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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主要經濟體服貿協定開放程度比較與台灣服務業貿易戰略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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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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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東亞主要經濟體服貿協定開放程度 比較與台灣服務業貿易戰略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指導教授:童振源博士 研究生:許富翔 中華民國 一零三年七月 1.

(2) 東亞主要經濟體服貿協定開放程度比較與台灣 服務業貿易戰略. 摘要 東亞各經濟體間的服務貿易整合已成為區域內的重要議題,而台灣服務業貿. 政 治 大 量化法,分別探討東亞主要經濟體:台灣、日本、新加坡、南韓,所簽定的服務 立. 易的發展,則對台灣經濟結構未來的轉型舉足輕重。本文使用 Marchetti & Roy. ‧ 國. 學. 貿易協定開放程度並加以分析比較,並以文獻分析法整理台灣服務業貿易戰略, 最後對質化和量化的分析結果做交叉討論,藉以檢定台灣的服務貿易戰略成效。. ‧. 本文研究發現,在總體開放的層次,東亞四經濟體整體服務貿易協議開放程度均. sit. y. Nat. 相當高,無論在全世界或已開發國家中均屬於較高水準,依其服貿協議的開放特. n. al. er. io. 性可以分為台灣與日本、新加坡與南韓兩組。其中,台灣對新加坡與紐西蘭的服. i Un. v. 貿協議開放程度高,而對中國大陸則採取歧視性待遇,開放程度較 GATS 多邊承. Ch. engchi. 諾更低。在各服務部門開放的層次,四經濟體在各部門的開放狀況上顯示出相當 的一致性,各國存在的個別差異部門則顯現出此經濟體的產業特殊性。在台灣服 務業貿易戰略部分,本文整理官方重要政策文本,將之分為總體戰略及個體政策, 進行細節之分析討論。根據開放程度及服務業戰略的綜合分析結果,本文針對台 灣未來優先發展之服務產業、強化開放產業、服貿協議談判對象國及洽簽方式等 方面提出政策建議。. 關鍵字:東亞區域整合、台灣服務業、開放程度、服務貿易戰略、服務貿易協定. I.

(3) The Comparison of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Openness Degree among East Asia 's Major Economies and Taiwan's Trade in services strategy Abstract Services trade integration among the economies of East Asia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issue in the reg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aiwan's trade in services is also vital to the future of Taiwan's economic structure transformation. The thesis uses Marchetti & Roy's quantification method to explore and analyze the openness to trade services agreement signed by the following major economies in East Asia: Taiwan, Japan, Singapore and South Korea. In addition, the thesis finishes Taiwan's trade in services strategy with literature analysis method, and test Taiwan's strategic effectiveness of trade in services by discussing the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results. There are three principal findings.First,in the overall openness level, the openness to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of the East Asian economies are all quite high in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in the worl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open nature of its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the four economies can be.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sit. y. Nat. n. al. er. io. divided into Taiwan and Japan, Singapore and South Korea two. Among them, Taiwan's free trade agreement openness with New Zealand and Singapore are high, while adopting a discriminatory treatment with that of China, a lower degree of openness than the GATS multilateral commitments. Second, in the level of individual services sectors, the data show that four economies have consistent status in the open departments fairly, yet the individual differences exist in few departments. Third, in Taiwan's Trade in services strategy part, the paper discuss the details of main official policy text,dividing them into overall strategy and individual policies.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of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degree of. Ch. engchi. i Un. v. openness and service strategy, the paper makes som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on Taiwan's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service industry priority, the specific open industry, and negotiating ways and objectives. Key Words:East Asian regional integration, Taiwan's service industry, degree of openness, services trade strategy,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II.

(4) 謝辭. 在研究所學習的時光,隨著論文的完成,已近尾聲。將近三年的歲月體驗, 至今仍歷歷在目,陪伴我經歷了豐富的生活滋味,卻又彷彿眨眼即逝。最後留下 來的,是滿滿的回憶以及感恩。 首先要感謝我的指導教授童振源老師,不僅在學術上給了我專業的教導,也 在我一年半的助理工作中,給予適時的指點和協助,讓我學習到許多待人處事的 經驗和方法;而老師對於工作所投入的專注和熱情,更是我學習的典範。感謝郭. 治 政 國興老師和黃兆仁老師,在審核論文過程中給我詳細而深入的建議,讓我的論文 大 立 能更加完善。感謝李酉潭老師,無論在修課過程中的熱烈討論,或課餘人生觀與 ‧ 國. 學. 思考方向的引導,均給予我許多啟發。. ‧. 在求學過程中最關鍵的,是有一群好夥伴的支持。謝謝思緯,從碩士班生活. sit. y. Nat. 第一天的迎新茶會到最後階段的廈門大學論文發表,都一同認真度過在學生涯的. n. al. er. io. 大小時刻,可謂有始有終的最佳拍檔;謝謝克殷,在助理工作中彼此的串門閒聊. i Un. v. 和鼓勵,讓日常生活也能有光亮;謝謝楚喻,從論文大綱審查到口詴,一直都是. Ch. engchi. 合作無間的好戰友;謝謝鎮維、承翔、厚有、志祥,無論是帄時共同上課、聚餐、 唱歌,或一貣在台北街頭及夜市閒逛所累積的情誼,都成為我珍貴的記憶;謝謝 所有曾一貣同在「童門」下奮鬥論文的學長姊、同學和學弟妹們,能和你們分享 生活點滴、討論研究問題,並為共同的目標而努力、歡笑,是件幸福的事;謝謝 我所有仍常保聯絡的老朋友們,無論是透過出遊或網路的方式聚首,都給了我無 比的勇氣面對每一個明日的挑戰。 當然,最重要的,是感謝家人和親人們堅定而無條件的支持與關懷,這份恩 情,我永遠銘感於心。特別是我的父親和母親,父親總是耐心地引導著我在人生 的道路上持續摸索前進,同時也是我無話不談的好友;母親總是包容那個有時不 III.

(5) 夠成熟的我,並在我挫折時成為我溫暖的支柱。如果我在過去或未來能有任何小 小的成就,所有的榮耀都希望獻給他們。 眼前即將展開另一個嶄新的旅程,那就昂首闊步,迎向前去。「我們為之獻 身的是否就是這個?我們這些孤獨的流浪者,有一天我們會得到報答嗎?我們的 孤獨感會消失嗎,還是說精神生活就是它本身的報答?」作家柯慈如是說。.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V. i Un. v.

(6) 目錄. 第一章、緒論. p1..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研究問題. p1.. 第二節、研究方法. p9.. 第三節、研究架構. p20.. 第四節、研究限制. p21.. 第二章、文獻回顧. 立. 政 治 大. p22.. 第一節、服務貿易與經濟成長之關係. p22.. ‧ 國. 學. 第二節、區域經貿整合與經濟成長之關係. ‧. 第三節、服務貿易壁壘的量化測定. n. al. y. er. io. 第一節、台灣的亞洲服務貿易協定整體開放程度. sit. Nat. 第三章、東亞主要經濟體服貿協定開放程度. 第二節、台灣各部門開放情形. Ch. engchi. i Un. v. p26. p30.. p36. p39. p43.. 第三節、日本、新加坡、南韓服務貿易協定整體暨各部門開放程度 p54.. 第四章、台灣與東亞主要國家服貿協定開放程度比較. p77.. 第一節、整體開放程度比較. p77.. 第二節、各部門開放程度比較. p82.. V.

(7) 第五章、台灣對外服務貿易戰略與成效. p88.. 第一節、台灣服務貿易整體戰略. p91.. 第二節、台灣服務業發展策略. p94.. 第三節、台灣服務業開放策略. p106.. 第四節、台灣服務貿易戰略成效. p113.. 第六章、結論. p126. p126.. 第一節、研究發現 第二節、政策建議 第三節、研究貢獻. 立. p133. p136.. ‧. ‧ 國. 學. 參考文獻. 政 治 大.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 i Un. v. p137..

(8) 表目錄 表 1-1、台灣對外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時程表. p6.. 表 1-2、Marchetti & Roy 對服務貿易協定承諾之評分標準. p12.. 表 1-3、操作 Marchetti&Roy 量化法之詴算結果比較. p16.. 表 1-4、操作 Marchetti&Roy 量化法之計算結果. p18.. 表 3-1、台灣服務貿易各部門進出口總額比較(2005 & 2012 年). p37.. 政 治 大. 表 3-2、台灣服務貿易協定各部門對各國開放狀況. 立. p53.. 表 4-1、東亞四經濟體對外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比較. ‧ 國. 學. 表 4-2、東亞四經濟體服務貿易協定 12 大部門開放狀況比較. ‧. 表 4-3、東亞四經濟體各部門開放狀況比較. y. Nat. er. io. al. sit. 表 5-1、台灣重點發展服務業開放狀況. v ni. n. 表 5-2、台灣(2013)主要貿易夥伴占貿易總額比重. Ch. engchi U. p77. p82. p85. p118. p120.. 表 6-1、四經濟體開放狀況比較. p129.. 表 6-2、台灣服務貿易政策建議. p133.. VII.

(9) 圖目錄 圖 1-1 、2014 年亞太地區 RCEP 和 TPP 談判進行之涵蓋國家. p2.. 圖 1-2 、2012 年 WTO 會員國服務貿易協議開放程度比較. p10.. 圖 1-3 、智利和南韓對外簽署國開放程度比較範例. p14.. 圖 1-4 、GATS 成員 17 個服務業貿易分部門帄均開放水準. p15.. 圖 3-1 、2012 年 WTO 主要成員國占世界總體服務貿易總額比重. p36.. 政 治 大. 圖 3-2 、台灣對外服務貿易整體開放程度. 立. p39. p43.. 學. 圖 3-4 、台灣服務貿易協定通訊部門開放程度. ‧. ‧ 國. 圖 3-3 、台灣服務貿易協定商業部門開放程度. 圖 3-5 、台灣服務貿易協定建築工程部門開放程. y. Nat. n. Ch. engchi U. er. io. al. 圖 3-7 、台灣服務貿易協定教育部門開放程度. sit. 圖 3-6 、台灣服務貿易協定分銷部門開放程度. v ni. p44. p45. p45. p46.. 圖 3-8 、台灣服務貿易協定環境部門開放程度. p47.. 圖 3-9 、台灣服務貿易協定金融部門開放程度. p47.. 圖 3-10、台灣服務貿易協定健康社會部門開放程度. p48.. 圖 3-11、台灣服務貿易協定旅遊部門開放程度. p49.. 圖 3-12、台灣服務貿易協定文娛體育部門開放程度. p50.. 圖 3-13、台灣服務貿易協定運輸部門開放程度. p50.. 圖 3-14、台灣服務貿易協定其他部門開放程度. p51.. VIII.

(10) 圖 3-15、日本服務貿易協定整體開放程度. p54.. 圖 3-16、日本服務貿易協定商業部門開放程度. p56.. 圖 3-17、日本服務貿易協定通訊部門開放程度. p56.. 圖 3-18、日本服務貿易協定建築工程部門開放程度. p57.. 圖 3-19、日本服務貿易協定分銷部門開放程度. p57.. 圖 3-20、日本服務貿易協定教育部門開放程度. p58.. 圖 3-21、日本服務貿易協定環境部門開放程度. p58.. 政 治 大 圖 3-22、日本服務貿易協定金融部門開放程度 立. p59. p59.. 圖 3-24、日本服務貿易協定旅遊部門開放程度. p60.. ‧. ‧ 國. 學. 圖 3-23、日本服務貿易協定健康社會部門開放程度. n. al. Ch. i Un. 圖 3-27、日本服務貿易協定其他部門開放程度. engchi. y. er. io. 圖 3-26、日本服務貿易協定運輸部門開放程度. sit. Nat. 圖 3-25、日本服務貿易協定文娛體育部門開放程度. v. p60. p61. p61.. 圖 3-28、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整體開放程度. p62.. 圖 3-29、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商業部門開放程度. p63.. 圖 3-30、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通訊部門開放程度. p64.. 圖 3-31、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建築工程部門開放程度. p64.. 圖 3-32、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分銷部門開放程度. p65.. 圖 3-33、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教育部門開放程度. p65.. IX.

(11) 圖 3-34、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環境部門開放程度. p66.. 圖 3-35、台灣服務貿易協定金融部門開放程度. p66.. 圖 3-36、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健康社會部門開放程度. p67.. 圖 3-37、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旅遊部門開放程度. p67.. 圖 3-38、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文娛體育部門開放程度. p68.. 圖 3-39、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運輸部門開放程度. p68.. 圖 3-40、新加坡服務貿易協定其他部門開放程度. p69.. 政 治 大 圖 3-41、南韓服務貿易協定整體開放程度 立. ‧ 國. 學. 圖 3-42、南韓服務貿易協定商業部門開放程度. p70.. ‧. 圖 3-43、南韓服務貿易協定通訊部門開放程度. n. al. Ch. i Un. 圖 3-46、南韓服務貿易協定教育部門開放程度. engchi. y. er. io. 圖 3-45、南韓服務貿易協定分銷部門開放程度. sit. Nat. 圖 3-44、南韓服務貿易協定建築工程部門開放程度. v. p71. p71. p72. p72. p73.. 圖 3-47、南韓服務貿易協定環境部門開放程度. p73.. 圖 3-48、南韓服務貿易協定金融部門開放程度. p74.. 圖 3-49、南韓服務貿易協定健康社會部門開放程度. p74.. 圖 3-50、南韓服務貿易協定旅遊部門開放程度. p75.. 圖 3-51、南韓服務貿易協定文娛體育部門開放程度. p75.. 圖 3-52、南韓服務貿易協定運輸部門開放程度. p76.. X.

(12) 圖 3-53、南韓服務貿易協定其他部門開放程度. p76.. 圖 5-1、台灣對外服務貿易戰略分析架構. p89.. 圖 5-2、台灣服務貿易戰略(2-1). p92.. 圖 5-3、台灣服務貿易戰略(2-2). p92.. 圖 5-4、台灣 2009 年服務業發展方案藍圖. p96.. 圖 5-5、台灣服務業發展方案重點產業. p96.. 圖 5-6、台灣服務業發展藍圖推動主軸. p101.. 政 治 大 圖 5-7、台灣推展對外經貿談判之機制 立. ‧ 國. 學. 圖 5-8、台灣推動對外洽簽 FTA/ECA 之路徑圖. p107.. ‧. 圖 5-9、新加坡對外服務貿易協定簽定國. n. al. Ch. 圖 5-12、台灣對外服務貿易協定簽定國. engchi. XI. sit er. io. 圖 5-11、日本對外服務貿易協定簽定國. y. Nat. 圖 5-10、南韓對外服務貿易協定簽定國. i Un. v. p110. p124. p124. p125. p125..

(13)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研究問題. 當 21 世紀的科技發展及全球政經情勢演進,世界經濟朝向快速全球化及各 區域的整合,已是時代的趨勢。相較於全球多邊性質的世界貿易組織(WTO)杜 哈回合(Doha Round)談判仍陷入僵局,跨國整合性質的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治 政 Trade Agreement,RTA)和雙邊性質的自由貿易協定(Free 大 Trade Agreement,FTA), 立 兩種種類的優惠貿易協定(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PTA)正迅速進展。 ‧ 國. 學. 根據 WTO 的統計,至 2013 年 7 月底止,全世界有 575 個 PTA 已簽署,379 個 PTA. ‧. 已生效。. y. Nat. io. sit. 隨著東亞經濟體的迅速成長與發展,東亞地區1的區域經貿亦開始快速整合。. n. al. er. 在雙邊經貿整合方面,至 2013 年 12 月為止,東亞已有 49 個 PTA 已簽署,48 個. Ch. i Un. v. 已生效;在多邊經貿整合方面,跨太帄洋夥伴協定(The Trans-Pacific. engchi. Partnership,TPP)與東協區域廣泛經濟夥伴(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成為東亞區域範圍內的重要經貿議題。其中 TPP 是 2002 年 開始醞釀、而後由美國主導,至 2011 年 11 月亞太經合高峰會宣布泛太帄洋夥伴 關係協議綱要,成員國包含美國、日本、新加坡、紐西蘭、馬來西亞、加拿大、 智利等 12 國,GDP 約 20.7 兆美元,占全球 GDP29.6%,出口貿易占全球出口總值 19.2%2。而 RCEP 概念始於 2011 年 11 月第 19 屆東協高峰會,由中國大陸積極主 1. 本文中所指東亞地區包含東亞和東南亞地區。在地理上,東亞國家包括中國、日本、南韓、北 韓、蒙古、台灣;東南亞國家包含東南亞國家協會成員(東協十國)以及巴布亞紐幾內亞和東帝 汶。在研究上,將選取東亞地區的重要經濟體:日本、南韓、新加坡進行分析。 2 關於 TPP 及 RCEP 之相關數值及資料,參考:郭國興,《兩岸經貿市場管理與分析》(臺北:三 民書局,2014 年)以及 IMF World Economic Outlook Databases 1.

(14) 導運作,其涵蓋成員包含東協 10 國,以及與東協簽有 RTA 之 6 個夥伴國(中國 大陸、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及印度),2011 年 GDP 約 19.96 兆美元, 占全球比重達 28.5%。這些涵蓋東亞範圍國家的各項經貿整合,都反映了目前區 域貿易協定不僅快速發展,對東亞經貿未來局勢演變的塑造和影響亦是前所未 有。.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y. Nat. io. sit. 圖 1-1、2014 年亞太地區 RCEP 和 TPP 談判進行之涵蓋國家. er. 資料來源: Tim Fernholz(2014),“How east Asia countries use free trade. n. adeals l C to sell more”,p3.n i v hengchi U. 與此世界經濟趨勢同時發生的,是服務業貿易在各國貿易比率和重要性的日 漸增加。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2013 年發布的《世界發展指標》報告,2012 年服務業已占全球 GDP70%,較之 2000 年占 67%,比重更為增加;在已開發國家 中服務業產值比重更高達 74%(相較 2000 年為 71%);中等所得國家占 53%(2000 年 50%);在開發中國家 GDP 亦占 49%(2000 年為 45%) ;在東亞及環太帄洋地區, 服務業亦占 45%比重(2000 年 40%)。WTO 亦指出,服務業貿易是過去三十年全世 界發展最迅速的產業,占全球三分之一勞動力投入以及全球近 20%的貿易量。由 上述不難發現,服務業占世界經濟發展不僅愈來愈高(全球服務業占經濟比重都 (http://www.imf.org/external/pubs/ft/weo/2014/01/weodata/index.aspx)之統計資料。 2.

(15) 已過半或接近過半),而且近十年來的發展亦十分快速,舉足輕重的地位已是全 球性的現象。. 經濟學人主編 Franklin & Andrews(Franklin & Andrews,2012)在評估未 來 30 年內世界經濟產業發展的趨勢時,明確地指出,在可見的未來全球產業結 構將是服務業掛帥的時代。這是因為當目前新興經濟體逐漸發展成熟,經濟規模 擴大,而帶動各開發中國家多數逐步由製造業向服務業轉型;而已開發國家更是 會致力於強化目前已占國內主要地位的服務業,且隨著製造業產品相較於服務的 價格不斷下滑,整體支出和所得持續移轉至服務產業將無可避免。科學理論專家. 政 治 大. 加來道雄在檢閱目前各大科學期刊的尖端技術,並訪談目前各大科技產業專家後. 立. 亦認為(加來道雄,2011),工作流程屬於機械制式化性質的製造業或服務業職. ‧ 國. 學. 位,在可見的未來將隨著各項技術的快速革新被全面性取代。大量且客製化的技 術會是未來產業的主流,唯有掌握涉及判斷能力和人際間互動的服務業才能在全. ‧. 球的技術革新中取得關鍵先機。由此均可見服務貿易的重要性。. sit. y. Nat. n. al. er. io. 傳統上,各國貿易多著重於貨品的流通往來,因此在 GATT(General. i Un. v.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關稅暨貿易總協定,WTO 前身)的烏拉圭回. Ch. engchi. 合談判以前,很少有國家涉及服務業貿易領域的談判。在 1994 年服務貿易總協 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訂立後,優惠性貿易協 定漸將服務業貿易做為經貿鬆綁的重要談判項目,並於近年來發展迅速,大多 數均於近十年內簽署(2000 年以前涉及服務貿易開放的 PTA 僅 5 個)。服務業 貿易的形式,在 GATS 的定義中,可分為以下四種模式(劉碧珍、陳添枝、翁永 和,2010):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從一成員國境內對另一成員國提供服務 (Mode 1)。 (2)境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 :一成員國的服務消費者到另一成員國接受 3.

(16) 服務(Mode 2)。 (3)商業據點呈現(Commercial Presence):一成員國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一其 他成員國境內透過設立經濟實體提供服務(Mode 3)。 (4)自然人流動(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一成員國的服務提供者個人 移動至另一成員國境內提供服務(Mode 4)。. WTO 統計,目前全世界涉及服務業貿易開放的 PTA 共 121 個,占全部 PTA 的 21%3;其中東亞國家簽訂 54 個,占全世界涉及服貿協定的 PTA 比率達 44.6%,可 見東亞地區對服務業貿易整合的重視。. 政 治 大 近幾年來,台灣正面臨經濟發展轉型的關鍵時期。當台灣產業大量外移,且 立. ‧ 國. 學. 製造業的比較利益(從早期的基礎工業、到晚近的高科技代工業)逐漸被中國和 世界其他開發中國家取代,而出口和經濟成長,以及吸引外資進入的動能持續下. ‧. 降時,早期依賴製造業出口高度成長帶動經濟發展的模式已不再可行,台灣因此. sit. y. Nat. 亟需尋找替代的經濟轉型之道。根據我國行政院主計處資料,2012 年服務業占. n. al. er. io. 台灣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達 68.5%,勞動人口從事服務業之比例為 58.76%;. i Un. v. 若按照 WTO 分類方式,加計營造業的產值及就業人口,則服務業生產總值為. Ch. engchi. 323,549(百萬美元),占 GDP 比重超過 7 成(71.34%),就業人口亦超過 6 成 (66.54%),共約 725 萬人,顯示服務業在台灣亦扮演關鍵性的重要角色。台灣以 貿易立國,2012 年對外貿易依存度高達 121%4。對我國而言,當東亞各國迅速地 進行跨區域的經貿整合,並啟動服務業貿易的相關談判時,針對服務貿易擬定的 宏觀戰略與規劃更顯得刻不容緩。. 由於主客觀因素,台灣政府推動自由貿易協定和服務貿易協定的談判及簽署 3. 依據 WTO 官方網站 2014 年 1 月 1 日 (http://www.wto.org/english/tratop_e/serv_e/dataset_e/dataset_e.htm)之資料,後項數值亦同。 4 貿易依存度=貿易總額/GDP,以經濟部國貿局資料 (http://www.trade.gov.tw/Pages/List.aspx?nodeID=726)計算。 4.

(17) 進展相比之下較為緩慢。2003 年 8 月 21 日,台灣和中美洲的邦交國巴拿馬簽署 了台灣史上第一個雙邊的自由貿易協定,而之後台灣又相繼與瓜地馬拉(2005)、 尼加拉瓜(2006)、宏都拉斯及薩爾瓦多(2007)等友邦,共簽署四份自由貿易 協定(五個國家約占台灣對外貿易總額的 0.14%5),由於台灣與五國貿易總額不 大,以上貿易協定對台灣貿易影響較小。. 做為馬英九政府上台後的重要經濟政策,2010 年 6 月 29 日,台灣與中國(中 國占台灣對外貿易總額的 28.6%)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並於三年後的 2013 年 6 月 21 日,. 政 治 大. 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此外,在 2013 年 7 月 10 日,台灣和紐西. 立. 蘭(紐西蘭占台灣對外貿易總額的 0.23%)簽署《台紐經濟合作協定》 (Agreement. ‧ 國. 學. between New Zealand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Cooperation,ANZTEC);台灣和新加坡(新加坡. ‧. 占台灣對外貿易總額的 4.9%)於同年 11 月 7 日簽署台星經濟夥伴協定. y. Nat. io. sit. (Agreement between Singapore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n. al. er.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Partnership,ASTEP,見表. Ch. i Un. v. 1-1)。以上八個國家占台灣對外貿易總額 33.87%,尤以對中國和新加坡的自由. engchi. 貿易協定(約占台灣對外貿易比重 33.5%,且為台灣近鄰之東亞國家)最為重要。. 5. 依據國貿局 2013 年度台灣對外貿易之統計資料,後面各國占比重數值亦同。 5.

(18) 表 1-1、台灣對外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時程表 日期. 簽署國家. 2003 年 8 月 21 日. 與巴拿馬簽署 FTA. 2005 年 8 月 1 日. 與瓜地馬拉簽署 FTA. 2006 年 6 月 16 日. 與尼加拉瓜簽署 FTA. 2007 年 5 月 8 日. 與宏都拉斯、薩爾瓦多簽署 FTA. 2010 年 6 月 29 日. 與中國簽署 ECFA. 2013 年 6 月 21 日. 與中國簽署服務貿易協議. 2013 年 7 月 10 日. 與紐西蘭簽署 ANZTEC. 2013 年 11 月 7 日. 與新加坡簽署 ASTEP. 資料來源:本文根據中華民國國貿局網站資料整理. 政 治 大. 綜合上述,當服務業貿易重要性日益增加,且台灣的服務業貿易是新時代經. 立. 濟發展的核心結構,而東亞區域和雙邊層面的服務業貿易均整合迅速的客觀條件. ‧ 國. 學. 下,探討台灣的服務業貿易策略,並同時追蹤其實質進展就顯得非常必要。因此,. ‧. 在設定研究主題上,本文首先希望透過選擇東亞目前具代表性國家對外服務貿易 協定,對其進行國家整體和各部門實際開放程度的量度,藉以探討目前東亞各國. y. Nat. er. io. sit. 區域服務貿易開放的執行現狀;其次,用同樣的量化方法計算目前台灣現有對外 服務貿易協定的開放程度,並以之和選定的東亞服務貿易協定進行比較;最後探. n. al. Ch. i Un. v. 討目前台灣政府針對服務業貿易的對外戰略,並以前面之量化結果與之相對照,. engchi. 檢定台灣目前對外服貿策略的效度。. 在台灣部分之研究標的之設定上,考量實際研究問題方向,將討論占台灣對 外貿易較高比重者,以及對台灣對東亞經貿戰略具重要性者。鑑於地緣與貿易重 要性上的懸殊差異,本研究的處理目標將會以台灣與中國和新加坡簽訂的服貿協 議為主;此外,紐西蘭為台灣近期簽署的指標性服務貿易協定,且紐西蘭屬於台 灣在東亞地區經貿整合策略的一環,將之加入研究問題討論;至於中南美洲國家 則因不符以上兩條件而加以省略。簡言之,將分析探討台灣對亞洲國家簽訂之服 貿協定。 6.

(19) 在與台灣開放程度比較之東亞經濟體選定上,考量東亞地區重要的經濟體, 考量兩項因子:1.在東亞的重要性 2.與台灣經貿的相關性,故選擇日本、新加 坡與南韓(三國皆為東亞地區主要經濟體,且為台灣主要貿易夥伴)做為開放程 度計算之研究標的。6. 具體而論,本文擬研究以下問題:. 1.東亞目前主要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如何?. 本研究問題將量化分析目前東亞地區主要經濟體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 立. 政 治 大. 2.台灣對亞洲國家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如何?. ‧ 國. 學. 本研究問題將量化分析目前台灣對亞洲國家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 io. sit. y. ‧. Nat. 3.台灣與東亞主要國家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有何差異?. n. al. er. 本研究問題將比較台灣與東亞主要經濟體開放程度之差異。. Ch. engchi. 4.台灣的對外服務業貿易戰略為何?成效如何?. i Un. v. 本研究問題將以質化分析台灣對外服務業貿易戰略,並以量化結果測定其成 效。. 現有文獻的探討,並未涉及東亞區域內多國整體及跨部門的服務貿易協議開 放程度之量化研究,亦未對台灣對外之服貿戰略,做一整體的探討分析;本研究 希望能彌補此項空缺,不僅分別使用量化與質化方法,對東亞之區域服貿協定和. 6. 中國大陸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已有前人之研究,參考〈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與開放程度 分析〉(林佑龍,2012) 。 7.

(20) 台灣服貿戰略加以處理外,同時希望能透過對此兩者的整合性討論,對台灣及東 亞的服務貿易議題能有更新且宏觀的研究成果。. 在政策面而言,正因服務業貿易已成國際貿易的核心議題,在近年台灣面臨 對內經濟結構轉型、對外東亞經貿區域貿易急速整合的挑戰下,透過本文的探究, 量化的測度有助於總體性理解目前大範圍的東亞區域服務貿易的開放狀況,以及 台灣服務業貿易目前對外開放程度;而質化資料分析,則能對台灣目前服務貿易 應對策略的政策面和執行面成效,有更深入的分析探討,期能做為台灣未來服務 業整體發展藍圖的參考。.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8. i Un. v.

(21) 第二節、研究方法 一、Marchetti & Roy 量化分析法. 為分析東亞服務業貿易的開放程度並做橫向的跨國比較,本文採用 Marchetti 與 Roy 兩位學者(Marchetti & Roy,2008)的量化分析法,測度具 代表性的東亞國家和台灣的對外服貿協定,對簽訂國家承諾的開放情形。採用此. 政 治 大. 法的原因,是此量化方法適用於大範圍國家間、跨種類與部門的客觀比較,且目. 立. 前此方法為國際用於服務貿易開放程度評估上所普遍接受。WTO《2011 World. ‧ 國. 學. Trade Report》裡的服務貿易專題報告,即採納此研究方法說明目前世界服務業 貿易的進展情形。. ‧ sit. y. Nat. Marchetti & Roy(2008)的量化方法是由 Hoekman(2008)的量化測量法. n. al. er. io. 改良而來。Hoekman 和 Marchetti & Roy 的研究,都是以 WTO 的會員國的服務貿. i Un. v. 易開放承諾做為標的加以計算。此一研究方法的優點,是可以對大規模的國家和. Ch. engchi. 部門進行貿易壁壘的量化,並將之和會員國對 GATS 所承諾之開放程度做比較。. 圖 1-2 是 Roy(2012)以 Marchetti & Roy 量化法計算出的 WTO 成員國(本 案例中共有 53 個國家)服務貿易開放程度的範例。圖中深藍色區塊為各成員國 向 GATS 承諾的整體開放程度(以百分比表示) ,淺藍色為該國在優惠性貿易協議 中(以該成員國所簽訂的所有 PTA 中,選取開放程度最高者)新增承諾給簽定國 的開放程度。由圖上可發現,透過此方法的操作,跨國間的比較和數量化的開放 程度可以一目瞭然。. 9.

(22) 立. 政 治 大. 圖 1-2、2012 年 WTO 會員國服務貿易協議開放程度比較. ‧. ‧ 國. 學. 資料來源:Martin Roy(2012),“Services Commitments in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Surveying the Empirical Landscape”,p5. 以下說明實際的操作方法。首先針對 Hoekman(2008)的先驅性研究做概要. y. Nat. io. sit. 介紹7。按照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於 1991 年 7 月頒布〈MTN.GNS/W/120 服. n. al. er. 務業部門分類標準〉 ,所有部門可分為 12 大類,以下還可細分為 155 分部門。如. Ch. i Un. v. 同本文第一部分所述,GATS 定義服務貿易的四種模式: 「跨境交付」(Mode1)、 「境. engchi. 外消費」 (Mode 2)、「商業據點呈現」(Mode 3)、「自然人流動」(Mode 4)。各 會員國將依此四種模式的分類決定自身的開放部門及開放內容,遞交服務貿易具 體承諾減讓表。. Hoekman 的研究,即是對 WTO 96 個會員國所遞交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 表進行分析。Hoekman 將服務業貿易的開放程度差異分為「沒有限制」 、 「部份限 制」 、 「不做承諾」三種,分別給予 1、0.5、0 三個分數,代表各部門的開放情形。. 7. 以下關於量化分析法之脈絡與概念,部份參考林佑龍(2012)探討中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之研 究方法章節。參見林佑龍, 《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策略與開放程度分析》 (臺北:國立政治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 年) ,頁 6-12。 10.

(23) 由於服貿共 155 個分部門,乘以四種服務提供模式,總共合計 620 項開放因子; 將這些部門的得分加總,即可得到該國服務貿易的整體開放情形量化數值。. 舉具體操作上的案例而言,考慮兩種極端情形:若某國對服務貿易各部門不 做限制完全開放,則 620 種服貿模式每項得分均為 1,加總可得 620 分,即該國 達到「最大可能開放值」;若該國對服務業各部門均完全限制,則 620 項得分均 為 0,合計 0 分,顯示該國對外服務業貿易完全禁止開放。當然現實世界很難發 生以上兩種情形,各國大多在各部門上給予不同程度的限制與承諾,因此 Hoekman 在給分上,若該部門該服務提供方式有做開放,不管限制程度為何,一. 政 治 大. 律給予 0.5 分,最後將 620 項的得分加總,再除以 620 項換算為百分比,即為該. 立. 國的整體開放水帄值。若某國得出的總分為 155,除以 620 最大可能開放值,則. ‧ 國. 學. 該國的服貿開放程度為 25%。透過此方法的計算,可以量化計算出世界各國在服 務業貿易給予的市場准入條件的承諾水準;比如 Hoekman 在前述 2008 年的研究. ‧. 中,算出已開發國家的帄均開放水準為 40.6%,中等所得國家為 17.1%,開發中. y. Nat. n. al. er. io. 大差異。. sit. 國家僅 9.4%,顯示開發程度不同的國家在服務貿易發展及開放程度上存在的巨. Ch. engchi. i Un. v. Marchetti & Roy 在 Hoekman 的研究方法基本相同,但他們在此基礎上做了 一些方法上的加強與改良,主要是針對開放細項的量化給分和項目採計上,給予 更多差異性和細緻的處理,以便在處理世界各國的服貿協定開放程度問題時,能 得到更精確的計算結果。Marchetti & Roy 對 Hoekman 方法的改革主要在兩個方 面:1.評分差異:Hoekman 的服務貿易量化分為 0、0.5、1 三種,而 Marchetti & Roy 則將之分為 0、0.5、0.75、0.875、0.937、1 共六種。2.採計項目差異:Hoekman 將四種服務貿易模式(Mode1~4)都納入計算,Marchetti & Roy 則只採計「跨 境交付」(Mode1)和「商業據點呈現」(Mode 3)兩種。以下詳細說明這兩項修正 因子及計算方法。 11.

(24) 首先,在評分部分,Marchetti & Roy 量化法和 Hoekman 方法一部份相同: 0 分代表完全不做開放承諾,1 分則代表該項目開放不做限制。在不完全開放的 部分,做了更精細的處理。在 GATS 的承諾減讓表中給予部分限制,以及在 PTA 中新增開放但有所限制的項目,則評定為 0.5 分。此外,依照在 PTA 中的新增開 放程度差異,依序給予 0.75、0.875、0.937 四種評分。此處的量化評分並不是 指絕對開放程度的測量,而是相對比較值的給分。例如,若甲在 GATS 減讓承諾 中部份開放,且分別和乙、丙、丁簽訂優惠性貿易協定,給予的開放程度是丁> 丙>乙>GATS,則在具體計算時分別給予乙、丙、丁三國 0.75、0.875、0.937 的 值(僅管乙國可能相較 GATS 的承諾增加不多,但給丁國開放承諾極高,都不會. 治 政 影響評分結果) 。會採取比較性的量化方式是因為絕對精細的量化數值難以評估, 大 立 而且在計算跨部門和跨國的資料上,採取絕對數值也涉及價值判斷,會使資料變 ‧ 國. 學. 得無從比較。表 1-2 即為上述的評分方式。. ‧. 0.5 分. 0.75 分. 0.875 分. 0.937 分. io. sit. Nat. 0分. y. 表 1-2、Marchetti & Roy 對服務貿易協定承諾之評分標準 1分. n. al. er. 1.GATS 限制承諾 PTA 承諾改善 PTA 承諾改善 PTA 改善程度 不做開放承諾 2.PTA 新開放但 程度較 0.75 分 程度較 0.875 完全不做限制 最低者 部分限制承諾 項目更高者 分項目更高者. Ch. engchi. i Un. v. 資料來源:本文根據 Marchetti & Roy(2008)資料整理 由上述方法可以發現,無論是 Marchetti & Roy 或 Hoekman 的量化法,在評 分上均是採取等分方式(如 0.5 是 0 和 1 之中間值、0.75 是 0.5 和 1 之中間值), Marchetti & Roy 量化法相當於比 Hoekman 的方法多做了三次等分,因此可以得 到更精細的量化結果。這種評分的方式有兩個優點:首先是突顯各服貿協定項目 的差異,透過等分的評分,可以拉開不同開放承諾的得分以利跨國跨項目的比較; 其次為使用上的便利性,在計算上較易於處理且直觀。. 12.

(25) Marchetti & Roy 和 Hoekman 兩種方法的操作是否會產生計算結果的不同? 舉例而言,例如有 A、B、C 三個國家,其中 A 國分別和 B 國和 C 國簽訂優惠性服 務貿易協定,其中 A 國對 B 國和 C 國的可開放因子各項均做開放,但 A 國對 B 國只做最低程度的開放(例如加上各種條件限制),但對 C 國卻只做最低程度的 限制(如只需通過最低基礎的門檻審查);若依照原 Hoekman 的計算法,會算出 A 對 B、C 兩國的服務貿易協定的開放程度均為 50%,但這種結果顯然完全無法說 明兩種開放程度的落差;反之,若採用 Marchetti & Roy 的計算方法,則可以得 出 A 國對 B 國之開放程度為 50%,對 C 國為 75%,這就有利於說明兩國服務貿易 開放情形產生的具體差異。. 立. 政 治 大. 第二,Marchetti & Roy 只將「跨境交付」和「商業據點呈現」兩種服務模. ‧ 國. 學. 式納入計算,這是因為採計另外兩項並不必要且反而容易使數據失真。在「境外 消費」的服務形式中,大部份 WTO 成員國給予 GATS 的減讓承諾以及簽署的 PTA,. ‧. 皆不吝於給予此項完全開放(例如旅遊觀光) ;而大多數國家對於「自然人流動」. y. Nat. io. sit. 一項,則因各國內部勞動者強大的壓力而極少開放(如勞動力跨國移動就業),. n. al. er. 只願意在「水帄承諾」中明定一致的開放標準。有鑑於這兩種模式的開放程度一. Ch. i Un. v. 項極大、一項極小,且各國大體一致,計算上就不加以處理。因此,在此量化法. engchi. 的計算上,共有 155 分部門 X2 種模式=310 種因子,再減去在實務面無法執行的 服務貿易(例如建築類服務業貿易無法透過跨境交付完成交易)項目 16 種,合 計 294 項的評估計算。以下是以此量化方法,分別就國家整體和分部門對外開放 程度操作的具體範例。. 13.

(26) 政 治 大 圖 1-3、智利和南韓對外簽署國開放程度比較範例 立. ‧ 國. 學. 資料來源:Martin Roy(2012),“Services Commitments in Preferential Trade. ‧. Agreements:Surveying the Empirical Landscape”,p7.. Nat. sit. y. 圖 1-3 是 Roy(2012)以 Marchetti & Roy 量化法計算智利和韓國對外(對. n. al. er. io. 美、日等國家,如圖示)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的範例。由此圖中可解讀許多資. i Un. v. 訊,比如韓國帄均對外開放程度均相當高,給予美國和智利相較於其他國家更多. Ch. engchi. 優惠;而智利雖然在 GATS 的承諾中服務貿易開放程度較低,但在對外簽署的各 服貿協議的帄均開放水準還高於韓國,這對智利在貿易談判中,將為智利取得有 利地位:在經貿協議中大幅度的開放,意味著談判對方國也需給予更多開放優惠, 這對智利拓展服務業貿易的國家策略無疑將有所幫助。. 14.

(27) 政 治 大. 圖 1-4、GATS 成員 17 個服務業貿易分部門帄均開放水準. 立.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Martin Roy(2012),“Services Commitments in. ‧ 國. 學.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Surveying the Empirical Landscape”,p5.. ‧. 圖 1-4 是 Roy(2012)以 Marchetti & Roy 量化法計算出的 WTO 會員國(案 例中共 53 個國家)服務貿易選定 17 個部門(專業、電腦、通訊等服務)帄均開. y. Nat. er. io. sit. 放程度的範例。圖中深藍色區塊是各國向 GATS 遞交之承諾減讓表各部門開放的 帄均水帄,斜線部份是這 53 個國家中對外簽訂之 PTA 中開放程度最高者狀況。. n. al. Ch. i Un. v. 由此圖可以發現,透過此量化法計算,我們可以針對各國的不同部門進行比較。. engchi. 本研究擬探討東亞各國和台灣,目前對外服務貿易協定總體和各部門的開放 程度分析,並做跨國性的區域的量化比較,再進一步與質化性質的台灣國家戰略 做結合,據此檢定台灣對外服務貿易協定承諾的開放程度,是否和官方的服務貿 易策略宣示相符。綜合上述對 Marchetti & Roy 量化分析法的說明,此研究方法 在其方法性質與優點上對研究問題應最為理想合適。. 以下就此量化方法進行個案的操作。為測定本研究使用 Marchetti & Roy 的方法在實際運算上是否順利無誤,並與前人之研究互相對照,本文將選用林佑 15.

(28) 龍(2012)在中國對外服務貿易協定的研究所執行的現有樣本(中國對智利和紐 西蘭的服務貿易協議)做相同的計算測詴,再加以比較驗證。所以,在此將針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 、 〈中國智利自貿區服務貿易具體承 諾減讓表〉 、 〈中國紐西蘭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三份文件的內容進行計算。 表 1-3、操作 Marchetti&Roy 量化法之詴算結果比較.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i Un. v. 資料來源:林佑龍(2012)、本文計算. engchi. 表 1-3 為經過計算後和林佑龍(2012)之結果的比較。本表顯示中國對 GATS 之開放承諾幅度、中國對智利和紐西蘭之服貿協定開放程度在各部門的差異。其 中左側數字為本文作者之計算結果,括弧內數字則為林佑龍之計算結果,最後一 行數字為整體開放程度。由此表可知,本文作者和林佑龍之計算結果在商務、通 信、金融、運輸四個部門有若干差異,而其餘部門計算結果均相同,而這四個部 門計算的差異導致了最後的總體開放程度數據的不同(約 1%~2%的差異)。雖然 計算結果大體上一致,但仍有必要對導致差異的因子進行檢討。. 本文作者在經過與林佑龍(2012)計算之原始數據與操作方法進行比對和討 16.

(29) 論後,得出在執行 Marchetti & Roy 方法計算時需注意之以下事項:. (1) 在承諾減讓表中未說明是否開放的項目,在判定上視為沒有開放。例如,在 通訊部門的「影像計畫服務」項目,在中國對 GATS 之承諾表中並未列明 Mode1 & Mode3 是否開放,應該視為沒有開放。但在對比林佑龍之文獻後發現其在 處理上將此項各給 1 分及 0.5 分,似是與另一項之「影像分銷服務」發生誤 植,故本文計算中將此項還原為兩項 0 分。. (2) 在分類上,無論各承諾減讓表在開放項目條列上條列了哪些開放項目,在計. 政 治 大 例如,商業部門的「陸上石油服務」,中國對 GATS 承諾 Mode1 & Mode3 之條 立. 算時一律以〈MTN.GNS/W/120 服務業部門分類標準〉中的項目為準加以辨別。. ‧ 國. 學. 文分別為「沒有限制」及「僅限於以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合作在經中國政 府批准之指定區域內開採石油的方式。」本文在計算時將此項目之開放亦列. ‧. 入額外給分之加總,分別給予 1 及 0.5 之評分,但之後與〈MTN.GNS/W/120. sit. y. Nat. 服務業部門分類標準〉項目相比對,發現分類標準中並未專列此項目,故應. al. n. 象。. er. io. 將此項目置放於「其他」項目中一併處理而非另外給分,否則將造成高估現. Ch. engchi. i Un. v. (3) 針對各開放項目的評分標準問題,需注意 Marchetti & Roy 量化法是比較性 評分而非絕對性評分,因此承諾減讓表新開放之項目若高於 GATS 之承諾, 或高於 PTA 新開放但部分限制承諾的項目,只要未出現更高的比較項目,則 無論開放幅度與內容,一律給分 0.75。例如,中國對 GATS 承諾在商業部門 的「相關科學諮詢技術服務」項目,項目條文為:「僅限於合資企業形式, 允許外資擁有多數股權。」而對智利之同款條文為:「僅允許與中國夥伴進 行鐵、錳、電的勘查和探勘服務。」此處乍看之下不易辨別何者開放程度為 優,故本文貣初僅均給予同值 0.5 之給分,比對林佑龍之論文後,檢討發現. 17.

(30) 中國事實上是在 GATS 之基礎上給予智利額外的探勘特許權,但對紐西蘭和 其他各國的條文均未給出像對智利之承諾,故改為給中國對智利 0.75 之配 分。. 以上法則亦可供未來研究者進行此方法時之參考。經此法則重新計算上面案 例之結果如表 1-4,本研究正文中對研究問題(東亞各國和台灣)之服貿開放程 度計算,將採取和此處說明相同的計算方法及標準進行。 表 1-4、操作 Marchetti&Roy 量化法之計算結果.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資料來源:本文計算. 18. v.

(31) 二、文獻分析法. 對於台灣服務業貿易戰略問題的探究,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的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的目的在於透過文獻的整理檢閱,瞭解台灣現有的貿易戰略和開放政策, 與前項 Marchetti & Roy 的量化分析結果做跨國比較並探討其戰略成效。. 具體而言,本文首先會就台灣官方宣示的服務貿易戰略做文獻檢閱。資料取 得的來源包括各政府機關的公開資料,如國發會及行政院等所發布的官方政策白 皮書等;透過對官方資料的統整,梳理出我國政府近年來服務貿易戰略的脈絡和 藍圖。.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其次,針對我國目前服務業開放策略和發展政策作探討;分別就官方文本具 體說明我國對外開放服務業的國際貿易方針,以及對內發展服務業國際化的政策。. ‧. 這部份的文本將以台灣政府各執行部會及單位,如經濟部、國貿局經貿 FTA 專責. y. Nat. n. al. er. io. sit. 部門等機關,所發布的各項重要政策、執行狀況的文本內容進行質化分析。. i Un. v. 最後,根據台灣實質對外 FTA 洽簽情形及各服務業部門開放情形,做執行面. Ch. engchi. 的政策討論。這個部分的探討,包括目前對外洽簽國家的質性討論,以及第一項 研究方法:Marchetti & Roy 量化台灣和東亞各過服貿協定比較的分析結果做結 合,具體檢定台灣服務貿易協議在東亞區域範圍內的開放水準和簽定狀況,在可 跨國水帄比較的狀況下加以參照討論,檢定目前台灣推展服務貿易政策的成效, 期望能對台灣未來發展提供政策建議。. 19.

(32) 第三節、研究架構.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0. i Un. v.

(33) 第四節、研究限制. 一、由於東亞簽訂的服務貿易協議數量眾多(54 個),本文無法一一計算比較。 量化研究的樣本將選取東亞區域內三個具重要代表性的國家(南韓、日本、 新加坡)對外簽定的服貿協定分析。因此本文研究結果將以較具代表性的服 貿協議為主要研究案例,可能無法全面涵蓋東亞服務貿易的完整面貌。. 治 政 二、本文使用 Marchetti & Roy(2008)量化研究法研究東亞區域服務貿易,優 大 立 點是可將繁雜的服務貿易跨國跨部門資料做橫向比較,並以量化數據和圖表 ‧ 國. 學. 做清晰呈現;但此量化結果,主要是相對開放程度的比較值,而非絕對性的. ‧. 開放程度;此外,採用簡單帄均法量化跨部門開放程度,無法將各部門不同. sit. y. Nat. 產值的權重以及不可比較性列入考慮,使得此方法運算結果未必代表該部門. io. er. 實際開放程度;尚需注意的是,由於此量化法並未考慮自然人流動的開放程 度,針對特定在自然人流動項目上有開放優勢的國家(如新加坡)並未加以. n. al. ni Ch 處理,這可能造成對該國開放程度的低估。 U engchi. v. 三、各國的服務業貿易雖然透過貿易協定做逐項條列,但未必表示實際開放情形; 各國可能透過國內相關法律和各種內部不成文規定,對服務貿易進行實質限 制,這些複雜的因子無法顯現在本文的量化分析中。. 四、在台灣服務貿易戰略的分析上,本文採取文獻分析法,詴圖從官方公布的政 策說明和公開文獻中整理出台灣的戰略脈絡,並針對文本結果探討其成效; 這可能會因為可取得文獻與資料的限制,無法接觸到內部服貿戰略的核心決 策資料或過程,導致政策研究的成果不夠具備全面性。 21.

(34)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章將針對東亞區域服務貿易整合及國家戰略的相關文獻進行探討整理。與 本文研究問題相關之文獻,可分為三大主題:服務貿易與經濟成長之關係、區域 經貿整合與經濟成長之關係、服務貿易壁壘的量化測定。以下一一進行探討。. 第一節、服務貿易與經濟成長之關係. 立. 政 治 大. 相較於傳統國際貿易行為多聚焦於有形的貨品貿易,無形的服務多被視為是. ‧ 國. 學. 非貿易財(non-tradables),直至 1960 年代以後隨著歐美工業國家的服務產業 興貣,服務業的重要性才被重視。「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一詞最早. ‧. 出現在 1972 年的「貿易與相關問題高層專家小組會議」的報告中,這是「經濟. y. Nat. io. sit. 合作暨開發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n. al. er. OECD)針對服務業崛貣對全球貿易藍圖造成衝擊相關議題所召開的研討會。以. Ch. i Un. v. OECD 的報告為基礎,許多國際知名期刊和學界,開始將服務貿易列入政策分析. engchi. 的研究課題加以討論(張磊,2008)。. 在工業國中,美國是主導推動國際多邊經貿議題的核心角色。由於面臨國內 產業轉型及國際收支帳的壓力,美國國會於 1974 年領先世界將國際服務貿易列 入貿易法中(Trade Act of 1974),並提出服務貿易配套相關條款。到了 1980 年代,隨著電信通訊等相關科技的發展,各工業國意識到服務貿易的重要性,於 1986 年將服務貿易議題列入烏拉圭回合(Uruguay Round)談判中,服務貿易正 式成為多邊經貿往來與談判的重要課題(周旭華,2011)。. 22.

(35) 歷來學者對於服務貿易以及一國的經濟成長之間的關係亦有相當多的探 討。. Burgess(1995)建立模型分析當一個國家將服務貿易自由化後對製造業和 服務業的影響。他指出互補性和替代性等因子將決定一國在開放後是否增進經濟 福利,服務貿易的自由化將主要對服務業生產要素的價格發生影響而非服務業產 出的價格。由於通訊科技之進步及各國之比較優勢,貿易自由化已使得各國之要 素價格下降,增進經濟福祉。對各國而言,存在技術性比較優勢的國家應加強開 放服務貿易,因為這將導致該國在服務貿易過程中獲得較多的利益。. 政 治 大 Bhagwati(2004)探討服務業的外包(oursourcing)貿易對國家經濟的影 立. ‧ 國. 學. 響。該研究認為服務業貿易的原理和製造業貿易相似,均是引進國外的資源供國 內使用。這將導致國內產業的資本報酬增加,此福祉大於國內勞工報酬的減少,. ‧. 於此同時,服務貿易將引發更高經濟價值服務業的產生,淘汰掉競爭力較差者,. er. io. sit. y. Nat. 使得服務業發生移轉效應,這必然帶動國內整體福利上升。. Samuelson(2004)則對以上的正向看法則提出了質疑,他分析開發中國家. al. n. iv n C 的服務貿易對已開發國家的經濟福利的影響。該研究以 h e n g c h i U Ricardo 模型分析中國和 印度的案例,由於服務貿易使開發中國家學習到已開發國家的先進技術,縮短雙 方比較利益,導致貿易增加的福利不高,相對而言勞工報酬減少和失業等效果較 為嚴重。該研究認為,會導致這種相反結果的核心因素,是因為傳統經濟學理論 忽略了服務產業在轉型過程中不必然產生足夠經濟價值的問題,若新增的服務產 業需求或產出未能抵消因遭受外國服務業競爭而造成的失業和產業倒閉等損失, 將造成服務貿易結果是弊大於利。. Mattoo(2001)解釋不同類型的服務業是如何影響國家的經濟成長。他以金 融和通訊兩種產業為例,使用政策導向分析法而非傳統產出分析法來探討各國兩 23.

(36) 種產業的開放程度和經濟表現的相關性,證明此兩種產業高度開放的國家在經濟 表現上有統計上的顯著性優於低開放國,並將為該開放國帶來至少 1.5%額外的 經濟成長率,並說明服務貿易自由化將產生和商品貿易自由化相當多不同的經濟 影響面向。. 孫濤(2007)以運輸服務為例,探討服務貿易對一國經濟的經濟外溢效果。 本研究透過運輸服務經濟模型的演繹,展現世界的服務資源如何透過貿易重新配 置、生產分散化產生對其他行業的外溢正向經濟效果。. 政 治 大 本研究透過對現有許多文獻進行相當數量的整體檢閱和質化分析,說明服務貿易 立 Francois 和 Hoekman(2010)探討服務業貿易政策和經濟表現之間的關係。. ‧. ‧ 國. 關係。. 學. 協定、服務貿易政策和經濟成長、產業整合、經濟結構調整之間的重要正向互動. sit. y. Nat. 靖心慈(2009)探討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模式如何影響各國的外人直接投資. io. er. (FDI)。本研究引用 OECD 及多份跨國實證結果,來分析各國所採取的服務貿易 開放策略如何對 FDI 產生效果,進一步說明各國應如何採取政策來帶動本國投資。. al. n. iv n C 研究同時指出,商業據點呈現是非常基本且重要的一種服務貿易模式且敏感度較 hengchi U 跨境交付為高,一旦此項項目開放,將對雙方服貿往來與進一步自由化產生重要 影響。. 安德根(2010)以質化研究探討南韓對外簽訂服務貿易協定的戰略。本研究 分析南韓發展對外自由貿易協定的歷史脈絡、南韓政府的政策作為以及談判狀況 等方面,來探討南韓的對外服貿策略如何成功帶動韓國之經濟。本研究重點指出, 南韓在 2004 年前並未也無意簽定任何雙邊自由貿易或服務貿易協議,但在此之 後受區域經濟整合潮流之影響,故自盧武鉉政府開始走向「多個 FTA 同時進行談 判」的全面性策略,透過完善的談判機制取得了顯著的成果。 24.

(37) 周雪梅(2013)說明目前全球服務貿易蓬勃發展的情形已成為世界經濟成長 的主力,同時探討中國和南韓的服務貿易狀況。本研究以質性分析比較中、韓兩 國在服務業貿易結構、規模和發展水準,並指出韓國透過輔導及有序的服務貿易 開放策略,加強服務業的貿易競爭力和出口,同時建議中國應加強基礎人才教育、 完善競爭機制、改善投資環境並循序漸進對外開放服務貿易市場。. 由以上的文獻整理可以發現,各項研究針對服務貿易對經濟成長影響得議題 呈現出相當一致的結論,即基本上服務貿易已成為世界經濟的主流,且將對經濟 成長帶來正面的提升效果;但仍需針對各國不同經濟體質或各別產業在進行服貿. 政 治 大. 自由化的政策前進行完整評估,以免倉促的措施造成國內產業無法適應或較大損. 立. 害。.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5. i Un. v.

(38) 第二節、 區域經貿整合與經濟成長之關係. 近年來,當雙邊自由貿易協議的快速簽定進展和區域內經濟貿易活動的昌盛, 區域經貿的整合狀況已經成為重要國際貿易議題。「區域經貿整合」一詞的定義 雖在不同學科領域和不同學者間存在解釋上的差異,但目前國際貿易學界有許多 學者將此一詞描述為:「區域內的不同政經實體透過一連串的事件和過程:作為. 政 治 大 計一套方法逐步廢除不同國家間彼此的經濟性差別待遇。依據不同的經貿整合程 立 事件,指的是不同經濟體間各種形式的歧視性待遇的消失;作為過程,指的是設. ‧ 國. 學. 度,可以分為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同盟、完全經貿整合等結 合形式(Balassa,2013) 。」許多學者亦指出,由於各國自然地會傾向於優先和. ‧. 地理距離、文化、語言、歷史發展過程等因素較為接近者發展更多經貿整合關係,. sit. y. Nat. 因此 20 世紀晚期以來各區域在貿易發達的情況下,逐漸形成如歐盟、北美和東. er. io. 亞等重要的快速區域經貿整合(Coleman & Underhill,2012)。. al. n. iv n C 在東亞範圍內,研究指出,東亞地區的經貿整合主要是透過企業對外投資, hengchi U 建立了全球分工的緊密經貿體系,這種趨勢隨著中國和日本等大型經濟體爭取主 導權、東協的整合等因素而變得更加快速;唯東亞各國間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雖 內容包羅萬象,但涉及的大幅度實質自由化仍屬有限(陳美菊,2007)。而由本 主題所產生的相關文獻研究,亦多以個案分析為主。以下就許多學者針對不同區 域的經貿整合進行的實證研究進行討論。. 童振源(2006)分析東亞經濟整合趨勢對台灣的影響及台灣的應對戰略。本 研究綜合分析東亞經貿整合的現狀、內容與機制,及其對台灣的影響,進而就台 灣多邊、雙邊及單邊三方面的對外貿易戰略提出建議。作者認為,台灣應主動把 26.

(39) 握東亞整合局勢的契機,積極推動在多邊的經貿談判,並努力與中國、日本、美 國、歐盟及東協等進行雙邊自由貿易協議簽定,同時強化自身貿易及投資體制的 自由化。. 郭國興及楊保筠(2009)研究金融危機對東亞經濟整合局勢的影響。由於日 本和歐美等主要已開發經濟體受到較大衝擊,連帶影響東亞外向型經濟體。中、 日、韓和東協等重要東亞經濟體將在此變動下加快並調整經貿整合模式,而台灣 企業在這一波的東亞整合下,可能遭受經濟重大影響,侵蝕台灣在國際間的比較 利益與競爭力。作者認為,台灣應先取得與中國大陸間的政治、經濟及國際活動. 政 治 大. 上的共識,進而爭取加入東協加三的東亞整合,為台灣企業尋求出路。. 立. ‧ 國. 學. 曾青(2009)和肖文聖(2009)、張兆安(2013)均以質化分析中國在東亞 經濟整合局勢下,在服務貿易領域面對的挑戰。曾青就歷史過程、貿易現狀和中. ‧. 國策略做分析敘述;肖文聖就服務業競爭力的觀點比較了東亞諸國的服務業狀況. er. io. 並就中國服務業強項和弱項對未來發展策略提出建議。. sit. y. Nat. 探討中國未來應對策略;張兆安亦以質化分析分析中國服務業貿易的優勢和劣勢,. al. n. iv n C 吳婷婷(2011)透過比較分析歐盟幾份研究報告,探討南韓與歐盟簽定自由 hengchi U 貿易協定對南韓服務業貿易與各產業的具體效果,指出當雙方之 FTA 生效時,將 對歐盟的汽車及服務業、南韓的汽車及電子業具有良好的出口成長效果;同時兼 論對台灣出口產業的衝擊與影響。. Zhao Hong(2011)分析台灣與中國大陸簽訂 ECFA 後與東亞各國的經貿互動 情形與經濟表現。由於台灣和中國的經貿關係將無可避免更加緊密結合,這對台 灣帶來政治上和經濟過份依賴的疑慮。本研究認為,與東協等其他東亞地區積極 強化經貿整合,有助於台灣分散政治經濟上的風險。. 27.

(40) Cavoli(2012)使用多種量化工具對東亞區域內的金融整合狀況進行測定, 得出各國的整合程度差異。本研究嘗詴用量化結果分析東亞各國的金融服務業不 同整合因子,提供東亞經濟整合上各國所應採取的政策建議,甚至未來建立東亞 最適貨幣區的參考。. Behrens 等人(2012)建構模型分析,當歐盟內部經貿整合的政策造成的運 輸和國際貿易成本下降,所產生的整體福利上昇效果。本研究指出,良好的政策 協調將是決定經濟福利效果的重要指標。. 政 治 大 產業結構和民間往來等統計資料作為各面向切入探討,並對台灣未來對東協可能 立 黃兆仁與朱浩(2012)探討台灣與東協間的經貿互動關係,以貿易、投資、. ‧ 國. 學. 的產業發展和經貿策略提供方向。本研究認為,台灣政府目前仍尚未充分利用與 東南亞各國間的貿易關係提出妥善的經貿發展政策,應充份掌握台商在當地的所. ‧. 有權、內部化及區位等優勢,以該地作為目前政府提出的製造業及服務業等發展. er. io. sit. y. Nat. 政策推行的詴驗帄台,強化台灣在東亞產業鏈中的重要地位。. 周蕙(2012)探討中南美洲的經濟整合趨勢。研究指出目前拉美雖已開始經. al. n. iv n C 貿整合的進展,但由於各國經濟結構及發展差異性,整合程度仍無法和北美和東 hengchi U 亞地區等相比較,仍屬於較初階的整合型態。. 顏慧欣(2013)以歐盟和南韓之自由貿易協定為例,針對非關稅貿易障礙和 服務業貿易兩個方面作為分析角度,以質性敘述探討歐盟如何逐步取消對南韓的 貿易障礙進行自由化。研究指出,歐盟與南韓的自由貿易協定能順利簽署的關鍵 是因為雙方存在實質的深度整合,透過各種遠高於 WTO 規範的後續經貿整合機制, 達成與歐盟率先達成簽署的典範。. 潘厚郡(2013)研究中國大陸的 FTA 策略。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分析,以官 28.

(41) 方文獻探討中國大陸在簽訂 FTA 政策上的發展脈絡、遭遇困境等,並分析中國在 東亞的貿易策略與區域經濟整合扮演的角色,以不同面向探究中國 FTA 政策的整 體面貌。. 綜合以上文獻檢閱過程可以發現,經貿整合在世界各地區已是當前最重要的 經濟現象及未來關鍵的貿易趨勢,同時對各經濟體的成長與潛在發展可能性影響 重大。而在東亞的快速經貿整合範圍內,台灣加入區域整合的態度和方法,將決 定台灣在國際經貿舞台所扮演的角色及未來的經濟走勢。.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9. i Un. v.

(42) 第三節、服務貿易壁壘的量化測定. 1.量度工具的類別. 當世界服務貿易已成為國際貿易間的重要項目,如何針對此項非物質性的貿 易往來進行量化的策度,成為近年來學者專家們研究的重要課題。根據目前學界 已發展出的國際服務貿易壁壘量度工具的性質,可分為三類:頻度、數量和價格. 政 治 大 的價值權重,用以計算出加總評分以測度服務貿易項目的開放程度;數量或價格 立 性質。其中頻度工具是根據每個服務貿易壁壘的不同性質及特性,給予不同比重. ‧ 國. 學. 工具則是透過建構特定的計量或數量模型,用以計算服務貿易數量或價格在完全 開放下所能產生交易量或價值,和目前狀態下的交易量和價值的落差,藉以評估. ‧. 目前服務貿易開放的程度。. sit. y. Nat. io. er. 俞靈燕(2005) 、黃建忠和楊揚(2009) 、從連(2011)的研究分別整理了服 務貿易壁壘量度的相關文獻及研究,並給予評價。他們比較文獻後指出,三種量. al. n. iv n C 度工具各有其優劣,但頻度工具在使用上較為精確,因為頻度工具較能依據不同 hengchi U. 測量目標的實際狀況靈活地給予不同的適當權重,同時亦較適用於多部門的橫向 比較;相對之下數量和價格工具雖然可以獲得較為豐富且客觀的量化資訊,但若 計量模型設計不佳或與現實世界運作方式有所差異,則可能導致嚴重失誤的量度 結果;而數量和價格工具需要較多精確的統計資訊,在使用上亦多用於處理服務 貿易的單一部門,較難把牽涉多種服務業部門的項目放在同一種量化方法下比較。 因此在整體而言,頻度工具在跨部門比較及數值客觀性上均較其餘兩者為優,符 合本文的研究目標。. 頻度工具可依其計算方式的特性,將之概分為 Hoekman 方法和澳大利亞團隊 30.

(43) 方法。澳大利亞團隊方法,指的是澳大利亞生產率委員會研究小組針對不同的服 務貿易分部門所進行的一系列研究。使用澳大利亞團隊方法的學者包括 Hardin & Holmes(1997)、Mattoo(1998)、Findlay & Warren(2001)、Dihel & Shepherd (2007)等,此法則亦可被稱為貿易限制指數方法。雖在具體細節上視使用之需 要給予不同的計算方式改良,此法則都有共通特點,即在於透過不同途徑,取得 各國特定部門的詳細開放情形資料,給予評分後加總。. 例如,Hardin & Holmes(1997)建立一套 FDI(外人直接投資)限制指數, 將國際對 FDI 的限制分為五類,以之對亞太地區的國家進行開放程度的評分。該. 政 治 大. 研究發現,亞太國家傾向於對金融和通訊部門的 FDI 嚴格限制,而在商業、分銷、. 立. 環境和文娛體育服務部門的 FDI 則較少限制。. ‧ 國. 學. Mattoo(1998)探討亞、歐、非、拉美等各大洲的 WTO 成員國對金融業的自. ‧. 由化開放程度。該研究根據美國對各國的統計資料與改良 Hoekman 方法所設計的. y. sit er. io. 分。. Nat. 評分標準,對金融部門的銀行和保險部門的四種服務方式進行不同程度的量化評. al. n. iv n C 此系列的方法優點,在於可對各部門進行深入詳細的比較,但進行大規模跨 hengchi U 國比較和實際評分上有其困難。不僅進行計算所需的正確資料不易取得,需蒐集 服務貿易壁壘相關法案及政策、政府和商業協會專案報告、APEC 和 WTO 等國際 組織估計值等眾多資料;涉及的計算過程亦相當複雜,尤其在牽涉多個部門的比 較分析時需要相當繁雜的評分方式設計過程。因此針對本文的研究議題,採用較 為直觀且易於跨部門比較的 Hoekman 系列方法進行量化研究。. 2.Hoekman 方法的發展. 作為頻度方法貣源的 Hoekman (1995)方法較為簡易,他發展出這套方法 31.

(44) 的目的在於,就 WTO 成員國針對 GATS 要求所提出的服務貿易項目開放承諾表, 進行各國開放程度的量化計算比較。具體的操作方法如同前面第一章的研究方法 所述,僅將不同的服務貿易的開放與否分為 1、0.5、0 三種評分。這樣的評分被 視為過於簡略,因此後來許多學者專家分別以此方法為基礎做改良,發展出不同 的量度方式。. Fink & Molinuevo(2007)在 Hoekman 的方法為基礎研究東亞地區 25 個 FTA 的服貿協議開放程度,他們將服務業各部門分為四個類別,總計 616 個開放因子 給予四種不同權值做加總計算,包括:該項目服貿協議開放和 GATS 承諾相同者、. 政 治 大. GATS 已在該項目作出承諾但服貿協議給予進一步承諾者、GATS 未作承諾但服貿. 立. 協議給予開放者、GATS 和服貿協議均未對該項目提出開放承諾。該研究的計算. ‧ 國. 學. 結果發現,在東亞經濟發展程度愈高國家,愈傾向於在服貿協定中給予承諾,且 東亞各國在 11 大服務部門中都有改予開放程度的改善,其中以「自然人流動」. ‧. (帄均新增 40%)和「商業據點呈現」 (新增 32%)兩種服務模式的新增承諾最多,. y. Nat. io. sit. 而「境外消費」 (25%)和「跨境交付」 (23%)兩種新增承諾較少。此方法對 Hoekman. n. al. er. 的研究方法的評分上進行更為細緻的改良,利於突出比較各國服務項目間彼此不. Ch. i Un. v. 同的開放特性;但此方法的主要缺點在於其尚未對於不同程度的新增開放承諾,. engchi. 給予不同權重的評分,這對於不同服務貿易協議的條文內容,在具體開放程度計 算上無法有效顯現。. Marchetti & Roy(2008)的研究方法立基於前兩者的基礎之上進一步修正。 他們針對不同開放程度承諾的協定給予不同的權值(六種),同時排除「商業據 點呈現」和「跨境交付」兩種服務提供方式,計算各服務分部門和總體部門的服 務貿易開放程度。具體計算方法如第一章之研究方法所示。他們針對 37 個國家 對 GATS、Doha 回合和 PTA 不同程度的開放承諾做計算並加以比較。本方法的優 點在於其適用於多國、多部門,較大樣本數的開放程度比較,且重點表現出對於 32.

(45) 不同項目的條文開放內容進行細膩的處理。考量本文的研究問題與目標的契合性, 將採用此法則進行東亞主要經濟體服貿協議開放程度的計算。. 3.東亞地區相關實證研究. 依據上述學者所發展出的各種不同量化測度方法,在東亞地區範圍內也有許 多學者進行東亞區域內的個案實證分析,分別說明如下。. 靖心慈(2007)以質化研究分析中國多邊與雙邊服貿協定的開放承諾,同時 比較中國對香港、澳門和東協簽定的開放程度差異。. 立. 政 治 大. 王娟(2009)分析中國和東協之間的服務貿易壁壘並加以分類說明,詳細探. ‧ 國. 學. 討東協各國對中國各部門具體開放狀況,並進行總體的評價,指出中國與東協的 經濟體質差異較大,且仍存在貿易壁壘較高等問題。. ‧ sit. y. Nat. 倪詵佳(2010)和田曉耕及殷曉紅(2008)分別使用 Dihel& Shepherd(2007). n. al. er. io. 及 Mattoo(1998)的測量方法,量度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程度。倪詵佳針對三. i Un. v. 種不同貿易壁壘量度方式做探討,並選定 Dihel& Shepherd 法量度中國證券業相. Ch. engchi. 關法規與承諾,得出中國證券業之開放水準相較世界為低;而田曉耕及殷曉紅則 選定 Mattoo 的方法對中國的保險業和銀行業在不同時期的開放程度做研究,得 出中國目前金融業相較以前已更為開放。. 周江燕、趙景峰(2010)和夏英祝、耿琦(2012)均分析不同形式的服務貿 易壁壘,並對中國在後金融危機時期國際上的服貿壁壘的應對策略作探討。周江 燕、趙景峰研究著重於金融危機後服務貿易壁壘形式發生的變化,並就其對世界 和中國的影響做探討;夏英祝、耿琦則對服務貿易壁壘的不同形式和影響作探討, 並分析中國的應對策略。. 33.

(46) 周念利(2011)使用 Fink & Molinuevo (2007)的方法,比較中國所有對 外簽署的貿易協定開放程度;盛斌(2002) 、林長慶(2007)也分別使用 Hoekman 的方法來探討中國對外服貿協定開放的情形。. 黃建忠、袁姍(2011)使用 Hoekman 的方法,量化探討兩岸服務貿易協定自 由化開放程度,指出兩岸在服務貿易開放程度均不高,但大陸開放程度稍優於台 灣;並以質性敘述分析雙方服貿往來現狀與未來合作可能性。本研究同時以質化 和量化綜合分析兩岸服務業貿易問題。. 政 治 大 個)服貿協定開放程度,探討中國各部門開放情形;同時進行文獻分析,討論中 立 林佑龍(2012)使用 Marchtti & Roy 的方法,計算中國目前對外所有(9. ‧ 國. 學. 國對外服貿戰略及政策面分析。本研究指出,中國雖整體對外服貿開放程度不高, 但長期以來對服務貿易投入的關注持續增加,而具體的服貿協議開放度和其政策. ‧. 宣示經檢驗發現相互呼應,呈現了正向關係。本研究同時進行質化和量化研究,. y. sit er. io. 整詳細的探討。. Nat. 再進行綜合分析,對中國的服務貿易戰略、政策和對外協議的開放程度進行了完. al. n. iv n C 綜合上述於東亞國家貿易發展策略相關文獻的整理,可知現有研究在此主題 hengchi U 選擇上探討的國家呈現相當的多樣性,而研究方法上大多採取質性分析,蒐集官 方文獻和數據等加以具體分析說明,統整出各國的經貿發展策略現況,是目前探 討此類議題普遍採用的方式。. 現有文獻對於東亞的服務業貿易整合與協議相關的研究,偏向於東亞單一國 家貿易往來的個案,對區域性整體開放程度做比較者較為缺乏;而在國家經貿戰 略方面,尚未有針對台灣服務貿易戰略議題做整體評估及文獻梳理。本文擬研究 東亞的服務貿易狀況和台灣的服務貿易戰略。透過量化分析來比較東亞區域內的 服務業的貿易開放程度狀況,使用質化文獻探討台灣的服務業貿易的策略;並透 34.

(47) 過兩者的綜合分析做為台灣服務業戰略未來發展的建議,希望能為此領域的研究 提供新的貢獻。.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5. i Un. v.

(48) 第三章、 東亞主要經濟體服貿協定開放程度. 在亞洲整體區域經濟逐漸發展興盛的背景下,東亞地區各經濟體的服 務貿易在世界服務貿易往來中愈顯重要。如下圖 3-1 所示,2012 年中國服 務貿易占世界服貿總額 8.7%,僅次於歐盟和美國;印度(3.9%) 、澳洲(1.9%)、 泰國(1.6%)等國也是全球服務業貿易的重要經濟體;而本文研究對象: 日本(5.4%) 、新加坡(3.6%) 、南韓(3.3%) 、台灣(1.4%)也都在東亞乃. 政 治 大. 至於全世界服務貿易領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圖 3-1、2012 年 WTO 主要成員國占世界總體服務貿易總額比重(%) 資料來源:WTO,〈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2013〉. 近年台灣服務貿易亦有突出發展。表 3-1 為台灣 2005 年及 2012 年對外服務 貿易各部門進出口之情形。由表中不難發現,無論是台灣的各部門進出口額或總. 3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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