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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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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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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

應用案例之研究

內 政 部建 築研 究 所自 行研 究 報告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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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

應用案例之研究

研究主持人 : 徐 虎 嘯 副研究員 研 究 期 程 : 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至 109 年 12 月

內 政 部建 築研 究 所自 行研 究 報告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本報告內容及建議,純屬研究小組意見,不代表本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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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RESEARCH PROJECT REPORT

A Study on the Extension Promotion and

Upgrading Strategy of Green Building

Label and the Application Case of Urban

Renewal

BY

HSU HU HS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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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目次

表次 ... Ⅱ

圖次 ... Ⅲ

摘要 ... Ⅵ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目的 ...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 7

第二章 臺灣綠建築制度之發展

...

11

第一節 評估體系之發展背景 ... 11

第二節 推動方案帶動綠建築設計風潮 ... 16

第三節 綠建築標章案件之續用分析 ... 21

第三章 綠建築案例版本分級與指標分析 ... 25

第一節 2012 年版基本型評估手冊案件分析 . 30

第二節 2012 年版住宿類評估手冊案件分析 . 35

第三節 2015 年版基本型評估手冊案件分析 . 42

第四節 2015 年版住宿類評估手冊案件分析 . 49

第五節 2009 年版評估手冊案件分析 ... 57

第四章 結論與建議 ... 65

第一節 結論 ... 68

第二節 建議 ... 72

參考書目 ... 77

(8)

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II

表次

表 2-1 臺灣綠建築評估系統 EEWH ... 13

表 2-2 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時之綠建築標章通過件數

統計表 ... 18

表 2-3 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後之綠建築標章

通過件數統計表 ... 20

表 2-4 綠建築標章申請延續案件統計表 ... 23

表 3-1 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之案件統計表 ... 25

表 3-2 臺灣綠建築評估系統 EEWH ... 26

表 3-3 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之指標群權重配分比較表 27

表 3-4 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之指標配分上限比較表 .. 28

表 3-5 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之分級得分範圍比較表 .. 29

表 4-1 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之案件衰減級數統計表 .. 70

表次

(9)

圖次

圖 1-1 歷年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通過件數

統計圖 ... 4

圖 2-1 全球綠建築評估系統現況圖 ... 13

圖 2-2 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時之綠建築標章通過

百分比圖 ... 18

圖 2-3 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後之綠建築標章

通過百分比圖 ... 20

圖 3-1 我國綠建築分級評估系統圖 ... 27

圖 3-2 2012 年版基本型案例原始得分之綠建築分級

統計圖 ... 30

圖 3-3 2012 年版基本型之黃金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31

圖 3-4 2012 年版基本型之銀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32

圖 3-5 2012 年版基本型案例衰減得分之綠建築分級

統計圖 ... 33

圖 3-6 2012 年版住宿類案例原始得分之綠建築分級

統計圖 ... 35

圖 3-7 2012 年版住宿類之鑽石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36

圖 3-8 2012 年版住宿類之黃金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37

圖 3-9 2012 年版住宿類之銀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38

圖 3-10

2012 年版住宿類之銅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39

圖 3-11

2012 年版住宿類之合格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40

圖 3-12

2012 年版住宿類案例衰減得分之綠建築分級

統計圖 ... 41

(10)

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IV

圖 3-13

2015 年版基本型案例原始得分之綠建築分級

統計圖 ... 42

圖 3-14

2015 年版基本型之鑽石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43

圖 3-15

2015 年版基本型之黃金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44

圖 3-16

2015 年版基本型之銀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45

圖 3-17

2015 年版基本型之銅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46

圖 3-18

2015 年版基本型之合格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47

圖 3-19

2015 年版基本型案例衰減得分之綠建築分級

統計圖 ... 48

圖 3-20

2015 年版住宿類案例原始得分之綠建築分級

統計圖 ... 49

圖 3-21

2015 年版住宿類之鑽石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50

圖 3-22

2015 年版住宿類之黃金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51

圖 3-23

2015 年版住宿類之銀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52

圖 3-24

2015 年版住宿類之銅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53

圖 3-25

2015 年版住宿類之合格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54

圖 3-26

2015 年版住宿類案例衰減得分之綠建築分級

統計圖 ... 55

圖 3-27

2009 年版案例原始得分之綠建築分級統計圖 . 58

圖 3-28

2009 年版之鑽石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59

圖 3-29

2009 年版之黃金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60

圖 3-30

2009 年版之銀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61

圖 3-31

2009 年版之銅級案例得分關係圖 ... 62

圖 3-32

2009 年版案例衰減得分之綠建築分級統計圖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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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VI

摘 要

關鍵詞:綠建築標章續用、分級制度、綠建築評估系統 一、研究緣起 因應氣候變遷及溫室效應造成之全球暖化問題,20 世紀後期全 球開始重視「環境永續發展」議題,與環境共生共榮的「綠建築」 或稱「環境共生建築」逐漸成為世界的建築發展主流。世界各國皆 積極倡導環境保護,發展節能減碳的綠建築,期降低對環境的衝擊, 為全球建築發展的重點。希望在確保舒適健康的環境下,儘量降低 對環境的衝擊,減少資源、能源耗用及製造較少廢棄物。雖然各國 有不同的名稱及定義,而其內涵亦隨著能源、資源及環境條件不同 有所調整,但整體而言,各國對建築開發行為的訴求,都具有減少 環境負荷,達到與環境共生共榮共利的共識,因此綠建築評估系統 必須依據氣候條件、國情等的不同,而有所調整,並不是一體適用 的。 相較於世界各國,臺灣的環境挑戰更為嚴峻,依據中央氣象局 統計資料顯示,臺灣在過去 100 年的平均溫度較過去上升約 1~1.34 度,相較於全球的 0.7 度高出許多,且國內的能源 99%以上皆依賴 進口,加上都市化人口集中的熱島現象等,凡此皆迫使臺灣必須及 早因應環境惡化之問題。有鑑於此,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 88 年針對 臺灣亞熱帶高溫高濕氣候特性,建立涵蓋生態(Ecology)、節能 (Energy Saving)、減廢(Waste Reduction)、健康(Health)4 大範 疇,兼具節能環保與生態永續之綠建築標章評估(EEWH)系統, 不僅為全世界第 4 個實施具科學量化的綠建築評估系統,同時也是 第 1 個針對熱帶及亞熱帶高溫、高濕氣候獨立發展綠建築評估的國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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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建築研究所參酌美、日、英等國家之綠建築評估制度,將原有一 體 適 用 的 綠 建 築 評 估 通 用 版 本 , 擴 大 其 範 圍 修 訂 為 基 本 型 (EEWH-BC)、住宿類(EEWH-RS)、廠房類(EEWH-GF)、舊建 築改善類(EEWH-RN)及社區類(EEWH-EC)等 5 類綠建築評估 手冊,並自 102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綠建築標章制度推動初期, 因屬自願性質,申請之案件數相當有限,為擴大綠建築政策之成效, 行政院於 90 年 3 月核定實施「綠建築推動方案」,針對公部門新建 建築物全面進行綠建築設計管制,由政府公部門帶頭做起,以形成 綠建築產業之市場機制及環境。為使綠建築賡續茁壯發展,行政院 於 97 年 1 月核定「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延續第 1 階段推動 方案成果,並因應全球暖化及都市熱島效應之影響,將「生態社區」 及「永續都市」列入我國第 2 階段推行綠建築政策之重點。行政院 並於 99 年 12 月核定「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及於 105 年核定「永 續智慧城市-智慧綠建築與社區推動方案」實施,除延續綠建築良 好的推動成果,同時整合智慧化技術系統,以擴大綠建築成為永續 智慧綠色產業之政策,期望在節能減碳的目標前提下,帶動新一波 的產業創新與發展 二、研究方法及過程 綠建築標章制度之發展,自88年起迄今已歷經21個年頭,並由 原先的自願性申請制度,透過政府一系列綠建築相關推動方案行政 命令,強制公有新建建築物納入綠建築設計管制,綠建築政策已成 為我國永續發展政策中最重要的一環。近年來受到公有建築物帶動 綠建築示範推廣效應影響,民間業界參與興建綠建築之數量逐步成 長。綠建築標章之評定審查作業已自99年1月1日起,改以指定評定 專業機構方式辦理,將技術評定與核發標章之行政認可作業分階段 處理,以擴大評定審查服務成效,有效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近 年更在政府大力推行,以及建築師與營建業界的支持配合下,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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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VIII 108年12月底評定通過之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已有8,407 件,不但數量逐年增加,且108年單一年度的通過案件數達到808件, 不僅超越107年的735件超高水準,甚至一舉突破800件成為歷年之 最。而民間業界參與興建綠建築之數量,比例也逐年提升,從91年 的6%﹙7案﹚,到108年已達到38%﹙306案﹚。這些獲得綠建築標章 及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建築物於使用階段可節省大量水電,累計每年 約可省電19.95億度、省水9,518萬噸(相當於2.96座寶山第二水庫的 容量),其減少之CO2排放量約為113萬噸,這個量約等於7.58萬公頃 人造林(約等於2.79個臺北市面積)所吸收的CO2量,每年節省之水 電費估計約達79.35億元。 由於取得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建築物於使用階段將 可有效達到節電、節水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等的成效。因此為擴大 綠建築之實踐,提升整體都市環境品質,並達成節能減碳、永續城 市之目標,內政部除率先於94年透過法制化的方式,在「建築技術 規則」中訂定「綠建築基準專章」,成為全世界首創將綠建築政策納 為法令強制執行的國家,並續於97年「都市更新條例」及106年「都 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給予更新建案取得綠建築標章 者給予相關容積獎勵。另依107年自行研究針對中央部會與各級地方 政府其於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環境影響評估與自治條例等營建法 令體系進行盤點,除中央的「建築技術規則」第17章綠建築基準專 章外,共計已有中央部會訂立的12項以及各級地方政府訂立的39項 共51項法令配合國家永續發展政策訂立其涉及綠建築標章或綠建築 設計之相關規定,並依其條文屬性進行分類與彙整後可明確發現, 各級政府為改善都市建築物老舊所可能帶來的地震倒塌受損,以及 高齡化社會來臨的居住環境議題,因此積極辦理都市更新改造計 畫,並藉由建築物採行具生態、節能、減廢及健康的綠建築設計, 且達到一定等級的綠建築分級規模者,給予實質的容積獎勵優惠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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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補助,以期復甦都市的生活機能,促進都市土地之再開發利用, 改善居住環境與增進公共利益。此外為消弭因都市更新或都市計畫 所採行建築物以綠建築設計者給予容積獎勵之誘因規定,因增加容 積所帶來的居住環境品質降低的風險,同時為確保實施者落實原承 諾取得的綠建築容積獎勵額度,其制度上亦搭配有保證金繳交,要 求需於使用執照核發後2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若未依協議取得綠 建築標章者,其繳交的保證金將不予歸還之規定。 由於我國的綠建築標章制度針對不同階段建築物,分別給予「綠 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的綠建築認證,兩者的有效期限 均為5年。目前每年平均約有超過650件的申請案件,其中約有超過 半數約350件是透過這候選綠建築證書之申請、諮詢及修正,完成其 綠建築規劃設計並取得評定,有效提昇我國建築物節能、節水之效 益。然而我國綠建築制度獨步全球採行的候選綠建築證書,雖可以 在事前評估修正不適當的設計,減少建築物完成後無法修改,或要 耗費大成本改正的問題,但因尚未完工故無法真正發揮綠建築的功 效,須待建築物完工取得綠建築標章方能稱的上是實質的綠建築實 體。另依108年自行研究結果顯示,屬自願性質的綠建築標章制度, 自行政院90年起核定實施近7年之第1階段「綠建築推動方案」,透過 要求公部門新建建築物進行綠建築設計管制以來,已成功帶動國內 綠建築設計風潮,其歷年的通過案件數量的確有顯著的成長,由方 案推動前每年不到10件,自方案實施的隔年起立即達到每年超過100 件的案件規模,並至此開始迅速倍數增長,在96年此方案結束之時 已成長至數量接近400件,整體數量大幅成長。而行政院於97年1月 第2階段賡續執行的「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除延續原第1階段 「綠建築推動方案」之規定,要求公有新建築物應先取得候選綠建 築證書,始得申報開工;並進一步規定公有新建建築物需於完工取 得綠建築標章方能辦理工程結算驗收,在此一管制措施的推波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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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X 瀾,每年度申請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的總數量,除持續延 續第1階段之增長趨勢,甚且到了近期每年均可達到650件以上的通 過數量,至在實際完工的綠建築主體的綠建築標章案件數量,於第2 階段方案實施初期即已超過100件,並至此逐年增加,到了近期也達 到與候選綠建築證書並駕齊驅的數量規模,每年亦有超過300件的數 量,其比例約為每年通過案件量的40%以上,顯示透過方案的強制 規定,要求公有新建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章,對每年通過總件數之 綠建築標章案件量提升,確實有顯著的助益。 綠建築標章制度屬自願鼓勵性質,然而我國綠建築制度獨步全 球採行的候選綠建築證書,雖可以在事前評估修正不適當的設計, 減少建築物完成後無法修改,或要耗費大成本改正的問題,但因尚 未完工故無法真正發揮綠建築的功效,須待建築物完工取得綠建築 標章方能稱的上是實質的綠建築實體。經本研究統計截至108年底止 計有3,634件候選綠建築證書到期,當建築物完工後,公有建築物因 政府行政命令的強制要求,民間建築物則在環評、都審及自治條例 的法令規定,以及容積獎勵等政策帶動下,計有3,008件案例申請綠 建築標章,其比例已達82.8%。至綠建築標章,截至108年底止到期 案件計有1,569件,而到期後辦理續用的案件數僅有95件,其續用比 例非常低僅為6.05%。 為提升政府綠建築政策之施政目標,鼓勵取得綠建築標章者於 首次認可有效期限5年屆滿後申請延續認可,本部已自本(109)年7 月1日起實施「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10點修 正規定,將延續認可改以主動方式辦理,由評定專業機構主動於首 次5年效期到期前6個月通知申請人辦理續用查核,同時簡化續用查 核程序由評定專業機構參照本所訂定「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 核表」進行現場查核,針對5年使用後仍能維持一定綠建築設計性能 者即函報本部准以續用,且為能使制度初期推動順利,因此在各項

(17)

綠建築指標設計性能上,初步針對涉及建築本體設計不易變動之「日 常節能」指標外殼設計、「CO2減量」指標及「廢棄物減量」指標等 3部分排除外,其餘各項指標之衰減率則係依該研究分析取得綠建築 標章案例之分級分數統計結果,各級別案例之通過分數平均高於該 級別約12%,故為利制度初期推行,其衰減率之訂定則先行全面採 以2倍的25%衰減率進行檢核。惟現行「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 核表」僅適用2012年版及2015年版的綠建築評估手冊,但以綠建築 標章作為申請容積獎勵案件,其仍有部分案例係採2009年版的綠建 築解說與評估手冊規劃。 為能真正落實並充分展現政府推動綠建築政策之實施成果,本 研究完成106年~108年近3年透過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 之都市更新或都市設計審議容積獎勵共計434件認可案例之收集,並 依 其 採 用 的 2012 年 版 基 本 型 ( 2012-BC )、 2012 年 版 住 宿 類 ( 2012-RS )、 2015 年 版 基 本 型 ( 2015-BC )、 2015 年 版 住 宿 類 (2015-RS)及2009年版等5類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之指標分數與綠 建築分級,分析探討現行續用簡化查核表全面採以25%衰減率檢核 方式,模擬顯示可能出現降級之影響,同時比對應用於2009年版綠 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案例之可行性,以利後續制度推行與修訂之參 考。 三、重要發現 2012 年版與 2015 年版在基本型部分的指標配分架構完全相 同,但 2012 年版與 2015 年版的住宿類配分,則是在「日常節能」 指標的「固定耗能設備」與「廢棄物減量」指標的配分部分,2 版 本則有些許差異。至 2009 年版與 2012 年版基本型綠建築評估手冊 部分,雖其在指標群權重配分,以及 9 大指標的「日常節能」指標 的「外殼節能」與「空調節能」、「CO2減量」指標、「水資源」指標 及「污水垃圾改善」指標等多項指標配分上有所調整,但其整體評

(18)

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XII 估架構仍與 2012 年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相同。 此外 2009 年版、2012 年版及 2015 年版案例經採以「日常節能」 指標之外殼設計、「CO2減量」指標以及「廢棄物減量」指標等 3 部 分的原始得分保留,其餘各項綠建築指標的原始得分全面採以 25% 衰減率的極端假設方式進行案例衰減模擬分析發現,其整體綠建築 分級的等級均呈現降級的趨勢,但多數案件衰減後的分數其綠建築 分級等級仍能維持在「合格級」的最低分級標準。惟值得注意的是 在 2015 年版住宿類(2015-RS)的綠建築評估手冊案例中有 4 件案 例經此極端衰減假設模擬計算後,其綠建築分級分數未能達到「合 格級」低標的得分要求,代表這些案例不再具備綠建築標章的資格。 另現行適用於 2012 年版及 2015 年版的綠建築評估手冊的「綠 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依本研究比對 2009 年版的綠建築 評估手冊內容,其雖在指標群權重配分以及 9 大指標的個別指標配 分上限,與 2012 年及 2015 年這 2 個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有些許差 異,但其整體評估架構似相同,並經本研究採取相同的 25%衰減方 式進行 2009 年版的綠建築評估手冊案例分析,並進一步模擬分析可 能出現之降級影響,其結果顯示 2009 年版案例衰減後的衰減趨勢與 2012 年版及 2015 年版的綠建築評估手冊案例相同,故現行的「綠 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應可直接應用於 2009 年版的綠建築 評估手冊。 四、主要建議事項 依據上述研究成果,本研究提出具體建議如下: 中長期建議-應考量不同綠建築指標的設計性能差異,訂立不 同的續用查核,且續用衰減率可採比例總量方式 管控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9)

協辦機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為能有效提升政府綠建築政策之施政目標,鼓勵取得綠建築標 章者於首次認可有效期限 5 年屆滿後申請延續認可,本部業於 109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 10 點修正規定,將延續認可改以主動方式辦理,由評定專業機構主 動於首次 5 年效期到期前 6 個月通知申請人辦理續用查核,並依「綠 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進行現場查核,同時考量建築物及 設備性能會隨時間而有所衰減,針對 5 年使用後仍能維持一定綠建 築設計性能者即函報本部准以續用,以簡化續用查核程序,提升政 府綠建築政策之實施成效,並達簡政便民之施政目標。然為能使制 度初期推動順利,「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除簡化綠建築 標章延續認可之查核標準,至在各項綠建築指標設計性能的衰減率 部分,初步除針對涉及建築本體設計不易變動之「日常節能」指標 外殼設計、「CO2減量」指標及「廢棄物減量」指標等 3 部分排除外, 其餘各項指標則全面採以 25%衰減率進行檢核標準。 然經本研究分析發現,2012 年版與 2015 年版綠建築評估手冊 的評估指標架構,基本型部分其指標配分架構這 2 版本是完全相 同,但在住宿類部分 2 版本則是在「日常節能」指標的「固定耗能 設備」與「廢棄物減量」指標的配分架構有做些微調整。至 2009 年版與 2012 年版基本型綠建築評估手冊部分,其 2 者整體評估架構 是相同的,但其在指標群權重配分,以及 9 大指標的「日常節能」 指標的「外殼節能」與「空調節能」、「CO2減量」指標、「水資源」 指標及「污水垃圾改善」指標等多項指標配分上均有所調整。由此 可看出不同評估手冊版本,其綠建築指標之設計性能與難易程度恐 不盡完全相同,為利綠建築標章續用制度順利推動,初期續用簡化 標準針對涉及建築本體設計不易變動部分保留採以免予評估,其餘 各項指標則全面採以 25%衰減率的處理方式,似可進一步統計分析

(20)

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XIV 各版本案例之綠建築指標實際得分與綠建築分級之分布狀況,釐清 各項指標的得分難易程度據以訂立不同衰減比例,或採一定衰減比 例的總量管控方式以維護其原有之綠建築等級水準,以符實際現況。 立即可行之建議-透過實際續用案例的綠建築指標查核結果, 分析現行續用簡化查核衰減率之適宜性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綠建築評估手冊為辦理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之評定基 準,為提升國內綠建築設計水準,綠建築評估手冊採定期改版修訂 以符國內建築產業需求。然經本研究分析發現,歷年修訂之綠建築 評估手冊其評估指標架構基本上是相同的,但配合相關法令政策與 產業需求,不同版本的綠建築評估手冊,其在部分綠建築指標之設 計性能與評分項目將會有所調整,致使各版本的設計與得分難易程 度恐不盡完全相同。由於自願性質的綠建築標章已被納入作為都更 及危老等建築更新重建給予容積獎勵的手段,因此除延續綠建築標 章的效期外,更應保有原綠建築等級之設計水準,然實務上案例的 各項指標變動應為有增有減的互補形式,因此其綠建築等級未必會 降低,甚至還可能提升等級,且現行制度已設有當該項指標變動超 過 25%衰減率時應予以改善的管控機制。 然為利綠建築標章續用制度順利推動,現行續用簡化標準係採 涉及建築本體設計不易變動部分免予評估,其餘各項指標則全面採 以 25%衰減率的處理方式,並經本研究收集分析 106 年~108 年近 3 年透過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之都市更新或都市設計審 議容積獎勵認可之 434 件案例,透過實際案例並依其採用的綠建築 評估手冊版本之指標分數與綠建築分級,假設各案例在續用時其各 項綠建築指標設計性能的衰減率全面採以 25%進行衰減,並分析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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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在此極端假設衰減時之綠建築等級變動影響。依本研究結果顯 示不論是 2009 年版或 2012 年版及 2015 年版的基本型與住宿類綠建 築案例,其案例得分經採以上述的極端假設的 25%衰減方式處理 後,其衰減後分數的綠建築分級雖有少數案例分數可維持原等級, 但多數案例均呈現降級的趨勢,整體而言多數案件衰減後的分數其 綠建築分級仍能維持在「合格級」的最低分級標準,但有高達 50% 以上比例案件衰減後的綠建築分級為下降 1 級,其中 2009 年版評估 手冊比例最高為 87.64%,而在案例衰減後其綠建築等級下降達 2 級部分,其比例最高可達 40%,而最低比例的則為 7.82%。 由於前述案例分析是採取各案例續用時之各項綠建築指標設計 性能衰減率均為 25%的極端假設下所進行,因制度甫於本(109)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尚無實際案例可資比對。然而在實務上個案的 各項指標變動應為有增有減,因此總級分未必會降低,此外容積獎 勵案件應不允許出現有降級的情況發生,且現行查核管控機制已訂 有相關改善措施規定。為實際瞭解現行檢核表各項指標均採以 25% 衰減率的適宜性,後續應可透過採以簡化查核表的續用實際案例實 際查核結果進行比對分析,以落實續用標章應具的綠建築設計成效。

(22)

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XVI

ABSTRACT

Keywords: Green Building Label Extension, Green building rating, Green Building Assessment System

To help mitigate global warming resulting from the greenhouse effect, Taiwan formulated a Green Building Label in 1999 to certify buildings which meet scientific standards for ecology, energy saving, waste reduction and health. Its criteria are tailored to the nation’s hot and humid tropical and subtropical climates. Taiwan is the fourth nation in the world to establish a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system(EEWH)based on scientific appraisals. With steady support from its public construction policy, it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effective countries in promoting green building.

In addition, for further extending the scope of the EEWH system originally applied into all building types, the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ABRI) started to review and refine evaluation contents to establish a suitable system family capable of coping with various building types. In 2012, the five individual systems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evaluation manual revisions, including Basic (EEWH-BC) for general green building practices, Residential Building (EEWH-RS), Factory (EEWH-GF), Renovation (EEWH-RN) for existing buildings, and Community (EEWH-EC), officially launching Taiwan into the era of classifying green building assessment.

Given the voluntary nature of the Green Building Label in its early stages, the number of applications was quite limited. To expand the effectiveness of green building policies, Taiw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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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ecutive Yuan approved the “Green Building Promotion” in March 2001, the “Eco-City Green Building Promotion” in January

2008, the “Smart Green Building Promotion” in December 2010,

and the “Sustainable Smart City-Smart Green Building and

Community Promotion” in March 2016. The government took the lead in controlling green building designs for new government buildings, naturally spearheading the formation of the market mechanism and environment for the green building industry.

In 1999, the Green Building Assessment System was launched. As of 2001, a series of green building-related projects have been implemented to accelerate green building designs for public and private buildings. Driven by the government's series of green building policies, Taiwan’s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achieved significant outcomes by facilita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traditional construction industries as well as raising the technical standard of buildings and building materials. As a result, in addition to mobilizing development and upgrade in the overall green building industry,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carbon reduction have been significantly achieved to reduce environmental burden. Therefore, supported by the architect and building industries, 8,407 buildings in Taiwan have been approved for the Green Building Label and Green Building Candidate Certificate as of December 2019. Not only has the number increased annually, but the proportion of the private sector has been creating new records, with 6% (7 cases) early in 2002 to more than 38% (306 cases) in 2019. These certified buildings are estimated to enormously reduce post-occupancy electricity and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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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umption, which may also alleviate demand on building new power plants. The total accumulated electricity saving reached 1.995 billion Kwh. The water saving reached 95.18 million tons per year, which amount was equivalent to 2.96 times the capacity

of Baoshan Second Reservoir. The CO2 emissions were reduced

by about 1.13 million tons, which is equivalent to the amount of CO2 absorbed by 75,800 hectares of planted forest (about 2.79

times the area of Taipei City), and the annual savings in water and electricity costs is about NT$ 7.935 billion.

The Green Building Label system is voluntary and the validity is 5 years. Based on this research, the proportion of applications for renewal of Green Building Label is very low.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government’s green building policy’s administrative goals, the MOI revised the “Administrative Directions of Applying for Approval of Green Building Label”. Within six months of its first expiry date, an extension of the Label valid for five years may be granted by the MOI,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implified Green Building Label extension checklist. In order to make the initial promotion of the system smooth, the attenuation rate of the simplified Green Building Label extension checklist is set for a comprehensive check with 25% attenuation rate.

In this study, we have obtained the Green Building Candidate Certificate and Green Building Label building bulk ratio bonus case analysis of different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Manual versions. The simplified Green Building Label extension checklist is fully adopted with a 25% attenuation rate check method to simulate the impact of possible degradation. The research resu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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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be used as a reference for the revision of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Manu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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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目的

一、研究緣起

近年來,人類對於大自然的破壞已大到全球的規模,引發嚴重 的環境生態問題,包括氣候異常、海平面上升、臭氧層破壞、能源 耗竭及糧食危機等,甚至直接威脅人類的健康與生存;此外,持續 增加的人口,預估西元 2050 年將達到 98 億,加上人口結構惡化, 高齡人口急遽增加,生產力降低及照顧需求增加等,如何降低建築 開發對環境的衝擊、減少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排放量,並利用新科 技設備因應高齡社會,提升人類福祉,為全球當前各國皆須面對的 迫切課題。 因應氣候變遷及溫室效應造成之全球暖化問題,20 世紀後期全 球開始重視「環境永續發展」議題,與環境共生共榮的「綠建築」 或稱「環境共生建築」逐漸成為世界的建築發展主流。世界各國, 包括聯合國的環境規劃署(UNEP)、世界經濟論壇(WHF)及美國、 歐盟、日本等國際組織及國家,皆積極倡導環境保護,發展節能減 碳的綠建築,期降低對環境的衝擊,為全球建築發展的重點。希望 在確保舒適健康的環境下,儘量降低對環境的衝擊,減少資源、能 源耗用及製造較少廢棄物。雖然各國有不同的名稱及定義,而其內 涵亦隨著能源、資源及環境條件不同有所調整,但整體而言,各國 對建築開發行為的訴求,都具有減少環境負荷,達到與環境共生共 榮共利的共識,因此綠建築評估系統必須依據氣候條件、國情等的 不同,而有所調整,並不是一體適用的。 相較於世界各國,臺灣的環境挑戰更為嚴峻,依據中央氣象局 統計資料顯示,臺灣在過去 100 年的平均溫度較過去上升約 1~1.34 度,相較於全球的 0.7 度高出許多,且國內的能源 99%以上皆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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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加上都市化人口集中的熱島現象等,凡此皆迫使臺灣必須及 早因應環境惡化之問題。有鑑於此,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 88 年針對 臺灣亞熱帶高溫高濕氣候特性,建立涵蓋生態(Ecology)、節能 (Energy Saving)、減廢(Waste Reduction)及健康(Health)4 大 範疇,同時兼具節能環保與生態永續之綠建築評估(EEWH)系統, 不僅為全世界第 4 個實施具科學量化的綠建築評估系統,同時也是 第 1 個針對熱帶及亞熱帶高溫、高濕氣候條件獨立發展綠建築評估 的國家。 為提升國內綠建築技術,期使綠建築評估制度更為完備,內政 部建築研究所於101年參酌美、日、英等國家之綠建築評估制度,將 原有一體適用的綠建築評估通用版本,擴大其範圍修訂為5種版本, 針對新建的建築物,將使用型態較為不同的廠房類與住宿類建築獨 立訂定評估手冊,評估手冊分為住宿類(EEWH-RS)、廠房類 (EEWH-GF)及基本型(EEWH-BC)等3類綠建築評估手冊;另為 鼓勵舊建築物進行改善,特別以其改善前後之性能比較作為評估依 據,訂定舊建築改善類(EEWH-RN);同時為使綠建築涵蓋範圍可 擴 大 由 點 到 面 , 形 成 更 完 整 的 區 域 , 亦 訂 定 社 區 類 評 估 手 冊 (EEWH-EC),使我國正式邁入綠建築分類評估時代。而在106年更 因應許多臺商企業為增加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及商機,其於境外設立 工廠或基地建築開發時,主動表達希望亦能取得臺灣綠建築標章認 證的意願,以推動企業實質節能減碳,同時提升企業環保永續形象, 以爭取國際大廠的認同與合作的國際化需求,建立了境外版的綠建 築評估系統,並出版「綠建築評估手冊-境外版(EEWH-OS)」,成為 我國EEWH綠建築家族的第6類成員,不但擴大綠建築評估範疇,有 效提升我國綠建築設計水準,也成功帶領臺灣綠建築評估系統邁出 國際化的第一步。 綠建築標章制度之推動,因採自願鼓勵方式,故在無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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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以及獎勵誘因之情況下,申請案件數相當有限,為擴大綠建築 政策之成效,行政院分別於 90 年核定實施「綠建築推動方案」、97 年核定「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99 年核定「智慧綠建築推動 方案」及於 105 年核定「永續智慧城市-智慧綠建築與社區推動方 案」,為帶動綠建築標章風氣,特於推動方案中明訂要求中央公部門 新建建築物應進行綠建築設計,並針對公部門新建建築物全面進行 綠建築管制,由政府公部門帶頭做起,自然形成綠建築產業之市場 機制及環境。

二、研究目的

我國綠建築標章制度之發展,自88年起迄今已歷經近21個年 頭,並由原先的自願性申請制度,透過政府一系列相關綠建築推動 方案行政命令,強制公有新建建築物納入綠建築設計管制,綠建築 政策已成為我國永續發展政策中最重要的一環。近年來受到公有建 築物帶動綠建築示範推廣效應影響,民間業界參與興建綠建築之數 量已逐步成長,而國內建築產業在政府一連串的綠建築政策帶動 下,的確已明顯發揮成效,不僅協助傳統營建產業轉型,提升建築 及建材技術水準,進而帶動整體綠建築產業發展升級外,其在降低 環境負荷之節能減碳效益部分,成果更是豐碩。近年更在政府大力 推行,以及建築師與營建業界的支持配合下,截至108年12月底評定 通過之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已有8,407件(詳圖1-1),不但 數量逐年增加,且108年單一年度的通過案件數達到808件,不僅超 越107年的735件超高水準,甚至一舉突破800件成為歷年之最。而民 間業界參與興建綠建築之數量,比例也逐年提升,從91年的6%﹙7 案﹚,到108年已達到38%﹙306案﹚。這些獲得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 建築證書之建築物於使用階段可節省大量水電,累計每年約可省電 19.95億度、省水9,518萬噸(相當於2.96座寶山第二水庫的容量), 其減少之CO2排放量約為113萬噸,這個量約等於7.58萬公頃人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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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4 圖1-1 歷年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通過件數統計圖 (約等於2.79個臺北市面積)所吸收的CO2量,每年節省之水電費估 計約達79.35億元。前述節水節電效益,係以最低值推估,其實在通 過綠建築標章評定的建築中,有許多建築設計的節電節水效益遠高 於預期,此外若進一步將綠建築降低都市熱島效應等的無形生態效 應及綠建築帶動國內相關產業之效益加入,其對我國建築環境的改 善與產業帶動的貢獻,更遠超過可見的具體經濟效益。 由於取得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建築物於使用階段將 可有效達到節電、節水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等的成效。因此為提升 整體都市環境品質,擴大綠建築節能減碳之成效,內政部除率先於 94年透過法制化的方式,在「建築技術規則」中訂定「綠建築基準 專章」,成為全世界首創將綠建築政策納為法令強制執行的國家,並 續於97年「都市更新條例」及106年「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 建條例」給予更新建案採綠建築設計並取得綠建築標章者相關容積 獎勵,各級政府亦為進一步提升相關節能減碳成效,紛紛比照內政 部,於該管相關政策中,如: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設計審議及自治 4 5 7 16 26 30 38 52 52 57 40 80 111 180 204 266 286 282 311 306 5 8 118 177 273 321 306 396 349 465 331 454 481 616 572 659 687 646 735 808 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件數 年度 民間件數 總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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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等相關規定,將綠建築標章納入相關法令與自治條例中管制, 依107年自行研究針對中央部會與各級地方政府其於都市計畫、都市 更新、環境影響評估與自治條例等營建法令體系,配合國家永續發 展政策訂立其涉及綠建築標章或綠建築設計相關的法令規定進行盤 點,除中央的「建築技術規則」第17章綠建築基準專章外,共計完 成中央部會訂立的12項以及各級地方政府訂立的39項共51項法令規 定蒐集,並依其條文屬性進行分類與彙整後可明確發現,各級政府 為改善都市建築物老舊所可能帶來的地震倒塌受損,以及高齡化社 會來臨的居住環境議題,因此積極辦理都市更新改造計畫,並藉由 建築物採行具生態、節能、減廢及健康的綠建築設計,且達到一定 等級的綠建築分級規模者,給予實質的容積獎勵優惠或經費補助, 以期復甦都市的生活機能,促進都市土地之再開發利用,改善居住 環境與增進公共利益。此外為消弭因都市更新或都市計畫所採行建 築物以綠建築設計者給予容積獎勵之誘因規定,因增加容積所帶來 的居住環境品質降低的風險,同時為確保實施者落實原承諾取得的 綠建築容積獎勵額度,其制度上亦搭配有保證金繳交,要求需於使 用執照核發後2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若未依協議取得綠建築標章 者,其繳交的保證金將不予歸還之規定。 由於我國的綠建築標章制度針對不同階段建築物,分別給予「綠 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的綠建築認證,兩者的有效期限 均為5年。「綠建築標章」係指己完工,取得使用執照或為既有合法 建築物,並經評定通過取得認證之建築物,是實際的綠建築實體。「候 選綠建築證書」則是針對取得建造執照,尚在規劃設計或施工階段, 經評定通過之建築物,因建築物尚未完成,因此先給予候選綠建築 證書,等於預先宣告這棟建築「準」綠建築的資格。故候選綠建築 證書的評定,可以在事前評估修正不適當的設計,減少建築物完成 後無法修改,或要耗費大成本改正的問題,是整個制度很重要,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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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6 是一個獨步全球的設計,並為後續綠建築推動的一項重要的政策工 具。目前每年平均約有超過650件的申請案件,其中約有超過半數約 350件是透過這候選綠建築證書之申請、諮詢及修正,完成其綠建築 規劃設計並取得標章評定,有效提昇我國建築物節能、節水之效益。 然而我國綠建築制度獨步全球採行的候選綠建築證書,雖可以在事 前評估修正不適當的設計,減少建築物完成後無法修改,或要耗費 大成本改正的問題,但因尚未完工故無法真正發揮綠建築的功效, 須待建築物完工取得綠建築標章方能稱的上是實質的綠建築實體。 另依108年自行研究結果顯示,屬自願性質的綠建築標章制度, 自行政院90年起核定實施近7年之第1階段「綠建築推動方案」,透過 要求公部門新建建築物進行綠建築設計管制以來,已成功帶動國內 綠建築設計風潮,其歷年的通過案件數量的確有顯著的成長,由方 案推動前每年不到10件,自方案實施的隔年起立即達到每年超過100 件的案例規模,並至此開始迅速倍數增長,在96年此方案結束之時 已成長至數量接近400件,整體數量大幅成長。而行政院於97年1月 第2階段賡續執行的「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除延續原第1階段 「綠建築推動方案」之規定,要求公有新建築物應先取得候選綠建 築證書,始得申報開工;並進一步規定公有新建建築物需於完工取 得綠建築標章方能辦理工程結算驗收,在此一管制措施的推波助 瀾,每年度申請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的總數量,除延續第1 階段之增長趨勢,甚且到了近期每年均可達到650件以上的通過數 量,至在實際完工的綠建築主體的綠建築標章案件數量,於第2階段 方案實施初期即已超過100件,並至此逐年增加,到了近期也達到與 候選綠建築證書並駕齊驅的數量規模,每年亦有超過300件的數量, 其比例約為每年通過案件量的40%以上,顯示透過方案的行政強制 規定,要求公有新建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章,對每年通過總件數之 綠建築標章案件量提升,確實有顯著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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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方法

綠建築標章制度本身因屬自願鼓勵性質,政府為擴大實施成 效,自 90 年起行政院透過一系列相關綠建築推動方案,要求公有新 建築物全面進行綠建築設計管制,由政府公部門帶頭做起,自然形 成綠建築產業之市場機制,的確發揮成效,由圖 1-1 可看到每年的通 過件數,由原先每年不到 10 件的通過案件,於 91 年起提升至每年 均有超過 100 件的通過案件量,至此迅速提升,並自 94 年起,每年 的通過件數均有超過 300 件,而這樣的案件成長趨勢至近期更是快 速成長,從 102 年起開始每年的通過件數更是高達 600 件以上,顯 示政府的綠建築政策推動,透過方案強制公部門採行綠建築設計的 管制確實發揮了成效,成功帶動國內興起一波綠建築設計風潮。 候選綠建築證書與綠建築標章的有效期限均為5年,其中候選綠 建築證書係屬申請綠建築標章之前期作業,可有效提供作為事前評 估修正不適當的設計,減少建築物完成後無法修改,或要耗費大成 本改正的問題,是一個獨步全球的設計,也成為後續綠建築政策推 動的重要工具。由於原綠建築標章案件到期延續認可屬被動申請, 為鼓勵申請人自行提出,本部前於102年要求評定專業機構配合調降 續用評定作業費,採以新申請案50%優惠方式收取,並續於106年辦 理作業要點修訂,增訂申請標章延續認可之指標項目及綠建築等級 無變更者,原設計人得免簽章之延續認可簡化規定,以鼓勵申請標 章續用。另為提供使用者對於綠建築相關設施維護管理之正確觀 念,本所已於108年6月出版「綠建築雨水貯集利用系統模組手冊」, 詳述由綠建築雨水貯集設備規劃設計到營運維護各階段應注意之要 點,並提供相關作業表格提供業主等非專業人員於後續營運維護時 的使用與評估,更於同年10月辦理「綠建築雨水貯集利用培訓講習 會」,推廣綠建築雨水貯集利用並分享國內外實務案例,進一步協助 使用單位了解後續營運維護之重點。至候選綠建築證書係屬申請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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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8 建築標章之前期作業,一般無申請延續認可問題。然而本部雖已訂 立相關續用簡化程序與費用優惠措施,鼓勵取得綠建築標章之案例 於證書效期到期申請續用,但因現行法令並無效期到期申請續用之 強制規定,再加上公部門因未於年度預算編列相關續用經費,以及 私部門則因無相關獎勵誘因,致現階段整體續用比例無顯著提升。 為提升政府綠建築政策之施政目標,鼓勵取得綠建築標章者於 首次認可有效期限 5 年屆滿後申請延續認可,本部業於本(109)年 4 月 22 日以台內建研字第 1090850405 號令發布「綠建築標章申請 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 10 點修正規定,並已自 109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將延續認可改以主動方式辦理,由評定專業機構主動於 首次 5 年效期到期前 6 個月通知申請人辦理續用查核,同時簡化續 用查核程序由評定專業機構參照本所訂定「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 化查核表」進行現場查核,針對 5 年使用後仍能維持一定綠建築設 計性能者即函報本部准以續用,並簡化評定書內檢附之文件書表, 將可有效提升政府綠建築政策之實施成效,並達簡政便民之施政目 標。 然前述訂立之「綠建築標章延續認可簡化查核表」,係參照本所 108 年度「綠建築營運使用評估方式及簡化之研究」委託研究報告 成果所訂立,且目前僅適用 2012 年版及 2015 年版的綠建築評估手 冊,惟考量建築物及設備性能會隨時間而有所衰減,且為能使制度 初期推動順利,因此在各項綠建築指標設計性能上,初步針對涉及 建築本體設計不易變動之「日常節能」指標外殼設計、「CO2減量」 指標及「廢棄物減量」指標等 3 部分排除外,其餘各項指標之衰減 率則係依該研究分析取得綠建築標章案例之分級分數統計結果,各 級別案例之通過分數平均高於該級別約 12%,故為利制度初期推 行,其衰減率之訂定則先行全面採以 2 倍的 25%衰減率進行檢核。 然因每件案例採行綠建築各項指標之設計性能與難易程度恐不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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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相同,且以綠建築標章作為申請容積獎勵之案件其仍有部分案例 係採 2009 年版的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規劃,為能真正落實並充分 展現政府推動綠建築政策之實施成果,本研究分析 106 年~108 年近 3 年透過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之都市更新或都市設計 審議容積獎勵認可超過 400 件案例,依其通過指標分數與評估手冊 版本進行統計,並分析探討現行全面採以 25%衰減率檢核方式,模 擬顯示可能出現降級之影響,同時比對現行續用簡化查核表應用於 2009 年版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案例之可行性,以利後續制度推行 與修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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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臺灣綠建築制度之發展

第一節 評估體系之發展背景

基於生活與生存的需要,人們有計畫、有目地利用和改造自然 環境而創造出高度建築密集的人工化都市環境,在都市建立時,無 法避免的改變了自然環境的性質和狀況,如地貌、水文、氣候等, 而這種改變的影響非常深遠。由於都市化及土地使用密集化,人工 設施不透水化大量增加且又缺少綠化,自然土壤涵養功能大幅減 弱,建築物空調使用加速排熱,進而發生都市溫暖化、都市型水患、 都市生態系統丕變等問題。而建築部門為因應永續發展議題所提的 具體策略即是發展「綠建築」,「綠建築」乃是基於永續發展之目標, 在建築部門中對節能及環保的呼應與具體作為,其實綠建築的發展 最早可追溯到西元 1970 年代的兩次石油危機,所造成能源匱乏的全 球性恐慌,於是,各國開始紛紛致力於節約能源的研究發展,建築 節能技術亦為重要研發項目之一,嗣後又因上述所提及的各項嚴峻 的環境衝擊,而在節能的基礎上,陸續擴展涵括更多的環境保護課 題,逐漸有了今天綠建築的風貌。從英國於西元 1990 年率先針對新 建辦公建築物提出 BREEAM 評估法後,世界各先進國家,本著其 土地、氣候、資源、能源、經濟及環境議題等考量,不停地進行研 究發展,在此發展脈絡下,「綠建築」在各國有不同的名稱,定義及 內涵也略有差異。以鄰近的日本為例,其綠建築最早之發展稱環境 共生住宅(Environmental Symbiotic Housing),其內涵包括「地球環 境的保全」、「周邊環境的親和」及「健康快適的居住環境」等三個 層次,而綠建築在歐洲國家稱為「生態建築」(Ecological Building) 或「永續建築」(Sustainable Building),主要強調生態平衡、保育、 物種多樣化、資源回收再利用、再生能源及節能等永續發展課題。 而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即稱綠建築(Green Building),主要講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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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12 源效率的提升與節能、資源與材料妥善利用、室內環境品質及符合 環境容受力等。由此可知,雖然「綠建築」的內涵,具有隨著各國 能源資源及環境條件不同而調整的特性,但整體而言,各國對建築 開發行為的訴求,也都具有減少環境負荷,達到與環境共生共榮共 利的共識。因此,由上述綠建築的涵義得知,綠建築設計概念,即 在強調由地球環保的角度出發,以全面化、系統化的環保設計作為 訴求的永續建築設計理念,從積極面觀點,「綠建築」可定義為:「以 人類的健康舒適為基礎,追求與地球環境共生共榮,及人類生活環 境永續發展的建築設計」。 臺灣綠建築的發展,研究與政策二者密不可分,合作無間,研 究成果落實於政策施行,政策亦需要回饋至研究發展課題內容,是 為最大特色。回溯臺灣綠建築發展之肇始,係以 84 年首次將「建築 節約能源設計」納入建築技術規則為濫殤,86 年 7 月內政部建築研 究所奉核定辦理第一階段「綠建築與居住環境科技」四年中程計畫 (87 至 100 年),於 87 年遂整理累積多年之研究成果,以臺灣亞熱帶 氣候為基礎,充分掌握國內建築物耗能、耗水、排廢、環保之特性, 研訂完成「綠建築評估系統」,並提出了可量化之評估基準。在現今 全世界約有 38 套的綠建築評估系統中(如圖 2-1),我國為僅次於 英國、美國及加拿大之後,第 4 個實施具科學量化的綠建築評估系 統,同時也是目前唯一獨立發展且適於熱帶及亞熱帶的評估系統。 至於標章制度係自 88 年 9 月開始實施,整個制度在設計上包括了針 對完工建築物頒發之「綠建築標章」、以及針對規劃設計完成以書圖 評定方式通過的「候選綠建築證書」兩項,主要是希望藉由候選證 書的評定,提供事先評估並調整不適當設計的機會,減少建築物完 成後無法修改或必須耗費更大成本改正的狀況,是一個獨步全球的 設計,也成為後續綠建築政策推動的重要工具,而取得綠建築評定 之建築物,原則可保證未來大約 40 年的使用階段,提供使用者省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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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全球綠建築評估系統現況圖 20%、省水 30%、省資源且舒適健康的居住環境。原本的評估系統 有「綠化量」、「基地保水」、「水資源」、「日常節能」、「CO2減量」、 「廢棄物減量」及「污水垃圾改善」等 7 項指標,而在 92 年為因應 世界發展趨勢與潮流,參酌實施經驗與各界建議,在原來的 7 個指 表 2-1 臺灣綠建築評估系統 EEWH 大指標群 指 標 內 容 指標名稱 評估要項 生態 1.生物多樣性指標 生態綠網、小生物棲地、 植物多樣化、土壤生態 2.綠化量指標 綠化量、CO2固定量 3.基地保水指標 保水、儲留滲透、軟性防洪 節能 4.日常節能指標(必要) 外殼、空調、照明節能 減廢 5. CO2減量指標 建材 CO2排放量 6.廢棄物減量指標 土方平衡、廢棄物減量 健康 7.室內環境指標 隔音、採光、通風、建材 8.水資源指標(必要) 節水器具、雨水、中水再利用 9.污水垃圾改善指標 雨水污水分流、垃圾分類、堆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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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14 標之外,又修訂增加「生物多樣性」及「室內環境」兩項指標,並 將這 9 大指標,區分為生態(Ecology)、節能(Energy Saving)、減廢 (Waste Reduction)及健康(Health)4 大指標群,便組成現今我們所謂的 「綠建築 9 大評估指標系統(EEWH)」(如表 2-1)。 由於原評估為分項評估,且各分項之間並無綜合評估機制,及 無優劣評價之別,為提昇國內綠建築水準,並與國際綠建築接軌, 激發民間企業競相提升綠建築設計水準,於 94 年又增訂完成「綠建 築分級評估制度」並於 96 年正式實施,而該分級評估制度除與國際 趨勢同步,也是提升綠建築水準的有效策略,同時我國的「綠建築」 可重新定義為「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的建築物」,其評估指標與 基準亦由過去的單一建築基地評估,擴充修正為適應大區域開發之 評估方式,使其邁向「綠色社區」與「生態都市」的時代。 為進一步提升國內綠建築技術,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更參酌美、 日、英等國家之綠建築評估制度,將原有一體適用的綠建築評估通 用版本,擴大其範圍修訂為 5 種版本。針對新建築物,將使用型態 較為不同的廠房與住宿類獨立訂定評估手冊,評估手冊分為住宿類 (EEWH-RS)、廠房類(EEWH-GF)及基本型(EEWH-BC)等 3 類綠建築評估手冊;另為鼓勵舊建築物進行改善,特別以其改善前 後之性能比較作為評估依據,訂定舊建築改善類(EEWH-RN);同 時為使綠建築涵括範圍可擴大由點到面,形成更完整的區域,亦訂 定社區類評估手冊(EEWH-EC),使綠建築評估制度更為完備。前 述評估手冊已自 102 年 1 月 1 日全面實施,使我國正式邁入綠建築 分類評估時代。 近 年 來 隨 著 「 全 球 社 會 責 任 投 資 (Social Responsible Investment , 簡 稱 SRI) 」 與 「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 CSR)」概念興起,在東南亞國家設廠的臺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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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綠色企業形象,並爭取國際大廠的合作。為因應臺商國際化的需 求,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以基本型(EEWH-BC) 綠建築評估手冊為基礎,導入在地氣候條件、相關法令、設計慣例 修正之「當地基準評估法」,於 106 年 6 月完成「綠建築評估手冊-境外版(EEWH-OS)」出版,成為第 6 類家族成員,並自同年 7 月 1 日開始辦理境外綠建築標章認證,協助臺商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立 綠色企業形象,以提升其於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及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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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16

第二節 推動方案帶動綠建築設計風潮

綠建築標章制度之建立因採自願鼓勵性質,故在無相關法令強 制規定以及獎勵誘因措施之配合,申請案件數相當有限,故為擴大 政府綠建築政策之實施成效,帶動國內綠建築設計風潮,行政院率 先於 90 年 3 月核定「綠建築推動方案」,並於方案中明訂要求中央 公部門新建建築物應進行綠建築設計,於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後, 始得核發建造執照,同時為彰顯政府對綠建築標章之重視,綠建築 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的頒發主體,亦於 90 年起改由內政部具銜頒 發;92 年 5 月綠建築推動方案第一次修正,並將綠建築推動納入行 政院「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擴大辦理,進一步要求地方 政府的公有新建建築物比照中央方式,納入綠建築設計管制;93 年 7 月辦理第二次方案修正,增列加強推動民間綠建築及進行綠建築 法制化事宜;95 年 11 月為方案第三次修正,則將綠建築之執行層 次,擴大至生態社區或城市永續政策。故綠建築標章制度之推動, 透過此「綠建築推動方案」之循序漸進方式,由最早從中央公部門 帶頭做起,擴大到地方政府比照實施,再推廣到獎勵民間參與,至 觀念日益普及後,94 年 1 月內政部營建署更進一步完成綠建築的法 制化,在我國建築法令中增訂「綠建築基準專章」,包括基地綠化、 基地保水、節約能源、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再利用及綠建材等綠建築 規定,使我國成為全世界首創將綠建築納入法令落實到新建建築物 均一體遵行的國家。 為使綠建築賡續茁壯發展,延續第 1 階段「綠建築推動方案」 成果,行政院續於 97 年 1 月核定「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並 為因應全球暖化及都市熱島效應之影響,將「生態社區」及「永續 都市」列入我國第 2 階段推行綠建築政策之重點。為期使綠建築良 好的推動成果延續,同時整合我國智慧化產業與技術系統,擴大綠 建築成為永續智慧綠色產業之政策,期藉由臺灣既有綠建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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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護環境永續發展及改善人民生活前提下,導入智慧化 ICT 系統 及設備於建築物中,使建築物具備主動感知之智慧化功能,行政院 進一步於 99 年 12 月核定「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及於 105 年核定 「永續智慧城市-智慧綠建築與社區推動方案」實施,以進行智慧 型創新技術、產品、系統及服務之研發,並達成智慧生活產業化之 目標,進一步規劃以城市、智慧臺灣為中長程發展目標,運用智慧 創新技術,建立對城市治理及其他智慧應用領域,從主動即時偵測 覺知變異、進而進行資訊分析反應城市動態形勢,而後能整合做出 調適療癒之智慧決定與回應能力,提供政府與業界未來在自然與社 會環境變遷之挑戰下,具備更符合民眾需求之公共服務與治理能 力,以更有效回應如醫療照護、交通、教育、永續環境等各項課題, 建構優質居住環境,同時提升產業競爭力及促進產業產值,期望在 節能減碳的目標前提下,帶動新一波的產業創新與發展。 綠建築標章制度在前述行政院 90 年起核定實施近 7 年之第 1 階段「綠建築推動方案」以來,截至 96 年底其評定通過之綠建築案 件數為 1,599 件(詳表 2-2),其中候選綠建築證書的案件數為 1,355 件,比例高達 85%,至綠建築標章的案件數僅有 244 件,其比例僅 為 15%。依表 2-2 之統計結果可明顯看出,屬自願性質的綠建築標 章制度,在此推動方案行政命令的強制規範公部門新建建築進行綠 建築設計,其歷年通過件數的確有顯著的成長,在數量由方案推動 當年的 8 件,隔年起立即達到每年有超過 100 件的案件規模,並至 此開始迅速倍數增長,在 96 年此方案結束之時已成長至數量接近 400 件。然在案件通過數量部分,雖受此方案的推動有顯著的成長, 但進一步分析其每年申請案件時的類型可以發現,多數案件仍屬設 計階段的候選綠建築證書,而實際完工的綠建築主體在每年申請綠 建築標章的案件數其所佔的比例如圖 2-2 所示,每年最高也僅有約 25%。分析其原因可能在於當時「綠建築推動方案」僅規定公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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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18 表 2-2 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時之綠建築標章通過件數統計表 年度 綠建築標章(件) 候選綠建築證書(件) 小計 90 2 6 8 91 2 116 118 92 8 169 177 93 17 256 273 94 43 278 321 95 76 230 306 96 96 300 396 合計 244 1355 1599 圖 2-2 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時之綠建築標章通過百分比圖 建建築物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但並未強制應取得綠建築標章, 因此,在候選綠建築證書通過後,雖然建築物已完工驗收,仍不主 動申請綠建築標章驗證,造成綠建築效益難以落實,甚至因工程施 工當中,不斷的變更設計,導致原有之綠建築功能降低或喪失。 為了提升綠建築標章的申請案件量,行政院於 97 年 1 月核定實 25.00% 1.69% 4.52% 6.23% 13.40% 24.84% 24.24%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90 91 92 93 94 95 96 標章百分比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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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除延續原先上一階段「綠建築推動 方案」之規定,要求公有新建築物應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始得 申報開工;並進一步嚴格要求列管公有新建建築物應於取得綠建築 標章後,始得辦理結算驗收,希藉由此項強制規定要求公部門應編 列綠建築標章相關審查作業費用,以取得綠建築標章,方能據以落 實綠建築節能減碳之成效。經統計 97 年起「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 案」實施以來至 108 年底,其評定通過之綠建築標章與候選綠建築 證書總案件數為 6,803 件,其中候選綠建築證書的案件數為 4,040 件,綠建築標章的案件數為 2,763 件(詳表 2-3)。 我國綠建築政策之推動,透過自 97 年起第 2 階段實施之「生態 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以及後續階段行政院核定之「智慧綠建築推 動方案」與「永續智慧城市-智慧綠建築與社區推動方案」,均規定 公有新建建築物需於完工取得綠建築標章方能辦理工程結算驗收之 管制措施,此一連串推動方案的推波助瀾,其每年度申請綠建築標 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的總數量,除持續延續第 1 階段「綠建築推動 方案」之增長趨勢,每年通過件數均超過 300 件,甚且在近期每年 均可達到 600 件以上的通過數量,甚且在其每年度綠建築標章的通 過數量部分,其方案的管制措施也似乎發揮了成效,數量有顯著增 加的趨勢。依表 2-3 的統計結果可明顯看出,實際完工的綠建築主 體在每年申請綠建築標章的案件數量,於第 2 階段方案實施初期即 已超過 100 件,並至此逐年增加,此部分的增加量到了近期也達到 與候選綠建築證書並駕齊驅的數量規模,每年亦有超過 300 件的數 量,如進一步分析其所佔的比例如圖 2-3 所示,每年的通過案件數 中其綠建築標章所佔的案件初期比例約可達到 30%,而到了近期其 比例更可高達 40%以上,顯示透過方案的強制規定,要求公有新建 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章,除每年通過的總案件數量增多外,其取得 綠建築標章案件量也明顯提升,顯見方案的管制確實發揮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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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20 表 2-3 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後之綠建築標章通過件數統計表 年度 綠建築標章(件) 候選綠建築證書(件) 小計 97 96 253 349 98 126 339 465 99 116 215 331 100 173 281 454 101 209 272 481 102 259 357 616 103 203 369 572 104 279 380 659 105 316 371 687 106 335 311 646 107 341 394 735 108 310 498 808 合計 2763 4040 6803 圖 2-3 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後之綠建築標章通過百分比圖 27.51% 27.10% 35.05% 38.11% 43.45% 42.05% 35.49% 42.34% 46.00% 51.86% 46.39% 38.37%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標章百分比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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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綠建築標章案件之續用分析

由前面的分析可以瞭解,臺灣的綠建築標章制度於建立初期採 與國際相同的方式,以自願鼓勵的方式進行推動,因無相關法令強 制規範與缺乏實質獎勵誘因,故實施成效有限。90 年起政府開始透 過一系列綠建築推動方案的核定實施,由公有新建建築物率先管制綠建 築設計的實施方式,至此帶動國內新建建築物申請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 建築證書之風潮,不僅通過案件的總數量逐年攀升,甚至在民間建築物 參與興建綠建築之數量部分,也屢創新高,逐年創新紀錄,其每年 的通過案件比例超過 40%,顯見方案的實施已具相當成效。然而方 案的推動除在整體綠建築標章與候選綠建築證書的通過案件「量」 的部分提升外,也期望能進一步在取得實質綠建築主體的綠建築標 章「質」的部分有所提升。為此同樣藉由方案要求公部門的推動實 施,每年的通過案件數中其綠建築標章所佔的案件比例到了近期已 可達 40%以上的水準。 雖然我國的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之通過數量,透過一 系列的方案核定實施,其不論在量與質的部分均有顯著成長,然而 這制度獨步全球採行的候選綠建築證書,雖可以在事前評估修正不 適當的設計,減少建築物完成後無法修改,或要耗費大成本改正的 問題,但因尚未完工故無法真正發揮綠建築的功效,須待建築物完 工取得綠建築標章方能稱的上是實質的綠建築實體。為能真正落實 並充分展現政府推動綠建築政策之實施成果,經本研究統計截至 108 年底止到期候選綠建築證書 3,634 件,當建築物完工後,公有建 築物因推動方案行政命令的強制要求,民間建築物則在環評、都審 及自治條例的法令規定,以及容積獎勵等政策帶動下,計有 3,008 件申請綠建築標章,其比例已達 82.8%。而候選綠建築證書係屬申 請綠建築標章之前期作業,一般無申請延續認可問題,且依據 108 年研究分析顯示,本部 104 年修正發布「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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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標章續用提升策略及都市更新應用案例之研究 22 及使用作業要點」規定,將原綠建築標章以及候選綠建築證書的效 期由 3 年延長為 5 年,已有高達 93%比例的候選綠建築證書案件可 在 5 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顯示將候選綠建築證書效期延長為 5 年, 對大多數的案例而言已足以因應所需,應屬合理。 至綠建築標章,經本研究統計截至 108 年底止到期案件計有 1,569 件,而到期後辦理綠建築標章續用的件數僅有 95 件,其續用 比例僅為 6.05%(詳表 2-4)。這是因為原作業要點規定綠建築標章 案件到期辦理延續認可需由申請人自行提出,屬被動申請。本部為 鼓勵申請人主動自行提出,雖前於 102 年要求綠建築標章評定專業 機構配合調降續用評定作業費,採以新申請案 50%優惠方式收取 (約 3 萬元),並續於 106 年辦理「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 作業要點」修訂,增訂申請標章延續認可之指標項目及綠建築等級 無變更者,原設計人得免簽章之延續認可簡化規定,以鼓勵申請綠 建築標章續用。另為提供使用者對於綠建築相關設施維護管理之正 確觀念,本所已於 108 年 6 月出版「綠建築雨水貯集利用系統模組 手冊」,詳述由綠建築雨水貯集設備規劃設計到營運維護各階段應注 意之要點,並提供相關作業表格提供業主等非專業人員於後續營運 維護時的使用與評估,更於同年 10 月辦理「綠建築雨水貯集利用培 訓講習會」,推廣綠建築雨水貯集利用並分享國內外實務案例,進一 步協助使用單位了解後續營運維護之重點。然因現行法令並無效期 到期申請續用之強制規定,加上公部門因未於年度預算編列相關續 用經費,以及對私部門而言訂立這些相關續用簡化程序與費用優惠 措施,對其再次申請綠建築標章續用之獎勵誘因並不算高,致現階 段整體續用比例無顯著提升。 為能有效提升政府綠建築政策之施政目標,鼓勵取得綠建築標 章者於首次認可有效期限 5 年屆滿後申請延續認可,本所已於本 (109)年 2 月 5 日,召開會議邀請相關專家學者與機關共同研商提

數據

圖 2-1    全球綠建築評估系統現況圖  20%、省水 30%、省資源且舒適健康的居住環境。原本的評估系統 有「綠化量」 、 「基地保水」 、 「水資源」 、 「日常節能」 、 「CO 2 減量」、 「廢棄物減量」及「污水垃圾改善」等 7 項指標,而在 92 年為因應 世界發展趨勢與潮流,參酌實施經驗與各界建議,在原來的 7 個指  表 2-1    臺灣綠建築評估系統 EEWH  大指標群  指  標  內  容  指標名稱    評估要項  生態    1.生物多樣性指標    生態綠網、小生物棲地
表 2-4    綠建築標章申請延續案件統計表  年度  綠建築標章到期件數  綠建築標章申請續用件數  89  1  1  90  2  0  91  2  0  92  8  0  93  17  1  94  43  0  95  76  1  96  96  6  97  96  4  98  126  8  99  116  8  100  173  6  101  209  24  102  259  10  103  203  20  104  140  6  105  2  0  106
圖 3-1    我國綠建築分級評估系統圖  表 3-3    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之指標群權重配分比較表  指標群  2009  2012-BC  2012-RS  2015-BC  2015-RS  生態  27  27  27  27  27  節能  28  32  32  32  33  減廢  18  16  16  16  15  健康  27  25  25  25  25  小計  100  100  100  100  100  本型與住宿類在各項指標的配分上,除「日常節能」指標不同外,
表 3-5    綠建築評估手冊版本之分級得分範圍比較表  手冊版本  鑽石級  黃金級  銀級  銅級  合格級  2009  47≦ΣRSj  38≦ΣRSj<48.3 30.8≦ΣRSj<38 24.5≦ΣRSj<30.8 12≦ΣRSj<24.5 2012  58≦ΣRSj 48≦ΣRSj<58 41≦ΣRSj<48 34≦ΣRSj<41 18≦ΣRSj<34 2015  58≦ΣRSj 48≦ΣRSj<58 41≦ΣRSj<48 34≦ΣRSj<41 18≦ΣRSj<34 年版這 2 個版本來得低
+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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