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文選》與蕭梁帝國圖像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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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摘要 昭明文選是中國文學史上重要的文學選本,然而歷來對其編輯主旨的探討, 要非多專注於蕭統〈文選序〉 :「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瀚藻」,視為全書選文標準 的美學依據;便是從李善〈上《文選注》表〉中: 「後進英髦,咸資準的」 ,僅視 之為科考需求的教科書。然而前者僅是蕭統用來說明《文選》收錄史論作品的原 因,後者則李善當初注書之意根本未嘗考慮到科考所需。另外,傳統的「《文選》 學」研究,對於所謂的「本旨」的探求多藉由字義訓詁考證、版本流傳比較、文 義評點串講等法,雖能追索出《文選》中個別篇章之主旨,卻長久地忽略蕭統編 輯此書的「本意」何在。 . 立. 政 治 大. 是以,本文擬重新復元蕭統編輯《文選》的本旨意圖,以補充傳統「 《文選》. ‧ 國. 學. 學」對此部分之留白。研究的觀點乃藉由蕭統特殊的身分職能:即既是一國之「太 子」,又負有「監撫」國政之責。藉由探究此兩項身分職能的政治象徵意涵,進. ‧. 而發現當蕭統編輯《文選》時此一具特殊性與權威性的身份職能,對其選文意識 產生重大影響。 . sit. y. Nat. . al. er. io. 而蕭統也藉由其太子監撫的特殊身分,透露出編輯《文選》的三大意圖:其. n. v i n Ch ─「文士國士化」;其三,藉以凸顯太子監撫對國政參與之密切,並提升東宮文 engchi U 一,建構蕭梁帝國的政治正統性與文化正統性;其二,表達出自己理想的作者觀. 士集團的地位。 . 關鍵字:蕭統、《文選》、《文選》學、太子、監撫制、東宮集團、文士國士 化、王官意識、南北對立、正統、禪讓、永明 .
(3) 目錄 . 第一章 導論…………………………………..……………………………1 第一節 問題的形成與解決的企圖……………….……………………1 第二節 「《文選》學」研究回顧……………….……………….……13 第三節 蕭統在「 《文選》學」研究中的新義掘發…………….……24 第四節 南北對立與「《文選》學」研究新視角的開拓………….…30 . 立. 政 治 大. 第二章 〈文選序〉與蕭統選文原則新論…........……49 . ‧ 國. 學. 第一節 「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的原義與局限…………...…49. ‧. 第二節 〈文選序〉對「王官」意識之建構…………………….……61. y. Nat. er. io. sit. 第三節 三篇〈經序〉入《選》與蕭統選文的「王官」意識……...84. n. al v i n Ch 第三章 《文選》選文與蕭統東宮「監撫制」的 engchi U 關聯…. …. …. …. …. …. …. …. …. …. …. …. …. …. ….113 第一節. 六朝太子「監撫制」的內容與流變….……….………..…113. 第二節. 蕭統監撫對東宮僚屬的「國士化」需求….………………136. 第三節. 《文選》選文與東宮僚屬典範摹習對象之提煉…………152. 第四節. 南北分裂對《文選》文化正統性的隱蔽.…………………170 . . i .
(4) 第四章 《文選》與蕭梁帝國正統論…………………….189 第一節 《文選》選文對梁武帝建國正統性之構塑……………..…189 第二節 《文選》選文與禪讓論…………………………………….…195 第三節 《文選》選文與蕭梁帝國正統譜系中的永明圖像……..…227. 第五章 《文選》與「文士國士化」人才論……….….269 第一節 《文選》 「文士論」對「國士」的塑造…………..….….…269 . 政 治 大 第二節 《文心雕龍》與《文選》 「國士化」理論的疊合………….277 立 ‧. ‧ 國. . 學. 第三節 文士國士化對《文選》帝國圖像之營造….…………….…288. 第六章 結論……………………………………………………………323 . al. ……………………………………………329. er. io. 附表一:東宮僚屬職表. sit. y. Nat. . n. v i n C h ………………………………………… 附表二:蕭統東宮僚屬表 343 engchi U 參考文獻…………………………………………….………………………367. ii .
(5)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問題的形成與解決的企圖 「選本」在文學史上是一種常見的批評方式,中國文學史此一行為最早的記 錄見於孔子(551B.C.-479B.C.),司馬遷(145B.C.-90B.C.)即記載: 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與禮樂,上采契、后稷,中 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始於衽席,故曰「〈關雎〉之亂以為《風》 始, 〈鹿鳴〉為《小雅》始, 〈文王〉為《大雅》始, 〈清廟〉為《頌》始」。 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 、 〈武〉 、 〈雅〉 、 〈頌〉之音。禮樂自. 政 治 大 司馬遷認為孔子是首位對上古以來所流傳的三千餘篇詩歌作品進行整理選編 立 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1. ‧ 國. 學. 者,其中包括「去其重,取可施與禮樂」的選取原則、 「斷代」以定時間範圍、 「入. 樂」與否的文體性質、「四始」則是編輯作品的分類、與「備王道、成六藝」的 選輯目的。司馬遷的記載在「《詩經》學」史上雖引發「孔子有無刪《詩》」的爭. ‧. 議,然無論正反雙方,都沒有否認孔子曾對《詩》進行過整理或編輯的工作。2雖. sit. y. Nat. 然清代以來多以孔子未刪詩為定論,而認為司馬遷所稱孔子去其重之說大謬,3但. io. er. 太史公此段言論的價值,即在於揭示出編選者的意志在「文學選本」內呈現的意 義,因此《論語》中所載錄的如〈為政〉篇: 「子曰: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 n. al. Ch. i n U. v. 曰「思無邪」。』」4或〈子路〉篇:「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 engchi. 1. 《史記》卷 47〈孔子世家〉 。見﹝西漢﹞司馬遷撰,﹝南朝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 ﹝唐﹞張守節正義: 《史記》(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 9 月),頁 1936-1937。但後世將 《詩》視為經部著作,故使得《楚辭》成為「集部」範疇下的首部文學總集。 《隋書》卷 35〈經 籍志‧楚辭類〉 : 「後漢校書郎王逸,集屈原已下,迄於劉向,逸又自為一篇,並敘而注之,今行 於世。」見﹝唐﹞魏徵(580-643)等撰: 《隋書》(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 9 月),頁 1056。 2. 屈萬里(1907-1979):〈《詩經詮釋》敘論〉,見氏著:《詩經詮釋》(臺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 限公司,2004 年 10 月),冊上,頁 7-11。 3. 相關的爭論可參見洪湛侯:〈關於孔子刪詩的論爭〉的整理。見氏著:《詩經學史》(北京:中. 華書局,2004 年 9 月),冊上,頁 7-14。 4. 《論語集注》卷 1〈為政〉 。見﹝南宋﹞朱熹(1130-1200)著: 《四書章句集注》(曹美秀校對本,. 臺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 11 月),頁 70。.
(6) 《昭明文選》與蕭梁帝國圖像 . 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5以及〈陽貨〉篇: 「子曰: 『小子! 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 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6對司馬遷而言,都是孔子所自道的編選本意, 7. 故司馬遷才在《史記》中歸納出孔子以「備王道,成六藝」為編《詩》宗旨。. 而這也就意味著若要掌握文學選本的本旨,編選者本身之意志實最為有力的憑 證。8 5. 《論語集注》卷 7〈子路〉。見《四書章句集注》,頁 198。. 6. 《論語集注》卷 9〈陽貨〉。見《四書章句集注》,頁 249-250。. 7. ﹝清﹞皮錫瑞(1850-1908)便站在孔子刪《詩》的立場,來解釋司馬遷這段文義,指出「四始之. 義」即是孔子藉編選《詩》所定: 「案史公說本魯詩,為西漢最初之義。云『始於衽席』 ,正與讀. 政 治 大 妨於列正《風》,冠篇首矣。云〈關雎〉之亂以為《風》始,可知『四始』實孔子所定,而非周 立 公所定,且並非周初所有矣。云『三百五篇』 ,可知孔子所定之詩,止有此數,不得如毛、鄭增 《春秋曆譜牒》曰: 『周道缺,詩人本之衽席, 〈關雎〉作』相合。可知〈關雎〉實是刺詩,而無. ‧ 國. 學. 入笙詩六篇,而陸、孔遂以為三百十一篇矣。云『皆弦歌之,以求合〈韶〉 、 〈武〉 、 〈雅〉 、 〈頌〉』, 可知三百五篇,無淫邪之詩在內,不得如朱子以為淫人自作,而王柏妄刪《鄭》 、 《衛》矣。孔子 刪《詩》之說,孔穎達已疑之,謂案《書》傳所引之《詩》,見在者多,亡逸者少,則夫子所錄. ‧. 者,不容十分去九,馬遷之言未可信,惟歐陽修以遷說為然。……王崧亦為之說曰: 『《史記》之. y. Nat. 收繆誤固多,皆有因而然,從無鑿空妄說者。』考《漢書‧食貨志》 ,孟春之月,行人振木鐸徇. sit. 於路,以采詩獻之太師,比其音律以聞於天子云云, 《史記》所謂古詩三千餘篇者,蓋太師所采. er. io. 之數,迨比其音律閒於天子,不過三百餘篇。何以知之?采詩非徒存其辭,乃用以為樂章也,音 律之不協者棄之,即協者尚多,而此三百餘篇,於用已足,其餘但存之太史,以備所用之或闕。. n. al. i n U. v. 《詩》三百,誦《詩》三百,皆孔子之言,前此未有綜計其數者。蓋古詩不止三百五篇,東遷以. Ch. engchi. 後,禮壞樂崩,詩或有句而不成章,有章而不成篇者,無與於弦歌之用,孔子自衛反魯而正樂, 釐訂汰黜,定為此數,以教門人,於是授受不絕。設無孔子,則此三百五篇,亦胥歸泯滅矣。故 世所傳之逸詩,有太師比音律時所棄者,有孔子正樂時所削者,所采既多,其原作流傳誦習,後 人得以引之。是則『古詩三千餘篇,去其重』,取其可施於禮義,乃太師所為。司馬遷傳聞孔子 正樂時,於詩嘗有所刪除,而遂以歸之孔子,此其屬辭之未密,或文字有脫誤耳。然謂孔子皆弦 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可知非獨取其辭意已。」見氏著:《詩經通論》 〈論孔子刪詩是去其重,三百五篇已難盡通,不必更求三百五篇之外〉條。收錄於氏著:《經學 通論》(北京:中華書局,2003 年 11 月),頁 66-67。 8. 如南宋的真德秀(1178-1235)選輯《文章正宗》主旨,為了完成朱熹「世教民彝」之願;劉克莊. (1187-1269)的多本詩選,則透露其「切情詣理」即合乎人情自然的文學觀。但在「程朱理學」的 時代氛圍下,兩人的文學意志則透露其選文標準的特殊意義。有關此二人的比較,可參考王宇: 〈標榜風氣、詩歌選本、理學語境與劉克莊詩學觀的重新解讀──以真德秀《文章正宗》為對照〉 , 《淡江中文學報》第 17 期,2007 年 12 月,頁 90-119。又如錢鍾書(1910-1998)於《宋詩選注》 中也自道其「不選」之條例,以表明自己的文學原則。參曾金承: 〈錢鍾書《宋詩選注》的「排 2 .
(7) 第一章 導論 . 同樣地,要理解另一本在中國文學史上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文學總集《昭明 文選》之編選本旨與其文學立場,直接探究昭明太子蕭統(501-531)的編選動機及 其文學觀,乃是最直接的途徑。然而自唐(618-907)以來,卻往往將視焦聚於〈文 選序〉中的「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一語,奉為蕭統選文之唯一準則,形塑 出《昭明文選》乃集歷代美文之大成,為後世英髦之士行文準的之範例,但也限 縮了後世探究蕭統選文本義的視角。李善所言出自其〈上《文選注》表〉,雖為 評價蕭統選輯《文選》的價值,但卻略傾向於宮廷文士的文技辭藝之典範: 昭明太子,業膺守器,譽珍問寢。居肅成而講藝,開博望以招賢。搴中葉 之詞林,酌前修之筆海。周巡緜嶠,品盈尺之珍;楚望長瀾,搜徑寸之寶。 故撰斯一集,名曰《文選》。後進英髦,咸資準的。9. 政 治 大 注《文選》只是想藉此謀取唐高宗青睞得以出仕:「臣蓬衡蕞品,樗散陋姿。汾 立 河委筴,夙非成誦。崇山墜簡,未議澄心。握玩斯文,載移涼燠。有欣永日,實 其一是李善注《文選》實為私撰,本與科考教本無關;10其次在〈序〉中明言其. ‧ 國. 學. 昧通津。故勉十舍之勞,寄三餘之暇,弋釣書部,願言註輯。合成六十卷。殺青 甫就,輕用上聞。享帚自珍,緘石知謬。敢有塵於廣內,庶無遺於小說。謹詣闕. ‧. 奉進,伏願鴻慈,曲垂照覽。謹言。」11因此根本無涉於政府取士之態度或標準。. sit. y. Nat. 是以按此文脈,則李善對昭明太子編《文選》本意的評述,顯然也僅側重於蕭統 對文學的濃厚興趣。故此處之「咸資準的」之「準」,較傾向於宮廷文士競藝之. io. n. al. er. 道,卻無其他經世之用。12事實上就連唐人自己都意識到,《文選》尚有「不根. i n U. v. . Ch. engchi. 除性」選詩原則初探〉, 《文學新鑰》第 14 期,2011 年 12 月,頁 119-146。 9. ﹝南朝梁﹞蕭統編,﹝唐﹞李善(630-689)注: 《文選》(李培南等人點校本,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2007 年 10 月),序頁 4。 10. 《舊唐書》卷 189 上〈儒學上‧李善傳〉 : 「明(聖和按:應作顯)慶中,累補太子內率府錄事參. 軍、崇賢館直學士,兼沛王侍讀。嘗注解《文選》,分為六十卷,表上之,賜絹一百二十匹,詔 藏于祕閣。」見﹝後晉﹞劉昫(887-946)等撰:《舊唐書》(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 9 月),頁 4946。而《舊唐書》卷 190 中〈文苑中‧李邕傳〉也記載李邕父李善之仕歷: 「父善, 嘗受《文選》於同郡人曹憲。後為左侍極賀蘭敏之所薦引,為崇賢館學士,轉蘭臺郎。敏之敗, 善坐配流嶺外。會赦還,因寓居汴、鄭之間,以講《文選》為業。年老疾卒。所注《文選》六十 卷,大行於時。」見《舊唐書》 ,頁 5039。可知李善並沒有因《文選注》而達到干祿目的,僅獲 得唐高宗(649-683 在位)絹帛之賜,但也可推敲出李善當初注《文選》根本與科考無關,反而是 欲藉以炫博以投唐帝愛文之所好。 11 12. . 《文選》 ,序頁 4。 曹道衡(1928-2005)〈南北文風之融合和唐代《文選》學之興盛〉便指出後世僅從「科舉」因 3 .
(8) 《昭明文選》與蕭梁帝國圖像 . 藝實」之弊:「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惡進士。……德裕嘗論公卿子弟艱於科 舉,武宗曰:『向聞楊虞卿兄弟朋比貴勢,妨平進之路。昨黜楊知至、鄭朴等, 抑其太甚耳。有司不識朕意,不放子弟,即過矣,但取實藝可也。』德裕曰: 『鄭 肅、封敖子弟皆有才,不敢應舉。臣無名第,不當非進士。然臣祖天寶末以仕進 無他岐,勉彊隨計,一舉登第。自後家不置《文選》,蓋惡其不根藝實。然朝廷 顯官,須公卿子弟為之。何者?少習其業,目熟朝廷事,臺閣之儀,不教而自成。 寒士縱有出人之才,固不能閑習也。則子弟未易可輕。』」13這個「實」正如同 裴行儉(619-682)所稱:「士之致遠,先器識而後文藝。勃等雖有文才,而浮躁淺 露,豈享爵祿之器耶!楊子沉靜,應至令長,餘得令終為幸。」14顯係為有別於 文采的道德品格與實務能力,可見僅以《文選》作為唐人取士準則,也未能確實. 政 治 大 采」與「文人」理想典範的關係認知上,仍存有不小的差距!因為觀察蕭統的〈文 立 選序〉可知,昭明太子編集《文選》就是視此書可以「化成天下」、「風教百姓」 掌握唐人理想的人才論,15即使視為取材範本,唐人與《文選》原編者蕭統就「辭. ‧ 國. 學. 之用,相對地其所選錄的作家,也就具有「經國治事」之能的理想文士典範。 其三,則是後人常引為說的科考範本,但唐代實自唐高宗(649-683 在位)永隆. ‧. 二年(681)才頒布〈條流明經進士詔〉:「自今已後,考功試人,明經試帖,取十. sit. y. Nat. 帖得六以上者;進士試雜文兩首,識文律者,然後並令試策。」16進士科才確立. er. io. 素理解唐代《文選》盛行現象的片面缺失:「這種人人爭讀《文選》的風氣是怎麼形成的呢?一. n. al. i n U. v. 般的看法都認為是由於隋唐以來實行了科舉制度,以詩賦取士的結果。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 Ch. engchi. 但並不能回答所有的問題。因為以詩賦取士只能使當時的士人致力於詩賦的寫作,而未必都要去 攻讀《文選》 。因為據《隋書‧經籍志》記載,隋及唐初存在著許多詩、文和賦的總集,都可以 供應舉者取法,而大家卻一致選擇了《文選》,其原因顯然和當時文壇的風尚及唐初君臣愛好有 關。」見氏著: 《中古文史叢稿》(保定:河北大學出版社,2003 年 11 月),頁 1-15。王立群也抱 持類似觀點,見氏著: 〈 《文選集注》研究——以李善注為中心的一個考察〉 ,《漢語言文學研究》 第 2 卷第 3 期,2011 年 9 月,頁 21-35。 13. 《新唐書》卷 44〈選舉志上〉 。見﹝北宋﹞宋祁(996-1061)、歐陽修(1007-1072)撰:《新唐書》. (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 9 月),頁 1168-1169。 14. 《舊唐書》卷 190 上〈文苑上‧王勃傳〉。見《舊唐書》,頁 5006。 . 15. 黃永年(1925-2007)〈「士先器識而後文藝」正義〉 : 「這句話前面還有『士之致遠』幾個字,往. 往為後世引用者所忽略。其實這是『事先器識而後文藝』的前提,萬萬省略不得。所謂『致遠』 者,即在政治上飛黃騰達之謂。要在政治上飛黃騰達當然不能靠文藝,必須是有器識能勝冢宰之 材者纔行。」見氏著: 《文史探微》(北京:中華書局,2000 年 10 月),頁 243-255。 16. . 《唐大詔令集》卷 106〈政事‧貢舉〉 。見﹝北宋﹞宋敏求(1019-1079)編: 《唐大詔令集》(北 4 .
(9) 第一章 導論 . 雜文為必考項目,故早於顯慶三年(658)就上呈《文選注》的李善,實無法絕對 掌握二十餘年後國家取士政策的轉變,更遑論藉此編輯注訂考生教科書《文選》 的意圖17。故李善在〈上《文選注》表〉對蕭統編選《文選》的看法,僅可視為 唐人對《文選》的理解立場,但尚與蕭統編書之本旨有所落差。 就如同章學誠(1738-1801)在〈與甄秀才論《文選》義例書〉中嘗以一己之「文 獻補史」18立場來評價昭明太子選文之失: 辱示《文選》義例,大有意思,非熟知此道甘苦,何以得此?弟有少意商 復。夫踵事增華,後來易為力;括代總選,須以史例觀之。昭明草創,與 馬遷略同。由六朝視兩漢,略已;先秦略之略已。周則子夏〈詩序〉,屈 子《離騷》而外,無他策焉。亦猶天漢視先秦,略已;周,則略之略已。. 政 治 大 而又當創事,故例疎而文約。 《文苑》 、 《文鑒》 ,皆包括一代; 《漢書》 、 《唐 立 書》 ,皆專紀一朝;而又藉前規,故條密而文詳。 《文苑》之補載陳、隋, 五帝三王,則本紀略載而外,不更詳焉。昭明兼八代,《史記》採三古,. ‧ 國. 學. 則續昭明之未備;《文鑒》之併收制科,則廣昭明之未登。亦猶班固《地 志》之兼採《職方》 、 《禹貢》 , 《隋書》諸志之補述梁、陳、周、齊,例以. ‧. 義起,斟酌損益,固無不可耳。夫一代文獻,史不盡詳,全恃大部總選,. y. Nat. sit. . er. 17. io. 京:中華書局,2008 年 4 月),頁 549。. 丁紅旗試圖具體標明《文選》在唐代形成科考範本的時間歷程: 「從永隆二年(681),詔令進士. n. al. i n U. v. 開始試雜文兩首,到大和八年(834)專用詩賦的定型,其間共經歷 154 年。就是在這一時期,因. Ch. engchi. 《文選》對詩賦,甚且雜文的有效指導,以及詩賦的命題多出自《文選》 ,時人對進士科的熱衷, 士人讀習《文選》的勁頭一直久盛不衰。」見氏著: 《唐宋《文選》學史論》(上海:上海人民出 版社,2015 年 7 月),頁 2。不過陳飛的研究則指出,永隆二年以前,唐人亦有試策雜文之例, 但都屬於不正規、不嚴格的「加試」性質: 「大抵自貞觀八年(634)至永隆二年這段時間,進士科 不僅不是『止試策』 ,而且試策以外還有『帖讀』 、 『帖經』 、和試『雜文』之類的試項,形式不一, 但並不經常和規範。」見氏著: 《唐代試策考述》(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 4 月),頁 128-129。 18. 最早視章學誠「六經皆史」的「史」之意義為「史料文獻」者是胡適(1891-1962): 「先生作《文. 史通義》之第一篇──〈易教〉──之第一句『六經皆史也。』此語百餘年來,雖偶有人崇奉, 而實無人深懂其所涵之意義。……其實先生的本意只是說『一切著作,都是史料。』……先生的 主張以為六經皆先王之政典;因為是政典,故皆有史料的價值。」見氏著: 《章實齋先生年譜》(臺 北: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86 年 7 月),頁 158。但胡適的說法已受到學界的修正,且 擴大了「六經皆史」的史料文獻之範疇。對於「六經皆史」說研究的演進過程,可參考張麗珠: 〈章學誠的史學核心意識─以突出「專門」、「成家」為主軸的論述〉,《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第 42 期,2009 年 12 月,頁 197-234。 5 .
(10) 《昭明文選》與蕭梁帝國圖像 . 得載諸部文字於律令之外,參互考校,可補二十一史之不逮。其事綦重, 原與揣摩家評選文字不同,工拙繁簡,不可屑屑校量。讀書者但當採掇大 意,以為博古之功,斯有益耳。19 據《章氏遺書》所載上文之題解註記云:「此與下篇雖論《文選》義例,實以方 志另立文徵,是仿《文選》而作,申明前書之意。」20由此可知,此文與被編於 其後的〈駁〈《文選》義例書〉再答〉 ,均皆出於方志纂修的體例而發,故應合而 觀之。然《章氏遺書》稱此文乃章氏為了編纂河北省文安縣方志時,對於該不該 立〈文徵〉以蒐羅地方相關文學作品之體例所提出的討論,21顯然章學誠認為可 借助《昭明文選》之體例作為編選方志〈文徵〉之參照。故此處雖是章氏針對方 志保存文獻而發,但其中對《昭明文選》的選文內容略古詳今,且又未廣泛收錄. 政 治 大 諸部均錄以補充史籍文獻之缺,則可視為是章學誠對《文選》一書的整體評價。 立 事實上章學誠評論《文選》的立場顯然未從「文學」與「美學」的角度出發: 制科之類的公文行書所抱持的疑慮,進而抨擊《昭明文選》選文範圍太窄,未能. ‧ 國. 學. 「世之能文章者,以為言語之工,體撰之妙,能狀難言之景,顯難達之情,擬之 化工造物,而文章之能是盡矣。……吾觀文學之士,不求其當而爭誇於美且富者,. ‧. 何紛紛耶!」22因其視「文學」乃為切於天下事物、人倫日用之文,23可見章學. sit. y. Nat. 誠對文學觀乃向修辭實用的功能性傾斜:「文人之文,與著述之文,不可同日語. io. er. 也。著述必有立於文辭之先者,假文辭以達之而已。譬如廟堂行禮,必用錦紳玉 . al. n. 19. i n U. v. 《文史通義》卷 8〈外編三〉 。見﹝清﹞章學誠撰,葉長青注,葉瑛校注: 《文史通義校注》(北. Ch. 京:中華書局,2004 年 9 月),頁 837。. engchi. 20. 《文史通義校注》 ,頁 839。. 21. 《文史通義》卷 8〈外編三〉收有〈答甄秀才論修志第二書〉即有修纂方志條例以專論選錄詩. 文之道: 「文選宜相輔佐也。詩文雜體入《藝文志》 ,固非體裁,是以前書欲取備體歸於傳考。然 西京文字甚富,而班史所收之外,寥寥無覯者,以學士著撰,必合史例方收;而一切詩文賦頌, 無昭明、李昉其人,先出而採輯之也。史體縱看,志體橫看,其為綜核一也。然綜核者事詳,而 因以及文。文有關於土風、人事者,其類頗夥,史固不得而盡收之。以故昭明以來,括代為選, 唐有《文苑》 ,宋有《文鑒》 ,元有《文類》 ,明有《文選》 ,廣為銓次,巨細畢收,其可證史事之 不逮者,不一而足。故左氏論次《國語》 ,未嘗不引諺證謠;而十五《國風》 ,亦未嘗不別為一編, 均隸太史。此文選、志乘,交相裨益之明驗也。」見《文史通義校注》,頁 828。 22. 《章氏遺書》卷 6〈雜說〉。見﹝清﹞章學誠:《章氏遺書》(影印吳興劉承幹嘉業堂刊本,臺. 北:漢聲出版社,1973 年 1 月),頁 123。 23. 鍾永興: 〈「經之流變,必入於史」—章實齋「史學文」之研究〉, 《輔仁國文學報》第 30 期,. 2010 年 4 月,頁 97-118。 6 .
(11) 第一章 導論 . 佩,彼行禮者,不問紳佩之所成,著述之文是也。錦工玉工,未嘗習禮,惟藉制 錦攻玉以稱功,而冒他工所成為己制,則人皆以為竊矣,文人之文是也。故以文 人之見解,而議著述之文辭,如以錦工玉工,議廟堂之禮典也。」24但從甄松年 的回信可知:「得兄所論《文選》義例,甚以為不然。文章一道,所該甚廣,史 特其中一類耳。選家之例,繁博不倫,四部九流,問所不有?而兄概欲以史擬 之。……兄復思配以《文選》,連床架屋,豈為風雲月露之辭,可以補柱下之藏 耶?選事仿於六朝,而史體亦壞於是,選之無裨於史明矣。」25甄氏顯然嚴正反 對將文學作品與史部文獻混為一談。尤其信中透露甄松年視《文選》內諸文皆屬 「風雲月露」之辭,則可意會其對《昭明文選》一書性質的認知實由修辭藻飾的 角度出發。. 政 治 大 皆非由蕭統本身的編書立場出發,徒然以後世預設立場來評價《昭明文選》的方 立 式,正是「《文選》學」研究脈絡中重要闕縫之處。 上述顯示章、甄兩人對於《昭明文選》雖各自有所偏頗評價,卻也都呈露出. ‧ 國. 學. 雖然章學誠本身的「文學」觀確實較為侷限:. 而後世應酬牽率之作,決科俳優之文,亦泛濫橫裂,而爭附別集之名,是. ‧. 誠劉《略》所不能收,班《志》所無可附;而所為之文,亦矜情飾貌,矛. sit. y. Nat. 盾參差,非復專門名家之語無旁出也。26. 然他有意應用《昭明文選》總輯歷代作品的方法,來廣泛地蒐羅歷史文獻。只不. io. n. al. er. 過他所偏重的多屬政府誥令等行政文書,27雖可謂其承認《文選》的文獻學價值, 28. i n U. v. 實際上卻是無法認同《昭明文選》對作品分類與汰選之例則:. Ch. . engchi. 24. 《文史通義》卷 5〈內編五‧答問〉。見《文史通義校注》 ,頁 489。. 25. 《文史通義校注》 ,頁 837-838。. 26. 《文史通義》卷 3〈內編三‧文集〉。見《文史通義校注》 ,頁 296-297。. 27. 《文史通義》卷 6〈外編三‧方志立三書議〉 : 「選事仿於蕭梁,繼之《文苑英華》與《唐文粹》,. 其所由來久矣。今舉《文鑒》 、 《文類》 ,始演風詩之緒,何也?曰: 《文選》 、 《文苑》諸家,意在 文藻,不徵實事也。 《文鑒》始有意於政治, 《文類》乃有意於故事,是後人相習久,而所見長於 古人也。」見《文史通義校注》 ,頁 575。章學誠這個傾向後來受到劉咸炘(1896-1932)的抨擊: 「章 實齋作〈詩教〉 、 〈文集〉二篇,發明隋前篇翰之源,正後世文集之謬,而不知《文選》之例即主 《詩》教,故但表其輔史,摘其分門之誤,而未明本旨。」見黃曙輝編校:《劉咸炘學術論集‧ 文學講義編》(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 年 7 月),頁 21。 28. 《文史通義》卷 4〈內編四‧釋通〉 : 「總古今之學術,而紀傳一規乎史遷,鄭樵《通志》作焉。. (《通志》精要,在乎義例。蓋一家之言,諸子之學識,而寓於諸史之規矩,原不以考據見長也。 7 .
(12) 《昭明文選》與蕭梁帝國圖像 . 《文選》者,辭章之圭臬,集部之準繩,而淆亂蕪穢,不可殫詰;則古人 流別,作者意指,流覽諸集,孰是深窺而有得者乎?集人之文,尚未得其 意指,而自裒所著為文集者,何紛紛耶?若夫總集別集之類例,編輯撰次 之得失,今古詳略之攸宜,錄選評鈔之當否,別有專篇討論,不盡述也。 29. 甚至還抨擊《昭明文選》所收的作品在質量上都過於簡略!尤其是兩漢時期的文 獻作品: 「兩京文字,入《選》甚少,不敵班、范所收,使當年早有如選《文苑》 其人,裁為大部盛典,則兩漢事跡,吾知更赫赫如昨日矣。史體壞於六朝,自是 風氣日下,非關《文選》。昭明所收過略,乃可恨耳。所云不循循株守章句,不 必列文於史中,顧斤斤畫文於史外,其見尚可謂之卓革否?」30只不過章學誠在. 政 治 大 選》學」研究往往藉各殊的後見之明欲重探蕭統編書本旨的趨向。 立 魯迅(周樹人,1881-1936)曾言:. 《文史通義》中對《昭明文選》選文去取標準的質疑,其實也呈現出傳統「《文 31. ‧ 國. 學. 後人議其疏陋,非也。)統前史之書志,而撰述取法乎官《禮》,杜佑《通典》作焉。(《通典》. ‧. 本劉秩《政典》 。)合紀傳之互文,(紀傳之文,互為詳略。)而編次總括乎荀、袁,(荀悅《漢紀》. y. Nat. 三十卷,袁宏《後漢紀》三十卷,皆易紀傳為編年。)司馬光《資治通鑒》作焉。匯公私之述作,. sit. 而銓錄略仿乎孔、蕭,(孔逭《文苑》百卷、昭明太子蕭統《文選》三十卷。)裴潾《太和通選》. er. io. 作焉。此四子者,或存正史之規,(《通志》是也。自《隋志》以後,皆以紀傳一類為正史。) 或正編年之的,(《通鑒》。)或以典故為紀綱,(《通典》。)或以詞章存文獻,(《通選》。)史部. n. al. i n U. v. 之通,於斯為極盛也。(大部總達,意存掌故者,當隸史部,與論文家言不一例。)」見《文史通 義校注》,頁 373。. Ch. engchi. 29. 《文史通義》卷 1〈內編一‧詩教下〉 。見《文史通義校注》,頁 82。. 30. 《文史通義》卷 8〈外編三‧駁〈 《文選》義例書〉再答〉 。見《文史通義校注》,頁 839。. 31. 王金凌(1949-2012)在〈文學史的歷史基礎〉中曾將「文學史」體裁分為: 「情志文學史」 、 「文. 士傳」 、 「文類文學史」 、 「風格文學史」 、 「文學社會史」等類,顯然章學誠對《文選》體例的討論 僅將其視為「文類文學史」 。王氏對於文學史家的史觀論述有以下討論: 「文學史不只是文學知識 的累積,更是根據史料,依循歷史的本性,而建構起來的文學心靈之曲折發展,一如個人生命的 曲折發展。不同的是:個人生命有終了之時,文學史主體則不斷透入每一代人的心中生生不息。 其中,文學心靈曲折發展之關鍵在文學史家修史時所居的身份。」這也就說明了何以後世以「預 設立場」重新探究蕭統編輯《文選》的動機,始終無法貼近蕭統編書本意,因每一位文學史家無 論所處之時代環境與其本身的身分背景,實都影響著其對蕭統《文選》的個殊認知,但卻往往將 此一價值認知作為解讀《文選》的重要方法,導致蕭統最原初的編書本旨逐漸湮沒不見。見輔仁 大學中國文學系、中國古典文學研究會合編:《建構與反思─中國文學史的探索學術研討會論文 集》(臺北:臺灣學生書局,2002 年 7 月),頁 459-485。 8 .
(13) 第一章 導論 . 凡是對於文術,自有主張的作家,他所賴以發表和流佈自己主張的手段, 倒並不在作文心,文則,詩品,詩話,而在選出選本。選本可以藉古人的 文章,寓自己的意見。博覽群籍,采其合于自己意見的為一集,一法也, 如《文選》是。擇取一書,刪其不合于自己意見的為一書,又一法也,如 《唐人萬首絕句選》是。如此,則讀者雖讀古人書,卻得了選者之意,意 見也就逐漸和選者接近,終於「就範」了。32 則可知閱讀任何一種選本,其實都是正在接受編選者文學觀念的過程,故閱讀所 選作品時,自然而然都受到選文者編選動機、目的、與文學立場傾向之制約。33 然而蕭統作為《昭明文選》的總編者,卻至今未有任何著作專門就其編輯《文選》 之動機本義、與目的、功用等面向提出清楚的說明,一方面是蕭統直接留下與《文. 政 治 大 「《文選》學」研究卻過度聚焦於「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 ,使得將蕭統選文 立 的本旨侷限在美文集成的範疇:. 選》有關的文獻僅有〈文選序〉一篇,理所當然由其中探詢其編輯宗旨。然傳統. ‧ 國. 學. 蕭梁之世,《昭明文選》問世,此書選錄自周至梁作品,而不收經史諸子 文字。 〈文選序〉曾稱經書乃「孝敬之准式,人倫之師友」 ;史書「所以褒. ‧. 貶是非,紀別異同」 ;子書「以立意為宗,不以能文為本」 :皆不同於文學,. sit. y. Nat. 故《文選》不收。《文選》所收者為「若其讚論之綜緝辭采,序述之錯比 文華,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故與夫篇什,雜而集之。」此即蕭統選. io. n. al. er. 文之標準。蓋蕭統認為有充實的內容而以美麗辭藻表現之作品,始得稱為 文學。34. Ch. engchi. i n U. v. 葉慶炳的調和之言便透露出歷來對於《文選》的研究面向,往往將「充實的內容」 32. 魯迅: 〈選本〉 ,見氏著: 《集外集》 。收錄於魯迅著,張健、金鴻文校訂: 《魯迅全集》(臺北:. 谷風出版社,1989 年 12 月),卷 7,頁 131-132。 33. ﹝美國﹞余寶琳: 〈詩歌的定位—早期中國文學的選集與經典〉 : 「選集總是具隱喻性地及歷史. 性地將詩歌作品放在它們應有的位置,並直接地或間接地道出時代的價值觀。」見 Pauline Yu: 〈Poems in Their Place: Collections and Canons in Early Chinese Literature〉,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第 50 卷第 1 期,1990 年 6 月,頁 163-196。後收錄於樂黛雲、陳玨編選: 《北美 中國古典文學研究名家十年文選》(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6 年 5 月),頁 254-284。張伯偉: 〈選本論〉,收錄於氏著: 《中國古代文學批評方法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 5 月),頁 277-325。另鄒雲湖有專著: 《中國選本批評》(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2 年 7 月),專門研討中 國歷代選本的歷史流變。 34. . 葉慶炳(1927-1993): 《中國文學史》(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7 年 6 月),頁 2。 9 .
(14) 《昭明文選》與蕭梁帝國圖像 . 依附於美麗的辭藻表現之下,反而忽視了所謂充實的內容到底所指為何?而本文 即是為探明此一歷代「《文選》學」研究中的留白之處,即什麼才是蕭統所謂「充 實的內容」?這些被選錄的作品具有什麼「充實的內容」是蕭統所在意的?蕭統 所標舉的「充實的內容」又有何目的與準則?藉此本文得以重新挖掘蕭統編輯《文 選》的風教化下、建構蕭梁帝國正統性的帝國圖像之政治動機。 事實上另一方面,傳統對於所謂「事出於沉思」的內涵,往往會由科舉考試 的角度觀之。因李善以降士子科考往往視《文選》為重要範本,35便自然而然地 形塑出「為文章者,焉得不尚《文選》也」36之普世價值。只不過以上諸論嚴格 說來均為對《文選》在歷代的文學環境中的功能性而論,卻非針對蕭統編書的本 旨而發,故雖多有研討《文選》所錄諸作品本旨之徑,但仍無法得知蕭統將其選. 政 治 大 是以明代劉節在〈廣文選序〉所言就有其特殊價值所在: 立 蕭統妙解文理,擷歷代之菁華,以成一集。雖以杜甫文章凌跨百代,猶有. 錄於《文選》之內的本意。. ‧ 國. 學. 「熟精《文選》理」之句,其推重詎出漫然。此可知當時去取別裁,俱有 深意。37. ‧. 劉節借杜甫(712-770)〈宗武生日〉38之典故,引導出杜甫所稱「熟精《文選》理」. sit. y. Nat. 之「理」 ,乃是指蕭統去取別裁歷代文章的選文準則。劉節指出蕭統所妙解的「文 理」,是他後來編輯《文選》時進行去蕪存菁的法理依據,因此杜甫勉勵杜宗武. io. n. al. er. 必須精熟的「《文選》理」 ,指的正是對蕭統編輯《文選》成書「深意」之所在的. i n U. v. 理解。相較之下,歷來嘗由杜甫詩法立說以解釋《文選》之理,如南宋(1127-1279) 35. Ch. engchi. 《困學紀聞》卷 17〈評文〉 : 「李善精於《文選》 ,為注解,因以講授,謂之『 《文選》學』 。少. 陵有詩云: 『續兒誦《文選》』;又訓其子『熟精《文選》理』。蓋『《選》學』自成一家。江南進 士試『天雞弄和風』詩,以《爾雅》天雞有二,問之主司,其精如此。故曰: 『《文選》爛,秀才 半。』 」見﹝南宋﹞王應麟,﹝清﹞翁元圻輯注: 《翁注困學紀聞》(臺北:世界書局,1984 年 4 月),頁 869-870。 36. ﹝南宋﹞胡仔(1095-1170):《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 9〈杜少陵‧四〉 :「今人不為詩則已,苟. 為詩,則《文選》不可不熟也。《文選》是文章祖宗,自兩漢而下,至魏、晉、宋、齊,精者斯 採,萃而成編,則為文章者,焉得不尚《文選》也。」見吳文治主編: 《宋詩話全編》(南京:鳳 凰出版社,2006 年 10 月),冊肆,頁 3574。 37. ﹝明﹞劉節: 《廣文選》(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臺南:莊嚴出版社,1997 年 1 月),集部總集. 類,第 297 冊,頁 506。 38. ﹝唐﹞杜甫撰,﹝清﹞仇兆鰲(1638-1713)注:《杜詩詳注》(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 1 月),. 頁 1477-1478。 10 .
(15) 第一章 導論 . 趙次公即曰: 「公使字多出《文選》 ,蓋亦前作之菁英,為不可遺也。公又曰『遞 相祖述復先誰』,則公之詩法,豈不以有據而後用耶?」39則此處所謂需熟精的 《文選》之「理」 ,被解為: 「使字」與「詩法」之義。40至清代(1644-1912)無論 浦起龍(1679-?)或仇兆鰲均將此「理」視為杜甫以作詩之法勉勵子嗣,41則明代 的劉節在此一「杜詩學」傳統中,反而具有另判新意之效,提出杜甫所言之「《文 選》理」,實應回到編輯《文選》者之蕭統本身的編選原則,才是日後杜甫用以 遵循的作詩之法。清代尚有翁方綱(1733-1818)也提出了從蕭統立場出發的解讀: 杜之言理也,蓋根極於六經矣。曰「斯文憂患餘,聖哲垂彖繫」 , 《易》之 理也;曰「舜舉十六相,身尊道何高」 , 《書》之理也;曰「春官驗討論」, 《禮》之理也;曰「天王狩太白」 , 《春秋》之理也。其他推闡事變、究極. 政 治 大 能證明也。……《易》曰「君子以言有物」 ,理之本也;又曰「言有序」, 立 理之經也。天下未有舍理而言文者。且蕭氏之為選也,首原「夫孝敬之準 物則者,蓋不可以指屈。則夫「大輅椎輪之旨,沿波而討原」者,非杜莫. ‧ 國. 學. 式,人倫之師友」,所謂「事出於沉思」者,惟杜詩之真實足以當之;而 或僅以藻繢目之,不亦誣乎?自王新城究論唐賢三昧之所以然,學者漸由. ‧. 是得詩之正脈,而未免岐視「理」與「詞」為二途者,則不善學者之過也。. sit. y. Nat. 而矯之者又或直以理路為詩,遂蹈白沙、定山一派,致啟詩人之訾謷,則 又不足以發明六藝之奧,而徒事於紛爭疑惑,皆所謂泥者也。必知此義,. io. n. al. er. 然後見少陵之貫徹上下,無所不該。學者稍偏於一隅則皆不得其正,豈可. i n U. v. 以矜心躁氣求之哉?但憾不能「熟精」而已矣。42 . Ch. engchi. 翁方綱的「肌理說」詩觀主張兼顧「義理」與「文理」 ,前者以「六經」為依歸,. 39. ﹝唐﹞杜甫撰,﹝南宋﹞趙次公注,林繼中輯校: 《杜詩趙次公先後解輯校》(修訂本,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年 12 月),頁 520-521。 40. 韓泉欣: 〈為杜詩「熟精《文選》理」進一解〉 , 《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 33 卷第. 3 期,2003 年 5 月,頁 115-121。 41. 仇兆鰲云: 「此以家學勗宗武。……公祖審言善詩,世情因而傳述,故當精《文選》以紹家學,. 何必為綵衣娛親乎?」見《杜詩詳注》 ,頁 1478。浦起龍曰: 「中四句,字字家常語。質而有味。 由祖而來,詩學紹述。此事直是家業。人言傳說有子,特是世上俗情耳。須得學問淵源,本於漢 魏,熟精《選》理,乃稱克家。」見氏著: 《讀杜心解》(臺北:古新書局,1976 年 2 月),頁 759。 42. ﹝清﹞翁方綱:〈杜詩「熟精《文選》理」「理」字說〉。見氏著:《復初齋文集》(臺北:文海. 出版社,1966 年 10 月),卷 10,頁 406-409。 11 .
(16) 《昭明文選》與蕭梁帝國圖像 . 後者則為「言有序」之詩法,43徐世昌(1855-1939)以清人之眼論翁氏:「覃溪以 學為詩,所謂瓴甓木石,一一從平地築起,與華嚴樓閣,彈指即現者,固自不同。 同時如惜抱、北江諸人,每有微辭,持之良非無故,然興觀群怨之外,多識亦關 詩敎,且其深厚之作,魄力既充,韻味亦雋,非盡以鬭靡誇多為能事。」44而杜 詩將這兩者投射於《文選》之理中,正好透露出杜甫掌握了蕭統編輯《文選》時 「王道教化」與「修辭藝術」兼備的意圖: 對翁方綱而言,杜詩之所以偉大,之所以有價值,就是因為杜詩「貫徹上 下,無所不該」 ,承繼六經而體現了「理」的存在與美感,……傳統論杜, 固有以杜為詩聖以杜為六經者,但多只是一種比喻性的語言,翁方綱卻直 接在杜詩中找到相通於六經之「理」,進而承認杜詩等高於六經的意義與. 政 治 大 記』,又認為《文選》之「事出於沉思」者,乃是「孝敬之準事,人倫之 立 師友」 ,也「惟杜詩之真實足以當之」 。……杜甫〈留花門〉一詩,王士禛 價值。因此他在《杜詩附記》明確地說: 「是以敢與讀諸經條件同題曰『附. ‧ 國. 學. 認為樓攻媿釋「連雲屯左輔,百里見積雪」中「回鶻之俗衣冠皆白」之說 新異可喜,但翁方綱卻說:「上句連雲虛而此句積雪寔也,上句左輔寔而. ‧. 此句百里虛也。……即此雲雪之參差磋對,而句法之理在焉。此所謂精熟. sit. y. Nat. 《選》理也。漁洋乃目樓語為新異,故其答門人問『精熟《文選》理』 , 『理』 字不必深求。其解者也,而何以訓詩學乎?」翁氏從句法對應的角度,以. io. n. al. er. 為既以實際的「左輔」對形容的「百里」;那麼形容的「連雲」也必應對. i n U. v. 實際的「積雪」,故「積雪」不待考據即可知是指回紇而言。故他由此推. Ch. engchi. 論, 「磋對」是《文選》中的「理」 ,精熟文選此「理」 ,則自可通解杜詩, 漁洋悟不到此層,自然非杜詩的解人。因此翁方綱在〈宗武生日〉一詩亦 說:「精微期託全在一理字,似非漁洋所知」。45 可見,杜甫所謂「熟精《文選》理」的「理」義,實兼備著文學形式藝術法則, 43. 朱則杰: 「 『義理』側重內容,指的是以『六經』為代表、合乎儒家道德規範的學問和思想; 『文. 理』側重形式,是指詩歌的寫作方法而言,大至謀篇布局,小到遣詞用字,……總起來看,『肌 理』說主張詩人『正本探源』,博學通經,以此作為根柢,同時借助多種多樣的手法、縝密細緻 的理路,在作品中充實地表現符合儒家傳統的思想及性情,以昌明世教,推尊學問。」見氏著: 《清詩史》(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 年 5 月),頁 237。 44. 徐世昌: 《晚晴簃詩話》(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 年 7 月),頁 583-584。. 45. 徐國能: 〈翁方綱杜詩學探微〉, 《臺北大學中文學報》 ,創刊號,2006 年,頁 179-204。 12 . .
(17) 第一章 導論 . 以及政治教化之實用性目的。 故此一論點激發本論文的問題意識,既然前人嘗試借助杜甫「熟精《文選》 理」的內涵來尋求蕭統選文本旨,劉節與翁方綱便是少數從蕭統的立場出發解杜 詩,試圖重建蕭統編輯《文選》本義的案例。顯然前人皆認為以「致君堯舜上, 再使風俗淳」46為終生志業的杜甫,可視為暗合蕭統《文選》選文之「理」的代 表。此亦暗示蕭統選文應並非僅以美文或辭采為準,故〈文選序〉中所透露的宗 經觀念,或對人倫教化之強調,顯然也並非文學套語或無的放矢,應尚寓涵著編 書此刻身為皇太子的蕭統藉輯錄《文選》所透露出的重大政治目的──即藉編輯 《文選》建構蕭梁帝國(502-557)盛世圖像。47 而要追究此一政治目的,便必須回到梁武帝(502-549 在位)藉重建禮樂制度以. 政 治 大 建構工程」的脈絡下,重新檢視其編輯《文選》的動機與目的,也藉此挖掘《昭 立 明文選》不僅僅是一本集歷代文囿菁英的經典文學選本,尚還包含太子蕭統藉由 建構蕭梁帝國文化正統工程。職此之故,本論文擬由「蕭統與蕭梁帝國文化正統. ‧ 國. 學. 選本編輯活動以塑造其父梁武帝與蕭梁帝國,在南北對峙的分裂政局下,南方政 治及文化正統象徵的重大意義。. ‧ y. Nat. 47. 本文對「圖像」之認知,乃擷取所謂「圖像學」:「解明形像所具備的寓意與象徵意味,除了. er. sit. 杜甫:〈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 。見《杜詩詳注》,頁 73-80。. io. 46. 處理作品中圖像的問題之外,還意圖捕捉使圖像成立文化全體的圖解。」之定義。參吳振岳: 〈試. n. al. i n U. v. 析潘諾夫斯基之圖像學研究法及其在藝術鑑賞之功能〉 , 《大葉學報》第 10 卷第 2 期,2001 年 12. Ch. engchi. 月,頁 69-78。故本文將趨向於討論昭明太子在編輯《文選》時,投射於其中的蕭梁帝國盛世圖 像的建構藍圖。正如貢布里希(E.H.Gombrich,1909-2001)所言:「自從潘諾夫斯基(Erwin Panofsky,1892-1968)的開創性研究以來,我們一般用圖像學表示對一種方案的重建,而不是對 某篇具體原典的確定。」見﹝英國﹞貢布里希著,楊思梁、范景中編譯:《象徵的圖像─貢布里 希圖像學文集》(南寧:廣西美術出版社,2015 年 3 月),頁 33。故本文所使用的「圖像」意涵, 並不是針對《文選》中單篇作品本義之探究,而是蕭統藉由集合這 700 篇作品,對其當代情境 所欲建構與烘托的蕭梁帝國盛世圖景。而「文學」與「圖像」所存在的異質性,可藉由鄭文惠的 研究迎刃而解:「一般而言,文學歸屬時間藝術的範疇;圖像歸屬空間藝術的範疇。……但中國 古典文學文本多半層疊、並置視覺化、感官化和具空間感的意象,構築成一組組意象序列與一套 套表述系統。……再者,意識形態與權力運作機制存在於文學藝術的文本結構中:文學/圖像的 話語形構與主題要素中,多呈示出一種關乎社會運作權力結構與意識形態。……因而或可說文學 /圖像的互文性疆界空間,流動著話語主體的意識形態;文學/圖像的修辭性美學空間,展演著話 語主體的意識形態。」見氏著:《文學與圖像的文化美學》(臺北:里仁書局,2005 年 9 月),頁 1-34。 13 .
(18) 《昭明文選》與蕭梁帝國圖像 . 第二節 「《文選》學」研究回顧 駱鴻凱(1892-1955)曾將「《文選》學」的研究分為五大方式: 《選》學之名,昉於唐初。自曹秘書播斯蘭茞,李崇賢繡其帨鞶,津塗既 闢,纘述日盛,門分類別,人各為書。一曰注釋:廣釋事類,搜討冥幽, 援毛、鄭蟲魚之勤,達向、郭詮蹄之表,非為蕭氏之功臣,實亦百家之肴 饌,此一家也。二曰辭章:采拾菁華,抉摘藻異,雅類兔園之冊,允為獺 祭之資,此一家也。三曰廣續:孟、卜之續擬,陳、劉之補廣,探遺珠於 滄海,異伐木於鄧林,不免好事之譏,祇廁附庸之末,此一家也。四曰讎 校:自南宋鋟版,即以李注合於五臣,輾轉訛混,梳剔維艱,復崇賢之舊. 政 治 大. 觀,成藝林之善本,此一家也。五曰評論:標舉義理,甄別瑕瑜,發哲匠. 立. 之巧心,起童蒙之妙悟,此又一家也。48. ‧ 國. 學. 而駱氏對這「注釋」 、 「辭章」 、 「廣續」 、 「讎校」與「評論」五種治《文選》之法, 又區別為兩大途徑:. ‧. 敍曰:研治選學,厥塗有二。李匡乂《資暇錄》 ,辨「寒鼈」與「芳蓮」, 丘光庭《明書》,訂「雲楶」與「藻梲」。腳麟之賦,旁證《說文》;天雞. y. Nat. sit. 之問,博涉《爾雅》。以及繚、緪同亙,骨、母為胥。張釋釋卿之殊,桓. er. io. 譚譚拾之誤,莫不甄明異同,是正違失。此考據家之所有事也。清暉望舒,. al. n. v i n Ch 則影寫乎麗章。岑文本擬《劇秦》之篇,白太傅襲〈詠史〉之句。此則詞 engchi U. 繽紛入用。王孫驛使,雅故相仍。翠流之詩,則冥符乎茂實;紫脫之表,. 章家之所有事也。前者主於徵實,後者謂之課虛,事雖相資,功有偏至。 49. 可見傳統治《文選》者,要非藉獺祭檢材以資文藻,就是詁訓考據以正文義。 前者可藉于光華(1727-?)所編《評注昭明文選》一窺端倪: 華少時,父師令讀汲古閣《文選》 ,茫無畔岸,望而生畏。因將山曉閣本, 依約評點,略知段落。然於詩闕如。既得孫端人《選詩初學讀本》,合為 完璧。旋見閔板《孫評》,則知山曉閣及《初學讀本》之所自出矣。後泉 莊先生出示義門本,並載俞註,耳目一新,則欣然讀之。數年來,又得邵 48. 駱鴻凱: 《文選學》(臺北:華正書局有限公司,1989 年 9 月),頁 42。. 49. 《文選學》, 〈敍〉頁 1。 14 . .
(19) 第一章 導論 . 氏、方氏各本,益知是書奧義無窮,經一番評論,新一番耳目。因憶業師 家得輿先生應駿,嘗訓諸生曰:「文章得前輩善本,探索玩味,即能自得 師矣。時文中,如俞與汪、何,及王已山諸選,各評論彙集研究,書理何 患不明?文法何患不精?千里從師,其能愈於是乎?」華於茲編,即體此 意。50 文中所提之「汲古閣本」是清代所通行的《文選》李善(630-689)注本,51斯波六 郎(1894-1959)曾考訂四庫所收並非原刻本,52但此版乃係南宋尤袤(1127-1194)刻 本系統,為傳世最早的李善注單行本。53而所謂「山曉閣本」,指的其實是清初 孫洙(其字魯淵,非乾隆二十八年(1763)編選《唐詩三百首》之「蘅塘退士」字臨 西的孫洙)的評點本,54然由于氏之文可知山曉閣本並未評點《選》詩,原因是因. 政 治 大 制稍遠,姑留之以俟續人,從坊請也。」 直待得紀昀業師孫端人《選詩初學讀 立 孫洙此書實為科考範本而發: 「《選》詩一集,雖取材必及,而氣體古質,似與應 55. ‧ 國. 學. . ﹝清﹞于光華編: 《評註昭明文選》 , 〈重訂凡例〉(臺北:學海出版社,1980 年 9 月),頁 36。. 51.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其書自南宋以來,皆與《五臣注合刊》,名曰《六臣注文選》。而善. ‧. 50. y. Nat. 單行之本,世遂罕傳。……削去《五臣》 ,獨留《善注》 ,故刊除不盡,未必真見單行本也。」見. er. 52. io. 頁 5081。. sit. ﹝清﹞紀昀(1724-1805)總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 年 3 月),. ﹝日本﹞斯波六郎(しば ろくろう)〈《文選》諸本研究〉「清懷德堂重彫汲古閣本李善注文選. n. al. i n U. v. 六十卷,16 冊,家藏」條曰:「 《汲古閣校刻書目》 、《汲古閣刻版存亡考》俱著錄『李善注文選. Ch. engchi. 六十卷』 ,楊守敬亦記載,有崇禎間毛氏汲古閣刊本《李善注文選》 ,予未見毛氏原刻本,而據莫 友芝、邵懿辰所記,云重彫汲古閣本種類頗多,予所見者亦僅素位堂刊本、錢士謐校本、懷德堂 刊本、文盛堂刊本、光霽堂刊本五種。」見斯波氏編著,李慶譯:《《文選》索引》(上海:上海 古籍出版社,1997 年 2 月),頁 46。 53. 程毅中、白化文合著之〈略談李善注《文選》的尤刻本〉中便提及目前通行的胡克家(1757-1816). 刻本已是屢經修補的後期印本,據其考證應是南宋寧宗開禧元年乙丑(1205)版:「胡刻所據的本 子,從版心所記的重刻年份看,有丁未(1187)、戊申(1188)、壬子(1192)、乙卯(1195)、乙丑(1205)、 丙寅(1206)、辛巳(1221)等,它的印刷不能早於辛巳(1221)也不會晚於景定壬戌(1262)。」見俞紹 初、許逸民主編:《中外學者《文選》學論集》(北京:中華書局,1998 年 8 月),頁 225-226。 54. 根據趙俊玲的考察可知,雖然山曉閣主人是孫琮,但真正評點文選者乃是其弟孫洙。見氏著:. 〈清初《文選》評點著作─《山曉閣重訂文選》述論〉 ,《長江師範學院學報》第 25 卷第 5 期, 2009 年 9 月,頁 22-26。 55. ﹝清﹞孫琮、孫洙評閱: 《山曉閣重訂文選》 ,康熙二十五年(1686)刻本,北京清華大學圖書館. 藏。 15 .
(20) 《昭明文選》與蕭梁帝國圖像 . 本》而補全,56不過于氏提到此二書之評論皆源於「閔版孫評」,指的是閔齊華 刻於天啟二年(1622)的孫鑛(1543-1613)評點之《文選瀹注》(此書亦名《孫月峰先 生評文選》)。57從于光華的說明可知,孫鑛評點之特色乃: 「《瀹注》所載孫月峰 先生評論,瑕瑜不掩,片言隻字,無不指示,誠後學之津梁,修詞之標的也。」 58. 顯然已非僅侷限於八股時文的制藝之法,從中也透露出于光華編輯此書之用. 意:「嘗熟思之果何如,而後為卓犖觀書,神交而意浹者乎。是必超乎尋常之識 解,直窺作者之心胸,破前此之紛繁,開本來之堂奧者矣。然微論:拘牽之子, 抱殘守缺,無所折衷,即絺繪自豪,志存超越。而師心自是,伐異黨同,仍執一 偏。宜譏大雅,宜乎卓犖難幾,而神意末由交浹也。」59趙俊玲整理于光華《評 注昭明文選》中約彙集三十餘位的評點之語:何焯(1661-1722)、祝堯、孫鑛、孫. 政 治 大 珪、張甄陶、陳鳴玉、周平園、陳螺渚、陳尹梅、魏霁亭、何念修、朱悔廣、俞 立 瑒、張鳳翼、林兆珂、閔齊華、陸雲龍、陸敏樹、李光地(1642-1718)、浦起龍. 琮、陸樹聲(1509-1605)、郭正域(1554-1612),陳與郊(1544-1610)、孫人龍、方廷. ‧ 國. 學. (1679-1762)、邵長蘅(1637-1704)、沈德潛(1673-1769)、蔡世遠、鍾惺(1574-1624)、 王世貞(1526-1590)、黃叔琳(1672-1756)、劉勰(465-520?)、潘酉黃等人,60而藉. ‧. 吳廷璐之〈跋〉可知,于氏彙集眾家之評最主要的動機即在「直窺作者之心胸」,. y. Nat. io. 紀昀曾於《槐西雜誌》卷一中稱: 「房師孫端人先生,文章淹雅而性嗜酒。醉後所作,與醒時. er. 56. sit. . 無異。館閣諸公,以為斗酒百篇之亞也。」見吳波、尹海江、曾紹皇、張偉麗輯校:《閱微草堂. n. al. i n U. v. 筆記會校會注會評》(南京:鳳凰出版社,2012 年 11 月),頁 517。 57. Ch. engchi. 趙俊玲: 〈今存孫鑛《文選》評本述論〉 ,《武漢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 11 卷第 4 期,. 2009 年 8 月,頁 97-100。 58. 《評注昭明文選》 ,〈凡例〉,頁 39。. 59. 《評注昭明文選》 ,〈吳廷璐跋〉 ,頁 1164。. 60. 依趙俊玲所言,尚有更多評點家未被于光華標出: 「這三十幾位評點者的評語,我們已明確知. 道何焯評出自其《文選》評本,孫鑛評出自《孫月峰先生評文選》 ,孫琮評出自《山曉閣重訂文 選》 ,孫人龍評出自《昭明選詩初學讀本》 ,方廷珪評出自《昭明文選集成》 ,俞瑒評亦出自其《文 選》評本。這幾種評本,除《孫月峰先生評文選》 、俞瑒評本未引他人評,其他評本都有所引錄。 何焯評本引有『祝堯』等評, 《山曉閣重訂文選》標明引錄了『孫鑛』 、 『郭正域』 、 『陸樹聲』 、 『陳 與郊』及『家仲』等評,方廷珪《昭明文選集成》引『周平園』 、 『陳螺渚』 、 『陳尹梅』 、 『盧此人』、 『張惕庵』 、 『陳涑泉』 、 『何念修』 、 『劉書升』 、 『魏霽亭』 、 『吳古愚』 、 『朱悔廣』等十餘人評。于 光華《文選集評》輯錄這些評本,亦輯入它們所引他人之評,但卻未予說明,易使只見《集評》, 而未見其他評本的讀者,對這些評語的出處產生疑問。」見氏著: 〈 《文選》評點集大成著作─于 光華《文選集評》考論〉, 《古籍整理研究學刊》 ,2014年第1期,頁41。 16 .
(21) 第一章 導論 . 即欲探求《文選》諸文之本義,但顯然這「作者」,並不包含蕭統(501-531)編書 之本旨。 至於後者,即以考據治「《文選》學」者,如張雲璈(1747-1829)所稱: 選學向無專書,所有者前人評騭而已。如孫月峰、俞犀月、李安溪、何義 門諸先輩。字櫛句比,不留餘韻,足為辭章之圭臬,藝苑之津梁矣。然大 多於行文之法綦詳,摭實之義多略。……雲璈讀《文選》久矣,凡詩賦之 源流,文章之體格,得其解,心領而神會之,不得其解,則有諸家之說在, 一展卷可以瞭然,誠無所置喙。顧文義不無舛誤,注家尚多異同,與夫名 物典故,字句音釋,間出於諸說所備之外者,不能無疑。61 可知《選學膠言》側重於辯證李善或五臣注釋之誤與闕佚,或校正諸家考據訓義. 政 治 大 同,卻同為追索《昭明文選》中各篇作品之本義本旨。是以朱珔(1769-1850)即曰: 立 「《昭明文選》一書,惟《李崇賢注》號稱精贍,而騷類只用舊文,不復加證。 之疑,卻對文學性的章法、修辭、與文學評論較少著墨。故雖然與辭章派取法不. ‧ 國. 學. 經序數首,更絕無詮語,未免於略。且傳刻轉寫動成舛誤,且名物猶需補正,並 可引申推闡,暢宣其旨。」62顯示其書欲藉補闕《善注》以得文旨;胡克家則藉. ‧. 由考異尤袤本在傳刻過程中的羼誤以復原《善注》;63梁章鉅(1775-1849)除仍校. y. Nat. 定考異諸《文選注》刻本異同外,尚存有少量評文之語,64可算是清代「《文選》. io. sit. 學」之集大成之作。65然而以上諸本所探求之文義,實際上僅為《文選》所錄之. n. al. er. 個別作品,但均未將焦點聚於蕭統輯書之本旨加以發揮。. i n U. v. 當1903年北京「京師大學堂」頒布〈奏定大學堂章程〉,改以「文學史」與. Ch. engchi. 「文學研究法」取代傳統「考鏡源流」與「文體習作」的中國文學課程內容後, 66. 中國文學研究建立起所謂的現代化典範。67但如黃侃(1886-1935)《文選平點》. 61. ﹝清﹞張雲璈:〈選學膠言自序〉。見氏著:《選學膠言》,收錄於《選學叢書》(臺北:廣文書. 局,1966 年 5 月),頁 1-2。 62. ﹝清﹞朱珔: 〈文選集釋自序〉 。見氏著: 《文選集釋》 ,收錄於《選學叢書》(臺北:廣文書局,. 1966 年 5 月),序頁 1。 63. ﹝清﹞胡克家: 〈文選考異序〉 。見氏著: 《文選考異》 ,收錄於《文選》(臺北:華正書局,2000. 年 10 月),頁 841。 64. ﹝清﹞梁章鉅:《文選旁證》 (穆克宏點校本,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 年 1 月)。. 65. 此語引自穆克宏〈 《文選旁證》點校說明〉。 《文選旁證》,頁 1-8。. 66. 梁啟超(1873-1929)著,夏曉虹輯: 《飲冰室合集集外文》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年 1. 月),冊上,頁 33-42。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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