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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安排情形 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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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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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肆章 結果與討論

本章係根據「台灣地區啟智學校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之調查研 究」將所回收的資料進行分析整理,藉以瞭解台灣地區啟智學校適應 體育實施現況,加以探討啟智學校教師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看法與建 議,本章共分五節;第一節為研究對象的基本資料。第二節為適應體 育實施現況之分析。第三節為適應體育實施需求之分析。第四節為適 應體育實施困難與意願之分析。第五節為實施融合式適應體育教學之 看法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

根據問卷調查結果,本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如下:

一、擔任職務

依表 4-1-1 所示,行政人員 30 人(16.5%),行政人員兼體育教 師的人數有 21 人(11.5%),導師 73 人(40.1%),導師兼體育教師僅 4 人(2.2%),專任教師 42 人(23.1%),專任教師兼體育教師 6 人

(3.3%),體育教師僅有 5 人(2.7%),其中以行政人員兼體育教師的 人數較高,體育科系教師僅有 5 人,其比例懸殊較大,應鼓勵體育科 系學生投入特殊教育行列,將體育專業知能與特殊教育結合,為智能 障礙學生研擬適性的體育教學課程,啟發學生最大潛能,成為一位良 好的適應體育教師人選,體育系所如朝此方向發展,體育科系畢業生 之就業市場又多了 一條選擇,今後體育系將更熱門不但前途看好,

身價亦隨之水漲船高。

(2)

表 4-1-1 擔任職務統計

擔任職務 人數 百分比 行政人員

行政人員兼體育教師 導師

導師兼體育教師 專任教師

專任教師兼體育教師 體育教師

總和

30 21 73 4 42

6 5 181

16.5 11.5 40.1 2.2 23.1

3.3 2.7 100.0

二、性別:

依表 4-1-2 所示,男性有 76 人(41.8%),女性有 106 人(58.2%)

由表顯示,可看出擔任啟智學校特殊教育老師,以女性居多。

表 4-1-2 性別統計

性別 人數 百分比

總和

76 106 182

41.8 58.2 100.0

三、學歷

依表 4-1-3 所示,一般專科有 2 人(1.1%),師專 1 人(.5%) 師範院校 58 人(31.9%)一般大學 90 人(49.5%),研究所四十學分 班 30 人(16.5%),碩士 1 人(.5%)由表顯示,獲知學歷統計部份以 大學校及師範院校畢業者居多,兩者人數合計達 81.4%。

此研究結果與林清達、洪清一(民 81)之調查結果不盡相同,表 示國內自民國 76 年,國內將九所師專改制為師院後,國民小學部份 的師資已大幅提昇至大學學歷,並達到歐、美先進國家的教育水準。

(3)

表 4-1-3 學歷統計

學歷 人數 百分比

一般專科 師專 師範院校 一般大學

研究所四十學分班 碩士(含以上)

總和

2 1 58 90 30 1 182

1.1 0.5 31.9 49.5 16.5 0.5 100.0

四、教育背景

依表 4-1-4 所示,未受特教專業科目訓練有 11 人(6.0%),特教 專業科目二十學分班 31 人(17%),特教專業科目三十學分班 48 人

(26.4%),特教專業科目四十學分班 14 人(7.7%)學士後特教師資 四十學分班 13 人(7.1%),特教研究所四十學分班 10 人(5.5﹪),

特殊教育所、系、科、組 54 人(29.7﹪)由此表得知,其教育背景 以受過特教專業訓練居多,此結果與林清達、洪清一(民 81)之調查 結果符合,研究者認為國內特殊教育雖起步較晚,但已積極推展,由 於國內廣設特教專業科目增加研習機會,讓有意願教師參與特殊教育 行列。學校方面採進用特教專業背景的教師擔任教學工作,指導生活 性、社會性等相關課程提昇教學品質。

表 4-1-4 教育背景統計

教育背景 人數 百分比 未受特教專業訓練

特教專業科目二十學分班 特教專業科目三十學分班 特教專業科目四十學分班 學土後特教師資四十學分班 特教研究四十學分班 特殊教育所、系、科組 總和

11 31 48 14 13 10 54 181

6.0 17.0 26.4 7.7 7.1 5.5 29.7 100.0

(4)

五、體育專業背景

依表 4-1-5 所示,體育專業人員 8 人(4.4﹪),體育科系畢業 13 人(﹪),非體育科系教師 161 人(88.5﹪)。由此數據可瞭解啟智學 校教師達八成教師為非體育科系,由於缺乏專業知能對於教學設計及 引導學生參與活動時常感無所適從,當務之急除了反應教育行政單位 多開闢進修管道,鼓勵教師參加研習、研討會或觀摩會,增進其專業 能力。另一方面則鼓勵具有體育背景教師研修特教學分加入特殊教育 行列,共同推展適應體育為重要發展。

表 4-1-5 體育專業背景

體育專業背景 人數 百分比

體育科系畢業 非體育科系教師 體育專業人員

(選手、修習、研習)

總和

13 161

8

182

7.1 88.5

4.4

100.0

六、年齡:

依表 4-1-6 所示,25 歲以下有 12 人(6.6%), 26-30 歲 29 人

(15.9%),31-35 歲 42 人(23.1%),36-40 歲 30 人(16.5%),41-45 歲 31 人(17.0%),46-50 歲 25 人(13.7%),51 歲以上 13 人(7.1%)。

25 歲以下教師佔 12 人,可能由於剛畢業尚未取得教師資格或參與意 願未明確,導致人數方面有較少的現象,由表所示,可看出擔任特殊 教育教師,其年齡大約集中在 26-45 歲之青、壯年期。50 歲以上顯示 人數較少,則可能由於國內特殊教育起步較晚,當年修習特教學分的 機會不普遍形成人數較少的現象。

(5)

表 4-1-6 年齡統計

年齡 人數 百分比

25 歲下 26~30 歲 31~35 歲 36~40 歲 41~45 歲 46~50 歲 51 歲以上 總和

12 29 42 30 31 25 13 182

6.6 15.9 23.1 16.5 17.0 13.7 7.1 100.0

七、從事特殊教育年資

依表 4-1-7 表示,未滿一年有 22 人(12.1%),1-5 有年 42 人

(23.1%),6-10 年 76 人(41.8%),11-15 年 30 人(16.5%), 16-20 年 10 人(5.5%)20 年以上 2 人(1.1%)。由表顯示得知,擔任啟智學 校特殊教育工作之教師滿 6-10 年居多,可見特教之推展頗獲肯定及 值得投入。

表 4-1-7 從事特殊教育年資

特殊教育年資 人數 百分比 未滿 1 年

1~5 年 6~10 年 11~15 年 16~20 年 20 年以上 總和

22 42 76 30 10 2 182

12.1 23.1 41.8 16.5 5.5 1.1 100.0

八、參加適應體育學分或曾參加相關之研習

依表 4-1-8 所示,沒有參加研習的人數 114 人(62.6%),參加研 習的人數 68 人(37.4%),由此表獲知,擔任體育教學的教師超過九 成的人數未參加適應體育學分或曾參加相關之研習,且顯然的偏低,

(6)

此研究結果與教育部(民 85);施大立(民 86);陳理哲(民 91)大 致相同。啟智學校擔任體育教學之教師由於參加研習的機會不足,無 法滿足教學意願及提昇專業知能,當然無法進一步的瞭解智能障礙學 生的身心特性,導致適應體育教學效果不彰(賴復寰,民 86)由此可 證實,多年來經過多位教育主管的輪替與教育改革,却絲毫未見改 善,足見對智能障礙學生其身心影響甚鉅。

表 4-1-8 有無修習過適應體育學分或曾參加相關之研習

參加相關之研習 人數 百分比

總和

68 114 182

37.4 62.6 100.0

(7)

第二節 啟智學校適應體育實施現況之分析

本研究為啟智學校適應體育實施現況,係根據九所啟智學校 182 位不同背景教師的樣本之問卷進行分析,本節探討的方式分別以學校 教師、體育相關科系教師、非體育科系教師、有無參加研習教師等不 同背景教師,「對『適應體育』實施現況與意見調查之問卷」填寫情 形以次數分配、百分比呈現,茲將現階段實施情形及結果逐題分析如 下:

一、各校為智能障礙學生安排體育課程情形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對智能障礙學生安排體育課有否固定?

穿插於課程?或沒有安排之情形時,以不同背景教師安排情形分析以 百分比呈現,依表 4-2-1 所示:

(一)各校為智能障礙學生安排固定體育課程之分析

1、研究對象對智能障礙學生安排體育課程,沒有固定安排體育課 程有27人(14.8%),固定安排的有155人(85.2%);達八成五的 教師為智能障礙學生安排固定體育課程。

2、體育相關科系之教師沒有固定安排體育課程有2人(9.5%),固 定安排的有19人(90.5%);達九成一的體育教師為智能障礙學 生固定安排的體育課程。非體育科系教師沒有固定安排體育課 程有25人(15.5%),固定安排的有136人(84.5%)。達八成五的 教師為智能障礙學生固定安排體育課程。

3、參加研習的教師沒有固定安排體育課程有9人(13.2%),固定 安排的有59人(86.8%),達八成七教師為智能障礙學生安排固 定的體育課程。未參加相關研習體育教師沒有固定安排體育課 程有18人(15.8%),固定安排的有96人(84.2%)達八成四教師

(8)

為智能障礙學生安排固定的體育課程。

不同背景教師超過半數有固定安排體育課所佔的比例很高,尤其 體育相關科系教師所佔的比例高達九成,此結果與教育部(民 85)委 託康世平之調查,施大立(民 86)、陳理哲(民 91)調查的結果大部 份一致,可見大部份體育教師指導智能障礙學生從事身體活動時,都 能於課前事先規劃而確實做到固定安排課程的工作。

綜合上述,證實各校皆能依據國民中學課程標準(教育部,83)

體育授課時數每週二節,或依據啟智學校(班)課程綱要、高中職教 育階段智能障礙課程綱要,安排適應體育課程以固定的方式實施。啟 智學校目前因體育專業人員不足,擔任體育課程的教師達八成為非體 育科系,但都能為智能障礙學生固定安排體育課程,可看出其重視之 情形。僅有一成教師未固定安排體育課,其原因可能體育課程含蓋在 休閒教育領域之休閒體育及高中職之社區生活領域,對課程的觀念不 一致而未固定安排。為發展適應體育為健康、快樂、活潑的生活型態,

建議應將體育課納入正式領域,有助於推展及實施。

表 4-2-1 不同背景教師體育課固定安排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安排情形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否

是 合計

27(14.8%)

155(85.2%)

182(100.0%)

2(9.5%)

19(90.5%)

21(11.5%)

25(15.5%)

136(84.5%)

161(88.5%)

9(132%)

59(86.8%)

68(37.4%)

18(15.8%)

96(84.2%)

114(62.6﹪)

(二)各校對智能障礙學生安排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之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安排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 情形以百分比呈現,依表 4-2-2 所示:

(9)

1、研究對象安排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有22人(12.1%),沒有者160 人(87.9%),達八成八教師未將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

2、體育相關科系教師安排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有2人(9.5%),沒 有者19人(90.5%),達九成一的教師未將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

非體育科系教師安排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有20人(12.4%),沒 有有者141人(87.6%),達八成八的教師未將體育課穿插於課程 中。

3、參加研習教師安排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有6人(8.8%),沒有者 62人(91.2%),達九成一的教師未將體育課穿插於課中。未參 加研習教師安排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有16人(14.0%),沒有者 98人(86.0%),達八成六未將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

整體而言,不同背景教師採用與普通學校每星期二節課的上課方 式,為智能障礙學生進行體育教學活動,其比例高達八成六至九成 一。體育課安排穿插於課程中之體育教師,可能由於對課程領域的觀 念、教學經驗、興趣或專長,產生對教學的定義和觀點不一致,但穿 插於課程指導學生參與體育活動的用心是一致的。

調查的結果大致與教育部(民 85)委託康世平之調查,施大立(民 86)、陳理哲(民 91)調查的結果相同,也代表啟智學校的教師都能 依據智能障礙學生身心之個別差異狀況,配合行政單位安排授課的時 數,研擬適性的體育教學,改善其障礙狀況。

表 4-2-2 不同背景教師安排體育課穿插於課程中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穿插課程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否

是 合計

160(87.9%)

22(12.1%)

182(100.0%)

19(90.5%)

2(9.5%)

21(11.5﹪)

141(87.6%)

20(12.4%)

161(88.5﹪)

62(91.2%)

6(8.8%)

68(37.4﹪)

98(86.0%)

16(14.0%)

114(﹪62.6)

(10)

(三)為智能障礙學生安排體育課程之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為智能障礙學生安排體育 課程情形以百分比呈現,依表 4-2-3 所示:

1、研究對象安排體育課程有175人(96.2%),沒安排7人(3.8%)。

達九成六的教師有為智能障礙學生安排體育課程。

2、體育相關科系安排體育課程有20人(95.2%),沒安排1人

(4.8%)。非體育科系教師安排體育課程有155人(96.2%),沒 安排6人(3.7%),達九成六體育相關科系和非體育科系教師有 為智能障礙學生安排體育課程。

3、參加研習教師安排體育課程有64人(94.1%),沒安排4 人

(5.9%)。未參加研習之體育教師安排的有111人(97.4%),沒 安排3人(2.6%)。參加研習和未參加研習之體育教師達九成有 安排體育課程,且比例相當高。

整體而言,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之教師,達九成有為智能障礙 學生精心設計適性的體育課程,透過體育學習活動增強智能障礙學生 身體機能,建立信心培養積極進取的精神,提昇體適能,達成治療復 健的效果。體育是一項不可缺少的身體活動和群體活動,也是發展人 際關係的最佳途徑,因此,有必要安排體育課程體驗活動的樂趣。

表 4-2-3 不同背景教師體育課有否安排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安排情形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否

是 合計

175(96.2%)

7(3.8%)

182(100.0﹪)

20(95.2%)

1(4.8%)

21(11.5﹪)

155(96.3%)

6(3.7%)

161(88.5﹪)

64(94.1%)

4(5.9%)

68(37.4﹪)

111(97.4%)

3(2.6%)

114(62.6﹪)

(11)

二、曾經或正在擔任智能障礙學生體育教學或指導類似的體能活動之 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擔任體育教學或指導類似 的體能活動的情形以百分比呈現,依表 4-2-4 所示:

1、研究對象指導體能活動有128人(70.3%),沒有指導54人

(29.7%)。因有三成教師未指導類似的體能活動包括行政人 員、導師、專任教師或九十二學年度未參與指導類似的體育活 動。達七成三有擔任體育教學或指導類似的體能活動。

2、體育相關科系教師指導體能活動有19人(90.5%),沒有指導2 人(9.5%)。達九成一擔任體育教學或指導類似的體能活動。非 體育科系教師指導體能活動有109人(67.7%),沒有指導52人

(32.3%)。達六成八擔任體育教學或指導類似的體能活動。

3、參加適應體育研習教師指導體能活動有57人(83.8%),沒有指 導11人(16.2﹪)。達八成四有擔任體育教學或指導類似的體能 活動。未參加相關研習體育教師指導體能活動71人(62.3%),

沒有指導43人(37.7%)。達六成二擔任體育教學或指導類似的 體能活動。

由上述得知,非體育相關科系和未參加相關研習體育教師達六成 有指導類似的體能活動;參加研習教師達八成四指導體能活動,體育 專業背景教師高達九成一有指導類似的體能活動,體育教師感受體能 活動對智能障礙學生的重要性,藉由教學引導學生參與身體活動,改 善健康體適能和動作技巧,增進職業能力,進而獨立自主於社會,可 見體育教師扮演著重要角色。

(12)

沒有指導的教師,可能由於參加研習的機會不多。鑑於此,教育 行政單位應多安排適應體育研習及在職進修機會,充實專業知能,提 高教師指導體能活動的機會與意願,積極推展適應體育教學提昇教學 品質,期適應體育之推展獲得社會大眾的肯定與重視。

表 4-2-4 不同背景教師指導體能活動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體能活動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有

沒有 合計

128(70.3%)

54(29.7%)

182(100%)

19(90.5%)

2(9.5%)

21(11.5﹪)

109(67.7%)

52(32.3%)

161(88.5﹪)

57(83.8%)

11(16.2%)

68(37.4﹪)

71(62.3%)

43(37.7%)

114(62.6﹪)

三、智能障礙學生實施體育課程以何種方式規劃之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規劃體育課程的情形以百 分比呈現,依表 4-2-5 所示:

1.研究對象擬定個別化體育教學方案有88人(48.4%),依自已喜 歡的方式彈性擬定17人(9.3%),應用一般學生的教學計畫再予 以簡化有21人(11.5%)

2、體育相關科系教師擬定個別化體育教學方案有15人(78.9%),

依自已喜歡的方式彈性擬定3人(15.8%),應用一般學生的教學 計劃,再予以簡化1人(5.3%)。非體育科系教師擬定個別化體 育教學方案有73人(68.2%),依自已喜歡的方式彈性擬定14人

(13.1%),應用一般學生的教學計劃,再予以簡化20人(18.7%) 3、參加研習教師擬定個別化體育教學方案有41人(73.2%);依自

已喜歡的方式彈性擬定6人(10.7%),應用一般學生的教學計 劃,再予以簡化9人(16.1%)。未參加研習教師擬定個別化體育

(13)

11人(15.7%),應用一般學生的教學計劃,再予以簡化12人

(17.1%)。不同背景教師填寫沒有任何教學計劃有0人(0%)。

未參加研習和非體育科系的教師達六成擬定個別化體育教學方 案;體育科系和參加研習的教師達七成擬定個別化教學方案。可見不 同背景教師都能依智能障礙學生的特性、起點行為、能力、興趣、障 礙狀況擬定個別化教學方案。此結果與教育部(民 85)委託康世平之 調查,施大立(民 86)陳理哲(民 91)。調查所獲得的結果大致相同。

整體而言,教師依智能障礙學生個別差異擬定個別化教學方案,

其規劃率較高,可能本研究之調查對象皆為啟智學校教師,早已習慣 擬定 IEP 教學方案設計,教學活動的精神皆承襲特殊教育理念,設計 具有適性的體能活動,增進智能障礙學生養成積極、奮鬥的精神和穩 定情緒,自我實現為目標。其中一成的教師可能因智能障礙學生之障 礙程度不一,教師針對其障礙狀況應用一般學生的教學計劃,再予以 簡化教學方案而實施。

表 4-2-5 不同背景教師體育課程進行規劃方式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規劃方式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1、擬定個別化

體育教學方案 2、依自已喜歡 的方式彈性擬 擬定

3、應用一般學 生 的 教 學 計 劃,再予以簡 化

4、沒有任何教 學計劃 遺漏

合計

88(48.4%)

17(9.3%)

21(11.5%)

0(0﹪)

56(30.8%)

182(100%)

15(78.9%)

3(15.8%)

1(5.3%)

0(0﹪)

19(15.1﹪)

73(68.2%)

14(13.1%)

20(18.7%)

0(0﹪)

107(84.9)

41(73.2%)

6(10.7%)

9(16.1%)

0(0﹪)

56(44.4﹪)

47(67.1%)

11(15.7%)

12(17.1%)

0(0﹪)

70(55.6﹪)

(14)

四、智能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課程依據之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實施適應體育教學課程依 據情形以百分比呈現,依表 4-2-6 所示:

1、研究對象為智能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依據特殊教育學 校高中職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要有41人(22.5%),國中 體育特別班實施計劃有3人(1.6%),啟智學校(班)課程綱要 有25人(13.7%),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的有55人(30.2%),其 他有58人(31.9%)

2、體育相關科系教師依據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教育階段智能障礙 類課程綱要有9人(50.0%),啟智學校(班)課程綱要4人

(22.2%),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訂定者5人(27.8%)。非體育 科系教師依據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 要32人(30.2%),國中體育特別班實施計劃3人(2.8%),啟智 學校(班)課程綱要21人(19.8%),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訂定 者50人(47.2%)

3、參加研習教師依據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 程綱要有17人(31.5%),國中體育特別班實施計劃1人(1.9%),

啟智學校(班)課程綱要14人(25.9%),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 訂定者22人(40.7%)。未參加研習教師依據特殊教育學校高中 職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要24人(34.3%),國中體育特別 班實施計劃有2人(2.9%),啟智學校(班)課程綱要11人

(15.7%),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訂定者33人(47.1%)

上述結果得知,體育相關科系教師依據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教育

(15)

研習和未參加研習教師其教學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訂定者僅四成左 右,兩者依據的比例相差無幾。依據國中體育特別班實施計劃、啟智 學校(班)課程綱要實施者僅一至二成。其原因可能研究對象大致為 高中職教師,因此,教學依據大致以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教育階段、

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訂定而設計適性的課程為指導依據。

表 4-2-6 不同背景教師體育教學課程依據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教學依據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1、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高 中 職 教 育 階 段 智 能 障 礙 類課程綱要(民 89)

2、 國 中 體 育 特 別 班 實 施 計 劃?(民 66)

3、 啟 智 學 校 課 程 網 要 ? ( 民 86)

4、 依 實 際 現 況 自行調整訂定 5、其他

合計

41(22.5%)

3(1.6%)

25(13.7%)

55(30.2%)

58(31.9%)

182(100.0%)

9(50.0%)

0(0﹪)

4(22.2%)

5(27.8%)

0(0﹪)

18(14.5%)

32(30.2%)

3(2.8%)

21(19.8%)

50(47.2%)

0(0﹪)

106(85.5﹪)

17(31.5%)

1(1.9%)

14(25.9%)

22(40.7%)

0(0﹪)

54(43.5﹪)

24(34.3%)

2(2.9%)

11(15.7%)

33(47.1%)

0(0﹪)

70(56.5﹪)

五、智能障礙學生對體育課的一般反應之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教育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實施適應 體育教學一般反應情形之分析以百分比呈現,如表 4-2-7:

1、研究對象對智能障礙學生適應體育課的反應有114人(62.6﹪)

認為學生喜歡上體育課。

2、體育相關科系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適應體育課的反應有19人

(16)

(95.0﹪)認為很喜歡與喜歡上體育課。非體育科系教師95人

(87.1﹪)認為學生很喜歡與喜歡上體育課。

3、參加研習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適應體育課的反應有49人(86.0

﹪)認為很喜歡與喜歡上體育課。未參加研習教師有65人(90.3

﹪)認為學生很喜歡與喜歡上體育課。

上述結果得知,研究對象反應的人數只有 129 人,因問卷中指明 填寫指導類似體能活動部份,如填寫為沒有則須跳至教學型態,因此 人數未達 182 之總人數。很喜歡與喜歡的人數高達九成的學生喜歡上 體育課。其原因可能智能障礙學生伴隨有過動的、喜歡運動的學生,

雖然個體之遷移、類化、認知能力差,對其他的學科不感興趣且落後,

但肢體動作能力尚可適應的學生對體育課會感到有興趣和成就感,表 露出喜歡與快樂的樣子,與 Melorano 和 Loovis 在 1980,1988 年之 調查結果一致,針對上述之結果,可見體育課的實施有其必要性。開 放式問卷填寫結果,認為智能障礙學生上體育課會有期待、喜歡的表 情,比起其他領域的課程會顯示出有朝氣、快樂的樣子,一般而言,

體育活動可以和同學玩在一起,增進參與感和人際互動,基於此,應 安排體育課讓學生體驗與享受運動樂趣。

表 4-2-7 不同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體育課一般反應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反應情形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1、很喜觀

2、喜歡 3、普通 4、不喜歡 5、不確定 合計

51(28.0%)

63(34.6%)

13(7.1%)

0(0﹪)

2(1.8%)

129(100.0﹪)

10(50.0%)

9(45.0%)

1(5.0%)

0(0﹪)

0(0﹪)

20(15.5﹪)

41(37.6%)

54(49.5%)

12(11.0%)

0(0﹪)

2(1.8%)

109(84.5﹪)

24(42.1%)

25(43.9%)

8(14.0%)

0(0﹪)

0(0﹪)

57(44.2﹪)

27(37.5%)

38(52.8%)

5(6.9%)

0(0﹪)

2(2.8%)

72(55.8﹪)

(17)

六、對智能障礙學生適應體育教學是否實施體能分組之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適應體育 教學實施體能分組之分析以百分比呈現,如表 4-2-8:

1、研究對象有51人(28.0%)實施體能分組,沒有實施53人

(34.6%),不確定實施25人(13.7%)

2、體育相關科系教師有7人(35.0%)實施體能分組,沒有實施12 人(60.0%),不確定實施1人(5.0%)。非體育科系教師有44人

(40.4%)實施體能分組,沒有實施41人(37.6%),不確定實施 24人(22.0%)

3、參加研習教師有20人(35.1%)實施體能分組,沒有實施26人

(45.6%),不確定實施11人(19.3%)。未參加研習教師31人

(43.1%)實施體能分組,沒有實施27人(37.5%),不確定實施 14人(19.4%)

由上述的結果得知,研究對象指導體能分組人數只有 129 人,因 問卷中指明未指導類似體能活動須跳至教學型態,因此人數未達 182 之總人數。實施體能分組佔四成三,沒有實施體能分組體育相關科系 教師達六成,其原因可能因學生係屬中、重、極重度之對象,身體機 能、健康狀況、學習能力較一般人落後,加諸班級學生人數多、人力 資源缺乏,教師為考量安全問題,因而未實施體能分組。

其因應方式,教師教學設計應秉持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教育理 想實施體能分組,依據學生身心特性之需求,探討起點行為、興趣、

能力分組,降低低組的學生人數,增加人力支援協助教學進行,期活 動能順暢且安全的進行,達成有效的教學目標和學習效果。

(18)

4-2-8 不同教育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體育課實施體能分組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分組情形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有

沒有 不確定 合計

51(28.0%)

53(34.6%)

25(13.7%)

129(100.0%)

7(35.0%)

12(60.0%)

1(5.0%)

20(15.5﹪)

44(40.4%)

41(37.6%)

24(22.0%)

109(84.5﹪)

20(35.1%)

26(45.6%)

11(19.3%)

57(44.2%)

31(43.1%)

27(37.5%)

14(19.4%)

72(55.8%)

七、智能障礙學實施適應體育教學的主要型態之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實施適應 體育教學的主要型態之分析以百分比呈現,如表 4-2-9:

1、實施融合式教學式與普通班學生一起參與活動:研究對象 8 人(4.4%),體育相關科系教師1人(6.3%),非體育科系教師7 人(6.5%),參加研習教師1人(1.9%),未參加研習教師7人

(10.0%)。人數很低未達一成。

2、擬定個別化教學計劃後,自行規劃體育教學活動:研究對象103 人(56.5%),體育相關科系教師13人(81.3%),非體育科系教 師90人(83.3%),參加研習教師45人(83.3%),未參加研習教 師58人(82.9%),達八成以上。

3、擬定個別化教學活動後採用二 ~三班之協同教學:研究對象12 人(6.6%),體育相關科系教師1人(6.3%),非體育科系教師11 人(10.2%),參加研習教師7人(13.0%),未參加研習教師5人

(7.1%)。僅一成較低的人數

智能障礙學生因安置於隔離式的教育環境,學校為因應回歸主流 的理念,極力配合實施融合式教學與普通班學生一起參與活動,本問 卷分析的結果,不同背景教師教學型態以擬定個別化教學計劃後,自

(19)

一起參與活動、擬定個別化教學活動後採用二 ~三班之協同教學二項 型態人數偏低,其原因可能是學生因障礙情形受限制,融合實施的過 程中產生不適應、被排斥、影響普通班學生的學習進度,僅以調整式 的融合教育方式實施,形成多數教師填寫擬定個別化教學計劃後,自 行規劃體育教學活動的教學型態。

智能障礙學因受障礙程度影響,校方考量交通安全性、經費限 制、人力支援、場地、班級學生人數太多、教學設計等問題,導致無 法與普通學校學生享有一起參與活動的機會,實有違背回歸主流本 意,教育行政單位如能針對上述需求爭取經費、安排適應體育研習及 學術交流機會,充實體育教師專業能力,多安排融合式適應體育教學 活動,幫助學生走出戶外、達成與自然結合的教育學習機會,相信老 師們的用心發現必有潛能再現的時候。

表 4-2-9 不同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的主要型態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教學型態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1、實施融合式教

學式與普通班學 生一起參與活動

8(4.4%) 1(6.3%) 7(6.5%) 1(1.9%) 7(10.0%)

2、擬定個別化教 學計劃後,自行規 劃體育教學活動

103(56.5%) 13(81.3%) 90(83.3%) 45(83.3%) 58(82.9%)

3、擬定個別化教 學活動後採用二 一三班之協同教 學

12(6.6%) 1(6.3%) 11(10.2%) 7(13.0%) 5(7.1%)

其他 0(0﹪) 1(6.3%) 0(0﹪) 1(1.9%) 0(0﹪)

合計 124(68.1%) 16(12.9%) 108(87.1%) 54(43.5%) 70(56.5%)

(20)

八、智能障礙學生體育教學進行的教學內容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體育教學 進行的教學內容依序分析,如表 4-2-10 所示:

1、研究對象體育教學進行的教學內容依序以球類〈170人〉,田徑

〈159人〉,韻律舞蹈〈121人〉,體操活動〈111人〉,復健治療 訓練〈101人〉,團康遊戲〈97人〉,感覺統合〈83人〉,其他〈82 人〉,水中運動〈44人〉為教學內容。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 人數最多,其他和水中運動人數最少。

2、體育科系教師體育教學進行的教學內容依序以球類〈20人〉,

田徑〈20人〉,復健治療訓練〈18人〉,體操活動〈16人〉,韻律 舞蹈〈13人〉,團康遊戲、感覺統合訓練〈各10人〉,其他〈8 人〉,水中運動〈6人〉為教學內容。以球類、田徑、復健治療 訓練人數最多,其他和水中運動人數最少。非體育科系教師體 育教學內容依序以球類〈150人〉,田徑〈139人〉,韻律舞蹈〈108 人〉,體操活動〈95人〉,團康遊戲〈87人〉,復健治療訓練〈83 人〉,其他〈74人〉,感覺統合訓練〈73人〉水中運動〈38人〉。

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人數最多,感覺統合訓練和水中運動 人數最少。

3、參加研習教師體育教學內容依序以球類〈62人〉,田徑〈56人〉 韻律舞蹈〈49人〉,復健治療訓練〈43人〉,體操活動〈41人〉,

團康遊戲〈37人〉,感覺統合訓練〈36人〉,其他〈31人〉,水中 運動〈16人〉為教學內容。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人數最多,

其他和水中運動人數最少。未參加研習教師體育教學內容依序 以球類〈108人〉,田徑〈103人〉,韻律舞蹈〈72人〉,體操活動

(21)

〈70人〉團康遊戲〈60人〉,復健治療訓練〈58人〉,其他〈51 人〉,感覺統合訓練〈47人〉,水中運動〈28人〉為教學內容。

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人數最多,感覺統合訓練、水中運動 人數最少。

不同背景教師而言,體育相關科系教師依序以田徑、球類、復健 治療訓練人數最多,非體育科系教師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人數最 多。參加研習教師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人數最多,未參加研習教 師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人數最多。以感覺統合訓練、水中運動、

其他的人數最少。

由上述分析結果得知,體育教學內容以球類、田徑、韻律活動的 人數最多,水中運動的人數最少,此結果與謝榮輝(民 73)、教育部

(民 85)委託康世平之調查,施大立(民 86)、許銘松(民 89)、陳 理哲(民 91)調查的結果大致相同。

1、田徑、球類運動的人數最多居第一、二位,可能教學場地為現 有資源,設備較普遍,不增加經費負擔。田徑是人類的原始活 動,各項運動的基本能力和主軸(許樹淵,民68),可訓練身體 肌力、耐力、體力,達到健康的目的。球類運動具有變化性、

遊戲性、趣味性、挑戰性的活動,提昇學生學習意願,建立信 心塑造成就感,為教師們喜歡又可勝任的教學內容。

2、韻律舞蹈可陶冶心性,培養自我欣賞能力、藝術情感和啟發智 慧的動力(蕭斐璘,91),宜多鼓勵及推展,讓智能障礙學生藉 由肢體語言彼此觀摩,獲得體驗與表演的滿足感。填寫結果居 第三位,可能因各校缺乏韻律教室設備,且多數體育教師非具 此項專長,加諸學生節奏感和協調性差,教學上較為吃力發時 間而影響填寫結果。

(22)

3、體操活動、復健治療訓練、團康遊戲人數較少,其原因可能教 師本身未具此方面的專業知能或場地、器材及學生的能力受 限,只好選擇活動項目較方便可勝任的教學內容。體操活動與 復健治療訓練兼具治療、矯正的效果;團康遊戲可提昇學生參 與群體的機會實現自我並穩定情緒,三項活動不但息息相關,

又具有發展性及必要性的教學內容。

4、感覺統合訓練,可能各校聘用具有專業能力的物理或職能治療 師擔任,旨在改善學生感覺、肌肉、神經系統等能力而未納入 正課,教師對此教學內容感到陌生,其熟悉度、專精度較低而 少嘗試。

5、水中活動,擔任體育教學之教師達八成為非體育科系,可能因 專業能力不足、場地空間受限缺乏游泳池設備,形成填寫此活 動內容的人數最少。

不同背景教師最常選用的活動內容,大致以球類、田徑、韻律舞 蹈、團康遊戲為主,可見戶外活動不但是一般人的最愛,也是智能障 礙學生較能適應、喜歡、易學、富變化性、趣味性且易獲得運動量的 教學內容,可做為今後體育教學參考。

團康遊戲屬於休閒活動,場地設備需求性較簡單,促進智能障礙 學生參與各種休閒活動的意願和機會,滿足其體驗和享受活動的樂趣

(陳在頤,民 75)。對於偏差行為、情緒障礙、自閉症之身心障礙學 生,藉由遊戲過程可瞭解其內心世界,降低其情緒困擾及問題行為的 發生,幫助快樂成長,基於此,宜多鼓勵選用團康遊戲。

水中運動對智能障礙學生而言,下水時會有舒暢的感覺,抑制情 緒具有行為管理與增進心理健康的益處。對於肢體障礙、肥胖、氣喘、

(23)

或關節炎的學生藉水中運動容易移行動作,達到水療目的,降低病 情,補充陸上不足的運動(Sherrill,1993),目前各校缺乏游泳池設 備,僅設有水療池,如能廣設游泳池,期望能增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動作技能,訓練選手參賽,挑戰個人潛能到最高極限。

表 4-2-10 不同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進行體育教學活動內容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教學內容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田徑

球類 團康遊戲 韻律舞蹈 體操活動 水中運動 感覺統合訓練 復健治療訓練

其他

159〈2〉

170〈1〉

97〈6〉

121〈3〉

111〈4〉

44〈9〉

83〈7〉

101〈5〉

82〈8〉

20〈1〉

20〈1〉

10〈6〉

13〈5〉

16〈4〉

6〈9〉

10〈6〉

18〈3〉

8〈8〉

139〈2〉

150〈1〉

87〈5〉

108〈3〉

95〈4〉

38〈9〉

73〈8〉

83〈6〉

74〈7〉

56〈2〉

62〈1〉

37〈6〉

49〈3〉

41〈5〉

16〈9〉

36〈7〉

43〈4〉

31〈8〉

103〈2〉

108〈1〉

60〈5〉

72〈3〉

70〈4〉

28〈9〉

47〈8〉

58〈6〉

51〈7〉

註:()代表出現次數的多寡及排序。

九、最常選用教學內容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體育教學 進行的教學內容分析以百分比呈現,依表 4-2-11 所示:

1、研究對象體育教學最常選用的教學內容球類82人(45.1%),田 徑54人(29.7﹪),韻律舞蹈14人(7.7%),其他11人(6.0%),

體操活動8人(4.4%),團康遊戲6人〈3.3﹪〉,感覺統合訓練4 人(2.2%),水中運動3人(1.6%)。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為 最常選用的教學內容。感覺統合訓練、水中運動人數最少。

2、體育相關科系教師體育教學最常選用的教學內容球類10人

(47.6%),田徑9人(42.9%),其他、水中運動各1人(4.8%)。

(24)

以球類、田徑為最常選用的教學內容。水中運動人數最少。非 體育科系教師體育教學常選用的教學內容球類72人(44.7%),

田徑45人(28.0%),韻律舞蹈14人(8.7%),其他10人(6.2%)

體操活動8人(5.0%),團康遊戲6人(3.7%),感覺統合訓練4 人(2.5%),水中運動2人(1.2%)。以球類、田徑、韻律舞蹈為 最常選用的教學內容,水上運動人數最少。

3、參加研習教師體育教學常選用的教學內容球類24人(35.3%),

田徑23人(33.8%),其他6人(8.8%),韻律舞蹈、體操活動各5 人(7.4%),水上運動、感覺統合訓練各2人(2.9%),團康遊戲 1人(1.5%)。以球類、田徑為最常選用的教學內容,水中運動、

感覺統合人數最少。未參加研習教師體育教學常選用的教學內 容球類58人(50.9%),田徑31人(27.2%),韻律舞蹈9人(7.9%) 其他、團康遊戲各5人(4.4%),體操活動3人(1.6%),感覺統 合訓練2人(1.8%),水中運動1人(.9%)。以球類、田徑最常選 用的教學內容人數最多,水中運動人數最少。

經上述分析得知,參與教師進行教學活動的內容以球類、田徑的 人數最多,韻律舞蹈、體操活動次高,以團康遊戲、水中運動的人數 最少,由此可知,不同背景教師大部份以戶外活動為主。此結果與謝 榮輝(民 73)教育部(民 85)委託康世平之調查,施大立(民 86)、

許銘松(民 89)、陳理哲(民 91)調查的結果大致相同。

水中運動人數最少,可能由於學校場地、空間限制、人員管理、

經費龐大、專業人員不足、行政配合問題,或因學生受障礙程度影響 其應變能力差,為考量安全性、班級管理、人力資源等問題,九所啟 智學校目前未有游泳池設備。其中僅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國立桃園啟 智學校、國立彰化啟智學校、國立嘉義啟智學校、國立台南啟智學校

(25)

設有水療池服務學生,但學生使用時間僅限於復健訓練用,使水中運 動無法成為易學、喜歡且普遍的活動內容。

其他部份之問卷填寫活動內容有體力、體能訓練、套環遊戲、跑 步、特殊奧運會運動項目、腳踏車(修正);腳踏車、套環遊戲易學 增進信心和成就感,列入教學內容可達到訓練學生平衡感、協調性集 中精神,提高學習興趣。體能、體力訓練如能妥善規劃,可增進學生 身體機能,維繫身體健康提昇生活品質。至於特殊奧運會運動項目,

則必須俟學生具有相當的體適能力和動作基本能力後,再進一步的發 展該項目。

表 4-2-11 智能障礙學生進行體育教學最常選用的活動內容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教學內容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田徑

球類 團康遊戲 韻律舞蹈 體操活動 水中運動 感覺統合訓練 復健治療訓練

其他 合計

54(29.7%)

82(45.1%)

6(3.3%)

14(7.7%)

8(4.4%)

3(1.6%)

4(2.2%)

0(0﹪)

11(6.0%)

182(100%)

9(42.9%)

10(47.6%)

0(0﹪)

0(0﹪)

0(0﹪)

1(4.8%)

0(0﹪)

0(0﹪)

1(4.8%)

21(11.5%)

45(28.0%)

72(44.7%)

6(3.7%)

14(8.7%)

8(5.0%)

2(1.2%)

4(2.5%)

0(0﹪)

10(6.2%)

161(88.5%)

23(33.8%)

24(35.3%)

1(1.5%)

5(7.4%)

5(7.4%)

2(2.9%)

2(2.9%)

0(0﹪)

6(8.8%)

68(37.4%)

31(27.2%)

58(50.9%)

5(4.4%)

9(7.9%)

3(1.6%)

1(.9%)

2(1.8%)

0(0﹪)

5(4.4%)

114(62.6%)

十、對智能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地點之分析

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進行體育 教學地點之依序分析,依表 4-2-12 所示:

1、研究對象實施體育教學地點依序以籃球場〈134人〉,田徑場〈127 人〉,活動中心〈126人〉,韻律教室〈68人〉,班級教室〈44人〉 桌球室〈43人〉,教室走廊〈37人〉,游泳池〈35人〉體操教室

(26)

〈27人〉,排球場〈15人〉。教學地點以籃球場、田徑場、活動 中心的人數最多,排球場的人數最少。

2、體育相關科系教師體育教學地點依序以活動中心〈18人〉,田 徑場〈17人〉,籃球場〈15人〉,韻律教室〈7人〉,桌球室〈6 人〉,游泳池〈4人〉,體操教室、教室走廊、排球場〈各2人〉,

班級教室0人。教學地點以活動中心、田徑場、籃球場、韻律教 室的人數最多,排球場的人數最少,班級教室未選為教學地點。

非體育科系教師體育教學地點依序以籃球場〈119人〉,田徑場

〈110人〉,活動中心〈108人〉,韻律教室〈61人〉,班級教室〈44 人〉,桌球室〈37人〉,游泳池〈31人〉,體操教室〈25人〉,排 球場(13人〉。教學地點以籃球場、田徑場、活動中心的人數最 多,排球場選用的人數最少。

3、參加研習教師體育教學地點依序以田徑場〈50人〉,籃球場〈48 人〉,活動中心〈47人〉,韻律教室〈24人〉,班級教室〈17人〉 桌球室、游泳池〈各15人〉,教室走廊〈12人〉、體操教室〈6 人〉,排球場〈5人〉。教學地點以田徑場、籃球場、活動中心的 人數最多,排球場的人數最少。未參加研習教師體育教學地點 依序以籃球場〈86人〉,活動中心〈79人〉,田徑場〈77人〉,韻 律教室〈44人〉,桌球室〈28人〉,班級教室〈27人〉,教室走廊

〈25人〉,體操教室〈21人〉,游泳池〈20人〉,排球場〈10人〉。

教學地點以籃球場、活動中心、田徑場的人數最多,排球場、

游泳池的人數最少。

經上述分析結果得知,不同背景教師教學地點以田徑場、活動中 心、籃球場的人數最多。游泳池、教室走廊、排球場人數最少,可能 各校體育設施及場地大致規畫為多用途場地、或未標明活動場地名

(27)

稱,或因經費有限、設備不足及學生能力、興趣的因素。至於教室走 廊填寫人數少,因走廊是全校師生進出的通道,會妨礙通行及活動的 運用,考量其安全及通道順的暢通行應避免使用此地點。改善方法則 視各校經費及校園空間應用再依課程需要規劃。

研究調查結果與教育部(民 85)委託康世平之調查,施大立(民 86)陳理哲(民 91)調查的結果大致相同,所不同是活動中心由於近 年來特殊學校陸續興建,增加學生參與活動的機會,教學地點的人數 亦隨之提高。

其他部份之問卷填寫以校園、知動室、職能訓練室、草坪、操場、

空地、羽球場、遊戲場、溜滑梯、綜合球場、復健治療室、專業教室、

升旗場地,皆為實施教學值得參考的地點。

表 4-2-12 不同背景教師實施體育教學地點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教學地點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田徑場

籃球場 排球場 桌球室 游泳池 韻律教室 體操教室 活動中心 班級教室 教室走廊

其他

127〈2〉

134〈1〉

15(10〉

43(6〉

35(8〉

68〈4〉

27〈9〉

126〈3〉

44〈5〉

37(7〉

0(0)

17〈2〉

15〈3〉

2(7〉

6〈5〉

4(6〉

7〈4〉

2(7〉

18〈1〉

0(0)

2(7)

0(0)

110〈2〉

119〈1〉

13(10〉

37(6〉

31(8〉

61〈4〉

25〈9〉

108〈3〉

44〈5〉

35(7〉

0(0)

50〈1〉

48〈2〉

5(10〉

15(6〉

15(6〉

24〈4〉

6〈9〉

47〈3〉

17〈5〉

12(8〉

0(0)

77〈3〉

86〈1〉

10(10〉

28〈5〉

20〈9〉

44〈4〉

21(8〉

79〈2〉

27(6〉

25(7)

0(0)

註:()代表出現次數的多寡及排序。

(28)

十一、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育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進行 體育教學最常使用的教學場所分析以百分比呈現,依表 4-2-13 所示:

1、研究對象教師體育教學最常使用的場所田徑場71人(39.0%),

活動中心50人(27.5%),籃球場45人(24.7%),教室走廊11人

(6.0%),排球場2人(1.1%),游泳池、韻律教室、班級教室各 1人(.5﹪),桌球室、體操教室、其他0人。以田徑場、活動中 心、籃球場為最常使用的教學場所。

2、體育相關科系教師體育教學最常使用的場所田徑場、活動中心 各8人(38.1%),籃球場3人(14.3%),游泳池、教室走廊各1 人(4.8%)、排球場、桌球室、韻律教室、體操教室、班級教室、

其他0人。以田徑場、活動中心、籃球場為最常使用的教學場所。

非體育科系教師體育教學最常使用的教學場所田徑場63人

(39.1%),活動中心、籃球場42人(26.1%),教室走廊10人(6.

2%),排球場2人(1.2﹪),韻律教室、班級教室各1人(.6﹪),

桌球室、游泳池、體操教室、其他0人。以田徑場、活動中心、

籃球場為最常使用的場所。

3、參加研習的教師體育教學最常使用的場所田徑場29人(42.6

﹪),活動中心17人(25.0%),籃球場16人(23.5%),教室走廊 4人(5.9%),排球場、游泳池各1人(1.5﹪),桌球室、韻律教 室、體操教室、班級教室、其他0人。以田徑場、活動中心、籃 球場為最常使用的場所。未參加研習教師體育教學最常使用的 場所田徑場42人(36.8%),活動中心33人(28.9﹪),籃球場29 人(25.4﹪),教室走廊7人(6.1﹪),班級教室、排球場、韻 律教室各1人(.9﹪),桌球室、游泳池、體操教室、其他0人。

(29)

以田徑場、活動中心、籃球場為最常使用的場所。

由上述結果得知,不同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進行體育教學最 常使用的教學場所以田徑場、活動中心、籃球場人數最多;此研究結 果與施大立(民 86)、陳理哲(民 91)、教育部(民 86b)委託方進隆 之調查結果大致相同。其原因可能是各校現有的資源且較普遍的教學 地點,也是從事戶外教學的好去處。至於活動中心大約可容納二至三 班共同使用,透過一起學習達到模仿、互動,有效的教學管理。

排球場、韻律教室、班級教室使用人數最少,其原因可能限於經 費缺乏教學場所、認為不是學生合適的活動地點,學校將活動場所大 致規劃為多功能球場導致不夠使用,加上學生學習能力有限反應能力 較差因而降低學習意願。

教室走廊則考量通道擁塞、狹窄容易撞擊而發生危險,使用的次 數相對減少。雖有部份學校設有水療池,但僅限於復健訓練備而不 用,其原因可能缺乏職能復健治療師或教師考量安全性、避免學生產 生畏懼感,只好另設計適應性的活動,相對的產生使用場地少的問 題。依據特殊教育法(教育部,民 88)第十三條規定指出,其教育安 置應以滿足學生學習的前提下在最少限制為原則,並提供無障礙學習 環境的相關服務,教室走廊之教學地點有感不妥,因之使用機會少,

可見不同背景教師皆能以學生的健康、安全為優先考量,共同遵循此 條文選用教學場所,達到特殊教育理念與精神。

(30)

表 4-2-13 智能障礙學生實施體育教學最常使用的教學場所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教學地點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田徑場

籃球場 排球場 桌球室 游泳池 韻律教室 體操教室 活動中心 班級教室 教室走廊

其他 合計

71(39.0%)

45(24.7%)

2(1.1%)

0(0﹪)

1(.5%)

1(.5%)

0(0﹪)

50(27.5%)

1(.5%)

11(6.0%)

0(0﹪)

182(100.0%)

8(38.1%)

3(14.3%)

0(0﹪)

0(0﹪)

1(4.8%)

0(0﹪)

0(0﹪)

8(38.1%)

0(0﹪)

1(4.8%)

0(0﹪)

21(11.5%)

63(39.1%)

42(26.1%)

2(1.2%)

0(0﹪)

0(0﹪)

1(.6%)

0(0﹪)

42(26.1﹪)

1(.6%)

10(6.2%)

0(0﹪)

161(88.5%)

29(42.6﹪)

16(23.5%)

1(1.5﹪)

0(0﹪)

1(1.5﹪)

0(0﹪)

0(0﹪)

17(25.0%)

0(0﹪)

4(5.9%)

0(0﹪)

68(37.4%)

42(36.8%)

29(25.4%)

1(.9%)

0(0﹪)

0(0﹪)

1(.9%)

0(0﹪)

33(28.9%)

1(.9%)

7(6.1%)

0(0﹪)

114(62.6%)

十二、本問卷就九所啟智學校不同背景教師,對智能障礙學生進行體 育教學是否考量學生特殊需求之分析以百分比呈現,依表 4-2-14:

1、研究對象體育教學考量學生特殊需求有109人(59.9%),部份 有57人(31.3%),不確知12人(6.6%),沒有4人(2.2%)。

2 、 體 育 相 關 科 系 教 師 體 育 教 學 考 量 學 生 特 殊 需 求 有 15 人

(71.4%),部份有4人(19.0%),不確知0人,沒有2人(9.5%)。

非體育科系教師考量學生特殊需求有94人(58.4%),部份有53 人(52.9%),不確知12人(7.5%),沒有2人(1.2%)

3、參加研習教師體育教學考量學生特殊需求有43人(63.2﹪),

部份有19人(27.9﹪),不確知5人(7.4﹪),沒有1人(1.5﹪) 未參加研習教師體育教學考量學生特殊需求有66人(57.9﹪),

部份有38人(33.3﹪),不確知7人(6.1﹪),沒有3人(2.6﹪) 不同背景教師實施適應體育教學達七成有考量學生特殊需求,均

數據

表 4-1-1 擔任職務統計  擔任職務 人數  百分比  行政人員  行政人員兼體育教師  導師  導師兼體育教師  專任教師  專任教師兼體育教師  體育教師  總和  30 21 73 4 42 6 5  181  16.5 11.5 40.1 2.2 23.1 3.3 2.7  100.0  二、性別:  依表 4-1-2 所示,男性有 76 人(41.8%) ,女性有 106 人(58.2%) 由表顯示,可看出擔任啟智學校特殊教育老師,以女性居多。  表 4-1-2  性別統計 性別 人數  百分
表 4-1-3  學歷統計  學歷 人數  百分比  一般專科  師專  師範院校  一般大學  研究所四十學分班  碩士(含以上)  總和  2 1  58 90 30 1  182  1.1 0.5  31.9 49.5 16.5 0.5  100.0  四、教育背景  依表 4-1-4 所示,未受特教專業科目訓練有 11 人(6.0%) ,特教 專業科目二十學分班 31 人(17%) ,特教專業科目三十學分班 48 人 (26.4%) ,特教專業科目四十學分班 14 人(7.7%)學士後特教師資 四十
表 4-1-6  年齡統計  年齡 人數  百分比  25 歲下  26~30 歲  31~35 歲  36~40 歲  41~45 歲  46~50 歲  51 歲以上  總和  12 29 42 30 31 25 13  182  6.6  15.9 23.1 16.5 17.0 13.7 7.1  100.0  七、從事特殊教育年資  依表 4-1-7 表示,未滿一年有 22 人(12.1%) ,1-5 有年 42 人 (23.1%) ,6-10 年 76 人(41.8%) ,11-15 年 30 人
表 4-2-13 智能障礙學生實施體育教學最常使用的教學場所之統計與分析  是否體育科系 是否參加研習  教學地點       研究對象  體育相關科系 非體育科系 參加研習 未參加研習 田徑場  籃球場  排球場  桌球室  游泳池  韻律教室  體操教室  活動中心  班級教室  教室走廊  其他  合計  71(39.0%) 45(24.7%) 2(1.1%) 0(0﹪) 1(.5%) 1(.5%) 0(0﹪) 50(27.5%) 1(.5%) 11(6.0%) 0(0﹪)  18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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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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