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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託單位: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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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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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碼:RES-105-02

行政院主計總處委託研究

國民幸福指數調查暨主觀幸福感研究 期中報告

受委託單位: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印

印製日期:民國 105 年 7 月

(2)

1

目錄... 1

表目次... 3

圖目次... 4

研究團隊... 5

調查執行團隊 ... 5

摘要... 6

Abstract ... 7

第一章 緒論 ... 8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8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9

第二章 文獻檢閱 ... 10

第一節 主觀幸福感 ... 10

第二節 主觀幸福感的可能影響因素 ... 11

第二章 研究設計與流程 ... 16

第一節 資料蒐集方法 ... 16

一、 電話調查的母體與抽樣設計 ... 16

二、 電話調查的執行 ... 17

三、 電話調查的資料檢誤 ... 17

第二節 問卷結構及量表來源 ... 17

第三節 調查結果與加權 ... 19

第四節 研究流程 ... 20

第三章 資料分析結果 ... 22

第一節 樣本特性 ... 22

第二節 主觀生活福祉評估 ... 23

一、 生活滿意度 ... 23

二、 情緒感受 ... 24

第三節 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 ... 25

一、 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 ... 25

二、 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 ... 26

第四節 主觀生活福祉的影響因素 ... 27

一、 生活滿意度的影響因素 ... 28

二、 情緒感受的影響因素 ... 31

三、 與去年分析結果的比較 ... 32

第五節 不同群體樣本主觀生活福祉的影響因素 ... 34

一、 依年齡分群 ... 35

二、 依教育程度分群 ... 35

三、 依生活滿意度分群 ... 36

第六節 各層面生活滿意度與整體生活滿意度的關聯 ... 37

一、 整體生活滿意度的影響因素 ... 37

二、 與去年分析結果的比較 ... 38

(3)

三、 與各層面生活滿意度分析結果的比較 ... 39

第六章 討論與小結 ... 41

第一節 研究發現與討論 ... 41

第二節 小結 ... 43

一、政策建議 ... 43

二、期末報告規劃 ... 44

參考資料... 73

附件-調查執行報告書(105 年 6 月) ... 81

(4)

3

表目次

表一 每套電訪訪問樣本的配置表... 46

表二 電訪樣本最適訪問結果統計表... 47

表三 電訪成功樣本的代表性檢定(加權前)... 48

表四 電訪成功樣本的代表性檢定(加權後)... 50

表五 2015、2016 年電訪資料人口特徵分配 (%)... 52

表六 2015、2016 年電訪資料主觀福祉變項描述統計... 53

表七 生活各層面滿意度之因素分析結果... 54

表八 情緒感受之因素分析結果... 55

表九 2015、2016 年電訪資料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變項描述統計... 56

表十 2015、2016 年電訪資料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變項描述統計... 57

表十一 政府治理之因素分析結果... 58

表十二 電訪資料生活滿意度(十項)之迴歸分析 ... 59

表十三 電訪資料生活滿意度(九項)之迴歸分析... 60

表十四 電訪資料情緒感受之迴歸分析... 61

表十五 電訪資料情緒感受之迴歸分析_以OECD方式計算情緒感受 ... 62

表十六 2015、2016 年電訪資料係數比較:生活滿意度... 63

表十七 2015、2016 年電訪資料係數比較:情緒感受... 64

表十八 電訪資料整體生活滿意度之迴歸分析:依年齡分組... 65

表十九 電訪資料整體生活滿意度之迴歸分析:依教育程度分組... 66

表二十 電訪資料整體生活滿意度之迴歸分析:依生活滿意度分組... 67

表二十一 2015、2016 年電訪資料整體生活滿意度之迴歸分析... 68

表二十二 電訪資料整體生活滿意度之迴歸分析... 70

表二十三 不同年度不同群體樣本主觀生活福祉的影響因素... 71

(5)

圖目次

圖一 研究流程... 72

(6)

5

研究團隊

研究團隊 姓名/職稱

督導研究人員 于若蓉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參與研究人員 廖培珊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參與研究人員 謝淑惠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助研究員

參與研究人員 王千文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研究助理 陳宗興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調查執行團隊

調查執行團隊 姓名/職稱

電訪業務負責人 檢誤業務負責人

施佳妤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專案經理

協辦人員 李俊發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專案經理

檢誤人員 鄒侑捷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專案助理

加權人員 陳鴻嘉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博士生獎助

(7)

摘要

民眾的生活福祉通常可由主觀感受與客觀指標來衡量。其中主觀感受聚焦於個人對於生活各面向 的滿意程度與快樂感,因而包含了認知感受的評估與情緒反應,據以呈現個體對於生活經驗的主觀評 量。本計畫之目的即在於探究民眾的主觀福祉,希冀藉由調查訪問資料的蒐集,瞭解民眾的主觀幸福 感受、社會聯繫、公民參與,及對政府治理等議題的態度與看法,並探討相關議題對於主觀幸福感受 的影響。所蒐集的調查訪問資料,除用來建構國民幸福感的主觀測量指標外,並將結合其他生活福祉 相關的客觀指標,以具體呈現國民幸福指數的整體樣貌。

資料蒐集以電訪調查進行,以居住於臺灣且年滿十五歲的本國籍人口為訪問對象。問卷內容延續 往年調查之社會聯繫、公民參與、政府治理等問項,並納入 OECD 出版之「衡量主觀幸福感指導手 冊」之核心題組與生活層面評量題組 (domain evaluation questions),作為整體生活與各層面滿意度及 生活感受之測量,並可與採用相同測量的其他國家進行比較研究。為拓展調查資料的研究價值,本計 畫將進行跨年度調查資料的串聯以進行統計分析。

關鍵字:主觀福祉;幸福感;滿意度;國民幸福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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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dividuals’ well-being can be evaluated by either the subjective or objective dimension. Studies that concentrated on the subjective dimension indicated that an individual’s cognitive perception or satisfaction with different life domains deserves extensive exploration because such a perception reveals one’s subjective evaluation of life experience. This project aims to understand subjective well-being of Taiwan population by collecting survey data on individuals’ attitudes toward happiness, social connections, civil engagement, and governance. The associations of happiness with these important factors have been examined. Survey data have been used to construct subjective well-being indicators, with which objective indicators will be incorporated to reveal the full picture of the National Well-being Indicators of Taiwan.

By using 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ing system, a representative sample aged 15 or older were interviewed. Similar to the survey of previous year, this year’s questionnaire contains items on social connections, civil engagement, governance, etc. Questions on happiness are retrieved from the core questions and domain evaluation questions of the “Guidelines on Measuring Subjective Well-being”

published by the OECD. These questions are used to measure cognitive perception and satisfaction with life in general and with different life domains. The constructed measures can be compared with those of the other countries in order to make cross-country analysis. To facilitate longitudinal analysis, this research project shall combine the data of various years and conduct intertemporal analysis.

Keywords: subjective well-being; happiness; satisfaction; National Well-being Indicators

(9)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對國家的經濟發展情況,常以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作為主要衡量指標,

然而近年由於貧富差距擴大、氣候變遷、生態環境破壞等發展問題,使得世界各國意識到以 GDP 衡 量國家社會福祉(well-being)的侷限性。以平均國民所得或其他經濟指標來觀察一個社會的發展概 況時,其視野多侷限於社會整體的經濟水準或成長,或是個人的生活水準、享有的物質生活,缺乏精 神生活面的衡量(鄭詩華,1981)。為了更全面地瞭解民眾的生活福祉,必須考量經濟指標面向之外 的指標,因而產生建構國民幸福指數之需求。

過去以客觀指標來測量生活品質者,常以經濟發展的概念或標的為出發點,建立單一指標。或是 將蒐集到的次級資料以因素分析或函數分析等方式,產生數個綜合指標,藉以反映生活品質在多種面 向的客觀表現,如社會、經濟、文化、教育、環境等,據此評估民眾的生活水準或特定面向的生活品 質是否達成預定目標(Hagerty et al., 2001; Diener and Suh, 1997; Hsieh and Liu, 1983)。然而,單以客 觀指標作為測量,僅能瞥見生活福祉的若干面向,無法展現其全貌,亦缺乏對民眾實際生活感受的瞭 解。客觀指標的表現,固然可以呈現一個地區的生活品質概況,但卻無法反映出民眾對於生活的主觀 評價。因為這些社會、經濟、教育文化、醫療服務等指標所呈現的,實為客觀的社會經濟條件,代表 了生活環境品質的客觀評量,而非主觀生活經驗的指標(楊國樞,1981)。自主觀心理感受所建立的 指標,較能反映出心靈層面的滿足感,及對各個生活領域的滿意程度。因此,要評量國家社會的生活 品質,必須同時考量客觀的生活經濟條件及主觀的生活福祉。

欲瞭解主觀生活福祉,可由民眾對於生活各層面的主觀評量與認知來檢視。自 2013 年起已就此 針對全國代表性樣本進行電話調查訪問,今年持續對生活滿意度、情緒感受等主觀幸福測量進行電話 調查,同時也持續在調查中蒐集人口特徵、社會網絡支持、社會接觸頻率、對他人信任程度、參與政 治活動情況、對機構與社會保障制度的信任程度等資訊,以瞭解相關因素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效果。

藉由各項指標在不同年度的測量結果,不僅能具體呈現民眾福祉的變化趨勢,亦可適度地導引政策及 資源配置,從而促進福祉之提升。此外,為了便於比較我國與其他國家的生活福祉,必須以相同的測 量內容,針對具有同樣人口特徵的對象蒐集資訊。因此,本研究計畫以 OECD 發展之「美好生活指 數」(Your Better Life Index)架構為基礎,同時參酌 OECD 於 2013 年所發行之「主觀生活福祉評量 手冊」(OECD Guidelines on Measuring Subjective Well-being)(OECD, 2013),採用其中的核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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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組,並就生活各面向之評量設計問卷題目。由於該評量手冊的題組亦用於 OECD 各國進行資料蒐集,

以瞭解不同國家民眾的生活福祉,本計畫的調查結果可做為跨國比較之用。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我國國民幸福指數遵循 OECD「美好生活指數」架構,區分物質生活條件(居住條件、所得與 財富、工作與收入)及主客觀生活品質(社會聯繫、教育與技能、環境品質、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

健康狀況、主觀幸福感、人身安全、工作與生活平衡)兩大面向共 11 個領域。其中的主觀生活福祉,

意指民眾對於生活的經驗與感受,是前述架構的重要成分。藉由問卷調查,可蒐集民眾在各生活層面 的滿意程度及日常情緒感受,以及社會網絡支持、社會接觸頻率、對他人信任程度、參與政治活動情 況、對機構與社會保障制度的信任程度等資料。本計畫所得到的調查資料,可作為編製國民幸福指數 的主觀評量結果。此外,OECD 於 2013 年 3 月出版之「主觀生活福祉評量手冊」(Guidelines on Measuring Subjective Well-being)指出,相較於整體生活評估,特定生活領域的長期性評估更適合作為政策參考 之用,並可分析整體生活滿意度與其他因素的關聯。因此,自去年的調查開始,即已增納「主觀生活 福祉」領域研究,用以分析國人生活滿意度,及其相關的影響因素。

本計畫除蒐集生活品質的調查資料之外,也將分析蒐集到的資料的基本敘述統計特性,以及透過 迴歸分析方法研析主觀生活福祉的影響因素,並與去年的分析結果進行比較,以瞭解兩年間的變化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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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檢閱

由於本計畫主要研究目的在評估國人幸福感狀態及其影響因素,在文獻回顧方面將區分為兩部 分。首先,針對主觀幸福感的概念加以討論;其次,分別從人口背景變項、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以 及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等因素,討論對於主觀幸福感的可能影響,藉以形塑本研究後續所欲驗證的研 究架構及假設。

第一節 主觀幸福感

長久以來,主觀生活福祉(subjective well-being)被認為是生活品質的主要成分,相關研究常將 幸福感(happiness,亦譯為快樂感)與生活滿意度視為兩個重要的指標。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快樂 屬於一種正向的情緒反應(曾文志,2007),可被定義為「個人對於整體生活的品質所感受到的愉悅 程度」(Magen, 1996; Frey and Stutzer, 2010);相對於其他類型的生活福祉而言,幸福感或快樂感屬 於情感性(affective)的心理感受,較能反應出情緒方面的變化(Campbell et. al., 1976; Hagerty, 2000;

Michalos et al., 2000; Thoits and Hewitt, 2001; Tsou and Liu, 2001; Veenhoven, 1995)。至於對生活各面 向或整體生活的滿意度,則屬於評量生活的認知判斷(cognitive judgment)(Andrews and Withey, 1976;

Campbell et al., 1976; Hughey and Bardo, 1987; Liao et al., 2005; Michalos et al., 2000)。在主觀福祉的 研究中,此二概念本質上不太相同。

在量化分析方法的觀點來看,若藉由測量人類對生活狀況的不同感受來探究生活品質,此類測量 常被視為「主觀」指標。在探討客觀條件與公共政策對於個人福祉的影響方面,這些主觀指標扮演了 重要的角色。而在實證研究中,藉由剖析主觀福祉或生活品質的組成元素,可用以探索其包含之面向,

以及人們對生活的感受與評價之可信度(Andrew and Withey, 1976; Campbell et al., 1976; Chamberlain, 1985; Lewis and Lyon, 1986; Oppong et al., 1988)。

具體而言,生活品質的組成元素主要包括了整體生活品質(Andrews and Withey, 1976; Campbell et al., 1976; Hughey and Bardo, 1987; Liao, 2009; Michalos et al., 2000; Rampichini and D’Andrea, 1997;

Shinn, 1986)與快樂感或沮喪感(Campbell et al., 1976; Hagerty, 2000; Kousha and Mohseni, 2000;

Michalos et al., 2000; Schyns, 1998; Shinn, 1986; Thoits and Hewitt, 2001; Veenhoven, 1995)。其他的研 究則將重點放在特定生活面向的滿意度,這些面向包含了人際關係(Filson and McCoy, 1993; Lewis and Lyon, 1986; Michalos and Zumbo, 2000)、工作(Andrews and Withey, 1976; Kousha and Mohseni,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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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Michalos et al., 2000; Tsou and Liu, 2001)、婚姻(Michalos et al., 2000; Tsou and Liu, 2001)、個 人健康與醫療品質(Kousha and Mohseni, 2000; Michalos and Zumbo, 2000; Molinari et al., 1998;

Türksever and Atalik, 2001)、教育服務與設施(Diener and Suh, 1997; Shinn, 1986; Türksever and Atalik, 2001)、治安及犯罪率(Michalos and Zumbo, 2000; Türksever and Atalik, 2001)、政府表現(Mastekaasa and Moum, 1984; Michalos et al., 2000)等等。這些指標常是單一測量,或是涵蓋了多個相關項目的綜 合指標(Campbell et al., 1976; Hagerty et al., 2001; Veenhoven, 1996)。

第二節 主觀幸福感的可能影響因素

對於主觀幸福感的研究,學界目前多從經濟、社會與政治的角度切入,討論影響主觀幸福感的重 要因素為何。多數研究聚焦於個人特質與經濟因素對於主觀幸福感的討論(Dolan et al., 2008),相對 於社會層面的討論,政治角度的切入較顯缺乏(Lorenzini, 2015: 383; 祁玲玲、賴靜萍,2013:52)。

本研究為了要能與往年的資料進行比較,在研究架構與問卷題組的設計上,與去年大致相同。因此,

後續對於主觀幸福感的影響因素上,除聚焦於個人特質外,還包括社會與政治兩層面影響因素的討 論。以下即針對此三方面,進行相關文獻的討論,並提出所欲驗證的研究假設。

在個人層面的討論,過去的研究多注重個人社經地位、身心健康及社會心理因素對於快樂感的影 響(Hagerty, 2000; Lu, 1995; Michalos et al., 2000; Tsou and Liu, 2001; Shinn, 1986)。在這些影響快樂感 的因素當中,研究發現女性、已婚、社經地位較高、年長人口的快樂感較高;然而,個人社經地位的 解釋力通常偏低(Rampichini and D’Andrea 1997)。此外,對於青少年而言,如有良好的社會關係(包 括親人、同儕、社區等)、較多的社會支持、較弱的相對剝奪感、較強的自我尊嚴感,則有助於提升 個人的快樂感受(Cheng and Furnham, 2002; Furnham and Cheng, 2000; Mahon and Yarcheski, 2002)。然 而就婚姻狀態而言,楊文山等(2012)對於婚姻與主觀幸福感之間的關係提出兩種理論,分別是社會 因果關係假說(又可稱之為資源假說)以及選擇假說。前者認為,因為已婚者擁有更多社會資源,無 論在經濟條件、社會、心理情緒或者是身體狀況,均對個人健康上產生正面的影響(Waite, 1995; Waite and Gallagher, 2000)。由於夫妻藉由婚姻建立較廣的人際網絡,在經濟資源方面有較多的來源,較能 相互照應,讓生活較為無虞;而在心理上,夫妻雙方可以適時扮演不同角色,提供情感與心理上的多 樣角色需求。至於選擇假說的理論則認為,婚姻關係與主觀幸福感之間的相關性,主要來自於主觀幸 福感較高的個人會有較高的可能性走入婚姻。弱勢或者較不幸福、經濟狀況較差者,走入婚姻之機率 較低(Joung et al., 1998)。雖然相關研究提出上述婚姻狀況與主觀幸福感之間的正向關係陳述,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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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挑戰傳統的看法。譬如 Glenn and Weaver(1988)及 Lee et al.(1991)等的研究指出,已婚者 與單身、喪偶或離婚者之間的主觀幸福感的差異,有漸趨不明顯的趨勢。

而就工作狀況而言,失業對於主觀幸福感的影響,常被認為是超過其他因素的。失業對於幸福感 的影響,來自於受測對象本身對於失業的社會規範的感受(Clark, 1994)。Lorenzini(2015)的研究 發現,年輕失業者的主觀幸福感越高,越將會促使其參與政治活動,如街頭抗議。相反的,有工作的 年輕人口參與政治活動的程度與其主觀幸福感成反比,亦即,主觀幸福感越高將越不會參與政治活 動。而有工作的年輕人,當其生活滿意度低時,則會多參與政治接觸(與政治人物、國家或地方政府 官員、媒體或司法單位接觸)活動,而不是抗議活動。而沒有工作的年輕人,在生活滿意度低時,參 與政治活動的可能性不會因此提高。然而奠基於「結構性失業」(structural unemployment)的誘因理 論(incentive theory)卻提出了另一個工作失業與主觀幸福感的反向關聯(Nickell et al., 2005; Blanchard, 2006)。該理論認為,高度失業可能與不健全的勞動市場(labour markets)以及福利國度(welfare states)

有關。因此,失業者對於找新工作積極與否,主要受到不幸福感所左右(Ervasti and Venetoklis, 2010:

121),也就是說,當在大環境中感受到不幸福時,可能影響其追求新工作的積極度。至此,從相關文 獻可知,主觀幸福感與失業間的關聯,可能是雙向的。部分學者從個體分析層次出發,認為個人的失 業狀態會決定個體的主觀幸福感受;而某些學者則從國家分析層次著眼,認為不健全的市場或福利國 體制所形塑的低度幸福感,將造成高度的失業率,以及減少失業者尋找新工作的求職意願。

而聚焦於經濟觀點的研究指出,收入與主觀幸福感間的關聯性仍有待進一步驗證。Frey and Stutzer

(2000)研究結果指出,民主條件與人權發展,應是導致收入與主觀幸福感之間呈現顯著關係的中介 影響變項。也就是說,在越民主與人權越伸張的社會中,收入較可能影響主觀幸福感。Bjørnskov et al.

(2008)的主觀幸福感跨國研究也指出,一國 GDP 的成長並不會讓人民的主觀幸福感提升,僅在與 鄰近國家相比有較高的 GDP 成長時,才會對人民的主觀幸福感產生正面的顯著影響。而在較為貧窮 的國家,收入與主觀幸福感之間的關係是顯著的。由此可見,收入與主觀幸福感間的關聯並不是那麼 直接與強烈。在臺灣社會中,收入與社會、政治因素間的互動關係,及對主觀幸福感影響的相關研究 仍較少見。

再者,社會網絡與社會信任對於主觀幸福感之間的關聯性,可從社會資本的角度切入討論。對於 社會資本的界定,可依其分析層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界定(李宗勳,2002:4-6;陳恆鈞,2002:

138-141)。從微觀(micro)分析層次的個人為出發點,社會資本是個人對社會關係的投資,以獲得在社 會關係中的資源,如工具性(instrumental)或情感性(expressive)行為的回收(Lin, 1999: 417)。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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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角度而言,係從「公民社會」的角度出發,社會成員間的互動所形成的社會關係,將有助於達成 集體目標(Putnam,1993:167;李宗勳,2002:4)。至於宏觀角度,陳恆鈞(2002:140)認為,可 以福山(F. Fukuyama)為代表。其認為社會資本也就是社會內的人際信任程度,將可決定一個國家 經濟的繁榮與競爭力(Fukuyama,1995:7&33;轉引自陳恆鈞,2002;王中天,2003:151)。不論是 哪種分析觀點,我們都可以看到社會資本乃是藉由人與人相處的社會關係,帶來對於個人、社會或國 家整體的利益。其中,社會關係的維繫則有賴於社會信任感。

相關研究指出,生活在社會信任程度較高的國家,相對於社會信任較低的國家,將有較高的主觀 幸福感(Tokuda et al., 2010)。Bjornskov(2008)對於美國社會資本與幸福感的研究也指出,社會信 任對於主觀幸福感有積極且正向的影響。因此,也形成本研究另一個所欲驗證的假設,亦即,當個人 的社會信任感較高時,將有較高的主觀幸福感受。

同時,本研究認為,社會信任感不僅維繫著社會關係的活絡,反過來看,活絡的社會網絡聯繫也 將促發社會信任的培養,兩者是正向反饋的關係。過去的研究,常由社會層面探討幸福感的影響因素。

其中,文化、需求論與評估論(evaluation theory)的觀點(Diener and Lucas, 2000),是以文化價值的 差異、社會經濟條件的發展以及需求的滿足狀況,作為區辨不同社會人們生活感受的主要因素。在文 化價值觀屬於集體主義(collectivism)的臺灣社會,人們的快樂感有賴於共同認可的相似觀點、需求、

目標及期待(Diener and Lucas, 2000)。滿足所扮演之角色的責任,同時致力於共同體(例如家族)的 福祉提升與成就達成,成為個人福祉的核心議題(Lu and Gilmour, 2004)。以臺灣南部民眾為對象的 實證研究結果指出,尊嚴的需求、物質的滿足、人際關係的和諧、工作上的成就、健康、自我控制與 自我實現等為快樂感的來源(Lu and Shih, 1997)。相較於歐美,臺灣是一偏向集體性(collectivistic)

的社會(Wheeler et al., 1989; Hofstede, 1984; 2001; Chiou, 2001; Wu, 2006)。Wheeler 等人(1989: 81)

指 出,在 集 體 性較 強 的 社會 ,人 們較 強 調 和 諧 的互動 ( harmonious interactions);但 在個體性

(individualistic)意識較高的社會,人們則較重視個人需求。社會學者 Granovetter 在 1985 年提出社 會鑲嵌(social embeddedness)概念,認為個體的社會網絡關係,將對實際的經濟行為產生影響;而 政治社會學者,則關注社會網絡關係對於個體權力分佈與應用的影響。如 Weatherford(1982)指出,

對於政治行為與態度的觀察,關鍵因素即是個體的社會背景與網絡關係。此種種均顯示,社會網絡關 係在華人社會所扮演的角色,也因此,本研究認為個體的社會網絡關係對於個體主觀幸福感受應有實 質的影響。Chang(2009)的研究亦驗證了,臺灣在經濟與民主化發展進程中,個體對於非營利組織、

志願活動、社會及社區之參與,會顯著影響個體對於主觀幸福感的感受。Fowler and Christaki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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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出的社會感染理論(social contagion theory)認為,在社會網絡中,一個人的幸福感受可以透過 與他人的社交活動以及他人情緒的渲染取得。因此從社會感染的角度來看,個體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將 可以擴大個體的社會網絡,進一步能促使其感受到較強的主觀幸福感。由此,我們可以假設,個體日 常的社會網絡關係,對於其主觀幸福感的感受有顯著的正向影響。

在民主化的現代,公民不應再只被視為「選民」或「顧客」,而應積極扮演「政策的形塑者及參 與者」。政府的政策制訂過程,不應僅顧及政策本身的效率或者效能的評判標準,更應慮及能否促進 更普遍、更有意義的公民參與(Smith and Ingram, 1993)。對於政府而言,促進公民參與的活化,將 可使政策的制定更具有「合法性」以及「回應性」,以形塑強健的民主治理(Barber, 1984)。同時,

將公民鑲嵌於政策制定過程,不僅可讓政府與公民之間能有良好的相互溝通,以促進政策制定的品 質,更重要的是,這樣的政治參與過程也可以增進公民對於政府的信任度,而共同制定的政策也可以 享有共同決策的責任共享(Macintosh and Smith, 2002),OECD(2001)更指出,政府與民眾間的關 係應以夥伴關係為基礎。因此,公部門與私部門(個人、非營利組織、營利組織)之間應由以往的單 向互動,改為雙向互動關係(Vigoda, 2002: 534-535)。夥伴關係維繫的核心工作,是要讓政策規劃者 能從視民眾為「顧客」的窠臼當中脫出,進入視民眾為「公民」的意識(陳敦源等, 2004:40)。

基於公民參與的重要性,對於公民參與及主觀幸福感,有學者將其進行連結與討論。王洪元

(2014:98)認為,個體在民主政治體制下,潛藏著參與政治活動的慾望,而在伸張公民權利並且被 社會和國家所認可的過程中,公民作為公共事務的參與者的價值被承認與尊重。所以,當公民身體力 行地參與政治,公眾的政治慾望、權力訴求得到充分展現和釋放,即使政策結果不能令自己滿意,但 也能產生認同,減少與政府間的對立與摩擦。也就在這樣的過程中,公民滿足了被尊重與自我實現的 需求,促進了主觀幸福感的感受。至此,形成本研究所欲驗證的假設:當個體公民參與的程度涉入較 深,將會感受到較強的主觀幸福感。

另一個與公民參與有關聯的概念,為政治信任感。畢竟當個體的政治信任感偏低時,將無法奢望 其會有積極的公民參與行為。對於政府的信任度,意指公民認為政府在多大程度上會進行令人滿意的 運作(Hudson, 2006)。倘若公民對於政府具有積極的正面評價,這樣的評價將會轉換為政府與民眾 間互動溝通時的一種緩衝機制。對於政府的信任不僅能激勵政府部門持續積極運作,也能形塑彼此間 良性的互動過程,減少政策推行的阻礙,也能令公民願意積極參與政治(祁玲玲、賴靜萍,2013;

Orviska and Hudson, 2003)。所以本研究認為,對政府機構的信任感不僅可以塑造蓬勃的政治活動,

能有效促進政府運作,也能正向鼓勵公民的持續參與,此將有助於提升公民對自我整體生活品質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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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面評價,以及提高主觀幸福感受。因此,本研究欲驗證政府信任感與主觀幸福感之間是否具有正向關 聯。

另外,政治經濟學的相關研究指出,個人的「政治效能感」對於主觀幸福感具顯著影響力(Dorn et al., 2007; Frey and Stutzer, 2000)。也就是說,當個人感覺自己的政治行動對於政治決策過程的影響 力越高,則主觀幸福感越高。此也呼應前所提及的,政府的角色不應再將民眾視為顧客,而應視為公 民以體現民主價值,落實政策制定的民主及回應性。由此可見,除了積極促進公民參與外,更重要的 是如何回應民眾參與後所提供的政策意見,此攸關能否促進更活絡的參與以及民主價值體現的程度。

相關研究發現,政治效能感(political efficacy)可視為單一面向概念(Campbell, Gurin & Miller, 1954), 亦可視為多元面向概念(Lane, 1959;Balch, 1974),然學界多傾向於後者的觀點(Craig et al., 1990;

Niemi et al., 1991)。採多元面向的學者,將其分為兩個層面,一為「內在效能感」 (internal efficacy),

另一為「外在效能感」 (external efficacy)。前者是指個人相信自己擁有能力能夠了解政治事務,認 知政治過程的全貌,以及對於政治過程具有影響力的程度;後者,則指涉個人相信政府官員對於人民 需求有所反應與重視的程度(Lane, 1959;Balch, 1974;Norris, 1996; Anderson, 2010)。亦即,當個人 感受到較高的內在或外在政治效能感時,將會有較高的主觀幸福感受。

(17)

第二章 研究設計與流程

有鑑於去(2015)年網路調查的母體不明確,即使以傾向分數加權(propensity score weighting)方 法進行加權,加權後的資料仍可能受到調路調查召募管道的影響而在人口特徵上有所偏頗,在今

(2016)年的計畫中,主要採用電訪調查作為資料蒐集方法。以下分別說明電話調查的規劃與執行方 式、問卷設計、調查結果與加權,以及本計畫研究流程。

第一節 資料蒐集方法

下述將說明電話調查的母體與抽樣設計、電訪執行方式及資料檢誤過程。

一、 電話調查的母體與抽樣設計

電話調查是以年滿十五歲以上、且家中有電話之民眾為調查母體;調查訪問地區涵蓋臺灣本島、

澎湖縣、福建省連江縣與金門縣。

本計畫採分層多階段RDD-PPS隨機暨戶中抽樣法(random digit dialing using stratified multi-stage probability proportionate to size (PPS), within household sampling),進行電話調查抽樣。樣本抽取方式 如下:第一階段抽樣時,先以臺灣二十二個縣市作為二十二個分層,根據行政院內政部提供的 2015 年 6 月人口統計資料計算臺灣二十二個縣市人口數,以等比例原則計算出各縣市所需抽取之人數(見 表一);接著,將各縣市電話局碼個別依使用量排序累加後,以等距抽樣原則於各縣市分別抽出中選 局碼。第二階段抽樣則是於中選局碼內抽選千位碼(電話號碼後面起算第四碼),抽樣方式也是依上 述方式先將各局碼內有使用的千位碼依照使用量排序累加後,再抽出中選之千位碼。第三階段則於結 合前述中選電話局碼與千位碼後,採末三碼隨機的方式抽出中選樣本電話。最後的第四階段抽樣,則 利用洪氏戶中抽樣法,以戶中合格人數搭配合格男性人數及電話號碼末 2 碼1,抽出應訪問的受訪對 象。

[表一置於此]

(18)

17

二、 電話調查的執行

資料蒐集是由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專題中心(以下簡稱調研中心)的調查 訪問組負責,採用電腦輔助電話訪問(computer-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ing, CATI)系統,在督導 的管理與監控下,由調研中心聘用的電訪員以一對一的方式與受訪者進行電話訪談及資料蒐集的工 作。實際的調查執行,是於 2016 年 4 月 14 日開始進行正式訪問。當天晚上,先由研究團隊、調查訪 問組共同進行訪員訓練,課程內容包含問卷說明與提問、唸台語問卷、訪問記錄方式說明等,於訪員 訓練結束後即開始進行訪問。為增加與受訪對象的接觸機會,除一般上班日外,亦增加週日夜間訪問 時段,至 2016 年 5 月 19 日結束為止,共計執行 27 天的訪問工作。在抽樣案數方面,原始抽樣電話 號碼為一套 2,500 案,該套使用完畢後再加掛一套,在計畫執行期間加掛 13 套,共計使用 14 套樣本,

累計抽樣電話號碼數為 35,000 案。

三、 電話調查的資料檢誤

本計畫使用 R 統計軟體撰寫檢誤程式,於電訪後次一工作日完成當日從 CATI 系統所轉出之調查 資料檢誤作業。對所進行的資料檢誤項目,說明如下:

1. 不合理值檢誤:針對不應出現的數字代碼進行查核。

2. 邏輯檢誤:就題目和答案間的邏輯關係加以檢驗,包括:

(1) 跳答題的檢誤:包含「不該答而答」及「該答而未答」。

(2) 開放題的檢誤:包含「選項有勾選者,應鍵入開放題答案」及「開放題答案有鍵入者,選項亦 應勾選」。

(3) 開放題資料內容的檢誤:包含「可歸入選項中,應歸入」及「數值不應超過合理範圍」。

(4) 其他邏輯檢誤:未於電訪系統設定跳答,但前後題項可能存在的邏輯關係。

需要檢誤的項目,是由調研中心調查訪問組檢誤人員依問卷內容初擬清單,其後再與研究計畫人 員議定最終清單內容。對每次檢誤發現的問題,是交由研究計畫人員判斷處理的方式(例如,請電訪 員補問、重新歸類等)。

第二節 問卷結構及量表來源

為能與去年蒐集的資料進行比較,本次計畫的問卷題組與去年大致相同。除個人基本資料外,包 含社會聯繫(社會網絡支持、社會接觸頻率、對他人信任程度)、參與政治活動、對政府機構及社會 保障制度的信任程度、對民主生活與言論自由的滿意度、對於整體與特定生活領域的滿意度評量,以

(19)

及情緒感受。相較去年題組,這些題組僅有若干題目的文字做了微幅修改,以讓題意更清楚。以下將 針對本調查主觀幸福感的測量題組及其來源加以說明,並針對今年所新增的政治效能感題組說明其測 量概念及題組來源。首先就主觀幸福感的測量來看,主觀幸福感為一種態度,包含「認知」與「情感」

兩面向。認知面向係指理性的、理智的;而情感則係指情緒部分,而情緒又可再細分為正向與負向兩 類。認知面向所建構的量表可稱之為「生活質量」意義上的主觀幸福感測量。該部分的測量又可再區 分為「整體」以及「特定」生活領域的測量題組;情感面向所建構的量表又可稱之為「心理健康」意 義上的主觀幸福感測量。晚近,有越來越多的研究呼籲,對於主觀幸福感的測量,應包含認知與情感 兩部分的測量題組。一般將主觀幸福感界定為人們對自身生活滿意度的認知評價,其測量面向包括整 體生活滿意度以及具體生活領域滿意度。整體的主觀幸福感量表如 Diener et al.(1985)所提出的生 活滿意度量表(Satisfaction with Life Scale, SWLS)及 Lyubomirsky and Lepper(1999)的主觀幸福感 量表(Subjective Happiness Scale, SHS);而特定具體生活領域的主觀幸福感量表,OECD 曾整理 SSF、

BLI、ONS、NZGSS 以及 PWI 等量表,其中 SSF 量表被許多機構用作特定生活領域的主觀幸福感測 量題組。而 OECD 在整理歸納上述量表後,共歸結出十項具體生活領域面向,包括生活水準、健康 狀況、人生成就、人際關係、安全感受、歸屬社區、未來保障、自主程度、居住品質及目前工作等(OECD, 2013)。

另一方面,心理健康意義層面的主觀幸福感測量,有一重要的基本假定:幸福的人首在於擁有心 理上的健康,而這種健康狀態主要反映在情緒方面。主要的測量量表包括 Bradburn(1969)的「情感 平衡量表」(Affect Balance Scale),該量表題組涵蓋正面與負面各五項陳述句,藉以詢問受訪者在 過去幾個禮拜的感受;Hill and Argyle(2002)的「牛津幸福感量表」(Oxford Happiness Questionnaire)

共設計 29 道選項為同意與否的正負面陳述題組,以詢問受訪者在平時是否有題目所陳述的現象;

Watson et al.(1988)的「積極與消極量表」(Positive and Negative Affect Schedule, PANAS),整理 了描述積極與消極的感受與情感用詞,要求受訪者評估在一般狀態下各項感受出現的情況。

為顧及認知(生活質量)與情感(心理健康)兩面向的主觀幸福感測量,本調查乃涵蓋生活質量 以及心理健康的主觀幸福感量表,前者包含整體及生活中各特定面向題組,而情感題組則涵蓋正面及 負面兩類。因此,本計畫的主觀幸福感量表主要包括整體的主觀幸福感、具體生活領域的主觀幸福感,

以及心理健康意義上(正向與負向情緒)的主觀幸福感量表,而上述三方面的量表主要取自 2013 年 OECD 量表。

而在政治效能感方面,該詞最早由 Campbell et al.(1954)所提出,Lane(1959)將此概念區分

(20)

19

為內在及外在兩個層面,而 Balch(1974)以實證資料支持 Lane 的觀點。對於政治效能感的測量,目 前多採行「美國全國選舉研究」(National Election Studies, NES)所提出的測量題目,不僅美國民意 測驗使用該問卷,若干歐洲國家也有沿用(吳重禮等,2000)。在近幾年的國外研究上,也多以此為 基礎,發展其測量題組(相關著作可參考 Anderson, 2010; Sulitzeanu-Kenan & Halperin, 2012; Vecchione et al., 2014)。而國內在政治效能感的研究上,吳重禮等(2000)曾以「我國政治功效意識測量之初 探」為題,引進「美國全國選舉研究」對於政治效能感的測量題組,並以此為基礎發展國內政治效能 感測量的標準化問卷。後續研究則多沿用此題組。此問卷題組共計三題,分別為內在政治效能感 1 題,題目為:「有人說,政治有時候太複雜了,所以我們一般老百姓實在搞不懂。請問您同意還是不 同意這種說法」;外在政治效能感 2 題,分別為:「有人說,我們一般老百姓對政府的作為,沒有任 何影響力。請問您同意還是不同意這種說法」及「有人說,政府官員不會在乎我們一般老百姓的想法。

請問您同意還是不同意這種說法」。在這次調查中,主要欲測量民眾對於政府回應性的同意程度,因 應調查模式(電話訪問調查)對於題數的限制,而選擇其中測量回應性的題目。因此,本調查計畫中 政治效能感的測量題目為:「有人說:『政府官員會重視我們一般老百姓的想法』,請問您同不同意」。

而在上述問卷研擬過程中,除經參與研究人員開會討論、調查訪問組提供修訂意見外,也與主計 總處參與同仁反覆商榷,而後確定最終問卷版本。

第三節 調查結果與加權

本計畫預計完成 2,500 案,實際完成案數為 2,967 案。在 95% 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約為

±1.8%。依照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Opinion Research(AAPOR, 2015)對完訪率(response rate)

的算法,RR1=16.40%、RR3=31.06%、RR5=46.75%;而拒訪率(refusal rate)為REF1=16.11%、

REF2=30.51%、REF3=45.91%。2最適訪問結果(final disposition)的分配如表二所示。3

在電話調查資料完成蒐集後,調研中心先檢查成功樣本的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地區是否與母 體人口結構一致。其中,性別、年齡、各縣市人口的母體資料,是以內政部所提供臺灣本島、澎湖及 金馬地區之 2015 年 6 月人口統計資料為準,總人口數為 20,223,224。教育程度的母體參考資料,來 自 2015 年人力資源調查報告。表三結果顯示,成功樣本的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地區一偏離母體

2完訪率與拒訪率的計算,依循 AAPOR(2015)所定義之 RR1、RR3、RR5 及 REF1、REF3、REF5。相關公式請參見附件。

3最適訪問結果是依循 APPOR(2015)的原則,在每位受訪者歷次接觸狀況中選擇一個最適當的訪問結果。選取程序有三:(1)以「有 人接觸」的結果為優先選擇;(2)其次考量「能提供最大資訊」的結果;(3)既非「有人接觸」,也無「能提供最大資訊」的結果時,

以最後的接觸結果作為最終結果代碼。

(21)

結構。

為使成功樣本結構具有代表性並符合母體結構,針對性別、年齡(六分類)、教育程度(三分類)

與地區一(二十一分類)與地區二(四分類)五組變項,進行電話調查樣本代表性檢定(卡方檢定),

並採用多變項反覆加權法進行加權,直到成功樣本代表性檢定結果符合母體的分佈狀況為止。表四之 結果顯示,成功樣本與母體資料無顯著差異,表示加權過後的成功樣本具代表性。各分類加權權值的 計算公式如下:

i i

i

n

n N w

=

N

其中,N 為母體總數,n 為成功樣本總數,

N

i為各分類母體總數,

n 為各分類成功樣本數。

i

[表二置於此]

[表三置於此]

[表四置於此]

第四節 研究流程

本計畫研究流程如圖一所示。主要區分為前、中、後三個階段。前期主要在文獻檢閱及問卷研擬 與修改,中期則為調查資料蒐集階段,主要為電訪調查的執行、資料品質的監控、資料檢誤以及代表 性檢定與加權等。後期則包括調查執行報告的撰寫、調查結果表的製作。而調查結果表的製作,則包 括各題描述統計以及各題與相關人口統計變項的統計檢定,其中也涵蓋今年調查結果與往年各年度

(2013、2014、2015)間是否具顯著差異的統計檢定,以及期中與期末報告的撰寫。

目前計畫已完成電話調查資料的蒐集,並已將下列資料、文件等交付主計總處:

1. 執行結束後交付成功樣本結果檔及全部樣本結果檔,以 SAS 系統檔格式提供 2. 問卷檔

3. 過錄編碼簿 4. 程式檔 5. 訪員績效檔 6. 選項報表

7. 調查執行報告,含次數分配表

(22)

21

8. 依主計總處需求製作的調查訪問結果表

[圖一置於此]

期中報告主要先針對所蒐集之資料進行人口特徵描述,以及問卷中各題進行統計分布描述,並以 迴歸分析的方式驗證影響整體主觀幸福感、特定生活領域滿意度以及情緒感受的影響因素,主要解釋 變項包括人口特徵(年齡、性別)、教育程度、婚姻狀態、有無工作、社會聯繫與社會信任以及公民 參與及政府治理等。並比較今年與去年之間各模型檢定的差異,及依據年齡、教育程度以及生活滿意 度分數進行樣本的分組後,再針對迴歸模型進行樣本群間的比較。最後,我們將樣本區分為「有工作 者」以及「所有樣本」兩群,並以整體生活滿意度為應變項,並以前述迴歸模型中的解釋變項再加上 各個特定生活領域的滿意度評估進行迴歸分析。藉此觀察各個特定生活領域的滿意度對於整體生活滿 意度的可能影響,同時也比較今年與去年估計結果的差異。

期末報告將嘗試串聯 2013 至今年(2016 年)共計四年所蒐集之樣本資料,以進行跨年資料分析。

同時,本計畫也將進行跨國資料間的比較,比較今年調查與歐盟、OECD 等在調查結果上的異同。

(23)

第三章 資料分析結果

第一節 樣本特性

對於加權後的電訪資料,將人口特徵、居住地區、工作與否等變項的分配列於表五的第四、五欄。

自此表可以得知,經加權後的電訪資料,男性占 49.5%,約與女性(50.5%)相當。在年齡分配方面,

以 35-44 歲以及 45-55 歲者比例相近,各占 18.7%及 18.3%,而 25-34 歲者占 17.4%。而較年輕及較年 長的人口所占比例相對較低,15-24 歲者占 15.4%,而 55-64 歲、65 歲以上人口的比例分別為 15.9%

及 14.2%,以 65 歲以上者最少。教育程度三分類(國中及以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以及大專以 上)的比例與 2015 年分佈相近,以大專以上人口所占的比例最高,約為 42.2%,其次為高中職(含 五專前三年)占 31.2%,最後則為國中及以下人口(26.6%)。

婚姻狀態以已婚及同居者占多數,約占 57.9%;其次為單身者,占 29.8%;最後為離婚、分居、

喪偶及歸類為其他婚姻狀態者,約占 12.3%。居住地區以北部居多(44.8%),南部第二(27.6%)、

第三為中部(24.6%),最後則為東部及金馬區域,僅占 3.0%。至於工作情況方面,有工作者所占的 比例約為 63.2%,沒有工作者則占 36.8%。在此,「有工作者」係指從事有酬工作(含每週工作 15 小時以上之無酬家屬工作)、有工作而未做之有酬工作者,以及已受雇用領有報酬但因故未開始工作 者;「沒有工作者」則包含兩類,其一為沒有工作,但目前有在找工作或創業者(5.3%),另一為沒 有工作,且沒有在找工作或準備創業者(31.4%)。

為與 2015 年電訪資料相比,將去年樣本人口特徵變項加權後的分配列於同表。兩年樣本資料在 各項人口特徵背景變項上的分布,多相當一致。其中有、無工作者的分配雖然仍以有工作者居多,但 去年與今年的比例有些微不同,去年有工作者占 70.9%,而今年則為 63.2%,兩年間有工作者的比例 相差約 7.7 個百分點;而無工作者在去年的比例為 29.1%(約為三成),今年則為 36.8%(約為三成 七),兩者也相差約 7.7 個百分點。本調查另以卡方檢定檢視去年及今年人口特徵變項的分配是否相 同(同表最後一欄)。自卡方檢定的結果可以得知,今年電訪加權後的資料,無論在性別、年齡、教 育程度、婚姻狀態、居住地區的分配上,均與去年電訪加權後的資料無顯著差異。但其中工作與否變 項呈現顯著差異,表示去年與今年在有無工作的分配上是不一致的。在本章後續的分析上,均將以電 訪加權後的資料作為分析對象。

(24)

23

[表五置於此]

第二節 主觀生活福祉評估

此次調查問卷對於主觀生活福祉的評估,主要可分成三個構面,首先係整體性的詢問受測者對於 生活的整體滿意度(1 題),以及對於人生做過所有事情的整體評價(1 題);再者,以十項特定生活 層面來詢問受測者對於各層面的滿意度(10 題);最後,則是測量受測者受訪前一天正負向情緒感受 的持續程度,包括快樂、憂慮及沮喪。以下分別說明電訪調查在上述三構面主觀評估所呈現的結果。

一、 生活滿意度

首先就受訪者對目前生活的整體滿意度而言,此一題項以 0 分表示一點也不滿意,10 分代表非 常滿意,分數愈高表示滿意度愈高。以今年的電訪資料來看,其平均分數為 6.62 分,略低於去年的 6.69 分,相差僅約 0.07。此外,在調查中也請受訪者對人生中所有做過的事情給予評分,以 0 分表示 一點都不值得,10 分表示非常值得,分數愈高表示受訪者的自我評價愈高。此題平均分數為 6.85 分,

去年平均分數為 7.01 分,今年略低於去年平均分數。今年這兩題整體滿意度的評估結果雖比去年略 低,但平均分數差異不大,今年與去年的平均數差異均不到 0.2。而為了能與去年調查的結果相比較,

今年在問卷設計、電訪調查執行、樣本檢誤與加權等方面,均與去年相同。

除前述整體生活滿意度外,問卷也問及受訪者對目前生活各特定層面的滿意度,其中包含了生活 水準、健康狀況、人生成就、人際關係、安全感受、社區歸屬感、未來生活保障、可以做自己喜歡事 情的時間長短、居住地區的環境品質、以及對目前工作的滿意程度,共計十個題項。每個題項均請受 訪者在 0-10 分間給一個分數,0 分代表一點也不滿意,10 分代表非常滿意,分數愈高表示滿意度愈 高。對這十個題項,將加權後的平均分數列於表六第五欄。由該欄可以得知,各項生活滿意度的平均 分數介於 6.2 分到 7.08 分之間。平均分數最高的是對自己安全感受的滿意度,有 7.08 分,其次依序 為目前的工作(6.82 分)、生活水準(6.84 分)、居住地區環境品質(6.81 分)、人際關係(6.78 分)、

健康狀況(6.68 分)、可以做自己喜歡事情的時間長短(6.65 分)、歸屬於社區的一份子(6.26 分)、

未來生活的保障(6.21 分),最低的則是對自己人生成就的滿意度(6.20 分)。

[表六置於此]

由於 10 道題目的兩兩相關係數均為顯著相關,因此利用主成分分析法進行分析,並獲得單一共

(25)

同因素,其可解釋之總變異量為 51.92%(表七),信度係數 alpha 為 0.90。故後續分析以 10 題加總的 分數來代表生活各層面滿意度。另外,由於目前沒有工作者並不需回答工作滿意度之題目,因此,在 納入工作滿意度之後,可分析的樣本數量減少為 1,863 個。

[表七置於此]

由表六中可知,生活各層面滿意度的平均分數為 66.30 分。由於訪問當時沒有工作的受訪者不會 回答對「目前工作」滿意度的題項,以十題分數加總得到的生活各層面滿意度,是以「有工作」的受 訪者為觀察對象,沒有工作者不會計入在內。如果將「對目前工作滿意度」剔除在外,可得到所有樣 本(包含有工作者、沒有工作者)對其餘九題的總體滿意度,其平均分數如同一欄所示,為 59.6 分。

相較去年的電訪結果(同表第三欄),可得知今年電訪樣本對十項生活層面的滿意度的平均分數

(66.30 分)較去年為高(去年為 66.06 分),平均分數高出 0.24 分。至於不含工作滿意度的九項生活 層面的滿意度,今年的平均分數(59.6 分)較去年(60.20 分)略低 0.6 分。

二、 情緒感受

在情緒感受題項的設計上,是詢問受訪者在受訪前一天對於快樂、擔憂及沮喪等感受的持續程 度。請受訪者在上述情緒中自 0-10 間給一個分數,其中 0 分表示「完全不覺得」有這類情緒感受,

10 分表示「整天都覺得」有這類感受。因此,分數愈高表示情緒感受愈持久。

三道題目均用以測量情緒感受,將其中擔憂、沮喪的分數反向編碼後,主成分分析法的因素分析 結果指出,這三題屬於同一個正向情緒因素(可解釋之總變異量為 69.81%),信度係數alpha為 0.78

(表八),故後續分析以三題分數加總來代表正向情緒。4

[表八置於此]

在此將擔憂、沮喪兩種情緒感受的分數轉碼為正向情緒,再將三種正向情緒的平均分數列於表六 第五欄。由該表可知,三種正向情緒的平均分數分別為快樂感受為 6.91 分、擔憂為 6.68 分,以及沮 喪的 7.67 分。另外,由同表可知,整體正向情緒的平均分數為 21.31 分。

與去年電訪結果比較起來,無論三種情緒感受的哪一種,今年的分數都較去年為低,然差異介於 0.02 分至 0.19 分之間,此可見民眾在今年的正面情緒感受雖較去年略低但差異不大。而綜合三項情

4本研究對於情緒感受的計算方式與 OECD 手冊中所列者不同;後者是先將負面的擔憂及沮喪加總相除後,獲得一個負向情緒分數,並

(26)

25

緒感受來看,今年平均分數為 21.31 分,略低於去年的 21.63 分(相差 0.32 分),顯示民眾今年整體 的正面情緒感受略低於去年。

本研究另依據 OECD,將上述三項情緒分數以不同的計算方式來呈現,以正向情感(快樂平均分 數)與負向情感(擔憂與沮喪兩負向題加總後平均數)的差距,作為情感平衡分數,分數介於-10 至 10 分,分數越高表示受訪者情緒越正向且持續性越久。經計算結果,整體情緒的平均分數為 4.12 分,

屬正向情感。

第三節 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

本調查中對於主觀生活福祉的影響因素包括社會聯繫、社會信任、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等因素。

基此,以下將分別說明在上述各構面中,受測者所呈現的分布樣態,並同時與去年調查結果進行比較。

一、 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

在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方面,共計五道測量題目,包括遇到困難有沒有親人朋友幫忙、與朋友聚 會的頻率、與親人聚會的頻率、平常一天裡跟多少認識的人接觸,以及一般人可以相信的程度。其中,

遇到困難有沒有親人朋友幫忙是詢問受訪者在遭遇到困難的時候,身邊是否有親人或朋友可以從旁給 予支援協助。此一變項以虛擬變項(dummy variable)測量,若有則設其值為 1,無則為 0。與朋友聚 會的頻率的原始題目是:「去年一年內,受訪者與不同住的朋友大約多久聚會一次」,答項包括「一 個禮拜兩次以上」、「一個禮拜一次」、「一個月兩、三次」、「一個月一次」、「好幾個月一次」

及「沒有」。依循去年作法,將答項反向編碼,分別將前述六個選項以 5、4、…、0 表示,數值愈高 表示愈常與朋友聚會。與親人聚會頻率的定義方式與前述變項相仿,數值介於 0 至 5 之間,數值愈高 表示與親人愈常聚會。

至於平常一天裡跟多少認識的人接觸,原始題目是詢問受訪者平常一天裡面,從早到晚大概跟多 少認識的人接觸(包括點頭、打招呼、講話、打電話、寫信、透過電腦網路方式等);答項包括 0-4 人、5-9 人、10-19 人、20-49 人、50-99 人、100 人及以上等六種選項。在定義這個變項時,分別將六 種選項以 1、2、 …、6 表示,數值愈高表示接觸的人愈多。在一般人可以相信的程度方面,原題項 是請受訪者提供主觀的評量,其答項包括五類:幾乎所有人都可以相信、大部分可以相信、一半可以 相信、大部分不能相信、幾乎所有人都不能相信。在操作變項定義時,是採反向編碼,將前述五種選 項以 5、4、 …、1 表示,數值愈高表示受訪者的社會信任感愈強。

自表九可知,認為遇到困難時有親友可以幫忙的比例相當高,達 92.17%。與朋友聚會頻率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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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分數略高於與親人聚會頻率的平均分數,兩者分別為 2.28、2.24。至於平常一天裡跟多少認識的人 接觸,其平均分數為 3.01。而一般人可以相信的程度方面,平均分數為 3.16。若與去年的電訪結果比 較,在今年的電訪資料中,各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變項的平均值均略低於去年。兩年間各變項差距介 於 0.03 至 1.18 之間。

[表九置於此]

二、 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

參照去年的分析方式,對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這組變項,是以三個變項測量:參與政治活動、對 政府的信任程度、對民主及言論的滿意度。對這三個變項的測量方式及其結果,分別說明如後。

(一)參與政治活動

政治活動的參與,是以受訪者在去年之中有沒有參與任何一項相關活動來定義。問卷所詢問的活 動包括:(1)向政府單位、民意代表或政黨反映意見;(2)在政黨或行動小組中工作、擔任助選員 或義工;(3)參與其他公共事務組織或協會;(4)佩帶或懸掛選舉、社會運動的標誌或旗幟;(5)

簽署請願書;(6)參加示威、遊行、靜坐或其他自力救濟等活動;(7)因政治、道德或環保等理由 抵制特定產品;(8)叩應(call-in)政論性節目。如果受訪者對以上任何一項回答有參與,即定義參 與政治活動,該變項值編碼為 1,否則為 0。由表十得知,前述八個項目回覆「有參與」的比例,以

「因政治、道德或環保等理由抵制特定產品」最高,達 26.92%。其次依序為「參與其他公共事務組 織或協會」(9.01%)、「向政府單位、民意代表或政黨反映意見」(8.64%)、「簽署請願書」(4.73%)、

「在政黨或行動小組中工作、擔任助選員或義工」(3.63%)、「佩帶或懸掛選舉、社會運動的標誌 或旗幟」(3.23%)、「參加示威、遊行、靜坐或其他自力救濟等活動」(3.18%);最低的是「叩 應政論性節目」(0.47%)。有參與前述任一項活動的比例,則為 38.35%。

[表十置於此]

與去年的電訪結果相比,在今年的電訪資料上,除了「簽署請願書」高於去年之外,其餘各項政 治參與的活動比例均較去年為低。但兩年之間的差距並不會太大,多介於 0.07 至 2.64 個百分點之間。

同時,民眾在參與政治活動中,由去年與今年所顯示的結果來看,依序為「因政治、道德或環保等理 由抵制特定產品」、「參與其他公共事務組織或協會」及「向政府單位、民意代表或政黨反映意見」。

(28)

27

(二)對政府的信任程度

有關對政府的信任程度,是以受訪者對下列四類機構或制度的信任程度來測量:立法院、其他的 中央政府、居住地區的地方政府、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包括勞保、全民健保、勞工退休基金、農保、

漁保、公保、農民年金、老人年金等)。其答項包括:很信任、還算信任、不太信任、很不信任。

由主成分分析的結果得知,這四個對於政府的信任程度題目可以得出一個共同因素,其可解釋之 變異量為 56.33%,信度係數 alpha 為 0.74(表十一)。在信任程度的測量上,是以反向編碼的方式,

將很信任、還算信任、不太信任、很不信任的數值分別編碼為 4、3、2、1;數值愈高,表示信任程 度愈高。對政府的整體信任程度,則是以對立法院、其他的中央政府、居住地區的地方政府、我國的 社會保障制度的分數加總來測量;分數愈高,代表整體的信任度愈高。

[表十一置於此]

自表十可知,對立法院、其他的中央政府、居住地區的地方政府、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信任程度 的平均分數,分別為 2.10、2.28、2.64、2.41。對居住地區的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略高於其他類型的 政府機構,而信任程度最低的則是立法院。相較去年的電訪資料,今年對立法院及其他中央政府的信 任程度略高於去年,而居住地區的地方政府與我國社會保障的信任程度略低於去年。而在整體的政府 信任程度上,今年平均分數為 9.41,較去年整體信任程度平均分數(9.38)為高。

(三)對民主及言論的滿意度

在民眾對於我國民主生活及言論自由滿意度的部分,二個變項為顯著的正相關(r=0.475)。因 此將二個變項的分數加總,作為民主滿意度的評分。這兩個題目的答項有四類:很滿意、還算滿意、

不太滿意、很不滿意。在此亦採反向編碼的方式,將很滿意、還算滿意、不太滿意、很不滿意的數值 分別設為 4、3、2、1;數值愈高,表示滿意程度愈高。對民主及言論的滿意度,以前述兩項分數的 加總來測量。由表十可瞭解,對我國所擁有的民主生活、言論自由滿意程度的平均分數相近,分別為 2.97 及 3.00(去年分別為 2.98 與 3.01);對民主及言論整體滿意度的平均分數為 5.98,與去年相當 接近(6.00)。今年電訪資料顯示,民眾對我國所擁有的民主生活、言論自由滿意程度的平均分數,

以及整體民主及言論滿意度的平均分數,與去年相當一致。

第四節 主觀生活福祉的影響因素

本節利用迴歸分析,檢視主觀生活福祉的影響因素。主觀生活福祉包含生活各層面滿意度的加

(29)

總,以及整體情緒感受(快樂、擔憂、沮喪)。在生活各層面滿意度的測量方面,納入了十個生活層 面,包括自己的生活水準、健康狀況、人生成就、人際關係、安全感受、歸屬於社區(地方附近)一 份子、未來生活保障、可以做自己喜歡事情的時間長短、居住地區環境品質、目前工作。後續分析是 以十個面向分數的加總,作為受訪者生活滿意度的測量。但需進一步說明的是,前述滿意度的測量,

由於納入「目前工作」的滿意程度,僅有訪問當時有工作的樣本才會成為分析對象。因此,除前述十 項加總的測量外,也試著將目前工作滿意度排除在外,以其他九個生活層面所建構的測量作為分析的 應變項。至於整體情緒感受,則是反映了快樂、擔憂、沮喪三種情緒感受所建立的正向情緒測量。

對於解釋變項,在人口特徵的處理上,性別變項是以女性作為參考類別。教育程度分為國中及以 下、高中職、與大專及以上三類,並以大專及以上作為參考類別。婚姻狀況亦分為三類,包含「已婚 或同居」、「離婚、分居或喪偶」及「單身」,並以單身作為參考類別。至於年齡,由於過去研究指 出年齡與主觀生活福祉呈現 U 型關係,因此將年齡、年齡平方項均納入分析中,以檢視其可能的非 線性影響效果。至於其他的解釋變項,則包括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兩類。其中,

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包括遇到困難有親人朋友幫忙、與朋友聚會頻率、與親人聚會頻率、平常一天裡 跟認識的人接觸,以及一般人可以相信的程度等五個變項;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包括:參與政治活動、

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對民主及言論的滿意度三個變項。這兩類變項的定義及操作方式,可參見前一節 的內容。在下面的分析中,先以生活滿意度(十項加總、九項加總)作為應變項,探討各項因素的影 響效果,其後再分析情緒感受的影響因素。

一、 生活滿意度的影響因素

(一)十個層面的生活滿意度(含工作滿意度)

在 2,967 位完訪樣本中,有 1,876 位在訪問當時有工作。因此,以下對於十個生活層面滿意度的 迴歸分析,是以訪問當時有工作的 1,876 筆資料作為分析樣本。在剔除變項有缺漏值的資料後,實際 分析樣本為 1,733 筆。

在表十二中,分別呈現四個模型的分析結果。在基本的模型一中,僅考量年齡、性別、教育程度、

婚姻狀態等人口特徵。模型二將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納入解釋變項,模型三將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納 入考量,而模型四則一併考量前述的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變項。

[表十二置於此]

(30)

29

在人口特徵變項的影響方面,自各模型的分析結果可以得知,女性的生活滿意度顯著高於男性,

在模型二至模型四中,男性的迴歸係數均呈現負向顯著。男性相較女性,在生活滿意度上較低的可能 原因,似可從性別分工的角度來加以觀察。即便西風東漸,在父權制度的作用下(張晉芬、李奕慧,

2007;唐仙梅,2001),「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角色觀念仍相當普遍。或許因為男性較女性容易 感受到生活壓力,而較有可能感受較多的負面情緒,以致生活滿意度比女性來的低。

就婚姻狀況而言,相較單身的受訪者,已婚、同居者的生活滿意度顯著較高。此實證結果也可呼 應文獻的發現(楊文山,2012)。因為已婚者擁有更多的社會資源,無論在經濟條件、社會、心理情 緒或者是身體狀況,均對個人健康產生正面影響(Waite, 1995; Waite and Gallagher, 2000)。夫妻或 同居伴侶可藉由彼此建立起更廣的人際網絡,增加彼此資源的連結來源,彼此間也能相互照應;心理 上兩人也能適時扮演不同的角色,提供情感與心理上的多樣角色需求。

而模型一至模型四的結果顯示,年齡對生活滿意度呈 U 型的影響效果。亦即,生活滿意度先隨 年齡的增加而遞減,繼而隨年齡的增加而提升。至於教育程度,在控制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下,自模 型二可以得知,教育程度較低者有著相對較高的生活滿意度。

在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方面,模型二顯示,除了「與親人聚會頻率」未呈顯著影響外,其他的社 會聯繫與社會信任等變項對生活滿意度均呈顯著的正向影響。顯示社會網絡愈緊密的受訪者,生活滿 意度顯著較高。另外,對一般人的社會信任感愈高,生活滿意度亦較高。「與親人聚會頻率」影響效 果不顯著的可能原因是,此一變項一方面反映了與親人關係的親密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親屬間的 義務或責任,因對生活滿意度正、反兩方面的作用相互抵消,而未呈顯著影響。而模型二與模型四相 比較,在控制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的變項後,除「與親人聚會頻率」不具顯著性外,其餘社會聯繫與 社會信任的變項均呈現正向的顯著影響。此結果與去年相比可以發現,去年在加入公民參與及政府治 理的變項後,「遇到困難有親人朋友幫忙」由顯著轉為不顯著。然而,今年的「遇到困難有親人朋友 幫忙」變項,並不因加入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相關變項後而有所改變,仍維持對生活滿意度的正向顯 著。

在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方面,由模型三、四可知,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對民主及言論的滿意度愈 高的受訪者,有顯著較高的生活滿意度;但在參與政治活動方面,僅在模型四呈顯著的負向影響。對 此,嘗試將參與政治活動與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等變項進行相關分析,觀察其間的相關程度。從相關 分析可知,「參與政治活動」與「遇到困難有親人朋友幫忙」、「與朋友聚會頻率」、「與親人聚會 頻率」、「平常一天裡跟認識的人接觸」、「一般人可以相信的程度」等五變項的兩兩相關係數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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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0.085(p=0.000)、0.075(p=0.000)、0.066(p=0.000)、0.103(p=0.000)、0.049(p=0.009)。

以上相關係數,在 1%的顯著水準下均呈正向顯著相關。此相關係數顯示,社會聯繫較強、社會信任 較高的受訪者,參與政治活動的可能性相對較高。在模型三中,因未控制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相關變 項,「參與政治活動」對生活滿意度的影響效果包含了「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的影響」的正向影響效 果在內。而在模型四中,因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的影響效果已被控制,「參與政治活動」的影響效果 由模型三的不顯著轉為負向顯著。而參與政治活動對於生活滿意度為負向影響,可能係因受訪民眾參 與的政治活動多為「因政治、道德或環保等理由抵制特定產品」。對食安問題不滿的民眾,較可能參 與特定食品的抵制活動,也可能因為對食安的疑慮而感受到負面的情緒,以致生活滿意度偏低。

再者,上述負向的影響關係,亦可從本次調查有關政治效能感的題目加以討論。民眾參與政治活 動的目的,有可能是希望獲得政府的回應,而從本次調查中政治效能的測量題目的結果來看,多數民 眾並不認為政府官員會重視一般老百姓的想法,比例約占 63.5%。也就是說,即便目前政治參與的管 道如此多元,且政府也積極地在建構與倡議民眾可以如何與政府對話,但若無法有效且即時地回應民 眾的訴求,則更多的政治參與將可能造成民眾生活滿意度的降低。

(二)九個層面的生活滿意度(不含工作滿意度)

為將所有樣本納入分析,在此將受訪者「對目前工作的滿意度」剔除在外,考量其他九個層面的 生活滿意度,並將迴歸分析結果列於表十三,分析樣本為 2,665 筆。在該表中,為控制工作的影響效 果,將受訪者在訪問當時是否有工作納入解釋變項,其餘變項則與表十二相同。

[表十三置於此]

自表十三可知,在不考慮工作滿意度之下,年齡、性別、婚姻狀態、社會聯繫及社會信任、公民 參與及政府治理的影響效果,與工作滿意度納入考量的結果(表十二)相近,在此不予贅述。教育程 度變項僅只在模型二呈現微幅影響(僅「國中及以下」在 1% 顯著水準下呈顯著正向影響),在其他 模型中均不顯著,與表十二的結果相同。而婚姻狀態中,與前述納入有工作樣本的四個模型相同,均 僅有結婚或同居者(相較於單身以及離婚、分居、喪偶者)對於生活滿意度的影響顯著,且為正向影 響。在工作滿意度未納入考慮之下,有無工作對於生活滿意度的影響並未通過顯著性檢定。此顯示,

目前是否有工作這項變數,並不會影響到受訪者對於各層面生活滿意度的感受。

值得注意的是,在納入工作滿意度的「有工作樣本」中,「與親人聚會頻率」變項並未通過顯著 性檢定,然而,在工作滿意度未納入考慮的「所有樣本」中,該變項卻呈現正向的顯著影響。雖然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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