未參與者 有更好的自我成長、自我價值認同,認為志願服務工作是有價值的活動。而在 林彥亞(民 106)探究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高齡志工的研究結果亦提及,中高齡 志願服務者可以從服務的過程中獲得認同感、滿足感,進而提升自我的價值、 找到服務的價值以持續投入在志願服務的行列之中,從人際互動中獲得情感支 持,相互關心與鼓勵以滿足尊重、愛與歸屬的需求,降低憂鬱狀態的發生或延 緩身體機能的退化,豐富晚年生活,讓生活變得更有意義。 再者,黃國城(民 92)的研究結果發現,當志願服務者的幸福感與生命意 義越高,就更能坦然的面對死亡,不會刻意迴避與死亡相關的話題,反而認為 死亡是一件自然發生的事情。後來亦有國內其他探討志願服務者生命意義、幸 福感與死亡態度關聯性的研究,其結果皆發現,當志願服務者對自己的生命意. 26.

(35) 義感受度越高,其對於死亡的恐懼越低,正因為擔任志願服務者能更豐富他們 的生活,讓他們的生命更加充實且有意義,在擁有生命目標與方向的同時,讓 他們用勇於面對死亡議題(呂佳芬,民 99;陸金竹,民 103)。針對高齡者參與 志願服務及其生命意義之探討結果指出,高齡志願服務者並不害怕死亡,對於 死亡抱持正向的態度,認為人終將會死,以接納的心去面對死亡,並且希望自 己能有尊嚴地死去(陳俊熲,民 102)。 由上述研究結果可以發現,志願服務能夠使中高齡者擁有更好的生命意義 感與幸福感,而提升生命意義感與幸福感能夠降低他們對死亡的恐懼,對於死 亡能抱持著更加積極、正向的態度。因此,本研究想探討在不同志願服務領域 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是否會因為累積不一樣的服務經驗而讓他們在死亡態度上 產生顯著的差異。 (二) 個人背景變項對死亡態度的影響 從過往的研究可以發現,性別、年齡、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經濟狀況、 婚姻狀況、子女數等個人背景變項,對於死亡態度的想法會因不同的狀態而有 所差異,以下就過去研究結果的發現依序說明之: 1.. 性別 黃國城(民 92)研究結果發現,男性醫院志工在「逃離接受」上顯著高於. 女性醫院志工,其認為是男性在傳統角色上,擔負著家庭之經濟重任,因此, 在逃離接受上比女性更有這方面之傾向。呂佳芬(民 99)研究結果亦發現男性 慈濟志工在「死亡恐懼」、「死亡逃避」和「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等層面皆高 於女性慈濟志工。該研究者的看法與前位研究者相同,亦認為該研究結果與男 性在傳統角色扮演中,負擔較多的家庭、社會責任及經濟壓力,因而比女性更 有「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傾向。而在林柳吟(民 91)、彭孟津(民 99)對社 區老人之死亡態度的研究結果卻顯示,性別並不會對死亡態度之任何一個面向 產生差異。. 27.

(36) 由上述結果顯示,不同研究對象之性別對於死亡態度具有不一樣的想法, 但是從過去研究結果能夠發現,男性可能因社會角色扮演的壓力而趨向傅向的 死亡態度。因此,本研究探討不同性別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在死亡態度上是否 有顯著差異。 2.. 年齡 吳佳蓁(民 102)研究發現不同年齡之醫療志工在「死亡恐懼」、「死亡逃. 避」、「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有達到顯著差異。李鈴蘭(民 101)研究結果亦 發現,不同年齡之國小教師在「死亡逃避」達顯著差異,發現 41 歲到 50 歲的 國小教師比 31 歲到 40 歲的國小教師有較高的死亡逃避。呂佳芬(民 99)研究 結果僅發現,60 歲以上的慈濟志工在「死亡逃避」層面高於 40-49 歲之慈濟志 工。 然而,黃國城(民 92)、彭孟津(民 99)等研究則發現不同年齡之志工、 社區老人在死亡態度的不同面向上並未完全達到顯著差異。 由上述結果顯示,不同研究對象之年齡對於死亡態度具有不一樣的想法, 結果有所差異。因此,本研究探討不同年齡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在死亡態度上 是否有顯著差異。 3.. 宗教信仰 黃國城(民 92)研究發現「基督教」信仰者之醫院志工在「趨近接受」上. 顯著高於「無宗教信仰」之醫院志工。李鈴蘭(民 101)研究發現,在「死亡 逃避」上,信奉一般民間信仰的國小教師明顯高於信仰佛教和基督、天主教的 教師;在「趨近導向死亡接受」上,信仰佛教的國小教師明顯高於信仰一般民 間信仰的教師,信仰基督、天主教的教師明顯高於無信仰、信仰道教、信仰一 般民間信仰的教師;而在「逃離導向死亡接受」上,信仰基督、天主教的教師 明顯高於一般民間信仰的教師。但是在黃雅莉(民 105)針對兒科醫護人員之 研究則發現,不同宗教信仰與死亡態度各面向均沒有達到顯著差異。. 28.

(37) 由上述結果顯示,不同研究對象之宗教信仰對於死亡態度會有不一樣的想 法,不過從研究結果仍可以得知,有宗教信仰者在面對死亡這件事,有更趨向 接受的可能性。因此,本研究探討不同宗教信仰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在死亡態 度上是否有顯著差異。 4.. 教育程度 黃國城(民 92)研究發現「國小」教育程度之醫院志工在「死亡恐懼」上. 顯著高於「研究所」教育程度之醫院志工;另「大學院校」教育程度之醫院志 工在「中性接受」上又顯著高於「國小」教育程度之醫院志工。吳佳蓁(民 102)研究發現學歷為大專校院的志工在「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層面上高於國 中學歷志工。而呂佳芬(民 99)研究結果僅顯示出,教育程度為「國小」(含 以下)的慈濟志工在「死亡逃避」層面高於教育程度為「國中」及「高中職」 為之慈濟志工,其他面相則未達顯著差異。 由上述結果顯示,不同研究對象之教育程度對於死亡態度會有不一樣的想 法,但是從過往研究結果可以發現,學歷越高者越可能趨向接受死亡的發生。 因此,本研究探討不同教育程度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在死亡態度上是否有顯著 差異。 5.. 經濟狀況 林柳吟(民 91)研究結果顯示,個人月收入在一萬元以下的老人在趨近導. 向的死亡接受及逃離導向的死亡接受的得分較個人月收入在一萬元以上老人 高。而在黃國城(民 92)研究發現不同經濟狀況之醫院志工,在死亡態度的分 層無顯著差異,家中經濟狀況之高低並不影響其死亡態度。另在呂佳芬(民 99)研究結果亦發現不同經濟狀況的慈濟志工在死亡態度之各層面上不因經濟 狀況之不同而有所差異。 由上述結果顯示,不同研究對象之經濟狀況對於死亡態度會有不一樣的想 法,結果有所不盡相同。因此,本研究探討不同經濟狀況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 29.

(38) 在死亡態度上是否有顯著差異。 6.. 婚姻狀況 呂佳芬(民 99)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婚姻狀況的慈濟志工在「死亡恐懼」. 層面上有顯著差異,「已婚有偶」組高於「已婚喪偶」組。吳佳蓁(民 102)研 究發現,不同婚姻狀況的醫療志工在死亡態度有顯著差異,已婚及其他婚姻狀 況的志工在「死亡恐懼」、「死亡逃避」的層面低於未婚的醫療志工。劉金鳳(民 100)研究發現不同婚姻狀況的老年人在「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態度」分量表中 有顯著差異,「未婚」的老年人在「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分量表上得分優於 「喪偶」、「已婚」及「離婚」者。李鈴蘭(民 101)研究結果指出,不同婚姻 狀況之國小教師在「死亡恐懼」、「死亡逃避」、「趨近導向死亡接受」達顯著差 異,發現已婚有偶的教師在「死亡恐懼」、「死亡逃避」、「趨近導向死亡接受」 高於未婚教師。 然而,黃國城(民 92)研究發現不同婚姻狀況之醫院志工,在死亡態度的 分層面上並無顯著差異,但是在「死亡恐懼」的平均數上,「已婚喪偶」之醫院 志工,卻相對較低。陳美珠(民 100)研究發現社區大學中年人的死亡態度在 婚姻狀況上並沒有顯著差異。 由上述結果可知,不同研究對象之婚姻狀況對於死亡態度雖然會有不一樣 的想法,但是死亡恐懼的部分,已婚者會高於喪偶或單身者。因此,本研究探 討不同婚姻狀況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在死亡態度上是否有顯著差異。 7.. 子女數 李鈴蘭(2012)研究結果指出,不同子女狀況之國小教師在「死亡恐懼」、. 「死亡逃避」、「趨近導向死亡接受」達顯著差異,研究發現有子女的教師在 「死亡恐懼」、「死亡逃避」、「趨近導向死亡接受」高於無子女的教師。然而, 呂佳芬(民 99)研究結果卻是發現慈濟志工的死亡態度不因子女數不同而有所 差異。. 30.

(39) 由上述結果可知,不同研究對象所擁有的子女數對於死亡態度會產生不一 樣的想法,卻也能明白有子女者會比無子女者更偏為負向的死亡態度,但是研 究結果不盡相同。因此,本研究探討不同子女數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在死亡態 度上是否有顯著差異。 (三) 環境背景變項對死亡態度的影響 另從過往的研究可以得知,就業狀況、居住型態、自覺健康狀況、志願服 務參與經驗、服務年資等環境背景變項,對於死亡態度的想法也會隨著不同的 狀態而產生不一樣的結果,以下就過去研究結果的發現依序說明之: 1.. 就業狀況 林柳吟(民 91)研究發現無工作者在逃離導向的死亡態度得分高於有工作. 者。黃國城(民 92)研究發現不同就業狀況之醫院志工,在死亡態度分層之 「死亡恐懼」有顯著差異,從事「工商業」及「自由業」之醫院志工在「死亡 恐懼」上顯著高於「目前暫無工作」者之醫院志工。吳佳蓁(民 102)研究結 果顯示,不同職業的醫療志工在死亡態度上有顯著差異,在「死亡恐懼」、「死 亡逃避」層面上有工作者高於學生;但在「中性導向的死亡接受」層面工商服 務業高於家管。然而,陳美珠(民 100)研究結果卻指出,社區大學中年人的 死亡態度在有無工作並沒有顯著差異。 由上述結果可知,研究對象有無工作、從事何種職業對於死亡態度會產生 不一樣的想法,但是研究結果不盡相同,不過可以發現大多研究仍表示有工作 者在死亡恐懼或死亡逃避上是高於無工作者的。因此,本研究探討不同就業狀 況的中高齡志願服務者在死亡態度上是否有顯著差異。 2.. 居住型態 林柳吟(民 91)研究發現獨居者在趨近導向的死亡接受、逃離導向的死亡. 接受及中性導向的死亡接受得分較與配偶同住、與家人同住的老人高。裴惠然 (民 103)研究將居住型態區分為與子女同住、與老伴同住、與子女及老伴同. 3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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