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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經驗與回應方式 ─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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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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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張樹倫 博士. 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經驗與回應方式 ─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為例. 研究生: 招承維 撰 中華民國. 九十八 年 六 月.

(2) 謝誌 直到看見「狂賀論文通過」的海報掛在陪伴我將近兩年的小研究室門口, 我才真正感覺到自己真正完成了!唸研究所與撰寫論文的日子得到太多人的幫 助,僅能用隻字片語聊表我由衷地感謝之情。 首先,特別感謝從我碩一下即使在身體狀況欠佳的情況下仍願意接下指導 我論文工作的張樹倫老師。從只有一篇英文文獻開始選定題目,到最後口試完 成,樹倫老師除了在論文寫作過程中總是不厭其煩一遍又一遍地仔細閱讀我的 論文,並在觀念內容或遣詞用字上給予我的建議和指導外,在論文題目發想期 間特別安排我和學長一起吃飯來討論論文題目、在論文計畫口試受到嚴重打擊 時給予我繼續努力下去的方向和力量,甚至在一天六節課疲憊的上課時間,仍 抽出中午休息時間與我討論論文等等,以上點點滴滴都讓我學習到老師除了傳 道授業解惑外,對我的用心和關心可以讓我在學習的過程中不只獲益良多、更 也讓我深感信任和溫暖,這些都使我在論文的路上走得更平順。 其次,也必須特別感謝秀嫚老師在論文寫作、問卷和統計方法上的指導, 秀嫚老師永遠都一針見血地點出我論文寫作和思考上的問題,卻也幫助我找出 最好的解決方法,這樣的過程讓我看見學術工作者的嚴謹與讓我學習到完成學 術論文應有的態度和方法,讓我在完成論文的過程中彷彿又多獲得了一位指導 老師。 也感謝燦煐老師在論文口試計畫時的指導與關心,而老師在學術領域發表 的文章,也帶領我走入性騷擾研究的領域,讓我深思女性、權力等等的問題, 對於我開始和完成論文有深遠的影響;感謝宜隆老師從協助完成專家效度開始 即熱情的願意擔任我的口試委員、並在學位口試時毫不考慮的擔任口試委員, 並於學位口試時給予我許多在報告上和學術研究方向上的指導和鼓勵,讓我看 見了自己可以更好的地方。.

(3) 感謝黃玉老師、雪梅老師、若蘭老師在高等教育學生事務領域為我奠定學 習基礎,讓我從每一次的報告中可以用不同的角度來看性騷擾的問題與學務工 作可以努力的部份,也培養我做學術工作的方法和能力,成為我完成論文的基 石。 感謝論文中協助進行專家效度的所有老師、協助發放問卷的老師、同學和 協助問卷填答的所有同學,你們費時的參與、用心的協助和給予我的鼓勵、回 饋等,都是我完成論文最重要的部份之一。 感謝研究室的戰友書怡、心怡、名昱、介汶、佩縈和小頭、學生事務組兩 年的同窗淑燕、智鑛、心懿、禎儀和許多研究所一起努力的同學與學弟妹們, 在研究所的時光總是有各位的陪伴,一起讀書、一起吃喝玩樂、一起分享喜怒 哀樂,因為認識你們,讓我在研究所的日子從不感到孤單,也讓我從不後悔直 接進入研究所的生活。 感謝一直關心我的大學時代朋友亭均、盈吟、鈴鐺社十九期的所有同期夥 伴和許多默默關心我的朋友,不論大家在何處努力著,都依然記得願意給我鼓 勵和關心,你們簡單的問侯,都使我在完成論文的路上得到支持的力量。 最後,感謝淑惠對我無盡地體諒、貼心地照顧和溫柔地鼓勵;感謝老哥給予 我思想上的挑戰和啟發;感謝父母能夠讓我毫無後顧之憂地去追求自己的夢 想,並用他們自己的人生來成就我的人生。 有人說成功是靠一分的天才和九十九分的努力,但我要說論文的完成是靠 一分的我和九十九分的你們,感謝有你們、由衷地感謝。 2009.7.14 于 小研究室.

(4) 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經驗與回應方式─ 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為例 摘要 校園安全對於學生學習和發展為最基本的要求,其中校園性騷擾對於學生 身心皆會造成身心的傷害,但虛擬校園的安全和網路上的性騷擾卻未曾受到重 視。隨著科技進入校園,大學生又為高度使用網路之族群,因此本論文以台灣 師範大學 (以下簡稱台灣師大) 學生為研究對象,進行網路性騷擾知覺、經驗 和回應方式之研究,以分層叢集抽樣,發出 1450 份問卷,共得有效問卷 1216 份。以描述統計、變異數分析與多元階層迴歸進行統計分析。 研究結果發現: 一、 台灣師大學生對網路性騷擾知覺程度頗高,且在不同背景變項上,不同性 別、學生身份和性傾向大學生在網路性騷擾知覺上,呈現顯著差異。 二、 台灣師大學生有三成以上遭遇過至少一種網路性別騷擾、兩成左右遭遇至 少一種不受歡迎的性關注、一成五遭遇至少一種網路性脅迫;在不同背景 變項上,不同性別、原、僑外學生、LGBTQ 大學生、不同校園性騷擾防 治政策與不同性騷擾(性別)教育課程經驗大學生至少在一種以上的網路 性騷擾行為經驗上,呈現顯著差異。 三、 台灣師大大學生在遭遇網路性騷擾時,最常使用「逃避/拒絕」的回應策 略;在不同背景變項上,不同學生身份、不同性騷擾防治政策知覺與不同 性騷擾(性別)教育課程經驗大學生在回應方式的選擇上略顯不同。 四、 經由階層迴歸分析發現,組織變項對台灣師大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的解 釋力,僅佔 0.1-0.3%。. i.

(5) 本研究歸納量化研究結果,作成結論,並對高等教育工作者及未來之相關 研究,提出建議。. 關鍵字:網路性騷擾、性騷擾知覺、性騷擾經驗、性騷擾回應方式. ii.

(6) University Student’s Perception, Experience, and Response of Sexual Harassment on the Internet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Cheng-Wei Chao Abstract School security is the most important demand for student learning and development, however, school sexual harassment makes terrible hurt on students. Although college students use intiernet most, virtual school and sexual harassment on the internet have never mentioned by schools before. The purpose of the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perception, experience and response to sexual harassment on the internet of the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undergraduate students. Based on the stratified cluster random sampling, 1,216 students in NTNU participated. Result indicated that, first, over half students perceive internet behavior listed as sexual harassment, and there were gender, race and sex orientation difference in students’ perception of the sexual harassment on the internet. Second, more than 30% students has experience one of the gender harassment behavior online, more than 20% students has experience one of the unwanted sexul attention behavior online, and more than 15% students has experience one of the sexual coercion online. There were gender, race, sexual orientation, awareness of school harassment-prevetion policy and experience of sexual harassment or gender education difference in student’s experience of sexual harassment on the internet. Third, “Advoidance/denial” was the prior choice of most students when confronting sexual harassment on the internet. Finally,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staffs and mangers of the student affairs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future research were suggested.. Keywords: Sexual Harassment on the Internet, Sexual Harassment Perception, Sexual Harassment Experience, Sexual Harassment Responce iii.

(7) iv.

(8)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7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8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 10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1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5 第一節 性騷擾與網路性騷擾之定義與類型 ..................................................... 15 第二節 性騷擾知覺之探討及相關研究 ............................................................. 26 第三節 性騷擾經驗之探討及相關研究 ............................................................. 33 第四節 性騷擾回應方式之探討及相關研究 ..................................................... 47.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57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 ..................................................................................... 57 第二節 研究假設 ................................................................................................. 59 第二節 研究假設 ................................................................................................. 59 第三節 研究對象 ................................................................................................. 60 第四節 研究工具 ................................................................................................. 68 第五節 資料分析 ................................................................................................. 74.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 75 第一節 台灣師大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之探討 ............................................. 75. v.

(9) 第二節 台灣師大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經驗之探討 ............................................. 93 第三節 台灣師大大學生網路性騷擾回應方式之探討 ....................................11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35 第一節 結論 ....................................................................................................... 135 第二節 建議 ....................................................................................................... 144. 參考文獻............................................................................... 148 中文部份 ............................................................................................................. 148 西文部份 ............................................................................................................. 151. 附錄....................................................................................... 156 附錄一 專家學者名單 ....................................................................................... 156 附錄二 問卷專家評定意見 ............................................................................... 157 附錄三 正式問卷 ............................................................................................... 172. vi.

(10) 表目次 表 3-3-1 台師大九十七學年度上學期學生人數一覽表 ........................................ 62 表 3-3-2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資料分析 .................................................................... 64 表 3-3-3 研究對象組織變項資料分析 .................................................................... 67 表 3-4-1 網路性騷擾行為列表 ................................................................................. 69 表 3-4-2 性騷擾回應方式行為列表 ........................................................................ 70 表 3-4-3 個人基本資料 ............................................................................................ 71 表 4-1-1 大學生網路性騷擾行為知覺百分比 ....................................................... 77 表 4-1-2 不同性別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79 表 4-1-3 不同學生身份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 81 表 4-1-4 不同性傾向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 83 表 4-1-5 不同校園性騷擾防治政策知覺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 t 檢定分析摘要 表 ....................................................................................................................... 85 表 4-1-6 不同性騷擾(性別)教育課程經驗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 t 檢定分析 摘要表 ............................................................................................................... 88 表 4-1-7 網路性別騷擾知覺迴歸分析各區組模型摘要表 .................................... 91 表 4-1-8 網路不受歡迎性關注知覺迴歸分析各區組模型摘要表 ........................ 91 表 4-1-9 網路性脅迫知覺迴歸分析各區組模型摘要表 ........................................ 92 表 4-2-1 台灣師大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經驗百分比 ................................................ 95 表 4-2-2 不同性別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經驗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 99. vii.

(11) 表 4-2-3 不同學生身份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經驗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 102 表 4-2-4 不同性傾向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經驗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 104 表 4-2-5 不同校園性騷擾防治政策知覺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經驗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 106 表 4-2-6 不同性騷擾(性別)教育課程經驗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經驗 t 檢定分析摘 要表 ................................................................................................................. 109 表 4-3-1 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別騷擾之回應方式 ...............................113 表 4-3-2 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不受歡迎性關注之回應方式 ...................114 表 4-3-3 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脅迫之回應方式 ...................................114 表 4-3-4 大學生實際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類型 ...............................................114 表 4-3-5 大學生假設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類型 ...............................................115 表 4-3-6 不同性別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別騷擾之回應方式 ...............117 表 4-3-7 不同性別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不受歡迎性關注之回應方式 ...117 表 4-3-8 不同性別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脅迫之回應方式 ...................118 表 4-3-9 不同性別大學生實際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類型 ...............................119 表 4-3-10 不同性別大學生假設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類型 .............................119 表 4-3-11 不同學生身份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別騷擾之回應方式 .... 121 表 4-3-12 不同學生身份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不受歡迎性關注之回應方式 ......................................................................................................................... 121 表 4-3-13 不同學生身份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脅迫之回應方式 ........ 122 表 4-3-14 不同學生身份大學生實際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類型 .................... 123. viii.

(12) 表 4-3-15 不同學生身份大學生假設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類型 .................... 123 表 4-3-16 不同性傾向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別騷擾之回應方式 ........ 124 表 4-3-17 不同性傾向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不受歡迎性關注之回應方式 ......................................................................................................................... 125 表 4-3-18 不同性傾向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脅迫之回應方式 ............ 125 表 4-3-19 不同性傾向大學生實際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類型 ........................ 126 表 4-3-20 不同性傾向大學生假設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類型 ........................ 126 表 4-3-21 不同校園性騷擾防治政策知覺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別騷擾之 回應方式 ......................................................................................................... 127 表 4-3-22 不同校園性騷擾防治政策知覺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不受歡迎性 關注之回應方式 ............................................................................................. 128 表 4-3-23 不同校園性騷擾防治政策知覺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脅迫之回 應方式 ............................................................................................................. 129 表 4-3-24 不同校園性騷擾防治政策知覺大學生實際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類型 ......................................................................................................................... 129 表 4-3-25 不同校園性騷擾防治政策知覺大學生假設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類型 ......................................................................................................................... 130 表 4-3-26 不同性騷擾(性別)教育課程經驗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別騷 擾之回應方式 ................................................................................................. 131 表 4-3-27 不同性騷擾(性別)教育課程經驗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不受歡 迎性關注之回應方式 ..................................................................................... 131. ix.

(13) 表 4-3-28 不同性騷擾(性別)教育課程經驗大學生實際或假設遭遇網路性脅迫 之回應方式 ..................................................................................................... 132 表 4-3-29 不同性騷擾(性別)教育課程經驗大學生實際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 類型 ................................................................................................................. 133 表 4-3-30 不同性別性騷擾(性別)教育課程經驗大學生假設遭遇網路性騷擾之 回應類型 ......................................................................................................... 133. x.

(14) 圖目次 圖 1-4-1 研究步驟圖.................................................................................................11 圖 2-2-1 性騷擾知覺模式圖 ..................................................................................... 28 圖 2-4-1 性騷擾被害人回應類型 ........................................................................... 49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 57. xi.

(15) xii.

(16)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瞭解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台灣師大)大學生網路性騷 擾知覺、經驗和回應方式之現況,並探究網路性騷擾知覺、遭遇網路性騷擾經 驗和面對網路性騷擾之回應方式等變項間之關係。研究結果與建議將提供高等 教育工作人員與未來研究參考。本章共分為以下五節:(一)研究背景與動機、 (二)研究目的、 (三)研究問題與假設、 (四)名詞釋義、 (五)研究範圍與限 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網際網路(Internet)從發明到現在,幾乎已經成為大學生日常生活中不可 或缺的一部分。林婉馨(2000)針對 548 名嘉義大學學生進行研究,該校學生 使用網路比率已經高達 98.9%;交通部(2007)在「民眾使用網際網路使用狀 況調查報告」中,「15 到未滿 20 歲」的年齡層中使用網路比率高達 95.4%,而 「20-30 歲」中使用比率也超過九成;在九十七年度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 (2008)也同樣指出,16-25 歲為所有年齡層中使用網路比例最高。由以上統計 資料可以發現,現在大學生使用網路的情況相當普遍,且未來使用網路的情況 也會越來越頻繁。在大學生使用網路的行為上,柯慧貞(2004)針對全國 5,133 名大學生研究發現,平均每週使用網際網路的時間為 22.45 小時。其中,因課業、 學業或研究所需要的上網時間,平均每週僅只有 6.89 小時,至於非學業的網路 使用時間則有 15.56 小時;在使用各項網路型態的時間上,大學生花在 MSN(或 ICQ)的時間最高,其次是下載軟體或檔案傳輸、搜尋資訊、BBS 等等。由此 可知,學生除了使用網路來增進課業的學習外,也透過網路來促進人際關係和 學習社交技巧 (引自 Jones & Madden, 2002),可見透過網路的使用,大學生可. 1.

(17) 以接觸到多元資訊和網站、圖書館、電子資料庫、電子期刊等來豐富學生的學 習和社會經驗。但也有相關研究顯示,網際網路的使用造成許多問題,包含網 路成癮、個人資料遭竊取、非自願的接受到暴力和色情的內容和訊息,電子郵 件的騷擾和網路跟蹤等等 (Finn, 2004) 。 自從 1990 年清華大學校園中出現「清華之狼」 、 「圖書館之狼」後,大學校 園中性騷擾的問題仍在校園中層出不窮(e.g. 邱雅莉,1993;陳若璋,1994; 陳皎眉、黃富源,1999)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規定,所謂性騷擾是指符 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 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 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 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這兩種包括敵意環境和性賄賂的 性騷擾出現在非網路的世界中,但也存在於網路世界上。根據防暴三法推動聯 盟所做的一份調查發現,高達 7 成 2 的民眾曾經遭受過性騷擾,其中以網路電 子郵件最多,達 5 成以上(邱瓊平,2004) 。由此可見,隨著科技的發達,不論 是透過即時通訊軟體、網路電話、網路攝影機等設備,都使得在網路上除了肢 體碰觸的性騷擾外,騷擾者仍可傳遞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聲音、文字、圖片、 影像來騷擾被害人;再者,由於搜尋引擎、個人網站、相簿、部落格甚至具有 破壞性的間諜程式和病毒相當普遍,故透過網路獲取私人資訊、侵入網站或電 腦、利用網路跟蹤來造成他人心生畏懼以滿足其個人慾望,也有相當的可行性。 故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性騷擾的觸角也從日常世界中進入了網路世界,同樣 的也進入了大學生的網路世界。 為減少校園性騷擾之發生,教育部在 2005 年頒訂「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 治準則」中第四條指出: 「為防治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學校應定期檢視校園整 體安全,依空間配置、管理與保全、標示系統、求救系統與安全路線、照明與 空間穿透性及其他空間安全要素,定期檢討校園空間及設施之使用情形,並應 2.

(18) 記錄校園內曾經發生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空間、製作校園空間檢視報告及依 據實際需要繪製校園危險地圖,以利校園空間改善。」從本法規即可發現,對 於校園安全場域的認知仍停留在傳統人與人可以面對面接觸的範圍,對於由網 際網路建構的虛擬校園安全仍未受到重視,故希望透過大學生網路性騷擾情況 之調查,希望讓學校行政單位注意此問題,為研究動機之一。. 其次,在校園環境中,由於學生除了擁有自己的電腦外,學校也會在校園、 宿舍、圖書館或在資訊中心提供免費的電腦設備和無線網路供學生使用。故在 電腦設備和網際網路的使用上,不會因為性別、社經背景或性傾向而受到限制, 也改善了過去對於社會上女性、低社經背景者在網路接近使用權弱勢的情況, 使得校園脈絡中屬於弱勢的女學生、原住民與僑外生和不同性傾向的學生皆可 擁有使用網際網路的機會,但這些背景學生是否能進一步透過網路科技去改變 現實生活中的權力關係,Ebo (1998) 以網路理想國(cybertopia)和網路貧民窟 (cyberghetto)兩種觀點提出不同看法。 根據網路理想國的觀點,由於網路虛擬社會的高度匿名性,使得多元背景 的使用者可以淡化甚至消失在真實生活中的性別、種族和階級等階層化差異, 進而獲得平等論述的機會,以達到顛覆現實社會中來自男性、多數族群的宰制, 因而建構出平權的社會;但網路貧民窟的觀點卻認為,網際網路的虛擬社會只 是現實社會的延伸。在現實世界中,性別、種族和階級的偏見,仍被複製在網 路世界中,甚至強化對女性、少數族群的控制和壓迫 (Ebo, 1998)。故網路究竟 是一個可以讓身份平等的理想國、還是仍充滿偏見歧視的貧民窟,其中網路上 遭遇性騷擾的經驗和回應方式的情況可能是一個可以用來檢視的方式。因為, 性騷擾的發生通常被視為「權力」的濫用(羅燦煐,2005) ,故學校結構中的上 位者(教職員) ,或是社會中父權、種族優勢或異性戀霸權往往會延伸進入校園 中,對下位者(學生)或校內少數族群進行性騷擾。故希望藉助假借「性」為 3.

(19) 名,行「權力濫用」為實的性騷擾來檢視校園中多元背景的大學生在網路性騷 擾之經驗與回應方式是否仍延續現實社會中的權力不平等,為研究動機二。. 再次,性騷擾的發生對於受害者而言,不管是心理、生理、外顯行為及社 會適應上,都有著立即或長期的影響。陳若璋(1994)針對 2,194 名大學生之研 究發現,經歷過性傷害1之被害人,對於自我概念、憂鬱、內外控、不良性反應 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均較未受害者有較負向的反應,對於大學生之發展有 不好之影響;然而,在網路世界中的騷擾,雖然不會發生實際的肢體接觸,但 Gáti, Tényi, Túry, & Wildmann (2002) 研究中指出,一名十六歲的女性個案因為透 過網路交友而認識的網友在八週中持續透過網路利用言語性騷擾此受害個案, 導致此個案在之後的一年中出現厭食症的現象並減輕二十三公斤的體重。由此 個案可以發現,虛擬網路的性騷擾雖然沒有肢體上的接觸,但也可能造成學生 身心上的影響。故學校本身任務即應該肩負起協助學生發展、幫助學生學習、 免除學生遭遇身心傷害責任,Query (2001) 也在大學校園危機管理問題指出, 性騷擾為校園安全中第二需要重視的問題。為防治性騷擾之發生,避免造成學 生身心傷害,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八條之規定,學校必須研擬性別平等教育 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並 應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故大學不論在課程或政策規劃上,應 該蒐集校園中學生的相關資訊,以調整學生認為需要改變或改善的方案和政策 (Astin, 1981,引自 Dziech & Hawkins, 1998),故為求建構合適的課程、方案或防 治政策來幫助學生,應該先瞭解校園中學生網路性騷擾的現況並檢視校園課程 與相關防治政策之情形。 由於,研究者本身就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大學部與研究所,深知台灣師大 1. 性傷害行為的方式共分三個等級,第一級為語言騷擾;第二級為侵害者暴露私處或要受害者 暴露私處、被碰觸、撫摸身體,強迫親吻、被拍裸照、侵害者表演猥褻行為;第三級為撫摸生 殖器、被強迫性交、被強迫口交或肛交、被強迫性交且有凌虐的行為。 4.

(20) 肩負培育未來師資之責,學生於畢業後多投入各級校院中擔任教師或與學生事 務相關之行政人員,所以現行校園中學生所接觸的校園政策與課堂學習經驗將 影響其在未來教育現場中實際實施課程或規劃校園政策的觀念與作法,對下一 代影響甚深。而台灣師大自九十四學年起成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 育委員會」 ,在校園安全中負責性騷擾相關政策的規劃和推廣外,學校方面亦開 設共五十六門涵蓋理論、學科取向和實務的性別課程2,故更希望從台灣師大學 生的角度來檢視相關政策與課程在推廣與教授性騷擾內容之實施現況外,並希 望瞭解台灣師大校園中多元背景的學生對性騷擾之知覺與回應方式之現況,提 供校園政策和課程實施上之修正與檢討,以期可以設計適合多元背景學生的方 案、課程或相關防治政策,以建構無騷擾的校園環境,為研究動機三。. 除以上研究動機外,國內過去針對性騷擾之研究以學術論文為例,其研究 對象包含中小學生(陳淑芬,1999;吳娟娟,2005;楊羚綺,2006) 、大學生(林 靜媚,1997)、職校實習生(郜學慧,2001;黃毓伶,2002;李峙欣,2002)、 工作職場(廖井瑜,2004;林秀美,2004;蕭靜芬,2005;許睿娟,2006;謝 孟璇,2006;陳燕卿,2006;陳淑雲,2006;陳家琳,2007) ,其內容多以面對 面的性騷擾為主,僅林淑如(2001)針對台中市中小學生網路性侵擾之經驗進 行調查,仍無針對網路使用最頻繁之族群─大學生進行其在網路性騷擾上認 知、經驗和回應方式之深入探討。除此之外,校園中多元背景學生也鮮少受到 研究者重視,包含原住民學生、僑生、外籍生和男女同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 (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 or Transsexual, LGBT)的學生遭遇性騷 擾的知覺、經驗和回應方式的現況,亦缺乏檢視校園中性騷擾相關政策與課程。 故本研究針對台灣師大大學生進行性騷擾之調查,以期可以深入其校園脈 絡中,瞭解學校中多元背景學生實際遭遇網路性騷擾之情況與學校當局對於校 2. 參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教育平等委員會網站 http://www.ntnu.edu.tw/equal/ 5.

(21) 園安全中性騷擾相關政策與課程推廣與實施情形。並以此為起點,透過本研究 發現,提供學校在規劃校園安全時,進一步考慮將虛擬的校園空間加入。網路 應該是幫助學生學習和探索的環境,而非造成恐懼的環境,故希望透過本研究 發現,打破學校對於性騷擾之發生僅限於「實際接觸」或「面對面」的認知, 將有助於學校擴大校園場域的認知和現在校園中多元學生對於網路性騷擾認 知、經驗和回應方式等現況,設計合宜的方案、課程或相關防治政策,以幫助 大學生在校園中可以獲得安全和適當發展的校園環境,營造友善與平等的校園 空間。. 6.

(22)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壹、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 本研究主要目的如下: 一、 瞭解台灣師大大學生網路性騷擾之知覺。 二、 瞭解台灣師大大學生網路性騷擾之經驗。 三、 瞭解台灣師大大學生面對網路性騷擾之處理方式。 四、 比較不同個人變項與組織變項對於台灣師大大學生之網路性騷擾知覺 的差異。 五、 比較不同個人變項與組織變項對於台灣師大大學生之網路性騷擾經驗 的差異。 六、探究個人變項與組織變項對於台灣師大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之影響。. 貳、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主要探究的問題如下: 一、台灣師大大學生對於網路性騷擾之知覺如何?不同個人變項或組織變項 之台灣師大大學生對於網路性騷擾知覺是否有差異? 二、台灣師大大學生對於網路性騷擾之經驗如何?不同個人變項或組織變項 之台灣師大大學生對於網路性騷擾經驗是否有差異? 三、台灣師大大學生遭遇網路性騷擾之回應方式為何? 四、個人變項與組織變項對於台灣師大大學生性騷擾知覺之解釋力為何?. 7.

(23) 第三節 名詞釋義 茲將本研究中所探討的重要名詞,分別定義如下:. 壹、網路性騷擾 本研究所指稱之網路性騷擾是指,透過網際網路之媒介,對他人進行三種 性騷擾行為類型:性別騷擾(gender harassment) 、不受歡迎的性關注(unwanted sexual attention)和性脅迫(sexual coercion)等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 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貳、性騷擾知覺 張春興(2006)將知覺定義為個體根據感覺器官對環境中刺激所收集到的 訊息產生感覺後,經腦的統合作用,將感覺傳來的訊息加以選擇、組織做出主 觀解釋的歷程。而性騷擾知覺是指,個人是否將某一行為視為性騷擾的主觀解 釋歷程。因此,在本研究中網路性騷擾知覺量表中分數越高者,表示受試者越 同意將本研究所列之行為視為性騷擾;反之,則越不同意將本研究所列之行為 視為性騷擾。. 參、性騷擾經驗 經驗(experience)是指個人的經歷體驗。本研究所指性騷擾經驗,特別強 調的是個人對網路性騷擾行為的經歷。本研究中受試者根據個人經歷,在網路 性騷擾經驗量表得分的分數越高者,表示大學生遭受網路性騷擾情形愈嚴重; 反之,則遭受網路性騷擾情形愈不嚴重。. 8.

(24) 肆、性騷擾回應方式 張春興(2006)將回應(response)定義為在某種刺激出現時,個體所表現 的任何外在的活動或內在的心理反應。因此,性騷擾為一種對於個體的刺激, 性騷擾的回應即為,當面對性騷擾時,個體所採取的應對策略,包含外在行為 或內在認知等。而在本研究中,僅調查個人遭遇網路性騷擾時,所採取的外在 行為,包含「忽視騷擾行為或完全不做回應」、「將訊息或網頁關掉或避開騷擾 者」、「和同儕、朋友或家人說」、「要求或告知騷擾者停止該騷擾行為」、「透過 第三人(師長、站方、同儕)告知、制止或警告騷擾者停止騷擾行為」、「尋求 司法途徑」及「其他」。. 伍、性取向(sex orientation) 為一種性身分(sexual identity)的分類,其範圍從同性戀(愛慕與受到跟自己 相同性別的人的吸引)到雙性戀(對兩種性別的人都有愛慕與受吸引的感覺) 到異性戀(跟對自己相反性別的人有愛慕與受吸引的感覺)和包含另一種跨越 性別的疆域,透過了扮裝或變性的方式進行性別改變之個體,而使其外貌呈現 出的性別特質與身體性徵不一致的跨性別(謝妃雅,2008) 。本研究為檢視不同 性取向學生在網路性騷擾之情況,故將學生的性傾向分為異性戀學生與男女同 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Lesbians, Gay, Bisexuals & Transgender, LGBT)學生。. 9.

(25)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茲說明本研究之研究方法與研究步驟如下:. 壹、 研究方法 本研究旨在瞭解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經驗與回應方式,並瞭解其在不 同個人背景變項與組織變項之下的差異情形,為達成前述研究目的,採用下列 方法:. 一、文獻探討 分析國內外相關書籍、論文、文章,瞭解大學生在真實世界與網路性騷擾 知覺、經驗與回應方式之內涵。. 二、調查研究 閱讀文獻後,修正信、效度皆良好之現有量表,並加入個人背景變項與組 織變項之設計,編製成為「大學生網路性騷擾知覺、經驗與回應方式問卷」 ,對 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回收後加以分析與解釋。. 10.

(26) 貳、研究步驟 本研究之研究步驟如圖 1-1 所示,首先就研究的動機進行初步文獻探討, 形成確定的研究題目,接著進一步進行的文獻探討,檢閱相關研究,並從文獻 建構立論基礎,提出研究架構與分析方法,最後,進行資料整理與分析,撰寫 研究報告。. 形 成 研 究 動 機. 探 討 文 獻 資 料. 形 成 研 究 題 目. 探 討 相 關 文 獻. 建 構 立 論 基 礎. 設 計 研 究 架 構 及 方 法. 資 料 整 理 與 分 析. 撰 寫 研 究 報 告. 圖 1-4-1 研究步驟圖. 11.

(27)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 本文之研究對象只限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大學部學生,不包含碩士班、博 士班及進修推廣部之學生。.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主要是探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大學部學生遭遇網路性騷擾之現 況,分別從其對於網路性騷擾之知覺、遭遇網路性騷擾之經驗與面對網路性騷 擾之回應方式三個面向來瞭解。透過自編問卷進行調查,除瞭解大學生遭遇網 路性騷擾之現況外,更進一步分析和探究不同背景之大學生對於網路性騷擾知 覺、經驗與回應方式之差異。. 貳、研究限制 一、就研究樣本而言 由於經費與時間之限制,本研究僅針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大學部學生,其 他大專院校學生不納入研究的範圍。因此,研究結果的推論以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大學部學生為限。. 二、就研究方法而言 本研究採用問卷的方式,實施調查研究,對於大學生僅能瞭解其對於問卷 中問題項目之反應,無法進一步深入探討,另受限於問卷調查之研究限制,所 12.

(28) 獲資料來自於受試對象對問卷內容之自我陳述,礙於研究者無法控制受試對象 之個人情緒、態度或自我保護,且性騷擾經驗屬較隱私的內容,故資料可靠性 取決於受試者反應的真實程度,可能產生研究結果之誤差。 為降低上述情況之影響,本研究會由研究者親自前往施測或在授課班級老 師的同意協助下委請同學發放回收,並於施測時口頭和於問卷上說明填答問題 強調填答內容保密,以期能降低受試者回收問卷時擔心填答內容外洩的疑慮。. 三、就研究變項而言 本研究所探討影響網路性騷擾知覺、經驗與回應方式之因素,僅探討性 別、族群、學校性騷擾防治政策知覺、性騷擾(性別)相關課程經驗和騷擾行 為類型等變項,而未來仍可針對其他變項如個人心理層面之內外控、自尊、過 去騷擾經驗或行為人與被害人地位等變項進行研究。. 13.

(29) 14.

(3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在探討性騷擾與網路性騷擾之定義、類型、相關理論及實證研究 結果,全章共分為四節:(一) 性騷擾與網路性騷擾之定義與類型、(二) 性騷擾 知覺之探討及相關研究、(三)性騷擾經驗之探討及相關研究、(四)性騷擾回 應方式之探討及相關研究。. 第一節 性騷擾與網路性騷擾之定義與類型 壹、性騷擾之定義與類型 一般而言,性騷擾的界定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來自法條和理論的法理界 定、另一種則是透過經驗研究結果的證實界定(羅燦瑛,2000) 。以下將透過此 兩種界定方式,將性騷擾的定義分述如下:. 一、法理的定義 以法理的方式來定義的性騷擾是指,透過一般性的陳述來描繪性騷擾行為 的特質,有時在描述上則會著重於被害者與行為人之間的權力關係 (Fitzgerald, 1996)。例如 MacKinnon (1979;引自賴慈芸、雷文玫、李金梅譯,1993:13) 認為廣義性騷擾是指: 在權力不平等的關係情境中,提出違反對方意願的性要求。這個概念的中 心意義是,運用來自於某社會層面的權力,意圖在其他的層面中也同樣獲 益或進行剝削;而主要動力就是雙重不平等間的交互增強作用。如性地位 的不平等與物質上的不平等加在一起時,壓迫效果就特別強烈。 美國平等工作機會委員會(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EEOC)在 1980 的「性別歧視準則」Interim Interpretive Guidelines on Sex. 15.

(31) Discrimination 中,將性騷擾定義如下: 不受歡迎之性表示、性利益要求,以及其他性本質之言詞或肢體行為,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性騷擾: 1. 明示或暗示以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個人雇傭之條件或期限。 2. 以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影響個人雇傭決定之基礎。 3. 該行為具有不當干擾個人工作表現,或製造恐怖、敵意或冒犯工作環境 之意圖或效果。(引自高鳳仙,2005:67) 從以上定義可以發現,早期大多數關於性騷擾的定義是以工作場合的性騷 擾為主,而在美國處理和解決大專校園性騷擾上,其困難的部份在於如何界定 何種行為構成性騷擾。焦興鎧(2001)表示,以上許多在職場上定義性騷擾之 概念,後來大多也都可以利用到大學的校園中。 例如 Till (1980) 發展工作性騷擾定義進入教育的脈絡中,將性騷擾定義 如下: 「學術性騷擾(academic sexual harassment)是利用權力對學生強調性 特質(sexuality)或性身份(sexual identity),而妨礙或減損學生完整享 受教育的利益、氣氛或機會。」 Sandler & Shoop (1997) 更進一步將校園內的性騷擾界定為: 「不受歡迎的 性示好(sexual advance) 、要求性方面的好處、或其他具有性本質之口語、非 肢體行為…而(1)順從該行為是作為某人明示或暗示之就業或求學之條件或 情況; (2)個人順從或拒絕該項行為,會影響其就業、學術或學業決定之基礎; 或(3)該項行為之目的或結果,會不合理干涉個人的工作、學術或學業表現, 或會造成脅迫性、敵意性或冒犯性的工作、學習或社會環境」。 從以上定義可以發現,校園性騷擾大體與職場性騷擾一般,包括「交換條 件式性騷擾」和「敵意環境式性騷擾」兩種。 我國在法律上也利用相同的概念,在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 16.

(32) 華總一義字第○九三○○一一七六一一號令制定公布之「性別平等教育法」 中,對於性騷擾之定義及校園性騷擾事件之定義如下: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 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二)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 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五、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指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 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二、實證(經驗)性的定義 實證(經驗)性的定義則是一種以資料為基礎的定義策略,就是直接詢問 當事人是否曾遭受過性騷擾,如果有,則請其描述性騷擾的經驗為何 (e.g. Fitzgerald, 1996) 。 最早,Till 在 1980 年以全美國的女大學生為樣本所作的研究中,將性騷 擾分為五類 (Till, 1980): 1. 概化性的性別歧視的言論或行為 (generalized sexist remarks or behavior)。 2. 不當且有冒犯性但不具威脅性質的性示好 (inappropriate and offensive, but essentially sanction-free sexual advance)。 3. 以賄賂方式要求性行為或其他與性有關的行為 (solicitation of sexual activity or other sex-related behavior by promise of rewards)。 4. 脅 迫 性 或 壓 迫 性 的 性 行 為 (coercion of sexual activity by threat of. 17.

(33) punishment) 5. 性犯罪和性猥褻 (sexual crimes and misdemeanor)。 然而,Till 也表示雖然性騷擾行為大略分級成一個連續(continuum),但分 類仍無法明確的描繪當事人遭遇的情形,例如許多學生會同時經歷性賄賂和性 脅迫的情況 (Till, 1980: 8)。. 三、性騷擾之分類 從上述性騷擾的定義,國內外學者更進一步將性騷擾的行為分類,從較輕 微的性別騷擾到較嚴重的性侵害,藉此可以將抽象的性騷擾概念轉化為具體行 為,將有助於探究研究對象遭受性騷擾之經驗(呂寶靜,1995)。 Fitzgerald 等人.透過大量的樣本和包含在其研究之前所有文獻中的性騷 擾類型(包含 Mickinnon 在 1979 年提出的利益交換性騷擾(quid pro quo) 、敵 意工作環境(conditions of work),和 Fanklin 等人在 1981 年提出的性別騷擾) , 以 Till 的研究為基礎設計了性騷擾經驗問卷(Sexual Experiences Questionnaire (SEQ)),將性騷擾之類型分為五項 (Fitzgerald et al., 1988): 1. 性別騷擾 (Gender harassment):概化性 (generalized) 的性評論和帶有性意 味的行為。 2. 性挑逗 (Seductive behavior):不當且有冒犯性但不具威脅性質的性表達。 3. 性賄賂 (Sexual bribery):以酬賞的方式要求性行為或其他與性有關的行為 (例如約會)。 4. 性脅迫 (Sexual coercion):以施予處罰的方式脅迫發生性行為或其他與性 有關的行為。 5. 性侵害 (Sexual assault):性強迫(例如嘗試擁抱、觸摸、親吻、抓握)和 性侵害。. 18.

(34) Fitzgerald, Gelfand, 和 Drasgow (1995) 進一步整合了性騷擾的類型和法 律的概念,將性騷擾行為分成三類,分別為,性別騷擾(gender harassment)、 不受歡迎的性關注(unwanted sexual attention)和性脅迫(sexual coercion) ; 前兩者視為「敵意環境性騷擾」,後者為「交換條件性騷擾」。. Gruber 則將性騷擾行為分為三大類,再細分為十一小類 (Gruber, 1992; 呂靜寶,1995): 1. 言詞上的要求(verbal requests) (1) 性賄賂 (sexual bribery): 以發生性關係交換工作上的好處、升遷,或脅迫發生性關係以免除解 僱的威脅。 (2) 表示性的興趣 (sexual advances): 運用親密或羅曼蒂克的言詞懇求發生性關係。 (3) 關係上的示好 (relational advances): 用面對面、寫信或打電話的方式表現好感,尋求建立一種較親密的關 係。性的慾望或意圖並未直接表達,但由於其重複性或過於明顯,故有騷 擾的意味。 (4) 隱約的提出性要求的壓力或示好 (subtle pressures/advances): 性要求的目標或對象較不明確,但從互動的本質分析即可覺察騷擾的 成份,例如探尋有關個人的性行為、性習慣或透露自己的性生活情況、性 喜好等。 2. 言語上的評語 (verbal comments) (1) 個人的評論 (personal remarks): 針對某特定女性且當面的評論,如猥褻的評論或揶揄其身體的特徵、 評論個人的三圍或性生活情況等。 19.

(35) (2) 主觀的物化 (subjective objectification): 在婦女面前或背後公開討論某位婦女的身材、性特徵或性生活。 (3) 性類別化的言詞 (sexual categorical remarks): 對女性進行帶有性意味的評論,包含輕蔑女性團體、特定團體或某些 類別的女性。 3. 非言詞方面的呈現 (nonverbal displays) (1) 性侵害 (sexual assault): 一種強迫且具有攻擊性的性接觸,例如強迫性交。 (2) 具有性意味的觸碰 (sexual touching): 較短暫且自然的性接觸,如輕拍、掐捏或擦掠。 (3) 具有性意味的姿勢 (sexual posturing): 違背人與人之間的安全距離或嘗試有身體上的接觸,如瞟眼、吹口哨、 跟蹤、追隨等等。 (4) 性的素材 (sexual materials): 色情或者猥褻女性的資料,如影片、雜誌、海報、圖片等。. 陳若璋(1994)則依照性騷擾的嚴重程度,劃分為三個等級: 第一級:言語猥褻。 例如說黃色笑話、三字經等。 第二級:觸碰身體、器官。 包含加害者暴露私處,或要受害者暴露私處、被碰觸或撫摸身體、強 迫親吻、被拍裸照、對加害者進行猥褻行為等。 第三級:性侵害。 包含撫摸生殖器、被強迫性交、被強迫口交或肛交且有被凌虐的行為 等。 20.

(36) 以上性騷擾定義所涵蓋之範圍廣泛,從較輕微的性別騷擾到最嚴重的強 暴,但以上各種行為被視為性騷擾,皆具有下列特質:1. 與被行為人的性與 性別有關;2. 不受被行為人歡迎或接受;3. 違反被行為人的自由意志或意願; 4. 對於被行為人造成負面或傷害的結果(羅燦煐,2000)。. 貳、網路性騷擾之定義與類型 一、網路性騷擾之定義 從上述法理和實證上對於性騷擾的定義可以發現,性騷擾的發生不僅僅可 能出現在人與人真實接觸的世界中,隨著網路科技的發達,性騷擾也可能透過 網路來傳遞,故可將網路性騷擾定義為,透過網際網路或相關的網路傳播管道 進行的性騷擾。. 二、網路性騷擾行為之分類 性騷擾出現在網際網路上的型態,Barak (2005) 利用 Fitzgerald, Gelfand, & Drasgow (1995) 整合法理和實證定義的性騷擾的三類行為:性別騷擾(gender harassment) 、不受歡迎的性關注(unwanted sexual attention)和性脅迫(sexual coercion)來界定網路性騷擾的類型。雖然以上三種類型的性騷擾皆存在於網 路世界中,但由於網路的特質 (virtual nature of cyberspace),大部分出現在網 路上性騷擾的行為是性別騷擾和不受歡迎的性關注等以言語、影音為主的騷擾 方式;雖然加害者無法藉由網路來施以肢體的接觸,但性脅迫的騷擾方式仍出 現在網路上 (Barak, 2005)。故以下將分述性別騷擾、不受歡迎的性關注和性 脅迫等三類騷擾行為出現在網路中的樣態:. 21.

(37) (一)性別騷擾 (gender harassment) 網路使用者經常碰到的性別騷擾可以分成不同的類型,不論是透過口語 或影像的形式,透過主動和被動的方式來傳送,在網路上相當普遍,分為以 下類型 (Barak, 2005): 1. 主動的言語性騷擾(active verbal sexual harassment) 主動的言語性騷擾主要的形式是騷擾者主動傳遞冒犯性且帶有性意味 的訊息(offensive sexual messages)給被害人,其訊息包含性別羞辱的言語、 性評論、骯髒的笑話等等。當接受者既不是主動、自願或歡迎這些行為時, 則這類的行為將被視為騷擾和違法。 這類行為發生的地點通常在聊天室(chat room)或討論區(forums)。然 而,這類型的行為同樣出現在私人的線上通訊管道,例如以營利為目的散 佈色情圖片網站、情趣用品商店(sex-shop accessory)、性相關藥品的電子郵 件。 例如 Mitchell et al. (2003) 指出,有 62%的青少年在自己的電子信箱中 收到性相關的電子郵件,而寄件者 92%是不認識的人;有 73%的人表示, 曾經藉由自動的連結(automatic linking) 、彈出式的視窗(pop-out windows) 和透過搜尋引擎得到非預期的結果(unintended results while using a search engine),而非自願的進入色情網站。. 2. 被動的言語性騷擾(passive verbal sexual harassment) 被動言語性騷擾比較少被接受(less intrusive),由於這類型的行為並 非由一方傳遞訊息給另一方。在這種類型的行為中,騷擾者並沒有將特定 騷擾的訊息傳遞給個人,而是給潛在的接受者。舉例而言,這類型的騷擾 行為透過暱稱(nickname)或線上使用者的帳號、ID(identification)或個 人的介紹(person details)中有著明顯的攻擊性。這類型包含明顯性訊息 22.

(38) 通常出現在通訊軟體的個人介紹或個人的網頁中。. 3. 主動的影像性騷擾(active graphic gender harassment) 包含故意傳送性愛和裸體的圖片或影片,透過個人的網路傳輸管道或 將其張貼在網路的環境中。圖片(或影片)是否被視為具有攻擊性完全是 主觀的感覺,但在另一方面也基於該圖片之內容的明示和特質等等。例如, 如果圖片是無邪的裸露(innocent nude)將被視為比較無攻擊性,但如果 圖片特寫私處等等就比較被視為有攻擊性。. 4. 被動的圖片性騷擾(passive graphic gender harassment) 行為人主要是將圖片和影片張貼在網站上,如果將這些素材張貼在色 情圖片的網站或網路色情商店,而網路瀏覽者有意選擇進入而且知道將會 得到何種素材則可能無法稱為性騷擾;故,此類性騷擾的發生,通常是指 在網路瀏覽者並非預先知道也沒有線索讓他們了解可能接觸到該類素材, 卻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接觸這些素材,且覺得受到傷害 (Gossett & Byrne, 2002),而大部分的情況是使用彈出式的視窗或非直接連結通往色情圖片網 站的性騷擾佔較高的比例 (Barak, 2005)。 Barak (2005) 進一步指出在客觀因素上,若語言和影像的特質本身是 明示、低俗和干擾的,特別是這些素材持續不斷的出現;而在主觀的原因 上,接收素材者個人的態度、知覺和表現,這兩種因素共同決定了騷擾經 驗,被視為有攻擊性的程度也決定了這四種可能的性別騷擾類型如何確實 的變成個人主觀經驗上的騷擾行為的兩個主要原因。. (二)不受歡迎的性關注 (unwanted sexual harassment) 在網路世界中,不受歡迎的性關注往往直接透過個人的語言傳遞在騷擾 23.

(39) 者和被害者之間。這種類型的性騷擾通常出現在傳遞聯繫的訊息中包含性和 性意涵(sex and sexuality),例如詢問關於受害者的性器官、性生活、私生 活、邀約、暗示、要求提供性關聯的活動、在訊息中呈現有關性的聲音或圖 片 (Barak, 2005)。 有別於性別騷擾,不受歡迎的性關注在行為上特別強調有意圖要求被害 人性的合作。更進一步來說,性關注和性邀約會演變成騷擾,表示對於受害 者而言這樣的行為是不被接受和不受歡迎的。畢竟,一個人故意的進入一個 以尋找伴侶,大多數是性伴侶的聊天室時,表示他已經暗示同意,甚至可以 說接受性的邀約。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這類型的性關注通常就不會被視 為騷擾 (Barak, 2005)。 而在網路上,不受歡迎的性關注通常發生在公共的討論室、聊天室或私 人的通訊軟體,這類的行為在特質上包含言語的和非言語的(藉由圖片或聲 音),也有著明示和直接的、暗示和非直接的;也包含著較激進的,例如提 出性的動作(suggest sexual acts) 、過度的訊息(more moderate in offering a massage)或詢問與性有關之刺探性的問題。這類型犯罪者的行為渴望獲得 性的接觸,然而他們主要動機是希望造成情緒上的傷害和攻擊受害者,而並 非一定要增加性合作的機會 (Barak, 2005)。. (三)性脅迫 (sexual coercion) 性脅迫在網路中有別於性別騷擾和非自願性的性關注。網路上的性脅迫 限定於有可能發生在網路上的形式,以為了引起性合作而給予受害者某種壓 力。雖然在網路中,肢體上的脅迫不可能發生,但受害者仍舊可以知覺到如 同在面對面情境中那種使用肢體暴力威脅的真實感。此外,給予網路被害人 某種傷害或針對被害人的親人、朋友或其財產等的威脅,也會成為被害人強 大焦慮的來源。(Barak, 2005) 24.

(40) 還有一種特殊的脅迫形式稱為網路跟蹤 (cyber stalking),McGrath & Casey 指出,網路跟蹤如同現實世界中的跟蹤一般,為一種重複不受歡迎的 監控或介入被害者活動和生活的方式,以達到恐嚇被害人的目的。只是在網 路跟蹤的方式為透過網路搜尋被害人的資訊、監控被害人甚至與被害人接 觸;而 Deirmenjian 更闡明網路跟蹤是一種騷擾,其方式可透過電子郵件、 聊天室、新聞群組 (news group)、郵件分發器 (mail exploder) 和網站監控或 介入被害人的生活來進行網路跟蹤 (引自 Whitty & Carr, 2005)。故若是透過 網路跟蹤來達成為獲得性目的而施予被害人心理壓力的方式,就會被視為是 性脅迫 (Barak, 2005)。 然而,網路中的性脅迫應該要有更實際的舉動才能被認定。例如,有經 驗的犯罪者,也許會利用他們的科技知識,去破壞被害人的電腦來造成傷害 和壓力,例如寄發令人畏懼的電子郵件、寄送病毒、或灌爆電子郵件信箱 (flood e-mail inbox),來達成網路上的性脅迫 (e.g. Dibbell, 1998)。(Barak, 2005) 另外,性脅迫中除了透過壓力來迫使對方性合作外,性賄賂亦包含在此 類別中。所以,網路性脅迫包含騷擾者透過網際網路提出金錢或好處來引誘 被害人發生性合作,也屬於網路性騷擾的一種。. 25.

(41) 第二節 性騷擾知覺之探討及相關研究 根據上述對於真實世界的性騷擾和網路性騷擾的定義和行為類型,可以發 現在網路世界中,雖無法透過肢體的碰觸來進行性騷擾,仍可透過其他方式以 具有性要求、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文字、圖片、聲音、影像等來造成侵犯或干 擾被害人。但由於每個人對於「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 的知覺程度不同,進而對每個人造成的影響和回應方式也會有所不同。本節將 探討影響個人性騷擾知覺之因素及相關研究。. 壹、性騷擾知覺探討及其相關因素 一、性騷擾知覺 「知覺」指個體根據感覺器官對環境中刺激所收集到的訊息產生感覺後, 經大腦的統合作用,將感覺傳來的訊息加以選擇、組織做出主觀解釋的歷程。 知覺的產生不僅靠感官的生理基礎,而是一種心理作用(張春興,2006)。故 性騷擾知覺是指個人是否將某一行為視為性騷擾的主觀解釋的歷程。 Ellis, Barak 和 Pinto (1991) 將個體遭受客觀上定義的性騷擾行為,稱作 實際性騷擾(actual sexual harassment),而將個體遭遇主觀上界定的性騷擾行 為,稱為知覺性騷擾(perceived sexual harassment) 。一般而言,知覺性騷擾往 往比實際性騷擾的發生來的少,如 Barak, Fisher 和 Houston (1992) 研究指 出,女性在工作場合或學校中,知覺性騷擾之發生率,約為 5%-36%,遠低於 實際性騷擾發生率(10%-90%) ;更有研究 (Fitzgerald et al., 1988; Gutek, 1985) 進一步指出 (引自 Barak et al., 1992),主觀知覺性騷擾大約只有實際性騷擾經 驗的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另外,不同性騷擾行為類型其造成之主觀上的知覺 亦不相同,性別騷擾、非自願性的性關注到性脅迫,越是嚴重行為(例如性壓 迫)越是經常被視為性騷擾 (Magley, Hulin, Fitzgerald, & DeNardo, 1999; Reilly, 26.

(42) Carpenter, Dull, & Bartlett, 1982; Weber-Burdin & Rossi, 1982)。如根據 Gutek & Nakamura 研究指出女性對於帶有性意味身體觸碰比起言語和手勢等行為帶有 更負面的評價 (引自 Gutek, Morasch, & Cohen, 1983)。Gutek 等人 (1983) 研 究中還進一步發現,如果行為人對於被害人同時進行觸碰和言語兩種行為,比 起單一行為(觸碰被害人或以言語評論被害人)被視為更不適當。. 二、性騷擾知覺之相關因素 為探究遭成實際性騷擾和知覺性騷擾差距之相關因素,Terpstra 和 Baker (1986) 發展出性騷擾知覺模式,從該模式中我們可以發現(見圖 2-3-1),從 實際性騷擾行為發生到被個體知覺性騷擾的歷程中,會受到來自個人、情境和 認知評估的影響。. 27.

(43) 認知評估過程 資訊處理、因果歸因(causal attribution). 行為 騷擾者確實有施加社 會情境-性的行為。. 知覺行為 個體知覺社會情境-性的 行為。. 個人變項 價值/態度. 情境變項(situational) 組織部份. 宗教的態度、. 組織的氣氛、團隊規範、組織. 性別角色態度. 政策。. 騷擾者部份 個人心理. 地位/權力不同或地位相同、性. 控制信念(locus of. 別、年齡、婚姻狀況、個人魅. control) 、自尊、認知複雜. 力(physical attractiveness). 性(cognitive complexity). 個人 性別、年齡、教育程度、 婚姻狀況、工作經驗、過 去性騷擾經驗、個人魅力. 圖 2-2-1 性騷擾知覺模式圖 資料來源:引自 Terpstra 和 Baker (1986: 495). Magley 等 人 (1999) 則 將 影 響 性 騷 擾 知 覺 之 因 素 精 簡 為 個 人 因 素 (personal factor)和刺激因素(stimulus factor)兩種類型。以下將根據研究目 的與問題,分別討論個人因素中性別、身份背景和相關課程與政策經驗與性騷 擾知覺之關聯。. (一)性別與性騷擾知覺之相關研究 在個人因素中,性別因素是性騷擾知覺中最常被研究的變項之一 (Baker,. 28.

(44) Terpstra, & Cutler, 1990; Bursik, 1992; Katz, Hannon, & Whitten, 1996)。羅燦煐 (1998)指出,男女對性騷擾的界定、嚴重性和傷害性有顯著的不同的看法, 與女性相比,男性較傾向瑣碎化性騷擾的嚴重性,及淡化性騷擾的傷害性。 換句話說,女性較男性容易將行為視為性騷擾,或將行為視為比較具有騷擾 性。 如 Adam, Kottke, 和 Padgitt (1983) 針對 372 位大學生及研究生的研究 發現,對於像「不合宜的關注和具有性意味談論」這類在性騷擾中被認為上 較模糊不清行為,女性較男性較容易將其視為性騷擾;而本土的研究中,邱 雅莉(1993)針對五百名大學生的研究指出,男性女性在視覺上性騷擾的認 知差距較大,以色情海報為例,僅有 19%的男性認為是性騷擾,卻有 80.5% 的女性認為是性騷擾;而衣著或性器暴露,分別有 7.7%及 65.5 的男性、38.6% 及 92.2 的女性認為是一種性騷擾。 然而,也有部份的研究認為男女對於性騷擾知覺沒有差異 (Baker et al., 1990; Blumenthal, 1998; Bursik, 1992; Dietz-Uhler & Murrell, 1992; Foulis & McCabe, 1997; Gutek, 1985; Terpstra & Baker, 1986, 1987)。如 Blumenthal (1998) 對 1980 年到 1996 年的 111 篇文獻所進行的後設分析中發現,性別對於性騷 擾知覺的影響效果(effect size)僅為低度影響(small, r=.171)。Baker 等人 (1990) 認為,可能是因為高度媒體的報導或女性爭取權益的過程,使整體社 會對於性騷擾的觀點改變,而使得男女在性騷擾的知覺上差異縮小。. (二)身份背景與性騷擾知覺之相關研究 Murrell 認為對於有色人種的女性而言,因為他們本身的歷史和經驗, 性騷擾本身會被定義為一種性別歧視和種族歧視。故對於有色人種而言,很 難將性騷擾和種族騷擾分開 (Shelton & Chavous, 1999)。Shelton 和 Chavous (1999) 認為,族群差異造成性騷擾知覺的差異來自該文化價值影響其團體成 29.

(45) 員對於性騷擾的看法;以 Gowan 和 Zimmerman (1996) 研究為例,基於傳 統性別角色的規範,西班牙裔比起白種人更容易將模糊不清的性騷擾行為視 為有攻擊性。 在性傾向的差異方面,Schneider (1982) 研究在工作的 121 位一般女性 和 192 位女性同性戀者發現,有較高比例的女同志將騷擾行為視為性騷擾。 其研究認為,由於女同志在女性權利的意識上較一般女性高,故對於性騷擾 的知覺也較一般女性高。. (三)性騷擾校園防治政策、性騷擾相關課程與性騷擾知覺之相關研究 透過校園政策宣導或上過性騷擾相關課程者,由於對於校園或法律上性 騷擾的定義應有更清楚的瞭解,所以在性騷擾知覺上應該也較高。Birdeau, Somers, 和 Lenihan (2005) 針對 203 位美國大學生透過錄影帶播放和閱讀進 行性騷擾防治課程,發現課程後大學生對於性騷擾知覺的確有所提升。 但 Beauvais (1986) 研究指出,針對大學宿舍同儕輔導員的性騷擾防治 課程對於性騷擾知覺沒有影響,其研究作者認為由於就女性受試者而言,在 前測時性騷擾知覺已經很高(五點量表中獲得二點八四分),故後測時提升 幅度(提升至三點零七)難以達到統計上顯著。但其作者未點出整體受試者 或男性受試者於課程後亦無法達成統計上顯著之原因;而 Moyer 和 Nath (1998) 也發現類似的情況,其研究同時對男女大學生進行性騷擾相關課程, 對於男生性騷擾知覺有顯著的影響,但女性則無,其研究者認為,由於女性 對於性騷擾知覺本來就較敏銳,故課程無法顯著的提昇女性之性騷擾知覺。. 由以上研究可以發現,就性別因素而言,相關研究結果分為女性性騷擾 知覺高於男性或男女之間的性騷擾知覺沒有差異兩種;就身份背景而言,較 弱勢或少數(少數族群和非異性戀者)由於其團體的文化或其性別意識,性 30.

(46) 騷擾知覺程度上往往高於主流或多數族群;就校園課程和政策而言,接受過 性騷擾防治政策和課程推廣的學生,性騷擾知覺高於未接受過的學生,但相 關研究已發現對於性騷擾知覺上已經敏銳之學生,在接受課程後的知覺程度 提升上有侷限。然而性別平等教育法從 2004 年通過至今約莫五年時間,我 國學生相較於國外學生在未接受相關防治課程或政策推廣前是否已具備對 於性騷擾高度知覺,亦為值得後續研究討論之。. 貳、網路性騷擾知覺及其相關研究 從前述性騷擾知覺模式(圖 2-2-1)可以發現,過去研究未將網路環境納入 影響性騷擾知覺的變項之一。透過虛擬網路進行性騷擾行為由於無法透過實際 肢體的接觸,而且幾乎也不會直接看到騷擾者本人的情況下,網路性騷擾知覺 是否有別於前述面對面性騷擾的情況。 Biber 等人 (2002) 研究 270 位大學生發現,由於缺乏真實環境中的脈絡來 理解行為人的行為,故相同的行為在真實世界和網路世界上性騷擾知覺確實有 差異,尤其在歧視女性的言語(misogyny) 、使用具有性意味暱稱、對穿著進行 評論等行為上,被視為更具騷擾性,也發現本研究的對象並沒有因為是網路上 的行為而採取比較寬鬆的標準,而是採取相同或用更嚴格的標準來看待網路行 為;根據 Hill 和 Silva (2005) 調查 2,036 位美國 18 到 24 歲大學生發現,肢體碰 觸的性騷擾行為固然讓大多數的學生感到不悅,但在某些情況中,非肢體接觸 的行為反而造成更不悅的感受。例如,92%受訪者認為在網路散佈關於自己的 性謠言是一種性騷擾,91%受訪者認為在網路上張貼具有性意味的資訊(例如: 網站、部落格)或透過電子郵件、即時通訊軟體、簡訊傳遞具有性意味的訊息, 是一種令人不快的性騷擾,76%受訪者認為展示、傳遞具有性意含的圖片、照 片、網站、圖表(illustrations) 、訊息或文字(notes)等行為構成性騷擾;在我. 31.

(47) 國的研究中,蘇侯彰(1997)研究指出,對於網路性騷擾認知中,以「不受歡 迎的騷擾言詞」(89.1%)被認知為性騷擾的比例最高,而「要求提供性服務或 徵求性伴侶」、「強邀約會」、「發表性歧視的言論」等騷擾行為,也有約七成以 上的人將此行為視為性騷擾。 進一步檢視性別對於網路性騷擾知覺上之關聯,前述在面對面的性騷擾情 境中,部份研究支持女性對於性騷擾行給予較嚴格標準之論點,Biber et al. (2002) 針對網路性騷擾行為男女知覺的差異調查中也發現一致的結果。尤其在網路圖 片、網路笑話和提出約會邀約(request for company)上,女性比起男性認為更 具騷擾性;蘇侯彰(1997)的研究也肯認,女性對於何謂網路性騷擾知覺程度 比男性高,其中以「強邀約會」、「展示不受歡迎的色情文學或圖片等」、「具有 性意涵的 ID、NICKNAME、簽名檔、名片檔」三項,達顯著差異。. 由以上可知,個體對於網路上性騷擾的知覺和真實世界的性騷擾情況類 似,甚至由於在網路上缺乏對行為人做出行為脈絡的理解和認識,反而容易使 被害人將該行為視為更具騷擾性而造成更大的傷害。但是關於個體對網路性騷 擾知覺國內相關研究仍顯不足,故本研究將進一步探討個人背景因素和行為因 素與個人對於網路性騷擾知覺之關聯。. 32.

(48) 第三節 性騷擾經驗之探討及相關研究 本節將探討性騷擾的經驗與相關研究。首先,探討大學生在真實世界性騷 擾經驗的調查與實證研究和性騷擾經驗發生的相關理論;再者,探討網路性騷 擾經驗的相關調查與實證研究與網路性騷擾經驗發生的相關理論。. 壹、性騷擾經驗之探討 一、大學生性騷擾經驗 國內針對大學生遭遇性騷擾經驗調查中,邱雅莉(1993)針對北市 500 名 大學生進行調查,發現有 70%的受訪女生,及約 28%的受訪男生曾遭遇過性 騷擾:陳若璋(1994)調查 2,147 位北、中、南區大專院校學生,24.7%曾有 性傷害之經驗,其中以受到二級傷害3之比例最高(20.8%);而人本教育基金 會(1995)對 1,068 位全省北中南區共 13 所大學、高中及國中學生研究,其 中 14%的女大學生和 4%的男大學生經歷過校園性騷擾;陳皎眉、黃富源(1999) 對 1,537 位台灣省北、中、南三區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進行問卷調查發現, 性騷擾的五種類型而言,學生在校園曾經遭遇過性別騷擾、性挑逗、性賄賂、 性要脅及性攻擊的比率依次為 39 %、 23.6 %、0.7 %、0.4%及 0.9%。 國外的研究中,Fitzgerald et al. (1988) 調查大約 2,000 名兩所主要的州立 大學女學生發現,有超過一半的人經歷過某種形式的性騷擾行為,其中以來自 教職員具有性意含的評論和提出邀約等為最高;Mazer 和 Percival (1989) 調查 215 位在一所小規模學校的大學生,有 89%的女學生和 85.1%的男學生至少曾 經經歷過一種類型的性騷擾行為,而大部分的性騷擾行為施予都是發生在班上 或來自於同學;Hill 和 Silva (2005) 針對 2,036 位 18-24 歲的大學生進行調 查,發現有 62%的人曾經經歷過性騷擾,而 66%的人知道別人曾遭遇過性騷 3. 第二級性傷害行為的態樣見註 1 33.

(49) 擾;而在遭遇騷擾的類型中,有超過五成的人是接受到具有性意含的評論、笑 話、手勢或眼神(look),而且有四分之一的人曾經遇過他人故意裸露下體 (flashed)或臀部(mooned) 、帶有性意味地與他們擦身或輕觸(had someone brush up against them in a sexual away)、帶有性意味的觸碰、抓或捏擰、稱呼 他們同性戀或害怕同性戀者(homophobic)等。 另外,大學生遭遇不同程度性騷擾的經驗也會有所差異,如 Adam, Kottke, & Padgitt (1983) 研究發現,遭遇嚴重度較高的騷擾行為類型(如性賄賂、 肢 體碰觸)的比率低於嚴重度較低的騷擾行為類型(如言語或肢體的性別騷擾) ; 陳皎眉、黃富源(1999)對 1,537 位台灣省北、中、南三區之公私立大專院校 學生進行問卷調查也發現,就性騷擾的五種類型而言,學生在校園曾經遭遇過 性別騷擾、性挑逗、性賄賂、性要脅及性攻擊的比率依次為 39 %、 23.6 %、 0.7 %、0.4%及 0.9%;鄧素琴(2002)研究也發現,三成報稱遭遇性騷擾的 同學中,20.6%是有關性別騷擾、15.9%是不受歡迎的身體接觸、4.5%為被強 迫進行性的行為。由以上可知,個人遭遇性騷擾的經驗,可能因為不同騷擾行 為類型而有差異,越嚴重的行為(如性脅迫)可能發生的比率會低於較輕微的 行為(如非自願性的性關注和性別騷擾)。. 二、性騷擾經驗之相關理論 從以上研究中可以發現,性騷擾在校園中發生比率仍頻,若欲探討性騷擾 經驗與其他變項之關聯性,必須先瞭解性騷擾經驗之相關理論,方可進一步探 究性騷擾經驗發生之相關因素。 根據 Tangri, Burt, 和 Johnson (1982) 對於工作場合的性騷擾發生之原因提 出:自然生物模式、組織模式、社會文化模式等三種模式,希望可以利用本模 式來預測以下的問題:(1)誰比較容易成為性騷擾的被害者?(2)誰容易成. 34.

(50) 為性騷擾的行為人?(3)何種行為比較容易被認為是性騷擾(the kind f acts or behaviors to be expected)?(4)當面對性騷擾,被害人會如何感受和回應?(5) 感受和回應的結果會如何?(what outcomes and consequences are likely?) (6)怎 樣的工作環境特質容易造成性騷擾?. (一)自然/生物模式 (the natural/biological model) (Tangri et al., 1982: 35-37) 自然/生物模式基本上拒絕與性有關的行為應該被禁止或是被視為一種 歧視,其假設男性的性趨力(sex drive)較大,而使得男性天生對女生有性 方面的傾向,但並沒有任何歧視意圖。第二派的假設認為男性和女性在本能 上會互相吸引,故不同性別的雙方在工作場合發生與性有關的行為是很正常 的。而第三類的說法認為性騷擾行為僅僅是少數男性特別的癖好(或是疾 病),而這個假設否定了整體對於性騷擾行為的規範,也不認為性騷擾行為 有歧視的意圖。 以上自然/生物模式的假設認為性騷擾行為是無關緊要的(認為性騷擾 是平常、異質的、個人的、無傷害的),甚至認為任何的處置方式都是無用 的(性騷擾的發生是天性,任何努力都是無用的),而且抱持自然模式者否 認工作場合中帶有性意味的行為是故意或對女性是帶有歧視的,也否認這些 行為會減少女性在工作場合的成功。 基於以上自然/生物模式的假設認為性騷擾的受害者應該是女性或兩性 皆有可能、其與騷擾者的年齡、種族、地位相當、未婚等可造成吸引行為人 特質;而其騷擾行為應類似於追求的行為,而當對方無意願的時候會停止; 就被騷擾者對於「追求行為」應感到光榮和至少不會感覺被冒犯,因為這些 騷擾行為應該是正面且無害於被害人的感受、工作表現和工作情況,所以被 害人應該不會提出任何反駁或阻止這樣的行為,故對於被害人而言,這些行 為並不會造成負面的結果。 3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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