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我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機構之服務與管理機制研究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我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機構之服務與管理機制研究"

Copied!
146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國立臺灣大學 公共衛生學院 公共衛生碩士學位學程 碩士論文-實務實習成果報告

Master of Public Health Degree Program College of Public Health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 Practicum Report

我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機構之服務與管理機制研究

A study on the services and management of OSH consulation systems in Taiwan

鍾志生

Chih-Sheng Chung

校內單位指導教師:陳志傑 教授 蘇德勝 副教授 實習單位指導教師:莊坤遠 助理教授

Advisor: Chih-chieh Chen, Ph.D. ; Teh-sheng Su Preceptor: Kuen-Yuan Chuang, Ph.D.

中華民國 102 年 6 月

June, 2013

(2)

摘要

台灣 100 年度工作場所發生重大職業災害共造成勞工 281 人死亡,同時勞工 因在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而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共計 40,001 人次,另外勞工 罹患職業病申請保險給付者共計 893 人次,依據勞工保險局統計台灣每年因職業 災害、職業病補償金額約在新台幣 70 億以上。100 年度台灣勞動檢查員人數總共 449 人,估算我國每百萬勞動人口之勞動檢查人力為 40%,相較於 ILO 之建議標 準我國勞動檢查人力仍有偏低情形。有鑒於此,促進台灣職業安全衛生顧問諮詢 產業之發展,可望有效分擔勞動檢機構之義務,並實際提升勞工作業場所安全衛 生保障,減少職業災害、職業病之發生。

本研究蒐集台灣、日本、英國、美國等 4 國相關文獻資料進行分析比較,包 含安全衛生顧問制度之管理辦法,以及安全衛生顧問機構針對事業單位所提供之 服務內容,並了解顧問服務市場規模、人力資源和發展概況。

依據國內外相關文獻歸納分析後,設計「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機構」問卷,透 過 31 位專家建議進行 2 次修正以完成專家效度評估,後續針對不同安全衛生領域 的專家進行大規模問卷調查並進行統計分析。同時依據問卷初步分析結果進一步 深度訪談數位安全衛生領域專家,並蒐集分析專家座談會各焦點團之結論共識。

本研究問卷總計發放人數為 203 人,回收 147 份,回收率 72.41%,問卷分析 結果發現,各領域專家多數皆對我國發展安全衛生顧問服務之成效與可行性給予 正面評價。在深度訪談與座談會共識中,則建議政府初期不應針對顧問機構過度 規範,可優先建立網路登錄平台提供業者與企業使用,以自由市場機制發展。

本研究參考各國安全衛生顧問管理制度與發展現況,並完成我國顧問人力資 源之調查,彙整不同領域安全衛生專家之共識,評估我國建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 諮詢體系之可行性,並針對顧問服務之種類、範圍、條件,人員資格、職責、認 可程序…等分別提出建議,期待有效運用專業人力協助預防職業災害,並促進我 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業之發展。

關鍵詞:職業安全衛生、顧問制度、顧問機構、顧問諮詢服務

(3)

Abstract

According to statistic, numerous catastrophic occupational accidents occurred in Taiwan, caused 281 fatalities in 2011. Meanwhile, it not merely 40,001 labor insurance benefit applications for occupational injury were applied by insured labor but 893 confirmed occupational disease patients were asking for occupational disease benefits.

Based on Labor Insurance Statistic data, the occupational injury and disease

compensation cost over NT$ 7 billion each year. However, limited labor inspection resources, 449 inspectors which equal to 40 labor inspection resources per million labors, were far behind ILO’s recommendation – 70 labor inspection resources per million workforces. Therefore, to develop Taiwa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Consulting Industry somehow may lessen to labor inspection agency’s loading and increase the performance of workplace safety and health - reduce the frequency of occupational accidents and diseases.

This study cited the literatures concerning health and safety consultant industry among Taiwan, Japan, United States, and United Kingdoms, which including

management system, services, market size, human resources and business overview.

With literature review, th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consultation system questionnaire was developed. Two phase validity analyses were conducted by 31 experts. Then, a large-scaled questionnaire survey aim at different field expert was implemented. On the other hand, the preliminary result were collected, and done an in depth opinions interview and the consensus conclusion from focus group with several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expert

The questionnaires distributed 203 copies, and received 147 feedbacks. The response rate was 72.41%. According the result, most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experts in different fields give positive attitude / appraisal for the feasibility and effectiveness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consultation industry. Over restrictions by authority of jurisdiction were not recommended in early stage. Internet registry platform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consultant services provider and enterprise would benefit this industry development.

This thesis not only described the current status of health and safety consultant industry in several developed countries, but completed human resources investigation for this industry. Furthermore, the common consensuses and recommendations from the different expertise experts were compiled, which including the consultancy system

(4)

feasibility, business opportunity, scope, terms, professional certification , responsibility, accreditation procedure etc. We looking forward professional resources could prevent occupational injury and disease, and risen our health and safety consultancy industry development.

.

Key words: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OSH), Consultation system, Consultants, Consulting service

(5)

目錄

摘要 ... i

英文摘要 ...ii

第一章 導論 ... 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6

2.1 各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現況調查 ...6

2.2 台灣職業安全衛生顧問資源評估 ... 18

2.3 各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狀況與制度比較 ... 27

2.4 小結 ... 30

第三章 研究材料與方法 ... 31

3.1 研究設計與流程 ... 31

3.2 文獻分析法 ... 32

3.3 問卷調查法 ... 32

3.4 深度訪談法 ... 35

3.5 專家座談共識分析... 35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 36

4.1 問卷統計分析 ... 36

4.2 深度訪談結果 ... 85

4.3 專家座談共識分析結果 ... 8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91

5.1 結論 ... 91

5.2 建議 ... 95

5.3 研究限制 ... 104

參考文獻 ... 105

(6)

附錄一 專家問卷內容 ... 109

附錄二 專家問卷名冊 ... 120

附錄三 日本労働安全衛生法 ... 125

附錄四 英國顧問產業別與服務項目 ... 130

附錄五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院會紀錄彙整 ... 132

(7)

圖目錄

圖 2-1 勞動檢查機構組織系統及編制檢查人力 ... 26 圖 3-1 研究流程圖 ... 31

(8)

表目錄

表 2-1 職業安全衛生領域認證制度一覽表 ... 12

表 2-2 安全衛生相關技能檢定合格數 ... 24

表 2-3-1 各國職業安全衛生專業顧問狀況與制度比較表 ... 28

表 2-3-2 各國職業安全衛生專業顧問狀況與制度比較表 ... 29

表 4-1 專家群組名單與人數統計表 ... 36

表 4-2 專家人員性別分布 ... 37

表 4-3 專家人員年齡分布 ... 37

表 4-4 專家人員為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分布 ... 38

表 4-5 專家人員為非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分布 ... 38

表 4-6 專家人員最高教育領域分布 ... 38

表 4-7 學術研究單位專家人員職務類別分布... 39

表 4-8 安全衛生輔導訓練服務機構與技師人員職務類別分布 ... 39

表 4-9 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之事業單位專家人員職務類別分布 ... 39

表 4-10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家人員職務類別分布 ... 40

表 4-11 勞動檢查機構專家人員職務類別分布 ... 40

表 4-12 專家人員從事安全衛生服務或教學的總年資分布 ... 40

表 4-13 專家人員具備安全衛生相關資格或證照分布 ... 41

表 4-14 專家人員任職機構規模大小分布 ... 41

表 4-15 專家對顧問服務機構應包含種類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42

表 4-16 專家對顧問服務機構一般服務範圍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43

表 4-17 專家對企業接受顧問輔導諮詢之時機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44

表 4-18 專家對顧問服務應優先輔導的行業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45

表 4-19 專家對顧問服務應優先輔導的行業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45

表 4-20 專家對成立顧問服務機構人數規模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46

表 4-21 專家對顧問服務機構應由何單位認可、認證或登錄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 定) ... 47

表 4-22 專家對顧問服務機構認證或評鑑的周期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48 表 4-23 專家對成為顧問人員如果為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所需最低工

(9)

作年資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49 表 4-24 專家對成為顧問人員如果為非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所需最低

工作年資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50 表 4-25 專家對成為顧問人員如果為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大專院校教師,所

需相關課程教學經歷最低年資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51 表 4-26 專家對成為顧問人員如果為勞動檢查員,所需執行檢查工作最低年資看

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51 表 4-27 專家對顧問人員所需具備特定的證照或資格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52 表 4-28 專家對取得相關技師執照資格後可優先執行的服務項目看法之差異分析

表(卡方檢定) ... 53 表 4-29 專家對曾擔任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大專院校教師,主管機關可同意

部分或全部免試,直接進行資格認定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54 表 4-30 專家對曾擔任勞動檢查員者,主管機關可同意部分或全部免試,直接進

行資格認定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55 表 4-31 專家對有國外相關安全衛生認證資格者,主管機關可同意部分或全部免

試,直接進行資格認定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55 表 4-32 專家對顧問人員取得資格後,應參加主管機關規定之職前專業訓練所需

天數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56 表 4-33 專家對顧問人員取得資格後,應定期參加主管機關規定之專業訓練回訓

所需時數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56 表 4-34 專家對提升顧問服務機構品質最有效地管理方式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

檢定) ... 57 表 4-35 專家對顧問服務人員應遵守核定服務範圍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58 表 4-36 專家對顧問服務人員違反、逾越核定服務範圍及相關法律規定,應該接

受何種處分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59 表 4-37 專家對企業接受顧問服務之經費來源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60 表 4-38 專家對政府補助企業顧問諮詢費用比例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61 表 4-39 專家對政府對中小企業之顧問服務相關補助費用應優先改善項目看法之

(10)

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61

表 4-40 專家對專業顧問服務機構協助企業辦理安全衛生輔導內容時,勞動檢查 機構暫緩檢查企業的最長期限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62

表 4-41-1 專家態度量表之描述統計表 ... 64

表 4-42-1 專家態度量表重要性與可行性之共識性分析(四分位差法) ... 64

表 4-43-1 專家態度量表之重要性差異分析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65

表 4-44-1 專家態度量表之可行性差異分析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65

表 4-41-2 專家態度量表之描述統計表 ... 67

表 4-41-3 專家態度量表之描述統計表 ... 67

表 4-42-2 專家態度量表重要性與可行性之共識性分析(四分位差法) ... 68

表 4-42-3 專家態度量表重要性與可行性之共識性分析(四分位差法) ... 68

表 4-43-2 專家態度量表之重要性差異分析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69

表 4-43-3 專家態度量表之重要性差異分析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69

表 4-44-2 專家態度量表之可行性差異分析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70

表 4-44-3 專家態度量表之可行性差異分析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70

表 4-41-4 專家態度量表之描述統計表 ... 72

表 4-42-4 專家態度量表重要性與可行性之共識性分析(四分位差法) ... 72

表 4-43-4 專家態度量表之重要性差異分析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73

表 4-44-4 專家態度量表之可行性差異分析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73

表 4-45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人數統計表 ... 74

表 4-46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看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75

表 4-47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對顧問服務機構應由何單位認可、認 證或登錄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76

表 4-48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對顧問服務機構認證或評鑑的周期看 法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77

表 4-49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對曾擔任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大 專院校教師,主管機關可同意部分或全部免試,直接進行資格認定看法 之差異分析表(卡方檢定) ... 77

表 4-50-1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態度量表之重要性統計分析表 ... 79

表 4-51-1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態度量表之可行性統計分析表 ... 79

(11)

表 4-50-2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態度量表之重要性統計分析表 ... 81

表 4-51-2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態度量表之可行性統計分析表 ... 81

表 4-50-3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態度量表之重要性統計分析表 ... 82

表 4-51-3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態度量表之可行性統計分析表 ... 82

表 4-50-4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態度量表之重要性統計分析表 ... 84

表 4-51-4 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供應端與需求端態度量表之可行性統計分析表 ... 84

(12)

第一章 導論

1.1 實習單位特色與簡介

筆者以研究生之身份參與研究計畫案,該研究計畫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勞 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簡稱勞研所),民國 100 年度之計畫案,計畫名稱為「美、

英、日、韓之安全衛生顧問機構之服務與管理機制研究」,計畫承辦單位為中臺 科技大學安全與防災科技研究所,研究主持人為莊坤遠教授、蘇德勝教授。

實習單位為中臺科技大學之計畫案研究團隊,實習單位成員為 2 位研究主持 之教授,1 位計畫案專案經理,與本研究生共 4 位成員,而研究團隊隸屬於中臺科 技大學安全與防災科技研究所,該所以科技大學教育理念,培養具環境、安全衛 生及防災科技能力之整合技術人才為主要目標,以環境永續與安全衛生防災應用 技術與管理為發展重點,提供學生國際視野之環境與安全衛生整合管理能力,以符 合國內中小企業以及中部科學園區新興半導體及光電產業等高科技實際需求,提 升產業國際競爭力,解決國內企業環境永續與安全衛生防災高階管理人才之實際 需求。該所目前共有十二位專任老師,其中教授一人、副教授三人、助理教授八 人,教師之專長,分布於永續環境、安全與防災領域,與該所之目標特色,完整 搭配。

同時本研究為勞研所勞工衛生組之100年度研究計畫案,因此選定勞工衛生組 為本次實習的配合單位。勞工衛生組主要研究領域包括本土化勞工基本計測資料 建立與應用、骨骼肌肉傷害人因工程預防研究、呼吸防護具相關研究、作業場所 工業通風控制技術之研究。勞工衛生研究,為掌握勞工作業環境危害因子,並探 討其控制、改善之科技。勞工衛生研究職掌包括各項有關勞工衛生事項之研究,

如勞工衛生管理政策,化學性、物理性、生物性、人因工程等危害因子之調查與 改善,及勞工衛生量測儀器及防護具等。

筆者參與該計畫案之實習形式為每周三前往中臺科技大學,與計畫案成員開 會討論計畫進度與工作分配,並且回報上周工作進度與成果,每次開會時間約為2 至3小時;另外會不定期與計畫案指導教師一同出訪進行專家深度訪談,以及定期 出席勞委會進度報告;其餘工作則是包含文獻資料蒐集彙整,設計問卷與統計分 析等。

(13)

1.2 研究動機與背景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資料統計,以下簡稱勞保局,我國 100 年 度死亡給付總金額 238.7 億元,較上年增加 4.49%。勞工本人死亡件數 1.5 萬件,

其中屬職業災害給付 696 件,金額 7.1 億元,平均每件給付 101.9 萬元;失能給付 總金額為 72.7 億元,較上年減少 2.84%。其中職業災害失能補償費給付件數 4,003 件,給付金額 10.2 億元,占總給付金額 13.96%;傷病給付件數 21.7 萬件,給付 金額 38.7 億元。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自不能工作第 4 日起,可請領職業傷病補償 費,100 年給付件數為 5.8 萬件,給付金額 27.2 億元,平均每件給付金額 4.7 萬元;

為維護勞工健康,職業災害醫療給付除住院給付與門診給付外,並辦理預防職業 病健檢,檢查對象為實際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列 25 類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之被保險人。100 年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143.9 萬人次、給付金額 29.3 億元,其中住 院給付計 3.5 萬人次、16.2 億元,門診給付計 112.5 萬人次、10.3 億元,預防職業 病健檢給付計 27.9 萬人次、2.8 億元。勞保局統計每年因職業災害賠償金額平均約 在新台幣 70 億元以上(行政院勞委會勞動情勢統計要覽 2011)。

100 年度勞工因在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而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共計 40,001 人次(不含交通事故職災人數),較 99 年減少 0.17%,合計傷病 36,842 人、

失能 2840 人、死亡 319 人,其中傷病以「被夾、被捲」8,677 人居首,其次是「被 刺、割、擦傷」8,119 人,第三為「跌倒 」5,821 人;另外失能則以「被夾、被捲」

1,507 人居首,其次是「被刺、割、擦傷」 362 人,第三為「墜落」351 人;最後 死亡以「墜落、滾落」112 人居首,其次是「溺水」 36 人,第三為「被撞」 29 人。而按行業觀察,合計傷病、失能、死亡人數,製造業占 22,094 人居首位,其 次為營造業占 11,756 人,批發及零售業占 9,864 人,住宿及餐飲業占 3289 人,運 輸及倉儲業占 3049 人。此外勞工於上下班發生交通事故而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 共計 17,213 人(行政院勞委會勞工保險局 2011)。

100 年度勞工罹患職業病申請保險給付者共計 893 人次,較 99 年增加 47.12

%,合計傷病 652 人、失能 184 人、死亡 57 人,其中傷病以「手臂肩頸疾病」414 人居首,其次是「職業性下背痛」156 人;另外失能則以「礦工塵肺症及其併發症」

145 人居首,其次是「職業性下背痛」14 人;最後死亡以「腦心血管疾病」48 人 居首,其次是「職業相關癌症」4 人。而按行業觀察,合計傷病、失能、死亡人數,

(14)

製造業占 259 人居首位,其次為營造業占 176 人,批發及零售業占 96 人,其他服 務業占 88 人,運輸及倉儲業占 83 人(行政院勞委會勞工保險局 2011)。

100 年度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第 28 條第 2 項之重大職業災害案件,勞工計死 亡 281 人,經進一步分析罹災者及發生災害單位資料發現,僱工人數在 29 人以下 之小型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共佔整體職災死亡人數 85%、罹災者年資未滿 1 年 者占 64%、事業單位未依法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人員者占 60%、而罹災 勞工未接受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者占 71%(行政院勞委會勞動檢查年報 2011),

顯示小型事業單位、經驗不足或未經訓練之勞工,容易發生職業災害。

100 年度台灣勞動檢查員人數總共 449 人。已登記適用勞動基準法僱有勞工事 業單位總計 687,088 家,勞工人數計 804 萬 2 千人;已登記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僱 有勞工事業單位共計 329,082 家,勞工人數計 534 萬 2 千人(行政院勞委會勞動檢 查年報 2011)。以適用安衛法對象估計我國每百萬勞工檢查人力為 84,如以適用勞 基法勞工為對象估算我國勞動檢查人力為 56。臺灣 2,304 萬人口中勞動人口約占 1110 萬 6 千人,則我國每百萬勞動人口之勞動檢查人力為 40,相較於國際勞工 組織(ILO)在 2005 年第 17 屆世界安全衛生會議就尊嚴勞動(Decent work-safe work) 所指出標竿國家勞動檢查計畫及勞動概況(National profile)每百萬勞工之檢查人力 約為 72,檢查涵蓋勞動人力占 98 而言,我國勞動檢查人力仍有偏低情形。

台灣於民國63年制定勞工安全衛生法,依法要求雇主依其事業類型、規模設 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並辦理教育訓練工作。政府為實現勞工政策及貫徹勞動 法令,於民國82年制定勞動檢查法,勞動檢查機構則透過檢查員依法執行事業單 位巡檢工作,確認其是否有遵照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範,勞動檢查員其職責應是 對違法之事業執行取締與開罰,但台灣眾多中小企業皆未聘雇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人員,同時職業安全衛生顧問諮詢產業並不發達,因此勞動檢查員時常必須擔負 輔導事業單位改善作業環境安全衛生之工作。然而基於勞動檢查法之理念檢查機 構同時提供輔導諮詢和取締工作是非常不適當的事。

有鑒於此,因此促進台灣職業安全衛生顧問諮詢產業之發展,可望有效分擔 勞動檢機構之義務,並且實際提升工作場所勞工安全衛生之作為,減少職業災害、

傷病之發生。事實上依據為當年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2條第1項:事業單位得委託安 全衛生服務機構,協助或指導其改善工作場所之安全與衛生。在民國64年至民國

(15)

80年間,台灣曾經制訂並公布「勞工安全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規則」,此管理規則 歷經4次修正,內容概要包括:服務範圍、服務人員分類、服務人員資格與工作資 歷、服務機構義務與責任、政府管理與處罰……等,同時註明提供勞工安全衛生 服務限定必須為具備資格取得證書者。

雖然勞工安全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規則有明定相關規範,但在十多年的運作下,

台灣的安全衛生顧問諮詢產業仍然充斥諸多亂象與弊端,包括服務品質良窳不齊,

專業不足,惡性削價競爭……等,因此在民國80年時台北市工廠安全衛生技師公 會向勞委會提議,將原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2條中註明之「安全衛生服務機構」修 正為「工礦安全衛生技師」(立法院公報 1991)。後續經由多方開會協商,並分析 安全衛生市場概況,業界多以小型顧問機構為主,業務為教育訓練和代書申報作 業為大宗,且市場缺乏規模較大的安全衛生顧問機構,同時也不具備足以輔導大 型事業單位高階風險評估與工程改善之技術,有能力與技術之大型顧問機構則服 務項目廣泛,並非侷限於安全衛生,因此無需勞工安全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規則管 制;至於中小企業之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業務,則可透過工礦安全衛生技師協助。

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安全衛生顧問機構取得資格使得營業,被技師團體抨擊為圖 利廠商之特許營業。在民國80年行政院最終基於以上理由,決議將「勞工安全衛 生法」第22條刪除,「勞工安全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規則」亦隨之廢除(立法院公報 1991)。

民國80年至今雖已廢除「勞工安全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規則」,但安全衛生顧 問公司並未就此消失,市場上依然存在許多提供安全衛生輔導諮詢的機構、團體 以及技師事務所……等,然而該產業卻受制於雇主普遍漠視勞工安全衛生,因此 長久以來缺乏專業人才投入且市場發展有限。勞委會近年致力於提升企業重視勞 工安全衛生,因此計畫重新制定安全衛生顧問機構管理制度,希望能促進該產業 的健全發展。民國101年勞委會提出將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 草案,其中修正草案第36條第2項規範:「事業單位對於前項之改善,於必要時,

得洽請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顧問服務機構提供專業技術輔導。」第3項則針對前項 顧問服務機構之種類、條件、服務範圍、顧問人員資格與職責、認可程序、管理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 2012)。

民國102年6月18日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勞安衛生法修正草案更名「職業安全衛生法」,

(16)

擴大適用人數增至1067萬人,職安法正式實施日期由行政院訂定,勞委會預計目 標一年內完成各項附屬法規修正,以達成立法院附帶決議要求(立法院公報 2013)。

關於職安法第36條與附帶決議內容請參考附錄五。

民國80年時顧問管理規則因受到安全衛生技師反對最終黯然廢除,而探討其 原因則可能是顧問機構林立惡性競爭,進而壓縮安全衛生技師之生存空間,因此 技師團體為了捍衛自身工作權益才出此下策。台灣現行技師制度中安全衛生領域 主要為工業安全技師和工礦衛生技師兩類,但相較於律師、會計師、環工技師…

等受到法律保障其執業權之專業技師,安全衛生兩類技師明顯缺乏保障與漠視,

截至民國102年5月止,台灣現有之工業安全技師、工礦衛生技師領證人員分別為 487人與328人,其中單獨設立或與其他技師組織聯合技師事務所之執業人數兩者 皆為28人,而組織或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人數分別為2人和0人 (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 2013)。因此如今計畫重新將安全衛生顧問機構立法管理,勢必要 考量安全衛生類技師的權益與發展,並且有效利用現有各領域之安全衛生人才,

如此才能促進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之健全發展,進而提升台灣業界整體安全衛生水 準。

1.3 研究目的

1. 比較分析各國對於安全衛生顧問機構之管理措施與服務人員資格限制。

2. 調查各國安全衛生顧問產業之運作機制與服務項目,並了解市場規模、人力 資源和發展概況。

3. 探討不同領域專家學者對顧問管理制度議題之差異性與共識性分析。

4. 對台灣安全衛生顧問機構之管理機制與發展提出建議。

(1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各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現況調查

2.1.1 日本

一、職業安全衛生顧問管理制度與人員資格

日本為少數有立法規範職業安全衛生顧問相關制度的國家,早在 1972 年公布

「労働安全衛生法」即將相關條文列入第 81 條~第 87 條規範,,隨後在 1973 年 發布「労働安全顧問與勞動衛生顧問規則」,其中對於顧問人員資格、測驗、責 任、義務、處罰等都有詳細的規範,詳細法規內容請參考附錄三 。法規中對「勞 動安全(衛生)顧問」有明確定義:顧問人員使用此特定名稱並提供事業場所安全(衛 生)顧問服務,且領有報酬之行為。

日本之勞動安全(衛生)顧問人員必須經由國家考試方能取得專業顧問人員資 格,勞動安全顧問分為機械安全、電氣安全、化學安全、土木安全、建築安全;

勞動衛生顧問則分為保健衛生與勞動衛生工學,總計安全 5 類、衛生 2 類,考試 則依據其特定類別選擇對應之專業科目,分為筆試和口試兩部分。在應考資格上 也有其嚴格規範,依據不同學歷體系科系畢業,必須擁有 5 年或 7 年實際從事安 全(衛生)相關工作經驗;但法規中註明厚生勞動大臣可以針對厚生勞動省令認定有 資格的人員,得免除國家考試筆試之全部或部分科目甚至是口試。截至平成 22 年 (2010)底,勞動安全顧問登記人數為 4,672 人,勞動衛生顧問登錄人數為 3,770 人,

合計為 8,442 人(日本厚生勞動省 2010)。而平成 23 年(2011)統計勞動安全顧問的 合格人數計 146 人,合格率為 18%,勞動衛生顧問的合格人數計 132 人,合格率 為 28%;平成 24 年(2012)統計勞動安全顧問的合格人數計 235 人,合格率為 29.6%,

勞動衛生顧問的合格人數計 160 人,合格率為 30.8%(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試験 協會 2012)。因此 2012 年日本勞動安全顧問登記人數為 5,143 人,勞動衛生顧問登 錄人數為 4,062 人,合計為 9,205 人

日本於 2001 年起規定,勞動安全(衛生)顧問人員通過國家考試取得資格後,

必須將其姓名、事業單位、以及厚生勞動省規定之其他事項,登錄在厚生勞動省 所提供的「勞動安全(衛生)顧問名冊」以後,方能成為正式之顧問人員並且執行相 關業務工作。而負責此登錄作業管理之機構為「社團法人日本労働安全衛生顧問

(18)

會(日本労働安全衛生コンサルタント會)」,依據本法第 87 條該機構成立目的在 於確保顧問人員之地位,並協助改善提升顧問業務與提供會員指導…等,直到 2012 年時其中登錄業務更換為「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試験協會」負責(社團法人日本 労働安全衛生コンサルタント會 2011 )。

由於日本對於勞動安全(衛生)顧問人員資格有一定學歷和經歷的要求,因此日 本勞動安全顧問人力之來源主要仰賴本身從事勞動安全相關工作者,或是具有建 築、機械、電機、安全…等各類技術人員,其中有多數人是在本職工作退休後轉 而投入安全顧問的行列,也有部分人是以兼職副業的形式從事安全顧問工作,但 是不管其背景皆必須通過國家考試才能具備勞動安全顧問資格;至於勞動衛生顧 問則是以各科別醫師為大宗,醫師只要參與職業醫學研習並取得證書後,即可免 試取得保健衛生類的勞動衛生顧問資格,其餘像是其他法規中認可之衛生管理技 術人員、環境檢測人員…等,仍必須經過國家考試後才能取得資格,因此日本很 多安全衛生顧問人員本身都具有許多各式各樣的資歷、專長或證照資格,比起其 他國家顧問人員之來源與養成都更加多元性。

二、職業安全衛生顧問輔導現況

日本政府依據労働安全衛生法第 78 條規定,特定事業單位必須訂定「安全衛 生改善計畫」作為綜合性職業災害防範措施,且依本法第 80 條建議事業單位得委 託勞動安全(衛生)顧問進行評估診斷,藉以協助制訂相關保護計畫,除非在特定情 況下政府可強制事業單位必須尋求顧問輔導,一般狀況下皆是由事業單位自行選 擇是否要花錢接受顧問輔導,由於安全衛生顧問服務在日本並沒有強制性或是簽 證規範,因此顧問服務自由市場的規模並非很盛行。

依社團法人勞動安全衛生顧問會於平成 19 年(2007)執行的調查結果,顧問與 事業單位訂定服務契約的比例為 23.2%,平均每名契約服務的事業單位數為六家,

當年的登錄顧問人數 8,216 人,因此推估有 1,900 名顧問與事業單位簽訂服務合約,

總服務事業單位數約為 11,400 家(莊坤遠、蘇德勝 2012)。

安全衛生顧問一般顧問輔導業務會依據事業單位之人數規模而有不同的收費 標準,未滿 30 人之小企業最低每月只要 3 萬日圓,而超過 500 人之大企業最高每 月可能高達 35 萬日圓,另外常見的安全、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協助事業單位進行 現場安全衛生診斷,以及對於事業單位製作安全衛生改善計畫時提供專業建議,

(19)

以及作業環境測定、安全衛生指導、安全衛生管理業務、安全衛生推進者業務、

職場安全衛生教育、安全衛生講習、危害評估、危險預知、勞工健康檢查與健康 諮詢等。而顧問輔導費用則是以單一項目計價,每個案子從數萬日圓至數十萬日 元不等 (社團法人日本労働安全衛生コンサルタント會 2011 ) 。

日本在昭和 39 年(1964) 針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團體的特別訂定「勞動災害 防止團體法」,依法所成立中央勞動災害防止協會(JISHA),以下簡稱中災防。日 本厚生勞動省為輔導中小企業改善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作為,於 1999 年起 即委託中災防執行「蒲公英計畫」,本計畫補助資本額 1 億日圓以下或勞工人數 300 人以下之事業單位,並且以過去曾經發生職災之企業為優先,輔導內容主要 為改善勞工作業環境之安全、衛生並進一步達到健康、舒適的職場環境,另一方 面也補助企業改善相關安全之機械、設備等,本計畫對 50 人以下之企業補助金額 一年最高至 200 萬日圓,可連續申請補助 2 年至 3 年。

本計畫至 1999 年起推動至今,計畫年度預算約為 6 億日圓,但不含機械、

設備等硬體花費。申請輔導模式採用地區性的登錄團體提出申請,例如;地區公 會、特定廠區的各家工廠等,其中會以一相較大型之事業體作為領導示範,輔導 方式是採輔集中教育訓練、管理制度模式,並分別對各事業進行作業環境安全、

衛生巡檢與診斷,環境檢測與風險評估等。本計畫藉由中災防位於全國 47 個都支 機構分別輔導在地登錄團體,每年輔導登錄團體約 80 個,其中大約有 17,00 家事 業體。本計畫推動十年來,僅有開辦初期 2 年沒有立即顯著成果,往後每年接受 安全衛生顧問輔導企業之職災發生率,平均比未接受輔導前減少 15 至 20%(余榮 彬、林毓堂 2009)。

2.1.2 英國

一、職業安全衛生顧問管理制度與人員資格

英國政府傾向放任安全衛生顧問人員自由發展,進而協助促進整體產業安 全衛生之提升,因此對於職業安全衛生顧問制度並無設置專法進行規範,對於顧 問人員之資格認定則是透過特定之安全衛生團體自行認證,但所有執業之安全衛 生顧問人員都必須在政府建立的專屬網路平台進行登錄作業,記錄其個人資料、

事務所、提供服務內容…等,企業可透過此網路平台尋求專業之安全衛生顧問輔 導諮詢。另一方面強制規範執業之顧問人員必須加入業務責任保險,旨在保障顧

(20)

問服務後續可能衍伸之相關意外事故或政府罰責,進而造成事業單位遭受不公平 的損害等,如果責任歸咎於顧問輔導疏失則必須負擔部分賠償,為了避免此種爭 議狀況產生,因此透過強制保險制度保障雙方的權益(OSHCR Code of conduct 2012)。

英國政府於 2000 年建立的登錄網路平台為「安全衛生顧問登錄系統」(th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Consultants Register),以下簡稱 OSHCR,在 OSHCR 登錄之人數依據顧問人員之執業狀況隨時會有增減,2013 年 6 月登錄之合格顧 問人員共有 2,114 人。(OSHCR Find a consultant 2012)

而要想成為可執業之顧問人員並登錄在 OSHCR,則必須得到英國政府規範 的 7 個專業安全衛生團體認可與推薦,分別為:IOSH、CIEH、IIRSM、IEHF、

BOHS、REHIS、BPS 等 7 個安全衛生團體(OSHCR Eligibility 2012),其中 IOSH 推薦的顧問人員約佔 OSHCR 登錄人數之 88%以上,遠高於其餘團體(OSHCR Registered Consultant 2011);而 BSP 則為 2013 年新加入認可行列之團體。各個 團體之認可條件不盡相同,但前提是皆要加入該團體成為會員,而各團體依據其 具備之專業能力與資歷與安全衛生工作績效…等,進而區分會員之級別,而必須 達到該團體所規範之級別以上才能得到成為專業安全衛生顧問之認可和推薦,而 這些人本身多數都是從事安全衛生相關工作且有一定的工作經歷,因此顧問人員 之來源涵蓋各行各業,專業能力之養成則是透過學歷與實作培養而成。

成為執業之安全衛生顧問人員必須遵守各團體的組織規範與道德要求。如 果客戶與顧問人員發生糾紛可以向其推薦之團體提出申訴,專業團體有權力依據 各自的組織規範進行協調或懲處顧問人員,若是客戶對結果有所不滿進而向 OSHCR 提出控訴,此時則是經由官方介入處理,OSHCR 最嚴重之懲處會撤銷該 顧問人員登錄和執業的權限。

二、職業安全衛生顧問輔導現況

英國政府在 1999 年制定「工作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規則」(The Management of Safety and Health at Work Regulations),其中法規第 7 條提到雇主必須依據法 規要求對工作場所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作為,並且需尋求具有相關專業能力之顧 問人員協助,且不得為雇主之既有勞工。而英國在職業安全衛生領域之成就卓越,

不僅職業災害比例相較低於其他世界先進各國,同時不論雇主或勞工皆非常重視

(21)

就業場所之安全衛生,因此安全衛生顧問自由市場發展蓬勃。

英國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人員在 OSHCR 中有詳細分類,顧問服務對象依據 事業別共有 53 類,例如:建築業、製造業、醫療保健業…等,而顧問服務內容 更細分為 78 項,例如:安全衛生管理、職業衛生與暴露評估、工程控制設施設 計、噪音振動或電磁輻射之評估與量測、職業醫學與職業照護、人因工程…等 (OSHCR About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Consultants Register 2012),詳細資 料可參考附錄四,顧問人員可依其專業能力同時具備多項服務事業別和服務內容,

並登錄於 OSHCR 供事業單位搜尋。

IOSH 在 2009 年曾針對其下自行執業安全衛生顧問工作之會員進行網路問 卷調查,該問卷調查共有 215 位會員回覆(IOSH Salary and attitudes survey 2009),

問卷結果顯示出在英國自行執業安全衛生顧問工作比起受聘為特定企業之安全 衛生管理人員,更能夠顯著地提升收入,另外也可以自己當老闆享有更多主控權;

同時 215 位顧問人員在本職安全衛生領域的工作年資有 22%超過 20 年、37%在 10 至 20 年之間,僅有 5%不到 5 年,而成為執業顧問人員後有 4%超過 20 年,

但有 58%還未滿 5 年;至於顧問服務收費多寡政府並沒有介入,完全取決於自由 市場機制決定,許多顧問人員在 OSHCR 中即有標明各項服務內容之計價方式,

根據問卷統計結果,約有 20%顧問人員平均單日收費可高達 550 英鎊,但也有多 數人並不願意回覆顧問所得報酬;至於一年中實際工作天數有 13%不到 100 天,

但也有 32%高於 250 天;問卷中有 32%顧問人員也針對經濟不景氣之社會局勢感 到悲觀,恐怕會衝擊顧問市場的發展,但是也有過半數人並不擔心甚至有少數人 認為經濟衰退顧問業會逆勢成長。透過此問卷統計結果大致可窺知英國之安全衛 生顧問業雖然發展蓬勃,但也處在高度競爭的自由市場中,每年在 OSHCR 之登 錄人數可能都會有超過百人的消長,近年登錄人數更是逐年降低。

英國於 1975 年設立英國安全衛生署(The Safety and Health Executive),以 下簡稱為 HSE,HSE 約有 4,500 位工作人員,包括檢查人員、政策諮詢專家、技 術人員、科學與醫學專家…等。由於英國近年中小企業成長迅速,HSE 也開始主 動提供這些中小型企業免費的安全衛生輔導諮詢,其中包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推動促進健康、安全相關活動,以及鼓勵企業建立簡易的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而 企業接受免費輔導則必須按照規定發表安全衛生政策聲明並進行風險評估(王可欣 2008)。

(22)

除了 HSE 有提供免費之安全衛生顧問諮詢以外,英國政府也有委託其他機構、

團體逐年推出許多類似的安全衛生輔導計畫,主要都是針對小型企業或是部分危 險性較高之事業,由於小企業礙於資金不足,沒有實際產值的職業安全衛生作為 容易被忽視,同時管理者缺乏安全衛生意識與專業,使得底下工作人員被迫處於 危險性較高之作業場所。其中比較有名的計畫包括:紅天使小型企業輔導計劃,

企業安全與協助計畫(safety and support for business)…等(李金泉、曹常成 2012)。

2.1.3 美國

一、職業安全衛生顧問管理制度與人員資格

美國對於安全衛生顧問管理制度採取非常低度介入的模式,因此對於職業安 全衛生顧問制度並無設置專法進行規範,對於顧問人員之資格也沒有任何明確限 制,更沒有提供官方的網路平台給顧問人員進行登錄,稱得上是完全放任其自由 發展的管理制度。

然而在美國想成為獨當一面的安全衛生顧問人員也並不容易,通常自行執業 之顧問人員至少都會具備幾張專業證照,藉此證明自己具備其專業能力,才能在 自由競爭和實力主義至上的美國社會生存,而等級愈高的證照取得的條件愈是嚴 苛,最簡單的只要經過專業受訓課程並且通過考核即可,困難的則需具備相當程 度之學經歷並且通過認證考試才可取得,而且通常錄取率都非常低。以下分別介 紹數種在安全衛生顧問領域中較有公信力與價值的證照類別:

安全領域最高級別的證照為「安全專業認證人員(Certified Safety Professional)」,

簡稱為 CSP,其次為「準安全專業認證人員(Associate Safety Professional)」簡稱為 ASP(BCSP Certified Safety Professional 2012);衛生領域最高級別的證照為「工業 衛生師(Certified Industrial Hygienist)」簡稱為 CIH,其次為「準工業衛生師(Certified Associate Industrial Hygienist)」簡稱為 CAIH(ABIH Certified Industrial Hygienist 2012);其他相較低階證照的包括「職業健康和安全技術士(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Technologist) 」 簡 稱 為 OHST(BCSP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Technologist 2012),以及「建築衛生與安全技術士(Construction Safety and Health Technician)」簡稱為 CHST(BCSP Construction Safety and Health Technician 2012)。

以上證照分別由 2 個不同之機構負責認證核發,其中之一是「美國安全專業 認證委員會 The Board of Certified Safety Professionals」簡稱為 BCSP,負責認證 CSP、

(23)

ASP、OHST、CHST 等 4 張證照,另外一個是「美國工業衛生學委員會(American Board of Industrial Hygiene)」簡稱為 ABIH,負責認證 CIH 與 CAIH 這 2 張證照,

CAIH 證照已於 2006 年起停止發放。關於各證照考試資格與規範請參考表 2-1。

表 2-1 職業安全衛生領域認證制度一覽表

資料來源:BCSP Safety Certifications at a Glance 2012;ABIH Eligibility for CIH Certification 2012

美國民間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業之服務狀況,可由目前所發放的證照數量來推 估,依據 BCSP 官方網站登錄名單,截至 2013 年 5 月統計 CSP 共有 13,765 人,,

ASP 共有 1,004 人, CHST 共有 2,758 人,OHST 共有 1,754 人(BCSP Credential Holder Directory 2012);另依據 ABIH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統計, CIH 共 13,431 人, CAIH 有 19 名(ABIH Annual Statistics 2012),而在 2012 年仍然處於衛生領域 活躍服務者約有 6,683 人。合計現有之安全衛生專業證照約有 32,731 張,其中有

類別 CSP/ASP CIH OHST CHST

最低學歷

學士學位(任何領域 皆可)、副學士學位 (需要安全、衛生或 和 環境 緊密 相關 的 領域)

1.具有生物、化學、化 工、機械、工程、物理、

工業衛生或安全專業 的學士。

2. 任何其它專業的學 士,但至少含理工、數 學、科技方面課程 60 個學分。

高中文憑或等同 高中學力

高中文憑或等同 高中學力

工作經驗

至 少三 年的 工作 經 驗,其中和安全相關 者至少應佔 50%,且 從 事兼 具廣 度和 深 度的安全性工作。

至少四年的工業衛生 工作經驗,且必須具備 規範之 4 項基本專業 能力。

5 年的工作經驗。所做過 的工作中,和安全相關 者應至少佔 35%。沒有 5 年的工作經驗者,需要 接受臨時性的指派工作 考試。

3 年的建築經驗,其中安 全 性 工 作 者 至 少 佔 35%。

教育可以替

代工作經驗 無 無

1. 大學學位可以替代 工作經驗。

2. 或是取得經過核可 的認證課程學分。

1.持有副學士學位或高 級學位則需 2 年的建築 經驗,其中安全工作者 至少占 35%。

2.鑑定合格之安全相關 的副學士學位或高級學 位可免工作經驗。

申請費用 160 美元 150 美元 140 美元 140 美元

考試費用 350 美元 350 美元 300 美元 300 美元

更新認證 ASP:140 美元

CSP:150 美元 115 美元 120 美元 120 美元

(24)

少部分人會同時持有不同之證照,然而持有相關證照也未必會從事顧問服務工 作。

依據 BCSP 在 2000 年所進行之問卷調查統計發現,持有 CSP、ASP 以及 OHST 和 CHST 等專業認證之會員約有 22%在保險業工作,相較於從事安全衛生顧問服 務工作的 15%更高,另外製造業有 19%、石化業 15%、營建業 5%、政府單位 9%…

等(BCSP Career Guide to the Safety Profession 2007),值得一提得是美國之產物保險 公司,也必須具備安全衛生相關的專業評估人員,負責評估投保公司之安全衛生 風險狀況,也可能負責調查職災事故原因,一般會稱為「損失控制顧問(Loss-control consultant)」(Safety Management Group 2012)。另外「美國職業衛生師協會(American Industrial Hygiene Association)」簡稱為 AIHA,在 2009 年的問卷調查中則指出,

其中約有 3,000 名會員從事安全衛生顧問服務工作,而且這些會員持有 CIH 比例 非常高(Dennis Francoeur Jr. 2009)。綜合以上之調查可推估美國大約有接近 6000 人 從事安全衛生顧問工作。

二、職業安全衛生顧問輔導現況

美國政府對於安全衛生顧問工作採取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發展,因此政府並 不會主動介入管理和規範,而安全衛生顧問人員為尋求協助和保障通常都會加入 一些大型的職業安全(衛生)工會、公會、協會…等團體,例如:「美國安全工程師 協會(American Society of Safety Engineers)」簡稱為 ASSE,另外還有上述的 AIHA…

等,以 AIHA 為例,協會下一組織 Consult SIG,專門負責協助從事顧問諮詢服務 工作的會員,同時 也提供顧問成員之間的溝通交流平台(AIHA Consult SIG 2012),

另外每年會出一版 AIHA Consultants Listing 刊物,記載 AIHA 會員所執業的顧問 事務所相關資訊,根據 2012 所出版的名冊統計,全美國共有 318 衛生顧問諮詢公 司(AIHA Consultants Listing 2012);另外 ASSE 官方網站上也有登錄其會員所執業 的顧問事務所名單,但 2012 年時網站上僅有 12 家顧問事務所資訊,由於登錄名 單每年必須繳交高額管理費用,因此可能導致多數會員意願不高。除了 AIHA 和 ASSE 等大型協會以外,美國還有很多機構團體也有提供其會員類似的協助,也有 一些是獨立經營的顧問服務機構,但政府沒有全國統一的專責機構負責管理和整 合,因此整體數量並沒有詳細的數據。

AIHA 在 2009 年曾針對其下自行執業安全衛生顧問工作之會員進行網路問卷

(25)

調查,依據資料庫統計約有 3000 人從事相關工作,問卷調查以寄送電子郵件方式 進行,該問卷調查共回收 282 份有效樣本(Dennis Francoeur Jr. 2009),問卷結果顯 示出在美國安全衛生顧問事務所為獨自 1 人經營者佔 32%,員工人數 2 至 5 人約 佔 40%,有極少數大型顧問公司員工數在數百人以上,其中最大的為 1200 人;同 時 282 位顧問人員從事顧問服務工作年資有 67%超過 10 年,20%在 6 至 10 年之 間,11%在 1 至 5 年之間,僅有 1%不到 1 年;而在 282 位顧問人員所持有的證照 類型中,有 81%都持有 CIH,有 29%持有 CSP,還有大約 60%持有其餘證照,可 見有許多顧問人員持有 1 張以上證照;至於顧問服務的年營業額調查,有 17%未 滿 100,000 美元,有 22%在 100,000 至 250,000 美元間,有 17%在 500,000 至 1,000,000 美元間,有 12%在 1,000,000 至 2,000,000 美元間,有 12%在 2,000,000 至 5,000,000 美元間,另有 7%超過 5,000,000 美元,由此可見依據事務所規模營業額差距非常 大;美國的顧問服務內容並不像英國有明確的規範和分類,但透過問卷調查可得 之常見的衛生類顧問服務項目包括:工業風險評估、室內空氣品質改善、安全衛 生教育訓練、安全程序開發服務、個人防護具訓練、工業衛生控制方法服務,而 常見的安全類顧問服務項目包括:符合 OSHA 規範顧問評估、安全評估、環境整 治與監督、符合環境規範評估、損失控制…等;至於調查中顯示顧問服務業務來 源包括有:老顧客、口碑介紹、政府專案、 網路(網站)、專案招標、AIHA 顧問 名冊與各州名冊…等;顧問服務業務主要的競爭者包括有:其他的安全衛生顧問 公司、 非安全衛生顧問服務的提供者、 政府機構、 保險公司等;另外由於美國政 府沒有強制規範執業之顧問人員必須加入業務責任保險,但依然有 72%自行投保,

有 21%是從未投保,還有 7%是以前有投保過但現在沒有,此外有 13%表示曾遭到 客戶索賠得案例。透過此問卷統計結果大致可窺知美國之安全衛生顧問業雖然發 展蓬勃,但也處在高度競爭的自由市場中。

美國於 1970 年設立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署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以下簡稱 OSHA,OSHA 的使命為制訂安全衛生標準、執行相關 法規、實施檢查、促進勞工安全衛生、提供教育訓練與相關服務、並持續改善職 場安全衛生等。OSHA 一方面針對企業進行勞動檢查,另一方面每年也編列龐大 經費提供小企業免費的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根據 OSHA 統計在 2010 年就針對小型 企業了 30,000 次以上的現場輔導巡視(OSHA Consultation program 2012);另外還有

「安全衛生成就表揚計畫(Safety and Health Achievement Recognition Program)」,

(26)

簡稱 SHARP 計畫,計畫目的是給予支援與獎勵雇主,表揚其對作業環境實施有效 安衛管理系統且持續改善。安全衛生成就表揚計畫的參與企業免受 OSHA 得勞動 檢查檢查 (OSHA Safety and Health Achievement Recognition Program 2012)。

由於 OSHA 所執行的「顧問諮詢輔導」與「勞動檢查」兩項業務性質完全不 同,如果事業單位正在接受顧問輔導期間,其優先權應高於勞動檢查, 而且在沒 有立即性危害或是遭到檢舉的情況下,還能享有豁免勞動檢查最長達一年的權力;

此外任何顧問輔導計畫所獲得之資訊都不會提供 OSHA 作為監督檢查之用,因此 顧問人員所發現之問題並不會直接通報 OSHA,也不會要求企業強制改善或給予 處罰,但雇主仍然必須在合理時間內改善立即危險與嚴重違規等問題。

OSHA 對執業之顧問人員並沒有任何專法規範,但是對於 OSHA 指派提供顧 問輔導諮詢的顧問人員卻有特定的規範,依據 OSHA Regulations (Standards - 29 CFR) 法令中 1908.8( Consultant specifications),要求顧問人員必須具備足夠的專業 能力包括:能夠評估勞工暴露與風險的判斷能力,熟悉 OSHA 各項法令標準的知 識、具備危害改善技術知識與實務、瞭解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計劃的要求、具備 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報告撰寫能力。為了確保 OSHA 的顧問人員具備以上的專業能 力,OSHA 也特別請許多專業的安全衛生協會辦理顧問人員專業教育訓練,例如:

BCSP、ABIH 和衛生環境與安全技術人員協會(The Council on Certification of Health, Environmental and Safety Technologists)…等(OSHA Annual Alliance Report 2009)。

2.1.4 台灣

一、職業安全衛生顧問管理制度與人員資格

在民國 64 年至民國 80 年間,台灣曾經制訂並公布「勞工安全衛生服務機構 管理規則」,其法源依據為當年勞工安全衛生法第 22 條:「事業單位得委託安全 衛生服務機構,協助或指導其改善工作場所之安全與衛生。前項安全衛生服務機 構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現今相關條文皆已廢除,其細節可參考研究動 機與背景。民國 101 年勞委會在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案時又重新納入安全衛生顧 問管理制度條文,修正案第 36 條規範:「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對於各事業單 位勞動場所得實施檢查。其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限期改 善;屆期未改善或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得通知其部分或 全部停工。勞工於停工期間應由雇主照給工資。事業單位對於前項之改善,於必

(27)

要時,得洽請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顧問服務機構提供專業技術輔導。前項顧問服 務機構之種類、條件、服務範圍、顧問人員之資格與職責、認可程序、管理及其 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民國 102 年 6 月 18 日立法院已三 讀通過勞安衛生法修正案更名「職業安全衛生法」,並同意職安法第 36 條相關規 範。

新舊條文中分別將顧問機構定名為 「安全衛生服務機構」 與「顧問服務機 構」,主要用意是顧問機構將代表比過去能提供技術層級更高的服務內容,期許 能以提供事業單位危害評估、環境監測、生物檢測、安全驗證、工程改善、個人 防護…等高階安全衛生控制技術服務,藉以區隔過去服務機構主要業務為教育訓 練和代書申報作業…等。

然而雖然勞工安全衛生法草案中已納入顧問機構之依據,但目前勞委會尚未 決定是否要制定新版的「勞工安全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規則」,因此台灣目前對於 顧問機構的管理制度是沒有相關法令規範的,與前述英國、美國同樣屬於自由市 場機制。

台灣對執業之安全衛生顧問人員資格並沒有嚴格的規範,其中以工業安全技 師和工礦衛生技師最具資格,因為技師制度有保障其執業權限,並且專業能力最 受認證;其次像是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師、環境檢測士,甚至是安全衛生訓練機構 的講師、大專院校職安衛系所教師、勞檢單位退休人員…等,都有可能成為執業 之安全衛生顧問人員;但是業界也有一些人是完全沒有任何相關證照或學經歷背 景卻從事安全衛生事顧問服務工作,也因此目前安全顧問領域專業人才良窳不 齊。

二、職業安全衛生顧問輔導現況

勞工安全衛生法草案第 36 條中強調事業單位「於必要時」得洽請中央主管機 關認可之顧問服務機構提供專業技術輔導,事實上並不具有強制性。在一般狀況 下皆是由事業單位自行選擇是否要花錢接受顧問輔導,但依據法規雇主依然必須 負責保障勞工作業場所符合相關的安全衛生規範,當事業單位遭到勞動檢查並要 求限期改善缺失狀況時,雇主仍有必要尋求安全衛生顧問的提供專業諮詢與輔導。

由於台灣本身社會風氣就不如英國、美國雇主和勞工都相較重視職場安全衛生,

而且安全衛生顧問服務在台灣也沒有強制性或是簽證規範,因此顧問服務自由市

(28)

場的規模並非很盛行。

而評估台灣目前的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市場狀況,由於沒有專責單位負責 管理和規範,因此實際執業的顧問機構數量並沒有確切的統計,另外針對中小企 業較為盛行的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業務大致有:教育訓練、作業環境測定、危險性 機械設備檢查、勞工健康檢查、工作守則制定報備、組織管理與自動檢查、職業 災害統計月報、勞動檢查通知改善諮詢及協助處理等。而顧問輔導費用通常是以 單一項目計價,每個案子從數千至數萬新台幣不等。

台灣政府近年也積極推動許多補助中小企業安全衛生顧問諮詢服務的計畫案,

像是勞委會為提昇地方工安防災能量,於民國 97 年啟動勞工安全衛生「在地扎根 計畫」補助申請實施各縣市政府約聘「在地安全衛生專責人員」,並請該等縣市 成立「安全衛生防災訪視團」與「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團」,推動勞安業務宣導到 府與輔導到位之防災扎根活動。同時也由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製作防災宣 導資料、培訓訪視輔導員、並提供現場技術支援。民國 98 年度計畫也對輔導人員 加強訓練,並積極培訓未來之安衛種子人員。在地扎根計畫至民國 98 年底,約實 施深入工程改善 290 家、特定行業職安衛輔導 270 家、安衛設施補助共 381 家(743 件,計 690 萬)。辦理安衛訓練和宣導 175 場,辦理示範觀摩 17 廠(場)次,培訓蒲 公英種子約 1,000 人,編製發送宣導資料 443,000 份,培訓 500 位縣市訪視輔導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資訊網 2012)

因受訪視輔導廠商職災殘廢死亡消減率顯著,但職災傷害削減率較低,我國 安全衛生扎根計畫第二階段(民國 99 至 101 年度),對中小企業之輔導重點增加對 衛生、健康危害及較輕傷害之預防協助,亦將基本的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列為重點 加強輔導。此三年之服務模式除了以往個別前往廠商實施臨廠專業安全輔導模式 外,將效法日本蒲公英計畫,以大廠帶小廠方式,增加安全衛生登錄團體方式推 展安全衛生扎根之理念。每個縣市每位專責人員負責成立並至少推動一個安衛家 族,未設置安衛專責人員的縣市府,由統籌支援單位執行。每個家族以 20 家中小 事業單位為原則。由專責人員從既有志工團中組成防災輔導團隊,針對工廠人數、

危害類型特性與需求,安排具有特定專長志工前往登錄家族實施安全衛生技術服 務。主要目的為透過共同之組織平台交流,建立廠場自我安衛管理、相互扶助及 學習能力。並期能落實雇主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深化安全衛生輔導內容及協助改 變做法,並利用組織運作強化廠場合作模式,提升中小事業單位危害辨識及自我

(29)

安全檢查能力,進而降低職業災害發生,並促進安全健康工作環境(行政院勞工委 員會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資訊網 2012)。

另外經濟部工業局在協助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方面,則有委託中華民國工 業安全衛生協會執行「中小企業工作環境改善計畫」,提供工作環境改善基礎技術 輔導,由輔導工程師到廠實施輔導,協助工廠診斷其安全衛生現況,提供必要的 安全衛生知識及安衛等級評估,以消除作業環境之各類型危害,避免勞工發生職 業災害和職業病。(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安全衛生技術輔導網 2012)

2.2 台灣職業安全衛生顧問資源評估

2.2.1 台灣業界安全衛生顧問組織

台灣現有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機構大致有幾種類型:技師事務所、安全衛生服 務機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認證輔導機構、各種安全衛生社會團體與環境檢測機 構…等,以下將分別作介紹:

一、技師事務所

台灣目前安全衛生領域之技師主要以工業安全技師與工礦衛生技師為主,而 這些技師依照技師法所成立之安全衛生技術服務性單位,一般稱為工礦安全衛生 技師事務,現行工礦安全衛生技師事務所主要服務對象中小企業,其中衛生技師 事務所的工作內容主要在於執行勞工作業環境測定;而工業安全技師則主要著重 於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之辦理。依據台灣省工礦安全衛生技師公會在101年統計,

全台灣僅登錄了29家執業的安全衛生顧問技師事務所名單(台灣省工礦安全衛生技 師公會 2012),其中真正執行安全衛生輔導改善工作可能僅有10餘家。雖然技師事 務所亦屬安全衛生服務形態,但有較多單位從事與技術性較有關之工作。一般而 言工礦安全衛生計師主要服務項目如下(莊坤遠、蘇德勝 2012):

(1) OHSAS 18001 系統驗證輔導、危險性工作場所製程(施工)安全評估。

(2) 勞工安全衛生檢查通知改善事項公文之處理,諮詢及規劃改善事項。

(3) 協助制訂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安全作業標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4) 協助安衛管理人員實施自動檢查計劃。

(5) 規劃、指導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及預防災變訓練事宜。

(30)

(6) 作業環境改善規劃(含作業環境測定業務與計畫之規劃擬定)。

(7) 協助及指導安衛器材、防護具之購用及正確使用方法。

(8) 協助辦理勞工法令宣導及勞資問題諮詢。

(9) 協助設置安全衛生組織衛生管理單位及安全衛生委員會。

(10) 協助規劃勞工一般體格檢查、特殊作業健康檢查。

(11) 指導辦理職業災害統計、分析及調查報告。

(12) 指導安全標誌及安全標語之懸掛,危險物有害物通識標示,提高員工安 全意識及危害預防知識。

(13) 提供職災統計表格及相關報表等資料。

(14) 有關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檢查事項及安全衛生問題之諮詢規劃等事 項。

二、安全衛生服務公司

民國八十年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前,經登記有案之安全衛生服務機構有 7 家,

但因當時大多數事業單位多無主動改善設備之意願,僅對書面各項報備資料等方 面稍作改善,而安全衛生服務機構事實上技術能力亦有限,惡性循環下,多淪為 代理事業單位填報表之紙上作業公司(戴基福 2001)。依據民國 101 年經濟部商業 登錄名單中,與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有關之公司行號現存大約有 38 家(經濟部商業 司 2012),也有許多大型顧問機構服務內容中也包含安全衛生項目,但本研究並沒 有一併列入,一般安全衛生顧問公司常以(工業)安全衛生顧問公司或服務公司為名 稱,其所從事的業務主要為工作守則建立、表報作業、教育訓練及防護具買賣為 主。通常此類顧問公司規模都不大,大概僅有數位顧問人員,甚至有些是 1 人公 司,人員素質良窳不齊。此類型公司由於缺乏資金及高素質之人力,鮮有能真正 輔導改善作業場所安全衛生者,但卻是與事業單位接觸最多的輔導改善單位。一 般而言安全衛生顧問公司主要服務項目如下(莊坤遠、蘇德勝 2012):

(1) 提供勞動相關法令諮詢(安全衛生法等)。

(2) 勞動檢查通知改善諮詢及協助處理。

(3) 協助訂定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報檢查機關備查。

(4) 協助取得安全衛生人員證照並報檢查機構備查。

(5) 協助辦理規劃自動檢查計畫及執行。

(31)

(6) 協助規劃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預防災變事宜。

(7) 按月申報職業災害月報表並報請檢查機構備查。

(8) 協助提供勞委會指定合格醫療機構辦理健康檢查及體格檢查。

(9) 協助辦理作業環境測定。

(10) 協助指導現場安全衛生設施及安全標示並提供改善建議書。

(11) 提供其他勞工安全衛生問題之諮詢(如防護具等)。

(12) 環境測定,安全衛生防護等器材買賣(環境測定器安全鞋防護口罩面 具)。

(13) 提供政府相關法令之諮詢。

(14) 教育訓練之協助。

(15) 進出口業務。

三、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認證輔導機構

近年來許多大型企業開始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OHSMS) 納入風險管理 策略來實施,藉此預防安全健康事故的發生,並且順應國際趨勢,追求企業持續 發展,還能藉此提升企業形象。OHSMS 藉由提供架構讓您的機構能徹底找出並 控制衛生安全風險、減少可能的意外、讓您更能遵守法規並且改善整體效能,來 宣揚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而其中最有名的就屬 OHSAS 18001,是國際公認的職 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稽核規範,適用於各種行業及規模之公司。也因此近年也 興起一些專門協助企業辦理各種 OHSMS 認證的顧問機構,這類顧問公司通常規 模較大,OHSMS 認證服務可能只是其中一部分的業務範圍,而以台灣目前較為常 見得 OHSMS 認證大致有以下數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OHSAS 1800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 (TOSHMS)、環境管理系統驗證(ISO 14001)、品質管 理系統驗證(ISO 9001)、綠色產品管理系統驗證(IECQ 080000)、社會責任管理系統 驗證(SA 8000)、食品安全管理系統驗證(ISO 22000)、營造業 OHSAS 18001 輔導…

等(The 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2012)。

四、安全衛生社會團體

目前國內依據內政部登錄的社會團體名單中,與職業、勞動之安全、衛生或 災害防治有關之協會或學會團體大約有 90 個(內政部人民團體全球資訊網 2012),

(32)

另外還有核准之代行檢查機構以及核可之作業環境測定機構與工業衛生認可實驗 室。社會團體部份除執行依法核可之代行檢查、作業環境測定、認可實驗室等業 務外,許多團體仍以勞工安全衛生相關之教育訓練為主要業務。近年新成立之少 數學術性團體則承辦若干政府機構安全衛生相關研究工作。如以功能區分,大致 可分為以下數種類型 (戴基福 2001):

(1) 綜合型

台灣較具規模的綜合型安全衛生團體,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 會(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 Association of the R.O.C)為代表,其服務項目包含教 育訓練、作業環境測定、認可實驗室、代行檢查機構等輔導項目,當時由政府輔 導組設,集合政、勞、資三方與學者等勞工安全衛生工作人員參與,推動政府勞 工安全衛生政策,啟發事業單位推行安全衛生事務;以達到防止職業災害、改善 工作環境。目前由該協會所提供的工業安全衛生技術輔導項目包括:損害防阻技 術輔導、防火防爆暨防爆電氣技術輔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建置輔導、危險 性機械合格證申請輔導、熱影像診斷分析、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系統建置輔 導…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2012)。

(2) 技術輔導為主

台灣較具規模的技術輔導安全衛生團體,以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 (SAHTECH)為代表。於民國 96 年 3 月 1 日正式成立。為我國近年成立之大型安全 衛生顧衛機構,團隊由數位安全衛生領域知名博士教授與工研院安全衛生技術部 門成員組成,安衛相關實務年資平均 13 年以上。技術中心主要研發與服務項目包 含高科技安全、化學品安全、風險管理、企業持續營運管理、環安衛管理、製程 安全、產物保險損害防阻、公共安全、生物安全、有害氣體監控等設備開發、軟 體設計與系統建置。目前主要業務為協助政府部會向企業推廣勞工安衛生知識並 協助改進,另外也協助處理各種專業的型式檢定,化學品危害分析等,財團法人 安全衛生技術中心於民國 100 年直接或間接承辦政府許多委託計畫,對於國內的 安全衛生技術提升與新制度推動貢獻多(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 2012)。

(3) 環境檢測為主

勞委會於民國 81 年發布勞工作業環境測定實施辦法,至 101 年 3 月為止,勞

數據

表 2-1  職業安全衛生領域認證制度一覽表
表  2-3-2 各國職業安全衛生專業顧問狀況與制度比較表  台灣  日本  英國  美國  管理方式  已納入職安法規 範  制度完善  低度介入與規範  完全自由放任  專門法規  民國 63 年勞工安全衛生法第 22 條與勞工安全衛生服務機構管理規 則,80 年皆已廢 止;民國 102 年 職安法第 36 條  1972 年勞動安全衛生法第 81 條~ 第 87 條;1973 顧問規則  無  無  國家考試  安全衛生技師特 考  顧問人員特考  無  BCSP 與 ABIH 相關證照考試  試驗(
表 4-4  專家人員為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分布  表 4-5 專家人員為非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分布  (4)  最高教育領域:本研究專家人員最高教育領域分布,以「理、工」佔 44.1 %為最高;第二為「工(職)業安全」佔 19.0%;第三為「工(職)業衛生」佔 14.3%,詳如表 4-6。  表 4-6 專家人員最高教育領域分布 教育程度: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 人數 %1碩士39 26.52博士2617.73大學74.84專科32.05國中(含以下)00.06高中(職)00.
表 4-10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家人員職務類別分布  表 4-11 勞動檢查機構專家人員職務類別分布  (6)  從事安全衛生服務或教學的總年資:本研究專家人員從事安全衛生服務或 教學的總年資分布,以「20~30 年(含)」佔 37.4%為最高;第 2 為「10~20 年(含)」33.3%;第 3 為「30 年以上」8.8%,約有 80%專家安全衛生領域 年資經歷高於 10 年以上,詳如表 4.1.3-11。  表 4-12 專家人員從事安全衛生服務或教學的總年資分布  (7)  安全衛生
+7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人力資源 人力資源 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 溝通管理 溝通管理 採購管理 採購管理 品質要求 品質要求 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 功 能目的

(十三)危害性化學品管理相 關法規(含危害性化學 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 法、新化學物質登記管 理辦法、管制性化學品 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

1、 與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以下簡稱矯正機關)合作入監辦理

開發職場安全 防災與智慧監 控技術,掌握 職業衛生危害 問題與預防技 術,提升職場 危害因子暴露 評估與職業傷 病預防,落實

為維持勞動供需平衡及促進國民就業之安定,依就業服務法第 42 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

勞工保險局、職業安全衛生署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 與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屠宰衛生檢查、畜

最後特別提出說明,本研究用戶端作業系統為 Win 2000 Professional,伺服 器端作業系統為 Windows 2000 Server 並啟動 Active Directory

近年科技業工程師、客運業駕駛、保全人員及醫療機構醫師等接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