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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惠棟考索孟喜與京房《易》說之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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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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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惠棟考索孟喜與京房《易》說之述評

惠棟《易》論,既以復原與闡發漢《易》為宗,故諸論莫不以漢魏諸家

《易》說為論述重點,尤其《易漢學》,主要內容在於追考漢儒《易》論主張,

掇拾要旨,以見本真大略;包括對孟喜、京房、虞翻、荀爽與鄭玄等人的考 索。此章主要針對孟喜與京房二家之說,進行檢討與闡釋。

第一節 孟喜易學之述評

漢代易學家言《易》,尤重卦氣說,它是兩漢易學家言《易》時的普遍性 論述議題,而討論卦氣之說的源由,學者普遍認為是創自孟喜。《漢書.藝文 志》提到「漢興,田何傳之,訖於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於學官」,

1屬於今文學家的孟喜,對漢代乃至後世易學之發展,有極大的影響力,特別 是卦氣之思想,皆以孟喜為宗。孟喜的易學主張,卦氣說為其主要之特色,

後儒大抵將卦氣說視為孟喜所原創,當然後來的有關論述,也都歸為有源於 孟喜而發展。「卦氣」之說,具體而言即以《周易》六十四卦與一年中體現陰 陽之氣進退消長的四時、十二個月、二十四節氣,乃至七十二候的相互結合 交配之情形,並因此產生言《易》者所論的四正卦說、十二消息卦說、六分 七分法、七十二候說等,這些說法都歸於卦氣說的範疇。惠棟對孟喜易學的 考索,其要目包含卦氣圖說、消息、四正、十二消息、辟卦雜卦、推卦用事 日、六十卦用事之月、唐一行開元大衍歷經、七十二候,以及漢儒傳六日七 分學等內容。這些內容都從屬於卦氣之學,綜合惠棟所言,茲分述如後。

一、六日七分法

易學中的六日七分法,早期較為完全的是孟喜。惠氏提出孟喜的卦氣圖 說,並列出「六日七分圖」(圖表 2-1-1)以詳明之:

孟氏卦氣圖,以坎、離、震、兌為四正卦,餘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

合周天之數,內辟卦十二,謂之消息卦。乾盈為息,坤虛為消,其實乾 坤十二畫也。《繫辭》云: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 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夫以二卦之策,當一期之數,則知二卦 之爻,周一歲之用矣。四卦主四時,爻主二十四氣,十二卦主十二辰,

1 見《漢書.藝文志》,卷三十,頁 1704。

(2)

爻主七十二候,六十卦主六日七分,爻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辟 卦為君,雜卦為臣,四正為方伯,二至二分,寒溫風雨,總以應卦為節。

2

圖表 2-1-1 六日七分圖3

孟氏的卦氣之說,完整地將四正卦、十二消息卦與一年四時、二十四節氣、

十二個月相配。孟氏以坎、離、震、兌四正卦配以四時,並以六十四卦減去 四正卦,得六十卦以配一年之日數,當期之日約為三百六十日,即與乾坤二 者之策相合:乾之策二百一十六,坤之策一百四十四,合為三百六十。六十 卦配以一年,得出每卦主六日七分,這樣的六日七分,除了表示每卦所主的 時間為六日七分外,同時說明每卦在一年當中所處的月份。至於每卦所處的 月份,依唐一行所制的孟氏卦氣圖,以六日七分法的分配原則,將六十卦分 配到一年十二個月當中,每月均為五卦,除了前列「六日七分圖」可以看出 外,惠棟又引魏《正光歷》推四正卦術云:

十一月:未濟、蹇、頤、中孚、復。十二月之屯、謙、睽、升、臨。正 月:小過、蒙、益、漸、泰。二月:需、隨、晉、解、大壯。三月:豫、

訟、蠱、革、夬。四月:旅、師、比、小畜、乾。五月:大有、家人、

井、咸、姤。六月:鼎、豐、渙、履、遯。七月:恆、節、同人、損、

否。八月:巽、萃、大畜、賁、觀。九月:歸妹、无妄、明夷、困、剝。

2 見《易漢學.孟長卿易上》,頁 1049-1050。

3 為求清晰,本圖表引自新文豐出版公司《叢書集成新編》第十七輯,影印經訓堂叢書本,頁 43。

(3)

十月:艮、既濟、噬嗑、大過、坤。4 以表列呈現如圖表 2-1-2 所示:5

圖表 2-1-2 六十卦配月圖

十一月 未濟、蹇、頤、中孚、復 十二月 屯、謙、睽、升、臨 正月 小過、蒙、益、漸、泰 二月 需、隨、晉、解、大壯 三月 豫、訟、蠱、革、夬 四月 旅、師、比、小畜、乾 五月 大有、家人、井、咸、姤 六月 鼎、豐、渙、履、遯 七月 恆、節、同人、損、否 八月 巽、萃、大畜、賁、觀 九月 歸妹、無妄、明夷、困、剝 十月 艮、既濟、噬嗑、大過、坤

惠棟引一行《六卦議》提到「十二月卦出於《孟氏章句》」之說,6以六十 卦分配於十二個月,每月均得五卦,五卦均配以爵等,惠棟特別引用《易緯》

與鄭注云:

《易緯乾鑿度》曰:「嵗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卦用事,一卦六 爻,爻一日,凡六日。初用事一日,天王諸侯也;二日,大夫也;三日,

卿也;四日,三公也;五日,辟也;六日,宗廟。爻辭善則善,凶則凶。」

康成注云:「辟,天子也;天王諸侯者,言諸侯受其吉凶者,惟天子而 已。7

明白地指出孟氏爵位之說與《易緯》同。這裡引用此文,特別有必要澄清的 是,清代陳壽熊作《讀易漢學私記》,強為糾摘惠氏之失,間有導正,亦有誣 詆者,並或為後人不察而援用,對惠氏將是不公,此引文之說即為顯例;陳 氏認為《乾鑿度》根本無此文,是惠氏不明而誤用,8然此文確為《乾鑿度》

所有,惠氏所引並無誤,此評論之文既在考正前人之得失,尤當謹嚴,此種 誣指,傷前儒也傷自身。此處特為惠氏辯正。惠棟也引魏《正光歷》進一步 的說明,云:

4 見《易漢學》,頁 1053。

5 六日七分法每月所含之卦,同於後來北魏李業興在公元五二一年創制的《正光曆》。見《魏書.

律曆志》。惠棟考索上特別指明。有關之內容,後文於探討「七十二節氣」時,再予詳述。

6 見《易漢學》,頁 1054。

7 見《易漢學》,頁 1072。

8 見陳壽熊作《讀易漢學私記》云:「按《乾鑿度》止有初為元士,二為大夫,三為公,四為諸 侯,五為天子,上為宗廟六句。……即《乾坤鑿度》之上篇名《乾鑿度》者,亦無此語,豈誤 記他緯文耶?」(引自廣文書局《易學叢書續編》本,1973 年 9 月初版,頁 4-5。)

(4)

四正為方伯,中孚為三公,復為天子,屯為諸侯,謙為大夫,睽為九卿,

升還從三公,周而復始。9

即每月之五卦各配以天子、三公、諸侯、九卿、大夫等五爵位。圖示如下:

圖表 2-1-3 六十卦配爵圖

月份 四時 天子 大夫

十一月 冬 復 中孚 b 未濟 e@L

十二月 冬 臨 升 S 屯 睽 K

正月 春 泰 漸 Z 小過 cO 蒙 二月 春 大壯 GM 需 晉 H

三月 春 夬 PV 豫 蠱 訟

四月 夏 乾 小畜 旅 ] 比 師

五月 夏 姤 QD 大有 井 U 家人 J 六月 夏 遯 F 履 鼎 W`\ 七月 秋 否 損 NE 同人 節 a

八月 秋 觀 賁 巽 ^ 大畜 萃 R

九月 秋 剝 困 T 歸妹 [ 明夷 I 无妄 十月 冬 坤 大過 AY 噬嗑 既濟 d 這裡可以明白地看出,到了魏時期的歷法,已完全納入卦氣之說了。一行引

《孟氏章句》的內容主要提到:

自冬至初,中孚用事,一月之策,九六七八,是為三十。而卦以地六,

候以天五,五六相乘,消息一變,十有二變而歲復初。10

自十一月冬至初候開始,配以中孚卦,也就是《易緯》所言「卦氣起中孚」

之說,並將六十卦分配在這時候開始的一年的時間裡。筮法中的「九六七八」

四數,相加和而為三十,適為一月的天數。「卦以地六」,是說六十卦配一年 日數之後,每月配五卦,每卦分主六日有餘,以整數言之,則稱為「六」,至 於以「地六」為稱,則《繫辭傳上》所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

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的自然之數,古人喜歡用其數名,云為「地 六」,並無與「天地」有所關聯。11「候以天五」,「候」指一年七十二候,一個 月有兩個節(即中氣與節氣),每一個節氣有初、次、末三候,所以一個月有 六個候,每候主五日有餘,以整數言,則稱為「天五」,「天五」也就是五日,

一個月有六個五日則為三十天。

孟氏以卦氣論歷數,特別去處理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設法將此數 平分到六十卦中,此即惠棟引孔穎達所云:

9 見《易漢學》,頁 1053。

10 見《新唐書.志第十七》卷二十七,一行《卦議》引《孟氏章句》云。

11 《漢書.律曆志》卷二十上云:「天之中數五,地之中數六。」又云:「《傳》曰『天五地六』,

數之常也。」是以十位數中,五六居其中,故時人常常將「五」稱為「天五」,把「六」稱為

「地六」,實為自然之數五與六,而與天地無關。

(5)

案《易緯》云,卦氣起中孚,故離、坎、震、兌,各主其一方,其餘六 十卦,卦有六爻,爻別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餘有五日四分日之一 者,每日分為八十分,五日分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為二十分,是 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別各得七分,是每卦六日七 分也。12

先用六十卦除三百六十日,每卦得六日,每爻主一日,每日又分八十分,五 又四分之一日便是四百二十分,再用六十卦除,得每卦七分,如此一來,每 卦各主六日七分,其「七分」為八十分之七日,合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 日,這就是孟氏六日七分法的主要內容。

以六十卦配一年之日數,惠棟又特別引《九家易》云:

旁行周合六十四卦,月主五卦,爻主一日,歲既周而復始。13

兩漢時期《易》說,普遍以六十卦配一年之日數,這樣的觀念,事實上是藉 由《繫辭傳》所言之策數,以及兩漢律歷之說相合而成,也就是說,它是合 於我國曆法的周年日數的原則。《淮南子.天文訓》提到「反復三百六十五度 四分之一而成一歲」,並進一步詳云:

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為六十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 十音,以當一歲之日。故律曆之數,天地之道也。14

《後漢書.律曆下》也以律音配一年日數,云:

曆數之生也,乃立儀、表,以校日景。景長則日遠,天度之端也。日發 其端,周而為歲,然其景不復,四周千四百六十一日,而景復初,是則 日行之終。以周除日,得三百六十五四分度之一,為歲之日數。15 以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天的概念(此即東漢章帝時所稱之四分曆),

是先秦時期即有的認知,這樣的數字,往往被用來比附,尤其以探究天人之 際的《周易》,當然要善用此自然週轉不息的時日,來說明人事變化之道,《繫 辭傳上》論及「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

當期之日」,就是這個道理。

《易緯》所談的六日七分法的卦氣說,《易緯》論述極為詳盡而自成系統,

除了前引孔穎達所言之外,惠棟引《是類謀》說明:

冬至日在坎,春分日在震,夏至日在離,秋分日在兌,四正之卦,卦有 六爻,爻主一氣,餘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日之七,歲有十二 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六十而一周。16

同時也略引《稽覽圖》數言,17而《稽覽圖》詳載為:

12 見《易漢學》,頁 1055。

13 見《易漢學》,頁 1056。

14 見《淮南子.天文訓》。引自清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天文訓》,卷三,北京:中華書局,

1997 年 1 月北京 1 版 2 刷,頁 117。

15 見《後漢書.律曆下》,志第三,頁 3057。

16 見《易漢學》,頁 1053-1054。

17 《易漢學》中,惠棟引《稽覽圖》曰:「甲子卦氣起中孚,六日八十分日之七。」鄭康成注云:

(6)

甲子卦氣起中孚。……六日八十分之七而從。四時卦十一辰餘而從,坎 常以冬至日始效,復生坎,七日。消息及雜卦傳相去各如中孚。……消 息及四時卦各盡其日。18

所言六日七分之理,即京房的直日法,根據僧一行《卦議》的說法:

京氏又以卦爻配期之日,坎、離、震、兌,其用事自分、至之首,皆得 八十分之七十三。頤、晉、井、大畜,皆五日十四分,餘皆六日七分。

19

京氏在孟氏六日七分法的基礎上,又將春分的前一卦晉卦(驚蟄二月節末候 卿卦)、秋分的前一卦大畜卦(白露八月節末候卿卦)、夏至的前一卦井卦(芒 種五月節末候卿卦),以及冬至的前一卦頤卦(大雪十一月節末候卿卦)等四 卦,在其原來的每卦所主的六日七分,分別減去七十三分(每日為八十分),

則各自餘下五日十四分。其餘諸卦仍主六日七分。然後再將這四卦七十三分 分別以坎、離、震、兌四卦主之。京氏之所以如此處理,一行《卦議》認為 是為了解說《易緯》中的「七日來復」。20惠棟對此復卦經文「七日來復」,特 别引鄭康成之注云:

建戌之月,以陽氣既盡,建亥之月,純陰用事,至建子之月,陽氣始生,

隔此純陰一卦,卦主六日七分,舉其成數言之,而云「七日來復」。21 又引李鼎祚云:

案《易》軌,一歲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坎、震、離、

兌四方正卦,卦別六爻,爻主一氣,其餘六十卦三百六十爻,爻主一日,

當周天之數,餘五日四分日之一,以通閏餘者,剝卦陽氣,盡於九月之 終,至十月末,純坤用事,坤卦將盡,則復陽來,隔坤之一卦,六爻為 六日,復來成震,一陽爻生,為七日,故言反復其道,七日來復,是其 義也。22

孟喜四正卦說,以坎初六主冬至,《京氏易傳》卷下說「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 卦,左行」,是京氏以坎為十一月。復卦在十二消息卦中也是為十一月。這也 就是《稽覽圖》所言「坎常以冬至日始效,復生坎,七日」的說法,而其所 指「七日」,即來自「七日來復」。鄭玄注《稽覽圖》「消息及四時卦各盡其日」

時,云「消息盡六日七分,四時盡七十三分」;消息即十二消息卦,四時指稱

「六以候也,八十分為一日,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見《易漢學》,頁 1053。)

18 見《稽覽圖》卷上,頁 499-502。本文所引《易緯》諸作,包括《乾坤鑿度》、《乾鑿度》、《稽 覽圖》、《辨終備》、《通卦驗》、《乾元序制記》、《是類謀》,以及《坤靈圖》等八種,皆以日本 京都市於 1998 年影印自武英殿聚珍版本《古經解彙函.易緯八種》,為準。後引原文,皆本於 此,僅注頁碼,不再詳明。

19 見《新唐書.志第十七》卷二十七,一行《卦議》所云。

20 同前註,一行云:「又京氏減七十三分,為四正之候,其說不經,欲附會緯文『七日來復』而 已。」《易緯》的「七日來復」,也是源自於復卦的卦辭。

21 見《易漢學》,頁 1055。

22 見《易漢學》,頁 1055-1056。

(7)

四正卦。依京氏之說,以四正之坎及十二消息之復為例,坎主七十三分,復 主六日七分,二者相加則為七日,這樣一來《易經》中的「七日來復」便可 以得以解釋了。對於一行的說法,清代張惠言認為其圓復卦此一經文「七日 來復」,是詭曲其數的說法,《易緯略義》駁云:

四正卦既爻主一氣,無緣又自侵七十三分。而冬至既以中孚為坎初六,

又上損頤之七十三分,不得不減,中孚遂上損頤耳。今詳文義,以為六 日八十分之七而從者,此六十卦各主六日七分之通例。四時卦雖爻主一 氣,然其候之當於分、至之日,首入中孚七十三分,是坎卦始效之候,

故又曰:四時卦十一辰餘而從,坎常以冬至日始效,復生坎七日,自以 中孚一卦六日七分而為七,非益以坎之七十三分23

張氏所推說,甚為合理,按照《乾元序制記》的記載:

一歲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餘二十,四分一日以為八十分,

二十為之。消息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一百24八 十分居四分。三公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八十分 居四分。25二十七大夫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日、八 十分居四分。八百一十二諸侯十二月,月居六日七分,十二月居七十三 日、八十分居四分。合德之分,三十日得三十五,分三十盡十二月六十 卦,餘分適四百二十分,五日四分日一。

「餘」,即小餘,也就是四分度之一分數。緯文六十卦配以「消息、三公、九 卿、二十七大夫、八百一十二諸侯」的五爵等,其消息即辟卦,是天子之位。

各領十二卦,每卦六日七分,十二卦則七十三日又八十之四分。「三十日得三 十五」,即一月五卦之餘分;若此,六十卦餘分則四百二十分,正五日又四分 日之一。由這樣的說法,一行所說不當,也就是頤、晉、井、大畜等卦並非 為五日十四分。

另外,《稽覽圖》又提到:

小過、蒙、益、漸、泰(寅)。

需、隨、晉、解、大壯(卯)。

豫、訟、蠱、革、夬(辰)。

旅、師、比、小畜、乾(巳)。

大有、家人、井、咸、姤(午)。

鼎、豐、渙、履、遯(未)。

恒、節、同人、損、否(申)。

巽、萃、大畜、賁、觀(酉)。

歸妹、無妄、明夷、困、剝(戌)。

23 見張惠言《易緯略義》卷一。引自上海古籍出版社《續修四庫全書.經部.易類》第四十冊,

頁 542。

24 依文意,「一百」二字當去之。下文出現者亦同,故皆予去之。

25 鄭玄注,疑此下當應有「九卿」一條,方合五德之數,蓋有脫文。

(8)

艮、既濟、噬嗑、大過、坤(亥)。

未濟、蹇、頤、中孚、復(子)。

屯、謙、睽、升、臨(丑)。

坎(六)、震(八)、離(七)、兌(九)。已上四卦者,四正卦,為四象,

每歲十二月,每月五月(鄭注:按月字當作卦),卦六日七分,每期三 百六十六日每四分(鄭注:按六日當作五日,四分當作四分日之一)。26 明白的提到每月五卦,卦六日七分,則頤、晉、井、大畜四卦,不應是五日 十四分。以十二辰配六十卦,是以其六日七分法,近於孟喜用六十卦直日,

而異於京房用六十四卦直日。《稽覽圖》此言,即惠棟前述所引魏《光正歷》

之依據,然而惠棟並未表明,只視《光正歷》所述即孟喜之說。然其與孟喜 之說又有小異,包括:

其一、以十二支取代月份以配六十卦。

其二、「坎六、震八、離七、兌九」之說出於《禮記.月令》與《漢書.

五行志》等「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之主 張。

其三、《稽覽圖》其後以天子、諸侯、三公、九卿、大夫五爵位為配,也 稍異於孟氏之說。

惠棟述明孟喜卦氣說,特別是六日七分法上,廣引《易緯》來說明孟喜 之主張,但知《易緯》的卦氣說,依現傳資料,當遠較孟喜為詳。《易緯》諸 文若較孟喜《易》說之後,則《易緯》之說,或有源於此孟喜一系,卦氣說 發展到《易緯》時期已然成熟,因此言兩漢卦氣之說,可以以《易緯》為宗。

二、四正卦說

(一)四正方位為西漢共同之準據,根源於《說卦》

西漢易學,在卦氣理論上,對於四正卦說,或是《易》卦的方位說,談 得最具規模而極為詳盡者,當推《易緯》,而在之前,則孟喜屬較早提出者。

不論是孟喜或《易緯》所云,大概都與《說卦》中的八卦方位說相呼應,也 就是宋代邵雍區分先天、後天卦位中的文王後天八卦方位說。在溯源的問題 上,惠棟考索孟喜「四正」時,首言《說卦》所述八卦方位,27《說卦》云: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

成言乎艮。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

言萬物之絜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 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日

26 見《稽覽圖》卷下,頁 511。

27 惠棟引《說卦》所云,並未全文直引,而是斷取而言:「《說卦》曰:震,東方也;離也者,

南方之卦也;兌,正秋也;坎者,正北方之卦也。」(見《易漢學》,頁 1062。)

(9)

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 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 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 成言乎艮。

八卦之方位,震東、巽東南、艮東北、坎正北、乾西北、離正南,而坤和 兌未明方位,兌言正秋,春秋二分正對,故推知兌在西;坤以致養,於春 夏之間,配東南方。《說卦》雖未言「四正四維」之名,然此方位之說,百 世均引以為準據。八卦配位如圖表 2-1-4 所示:28

圖表 2-1-4 八卦配月方位圖式

五 月 南

四月 夏 六月

東南 西南

二月東 春 秋 西八月

十二月 十月

東北 冬 西北

北 十一月

對於《說卦》所言震、離、兌、坎之說,惠棟下了案語:

震、離、兌、坎,陰陽各六爻,荀爽以為乾六爻皆陽,陽爻九,四九三 十六,合四時。坤六爻皆陰,陰爻六,四六二十四,合二十四氣,蓋四

28 《說卦》言八卦方位,未將之與月份相配,而《易緯》則進一步以月份配卦。陰陽二氣的變 化與乾坤的變化是同義的,如此八卦自然也可與四時配合起來,也就是說陰陽進退往來所成的 六十四卦,與季節所分的四時、二十四節、七十二候所依據的原則都是相同的,只是表現的符 號不同罷了。卦與節氣本是天地元氣的變化,故卦配合節氣而變,本來就是掌握天地變化的大 原則。這樣的說理,《易緯》「四門」、「四正」這八卦,已從其成象懿旨中,表述的極為合宜。

這些相繫相輔的卦,與氣配合後的實際情形,《乾鑿度》云:「《易》始於太極,太極分而為二,

故生天地。天地有春秋冬夏之節,故生四時。四時各有陰陽剛柔之分,故生八卦。八卦成列,

天地之道立。雷、風、水、水、山、澤之象定矣。其布散用事也,震生物於東方,位在二月。

巽散之於東南,位在四月。離長之於南方,位在五月,坤養之於西南方,位在六月。兌收之於 西方,位在八月。乾剝之於西北方,位在十月。坎藏之於北方,位在十一月。艮終始之於東北 方,位在十二月。八卦之氣終,則四正四維之分明。」(見《易緯乾鑿度》卷上,頁 480。)

(10)

正者,乾坤之用。29

並對《繫辭上》所言「兩儀生四象」,引虞仲翔為訓:

四象,四時也。兩儀,謂乾坤也。乾二五之坤,成坎、離、震、兌;震 春、兌秋、坎冬、離夏,故兩儀生四象。30

在這裡,惠棟肯定《說卦傳》所言坎、離、震、兌四正方位之卦,為西漢《易》

家共同的依準。孟喜四正卦之說,汲引自《易傳》,《易傳》雖以義理為本,

卻據象數以言理,而《易傳》之言,又往往成為象數之學的依據;兩漢時期 大張象數之說,卻不棄《易傳》而論,只不過引《易傳》之言,乃根本論象 數之學。另外,惠棟精確的指出,主四時為四象之坎、離、震、兌四卦,皆 乾坤二儀所創生,也就是他引翟玄注《文言傳》所云「乾坤有消息,從四時 來也」31的道理;並且藉由二卦之數,而推展出四時、二十四節氣之用。在這 裡,惠棟引虞文作論述之內容,雖虞氏乾坤升降之說未必與孟氏相涉,但所 述及之四正、四時等基本觀念,與孟氏用,並同源於《易傳》方位說而推演 的象數主張。

(二)《易緯》方位說最為詳備,與孟說相呼應

關於《易緯》的方位說,主要為《乾坤鑿度》所提「立乾坤巽艮四門」

與「立坎離震兌四正」;藉由元氣變易之說,建構其陰陽五行的卦氣理論。這 樣的「四門」「四正」之方位說,同於《說卦》的方位。八卦與方位、四時相 繫,或《說卦》始作,而隱然與陰陽五行相繫,關係密切;《尚書.堯典》以 東南西北四方,觀察天象,以定春夏秋冬四時節令,已有方位配四時之說的 端倪,其他若《尚書.洪範》、《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等篇章32,乃至《國語.

魯語》、<周語>所見,雖未明言以陰陽或方位、四時相配,卻有五行說之端 倪。迨至鄒衍大倡「五行終始」之說,制「五行相勝」以為改正朔、易服色 等神權主張,陰陽五行說乃為秦漢時期所宗,蔚為風尚,諸如《呂氏春秋.

十二紀》、《禮記.月令》、《淮南子.時則》,以陰陽五行,兼與四時、方位,

乃至干支相結合,推究天地萬物與世事變化之哲理。孟喜值歷法、節氣與五 行思想成熟之世,以之與《易》卦結合,建構具有歷法特色的卦氣說。

孟喜立四正之卦氣說,以發其凡,而《易緯》或後出轉精,提出四維四 正的主張,以呼應《說卦》的八卦方位說。《乾坤鑿度》「立乾坤巽艮四門」

談到「乾」:

乾為天門。聖人畫乾為天門,萬靈朝會眾生成,其勢高遠,重三三而九,

九為陽德之數,亦為天德。天德兼坤,數之成也,成而後有九。《萬形

29 見《易漢學》,頁 1062。

30 見《易漢學》,頁 1062。

31 見《易漢學》,頁 1062。

32 見《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昭公二十九年>、<昭公三十二年>所云。

(11)

經》曰:天門闢元氣,《易》始於乾也。33

乾元下貫,純陽剛健,以氣變之究而為「九」,為陽德之極數,勢高德崇,有 大生之德,擬以「天門」名之。至於「坤」,則云:

坤為人門,畫坤為人門。萬物蠢然俱受蔭育,象以準此。坤能德厚迷遠,

含和萬靈,資育人倫,人之法用,萬門起於地利,故曰人門。其德廣厚,

迷體無首,故名無疆。數生而六,六者純陰,懷剛殺,德配在天。坤形 無德,下從其上,故曰順承者也。34

坤地以其深厚廣大,能藏載萬物,含容蓄有。人為萬靈之長,效法坤德,取 資地利,觀象法用,故人倫大德,起於坤道,適稱「人門」。

乾坤相輔,不可分行。乾陽剛,具始生之功,而坤陰柔,資生而順從天,

這就是所謂「天德兼坤」的道理。同時,坤體純陰,陰數以六為極,純任陰 行,剛冷肅殺,原易於迷錯陷溺,幸其德配在天,順天而行,雖迷而以乾為 首,故能德合無疆。從元氣之說言,乾為「天門」,而「天門闢元氣」,「元」

者,可以視為氣之原始、開端,35此元氣是正陰陽之源,是立象設位之本,故

《乾坤鑿度》云:

得元氣澄,陰陽正,《易》大行,萬彙生。上古變文為字,變氣為易,

畫卦為象,象成設位。36

這樣的元氣、陰陽的概念,不同於《易傳》所言陰陽為二股相反相成的勢能,

也不同於孟、京卦氣說所論陰陽二象之氣,元氣的生成演化,使陰陽具有較 為明朗的物質化形象。

《乾坤鑿度》接著提到「風門」:

巽為風門,亦為地戶。聖人曰:乾坤成,氣風行,天地運動,由風氣成 也。上陽下陰,順體入也。能入萬物,成萬物,扶天地,生散萬物。風 以性者,聖人居天地之間,性稟陰陽之道。風為性體因風正,聖人性焉。

《萬形經》曰:二陽一陰,無形道也。風之發洩,由地出處,故曰地戶。

戶者牖戶,通天地之元氣,天地不通,萬物不蕃。37

地戶為地之出入口,與天門相對,誠如《河圖括地象》所云「西北為天門,

東南為地戶」,西北天門為乾位,而東南地戶則指巽位。自元氣剖分,陰陽二 氣因清濁而析分為天地,天在上,地在下,惟風行氣動,乃可天地交而萬物 通。元氣由風而見變化,四時八風就代表天地變化的季節現象和氣候變化。

此外,又有「鬼門」者,所謂:

艮為鬼冥門。上聖曰:一陽二陰,物之生於冥昧,氣之起於幽蔽。《地 形經》曰:山者艮也。地土之餘,積陽成體,石亦通氣,萬靈所止,起

33 見《乾坤鑿度》,頁 466。

34 見《乾坤鑿度》,頁 466。

35 見《古微書.春秋緯》云:「元者,端也,氣泉。」又云:「元者,氣之始也。」

36 見《乾坤鑿度》,頁 467。

37 見《乾坤鑿度》,頁 467。

(12)

於冥門,言鬼,其歸也。眾物歸於艮,艮者止也,止宿諸物,大齊而出,

出後至於呂申。艮靜如冥暗,不顯其路,故曰鬼門。38

艮為鬼冥門,其處幽蔽冥暗,是萬物止息之所。物本生於冥昧,氣本起於幽 蔽,是以艮地為成終成始處。艮之象,一陽二陰,其陽爻即示終而始生之動 能。萬物藏於艮地,陽氣未失,積陽成體,則可以待時而出。

乾、坤、巽、艮四卦,分屬西北天門、西南人門、東南地門,以及東北 鬼門,這樣的說法,成為後代陰陽數術論者所言。39四門既立,又必「立坎離 震兌四正」,《乾坤鑿度》云:

庖犧氏畫四象,立四隅,以定群物,發生門而後立四正。40

四正已立,則可定時序節候、日月消息、陰陽交感,氣行和順,天地德正,

易道得以大行。四正之說,《乾坤鑿度》詳云:

月,坎也,水魄。聖人畫之,二陰一陽,內剛外弱。坎者水,天地脈,

周流無息。坎不平月,水滿而圓,水傾而昃,坎之缺也,月者闕。水道,

聖人究得源脈,浰涉淪漣,上下無息,在上曰漢,在下曰脈,潮為澮,

隨氣曰濡。陰陽礡礉為雨也。月,陰精。水為天地信,順氣而潮,潮者,

水氣來往,行險而不失其信者也。41

日,離,火宮。正中而明,二陽一陰,虛內實外,明天地之目。《萬形 經》曰:太陽順四方之氣。古聖曰:燭龍行東時肅清,行西時? ,行 南時大 ,行北時嚴殺。順太陽實元,煖熯萬物,形以鳥離,燭龍四方,

萬物嚮明承惠煦德,實而遲重,聖人則象,月即輕疾,日則凝重,天地 之理然也。42

雷木震,明月出入門。日出震,月入於震,震為四正德形,鼓萬物不息。

聖人畫二陰一陽,不見其體,假自然之氣,順風而行,成勢作烈,盡時 而息。天氣不和,震能飜息;萬物不長,震能鼓養。《萬形經》曰:雷,

天地之性情也,性情之理自然。43

澤金水兌,日月往來門。月出澤,日入於澤,四正之體,氣正元體。聖 人畫之,二陽一陰重,上虛下實。萬物燥,澤可及;天地怒,澤能悅;

萬形惡,澤能美。應天順人,承順天者不違拒,應人者澤滋萬業,以帝 王法之,故曰:澤潤天地之和氣然也。44

「坎」象月象水,水之性外柔而內剛。在天為漢津,在地為河脈;水氣往來,

隨月消長,潮汐以生。水性雖萬化,然其盈科而後進,行險而不失其信。水

38 見《乾坤鑿度》,頁 467。

39 四門之說,所源者何,今難以考實,惟其傳述,已為陰陽五行、堪輿等數術家所論,諸如《隋 書.蕭吉傳》云「迴風從艮地鬼門來」,為一般之常識。

40 見《乾坤鑿度》,頁 467。

41 見《乾坤鑿度》,頁 467。

42 見《乾坤鑿度》,頁 467。

43 見《乾坤鑿度》,頁 468。

44 見《乾坤鑿度》,頁 468。

(13)

與月同情性,水滿而圓,水傾而昃,月同樣有盈虧變化。觀月象,參水理,

可信自然氣象周流無息之理。「離」為日為火,以陽火之精,與「坎」之太陰 水精相對,如天地之目而明耀;赤焰麗空,燭照四方,萬物之以承惠。化成 天下,其德厚實,其行遲重。古以月行輕疾,日行凝重,而為天地之理則。「震」

主木象雷而居東,故為日月出入之門。八卦配時支,震為卯,日出乎卯,入 於酉,而月則反之,故云「日出震,月入於震」。雷不見其體,但勢能威猛,

以其二陰一陽,陽伏陰下,故象無形之動能。雷震而萬物不息,大地化育而 回春,此亦自然之理。「兌」為澤為水,位西而序秋,秋氣冷冽若金,故五行 屬金。兌以二陽一陰,上虛下實,上虛則易進,下實則源無窮。以其潤濡滋 益之能,調其旱燥之惡,故能上順天理,下應人心,萬物欣悅,天地和氣。

是以四正之象,日離、月坎、雷震、澤兌,雖未盡合於經傳之旨,卻不失其 言說之理。同時,《易緯》以四正卦結合五行,而為卦德之說,藉以貫通天人,

而說明天地的生成,是一種具有道德意志的歷程,這樣的道德原則,是天與 人之間共同的規範,必須接受此道德意志的制約。45《易緯》這樣配德之說,

是《說卦》與現存孟喜《易》說可見的文獻所沒有的。

這一部份的內容,惠棟並無作較詳備的引述,以表明《易緯》在此主張 上的重要性。畢竟復原或考索西漢易學,不能排除《易緯》於其外。雖然在 諸家《易》說考論上,惠棟頻引《易緯》為據,肯定《易緯》在漢《易》發 展上的地位,但此處論述孟喜四正之說,可以再增加《易緯》的資料以擴充 論述的內容。

(三)四正之陰陽消長,配之以節氣之說

《易緯》以震、離、坎、艮四正卦,分別代表春、夏、秋、冬四時,也 代表東、南、西、北四正方位。這樣的說法,除了《乾坤鑿度》外,《稽覽圖》

也提到「坎、震、離、兌,已上四卦者,四正卦,為四象」,46「消息及四時卦 冬盡其日,……四時卦身效為兵」,不但有「四正卦」的稱呼,也稱為「四時 卦」。這樣的卦說,在孟喜之後的《京房易傳》,乃至有關的歷法,如魏《正

45 《乾鑿度》以四正卦結合五行,而為卦德之說:「八卦之序成立,則五氣變形,故人生而應八 卦之體,得五氣以為五常,仁、義、禮、智、信也。夫萬物始出於震,震、東方之卦也;陽 氣始生,受形之道也,故東方為仁。成於離,離、南方之卦也;陽得正於上,陰得正於下,

尊卑之象定,禮之序也,故南方為禮。入於兌,兌、西方之卦也;陰用事而萬物得其宜,義 之理也,故西方為義。漸於坎,坎、北方之卦也;陰氣形,盛陰陽氣含閉,信之類也,故北 方為信。夫四方之義,皆統於中央,故乾坤艮巽位在四維。中央所以繩四方行也,智之決也,

故中央為智。故道興於仁,立於禮,理於義,定於信,成於智。五者,道德之分,天人之際 也。聖人所以通天意,理人倫,而明至道也。」(見《乾鑿度》卷上,頁 480)以陰陽五行配 之德、配之以卦,藉以貫通天人。立春於東方,春生有仁德,東為「震」,故「震」為「仁」;

立秋於西方,西為「兌」,具「義」之德性;南方為夏為「離」,具「禮」之德性;北方為冬 為「坎」,具「信」之德性。四維卦不配德,而以四方卦配四德,而統於中央之智。

46 見《稽覽圖》卷下,頁 511。

(14)

光歷》,皆稱為「方伯卦」;47至於孟喜的四正卦說,則同於《說卦》、《易緯》;

惠棟轉引一行《六卦議》引《孟氏章句》云:

坎、震、離、兌,二十四氣,次主一爻,其初則二至二分也。坎以陰包 陽,故自北正,微陽動於下,升而未達,極於二月,凝涸之氣消,坎運 終焉。春分出於震,始據萬物之元,為主於內,則群陰化而從之,極于 南正,而豐大之變窮,震功究焉。離以陽包陰,故自南正,微陰生於地 下,積而未章,至于八月,文明之質衰,離運終焉。仲秋陰形于兌,始 循萬物之末,為主於內,群陽降而承之,極于北正,而天澤之施窮,兌 功究焉。故陽七之靜始於坎,陽九之動始于震,陰八之靜始于離,陰六 之動始于兌。故四象之變,皆兼六爻,而中節之應備矣。48

孟喜以四正卦分主四時,基本上與《說卦》、《乾鑿度》相同,所稍異者為《說 卦》、《乾鑿度》皆以八卦配四時,而孟喜僅以坎、離、震、兌四正配四時;

另外,在四正卦配月份方面,孟喜以四正卦初主「二至二分」,也就是坎主十 一月,震主二月,離主五月,兌主八月,此說與《乾鑿度》相同。孟喜並利 用一年中陰陽之氣的消長,解釋四正卦分主四時的原因;以卦的爻位與卦象,

以及筮法中九六七八陰陽轉變之義,論述四正卦如何分主一年之四季。

孟喜以坎卦內為陽爻,外為兩陰爻,「以陰包陽」,此一陽爻稱為「陽七」,

相當筮法中的「少陽」,「變老不變少」,所以少陽不變而為靜,靜處於二陰之 中,「故陽七之靜始於坎」,象徵冬至十一月;陰陽之氣,不論是動或是靜,

皆非絕對的動或靜,陰陽之氣一直處於不斷變化的狀態,所以靜處之陽轉化 到陽動的狀態,此時歷時正月而值於二月,也就是達到孟喜所言「極於二月,

凝涸之氣消,坎運終焉」的狀態。坎之終,「極於二月」,此時的狀態,正是 震卦以一陽動於下,二陰爻從之,此陽爻稱之為「陽九」,同筮法中的「老陽」,

老陽既變,則「陽九之動始於震」,時序春分陽氣動生萬物,一直到了四月陽 氣達到最盛,此即「春分出於震,始據萬物之元,為主於內,則群陰化而從 之,極于南正,而豐大之變窮,震功究焉」;如此進入了五月,由離卦來主事。

離卦「以陽包陰」,二陽爻居外,一陰居內,此居內之陰爻,孟喜稱為「陰八」,

相當於筮法中的「少陰」,其質為不變主靜,故「陰八之靜始於離」;離卦一 陰微生,陰生主進,而陽衰則退,直至八月,陰氣積蓄成勢,則轉由兌卦主 事,此即「微陰生於地下,積而未章,至于八月,文明之質衰,離運終焉」

的狀態。到了兌卦之氣,以一陰動於上,二陽爻從之,以「陰六」為「老陰」

47 《漢書.五行志》卷二十七,班固引《京房易傳》云:「方伯分威,厥妖牝馬生子亡,天子諸 侯相伐,厥妖馬生人。」而惠棟引為:「方伯分威,厥妖、馬生子亡。」又惠棟引《漢書.京 房傳》孟康注:「分卦直日之法,一爻主一日,六十卦為三百六十日,餘四卦震、離、兌、坎,

為方伯監司之官。所以用震、離、兌、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時各專主之氣,各 卦主時,其占法各以其日觀其善惡也。」又引薛瓚《漢書》注:「京房謂方伯卦,震、兌、坎、

離也。」又引魏《正光歷》:「四正為方伯。」(見《易漢學》,頁 1064-1065。)是漢人善將卦 象卦名配以官爵之號。

48 見《易漢學》,頁 1062-1063。惠棟引一行《六卦議》,出自《新唐書.志第十七》,卷二十七。

(15)

而變,即「陰六之動始於兌」,象徵秋分陰氣主殺主止,萬物漸臻於熟成,至 十月陰氣鼎盛,天地澤被窮極而入於冬藏之時,此即「仲秋陰形于兌,始循 萬物之末,為主於內,群陽降而承之,極于北正,而天澤之施窮,兌功究焉」。

孟喜以筮法九六七八陰陽老少之卦數,說明四正卦之陰陽消長,配之以 節氣之說,為《周易》與曆法架起了重要的橋樑,也成為漢代四正卦說的普 遍理論。至於孟喜所言「坎、震、離、兌,二十四氣,次主一爻」,說明孟喜 以四正卦來推求二十四節氣。49二十四節氣之說,以一年十二個月,每月兩個 節氣,所以為二十四節氣。歷來《易》卦配節氣,主要以四正卦每卦六爻,

共二十四爻分主一年的二十四節氣。其中,四正卦的初爻分別主夏冬二至與 春秋二分,也就是「坎」初六主冬至,「震」初九主春分,「離」初九主夏至,

「兌」初九主秋分,這也就是孟喜所云「其初則二至二分」的說法,至於四 正卦其他各爻如何主各節氣,孟氏則未言,但僧一行在《大衍曆》發斂術中,

則根據孟氏的說法,制定完整的卦氣圖,標明四正卦二十四爻分主二十四節 氣的具體情況。論述四正卦二十四爻分主二十四節氣的情形如下:50

圖表 2-1-5 四正卦二十四爻主二十四節氣

坎卦 震卦 離卦 兌卦

初六 冬至 初九 春分 初九 夏至 初九 秋分 九二 小寒 六二 清明 六二 小暑 九二 寒露 六三 大寒 六三 穀雨 九三 大暑 六三 霜降 六四 立春 九四 立夏 九四 立秋 九四 立冬 九五 雨水 六五 小滿 六五 處暑 九五 小雪 上六 驚蟄 上六 芒種 上九 白露 上六 大雪

49 二十四節氣為中國古代歷法的重要組成諸元,是從四時的概念中發展出來的。早在《尚書.

堯典》有所謂的「四仲中星」之說:「日中星鳥」即表示春分晝夜平均之象;「日永星火」為夏 至日長夜短之象;「宵中星虛」即秋分畫夜平均之象;「日短星昂」即冬至夜長日短。鳥、火、

虛、昂是星名,為二十八宿之四仲中星,四仲中星的出現標示二至二分(冬至、夏至、春分、

秋分)的確立。先民從最早認識的二至二分,並進而發展出二十四節氣。二十四節氣的起源甚 早,出土戰國楚墓發現的《逸周書.時訓解》中,已具完整的二十四節氣之說。漢代,《漢書.

律歷志》、《易緯.通卦驗》亦有引述,而《淮南子.天文訓》中,無論名稱或次序,與今日所 言二十四節氣相同,論述最為詳細,云:「十五日為一節,以生二十四之變,斗指子則冬至;

加十五日指癸則小寒;加十五日指丑則大寒;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加十五日指寅則雨水;

加十五日指甲則驚蟄;加十五日指卯,中繩,故曰春分;加十五日指乙則清明;加十五日指辰 則穀雨;加十五日則春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夏;加十五日指巳則小滿;加十五日指丙則 芒種;加十五日指午則陽氣極,故曰有四十六日而夏至;加十五日指丁則小暑;加十五日指未 則大暑;加十五日而夏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秋;加十五日指申則處暑;加十五日指庚則 白露;加十五日指酉,中繩,故曰秋分;加十五日指辛則寒露;加十五日指戌則霜降;加十五 日則秋分盡,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冬;加十五日指亥則小雪;加十五日指壬則大雪;加十五日 指子,故十一月日冬至。」斗柄所指之處即節氣所在,斗柄所指方位以干支表示;二十四變指 二十四節氣,中繩指晝夜平均。因此,兩漢時期,談到天文、歷法,普遍以節氣及干支建構關 係為說。

50 見《新唐書.志第十八》,卷二十八,頁 639-645。

(16)

每月有兩個節氣,月首稱「節」,月中稱「中」,故一年中有十二個「節 氣」,十二個「中氣」。孟喜以四正卦正好配一年四時,每卦主三個月,正好 配一年十二個月,四卦二十四爻又正好配一年二十四節氣。這樣的說法,在 現存的文獻中,《易緯》論述的更為詳明。已如前述,《乾坤鑿度》之「立坎 離震兌四正」,即以四正定時序氣候;惠棟也特別引《易緯》及鄭康成之注來 說明;《是類謀》云:

冬至,日在坎;春分,日在震;夏至,日在離;秋分,日在兌。四正之 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氣。51

在這裡,惠棟引作《是類謀》蓋失考,實當為《稽覽圖》之言。又引鄭康成 注《通卦驗》曰:

冬至,坎始用事,而主六氣,初六爻也;小寒於坎,直九二;大寒於坎,

直六三;立春於坎,直六四;雨水於坎,直九五;驚蟄於坎,直上六。

春分於震,直初九;清明於震,直六二;穀雨於震,直六三;立夏於震,

直九四;小滿於震,直六五;芒種於震,直上六。夏至於離,直初九;

小暑於離,直六二;大暑於離,直九三;立秋於離,直九四;處暑於離,

直六五;白露於離,直上九。秋分於兌,直初九,寒露於兌,直九二;

霜降於兌,直六三;立冬於兌,直九四;小雪於兌,直九五;大雪於兌,

直上六。52

四正卦各主之六氣,其情形同於僧一行《大衍歷》所云,也同前表所示。此 外,《乾元序制記》則以四正卦配二十四氣與八風:

坎,初六冬至,廣莫風;九二小寒;九三大寒;六四立春,條風;九五 雨水;上六驚蟄。震,初九春分,明庶風;六二清明;六三穀雨;九四立 夏,溫風;六五小滿;上六芒種。離,初九夏至,景風;六二小暑;九三 大暑;九四立秋涼風至;六五處暑;上九白露。兌,初九秋分,閶闔風,

霜下;九二寒露;六三霜降;九四立冬,始冰,不周風;九五小雪;上六 大雪也。53

以圖示則為:

51 見《易漢學》,頁 1063。

52 見《易漢學》,頁 1063-1064。

53 見《乾元序制記》,頁 554。

(17)

圖表 2-1-6 《乾元序制記》四正、八風與二十四氣配置圖

離(夏) 坎(冬)

白露 驚蟄

暑處 雨水

涼風 立秋 條風 立春

大暑 大寒

小暑 小寒

冬至

景風 夏至 廣莫風

兌(秋) 震(春)

大雪 芒種

小雪 小滿

不周風 立冬 溫風 立夏

霜降 穀兩

寒露 清明

閶闔風 春分 明庶風 春分

此二十四節氣與孟氏相同,惟增加坎卦廣莫風與條風、震卦明庶風與溫風、

離卦景風與涼風,以及兌卦閶闔風與不周風等八風之說。另外,《稽覽圖》除 以四正卦爻當二十四節氣外,又加入公侯二十四卦及月分,依爻位排序表列 如下:54

圖表 2-1-7《稽覽圖》四正二十四氣配侯、八風表

中孚純坎公 初六 冬至十一中廣漠風

屯侯 九二 小寒十二月節

升公 六三 大寒十二月中日在坎

小過侯 六四 立春正月節條風

漸公 九五 雨水正月中

需侯 上六 驚蟄

54 《稽覽圖》所述二十四卦月節、八風,於震九四與兌九四各脫漏「溫風」與「不周風」;另坎 九五雨水「正月節」、上六驚蟄「三月節」、兌上六大雪「十月節」,當係傳抄錯誤,今改正為

「正月中」、「二月節」與「十一月節」。

(18)

解純震公 初九 春分二月中明庶風

豫侯 六二 清明三月節

革公 六三 穀雨三月中日在震

旅侯 九四 立夏四月節溫風

小畜公 六五 小滿四月中

大有侯 上六 芒種五月節

咸純離公 初九 夏至五月中凱風

鼎侯 六二 小暑六月節

履公 九三 大暑六月中日在離

恆侯 九四 立秋七月節涼風

損公 六五 處暑七月中

巽侯 上九 白露八月節

賁純兌公 初九 秋分八月中閶闔風

歸妹侯 九二 寒露九月節

困公 六三 霜降九月中日在兌

艮侯 九四 立冬十月節不周風

大過公 九五 小雪十月中

未濟侯 上六 大雪十一月節

《稽覽圖》裡,離卦初九夏至作「凱風」,與《乾元序制記》作「景風」不同。

四正配八風之說,孟氏並無納入,為《易緯》所增溢的主張。在孟氏《易》

有限資料的傳述,相較之下,《易緯》尤為詳備,同為兩漢卦氣說的範疇。

三、十二消息卦

(一)消息

關於「消息」的概念,惠棟廣引諸說加以陳述。引剝卦<彖傳>曰:

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55 又引豐卦<彖傳>曰: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56

惠棟特別強調日月的盈虛,也就是陰陽的消長變化對天地之影響。惠棟之後,

清代李尚之《周易虞氏略例》提到:

乾息為盈,坤息為虛,故君子尚消息盈虛。57

55 見《易漢學》,頁 1060。

56 見《易漢學》,頁 1060。

57 見《周易虞氏略例.消息第四》。引自趙韞如編次《大易類聚初集》,第十九冊,影印南菁書 院《皇清經解續編》,卷六百二十六,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3 年 10 月初版,頁 543。李 尚之,名銳,著《周易虞氏略例》一卷,江蘇元和人,專述虞氏一家之學,其為例十有八,備 載虞氏《易》注,每篇後附以己說,並皆發揮虞義,或引古訓以明之,至虞所未言,與後人疑 虞為誤者,概不羼入,體例尤為謹嚴。其視張惠言《易》例為精審,又張惠言謂八卦消息成六

(19)

李尚之認為「自復至乾為息,自姤至坤為消,乾息則坤消,乾消則坤息,《易》

為乾道,故消息皆主乎乾也」;58也就是不論是「消」或是「息」,皆以乾陽為 主體而論之。59事實上,審視虞翻注十二消息卦,有所謂「陽息坤」,也有「陰 消乾」者,陽息則陰消,陰息則陽消,結果意義是一樣的,只不過在定義的 運用上,為求更為嚴謹精確,宜注意由陰變陽為息、由陽變陰為消的屬性。

「消息者,乾坤也」,60乾坤為消息之主,以乾坤之爻的形成為主體而論,

惠棟引皇侃注《史記.歷書》所言,「乾者,陽生為息,坤者,陰死為消也」,

又引《集解》虞翻注,「乾息為盈,坤消為虛,故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61另外,李道平也提到,「消息十二卦,成於乾坤十二畫,復、臨、泰、大壯、

夬、乾,皆自乾息而成也,故云乾息為盈。姤、遯、否、觀、剝、坤,皆自 坤消而成也,故云坤消為虛」。62所論者,皆以陽爻稱乾,陰爻稱坤,也就是以 乾為陽生之爻,坤為陰生之爻。按六十四卦皆乾坤之交易,而十二卦皆乾坤 之消息。卦氣即以六十四卦之爻直歲,即乾坤之消息;乾坤消息為辟,而十 二卦為二氣之消息屬天,故象君,至於四正卦則為四時之方位,屬地,故象 方伯。此說惠棟於此孟氏《易》說前已開宗明義的作了概括性的立說。

「消息」在論述上,不論以乾或坤或是二者共為主體,63論者大概肯定消 息盈虛,乃天象之變化,消息卦之制作,皆因此而來,所以惠棟在定義此名,

會以虞注「天行」之說為首,有其根本之意涵。至於此一天象之變化,即日 月之變化,日月運行,因時變化而生消息盈虛,亦即《繫辭上》所謂「法象 莫大乎天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日月的變化,「變化者,進退之象也」,

64日月的變化,因時而異,所以說「與時消息」。至於變化進退在消息上表現的 實質內涵,惠棟引《繫辭上》言「變化者,進退之象也」,更引荀爽所云為訓:

春夏為變,秋冬為化,息卦為進,消卦為退也。65 對此,李道平疏云:

陽稱變,春夏陽,故「為變」。陰稱化,秋冬陰,故「為化」。陽息而進,

十四卦,李氏糾其誤,不愧為茗柯諍友。

58 同前註,頁 543。

59 晚近徐芹庭《兩漢十六家易註闡微》云:「消者謂陽之消,也息者謂陽之長也,息之言生長,

消之言消剝也。陽消則陰息,陽息則陰消。」(台北:五洲出版社,1975 年 12 月出版,頁 71。)

其理同李尚之所言,皆以乾陽為主論消息。

60 見李道平《周易集解篡疏》,卷四,北京:中華書局,1994 年 3 月第 1 版,1998 年 12 月北京 第 2 刷,頁 254。

61 惠棟所引,見《易漢學》,頁 1060。

62 見李道平《周易集解篡疏》,卷四,頁 254。

63 清陳壽熊《讀易漢學私記》中斷明「陽息為息,陽消為消,消息皆主於乾」。(引自台北:廣 文書局《易學叢書續編》本,1973 年 9 月初版,頁 2。)以「乾」作為消息之主體,然而不論 是六十四卦,或是十二消息卦,既是以乾坤二氣為消息,又怎能單言「乾」為主體。這種說法 作為否定惠棟之立論,實於理不足。

64 見《易漢學》,頁 1060。

65 見《易漢學》,頁 1060。

(20)

故「息卦為進」。陰消而退,故「消卦為退」。66

此消息進退之理,然而,是否真固守此一準則,仍有考索之必要。審虞翻注 述十二消息,五月仲夏,一陰始生,於卦為姤 Q,以為「消卦」;六月季夏,

二陰生,於卦為遯 F,即「陰消姤二」;十一月仲冬,一陽始生,於卦為復 , 即「陽息坤」;十二月季冬,二陽始生,於卦為臨 ,即「陽息至二」。知此 五月仲夏姤卦為消卦,而十一月復卦為息卦,不合以變為進,以化為退之理。

同《乾鑿度》所言「陽動而進,陰動而退」,蓋陽動為變,陰動為化,不論陽 或陰,皆在變化,也就是說陽變則化陰,陰變則化陽,所論者在於爻變,十 一月復卦至十二月臨卦,是六二變九二,陰變而化為陽爻,五月姤至六月遯,

是九二變六二,也就是陽變而化為陰爻,如此一來,蓋陰變而化陽,即陽進 而陰退,陽變而化陰,即陰進而陽退。因此,引荀爽為訓,細加斟酌,好像 並無太大的必要性,但準「變化者,進退之象也」的大前提為是,並綜考卦 爻之變,即可周全其理。

惠棟引《左傳正義》言「伏羲作十言之教」,「乾、坤、震、巽、坎、離、

艮、兌消息」,67以此八卦言消息,推究其由,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兩兩皆 陰陽爻相對,也就是一般所云之錯卦或旁通,而這兩兩相對的卦次又符合後 人所說的「伏羲八卦方位」說的卦序。68同理,十二消息卦,泰否、大壯觀、

夬剝、乾坤、復姤、臨遯等十二卦也是兩兩相對,其以地支配月,王洪緒《卜 筮正宗》提到,「子午相衝,丑未相衝,寅申相衝,卯酉相衝,辰戌相衝,巳 亥相衝」,69兩兩相沖,其理相同。此外,惠棟考索虞翻「八卦納甲之圖」時,

認為「乾息坤成震,三日之象;兌,八日之象。十五日而乾體成坤,消乾成 巽,十六日也;,艮二十三日也」。70其序與「伏羲八卦方位圖」順向之序相合,

惟此先天卦序中之「離東坎西」雖不合消息,但「八卦納甲之圖」坎、離位 於中宮,卻又有特殊取位之處,似有相合。因此,惠棟深詳象數,引《左傳》

此說,不乏有深義,在卦序上,雖未必呼應「伏羲八卦方位」之序,然其「消 息」之義,與八卦納甲消息近乎同源同理。

惠棟又引虞翻云:

坤消從午至亥,上下故順也。乾息從子至巳,下上故逆也。

虞氏以坤消上下依序為午、未、申、酉、戌、亥,為順;而乾息下上依序從 子、丑、寅、卯、辰、巳,為逆。李道平曾疏云:

陰消始什為姤,至亥成坤。坤消自午,右行至亥,從上而下,故曰順

66 見李道平《周易集解篡疏》,卷八,頁 548。

67 見《易漢學》,頁 1060。

68 朱熹《周易本義》卷首列「伏羲八卦方位圖」,並引邵子云:「此伏羲八卦之位,乾南、坤北、

離東、坎西、兌居東南、艮居西南、震居東北、巽居西北,於是八卦相交而成六十四卦,所謂 先天之學也。」

69 見王洪緒《卜筮正宗》,卷一。引自湖南:海南出版社編《故宮珍本叢刊》,第四一六冊,2000 年 10 月 1 版 1 刷,頁 253。

70 見《易漢學》,頁 1108。

(21)

也。……陽息始子為復,至巳成乾。乾息自子,左行至巳,從下而上,

故曰逆也。71

以陰陽上下位變謂順逆,然細觀消息十二卦,不論是消卦之變,或是息卦之 變,午至亥、子至巳,皆由下而上而變,也就是從初爻而至上爻,宜視為逆 數之理方是,虞氏所別似不全然同義。《乾鑿度》所謂「《易》氣從下生」,以 下爻為始,故為「逆數」。72《易》氣從下而生,「卦始於一陽,故《易》謂乾 也」,73乾坤本以逆數生六子,故「乾坤初索震巽,再索坎離,三索艮兌,是逆 數也」。74因此,以乾坤或陰陽於此十二消息卦上強分順逆,未能考得虞氏所安 之理,而惠棟亦未明其由。姑且,推知不論上下或是順逆,強調的陰陽消息、

盈虛變化之理。至於「陽息而升,陰消而降」,75以陰陽消息論升降,其理亦在 盈虛變化。

此外,惠棟因消息又引《易緯》等諸說論人事、言災異:

《易緯乾鑿度》曰:聖人因陰陽起消息,立乾坤以統天地。又云:消息 卦純者為帝,不純者為王。

《漢書》京房上封事曰:辛酉以來,少陰倍力而乘消息。孟康曰:房以 息卦為辟,辟,君也。消卦曰太陰,息卦曰太陽,其餘卦曰少陰、少陽,

為臣下也。

《後漢書》陳忠上疏曰:頃季夏大暑而消息不協,寒氣錯時,水漏為變,

天之降異,必有其故,所舉有道之士,可策問國典,所務王事過差,令 處煖氣,不效之意,庶有讜言,以承天誠。76

惠棟肯定孟喜以「十二消息,皆辟卦,故舉帝王之表以明之」,也就是「辟卦 為君,雜卦為臣」,77實十二消息主天地寒暑變化,為變化之首,附以人事言之,

既為變化之首,又為雜卦之首,故十二辟卦「太陰」、「太陽」視為君位,而 雜卦為臣,但十二辟卦雖皆處帝王之位,卻也有所別,究其源,仍以乾坤為 本,「純者為帝」,乾坤二卦為是,「不純者為王」,則屬其餘之辟卦。此上下 等第貴賤之別,即《易》以消息變化論人事。又,六月大暑,不審消息,致 使陰陽消息不協不順,而有違卦月,如此一來,「纖芥不正,悔吝為賊」,「乖 錯委曲,隆冬大暑,盛夏霜雪」,「水旱相伐,風雨不節,蝗蟲湧沸,群異旁 出」;78是以卦氣不效,寒暑皆失其律則。以天地象人事,亦是如此,順應天地 之變則安,違逆則必帶來悔吝;舉有道之賢士,言行合度,教令合宜,可鑒

71 見李道平《周易集解篡疏》,卷十,頁 693。

72 「易氣從下生」,為逆數之理,鄭玄亦注云:「《易》本無无形,自微及著,氣從下生。」也就 是卦爻起於陽,一陽從下而生,故為逆數。

73 見李道平《周易集解篡疏》,卷十,頁 693。

74 見李道平《周易集解篡疏》,卷十,頁 693。

75 見《易漢學》,頁 1060。

76 引文三說,見《易漢學》,頁 1061。

77 見《易漢學》,頁 1049。

78 見《易漢學》,頁 1049。

(22)

於天地,方足以昌盛久安。此即以卦氣消息之說而論災異,是漢代普遍性的 思想,尤其滲透於經典的詁詮之中。

總之,惠棟廣引諸說,不論引《易傳》、《左傳正義》、《九家易》、《史記》、

《漢書》、《後漢書》,乃至荀爽、虞翻所言,陳述「消息」大義,強調日月的 盈虛,也就是陰陽的消長變化對天地之影響,宇宙萬物的變化,根源於陰陽 的消息盈虛,這也是孟喜卦氣之說的基本觀念。

(二)十二消息卦

陰陽二氣消長進退的變化,陽息為盈,陰消為虛,以消息成卦,屈萬里 生先云:

陽息坤則由復而臨、而泰、而大壯、而夬,以至於乾。陰消乾則由姤而 遯、而否、而觀、而剝,以至於坤。故消息之卦,凡十有二。79

陽息坤為息,陰消乾為消,具體而為十二消息卦。事實上從目前文獻記載,

較早明確提出十二消息卦學說的,是西漢孟喜,故惠棟視之為其學說重點,

亦是卦氣說之重要組成。惠棟引干寶注乾六爻與坤六爻云:

干寶注乾六爻曰:陽在初九,十一月之時,自復來也,初九甲子,乾納甲。

天正之位,而乾元所始也;陽在九二,十二月之時,自臨來也;陽在九 三,正月之時,自泰來也;陽氣在四,二月之時,自大壯來也;陽在九 五,三月之時,自夬來也;陽在上九,四月之時也。四月於消息為乾 。又注坤 六爻曰:陰氣在初,五月之時,自姤來也;陰氣在二,六月之時,自遯 來也;陰氣在三,七月之時,自否來也;陰氣在四,八月之時,自觀來 也;陰氣在五,九月之時,自剝來也;陰在上六,十月之時也。十月於消息

為坤。80

以干寶注詳明孟喜卦氣說所言陽息陰消、乾坤十二爻之變,並以十二消息卦 配以十二月,即藉陰陽二氣之變,依象配月。這種陰陽消長配合歷法的思考 模式,基本上其背後本身就是一種高度的天文科學基礎,這種天文之學,早 在兩漢以前就已然形成,不論《管子》所述四時教令,乃至《禮記.月令》、

《呂氏春秋》的十二月紀,以天文歷法結合陰陽五行與四時教令,已臻成熟,

故惠棟特別針對<月令>所言,引《禮記正義》以明之:

天地之氣,謂之陰陽,一年之中,或升或降,故聖人作象,各分為六爻,

以象十二月,陽氣之升,從十一月為始,至四月六陽皆升、六陰皆伏,

至五月一陰初升,至十月六陰盡升、六陽盡伏。今正月云,天氣下降,

地氣上騰者,陽氣;五月之時,為陰從下起,上嚮排陽;至十月之時,

六陽退盡,皆伏於下;至十一月,陽之一爻始動地中;至十二月,陽漸 升,陽尚微,未能生物之極。正月三陽既上,成為乾卦,乾體在下,三

79 見屈萬里《先秦漢魏易例述評》,臺北:學生書局,民國七十四年第三版,頁 78-79。

80 見《易漢學》,頁 1067。

(23)

陰為坤,坤體在上,是陽氣五月初降,至正月為天體,而在坤下也;十 一月一陽初生,而上排陰;至四月陰爻伏盡,六陽在上,五月一陰生,

六月二陰生,陰氣尚微,成物未具;七月,三陰生而成坤體,坤體在下,

三陽為乾而體在上,所以十月云地氣下降,天氣上騰。81

以陰陽二氣升降之象,定十二月為一年,所以孟春之時,「天氣下降,地氣上 騰」,即朱子《本義》所云「坤往居外,乾來居內」,外陰內陽,得以交通之 義。其它諸卦之象同義。因此,一行《卦議》特別指明,「十二月卦出於《孟 氏章句》,其說《易》本於氣」,「消息一變,十有二變而歲復初」,82孟氏以陰 陽之氣的變化來說明十二月卦何以主一年十二個月,其十二月卦,也稱為「十 二辟卦」,其卦名配月、配四時、配十二支與方位如下二表所示:

圖表 2-1-8 十二辟卦配月、四時、十二支與位表

卦名 月序 四時 十二支

十一月 冬 子

十二月 冬 丑

正月 春 寅

大壯 G 二月 春 卯

P 三月 春 辰

四月 夏 巳

Q 五月 夏 午

F 六月 夏 未

七月 秋 申

八月 秋 酉

九月 秋 戌

十月 冬 亥

圖表 2-1-9 十二辟卦配月、四時、十二支與方位圖83

81 見《易漢學》,頁 1068。

82 見《新唐書.志第十七》卷二十七,僧一行《卦議》所引。

83 本圖轉引自郭建勳注譯、黃俊郎校閱《新譯易經讀本》中之「十二辟卦方位圖」。(台北:三 民書局,1996 年 1 月初版,頁 2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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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傳心法要》 , 《大正藏》冊 48,依序見頁 379 下、頁 380 上、頁 380 中。頁 381 上、頁 381 上。 《宛陵錄》 ,頁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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