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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與教師組 織承諾相關因素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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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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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教育系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廖本裕 先生

臺東縣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與教師組 織承諾相關因素之研究

研究生:吳耀仁 撰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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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 謝 辭

從 國 立 台 東 師 範 學 院 畢 業 投 入 教 育 工 作 行 列 已 有 一 段 時 間,在 因 緣 際 會 下 成 為 研 究 所 學 生 , 重 拾 書 本 的 我 再 一 次 體 驗 到 學 生 的 生 活 , 白 天 學 校 忙 於 行 政 及 教 學 工 作 , 晚 上 則 是 研 讀 研 究 所 的 課 程 , 雖 然 過 程 之 中 充 滿 著 艱 辛 , 但 有 同 仁 、 家 人 及 同 學 的 鼓 勵 , 益 加 顯 得 成 功 果 實 的 甜 美 。

一 路 走 來,感 謝 廖 本 裕 教 授 的 指 導 與 關 心,才 能 讓 我 如 期 將 論 文 完 成 。 感 謝 親 愛 的 老 婆 惠 敏 的 鼓 勵 與 持 家 , 才 能 讓 我 每 天 可 以 躲 在 小 房 間 裡 讀 書 , 當 然 我 的 兩 個 寶 貝 兒 子 育 澤 、 育 維 也 是 有 功 人 員 , 每 天 晚 上 兒 子 總 是 問 我 「 爸 爸 要 陪 我 們 睡 覺 嗎 ? 」 看 著 他 們 可 愛 的 臉 龐 , 讓 我 難 以 拒 絕 , 但 是 為 了 完 成 學 業 , 常 常 讓 他 們 失 望 。 現 在 爸 爸 「 功 課 」 寫 完 了 , 可 以 陪 你 們 睡 覺 了 。

感 謝 曾 經 幫 助 過 我 的 人 , 以 及 張 如 慧 教 授 、 王 健 華 教 授 二 位 口 試 委 員 的 斧 正 , 讓 我 受 益 良 多 。 感 謝 同 學 家 正 、 永 照 、 敏 慧 及 張 能 發 校 長 , 同 儕 之 間 的 討 論 , 使 得 學 問 在 一 連 串 的 問 號 之 中 成 長 。 最 後 將 這 一 份 論 文 獻 給 我 的 父 母 吳 開 盛 先 生 與 吳 張 麗 卿 女 士 , 感 謝 你 們 培 養 我 讀 書 , 給 我 ㄧ 個 溫 暖 的 家 庭 。

吳耀仁 謹識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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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 研 究 試 圖 探 究 臺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相 關 因 素 , 藉 以 了 解 臺 東 縣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教 師 知 覺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情 形 、 臺 東 縣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現 況 。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方 法 採 用 文 獻 分 析 法 與 問 卷 調 查 法 , 分 層 隨 機 抽 樣 臺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為 樣 本 , 以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皮 爾 遜 積 差 相 關 、 逐 步 回 歸 分 析 等 統 計 方 法 分 析 樣 本 數 據 。

本 研 究 結 果 有 下 列 發 現 :

1、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知 覺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行 為 屬 於 中 上 程 度 , 以 「 技 術 層 面 」 表 現 最 佳 。

2、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知 覺 情 形 屬 於 中 上 程 度 , 以 「 努 力 意 願 」 表 現 最 佳 。

3、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知 覺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行 為 , 以 年 齡 、 學 校 所 在 地 變 項 有 顯 著 差 異 。

4、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知 覺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之 情 形 , 以 年 齡 、 服 務 年 資 、 職 務 、 學 校 所 在 地 變 項 有 顯 著 差 異 。

5、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在 整 體 性 與 各 層 面 均 呈 現 正 相 關 。

6、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對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之 預 測 力 以 人 際 層 面 最 具 預 測 力 。

關鍵字:校長課程領導、教師組織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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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incipals' curriculum leadership and teachers' organization commitment in in elementary schools, and to understand the status quo of teachers' perception of principals' curriculum leadership and teachers'

organization commitment among teachers' background variables. Literature review and

questionnaires were conducted. Stratified random samples were selected from elementary schools teachers of Taitung County. The average, SD, t test, one way ANOVA, Pearson's correlation, and regression statistics techniques were applied to analyzed data.

The results indicated that:

1. the scores of teachers'perception of principals'curriculum leadership were above average, the“skill level"performed best;

2. the scores of teachers' organization commitment were also above average, the “effort will "performed best;

3. there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eachers' perception of principals'curriculum leadership among ages and school locations;

4. there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eachers'organization commitment among ages, service years, job positions and school locations;

5. there were posi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principals'curriculum leadership and teachers'

organization commitment in each level and a whole; among them, the“human relationship"

level revealed the most prominent predictability.

Keywords:principals'curriculum leadership, teachers' organization commi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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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5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6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7

第五節 名詞釋義---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9

第一節 校長課程領導的理論與相關研究--- 9

第二節 組織承諾的理論與相關之研究--- 50

第三節 校長課程領導與教師組織承諾之相關實證研究--- 73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78

第一節 研究架構--- 78

第二節 研究假設--- 80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取樣--- 81

第四節 研究工具--- 82

第五節 實施程序--- 88

第六節 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 90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92

第一節 樣本結構分析--- 92

第二節 臺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對於校長課程領導與教師組織承諾知覺情形分析 95

第三節 臺東縣不同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教師知覺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之差 異情形--- 106

第四節 臺東縣不同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教師知覺教師組織承諾之差異情形 116

第五節 臺東縣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與教師組織承諾之關係--- 126

第六節 臺東縣不同層面之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行為對教師組織承諾整體與 各層面知覺之預測--- 12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32

第一節 結論--- 132

第二節 建議--- 138

附 錄 參考文獻--- 143

壹、中文部份--- 143

貳、西文部份---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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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圖 2-1-1 領導力量階層圖資料來源--- 42

圖 2-2-1 Steers 之組織承諾前因後果模式--- 56

圖 2-2-2 Staw 組織承諾之形成模式理論--- 57

圖 2-2-3 Mowday 等人之組織承諾前因後果模式理論--- 58

圖 2-2-4 Stevens, Beyer 與 Trice 的組織承諾角色知覺模式理論--- 59

圖 2-2-5 Morris 與 Sherman 的組織承諾多元預測模式理論--- 60

圖 2-2-6 Wiener 組織承諾形成模式理論--- 61

圖 2-2-7 Reyes 的教師組織承諾理論--- 63

圖 3-1-1 本研究之架構圖---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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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2-1-1 研究者對課程領導角色的看法--- 24

表 2-1-2 領導理論三取相之比較--- 36

表 2-1-3 不同性別之教師與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相關研究結果--- 43

表 2-1-4 不同年齡之教師與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相關研究結果--- 44

表 2-1-5 不同服務年資之教師與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相關研究結果--- 45

表 2-1-6 不同職務之教師與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相關研究結果--- 47

表 2-1-7 不同學校所在地之教師與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相關研究結果--- 48

表 2-2-1 國內外學者對組織承諾定義之匯整表--- 50

表 2-2-2 組織承諾分類表--- 52

表 2-2-3 國內組織承諾研究內容層面彙整表--- 65

表 2-2-4 不同性別教師與組織承諾相關研究結果--- 68

表 2-4-5 不同年齡之教師與組織承諾相關研究結果--- 69

表 2-2-6 不同服務年資之教師與組織承諾相關研究結果--- 70

表 2-2-7 不同職務之教師與組織承諾相關研究結果--- 71

表 2-2-8 不同學校所在地之教師與組織承諾相關研究結果--- 72

表 3-4-1 專家學者及校長名冊--- 83

表 3-4-2 「教師組織承諾預試問卷」專家學者意見統計--- 83

表 3-4-3 教師組織承諾預試問卷各層面題目分配狀況表--- 85

表 3-4-4 教師組織承諾預試問卷項目分析摘要表--- 86

表 3-4-5 教師組織承諾量表 Cronbach α係數摘要表--- 87

表 3-5-1 抽樣國民小學學校、人數及問卷回收摘要表--- 88

表 4-1-1 不同變項受測樣本次數統計表--- 92

表 4-2-1 「臺東縣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量表」各層面及整體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摘要表--- 95

表 4-2-2 「臺東縣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量表」技術層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摘要 表--- 96

表 4-2-3 「臺東縣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量表」人際層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摘要 表--- 97

表 4-2-4 「臺東縣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量表」教育層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摘要 表--- 98

表 4-2-5 「臺東縣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量表」象徵層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摘要 表--- 99

表 4-2-6 「臺東縣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量表」文化層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摘要 表--- 100

表 4-2-7 「臺東縣教師組織承諾量表」各層面及整體之平均數與標準差摘要表--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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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8 「臺東縣國民小學教師組織承諾量表」組織認同層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摘要表--- 102 表 4-2-9 「臺東縣國民小學教師組織承諾量表」努力意願層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摘要表--- 103 表 4-2-10 「臺東縣國民小學教師組織承諾量表」留職傾向層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摘要表--- 104 表 4-3-1 臺東縣不同性別之國民小學教師對校長課程領導各層面知覺之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107 表 4-3-2 臺東縣不同學校所在地之國民小學教師對校長課程領導各層面知覺之單 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07 表 4-3-3 臺東縣不同年齡之國民小學教師對校長課程領導各層面知覺之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摘要表--- 110 表 4-3-4 臺東縣不同服務年資之國民小學教師對校長課程領導各層面知覺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12 表 4-3-5 臺東縣不同職務之國民小學教師對校長課程領導各層面知覺之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摘要表--- 114 表 4-4-1 臺東縣不同性別之國民小學教師對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知覺之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116 表 4-4-2 臺東縣不同學校所在地之國民小學教師對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知覺之單 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17 表 4-4-3 臺東縣不同年齡之國民小學教師對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知覺之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摘要表--- 119 表 4-4-4 臺東縣不同服務年資之國民小學教師對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知覺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21 表 4-4-5 臺東縣不同職務之國民小學教師對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知覺之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摘要表--- 123 表 4-5-1 臺東縣國民小學校長課程領導與教師組織承諾相關摘要表--- 126 表 4-6-1 臺東縣校長課程領導各變項對教師組織承諾組織認同之逐步迴歸分析摘 要表--- 128 表 4-6-2 臺東縣校長課程領導各變項對教師組織承諾努力意願之逐步迴歸分析摘 要表--- 129 表 4-6-3 臺東縣校長課程領導各變項對教師組織承諾留職傾向之逐步迴歸分析摘 要表--- 129 表 4-6-4 臺東縣校長課程領導各變項對教師組織承諾整體之逐步迴歸分析摘要表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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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緒 論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臺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相 關 因 素 , 在 本 章 中 首 先 敘 述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其 次 提 出 研 究 問 題 與 假 設 及 研 究 方 法 與 步 驟 , 對 於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範 圍 及 研 究 限 制 提 出 說 明 ; 最 後 對 於 本 研 究 之 相 關 名 詞 提 出 解 釋 。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壹 、 研 究 背 景

國 家 經 濟 的 發 展 需 要 教 育 作 為 根 基 , 才 能 持 續 不 斷 地 成 長 , 尤 其 處 在 地 球 村 的 一 角 , 面 對 世 界 經 濟 、 政 治 嚴 峻 的 挑 戰 , 各 國 莫 不 認 真 思 考 教 育 改 革 的 問 題 , 以 期 望 下 一 代 能 在 未 來 獨 領 風 騷 、 出 類 拔 萃 。 在 這 樣 的 環 境 之 下,我 國 很 早 以 前 就 有 教 育 改 革 的 聲 音 出 現,終 於 民 國 8 3 年 行 政 院 成 立 教 育 改 革 審 議 委 員 會 , 負 責 教 育 改 革 及 教 育 發 展 之 研 究 與 審 議 , 教 育 改 革 向 前 邁 開 步 伐 。

我 國 中 小 學 教 科 書 向 來 訂 有 課 程 標 準 , 從 6 4 年 版 本 到 8 2 年 版 , 中 間 經 過 了 1 9 年 , 維 持 著 國 立 編 譯 館 主 編 的 傳 統 , 也 就 是 所 謂 的 一 綱 一 本 。 為 了 因 應 社 會 多 元 的 需 求 , 以 及 提 高 競 爭 力 , 在 民 國 8 5 年 教 育 改 革 審 議 委 員 會 提 出「 教 育 改 革 總 諮 議 報 告 書 」,書 中 建 議 解 除 教 育 不 當 的 管 制 , 發 展 適 性 適 才 的 教 育 , 正 式 宣 告 課 程 改 革 的 時 代 來 臨 。 教 育 部 為 回 應「 教 育 改 革 總 諮 議 報 告 書 」的 建 議 , 於 民 國 8 7 年 公 佈「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九 年 ㄧ 貫 課 程 總 綱 綱 要 」, 緊 接 著 在 民 國 8 9 年 公 佈 「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ㄧ 貫 課 程 暫 行 綱 要 」,以 課 程 綱 要 替 代 課 程 標 準,推 動 一 綱 多 本 教 科 書 政 策 以 及 開 放 學 校 自 主 ,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因 此 學 校 教 學 環 境 丕 變 , 教 科 書 不 再 是 只 有 一 種 選 擇 , 學 校 為 因 應 社 會 快 速 變 遷 需 求 , 紛 紛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建 立 學 校 發 展 特 色 , 學 校 的 課 程 主 導 權 從 中 央 下 放 到 學 校 , 教 師 都 必 須 具 備 有 課 程 編 撰 的 能 力 。

課 程 發 展 ( c u r r i c u l u m d e v e l o p m e n t ) 是 學 校 教 學 的 核 心 , 透 過 課 程 的 實 施 ,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生 活 的 基 本 能 力 , 以 達 成 學 校 教 育 目 標 ( 蘇 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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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 , 2 0 0 5 )。 因 此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理 念 , 攸 關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的 動 能 與 課 程 發 展 的 方 向( 楊 文 慶 , 2 0 0 2 ),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的 理 念 , 是 為 了 能 提 供 適 合 學 校 、 學 生 與 社 區 在 地 課 程 需 求 , 藉 以 有 效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 豐 富 學 習 內 涵 , 間 接 促 成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 帶 動 學 校 創 新 發 展 , 注 入 活 水 啟 發 課 程 改 革 動 機。在 民 國 8 7 年 教 育 部 公 佈 的「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九 年 ㄧ 貫 課 程 總 綱 綱 要 」中 強 調,注 重 學 生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的 學 習 與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 正 呼 應 此 一 需 求 。 因 此 在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過 程 中 ,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與 參 與 動 機 和 合 作 , 亟 需 領 導 者 也 就 是 校 長 的 協 調 整 合 , 才 能 激 勵 教 師 發 揮 專 業 能 力 , 調 整 傳 統 課 程 教 法 與 心 態 , 面 對 未 來 科 技 整 合 下 的 課 程 改 革 與 發 展 , 規 劃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發 展 , 結 合 社 區 資 源 , 營 造 學 校 文 化 。 課 程 發 展 勢 必 成 為 未 來 九 年 ㄧ 貫 課 程 發 展 的 主 要 脈 動 , 而 課 程 發 展 的 良 窳 , 端 看 課 程 領 導 的 行 為 是 否 適 當 , 是 否 發 揮 效 能 。 由 此 看 來 , 在 九 年 ㄧ 貫 課 程 推 動 過 程 之 中 , 課 程 領 導 的 研 究 必 將 成 為 亟 待 研 究 的 領 域 。

學 校 是 正 式 的 組 織 , 具 有 科 層 體 制 的 特 徵 , 不 同 於 一 般 營 利 組 織 追 求 利 潤 與 成 本 控 管 , 講 求 合 理 的 管 理 與 人 性 的 關 懷 。 但 在 社 會 快 數 變 遷 之 下 , 教 育 改 革 的 聲 浪 一 波 接 著 一 波 不 斷 湧 進 平 靜 的 校 園 , 教 師 不 再 是 傳 統 思 維 底 下 呆 板 無 變 化 的 ,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創 新 、 多 元 、 富 變 化 的 思 考 模 式 。 在 此 前 提 之 下 , 學 校 校 長 領 導 行 為 必 須 注 重 學 校 效 能 , 相 對 之 下 學 校 教 師 壓 力 也 隨 之 遞 增 , 自 然 而 然 免 不 了 行 政 和 教 師 產 生 磨 擦 、 相 互 扞 格 的 情 形 發 生 。 以 學 校 組 織 而 言 , 教 師 是 教 育 改 革 的 主 體 與 動 力 , 也 是 教 育 活 動 的 推 動 與 執 行 者 。 教 師 對 學 校 的 組 織 承 諾 , 不 僅 表 現 在 對 學 校 的 認 同 , 對 於 教 學 的 投 入 與 課 程 用 心 , 也 會 相 對 的 提 昇 。 在 過 去 的 研 究 當 中 , 有 些 研 究 領 域 包 含 校 長 領 導 型 態 、 校 長 領 導 方 式 、 校 長 轉 型 領 導 行 為 、 校 長 變 革 領 導 、 校 長 魅 力 領 導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的 關 係 , 而 攸 關 教 育 改 革 成 敗 的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究 , 卻 付 之 闕 如 , 亟 待 研 究 探 討 分 析 。

貳 、 研 究 動 機

教 育 是 國 家 社 會 進 步 發 展 的 動 力 , 面 對 瞬 息 萬 變 的 社 會 , 如 何 保 有 競 爭 力 , 促 進 社 會 發 展 , 是 每 個 人 所 關 切 的 課 題 。 學 校 教 育 改 革 的 步 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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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須 加 速 , 方 可 幫 助 學 生 適 應 未 來 的 社 會 生 活 , 培 育 理 想 的 公 民 。( 葉 興 華 , 2 0 0 1 )。 為 提 升 國 家 的 競 爭 力 與 整 體 國 民 的 素 質 , 教 育 部 於 1 9 9 8 年 9 月 3 0 日 公 佈「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九 年 ㄧ 貫 課 程 總 綱 綱 要 」( 教 育 部,1 9 9 8 ),

強 調 五 項 教 育 理 念 :( 1 ) 學 校 本 位 ( 2 ) 課 程 統 整 ( 3 ) 空 白 課 程 ( 4 ) 能 力 本 位 ( 5 ) 績 效 責 任 。( 廖 展 杉 , 2 0 0 3 )。 在 這 一 波 的 教 育 改 革 中 , 強 調 了 學 校 學 校 本 位 的 課 程 發 展 , 賦 予 學 校 和 教 師 自 主 發 展 空 間 , 各 校 應 發 展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 展 現 學 校 特 色 ( 陳 伯 璋 , 1 9 9 9 ; 歐 用 生 , 1 9 9 9 ; 廖 展 杉 , 2 0 0 3 ) 所 以 各 校 應 將 課 程 統 整 ,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 培 養 學 生 帶 著 走 的 能 力 , 迎 接 未 來 的 挑 戰 。

如 今 , 各 校 已 全 面 實 施 九 年 ㄧ 貫 課 程 , 實 施 課 程 統 整 與 協 同 教 學 , 社 會 各 階 層 對 於 各 校 實 施 的 本 位 課 程 , 有 掌 聲 也 有 檢 討 的 聲 音 , 引 起 各 方 討 論 。 九 年 ㄧ 貫 課 程 對 於 學 校 、 教 師 、 學 生 及 家 長 來 說 , 是 一 個 前 所 未 有 的 體 驗 , 打 破 以 往 課 程 思 維 在 加 以 整 合 , 不 免 產 生 不 安 、 惶 恐 、 抗 拒 的 心 理。學 校 必 須 能 ㄧ ㄧ 掌 握 狀 況,方 能 有 效 推 動 進 行 學 校 課 程 改 革 , 不 僅 本 身 課 程 編 排 能 力 提 升 , 同 時 家 長 也 要 能 了 解 學 校 課 程 。 在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的 歷 程 中 , 校 長 必 須 扮 演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的 促 進 者 角 色 , 適 時 提 供 學 校 教 師 必 要 的 引 導 與 協 助 , 革 新 教 師 固 有 的 心 智 模 式 , 才 能 減 少 抗 拒 改 革 的 心 理 , 轉 化 教 師 成 為 積 極 的 「 課 程 改 革 者 」( 李 安 明 , 1 9 9 9; 楊 振 昇 , 1 9 9 9 ; 黃 超 陽 , 2 0 0 3 )。

學 校 過 去 的 行 政 領 導 多 半 注 重 教 育 事 務 的 視 導 、 管 理 與 協 調 , 鮮 少 觸 及 課 程 領 導 的 範 疇 。 有 關 領 導 的 研 究 , 從 早 期 的 領 導 者 人 格 特 質 、 領 導 行 為 、 領 導 效 能 、 領 導 型 態 、 權 變 領 導 等 , 到 近 年 來 的 新 型 領 導 、 轉 化 領 導 , 多 半 提 及 學 校 行 政 方 面 , 較 少 屬 於 學 校 的 課 程 領 導 之 研 究 ( 廖 展 杉 2 0 0 3 )。 校 長 在 學 校 進 行 課 程 改 革 時 , 扮 演 協 助 者 、 領 導 者 的 角 色 , 在 九 年 ㄧ 貫 課 程 綱 要 頒 布 之 後 ,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的 理 念 之 下 ,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必 須 面 對 課 程 統 整 與 基 本 能 力 達 成 之 壓 力 , 並 且 須 處 理 社 區 監 督 和 績 效 責 任 的 控 制 , 如 何 發 揮 課 程 與 教 學 領 導 , 以 達 成 教 育 和 課 程 改 革 的 使 命 , 是 校 長 領 導 的 重 大 課 題 ( 黃 嘉 雄 , 2 0 0 0; 朱 湘 慈 , 2 0 0 2 )。 行 政 領 導 的 眾 多 範 疇 中 , 課 程 領 導 無 異 是 許 多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必 須 運 用 的 領 導 方 式 , 在 現 今 課 程 改 革 中 ,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採 用 何 種 課 程 領 導 的 形 式 與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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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來 因 應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之 發 展 , 此 為 研 究 動 機 之 ㄧ 。

領 導 必 須 有 效 , 才 能 促 進 組 織 發 展 與 進 步 。 同 樣 的 道 理 , 學 校 行 政 領 導 要 有 效 能 , 除 了 校 長 個 人 領 導 風 格 與 人 格 特 質 、 領 導 型 態 、 領 導 形 式 之 外 , 如 何 提 昇 教 師 向 心 力 , 也 是 校 長 必 須 關 切 的 課 題 。 學 校 教 育 之 成 功 , 唯 有 校 長 與 全 體 教 師 共 同 認 同 學 校 教 育 意 義 與 目 標 , 努 力 付 出 , 方 能 達 成 教 育 成 效( 詹 益 鉅 , 2 0 0 1 )。 以 學 校 組 織 而 言 , 教 師 是 教 育 改 革 的 主 體 與 動 力,也 是 教 育 活 動 的 推 動 與 執 行 者,教 師 對 學 校 組 織 的 承 諾 , 不 僅 表 現 在 對 學 校 的 認 同 , 也 呈 現 在 其 教 學 方 法 與 教 學 效 果 上 , 因 此 唯 有 提 高 教 師 對 教 育 工 作 的 認 同、投 入 及 努 力 的 意 願,才 能 提 升 教 育 品 質 , 積 極 推 動 教 育 改 革 , 增 進 學 校 組 織 的 效 能 ( 游 淑 惠 , 2 0 0 2 )。

在 教 育 的 研 究 領 域 之 中 ,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即 是 教 師 對 學 校 之 工 作 所 投 入 的 努 力,認 同 學 校 的 教 育 價 值 與 留 在 學 校 服 務 的 傾 向 與 意 願( 詹 益 鉅 , 2 0 0 1 )。教 師 工 作 的 表 現 與 教 學 的 效 能 及 對 學 校 的 評 價 具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因 此 校 長 如 何 運 用 領 導 行 為 激 發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 使 學 校 同 仁 群 策 群 力 , 共 同 為 課 程 改 革 及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奉 獻 心 力 , 實 為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須 面 對 的 課 題 。 根 據 E v e r e t t( 1 9 9 1 ) 的 研 究 發 現 , 校 長 是 建 立 教 師 對 學 校 組 織 承 諾 的 關 鍵 人 物 , 換 句 話 說 , 校 長 的 領 導 形 式 是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的 重 要 變 項 , 校 長 的 領 導 行 為 可 以 改 變 教 師 的 組 織 承 諾 意 願 。

國 民 教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1 0 條 規 定:「 學 校 為 校 長 責 任 制,採 任 期 制 , 校 長 對 學 校 教 育 負 成 敗 責 任 。 」 因 此 , 政 府 賦 予 校 長 行 政 管 理 之 責 , 身 為 校 長 領 導 學 校 行 政 , 如 何 讓 老 師 提 升 向 心 力 , 增 進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 進 而 促 進 學 校 組 織 發 展 ,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提 高 , 建 構 優 質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 是 每 ㄧ 位 校 長 所 關 注 的 焦 點 。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身 負 課 程 領 導 之 重 責 , 從 行 政 領 導 的 角 色 轉 型 到 課 程 領 導 , 必 須 兼 顧 行 政 效 能 與 課 程 革 新 。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運 用 課 程 領 導 策 略 是 否 能 有 效 增 進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 此 乃 研 究 動 機 之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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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壹 、 研 究 目 的

綜 合 研 究 背 景 與 研 究 動 機 所 述 ,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有 下 列 幾 項 : ㄧ 、 了 解 臺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現 況 情 形 。

二 、 了 解 臺 東 縣 不 同 背 景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對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方 式 知 覺 差 異 情 形 。

三 、 了 解 臺 東 縣 不 同 背 景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對 學 校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差 異 情 形 。 四 、 了 解 臺 東 縣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方 式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之 相 關 情 形 。

五 、 了 解 臺 東 縣 國 小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方 式 對 促 進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之 預 測 力 。 六 、 根 據 研 究 之 結 論 提 供 國 小 校 長 行 政 領 導 之 參 考 。

貳 、 待 答 問 題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 本 研 究 以 探 討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現 況 、 困 境 及 對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之 提 昇 , 提 出 下 列 待 答 問 題 , 以 作 為 收 集 資 料 和 分 析 討 論 之 方 向 , 臚 列 如 下 :

ㄧ 、 了 解 臺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現 況 為 何 ?

二 、 了 解 臺 東 縣 不 同 背 景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對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方 式 知 覺 差 異 情 形 為 何 ?

三 、 了 解 臺 東 縣 不 同 背 景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對 學 校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差 異 情 形 為 何 ?

四 、 了 解 臺 東 縣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方 式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之 相 關 情 形 為 何 ? 五 、 了 解 臺 東 縣 國 小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方 式 對 促 進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之 預 測 力 為

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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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步 驟

壹 、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採 用 文 獻 分 析 法 及 問 卷 調 查 法 作 為 主 要 研 究 方 法 , 試 圖 將 臺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相 關 因 素 做 ㄧ 探 究 , 研 究 方 法 說 明 如 下 :

ㄧ、文 獻 分 析 法:收 集 國 內 外 學 者 相 關 文 獻,分 析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之 內 涵 、 向 度 、 行 為 及 實 踐 成 效 與 困 境 , 用 以 作 為 編 製 問 卷 之 參 考 。

二 、 問 卷 調 查 法 : 運 用 統 計 的 方 法 , 分 析 臺 東 縣 國 小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知 覺 情 形 、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知 覺 情 形 及 課 程 領 導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之 相 關 情 形 。

貳 、 研 究 步 驟

研 究 步 驟 列 舉 如 下 : ㄧ 、 擬 定 研 究 計 畫 與 進 度 。 二 、 蒐 集 並 閱 讀 相 關 文 獻 。 三 、 文 獻 、 資 料 分 析 與 整 理 。 四 、 編 製 問 卷 ( 專 家 效 度 )。

五 、 實 施 預 試 、 項 目 分 析 、 信 度 分 析 六 、 修 正 問 卷 與 實 施 調 查 。

七 、 問 卷 結 果 分 析 與 討 論 。 八 、 研 究 論 文 撰 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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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壹 、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的 範 圍 , 依「 研 究 對 象 」、「 研 究 地 區 」、「 研 究 內 容 」 三 方 面 , 說 明 如 下 :

ㄧ 、 就 研 究 對 象 而 言 : 本 研 究 以 臺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正 式 編 制 教 師 為 主 , 包 含 主 任 、 組 長 、 科 任 教 師 及 級 任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

二 、 就 研 究 地 區 而 言 : 本 研 究 是 以 臺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為 主 , 以 分 層 隨 機 抽 樣 方 式 選 取 研 究 樣 本 。

三 、 就 研 究 內 容 而 言 : 本 研 究 是 以 探 討 「 臺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相 關 因 素 」 作 為 研 究 內 涵 , 探 究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方 式 對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影 響 之 程 度 , 並 探 討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運 用 何 種 方 式 對 促 進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具 有 成 效 。

貳 、 研 究 限 制

由 於 一 些 主 客 觀 條 件 的 不 足 , 本 研 究 在 結 果 的 推 論 將 受 下 列 因 素 之 限 制 :

ㄧ 、 在 研 究 對 象 方 面

本 研 究 僅 以 臺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為 調 查 對 象 , 包 含 都 市 、 山 地 、 偏 遠 、 離 島 等 地 區 , 但 受 限 於 人 力 、 時 間 上 的 限 制 , 無 法 擴 及 其 他 縣 市 。 所 以 本 研 究 之 結 論 只 適 用 於 對 研 究 對 象 做 解 釋 , 無 法 推 論 至 其 他 縣 市 地 區 。

二 、 在 研 究 內 涵 方 面

本 研 究 有 關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方 式 採 用 S e rg i o v a n n i( 1 9 8 4 ) 所 提 出 有 關 技 術 、 人 際 、 教 育 、 象 徵 、 文 化 等 層 面 之 影 響 力 為 變 項 內 容 。 而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採 P o r t e r 等 人 ( 1 9 7 4 ) 提 出 之 組 織 認 同 、 努 力 意 願 、 留 職 傾 向 三 大 層 面 作 為 探 究 之 相 關 因 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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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節 名 詞 釋 義

本 研 究 涉 及 之 主 要 名 詞 界 定 如 下 :

壹 、 課 程 領 導

學 校 校 長 具 備 專 業 能 力,運 用 領 導 方 法 進 行 課 程 設 計、發 展、改 進 、 實 施 及 評 鑑 歷 程 , 並 整 合 社 會 資 源 及 公 眾 共 識 , 建 構 課 程 發 展 核 心 價 值 與 學 校 願 景 , 達 成 學 校 教 育 目 標 的 領 導 行 為 , 其 內 涵 包 含 :

一 、 技 術 上 能 計 畫 、 組 織 形 成 課 程 發 展 歷 程 。 二 、 人 際 上 能 協 調 人 與 人 關 係 , 形 成 良 好 互 動 。

三 、 教 育 上 能 注 重 課 程 發 展 形 成 的 問 題 , 協 助 問 題 解 決 。 四 、 象 徵 上 能 強 調 概 念 , 發 展 出 課 程 核 心 價 值 與 學 校 願 景 五 、 文 化 上 能 倡 導 學 校 價 值 與 願 景 , 建 立 專 業 文 化 。

貳 、 組 織 承 諾

教 師 認 同 學 校 願 景 、 價 值 觀 , 願 意 為 學 校 未 來 發 展 繼 續 投 入 心 力 , 明 確 地 認 為 自 己 是 學 校 的 一 份 子 , 並 感 到 與 有 榮 焉 。 本 研 究 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分 為 三 個 層 面 : 一 、 組 織 認 同 : 學 校 教 師 認 同 學 校 願 景 、 目 標 及 價 值 觀 , 願 意 為 學 校 未 來 發 展 繼 續 投 入 心 力 。 二 、 努 力 意 願 : 學 校 教 師 願 意 為 學 校 未 來 的 發 展 奉 獻 心 力 , 努 力 配 合 學 校 發 展 的 意 願 。 三 、 留 職 傾 向 : 學 校 教 師 明 確 地 認 為 自 己 是 學 校 的 一 份 子 , 並 感 到 與 有 榮 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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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其 於 研 究 需 要 , 本 章 第 一 節 探 討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理 論 與 相 關 研 究 ; 第 二 節 探 討 組 織 承 諾 的 理 論 與 相 關 之 研 究 ; 第 三 節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與 教 師 組 織 承 諾 之 相 關 實 證 研 究 。

第 一 節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理 論 與 相 關 研 究

壹 、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意 義 與 內 涵

ㄧ 、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意 義

課 程 是 落 實 教 育 理 想 的 具 體 關 鍵 , 傳 遞 價 值 文 化 的 直 接 媒 介 ( 朱 湘 慈 , 2 0 0 2 ), 透 過 課 程 的 發 展 與 實 施 , 教 育 改 革 才 有 可 能 成 功 。 而 學 校 的 主 要 要 務 , 在 於 提 供 學 生 妥 當 、 適 性 的 課 程 , 安 排 有 效 的 教 學 , 讓 學 生 能 夠 快 樂 無 憂 的 學 習 成 長 , 因 此 課 程 與 教 學 通 常 被 視 為 學 校 教 育 過 程 的 核 心( 黃 嘉 雄 , 1 9 9 9 )。 一 個 優 質 的 教 學 環 境 與 課 程 編 排 , 是 需 要 有 效 能 的 領 導 , 才 能 走 向 正 確 的 大 道 , 而 不 至 於 偏 頗 , 所 以 課 程 需 要 領 導 。 黃 政 傑( 1 9 9 9 a )曾 指 出 校 長 應 領 導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 因 校 長 的 領 導 角 具 有 承 上 啟 下 的 功 能 , 當 新 課 程 公 布 實 施 時 , 必 須 對 新 課 程 有 所 了 解 , 才 能 對 校 內 教 育 同 仁 作 課 程 領 導 。 教 師 對 於 新 課 程 有 疑 慮 或 者 課 程 編 排 有 所 疑 難 時 , 校 長 必 須 加 以 解 釋 或 協 助 解 決 疑 難 。 新 課 程 公 布 實 施 , 必 須 經 過 學 校 領 導 階 層 轉 化 , 才 能 使 教 師 遵 照 教 育 目 標 編 排 課 程 , 而 校 長 的 首 要 任 務 就 是 執 行 此 一 轉 化 過 程 , 始 能 忠 於 原 先 的 改 革 設 計 , 同 時 又 能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調 適 , 符 合 學 校 自 身 的 特 色 和 需 要 , 使 新 課 程 能 在 學 校 中 落 實 , 而 學 校 也 能 發 揮 自 己 的 特 色 。

徐 超 聖 ( 1 9 9 9 ) 將 課 程 領 導 視 為 一 般 教 育 領 導 的 一 部 份 , 界 定 校 長 的 課 程 領 導 為 : 校 長 基 於 課 程 的 專 業 知 識 , 經 由 各 種 領 導 行 為 , 協 助 教 師 改 進 課 程 的 品 質 ,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 完 成 教 育 目 標 的 歷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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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月 美 ( 2 0 0 1 ) 則 把 課 程 領 導 歸 納 成 校 長 為 達 到 學 校 的 教 育 目 標 , 基 於 對 課 程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能 力 , 透 過 直 接 或 間 接 的 領 導 行 為 與 方 式 , 經 由 協 調 課 程 的 利 害 關 係 人 進 行 發 展 學 校 課 程 方 案 , 設 計 與 規 劃 課 程 , 建 立 課 程 品 管 機 制 , 並 從 事 學 校 課 程 和 教 學 活 動 的 相 關 措 施 , 藉 以 增 進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 協 助 教 師 改 進 課 程 品 質 與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的 歷 程 , 其 內 涵 包 括 歷 程 、 角 色 與 理 念 三 者 。( 一 )課 程 領 導 理 念 : 課 程 觀 點 、 課 程 哲 學 、 課 程 知 識 。( 二 ) 課 程 領 導 角 色 : 課 程 發 展 層 面 角 色 、 領 導 行 為 層 面 角 色。( 三 )課 程 領 導 歷 程:組 織 階 段 → 規 劃 階 段 → 實 施 階 段 → 回 饋 階 段。

因 此 校 長 必 須 具 備 領 導 能 力 , 對 於 新 課 程 的 內 容 要 有 所 認 知 , 才 能 運 用 領 導 方 法 , 帶 領 教 師 發 展 課 程 。

! 除 了 領 導 能 力 以 及 課 程 內 容 的 認 知 之 外 , 校 長 必 須 對 於 課 程 領 導 中 有 關 人 際 關 係 的 推 展 與 聯 繫 也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環 。 葉 興 華 ( 2 0 0 1 ) 指 出 課 程 領 導 人 必 須 發 揮 自 己 法 職 的 影 響 力 和 信 賴 權 威 , 促 進 成 員 的 彼 此 合 作 。 潘 慧 貞 ( 2 0 0 1 ) 則 認 為 透 過 直 接 與 間 接 的 領 導 行 為 與 方 式 , 經 由 發 展 課 程 中 人 際 的 互 動 與 協 調,進 行 發 展 學 校 課 程 方 案、設 計 與 規 劃 課 程 。 G r o s s( 1 9 9 8 ) 提 出 課 程 領 導 是 指 個 體 及 其 所 屬 的 組 織 , 積 極 參 與 互 動 並 促 使 學 校 提 供 一 個 活 潑 且 適 切 的 學 習 計 畫 , 以 使 學 生 為 成 功 的 未 來 預 作 準 備 , 並 隨 著 時 間 逐 漸 展 現 其 成 果 。 所 以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必 須 在 人 際 上 產 生 良 性 互 動 , 由 互 動 當 中 形 成 共 識 , 因 有 共 識 才 有 計 畫 , 而 計 劃 就 能 逐 漸 形 成 課 程 發 展 。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在 上 述 技 術 與 人 際 方 面 層 面 的 定 義 分 析 之 外 , 在 教 育 目 標 施 行 上 , 邱 惜 玄 ( 2 0 0 1 ) 指 出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為 提 升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 教 學 與 學 習 情 境 , 根 據 其 課 程 哲 學 、 課 程 知 識 及 教 育 理 念 , 結 合 學 校 相 關 人 員 , 藉 由 願 景 發 想 、 團 隊 的 組 織 、 課 程 的 規 劃 、 實 施 、 評 鑑 等 歷 程 , 發 揮 影 響 力 ,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學 校 各 項 課 程 決 定 , 提 供 教 師 從 事 學 校 課 程 改 進 措 施 的 機 會 , 藉 以 協 助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 提 供 學 生 完 整 的 學 習 計 畫 ,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達 成 學 校 教 育 目 標 。 H a l l ( 1 9 9 6 ) 認 為 課 程 領 導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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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引 導 課 程 設 計 、 發 展 、 改 進 、 實 施 及 評 鑑 之 人 。 由 此 可 知 課 程 領 導 是 引 導 課 程 設 計 、 發 展 、 改 進 、 實 施 及 評 鑑 的 過 程 。 因 此 校 長 在 學 校 裡 擔 任 領 導 者 的 責 任 和 當 一 個 課 程 領 導 者 是 不 能 分 離 的 , 校 長 必 須 有 領 導 的 功 能 並 且 在 課 程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提 供 協 助 , 才 能 在 課 程 領 導 的 過 程 中 , 引 導 課 程 設 計 、 發 展 、 改 進 、 實 施 及 評 鑑 , 進 而 能 頗 析 教 育 問 題 , 提 供 相 關 課 程 發 展 及 改 進 建 議 , 達 成 教 育 目 標 。

在 課 程 領 導 的 歷 程 中 , 校 長 必 須 不 斷 利 用 各 種 機 會 倡 導 , 來 提 升 影 響 力 。 陳 慕 賢 ( 2 0 0 3 ) 指 出 校 長 以 直 接 與 間 接 的 領 導 方 式 , 訂 定 學 校 願 景 , 教 師 藉 由 此 循 序 漸 進 的 引 導 , 調 整 腳 步 。 張 嘉 育 ( 2 0 0 1 ) 認 為 課 程 領 導 可 視 為 指 引 、 統 領 課 程 發 展 與 改 革 活 動 的 行 為 , 凡 是 課 程 發 展 與 課 程 改 革 的 地 方 , 不 論 全 國 、 地 方 、 學 校 層 級 , 抑 或 教 室 教 師 層 級 , 都 有 課 程 領 導 的 需 要 。 而 課 程 領 導 不 只 是 課 程 設 計 、 發 展 、 改 進 、 實 施 及 評 鑑 等 步 驟 而 已 , 因 此 李 俊 德 ( 2 0 0 6 ) 認 為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必 須 協 助 教 師 找 出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的 重 要 核 心 價 值 建 立 學 校 發 展 願 景 。 如 此 一 來 學 校 在 課 程 發 展 的 歷 程 上 , 就 不 在 拘 泥 於 課 程 內 容 , 而 是 找 出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的 核 心 價 值,藉 由 核 心 價 值 的 產 生,形 成 學 校 未 來 發 展 願 景。G l a t t h o r n( 2 0 0 0 ) 指 出 課 程 領 導 , 以 使 學 校 體 系 及 其 學 校 , 能 達 成 增 進 學 生 學 習 品 質 的 目 標 , 強 調 的 是 功 能 , 而 非 角 色 。 強 調 領 導 必 須 使 整 個 制 度 和 個 人 達 成 目 標 。 功 能 乃 是 目 標 導 向 , 而 不 只 是 執 行 課 程 發 展 的 步 驟 而 已 , 其 最 終 的 目 的,乃 是 要 提 供 高 品 質 的 學 習 內 容 給 學 生,以 便 增 進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 學 校 最 終 的 目 的 也 就 是 學 校 願 景 的 所 在 。

T r e n g o v e ( 1 9 8 3 ) 認 為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行 為 必 須 與 公 眾 、 家 長 、 學 生 和 教 師 從 事 有 關 課 程 事 務 的 溝 通 。 E l l i o t t( 1 9 9 7 )指 出 課 程 領 導 的 現 象 猶 如 斡 旋 的 活 動 ( m e d i a t e d a c t i o n ), 課 程 領 導 的 意 義 是 教 師 為 他 們 的 學 生 尋 求 改 進 教 與 學 所 安 排 的 活 動 , 這 個 活 動 不 重 視 決 定 , 重 視 透 過 這 種 活 動 的 分 享 , 課 程 領 導 是 在 相 互 關 係 的 脈 絡 中 尋 求 心 智 分 享 ( d i s t r i b u t e d m i n d ) 的 結 果 。 相 互 關 係 的 脈 絡 包 含 學 校 組 織 、 社 會 動 態 、 學 校 課 程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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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 。 因 此 李 俊 德 ( 2 0 0 6 ) 認 為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必 須 強 調 課 程 發 展 理 念 與 價 值 , 才 能 形 塑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的 專 業 文 化 。 透 過 溝 通 可 使 公 眾 、 家 長 、 學 生 及 教 師 分 享 課 程 發 展 的 理 念 與 價 值 , 課 程 領 導 就 在 相 互 關 係 互 動 之 中 漸 漸 產 生 , 進 而 形 塑 出 學 校 課 程 圖 像 , 發 展 出 學 校 專 業 文 化 。 !

H a n n y ( 1 9 9 1 ) 認 為 課 程 領 導 是 幫 助 慎 思 ( d e l i b e r a t i o n ) 形 成 共 識 的 過 程 。 課 程 領 導 者 需 要 課 程 的 技 能 和 知 識 。 H a n n y 採 用 S e rg i o v a n n i 的 架 構 , S e rg i o v a n n i 提 出 領 導 者 可 用 的 領 導 隱 喻 為 各 種 不 同 的 領 導 力 量

( f o r c e ), 包 含 技 術 、 人 際 、 教 育 、 象 徵 、 文 化 等 五 大 層 面 的 課 程 領 導 力 量 ( f o r c e ), 提 供 於 活 動 中 檢 查 領 導 者 的 行 為 , 每 一 層 面 的 活 動 中 均 包 含 慎 思 形 成 共 識 的 過 程 。 因 此 綜 合 專 家 所 述 , 研 究 者 將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定 義 為 學 校 校 長 具 備 專 業 能 力 , 運 用 領 導 方 法 進 行 課 程 設 計 、 發 展 、 改 進 、 實 施 及 評 鑑 歷 程 , 並 整 合 社 會 資 源 及 公 眾 共 識 , 建 構 課 程 發 展 核 心 價 值 與 學 校 願 景,達 成 學 校 教 育 目 標 的 領 導 行 為,在 技 術 層 面 上 能 計 畫 、 組 織 形 成 課 程 發 展 歷 程 ; 在 人 際 層 面 上 能 協 調 人 與 人 關 係 , 形 成 良 好 互 動 ; 在 教 育 層 面 上 能 注 重 課 程 發 展 形 成 的 問 題 , 協 助 問 題 解 決 ; 在 象 徵 層 面 上 能 強 調 概 念 , 發 展 出 課 程 核 心 價 值 與 學 校 願 景 ; 在 文 化 層 面 上 能 倡 導 學 校 價 值 與 願 景 , 建 立 專 業 文 化 。

二 、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內 涵

課 程 領 導 是 課 程 發 展 與 課 程 改 革 過 程 的 核 心( 蘇 寶 珠 , 2 0 0 5 ), 影 響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與 課 程 改 革 成 效 , 課 程 發 展 與 課 程 改 革 需 要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引 導 與 激 勵 , 才 能 使 教 育 政 策 落 實 於 課 程 發 展 。( 張 嘉 育 , 2 0 0 1 ) 曾 強 調 課 程 領 導 的 重 要 性 : 強 調 課 程 發 展 與 課 程 革 新 的 重 要 性 , 才 能 持 續 課 程 發 展 與 改 革 的 動 力 , 產 生 成 功 的 課 程 發 展 , 提 昇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課 程 領 導 不 單 是 只 是 校 長 責 任 而 已 , 主 任 、 組 長 及 教 師 皆 負 有 課 程 領 導 之 責 , 只 不 過 差 別 在 於 課 程 領 導 的 對 象 以 及 觀 點 的 不 同 。 校 長 是 一 校 最 高 領 導 首 長 , 觀 察 事 情 的 角 度 自 然 不 能 和 教 師 相 同 , 要 以 宏 觀 的 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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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 來 審 視 事 件 。 因 此 課 程 領 導 必 須 以 整 個 學 校 的 觀 點 來 權 衡 課 程 的 發 展 , 跳 脫 狹 隘 思 維 模 式 , 要 以 更 多 元 的 角 度 來 思 考 明 辨 。 徐 超 聖( 1 9 9 9 ) 從 課 程 的 推 動 角 度 提 出 校 長 該 有 的 課 程 領 導 內 涵 , 為 ( 一 ) 溝 通 推 動 新 課 程 的 相 關 理 念 : 如 教 師 的 價 值 觀 、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 課 程 統 整 等 理 念,( 二 )擬 定 相 關 辦 法:如 教 科 書 選 用、彈 性 課 程 教 學 等 實 施 要 點。( 三 ) 成 立 各 種 課 程 相 關 的 委 員 會 或 小 組 : 如 成 立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 各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小 組 、 教 科 書 遴 選 委 員 會 等 。( 四 )規 劃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相 關 宣 導 與 研 習 活 動:如 成 立 宣 導 小 組、印 製 宣 導 資 料、辦 理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研 習 。 從 課 程 發 展 到 執 行 與 考 核 的 過 程 , B r a d l e y ( 1 9 8 5 ) 認 為 課 程 領 導 者 應 有 以 下 作 為:( 一 )強 調 課 程 的 發 展,( 二 )提 供 課 程 發 展 必 需 的 資 源,( 三 ) 導 引 課 程 發 展 的 哲 學 思 維 ,( 四 )考 量 課 程 發 展 的 連 貫 性 , ( 五 )掌 握 及 了 解 聯 結 課 程 發 展 中 理 論 與 實 際 的 差 距,( 六 )規 畫、實 施 和 評 鑑 課 程。

而 H a l l( 1 9 9 6, 引 自 龔 素 丹 2 0 0 2 ) 也 指 出 相 同 的 看 法 , 認 為 課 程 領 導 從 課 程 發 展 到 課 程 評 鑑 的 過 程 包 含 六 個 向 度 :

( 一 ) 課 程 歷 史 : 課 程 領 導 者 能 描 述 過 去 課 程 的 思 維 , 說 明 過 去 課 程 的 實 務 , 提 供 重 要 課 程 事 件 年 表 和 檢 視( e x a m i n e )抑 制 課 程 革 新 的 力 量 。

( 二 ) 課 程 哲 學 : 課 程 領 導 者 能 合 作 的 創 造 陳 述 學 習 哲 學 , 決 定 課 程 方 向 , 陳 述 教 育 目 的 , 詳 細 說 明 課 程 理 論 及 反 映 支 持 學 校 任 務 的 課 程 。

( 三 ) 課 程 設 計 : 課 程 設 計 時 , 課 程 領 導 者 確 認 將 用 哪 些 主 題 , 實 現 哪 些 課 程 理 念 , 統 整 計 畫 。

( 四 ) 課 程 發 展 : 課 程 發 展 時 , 課 程 領 導 者 組 織 且 使 教 師 、 家 長 、 學 生 和 其 他 人 參 與 課 程 發 展 , 引 導 需 求 分 析 , 決 定 課 程 組 織 和 本 質 , 決 定 課 程 計 畫 必 要 的 程 序 , 調 整 課 程 內 容 、 教 學 材 料 、 教 學 策 略 和 評 量 工 具 , 設 計 適 當 的 教 學 模 式 等 。

( 五 ) 課 程 評 鑑 : 課 程 領 導 者 協 助 成 員 投 入 參 與 課 程 改 進 、 校 訂 和 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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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利 用 多 元 的 課 程 評 鑑 方 式,如 標 準 參 照 測 驗、教 師 觀 察 等 , 測 量 預 定 目 標 和 結 果 間 的 差 異 , 判 斷 教 學 方 法 和 材 料 的 價 值 , 決 定 評 估 課 程 改 進 計 畫 是 否 成 功 的 規 準 ( c r i t e r i a ) 等 。

( 六 ) 一 般 課 程 議 題 : 課 程 領 導 者 確 保 適 當 的 時 間 、 金 錢 、 人 員 和 材 料 資 源 支 持 課 程 發 展 、 課 程 實 施 ; 說 明 和 溝 通 學 區 課 程 ; 了 解 影 響 課 程 的 政 策 。

王 月 美 ( 2 0 0 1 ) 則 進 一 步 針 對 課 程 發 展 的 過 程 將 課 程 領 導 分 為 四 個 向 度 , 每 一 向 度 應 有 的 行 為 , 詳 列 如 下 :

( 一 ) 組 織 階 段 1 、 建 立 組 織

2 、 需 求 評 估 與 問 題 解 決

3、創 造 願 景 和 設 定 目 標:發 展 學 校 優 質 課 程 的 願 景 及 發 展 學 校 課 程 目 標

( 二 ) 規 劃 階 段

1 、 課 程 規 劃 : 注 意 課 程 的 一 致 性 、 統 整 課 程 , 發 展 課 程 計 畫 。 2、 發 展 學 習 計 畫 : 擬 定 學 習 計 畫 、 發 展 學 習 進 度 , 安 排 年 度 課 程 計

畫 , 發 展 學 習 單 元 及 選 擇 學 習 內 容 。 ( 三 ) 實 施 階 段

1、注 意 課 程 實 施 的 因 素:課 程 實 施 的 架 構 因 素 包 含 物 理 的、文 化 的、

時 間 的 、 經 濟 的 、 組 織 的 、 政 治 - 決 定 的 與 個 人 的 因 素 等 。 2、 課 程 實 施 : 建 立 先 決 條 件 , 並 採 取 有 效 行 動 以 達 成 共 享 願 景 與 目

標 的 實 現 。 ( 四 ) 回 饋 階 段

1 、 課 程 評 鑑 : 選 擇 課 程 評 鑑 的 方 式 及 課 程 評 鑑 內 容 。 2 、 課 程 領 導 的 評 鑑 。

張 嘉 育 ( 2 0 0 1 ) 指 出 校 長 為 學 校 課 程 領 導 者 , 推 動 課 程 領 導 除 了 課 程 發 展 、 執 行 與 評 鑑 之 外 , 應 有 其 他 任 務 , 如 ( 一 ) 提 供 課 程 發 展 與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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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 的 相 關 資 訊 ,( 二 ) 建 立 組 織 以 及 協 助 造 有 利 合 作 共 事 的 氛 圍 ,( 三 ) 協 助 課 程 發 展 與 改 革 運 作 的 原 則 , 包 括 任 務 型 態 、 執 行 方 式 ,( 四 )協 助 訂 定 相 關 工 作 標 準 ,包 括 工 作 習 慣 、溝 通 程 序 、 完 成 時 限 、 權 責 範 圍 等 ,

( 五 )建 立 有 效 的 人 際 互 動 關 係 並 激 勵 成 員,( 六 )計 畫 並 創 始 行 動,( 七 ) 保 持 溝 通 管 道 的 暢 通 與 運 作 ,( 八 ) 計 劃 並 協 調 成 員 的 在 職 教 育 ,( 九 ) 進 行 評 鑑 事 宜 。 把 組 織 發 展 與 人 際 關 係 、 溝 通 管 道 與 在 職 教 育 納 入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範 疇 中 。 林 明 地 ( 2 0 0 0 ) 提 出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包 括 六 項 內 涵 向 度,( 一 )強 調 學 校 願 景 的 塑 造,( 二 )著 重 教 師 課 程 專 業 能 力 的 培 養,( 三 ) 提 供 相 關 人 員 參 與 課 程 規 劃 的 機 會 ,( 四 ) 助 長 內 部 的 課 程 領 導 ,( 五 ) 保 持 持 續 性 的 課 程 對 話 , 形 成 關 懷 的 社 區 ,( 六 )最 終 目 的 在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的 品 質 。 把 學 校 願 景 建 構 成 課 程 發 展 的 目 標 , 除 了 重 視 教 師 課 程 專 業 能 力 培 養 之 外 , 也 必 須 注 重 人 的 關 懷 。

歐 用 生 ( 1 9 9 9 、 2 0 0 0 ) 則 從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的 觀 點 來 探 討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內 涵 , 敘 述 如 下 :

( 一 ) 塑 造 學 校 願 景 : 與 成 員 合 作 形 塑 學 校 願 景 。

( 二 ) 達 成 共 識 並 明 確 統 整 各 單 位 課 程 決 定 : 推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集 合 教 師 、 家 長 及 社 區 人 士 參 與 課 程 決 定 , 並 整 合 校 內 外 資 源 。 ( 三 ) 發 展 適 合 學 校 課 程 方 案 : 經 由 討 論 、 計 畫 、 試 驗 和 評 鑑 過 程 ,

發 展 適 合 學 校 的 課 程 方 案 。

( 四 ) 發 揮 學 校 自 主 : 依 據 教 育 政 策 , 參 酌 學 生 與 社 區 需 求 , 創 造 學 校 課 程 特 色 。

( 五 ) 建 立 學 校 社 區 : 爭 取 社 區 資 源 , 讓 學 校 與 社 區 資 源 共 享 化 。 ( 六 ) 發 揮 轉 型 的 課 程 領 導 : 以 解 放 的 規 範 來 引 導 課 程 發 展 , 以 道 德

的 領 導 取 代 專 家 主 導 、 管 理 取 向 的 課 程 領 導 。

王 宵 燕 ( 2 0 0 0 ) 以 一 位 九 年 一 貫 試 辦 學 校 校 長 為 觀 察 對 象 , 探 究 個 案 課 程 領 導 作 為 之 現 況 , 得 到 以 下 七 個 課 程 領 導 內 涵 結 論 :

( 一 ) 規 劃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 調 整 教 師 上 課 日 課 表 、 提 供 教 師 專 業 研 習

(27)

空 間 、 促 成 教 師 研 究 風 氣 、 營 造 全 體 參 與 的 討 論 氣 氛 。

( 二 )領 導 學 校 成 員 分 析 情 境:進 行 學 校 S W O T 分 析 與 實 地 社 區 踏 查 的 社 區 分 析 , 將 分 析 具 體 化 , 完 成 學 校 情 境 分 析 。

( 三 ) 領 導 學 校 成 員 勾 勒 學 校 願 景 : 全 體 教 師 參 與 討 論 願 景 , 並 以 投 票 方 式 選 擇 學 校 願 景 。

( 四 ) 領 導 學 校 成 員 擬 定 課 程 目 標 : 根 據 學 校 願 景 , 配 合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 考 量 課 程 目 標 的 必 要 性 與 可 行 性 。 領 導 學 校 同 仁 擬 定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目 標 。

( 五 ) 提 供 設 計 課 程 方 案 的 相 關 資 源 : 示 範 如 何 設 計 課 程 , 說 明 擬 定 課 程 目 標 對 掌 握 教 學 方 向 的 助 益 , 鼓 勵 教 師 根 據 學 校 課 程 目 標 設 計 課 程 。

( 六 ) 促 進 課 程 的 執 行 與 實 施 : 辦 理 家 長 座 談 會 , 提 供 教 師 課 程 方 面 的 諮 詢 。

( 七 ) 規 劃 成 果 的 展 現 : 展 現 課 程 實 施 成 果 , 互 相 觀 摩 。

潘 慧 貞 ( 2 0 0 1 ) 從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的 觀 點 , 將 校 長 的 課 程 領 導 歸 納 為 七 種 內 涵:( 一 )學 校 組 織 與 文 化 再 造,( 二 )課 程 願 景 與 目 標 的 形 塑,( 三 ) 課 程 任 務 與 方 案 的 發 展 ,( 四 ) 教 學 視 導 與 革 新 的 帶 動 ,( 五 ) 教 育 資 源 的 提 供 與 分 配 ,( 六 ) 專 業 成 長 的 促 進 與 提 升 ,( 七 ) 社 區 夥 伴 的 合 作 與 營 造 。 而 黃 旭 鈞 ( 2 0 0 2 ) 則 認 為 校 長 在 課 程 領 導 時 除 了 應 考 量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外 ,應 該 將 脈 絡 因 素 納 進 來 ,包 含 環 境 趨 勢 、制 度 結 構 、學 科 性 質 、 學 校 文 化 等 要 素 , 所 以 指 出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內 涵 為 :( 一 )課 程 願 景 、 目 標 的 建 立 ,( 二 )學 校 、 地 方 、 國 家 課 程 的 連 結 ,( 三 )課 程 發 展 與 管 理 ,

( 四 )成 員 專 業 發 展,( 五 )學 生 學 習 改 進,( 六 )課 程 專 業 文 化 塑 造,( 七 ) 組 織 結 構 再 造 ,( 八 ) 資 源 爭 取 與 支 持 ,( 九 ) 社 區 參 與 的 鼓 勵 ,( 十 ) 課 程 與 教 學 評 鑑 等 。

G l a t t h o r n ( 2 0 0 0 ) 根 據 課 程 發 展 內 涵 與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 認 為 校 長 進 行 課 程 領 導 時 應 整 合 各 項 工 作 , 其 中 包 含 八 項 內 涵 向 度 , 列 舉 如 下 :

(28)

( 一 ) 與 學 區 領 導 者 密 切 合 作 。 ( 二 ) 建 立 組 織 結 構 。

( 三 ) 運 用 團 隊 領 導 。

( 四 ) 讓 課 程 改 進 成 為 整 體 計 畫 的 一 部 分 。 ( 五 ) 採 取 漸 進 的 過 程 來 促 進 課 程 改 變 。

( 六 ) 決 定 課 程 發 展 的 優 先 順 序 , 其 優 先 順 序 如 下 : 高 優 先 性 :

1 、 研 擬 學 校 的 學 習 計 畫

2 、 制 定 一 個 以 學 習 為 中 心 的 功 課 表 3 、 監 督 和 協 助 課 程 實 施

中 優 先 性 : 1 、 安 排 課 程

2 、 協 助 教 師 擬 定 年 度 計 畫 表 3 、 協 助 教 師 編 擬 學 習 單 元 低 優 先 性 :

1 、 擬 定 學 校 的 願 景 和 目 標 2 、 決 定 課 程 統 整 的 性 質 和 範 圍 3 、 協 助 教 師 充 實 課 程 與 補 救 教 學 4 、 協 助 教 師 評 鑑 課 程

( 七 ) 運 用 例 行 的 活 動 來 促 進 優 質 課 程 。 ( 八 ) 擬 定 特 別 的 計 畫 並 妥 善 管 理 時 間 。

G l a t t h o r n 特 別 指 出 學 校 在 發 展 課 程 時 的 優 先 順 序, 必 須 將 學 校 學 習 計 畫 擬 定 、 編 排 學 習 課 程 之 後 , 再 協 助 教 師 深 化 課 程 , 編 擬 學 習 單 元 , 之 後 將 學 校 願 景 與 目 標 融 入 課 程 之 中 , 最 後 進 行 課 程 統 整 與 協 同 教 學 , 協 助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課 程 。 如 此 由 淺 入 深 、 由 聚 焦 而 拓 展 觀 點 , 慢 慢 引 導 教 師 進 行 課 程 發 展 , 減 少 教 師 抗 拒 心 理 , 增 加 成 功 機 會 。

而 H a n n a y( 1 9 9 1 ) 特 別 指 出 , 校 長 在 進 行 課 程 領 導 時 , 必 須 注 意 技

(29)

術 、 人 際 、 教 育 、 象 徵 、 文 化 等 五 大 向 度 , 臚 列 如 下 :

( 一 )「 技 術 面 」 包 含 計 畫 、 時 間 管 理 、 組 織 和 協 調 ( c o o r d i n a t i o n ),

是 指 校 長 必 須 充 實 管 理 協 調 領 導 上 的 知 能 。

( 二 )「 人 際 面 」是 必 須 具 備 人 際 關 係 能 力 , 包 含 領 導 者 的 人 際 關 係 活 動 , 建 立 支 持 性 的 環 境 。

( 三 )「 教 育 面 」是 必 須 能 診 斷 教 育 問 題 , 包 含 診 斷 問 題 、 輔 導 教 師 和 提 供 監 督 。

( 四 )「 象 徵 面 」是 必 須 建 立 學 校 的 價 值 信 念,領 導 者 透 過 領 導 的 行 為,

確 立 重 要 性 及 價 值 性 ,

( 五 )「 文 化 面 」是 必 須 建 立 組 織 的 認 同 , 使 全 體 成 員 感 覺 到 自 己 是 組 織 的 一 部 份 。

綜 合 以 上 專 家 學 者 的 論 述 ,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內 涵 從 課 程 規 劃 、 發 展 到 評 鑑 , 著 重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的 培 養 , 建 構 學 習 型 組 織 , 發 展 學 校 願 景 , 建 立 組 織 的 認 同 , 持 續 不 斷 地 溝 通 與 建 立 共 識 , 才 能 讓 學 生 學 習 有 效 能 的 目 標 達 成 。 因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內 涵 可 分 為 :

( 一 ) 建 構 學 校 組 織 與 形 塑 學 校 文 化 : 校 長 進 行 課 程 領 導 時 , 首 先 必 須 將 學 校 組 織 功 能 健 全 , 校 長 運 用 管 理 的 技 巧 與 本 身 的 影 響 力 , 促 使 學 校 行 政 制 度 化 , 並 倡 導 追 求 學 校 組 織 認 同 , 尋 找 學 校 價 值 文 化 , 形 塑 學 校 優 質 校 風 。

( 二 ) 學 校 願 景 與 課 程 目 標 建 立 : 學 校 在 發 展 課 程 時 , 要 有 課 程 發 展 的 核 心 價 值 , 核 心 價 值 簡 單 來 說 就 是 學 校 願 景 與 課 程 目 標 , 所 有 課 程 發 展 均 是 有 意 義 的 , 符 合 學 校 願 景 與 教 育 目 標 的 , 而 不 是 發 展 一 些 毫 無 教 育 意 義 的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 三 ) 教 師 專 業 與 課 程 精 進 : 課 程 發 展 與 教 師 專 業 是 息 息 相 關 , 課 程 精 進 必 須 仰 賴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 因 此 學 校 校 長 須 鼓 勵 教 師 進 修 及 課 程 研 發 , 促 進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提 昇 , 進 而 課 程 發 展 也 會 有 所 精 進 。

( 四 ) 社 區 夥 伴 關 係 營 造 與 溝 通 管 導 暢 通 : 學 校 因 社 區 而 存 在 , 社 區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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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而 發 展 , 所 以 學 校 與 社 區 需 要 保 持 合 作 關 係 , 並 且 溝 通 管 導 暢 通 , 才 能 互 相 扶 持 發 展 。

( 五 ) 有 效 課 程 評 鑑 與 回 饋 : 良 好 課 程 發 展 必 須 有 評 鑑 才 能 顯 示 出 射 程 的 優 質 , 才 能 依 評 鑑 結 果 給 予 適 當 回 饋 。 因 此 學 校 必 須 建 立 課 程 評 鑑 制 度 , 檢 視 課 程 發 展 現 況 , 作 為 下 一 次 課 程 編 排 的 參 考 。

( 六 ) 教 育 資 源 共 享 與 分 配 : 學 校 必 須 破 除 校 際 的 界 線 , 將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成 果 提 供 分 享 , 真 正 達 到 資 訊 無 國 界 的 境 界 , 藉 由 資 訊 的 流 通 , 加 速 學 習 的 速 度 , 學 校 藉 由 網 路 資 料 學 習 他 校 的 優 點 來 改 進 本 身 的 缺 點 , 減 少 學 校 自 己 閉 門 造 車 的 情 況 發 生 。

貳 、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角 色 與 策 略

學 校 課 程 是 所 有 教 師 參 與 編 排 , 從 教 科 書 版 本 的 選 定 、 課 程 時 數 的 配 置 、 任 課 教 師 的 決 定 、 班 級 導 師 的 選 擇 、 教 學 時 數 的 安 排 等 , 都 不 是 教 師 ㄧ 個 人 可 以 獨 立 完 成 的 , 除 了 分 工 合 作 外 , 還 需 要 校 長 的 課 程 領 導 來 做 行 政 決 定 。 因 此 校 長 如 何 扮 演 好 課 程 領 導 者 的 角 色 以 及 運 用 課 程 領 導 策 略 來 帶 領 學 校 走 出 課 程 發 展 困 境 , 發 揮 教 學 效 能 以 及 提 升 學 校 效 能 , 是 每 ㄧ 位 校 長 所 念 茲 在 茲 的 重 要 課 題 。

一 、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的 角 色

校 長 於 課 程 中 具 有 關 鍵 性 重 要 角 色 之 扮 演 , 學 校 行 政 與 教 學 的 最 終 決 定 權 來 自 於 校 長 的 決 定( 薛 東 埠,2 0 0 4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九 條 規 定:「 校 長 應 綜 理 校 務 … … 」, 所 以 學 校 內 所 有 事 務 都 必 須 仰 賴 校 長 做 行 政 決 定 , 所 以 校 長 的 角 色 具 有 多 面 向 , 因 此 必 須 釐 清 校 長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任 務 , 才 能 將 課 程 領 導 者 角 色 任 務 做 ㄧ 明 確 認 定 , 不 至 於 在 校 長 繁 雜 的 校 務 工 作 中 忽 略 課 程 領 導 的 重 要 性 。

趙 廣 林 ( 1 9 9 6 ) 將 校 長 主 要 角 色 分 為 六 項 , 各 項 主 要 的 職 務 如 下 : ( 一 ) 教 學 領 導 者 方 面 : 校 長 應 站 在 領 導 者 角 色 來 協 助 、 輔 導 教 師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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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 教 學 , 以 提 升 教 學 成 效 為 目 的 , 進 而 促 使 學 生 有 效 的 學 習 , 達 成 教 育 目 標 。

( 二 ) 組 織 管 理 者 方 面 : 學 校 硬 體 的 維 護 與 設 置 , 輔 導 各 處 室 人 員 依 規 章 及 流 程 行 事 , 注 重 經 費 設 備 的 管 理 , 以 維 持 學 校 組 織 系 統 的 順 利 運 作 。

( 三 ) 改 革 推 動 者 方 面 : 導 引 教 職 員 接 受 新 的 觀 念 和 不 同 意 見 , 設 法 提 升 組 織 運 作 效 率 , 改 進 辦 事 流 程 , 新 法 令 、 新 觀 念 的 引 介 , 鼓 勵 革 新 行 為 的 形 成 , 嘗 試 辦 理 新 的 活 動 。

( 四 ) 計 畫 推 動 者 方 面 : 訂 定 學 校 發 展 計 畫 , 校 內 外 各 項 活 動 計 畫 的 擬 定 , 計 畫 的 執 行 與 評 鑑 , 計 畫 推 行 相 關 單 位 的 協 調 溝 通 。 ( 五 )師 生 服 務 者 方 面:提 供 師 生 在 教 與 學 過 程 中 所 需 的 資 源 與 服 務 ,

替 師 生 爭 取 福 利 , 提 供 良 好 的 學 習 與 教 學 環 境 、 充 分 的 教 學 資 源 及 安 全 舒 適 遊 憩 場 地 , 並 能 協 助 解 決 師 生 困 難 。

( 六 ) 公 共 關 係 者 方 面 : 注 重 校 內 外 的 溝 通 與 反 應 , 與 各 方 團 體 、 社 區 保 持 良 好 的 聯 繫 , 建 立 友 善 關 係 , 注 重 家 長 會 、 教 師 會 的 運 作 , 定 期 溝 通 , 緩 解 衝 突 、 糾 紛 , 促 進 教 職 員 間 的 情 誼 與 意 見 交 流 。

王 月 美 ( 2 0 0 0 ) 指 出 校 長 在 課 程 領 導 行 為 層 面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為 : ( 一 ) 鼓 勵 者 : 激 發 學 校 成 員 之 動 機 及 參 與 之 意 願 , 願 意 共 同 進 行 學

校 課 程 之 發 展 或 革 新 工 作 。

( 二 ) 支 持 者 : 行 政 之 支 援 協 助 , 提 供 充 分 之 行 政 支 援 , 使 教 師 課 程 發 展 歷 程 無 後 顧 之 憂 , 增 加 實 施 成 效 。

( 三 ) 溝 通 者 : 溝 通 管 道 暢 通 , 以 民 主 、 平 等 之 立 場 , 發 展 人 際 關 係 能 力 , 促 進 成 員 溝 通 , 進 行 協 商 與 協 調 , 能 獲 得 共 識 。

( 四 ) 協 同 者 : 共 同 參 與 合 作 , 開 放 教 師 、 學 生 、 家 長 共 同 討 論 的 空 間 , 擴 大 參 與 、 決 定 , 一 起 溝 通 、 對 話 、 討 論 , 使 成 員 有 參 與 感 , 願 意 貢 獻 心 力 。

(32)

( 五 ) 象 徵 者 : 文 化 價 值 之 認 同 , 傳 達 課 程 領 導 之 理 念 與 價 值 信 念 系 統 , 營 造 積 極 和 諧 學 校 組 織 氣 氛 , 使 成 員 在 優 質 學 校 文 化 中 , 認 同 學 校 文 化 之 價 值 。

( 六 ) 卓 見 者 : 建 立 學 校 願 景 , 具 有 清 楚 長 遠 努 力 的 方 向 , 規 畫 學 校 發 展 目 標 與 特 色 , 形 塑 學 校 願 景 , 確 立 共 同 努 力 之 長 遠 景 象 。 高 新 建 ( 2 0 0 1 ) 指 出 校 長 作 為 課 程 領 導 者 有 八 項 重 要 的 角 色 :

( 一 ) 理 念 的 追 尋 實 踐 者 : 在 課 程 發 展 之 初 , 課 程 領 導 者 和 參 與 者 會 一 起 追 尋 學 校 共 同 教 育 理 念 , 並 設 法 將 理 念 付 諸 實 現 和 實 踐 。 ( 二 ) 系 統 的 永 續 工 程 師 : 為 了 讓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可 以 永 續 經 營 , 課 程

領 導 者 必 須 建 立 並 適 當 調 整 學 校 組 織 結 構 與 制 度 , 發 揮 各 種 組 織 的 功 能 ; 此 外 , 亦 必 須 提 供 必 要 的 協 助 、 資 源 及 進 修 機 會 , 塑 造 學 校 的 組 織 文 化 , 永 續 學 校 的 課 程 發 展 。

( 三 ) 知 能 的 建 構 散 佈 者 : 領 導 者 必 須 具 備 多 樣 知 能 , 也 必 須 隨 領 導 課 程 發 展 之 需 要 , 適 時 進 修 必 要 的 知 能 。 同 時 也 必 須 為 自 己 與 其 他 參 與 人 員 提 供 研 習 進 修 機 會 , 培 養 所 需 要 的 專 業 能 力 , 促 進 專 業 成 長 。

( 四 ) 成 員 的 領 航 合 作 者 : 引 導 將 共 同 教 育 理 念 , 落 實 在 學 校 課 程 的 發 展 方 向 及 內 涵 , 並 在 發 展 學 校 的 課 程 願 景 、 課 程 架 構 與 目 標 時,領 導 者 可 根 據 中 央 及 地 方 課 程 的 相 關 規 範,透 過 協 商 討 論 , 統 整 不 同 意 見 , 配 合 學 校 整 體 規 劃 , 提 供 課 程 發 展 的 方 向 , 確 立 發 展 的 優 先 順 序 。 此 外 , 也 能 適 時 教 師 的 課 程 方 案 設 計 。 ( 五 ) 創 意 推 動 支 持 者 : 具 有 對 教 育 改 革 的 敏 銳 度 , 也 能 發 揮 創 意 ,

將 外 加 的 教 育 改 革 政 策 轉 化 為 適 合 學 校 實 施 的 形 式 。 此 外 , 也 需 扮 演 承 上 啟 下 的 角 色 , 兼 顧 學 校 中 的 人 、 事 、 物 、 制 度 與 校 外 社 區 資 源 及 社 會 趨 勢 等 方 面 的 條 件 與 需 求 , 適 度 調 適 。 並 能 鼓 勵 帶 動 教 師 嘗 試 各 課 教 學 的 新 作 法 。

( 六 ) 資 源 的 提 供 經 營 者 : 必 須 能 整 合 各 項 資 源 , 適 當 分 配 給 成 員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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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而 充 份 的 資 源 , 以 便 進 行 各 項 相 關 的 課 程 發 展 活 動 。 除 了 運 用 現 有 資 源 外 , 課 程 領 導 者 也 需 要 創 造 新 的 資 源 , 多 方 尋 求 資 源,並 建 立 學 校 與 社 區、家 長 的 合 作 夥 伴 關 係,以 利 資 源 共 享 。 ( 七 )人 際 的 溝 通 協 調 者 : 面 對 課 程 發 展 、 實 施 、 評 鑑 、 修 改 等 過 程 ,

必 須 和 同 事 一 起 合 作 , 因 而 需 要 領 導 、 示 範 、 建 議 、 折 衝 等 溝 通 ; 面 對 家 長 與 社 區 人 士 、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及 研 究 單 位 、 校 外 的 課 程 決 策 單 位 等 都 需 要 各 種 不 同 的 溝 通 協 調 的 工 作 , 以 利 學 校 的 課 程 發 展 、 實 施 、 評 鑑 與 改 進 。

( 八 ) 成 效 的 回 饋 監 督 者 : 必 須 對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情 形 、 實 施 成 效 、 學 生 的 學 習 效 果 進 行 評 鑑 , 瞭 解 課 程 發 展 與 實 施 過 程 中 需 求 , 適 時 給 予 教 師 回 饋 及 必 要 的 協 助 。( 引 自 蘇 美 麗 , 2 0 0 3 ) 薛 東 埠 ( 2 0 0 4 ) 指 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校 長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為 :

( 一 ) 理 念 倡 導 者 : 倡 導 課 程 革 新 理 念 , 帶 領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 教 師 、 學 生 及 家 長 參 與 課 程 決 策 , 依 據 教 育 的 本 質 與 目 標 , 參 酌 學 生 需 要 、 學 校 與 社 區 特 性 , 共 同 建 構 學 校 願 景 與 課 程 目 標 。 ( 二 )專 業 領 航 者 :發 揮 專 業 影 響 力 , 組 織 學 校 成 員 , 激 發 員 工 信 任 ,

是 學 科 專 家 、 首 席 教 師 的 教 學 領 導 者 , 更 是 課 程 專 家 , 學 校 課 程 的 領 導 者,促 進 學 校 成 員 提 升 專 業 知 能,發 展 學 校 優 質 課 程 。 ( 三 ) 課 程 推 動 者 : 推 動 學 校 課 程 實 施 , 於 課 程 實 施 過 程 中 , 不 斷 檢

討 反 思 , 並 加 以 評 鑑 、 改 進 , 以 確 保 課 程 的 品 質 , 進 而 引 導 學 校 達 到 理 想 教 育 目 標 。

( 四 ) 溝 通 協 調 者 : 在 課 程 發 展 過 程 中 , 個 人 因 觀 點 不 同 , 各 有 各 的 意 見 在 所 難 免 , 必 須 大 家 共 同 協 議 、 協 商 , 達 成 共 識 , 校 長 要 當 一 個 溝 通 協 調 者 , 暢 通 溝 通 管 道 , 引 導 學 校 成 員 進 行 專 業 對 話 , 形 成 專 業 社 群 。

( 五 ) 資 源 提 供 者 : 支 持 學 生 學 習 、 教 師 教 學 、 家 長 參 與 成 長 , 整 合 校 內 外 資 源 , 協 助 學 生 、 教 師 、 家 長 及 社 區 解 決 困 境 , 成 為 課

(34)

程 發 展 之 建 議 、 諮 詢 者 。 提 供 課 程 規 劃 / 設 計 、 實 施 、 評 鑑 必 要 的 資 源 。

B r a d l e y ( 1 9 8 5 ) 指 出 課 程 領 導 者 必 須 隨 情 境 不 同 扮 演 指 導 者

( i n s t r u c t o r )、 紛 爭 調 解 者 ( t r o u b l e s h o o t e r )、 倡 導 者 ( a d v o c a t e )、 服 務 者 ( s e r v i t o r )、 激 勵 者 ( f a c i l i t a t o r ) 等 五 種 不 同 的 角 色 。

R o m b e r g e r ( 1 9 8 8 ) 的 研 究 指 出 , 國 小 校 長 作 為 課 程 發 展 過 程 中 的 領 導 者 , 並 扮 演 以 下 的 角 色 :

( 一 ) 課 程 發 展 的 領 導 者 : 學 校 是 課 程 發 展 的 基 本 單 位 , 因 此 國 小 校 長 必 須 領 導 學 校 發 展 課 程 。

( 二 ) 設 定 並 實 施 目 標 者 : 為 了 符 合 學 生 和 成 員 的 需 求 , 校 長 必 須 利 用 他 的 知 識 來 領 導 設 計 目 標 。

( 三 ) 把 關 者 ( g a t e k e e p e r ) : 校 長 必 須 能 取 得 有 助 於 學 校 的 革 新 方 案 資 訊 , 並 與 成 員 分 享 這 些 資 訊 。

( 四 ) 催 化 者 ( c a t a l y s t ) : 能 激 勵 教 師 參 與 課 程 發 展 , 能 支 持 並 領 導 他 人 共 同 參 與 課 程 發 展 的 各 種 活 動 。

( 五 ) 任 務 願 景 的 設 定 者 : 能 設 定 學 校 的 任 務 與 願 景 , 以 決 定 課 程 發 展 的 優 先 順 序 。( 引 自 蘇 美 麗 , 2 0 0 3 )

H e n d e r s o n 和 H a w t h o r n e ( 2 0 0 0 ) 提 出 轉 型 領 導 者 必 需 扮 演 五 種 角 色 , 這 五 種 角 色 分 別 為 :

( 一 ) 傳 達 大 圖 像 的 教 育 理 想 家 : 傳 達 遠 大 圖 像 , 將 轉 型 課 程 領 導 型 行 為 圍 繞 教 與 學 核 心 , 且 能 根 本 改 變 傳 統 教 育 之 道 。

( 二 ) 實 踐 折 衷 問 題 解 決 的 系 統 化 改 革 者 : 瞭 解 改 革 的 系 統 化 本 質 , 轉 型 課 程 領 導 者 會 透 過 折 衷 方 式 問 題 解 決 , 問 題 解 決 的 努 力 圍 繞 在 教 與 學 。 在 合 作 互 助 的 環 境 中 , 探 討 計 劃 、 設 計 、 評 鑑 、 組 織 的 結 構 、 學 校 社 區 間 的 一 貫 性 。

( 三 ) 培 養 合 作 努 力 的 協 同 合 作 者 : 促 進 合 作 建 立 共 同 合 作 專 業 社 群 , 並 發 展 關 懷 、 創 造 、 批 判 、 縝 密 成 長 等 探 究 的 專 業 文 化 。 接 受 異

數據

表 4-2-8    「臺東縣國民小學教師組織承諾量表」組織認同層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摘要表----------------------------------------------------------------------------------------    102  表 4-2-9    「臺東縣國民小學教師組織承諾量表」努力意願層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摘要表-----------------------------
表 2 - 1 - 6     不 同 職 務 之 教 師 與 國 民 小 學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相 關 研 究 結 果   研   究   者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結     果   曾 怡 瑛 ( 2 0 0 4 )  高 雄 縣 、 高 雄 市 、 屏東 縣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之 現 職 教 師   國 小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型 式 與 教師 擔 任 職 務 有 密 切 關 係 。   郭 金 發 ( 2 0 0 4 )  基 隆 市 國 民 小 學 教
表 4 - 3 - 3     臺 東 縣 不 同 年 齡 之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對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各 層 面 知 覺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層 面   年   齡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方 和   自 由度 平 均 平方 和   F 檢 定   事 後 比較   c 3 0 歲 以 下   9 7   2 7
表 4 - 3 - 5     臺 東 縣 不 同 職 務 之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對 校 長 課 程 領 導 各 層 面 知 覺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層 面   職 務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平 均 平 方 和   F 檢 定   事 後  比 較   c 主 任   7 3   2 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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