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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會企業模式活化歷史建築之探究-以香港美荷樓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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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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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立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碩士論論文. 指導教授:李李明芬. 以社會企業模式活化歷歷史建築之探究 -以香港美荷樓樓為例例 Study on NPO`s Vitalization of History Buildings— A Case Study of HongKong`s MeiHo Building. 研究生:李李宇哲撰. 中華民國一○三年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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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謝誌 首先誠摯的感謝指導教授李李明芬老老師,老老師給予我許多的想像以及許多的 自由和空間,在這些年年的指導中學生有著許多的外務,這些除了了學習之外的事情 的成功,也都都充滿著老老師給我的鼓勵勵以及寬容,並不不時的討論論並指點我正確的方 向,使我在這些年年中獲益益匪淺。老老師對學問的嚴謹更更是我學習的典範。對於我的 口試委員:徐福福全老老師與鄭勝分老老師,在論論文的審訂上,給予精精闢的見見解與啟發, 深切切的表達由衷的謝意。. 本論論文的完成另外亦得感謝香港美荷樓樓的工作團隊 Anna、Maggie、阿 mo 的 大力力協助。因為有你們的體諒諒及幫忙,使得本論論文能夠更更完整而嚴謹。. 三年年裡裡的日子,研究所裡裡共同的生活點滴,學術上的討論論、言不不及義的閒扯、 美食團的聚會,感謝眾位同學、學弟妹的共同砥礪礪,你/妳們的陪伴讓三年年的研 究生活變得絢麗麗多彩。. 感謝柏睿、芳瑄、宥徵、穗婷、元圓、佩均,好懷念念碩一的時候大家青春的樣 子,並且一起討論論搞笑,都都是好珍貴的記憶,恭喜我們大家順利利走過研究所生活 (疑!有人還沒喔)。 另外好朋友們以及佳欣在背後的默默支持更更是我前進的動力力,沒有你們的體諒諒、 包容,相信這三年年的生活將是很不不一樣的光景。. 最後,謹以此文獻給我親愛的父母以及妹妹。.

(4) 中文摘要 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以成為了了歷歷史建築保存的積極策略略,而再利利用為青年年 旅旅舍的形式仍未被台灣所採行行,目前自 2000 年年以來來的新興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 模式為餐飲的空間,這樣的空間形式的確有符合目前的觀光以及美食的品 味潮流流,而同理理可證,歷歷史建築於青年年旅旅舍這樣的住宿空間,於國外已行行 之有年年,這樣的再利利用形式不不但提供了了古蹟與歷歷史建築新生,同樣的因為 這樣結合了了歷歷史文化、生活空間、及旅旅行行的要素,其創造了了新的文化創意 模式以及消費,同樣的因為以社會企業的模式營運,其所帶來來的是,帶動 原來來落落沒的歷歷史街區以及創造新的就業機會,而於台灣將會是一個全新的 挑戰,故本研究選擇以香港的美荷樓樓更更新個案作為研究對象,探討其在香 港推動歷歷史夥伴計畫政策下,如何透過社會企業的方式,將原本位於沒落落 的街區的歷歷史建築活化,並進一步分析有關社會企業應用在閒置空間再利利 用之做法與可行行性。 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屬於質性研究中的個案研究法,採用文獻探討、 文件分析、深度度訪談以及參參與觀察等研究工具進行行操作,研究範圍則是從 西元 2009 年年香港青年年旅旅舍協會開始參參與歷歷史夥伴計畫至 2013 年年,並且仍 在進行行,探討包括香港政府部門、青年年旅旅舍協會及社區民眾的參參與計畫歷歷 程與情形。本研究首先分別針對台灣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文獻進行行回顧,以強 化研究完整性並形成研究問題,經由實地參參與觀察、相關資料料分析,以及 安排相關計畫參參與人士的深度度訪談,多重蒐集證據來來源並相互驗證,將資 料料加以探討、歸納後產生結論論與相關建議。 本研究經由個案檢證香港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以青年年旅旅舍形式的歷歷程,並 以社會企業形式模式經營,並且透過美荷樓樓在地社區歷歷史文物館館的方式結 合許多新的經營方法,這樣的形式於香港運行行之現行行狀狀況為何,並經過研 究後探討兩兩國雖然法律律不不同,但是否有共通或是能互相學習以及進步的空 間,希望以香港美荷樓樓歷歷史建築的經驗,為將來來在台灣歷歷史建築甚或是閒 置空間議題方面提供不不同的創意。. 關鍵詞: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青年年旅旅舍、社會企業.

(5) Abstract The reuse of historical building has become a positive practice in recent years. To reuse the historical buildings as youth hostel is still a new option for Taiwan. For now the new type of historical building reuse is restaurant, which provide new combining culture, sightseeing, and increasing profit. As the same reason that reusing in youth hostel way are also combining culture, travel, living spaces, and also profitable, and it is already running more than 50 years in Europe or Japan. This research was based on the theory of historical building reuse in youth hostel. The Mei Ho historical building in Hong Kong was selected as a case study sample to explore how to transform the historical building into youth hostel and museum space through social enterprise with historical building partnership plan promoted by Hong Kong goverment. This research went a step further to figure out is there any possible to revitalizing historical building in youth hostel way in Taiwan. This research was focused on case study based on qualitative analysis. Literature review, depth interview and participant observation were adapted as research instrument. The research scope was from 2008, when the Hong Kong Youth Hostel Association started to participate revitalizing historic buildings through partnership scheme to run the Mei Ho building and focus on the process of public sect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 and local residences. Firstly, this research reviewed the literature of historic building reuse and the current revitalizing status in Hong Kong and Taiwan , to enhence the research and to form the research questions. Then, with the fieldwork, observation, data analysis, and depth interview of stakeholder were employed to examine the multicollected evidence for exploring, and creating conclusion and recommendation. The Hong Kong Mei Ho building revitalizing in youth hostel way is new combination, it takes 3 years to become the place into unique cultural landmarks, and the main objectives is to activ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al buildings and create job opportunities, use the social enterprise concept and  reach  the  “all-wins”  situation.  And  provide  a  clear,  positive  and  practicable   pathway for Taiwan. Keywords: Historical building, Revitalizing,Youth hostel, Social enterprise.

(6) 目次. 第一章 緒論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 .......................................................................................7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12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限制 .................................................................14 第五節 重要名詞界定 .............................................................................17 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一節 非營利利組織與歷歷史建築之共生關係 .........................................22 第二節 社會企業 .....................................................................................27 第二節 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於台灣 .............................................................36 第三節 古蹟歷歷史建築相關法令令探討 .....................................................42 第四節、國外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探討 ......................................................49 第三章 研究對象現況及背景介紹 第一節 香港歷歷史建築活化情形 .............................................................58 第二節 美荷樓樓建築歷歷史環境與背景 ....................................................69 第三節 研究工具與資料料收集分析 .........................................................82 第四節 研究架構與研究流流程 .................................................................90 第五節 研究嚴謹度度與研究倫倫理理 .............................................................93 第四章 個案分析與討論論 第一節 美荷樓樓背景分析 .........................................................................95 第二節 美荷樓樓做為社會企業的思維以及社會企業家精精神神 ...............104 第三節 美荷樓樓營運狀狀況分析與營運成效 ...........................................111 第四節 遭遇到的困難與未來來的挑戰 ...................................................121 第五節 小結 ...........................................................................................129.

(7) 第五章 結論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 ...................................................................................130 第二節 研究結論論與建議 .......................................................................133 參參考文獻 …………………………………………………………… 140.

(8) 表目錄錄. 表 2-1. 彙整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之相關文獻........38. 表 2-2. 古蹟相關法令令一覽表.............43. 表 2-3. 英國社會歷歷史傳統建築物保存單位表......49. 表 2-3-2 英國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法令令節錄錄.........50 表 3-1. 香港歷歷史建築活化第一期表..........59. 表 3-1-2 歷歷史建築夥伴計畫審查面向表.........64 表 3-1-3 香港歷歷史建築夥伴計畫總列列表.........67 表 3-2. 美荷樓樓樓樓層用途分配表............73. 表 3-2-2 美荷樓樓建築特色及再利利用範圍表........75 表 4-1. 訪談對象一覽表...............87. 表 4-2. 美荷樓樓社會企業特徵之相關度度分析表..... 110.

(9) 圖目錄錄. 圖 1-2. 國內研究論論文期刊篇數數統計..........08. 圖 1-3. 研究個案中之利利害關係圖...........14. 圖 1-3-1 研究對象與研究內容、研究目的關圖......15 圖 3-4. 研究架構圖.................91. 圖 3-4-1 研究流流程圖.................92 圖 4-3. 美荷樓樓營運單位圖..............112. 圖 5-1. 老老房子文化運動圖..............135.

(10)

(11) 1.

(12) 都都是文化觀光的基本元素,透過這些活動,旅旅遊者得以體驗一種不不 同的生活方式,得到文化涵養之效。 文化觀光的活動範圍,包含了了歷歷史古跡、美術館館、博物館館、劇 院、重要建築、考古遺址、部族聚落落、國家公園等地方,以及文化 活動、節慶、博覽會等事件,甚至購物中心、零零售店、旅旅館館、餐廳 等設施。以此複合性功能,藉由文化產業創造經濟價值,彼此互惠 共生。 貳、文化觀光與經濟 在全球經濟自 2008 年年後的衰退開始,我國出國旅旅遊人潮並不不因 經濟不不景氣,而有明顯減少,三年年之間增加出國旅旅遊人次達 1,417 千人次,其中以港澳者居多(觀光局,2011)。 辛志寧寧寧(2002)認為觀光旅旅遊業,是相當可觀的一項工業。以美 國觀光業為例例,2000 年年國際觀光客在美國花費約達 940 億美元,可 以說說說是美國最大的出口服務;直接和間接受僱於觀光業的人力力約計 1 千 7 百萬人,提供了了大量量的就業市場;觀光也是美國第三大零零售 業,消費額達 5,417 億美元。許多其他的國家也是類類似的情況,因 此,據估計至 2020 年年觀光業將成為世界最大的工業。 目前整個旅旅遊市場的趨勢呈現兩兩個特色,分別是以單一消費者 興趣為主的一對一行行銷(one-to-one marketing),取代以往的集 體行行銷(mass marketing);具有特殊興趣,諸諸如對藝術、古蹟或 其他文化活動喜愛的旅旅遊者數數量量,正逐漸增加。例例如 2001 年年約有 9 千 3 百萬的美國人表示,在其旅旅程安排參參加或參參觀文化、藝術、古 蹟或歷歷史活動和名勝,文化觀光人口占了了五分之一以上(辛志寧寧寧, 2002)。. 2.

(13) 與其他觀光客相較,文化旅旅遊者一般而言年年紀較大(其中,退 休的人佔相當大的比例例)、收入較高(相對地旅旅行行時花費較多)、 教育程度度高、多下榻於飯飯店或 B&B(包含早餐的民宿)、旅旅行行的時 間較長、多以飛機作為交通工具等特質。而從各種趨勢看來來,包括 富裕及教育程度度的提高、高齡人口增加、對「意義」的追求與探究、 文化的多元化日增、女女性經濟角色的提高(基本上,許多旅旅程多由 女女性安排)、休閒時間縮短(多以短程旅旅行行、週休取代長假)、科 技的影響加大(例例如許多旅旅者即藉由網際網路路完成旅旅程的安排)等, 皆將影響未來來文化觀光的提升和發展。 今天,人們藉著旅旅行行去體驗不不同的文化已是世界性的潮流流。文 化觀光猶如一塊由地方、傳統、藝術形式、慶典及歷歷史經驗等,拼 貼出的馬賽克磚,刻劃出一個地方及住在裡裡面的人們,也反映一個 地區的豐富性與特色。文化觀光的旅旅遊是藉由體驗一些地方、文物 及活動,將過去及現在的人和故事確實地再現。它包含了了文化、歷歷 史,還有自然資源。 參參、台灣與香港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背景 ㄧ、台灣 早在 1970 年年代馬以工女女士、席德進先生等人即提出「古屋循環 再利利用」的觀念念,空間永續利利用是台灣建築界最近十餘年年熱烈烈討論論 的話題,在永續利利用的操作策略略中我們又以再利利用設計為其方式, 不不止是將一項機能填塞塞至老老建築,同時考慮到技術面與美學面的考 量量。近幾年年由於社會結構的遽變,古蹟或歷歷史性建築再利利用之對今 日人類類營造環境有經濟、文化、觀光等多元價值意義,藉由此種保. 3.

(14) 存策略略讓人類類的過去可以用「活」的面貌出現在今日,換句句話說說說再 利利用提供了了人類類於文化資產上連連續性的可能性。 而潘璽(2000)提到一項關於再利利用為歷歷史保存之一種觀念念, 更更可以說說說是一種手段,它可以使瀕臨臨死亡的老老建築重建第二春,亦 即再利利用就是把舊的建築重新利利用之行行動。並認為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 有三種使用型態: 1.以保存為出發點進而考慮再利利用方式 2.因使用之需要尋找適合之歷歷史建築 3.目前仍在使用中且希望未來來能繼續使用 2000 年年政府公布實施「促進民間參參與公共建設法」(簡稱促參參 法)後,促使 台北北市文化局積極推動古蹟委外經營之趨勢。然而促參參 法的核心價值之一,即為鼓勵勵民間單位參參與公共建設的投資與經營, 以 減 輕 公 部 門 在 文 化 資 產 管 理理 事 務 上 的 負 擔 , 其 中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或 OT 是應用在以古蹟或歷歷 史 建築為主的文化資產最為普遍的模式(榮芳杰,2008)。台灣目前 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模式可以說說說發展的很早,但是如同本研究個案以青 年年旅旅舍形式結合社會企業模式營運歷歷史建築發展,台灣沒有相關案 例例,故此為本研究重要動機。 二、香港 香港之歷歷史建築保存可以說說說由 2006 年年保留留舊中環天星碼頭事件 開始,源於香港政府開始進行行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項目,把有 48 年年 歷歷史的舊中環天星碼頭(正式名稱為愛丁堡廣場碼頭)及中環天星 碼頭鐘樓樓拆卸作道路路和商廈用途,此舉引發香港部分民間團體和市 民不不滿,認為這摧毀了了香港人的歷歷史文化和集體回憶。部分香港市 民透過網際網路路策劃靜坐和示威,阻止拆卸舊中環天星碼頭,事件 4.

(15) 後來來演變成警民衝突,示威人士也幾度度佔領領舊中環天星碼頭。長春 社要求政府保留留舊中環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但政府反駁指出舊中 環天星碼頭只有 48 年年歷歷史,不不符合「已到或超過 50 年年的法定歷歷史 古蹟」的最底門檻,其文物價值不不足以被考慮作原址保存。 其他政府部門例例如古物古蹟辦事處,則只考慮公開展示舊中環天星 碼頭有歷歷史價值的物件,並會拍攝舊中環天星碼頭的照片,而土木 工程拓拓展署則會用新科技,將舊中環天星碼頭的資料料以電子方式紀 錄錄。 到了了當年年度度 12 月 12 日,事件有突破性進展,傳媒發現一份古 物古蹟辦事處委託文物顧問於 2001 年年完成的報告,報告中指出, 中環天星碼頭鐘樓樓經歷歷過天星小輪輪加價事件,也見見證了了香港的交通 史,富有歷歷史意義,如果遭清拆搬遷,將會引起公眾反對,就算要 搬遷,至少也要把整棟鐘樓樓移走保存。立立法會議員、民間團體及學 者大肆評擊香港政府在中環填海計劃第 3 期環評報告中隱瞞上述這 份研究報告,指這行行為實為欺騙香港市民,而其他關注舊中環天星 碼頭的人士表明會以文物顧問報告作理理據,入稟法院申請禁制令令, 阻止香港政府清拆鐘樓樓。這次事件提高了了香港人保育文物的意識識, 也讓香港人反省省以往只顧經濟發展而忽略略了了文物保育,把本土文化 及集體記憶一手摧毀的一貫做法。 而民政事務局也檢討保護文物建築政策,研究把「集體回憶」、 「社會價值」加入成為文物評級之一,並重新去審視 1500 間具有以 上兩兩種因素的歷歷史建築。 而後香港政府在 2007 年年 1 月中至 2 月初進行行兩兩場大型地區性公 眾論論壇、三場公開論論壇,以及與有關的專業界別人士會面的聚焦小 組討論論,趁此提昇現時文物保護機制的公開度度及汲取意見見。提出文 5.

(16) 物建築保護政策的諮詢,目的為與公眾共同研究哪些歷歷史建築需要 保護,並就保護文物制訂具前瞻性的政策和制度度。於是就有了了歷歷史 夥伴計劃並邀請民間 NPO 組織以社會企業方式營運港政府提出可供 活化之歷歷史建築本研究個案美荷樓樓即是在此背景下的第一批活化方 案歷歷史建築之一。. 6.

(17) 第二節 研究動機. 在德國、英國、日本、中國等的國家都都有古蹟與青年年旅旅館館 結合的案例例,而台灣於去年年來來政府也開始推動閒置空間再利利用 於青年年旅旅館館的案例例,但是仍停留留在規劃階段並沒有任何由中華 民國青年年旅旅館館協會所主導或是與政府合作推行行之計畫,而香港 於2008年年的古蹟文物活化中由香港青年年旅旅館館協會以及香港政府 對於美荷樓樓此二級古蹟提出以青年年旅旅館館形式的評估活化計畫獲 得補助並以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的概念念運行行,在其 歷歷史夥伴計劃之下的活化方式非常多元,並且來來自許多不不同領領 域的非營利利組織共同加入,使其在歷歷史意義之外更更帶入了了許多 新的概念念。 壹、學術性動機 歷歷史建築活化,亦可稱為再利利用,在了了解歷歷史建築在利利用 的同時,亦搜尋了了閒置空間再利利用,搜尋碩博士論論文網,輸入 閒置空間再利利用為關鍵字共計74篇;臺灣期刊論論文索索引系統, 輸入相同關鍵字,共計47篇。本文針對歷歷史建築之相關活化方 式,故縮小範圍,輸入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為關鍵字,碩博士論論文 網共計19篇,臺灣期刊論論文索索引系統共計10篇。由篇數數與年年代 可以看出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之發展趨勢。. 7.

(18) 一、研究篇數數與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之關係 2000 年年開始閒置空間再利利用,而古蹟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也與此風 潮相應,由圖 1-2 所示,2002 年年開始相關研究增加,其中以 2004、 2005、2008 年年篇數數最為繁多,可推論論政府自 2002 年年提出文化創意 產業後,除了了閒置空間再利利用下的文化創意園區之外,古蹟及歷歷史 建築再利利用也是文創產業之一發展方向。 8 7 6 5 論文數. 4. 期刊數. 3 2 1 0 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 圖1-2 國內研究論論文期刊篇數數統計 二、研究主題多樣性 蒐集古蹟及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的研究主題,每篇研究所涉及之 面向不不同,因此研究者將其中之眾多面向進行行歸納,此處研究將 古蹟以及歷歷史建築之再利利用模式作統計後發現,再利利用模式基本 上大部分為博物館館,再者是有以餐飲空間、休閒產業、美術館館、 展演空間等等方式,而在香港的歷歷史建築活化計畫中可以看到活 化方式是超過20項種類類,同樣是歷歷史建築活化,我國的歷歷史建築 活化方式似乎相較於香港之多樣性較少,但若若是將我國之閒置空 間再利利用納入討論論則可能會有所不不同。 8.

(19) 壹、實務面動機 台灣前兩兩年年因為台南謝宅宅以老老房子做出租的方式,使觀光客 能夠在充滿歷歷史環境的情懷中,體會台灣的在地文化,以及風土 民情,而台南謝宅宅也受到了了世界各地的報導如日本媒體、新加坡、 香港、美國,也帶起了了一股歷歷史建築以住宿方式更更新活化的風潮, 而這樣的風潮事實上在國外已行行之有年年,例例如歐洲的超過百年年建 築以青年年旅旅館館方式活化,或是日本百年年旅旅館館,而台灣目前只有民 間團體利利用私人的物件,並沒有國家的推動,但是事實上古蹟的 維護或是再利利用所需要的人力力、物力力若若是能以國家的政策推動例例 如本文中的香港歷歷史建築夥伴計畫這樣的方式推行行,非常值得台 灣借鑑。 根據中華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一款:古蹟、歷歷史建築、 聚落落:指人類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 附屬設施群。由此可見見其作為據有歷歷史及文化價值之建造物,是對 於國家、政府、文化觀光、當地居民,所有國民都都具有影響力力之物 件,但民間社團舉辦相關文教活動,由於人力力、財力力各方面資源有 限常常無法達成預期目標,並有研究指出許多地方政府之認知,停 留留在認為所謂「發展」就是「土木建設」之階段。開發計劃與工程 建設常被地方政府當成政績宣傳,而許多選民也認同以此類類政績作 為評斷施政效率率率之指標。然而卻因此古蹟保育政策經常被摒除在地 方政府都都市計劃及城鄉計劃之考慮之外。 有多位學者指出,對地方文化資產而言,地方政府的都都市計 劃有如「城市推土機」般,扮演著制度度性的破壞力力量量(吳慶烜, 1997;劉劉耀華,1999;喻肇青,1999)。目前政府對古蹟之保存, 僅限於單棟建物,缺乏面狀狀的聚落落保存,目前台灣已有許多文化 9.

(20) 工作室及個人文史工作室成立立,在此可以看到在地社區以及民間 團體都都非常努力力及支持促進古蹟再生,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之下三 方如何良良好合作促進古蹟歷歷史建築的再生,帶來來有機式的古蹟處 理理方式,由他國之借鑑,並佐以目前台灣觀光發展目標如下 台灣觀光 103 年年目標:來來臺旅旅客人數數 950 萬人,創造 6,585 億 觀光收入,帶動 43.7 萬觀光相關就業人口,吸引 2,500 億民間投 資(行行政院,2011)由行行政院資料料可以看出台灣未來來的發展產業之 旅旅遊觀光為重要目標,同時,國際青年年旅旅館館協會作為聯聯合國所承認 之非營利利組織,而青年年旅旅館館對於國家促進觀光的同時,為世界的青 年年提供了了便便宜的住宿,以便便宜的價格讓更更多不不同國家的人認識識台灣。 在德國、英國、日本、中國等的國家都都有古蹟與青年年旅旅館館結合 的案例例,而台灣於去年年來來政府也開始推動閒置空間再利利用於青年年旅旅 館館的案例例,但是仍停留留在規劃階段並沒有任何由中華民國青年年旅旅館館 協會所主導或是與政府合作推行行之計畫,而香港於 2008 年年的古蹟 文物活化中由香港青年年旅旅館館協會以及香港政府對於美荷樓樓此二級古 蹟提出以青年年旅旅館館形式的評估活化計畫獲得補助並以公私協力力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PPP) 以 及 社 會 企 業 ( Social Enterprise)的概念念運行行,並於今年年下半年年展開營運。 研究者本身於 2009 年年經營民宿以及青年年旅旅館館於台北北縣市,因 為筆者於紐紐約、四川及日本長野旅旅行行時均入住各地的青年年旅旅社,並 於日本及中國的青年年旅旅社體會到百年年歷歷史建築青年年旅旅舍的文化魅力力, 住宿於歷歷史建築的青年年旅旅舍之中,不不再只是為了了追求低價的住宿而 犧牲品質,而是一種置身於他國歷歷史文化中的體會,古今中西的異異 樣結合,正符合了了文化觀光與過去潮流流的不不同,在台灣於 2012 年年 10.

(21) 的觀光局觀光人次報告數數據上可以看出,台灣觀光人次為 790 萬人, 此數數據與 2009 年年相比已經成長一倍,由此可見見觀光亦就是綠綠色產 業於台灣的前景一片光明,但是亦有許多問題存在,例例如在德國的 青年年旅旅館館法,以及美國、英國的民宿管理理法中都都有對於青年年旅旅館館的 規定以及章程,而在台灣仍沒有任何關於青年年旅旅館館的相關規定,因 為只要提供住宿只有兩兩種一為飯飯店業一為民宿,只有兩兩種,其他即 為非法,而如同香港的情形,台灣的房屋價格逐漸提高的同時,觀 光至台北北的旅旅客,沒有任何便便宜合法的選擇,再結合台南謝宅宅的成 功,以及文資法 22 條對於古蹟之再利利用規定,研究者發現在台灣 的閒置空間以及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之中仍缺少以青年年旅旅舍作為再利利用 方式的整體性計畫。 因此,在這樣的背景及動機下筆者欲以個案研究方式探討香港 活化美荷樓樓之發展歷歷程,以香港政府之歷歷史夥伴計畫如何透過公、 私部門以及在地居民以協力力的方式將原本近乎荒廢的歷歷史建築轉化 為帶動當地產業發展之青年年旅旅館館,並分析其應用社會企業模式於歷歷 史建築再利利用之歷歷程發展與可行行性,並將能夠將此方案帶回台灣, 協助台灣相關案例例之建立立。. 11.

(22)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延續研究動機,台灣擁有豐富的民間資源,以及歷歷史資產,而 本研究希望以歷歷史建築之歷歷史、藝術等等的價值性以觀光的活化方 式在世界各國以古蹟青年年旅旅館館之方式吸引來來自世界的人潮以及志工, 進而提高文化資產的整體豐富度度,必須瞭解台灣之文資法以及整理理 目前歷歷史建築保存再利利用之方案,目前的歷歷史建築保存之活化方式 有以文化展演空間、博物館館、餐飲、等方式進行行,但是在這些的活 化方式之中,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民間團體、文史工作室等的角色? 以及在地社區是如何與其進行行協同? 本研究所欲研究之個案為香港美荷樓樓之歷歷史建築以青年年旅旅舍活 化方案,因為此種以住宿空間,結合觀光旅旅遊,古蹟由被觀光的轉 變為旅旅行行主體的角色,對於國家政策之支持,民間團體之方案設計, 社區民眾的支持或是生活模式的改變,非常特別,故本文以香港之 美荷樓樓計畫為例例,瞭解其以社會企業方式之活化歷歷程。 此外本文以香港之歷歷史建築以青年年旅旅館館方式活化方案之社會企 業發展歷歷程作為個案研究分析,將會透過深度度訪談以及文獻分析的 方式,瞭解其發展之歷歷史背景以及此方案的發展前景,並根據研究 結果提供臺灣未來來歷歷史建築之發展策略略與建議,因此,本論論文的研 究目的總括為:. 壹、研究目的. 一、探討香港民間組織如何在政府以及在地社群的協力力支持下 如何活化歷歷史建築。. 12.

(23) 二、探討並分析香港歷歷史建築美荷樓樓活化計畫運用社會企業發 展青年年旅旅舍之歷歷程,並供台灣參參考。. 貳、研究問題. 一、 非營利利組織如何活化歷歷史建築 (一) 香港青年年旅旅舍協會於美荷樓樓活化計畫中如何連連結在地社群 及政府資源? (二) 香港青年年旅旅舍經營團隊與香港文物保育政府單位之合作方 式為何? 二、 經營方式如何活化美荷樓樓 (一) 香港美荷樓樓如何運用社會企業之理理念念與實踐發展青年年旅旅舍 之創新經營? (二) 香港青年年旅旅舍經營團隊如何推展美荷樓樓歷歷史建築活化計畫 以達成其經濟及社會目標?. 13.

(24)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限制. 壹、 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民間組織活化歷歷史建築之歷歷程,在回顧相關文獻 以及資料料蒐尋的過程中,考量量到完整的研究價值,選擇參參與香 港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歷歷史夥伴計畫」的香港青年年旅旅舍協會 之活化對象美荷樓樓作為個案進行行分析探討,在研究對象方面, 個案相關利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歸納為香港文物保育專員辦 事處(政府部門)、香港青年年旅旅舍協會(非營利利組織)、美荷樓樓社 區民眾等三類類。 其關係如圖 1-3 所示。. 公部門 香港文物保育專員辦事. 處. 非營利利組織. 美荷樓樓歷歷史. 香港青年年旅旅舍協. 建築. 會. 社區民眾. 圖 1-3 研究個案中之利利害關係人圖. 至於時間序列列上,依據香港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於 2008 年年提出的第一期的「歷歷史夥伴計畫」作為政策背景,青年年旅旅舍 協會於 2009 年年開始參參與此計畫,探討分析包括香港文物保育專 員辦事處、香港青年年旅旅舍協會、社區民眾,從初期規劃籌設階 段到目前 2013 年年底為止。. 14.

(25) 貳、 研究對象與內容. 此為香港城市發展局所提出之活化歷歷史建築伙伴計劃此計畫認 為透過保育及欣賞文物建築,香港市民期望生活更更加豐富美滿,與 昔日的社會連連繫起來來,並且建立立身份的認同感。本論論文探討對象以 香港美荷樓樓歷歷史建築活化為青年年旅旅館館為主體,討論論範圍以此再利利用 模式在香港政府部門,非營利利組織、在地居民相互關係為討論論主體。. 圖 1-3-1 研究對象與研究內容、研究目的關係圖. 參參、 研究方法與研究限制.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針對歷歷史建築活化為青年年旅旅舍以社會企業方式營運之籌 設過程到營運過程之歷歷程,所產生之相關課題進行行探討,因此採用 質化的研究取向,研究之過程中所採用之研究工具有,文件分析、 個案研究、深度度訪談及參參與觀察之方式進行行資料料收集,針對香港青 年年旅旅舍協會,香港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美荷樓樓在地居民網絡此三. 15.

(26) 研究相關個案收集資料料,加以歸納分析以及整合,藉此能夠了了解此 計畫實際情形,以供台灣參參考。 二、研究限制 進行行本研究存在的主要限制如下: 1. 本研究主要探討在美荷樓樓活化為青年年旅旅舍的過程中,政府部門、 非營利利組織、在地居民對於社會企業營運歷歷史建築方式之模 式探討,受限於本研究時間、經費,以及研究者非香港居民, 語言口音之問題,均有可能在深度度訪談產生隔閡或是個案研 究的關係建立立上相對比較淺薄之研究不不足之處。 2. 社會企業為新興議題,美荷樓樓此個案由開始動工至今約四年年的 時間,營運時間不不到一年年,此歷歷史建築以青年年旅旅舍方式活化 並以社會企業營運之模式之成敗現今決定仍為太早,但礙於 研究時間有限,本研究僅能就所蒐集到的資料料提出研究結果。 3. 本研究對於單一個案及計畫進行行探討,關於研究結果不不代表可 以完全套用在其他的歷歷史建築活化個案,僅能提供相關單位 作為參參考依據。. 16.

(27) 第五節 重要名詞界定. 壹、古蹟 依據三民書局《大辭典》,對「古蹟」一辭的解釋為: 「指從前留留存下來來的文化遺跡,包括風俗、信仰、人民等的遺留留 痕跡或紀念念物。」 許多相關古蹟論論述題材之論論文中,皆針對「古蹟」進行行解釋與說說說 明。臺灣對於「古蹟」二字之定義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 第二款中提及:「依本法指定公告之古建築物、傳統聚落落、古市街、 考古遺址及其他歷歷史文化遺跡。」此法令令對古蹟提出簡略略的解釋, 現今隨著多元的古蹟保存運動推展下,對古蹟的定義也逐漸多樣 化,原本單單只將重點置於「古建築」的觀點,已擴大拉拉遠至包 含更更多元的定義,不不只是大眾所盲目的「時間」向度度認知,而是 包含文化、社會、更更大眾記憶式的定義,它所代表的是一個地方 由古至今凝結著人、事、地、物的綜合,將無形的記憶與有形的 實體合而為一的場所。. 貳、歷歷史建築 「 歷歷 史 建 築 」 (historic building) 這 個 名 詞 國 外 早 在 1666 年年就提出相關保護的立立法文獻(張旂彰,2000),而在台灣 較正式的相關法令令一直到了了 1999 年年九二一大地震之後才問世, 並於 2000 年年 10 月公佈《歷歷史建築登錄錄與補助辦法》。 而國外所定義的歷歷史建築與國內的有所差異異,本論論文所討論論的 「歷歷史建築-美荷樓樓」係指依2007年年香港政府古物諮詢委員會公 佈的《香港具保留留價值之歷歷史建築》所登錄錄的歷歷史建築為限定 17.

(28) 討論論對象。 歷歷史建築與古蹟所代表的都都是承續歷歷史而不不可抹滅的精精神神場 所,代表不不同地點或區域專屬的回憶與意義,其在法令令上與被稱 為「古蹟」者有不不同層級的意涵,所受的限制也不不相同,列列級古 蹟所受的保護與限制會大於歷歷史建築,在本文中的夥伴計畫之中 也可以看到對於歷歷史建築或是古蹟的再利利用方式面積歷歷史建築可 用空間是大於古蹟的,而古蹟所具備的各項價值也應高於歷歷史建 築。. 參參、再利利用 台灣的古蹟再利利用政策,從一開始 1950- 60 年年代的「拆 除重建」與「文明」的凍結式保存,到 1970 年年代與觀光結合, 1980 年年代之後文建會的時代來來臨臨,逐漸將古蹟帶到一個文化消 費的時代(葉葉乃齊, 1989),逐漸古蹟再利利用政策,在台灣的古 蹟界發聲,並蔚為風潮。 對於『再利利用』一詞,多引述於《建築、設計、工程與施工百 科 全 書 》 之 定 義 : 在 建 築 領領 域 中 , 藉 由 重 新 組 構 (reconfiguration)一棟建築,以便便使其原有機能得以一滿足新 需求之形式。重新延續一棟建築物或構造物之舉,某些情況亦 有人稱其為建築之調適或改修。再利利用藉由實際使用的方式重 新活化原來來的空間,將之轉化為未來來之新活力力。 《 ADAPTIVE REUSE:Issues and Case Studies in Building Preservation》所稱的意義指的是「舊結構籍由當代的觀念念,將. 18.

(29) 其修復復改善成適應當代卻又保存其機能完整性之手法」1 。 再利利用相關議題在 1990 年年代之後的台灣開始多元,不不但再利利 用的形式愈來來愈豐富,在思考上也趨於活化,但卻也因此使得 台灣在再利利用的爭議上愈來來愈多。根據過去相關學者論論述,大 體可以很清楚了了解再利利用的意義,而目前台灣經濟文化發展趨 勢潮流流走向文創產業,無論論再利利用的是古蹟、歷歷史建築、閒置 空間,都都有文創的元素加入。《歷歷史性建築室內空間再利利用之 研究》(洪愫璜,2002)並將目前台灣再利利用之經營類類型歸類類為 四種:(1)以展示為主之再利利用經營(2)藝文活動使用之再利利用 經營(3)休閒遊憩結合之再利利用經營(4)餐飲消費之再利利用經營。 藉洪愫璜從經營的類類型來來視檢台灣當前案例例之歸類類,我們也可 發現,對於歷歷史性建築的再利利用,『文化消費』似乎成了了古蹟 營利利的潮流流。. 肆、青年年旅旅館館 提供住宿的場所,早就出現在社會的需求與脈絡中, 「Youth Hostel」這個字源自於德國,約在 1909年年,由一位德 國教師Richard Schirmann所創立立,其認為徒步的旅旅行行對於學生 來來說說說有正面的意義,能夠學習知識識以及增強體力力,故常在假日 時帶領領學生出外進行行活動,而郊外住宿地點難尋,這時一個學 校在假日時放教室提供出外的遊子住宿的構想,並且邀請國內 學校參參與,在這樣的努力力下,此青年年住宿概念念開始普及。於. 1. David G. Woodcock, 1988, 《ADAPTIVE REUSE:Issues and Case Studies in Bu ilding. Preservation》, P.vii-ix.. 19.

(30) 1921年年全德國已有超過700家青年年旅旅舍,平均每天50萬學生入住 其中,具規模後成立立了了青年年旅旅舍協會,開始進行行青年年旅旅舍事務, 在住宿量量提高的狀狀況下,校舍不不敷使用,因此在政府支持下, 將青年年旅旅館館移至閒置的公共建築中,此狀狀況為今日青年年旅旅館館之 雛形(Grassl 1999.1982)紐紐約市的Hostel定義:青年年旅旅舍是 提供共用或是私人房間,給自我意識識清楚的個人或是團體的短 期住所。並且提供公共空間和公用設施。一間青年年旅旅舍不不應該 是緊急救難中心,也不不是遊民住所,也不不是中途之家。. 伍、社會企業 「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s)近年年來來在歐美進而到 港澳中國大陸陸台灣都都開始了了廣泛討論論,非營利利組織藉由商業行行 為達到經費自主的目標,並且因為經費自主而能夠持續並且不不 受大環境經濟對於捐款的影響下,對於組織的社會目標持續的 進行行,此為社會企業對於非營利利組織帶來來的影響。 目前社會企業首要問題在於歸納出社會企業系統性的分析 指標(鄭勝分 2007),其認為在指標的建立立中,EMES 分析指標 作為基礎,由中可知社會企業在歐洲的認知為 1、提供就業機會 2 、回應新的需求,以及在 OECD 報告書中提到,社會企業在各 國都都有不不同的意涵,社會企業仍欠缺共同的定義。 本研究針對香港的歷歷史建築夥伴計畫中美荷樓樓個案進行行研究, 在香港的社會企業發展,香港學者陳錦棠認為香港的「社會企 業」具有四項特質: 1.藉企業的發展策略略達成社會目的。2.其發展途徑包括:以工 代賑,以及社會投資兩兩項。3.鼓勵勵社區中的邊緣團體自立立更更生。 20.

(31) 4.重視可永續發展。而香港自 2001 年年社會企業得到政府的認同 和支持,在該年年得到政府大量量撥款,在本研究中使歷歷史建築再 利利用,透過政府撥款,非營利利組織透過再利利用方式以社會企業 形式達到解決就業機會,活絡社區經濟,以及解決歷歷史建築需 要大量量資金金維護的現況。 本研究所指社會企業為 NPO 透過方案,建立立歷歷史建築以青年年旅旅 館館形式創新營運模式,得以經濟自主,以實踐其社會目的之組 織型態。也就是解決就業問題,透過企業策略略及商業運作達至 社會目標,組織型態得為營利利或非營利利組織,其利利潤得有限制 分配,它同時具有社會與經濟目的,盈餘應有一定比例例做為其 他社會目的使用,達此條件得稱為社會企業。. 21.

(32) 第二章 文獻分析. 本章將敘明目前資料料收集程度度以及相關論論文專書資料料,分為 五節,第一節非營利利組織,第二節社會企業,第三節歷歷史建築在 利利用於台灣,第四節古蹟歷歷史建築相關法令令探討,第五節國外歷歷 史建築再利利用探討。. 第一節 非營利利組織與歷歷史建築之共生關係. 壹、 非營利利組織之意涵. 近年年來來,非營利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s)已成為 先進國家民主社會價值的守護者,它標榜著「服務」、「公 益益」、「志願」的精精神神象徵,是社會力力的展現,也代表著社會 的多元與開放。非營利利組織已逐漸融入我們日常生活裡裡,對於 個人、家庭、社會,甚至國家的影響既深且遠。美國學者 Thomas Wolf 在 1990 年年給予非營利利組織一個描述性的定義為: (一)必須具備有公益益使命。 (二)必須是正式合法的組織,接受 相關法令令規章的管理理。 (三)必須是個不不以營利利為目的的組織。 (四)其組織經營結構必須是不不以獲取私利利的。 (五)其組織享有 政府稅賦上的優惠。 (六六)捐贈給該機構的捐款可享受稅賦優惠。 換言之,非營利利組織應具備下列列五項特質:. 22.

(33) (一)具有公共服務的使命。 (二)為不不營利利或慈善的法人組織。 (三)排除自利利營私的管理理結構。 (四)免除聯聯邦稅。 (五)捐助 者享有減稅的優惠待遇。(張文玲玲,2005) 非營利利事業以公益益服務為宗旨,所提供的正是「價值產品」, 如文化、藝術、 知識識、宗教,而非「商品」。所以,它不不但本 身在社會上的倫倫理理價值十分明確,也向社會提供價值內容與方 向。從業人員擔任此種工作能充分獲得價值感,具有自我實現 及成就社會價值之雙重意義。. 貳、非營利利事業組織的分類類. Kotler 於 1982 年年認為組織分類類的標準可分為兩兩種:(一) 該組織為政府公共或是民間私人所投資經營;(二)營運目的是為 了了營利利或非營利利目的而設立立。而由這兩兩個標準來來分類類可以得到 下列列四種組織類類型: 第一類類組織乃為私人所有且以營利利為目的,屬於依賴市場經濟 產生生存財富之企業,此類類組織在我國經濟活動中佔有較大比 例例,亦即私人企業之意。 第二類類組織乃為政府所有且包括營利利性性質,這些公有組織大 部分屬於公營企 業,如中油、台電、中華電信公司等。 第三類類組織是私人所有,但以非營利利為其組織目標,這些組織 通常負有某種社會目的與使命,以實驗及改造社會為宗旨,而 且依賴他人的捐贈及義務工作人員義務服務為主。 第四類類組織是政府所有,且以營利利為其組織目標,其型態有:. 23.

(34) (1)企業型態(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勞務以供銷售,例例如郵局)。(2) 服務型態(提供勞勞務給使用者,卻不不收取任何直接費用,如公立立 學校等)。(3)移轉型態(從事單方面的金金錢移轉,如各地稅捐)。 (4)干預型態(為了了增進社會福福利利而限制群體的活動,如法院等)。. 參參、非營利利組織的社會角色與功能. Kramery 在 1987 年年提出,從大多數數非營利利組織的特質、目 標和實際功效中,可歸納出四種角色功能: (一)開拓拓與創新的角色功能:因為具有組織彈性、功能自發性、 民主代表性,非營利利組織對社會大眾需求較為敏銳,常能挾多 樣化之人才,發展出應時之策略略,並規劃執行行,從實際行行動中 驗證理理想,嘗試找出合宜的工作方針與方法,引領領社會革新。 (二)改革與倡導的社會功能:非營利利組織往往從社會各層面、角 落落的參參與和實踐中,洞洞察社會脈動之核心,並運用服務經驗展 開輿論論和遊說說說,具體促成社會態度度之改變,引發政策與法規的 制定或修正,擔負整個社會體系與政府組織的監督與批評。 (三)價值維護的角色功能:非營利利組織透過實際運作系統以激勵勵 民眾對社會事務的關懷、參參與,提供社會菁英和領領袖的培育場 所,觸發一般民眾之人格提昇與生活範疇,均有助於民主社會 理理念念及各種正面價值觀的維護。 (四)服務提供的角色:當政府礙於資源與價值優先順序規劃的限 制而無法充分實踐其福福利利功能時,非營利利組織多種類類、多樣化 的服務傳輸,恰能彌補這種差距,相對的也提供人民更更廣泛的 選擇機會,發揮人權尊重之本義 (Kramer,1987;馮燕,2000、楊 秀梅,2003)。 24.

(35) 肆、 非營利利組織與政府之關係. Salamon(1987)認為非營利利組織與政府的關係為「合作」與 「夥伴型」, 政府常成為非營利利組織主要的資源提供。Young and Steingerg(1995)也提出非營利利組織與其他組織如企業與政府 的互動密切切,無論論是委託業務或金金錢贈與補助等,政府甚至可 在某些較感興趣的組織中,指派官員成為董事成員。Kramer 在 1992 年年的研究更更指出非營利利組織與政府的關係為「夥伴型」、 「整合依賴」或朝向「公私部門協力力」的方向發展。 Gideon(1992)依據公共服務的財務補助與授權與實際傳輸,兩兩項 指標,將非營利利組織與政府的關係區分為四種模式,分別為政 府主導模式(government dominant model)、第三部門主導模式 (third-sector dominant model)、雙重主導模式(dual model)、及合 作模式,(collaborative model)。 1.政府主導模式:即指政府扮演掌握經費提撥與服務提供者的雙 重角色,對於一些非營利利組織無法提供或不不願意提供的福福利利項 目,由政府擔任最終的提供者,可透過財稅體系與政府基金金, 來來輸送服務對象所需的資源與服務。 2.雙重主導模式:指非營利利組織與政府各自提供福福利利服務,兩兩者 間並無財務間的往來來,而是處於平行行的關係上。 3.合作模式:即政府擔任經費的主要提供者,而非營利利組織擔任 服務的提供者,兩兩者間有密切切的往來來。這種模式裡裡面亦可依照 非營利利組織的決策自主空間,分為兩兩種主要的型態。若若非營利利 組織在合作中僅是扮演政府交代政策的執行行者,並無自主決策 的空間,稱為「合作、買賣模式」(Collaborativ-Vender Model ) 。. 25.

(36) 而若若非營利利組織在其所被賦予的工作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決定 權 , 則 稱 為 「 合 作 、 參參 與 模 式 」 ( Collaborative - Partnership Model )。非營利利組織與政府部門可就服務內容、範圍、資源配 置、服務輸送等層面,共同討論論研商,故非營利利組織不不僅止於 扮演直接服務的角色,更更可參參與及影響政府的社會政策(馮俊傑, 2003)。 4.第三部門主導模式:指非營利利組織不不受政府在經費與服務上的 約束,其享有足夠的自主性,可彈性的提供、發展與創新服務。 香港青年年旅旅舍協會此非營利利組織與政府關係可視為合作模式, 由政府擔任計畫發起以及主要費用提供者,香港青年年旅旅舍協會 擔任創新服務的發展,互相以合作、參參與模式來來完成美荷樓樓青 年年旅旅舍計畫,這樣的合作關係亦可以互補性關係(Complementary) 來來解釋,互補性關係是指非營利利組織提供與政府不不同的服務內 容。該關係係指那些無法由政府服務中得到需求滿足者,可由 非營利利組織擔負起填補這滿足需求的責任(李李祖翔,2005)。因為 香港的房價高居世界第一,相對的因應觀光需求下的便便宜住宿 需求,由政府提供土地及建物與非營利利組織提供服務即為此例例。. 面對多元複雜的社區會需求,政府與非營利利組織的協力力合 作是很必要的。 Salamon 特別強調政府與非營利利組織的協力力合 作上皆有其限制, 但兩兩部門在公共財上的強弱處正好可以互補 截長補短,合則兩兩利利,故兩兩者較傾向於合作而非敵對。 非營利利組織與大多數數政府部門,均以提供服務為其主要功能, 同時也扮演政府與民眾之間公共服務傳輸的角色,從資源依賴 的角度度觀之,非營利利組織的運作經營仍需要外界資源的充實, 否則將可能無以為繼。所以,若若公部門藉由財政補助的方式, 26.

(37) 維持非營利利組織或志願團體的運作,就組織結構言,少了了公部 門龐大的科層體系中的繁文縟節之限制, 這類類組織提供的服務 較具彈性,此外也針對特定的標的群體提供及時的服務。. 第二節 社會企業. 在面臨臨各項挑戰的影響之下,非營利利組織則開始思考如何因應 環境變化所帶 來來的衝擊。而非營利利組織所採行行的方式之一,就是 以企業組織的運作為範例例,開始使用企業的思維以及做法;而這股 師法企業運作途徑的風氣,也漸漸在非營利利組織中蔓延開來來。. 壹、社會企業之定義與特性. 一、社會企業概念念 究竟甚麼是社會企業?至今其實並沒有一個完整的定義可以來來 做詮釋。 Dees(1998)指社會企業家是在許多的非營利利組織領領袖模 式其中的一種類類型,而社會企業結合了了社會使命的熱情與商業是 一種革新的想法(Dees,1998); Wallace(1999)則認為社會企業是 指為了了獲得政治以及社會在社群上凝聚,企業本身具有改善社群的 社會責任(轉引自 Weerawardena & Mort, 2006: 23);Young(2001) 認為社會企業可以分為兩兩種界定方式去判斷:一種是非營利利組織透 過商業行行為賺取利利潤,另一種是對於社會或是公益益有貢獻的企業; 鄭勝分(2005:16)則是以社會企業的發展方向來來做歸納,分別以社 會企業的社會目的以及經濟目的來來做區分;其認為社會企業可分為 私人企業的非營利利化,以及非營利利組織的商業化兩兩種; 在歐洲,社 會 企 業 主 要 是 由 經 濟 合 作 暨 發 展 組 織 (Organisation for 27.

(38)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十五個會員國共 同討論論之後,提出的新概念念。邱靖靖娟(2006)提到在 1999 年年 OECD 針對其十五個會員國進行行調查研究,企圖瞭解這些會員國如何讓在 地方或區域性的勞勞動市場中,受到排除及長期失業的員工再次回到 勞勞動市場;該研究發現各會員國之社會經濟組織或第一部門(政府), 及第二部門(營利利企業組織)之外的第三部門組織,是以生產貨品或 提供服務的方式來來回應社會未滿足之需求,進而為弱勢族群以及 失業者創造就業機會、產生收入來來源以改善生活。OECD 所出版 「社會企業」報告書指出,社會企業所追求的不不是如何將利利潤達 到極大化,而是可以產生公共利利益益的私人活動,透過企業精精神神策 略略,以達成特定經濟或社會目標,並且有助於解決社會排斥及失業 問題的組織;換句句話說說說,社會企業即是以傳統企業方法,透過商業 手 段 來來 推 動 非 營 利利 目 標 的 社 會 取 向 企 業 (socially-oriented enterprises)或社會目標企業 (social-purpose enterprises)。 而社會企業特色在於:(一)採取不不同的合法組織型態(例例如合作社 或社團);(二)富企業精精神神活動的組織;(三)有利利益益不不得分配之限制, 但可以重新投資以實踐企業的社會目標;(四)強調利利害關係人而非 股東,故重視民主參參與及企業化組織;(五)堅持經濟及社會目 標;(六六) 主張經濟及社會創新;(七)市場法則的觀察;(八)經濟持 續性;(九)具有高度度的自主財源;(十)強調回應未經滿足的社會需 求;(十一)勞勞力力密集的活動(OECD, 1999: 11;丘昌泰,2000:366367;鄭勝分,2007:67-68)。. 黃 崚 弘 (2009) 提 到 英 國 貿 易易 工 業 部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簡稱 DTI 則是將焦點放在社會企業的運行行特徵上, 28.

(39) 因社會企業在運行行時,同時有著解決社會問題和追求經濟上的雙 重目標,究其原因,是因為社會企業期望透過商業的行行為手段, 來來達到維持財務上的穩定,並更更好的達成社會目標,以求組織持 續運作的終極目的。此外,DTI(2002)給予社會企業的定義上最大 的辨別特徵在於:競爭市場上銷售貨品與服務的收入,必須要達到 其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因此,從 DTI 的詮釋來來看社會企 業的定義,企業的運行行方式是以營收獲利利的商業手段來來產生利利潤 並維持運作,且必須有一定程度度上財務和運行行上的自主權。. 二、社會企業概念念中的三重底線(Triple bottom line) 英國學者約翰·埃爾金金頓(John Elkington)最早提出了了三重底 線的概念念,他認為一個企業要達到永續經營最重要的,不不是只想 著如何實現盈利利的最大化 ,而 是要堅持「三重底線」(Triple Bottom Line)的原則,或稱作「三重盈餘」:即企業 利利潤、社會責 任、環境責任三者皆須重視之。而追求「三重盈餘」的企業精精神神, 亦成為社會企業營運的基本準則。 「三重盈餘」中的財務基線(Financial bottom line)這底線, 指的是企業經營 的經濟效益益,藉財務年年報表的呈現,向股東交代公 司獲利利或虧損,並經由會計師 之審計程序及規則,來來檢視報表的資 訊是否正確、真實;此為企業存在之目的,若若企業無法獲利利則無法 繼續營運。環境底線(Environmental bottom line)的核心是重視環 境保護的議題,要求企業營運不不可破壞自然資本或造成衝突,這包括 企業遵守政府相關的環保法令令及規則標準,企業的內部環境管理理系 統的運作、能源使 用管理理、廢棄物處理理、回收資源循環再利利用... 等;而社會基線(Social bottom line) 的重點,放在關懷和保持社會及人 29.

(40) 文資本,包括社會之人權、教育、醫療療、保障 工作權及老老弱婦孺、 社區發展...等社會關懷(楊政學,2007)。. 綜上所述,在世界各國經濟不不景氣及政府預算大幅刪減的情 況下,非營利利組織為了了因應這種情況,便便開始轉型為社會企業。 社會企業在擁有的屬性上,不不但具備了了產品或是服務的提供...等 經濟屬性;其同時也具備了了工作機會的整合以及弱勢族群...等社 會屬性。也因為社會企業具備了了這樣的雙重屬性特徵,社會企業 的發展型態其實也相當的多元,不不同國家發展出的社會企業也具 有不不一樣的特質。 也因此,下一部分討論論的重點,將會針對我國 及香港社會企業發展做一概述。 二、 香港之社會企業概念念發展與運作模式 林林吉郎(2008)認為社會企業在香港的發展背景可以 2001 年年 為分水嶺嶺。在 2001 年年之前,部分專門服務殘疾人士的社會服務機 構,可謂香港社會企業的先驅,它們已率率率先創辦社會企業模式的業 務,為身心障礙者提供培訓和工作機會。到 2001 年年,社會企業得 到政府的認同和支持,在該年年的財政務算案中,政府宣佈向非政府 機構撥款 5,000 萬元,為殘疾人士創造就業機會。 社會福福利利署於 2001 年年開辦「創業展才能」計畫,透過非經常性撥款鼓勵勵非政府團 體以企業模式的運作為身心障礙者創造工作機會。 另外,由於金金融海嘯過後,大批就業條件較弱的勞勞工或被邊緣化, 或成為失業人士。故此,不不少非政府團體開展各式各樣的非主流流經 濟項目,為這群勞勞工尋求就業出路路。合作社及社區經濟模式的社會 企業因而漸漸發展。. 30.

(41) 由 2006 年年開始,社會企業得到政府及各界的關注與支持。例例如扶 貧委員會及民政事務總署開始大力力推廣社會企業的發展。扶貧委員 會於 2006 年年 4 月舉辦了了社會企業會議,邀請香港學者及社會企業 家討論論香港的社會企業發展。扶貧委員會更更資助開辦「社會企業人 員培訓課程」。而民政事務總署亦開展了了「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 計畫」,資助社會服務團體開辦社區為本的社會企業。 香港學者陳錦棠認為香港的「社會企業」具有四項特質: 1.藉企業的發展策略略達成社會目的。 2.其發展途徑包括:以工代賑, 以及社會投資兩兩項。 3.鼓勵勵社區中的邊緣團體自立立更更生。 4.重視 可永續發展。 以香港而論論,整合之模式:大部份的社會企業是過渡性之形式, 提供工作就業機會,主要是透過生產活動,讓有需要人士重新投入 工作;服務對象:現在參參與社會企業之服務對象較為多元,其中包括 一些待業人士 (特別是青年年及中年年失業人士)、低學歷歷人士、女女性、 有社會問題背景人士、殘障人士等弱勢社群;整合中「員工」的地位: 據瞭解大部份的服務對象都都是以見見習生或職工之身份參參與社會企業 之營運;職業訓練練模式:由於許多服務對象缺乏學歷歷或相關工作經驗, 既然要重新參參與勞勞動市場,職業訓練練對他們來來說說說十分重要。;可動員 的資源:以現在的專案來來分析,部份資源來來自政府,也有部份資源來來 自市場。 三、我國之社會企業概念念發展與運作模式 社會企業概念念在我國興貣的始點。可追溯至 1999 年年的 921 大地震。由於當時的社會資源都都湧向了了災區。除了了宗教型與急難 救助型的非營利利組織能獲得募款之外。絕大部分的非營利利組織其 實都都發現了了存有資源分配不不均的情形。也因此。非營利利組織便便開 31.

(42) 始思考是否能採用另外的方法來來收集資源。對於我國社會企業之 發展。Kuan(2006: 10)認為其興貣的原因共可分為五大類類: 一、因應社會的需求 由於台灣提供社會福福利利的非營利利組織。其所服務的案主通常 都都是所謂的「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的弱勢者,例例如各類類 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中高齡失業以及原住民勞勞工...等(Kuan, 2006)。因此需要各類類的庇護職場,來來改善上述弱勢團體之問題, 而此則為社會企業常運用的機制之一。 二、尋求財務的穩定與自主 在財務穩定方面,「捐款」其實是我國大部分非營利利組織最 為主要的經費來來源。然而,大眾捐款卻存在不不穩定性,其會隨著 景氣的變遷而做變動。故非營利利組織在經費資源的競爭上,其實 是呈現相當激烈烈的情形,故需要運用營利利手段來來增加財務穩定, 這也促成了了社會企業概念念的興貣。 三、社會福福利利民營化與購買式服務 促使所謂的社會福福利利民營化與購買式服務,指的則是政府福福 利利民營化政策執行行的核心概念念,購買式服務可使受委託執行行之非 營利利組織有政府經費的持續挹注,進而開拓拓福福利利使用者付費的服 務方案。 四、政府的政策誘發與經費補助 近年年來來台灣社會企業的興貣,政府的政策誘導其實也扮演了了 很重要的角色。 政府主要是透過非營利利組織來來開發工作機會,招 募失業人口就業,也藉此帶動地方產業的發展。而這種政府為鼓 勵勵非營利利組織結合地方文化與地方產業,因而提供的補助資源, 其實皆直接或是間接的促成了了非營利利組織從事產業盈收的發展。 32.

(43) 五、企業日漸重視社會責任的實現 而營利利部門在公益益活動的參參與上,也逐漸朝向系統性、長期 性,不不再只是短暫的捐款或是捐贈企業的商品而已。這種將企業 的營利利行行為與社會責任連連結的情形,其實是企業日漸重視社會責任 的表現。 綜合上述,我國社會企業概念念興貣之原因,除了了是非營利利組織 為了了維持本身 財務穩定性之外,不不難發現政府以及社會的運作, 其實也產生了了很大的影響。也因為有了了這樣的動力力以及衝擊,進 而促使了了我國社會企業概念念的快速興貣。. 對於目前台灣社會企業的在運作上的類類型,Kuan(2006)則將 其統整為五類類: 一 、 積 極 性 就 業 促 進 型 社 會 企 業 (Work Integration or Affirmative Business) 此類類社會企業是以「工作整合」(Work Integration)為特色,或 另 稱 之 為 「 積 極 性 就 業 促 進 的 社 會 企 業 」 (Affirmation bussiness)。此類類社會企業極為關切切那些被社會排除的弱勢團體 (尤其是身心障礙者),因此藉由提供工作給這些團體,使之融入 勞勞動市場。其經常設立立工作坊以及庇護工廠以提供職業訓練練以與 就業機會,其在經營手法上已具備相當的營利利取向,但仍直接或間 接受到政府的補助。故其年年度度經費是結合了了政府的補助款、社會 大眾捐獻以及營業利利潤。 二 、 地 方 社 區 發 展 型 (Local Organizations). 33. Community. Development.

(44) 地方社區型社會企業是以社區發展運動中的草根性非營利利組 織為基礎,目前 已有相當多社區非營利利組織先後投身於社區營造 的行行列列,其藉由扮演貣觸媒、催化、促成以及資源整合的角色, 藉由地方居民以及外來來的專業人士努力力,來來協助當地居民發展地 方產業、產品與服務,進而開發市場行行銷管道、提供居民與地方 特色結合的工作訓練練等。 三 、 服 務 提 供 與 產 品 銷 售 型 (Social Enterprises Providing Social Service and Product) 服務提供與產品銷售型主要可區分為兩兩個部份,第一部分是 非營利利組織提供付費的服務,第二部分則是販售非營利利組織所生 產或代售的產品,而不不管是前者或是後者,這些服務或是產品均 與非營利利組織本身的宗旨使命有密切切的關聯聯性。這類類的社會企業 提供服務給使用者,通常是由使用者自己付費,或是由第三者繳 付費用。至於產品銷售的社會企業,強調的是產品要與非營利利組 織本身的工作有關,同時在促成組織使命的實踐上能夠扮演重要 的角色。 四、公益益創投的獨立立企業型(Venture Capital Business Created for The Benefit of NPOs) 在台灣,此類類組織在數數量量上遠低於前三類類的社會組織,其所 能發揮的功能也 與前三類類組織有明顯的差異異。創投的概念念是投資 設立立具有發展潛力力的公司,創投 組織除了了出資成立立新公司之外, 也提供必要的管理理支援,並監督新公司的發展,直至其穩定成長 之後才放手。而其獲利利結果是由出資者與企業組織以雙方約定的 回饋金金、利利潤分配、公積金金等貨幣或非貨幣方式回饋出資者指定. 34.

(45) 的公益益團體。此類類組織的營運目的尌是要產生利利潤,使之能夠重 新分配給一家或數數家的非營利利組織。 五、社會合作社(Social Cooperatives) 合作社的主要特性在於強調組織內部的利利益益關係人透過組織 共同追求集體 利利益益,利利益益關係人被鼓勵勵積極參參與組織事務,因而 從中可以獲利利,故合作社式社會企業發展的好壞,對於利利益益關係 人權益益,其實是有相當大的影響。 綜合上述社會企業的運作型態來來看,社會企業在我國的發展類類 型其實是相當 多元的。在缺乏資源的情況下,社會企業依據自己 本身的宗旨以及條件,各自發展募集資源的辦法;而這種權變的做 法,其實也算是非營利利組織對於環境變化的回應。 但也由於我國社會企業的發展歷歷程仍屬短暫,因此在實務上 的討論論相對較少或是侷限於特定議題;雖然社會企業發展仍需繼續 進行行觀察與探討,但不不可否認的是,第三部門的產業化,或是轉 型為社會企業運作之模式,似乎已成為非營利利組織未來來發展的趨 勢之一。. 35.

(46) 第二節 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於台灣. 台灣從歷歷史建築與古蹟的保存到了了現在再利利用策略略成了了新 興的保存潮流流,國內相關學校科系也因應產生許多相關之研究 論論文與討文章,於此將與本論論文相關議題探討之論論文回顧與整 理理。. 壹、台灣古蹟保存歷歷程. 葉葉乃齊(1989)《古蹟保存論論述之形成》以及蕭紋娉(1997) 的《台灣古蹟保存癥結性問題的回顧與批判》此兩兩本論論文主要 以1950年年代發展到後來來台灣古蹟整體保存運動為相關再利利用策 略略面向議題探討的論論文,其中分析了了台灣古蹟保存運動發展從 1950 年年代至今的原因,此二論論文所探討主要是從台灣古蹟保存 由原樣的凍結式保存到之後進入 1970 年年代的地方保存運動, 至1980年年代後進入文化消費年年代的保存,這段台灣的古蹟保存 歷歷史上由文中看來來因台灣文化認同觀念念以及保存專業技術上的 不不足,造成古蹟保存推行行上的困難。 而在洪愫璜《當前台灣「歷歷史空間」的再利利用:從資源運作 的觀點來來看》研究中,主要將重點放於「再利利用」的時間歷歷程, 主要為1994年年前:公部門保存階段,以保存與維護為主,以及 1994年年後:多元化階段,並於文中探討台灣當前再利利用的各種策 略略類類型。 由以上論論文可知,台灣在古蹟保存上隨著時代的更更新演進,更更 36.

(47) 加豐富的理理論論以及觀念念引進,不不再只是外觀的維護,以及外在 景觀與觀光的共生,而是古蹟本身的歷歷史緣由,其原始用途以 及與周遭整體文化環境、在地居民的連連結,共同創造的再生, 也從過往的政府負責走向民間參參與。. 貳、再利利用理理論論與策略略. 施進宗(1992)《歷歷史性建築再利利用之探討—以台灣日據時 期建築為例例》文中歸納出歷歷史性建築的基本構成條 件和本質內 容,並整理理各領領域間 有關歷歷史性建築保存與再利利用之 理理論論相 關課題,並將再利利用保存計畫分為:衰敗的預防、保全、強化、 復復原、更更新、複製、重建等七個等級依現況施行行。李李清全(1993) 《歷歷史性建築再利利用計畫程序初探—以台灣日據時期建築為例例》 詳實的計畫推行行過程,由開發前、開發中、開發後概分為五個 發展程序,來來討論論各個階段所需執行行與推動的工作,及其所可 能面對的問題。張旂彰(2000)《再利利用歷歷史性建築為展示館館之 研究》試圖探討台灣歷歷史性建築再利利用為展示館館的發展脈絡, 從而建立立一套評估方法,將歷歷史性建築本體劃分為三種層級, 逐一檢視國內的案例例,對於本論論文利利用於青年年旅旅館館的再利利用方 式有所幫助 。鄭仲昇(2001)《環境共生理理念念應用於歷歷史建築再 生之應用—以台北北市西門紅樓樓為例例》研究中以環境共生之新舊 環境共生理理念念為理理念念基礎,探討其與歷歷史建築再生之相關性, 來來建構環境共生原則及環境共生手法。並將所建構的再生模式 應用於西門紅樓樓中。朱淑慧(2004)《從經營觀點談歷歷史空間再 利利用修復復之研究》其研究歷歷史空間再利利用過程中,先修後用的 政策程序、再利利用方式、法令令限制等面向,歸結國內目前的經 37.

(48) 營經驗與課題,理理解經營面的問題點與委外程序可能的缺失, 於本論論文中香港的歷歷史夥伴計畫的政府與私部門之間的歷歷史建 築再利利用模式可供借鑑。張家甄(2005)《古蹟與歷歷史建築再利利 用為餐飲設施之文化與空間探討》以「干預層級」分為四個層 級,與人文及實質空間消費議題作討論論並對應國內外的餐飲空 間再利利用於歷歷史空間之研究。. 在80年年代開始的全球化之下,現今發展至行行動通訊,可以 說說說過去的距離離因為網路路漸趨模糊,而行行動通訊時代就是人與人 之間的聯聯繫變得更更加及時以及迅速,再利利用策略略在現今資訊發 達時代,觀光的盛行行加上嶄新的利利用方式都都輕鬆的達到宣傳的 效果,可以說說說一個健全的法令令、技術以及經營管理理之下的古蹟 或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都都能達到吸引人潮的目的,而各論論文所強調 的除了了透過國內外再利利用觀點的視檢與參參考,最重要的仍是再 利利用體係如何健全與以及豐富多樣性。 本小節將筆者所蒐集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相關專書以及博碩士論論文, 分別以表格方式呈現上述文獻的研究主題、研究內容,並對文 獻研究內容進行行相關評論論,如表2-1 。 表 2-1 彙整歷歷史建築再利利用之相關文獻 作者、年年份. 研究主題. 內容概要. 評論論. 施進宗。. 歷歷史性建築再利利用之探. 歸納出歷歷史性建築的基本構 1.建立立再利利用定義等. 1992. 討―─以台灣日據時期建. 成條件和本質內容,並整理理 相關理理論論基礎,具有. 築為例例. 各領領域間有關歷歷史性建築保 台灣建築再利利用起步 存 與 再 利利 用 之 理理 論論 相 關 課 之階段意義。 題,以探討保存所面 臨臨之困 2. 提出日治時期歷歷史 境,及其作為臺灣歷歷史性建 38. 性建築的再利利用方式.

(49) 築再利利用之起步所具有階段 與建議。 性 的意義與優點。 李李 清 全 。. 歷歷史性建築再利利 用計畫 將歷歷史性建築再利利用計劃的. 1. 針 對 再 利利 用 計. 1993. 程序初探—以台灣日據 程序,從開發前的計劃萌芽. 畫程序問題建構完. 時期建築為例例. 階段及計劃評估階段,到開. 整討論論的架構。. 發中的計劃協商、實質設計. 2. 有 助 於 日 後 實. 階段及施工階 段;以至開發. 施再利利用計畫程序. 完成後的營運管理理階段,概. 的 進 行行 與 原 則 方. 分為五個發展程序,來來 討論論. 向。. 各個階段所需執行行與推動的 工作,及其所可能面對的問 題。 張旂彰。. 再利利用歷歷史性建築為展 試圖探討台灣歷歷史性建築再. 1. 歷歷史性建築再利利用. 2000. 示館館之研究. 利利用為展示館館的發展脈絡,. 作為展示館館仍是目前. 對建物相容性的影響為何?. 普遍的現象,評估方. 從而建立立一套評估方法,將. 法有助於瞭解各展示. 歷歷史性建築本體劃分為三種. 館館本身衝突與相容之. 層級,逐一檢視國內的案. 處。. 例例,歸納各時期案例例的相容. 2. 可提供實施再利利用. 狀狀況,並依層級提出不不同程. 計畫者檢視新風貌對. 度度的「展現」要求。. 原有建築的影響程 度度。. 鄭仲昇。. 環境共生理理念念應用於歷歷 研究中以環境共生之新舊環. 1.環境共生理理念念來來自. 2001. 史建築再生之應用 —以 境共生理理念念為理理念念基礎,探. 於 生態學中對於共生. 台北北市西門紅樓樓為例例. 討其與歷歷史建築再生之相關. (symbiosis). 性,來來建構環境共生原則及. 念念,以環境觀點來來看. 環境共生手法。並將所建構. 待建物的再用。. 的再生模式應用於西門紅樓樓. 2.擴展建物再利利用的. 中,以驗證如何讓新舊環境. 視野觀點,以整體環. 融合與促使歷歷史建築永續發. 境的層面來來思考再利利. 展。. 用的最佳型態與途 徑。. 39. 的 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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