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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原住民部落健康文化站照顧運作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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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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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劉麗娟 博士

臺東縣原住民部落健康文化站照顧運作困境 及策略之研究:服務提供者的觀點檢證

研究生:林美玲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 五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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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臺東縣原住民部落健康文化站照顧運作困境 及策略之研究:服務提供者的觀點檢證

研究生:林美玲 撰 指導教授:劉麗娟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一 ○ 五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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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誌

我終於可以寫致謝辭了,也終於完成了這個階段的學習。在這兩年多的碩班 生活過程中,有酸、有甜、有苦、有辣,認識了非常多的良師益友,所有的一切 都不時在我的回憶裡重複播放著,如今面對此一時刻,感受更為豐富!在此,要 一一感謝一直以來陪伴我的大家。

首先,最感謝的當然是我的指導教授~劉麗娟老師,老師謝謝您!感謝老師 的包容、支持、鼓勵與耐心教誨,這本論文不會這麼完成;尤其是她的淵博學術 涵養、對於論文的寫作更是受其老師指導及啟蒙,從論文架構的安排,段落間的 起承轉合,字句的流暢度,老師皆非常細心地與學生討論,讓我心生動力往前邁 進,也期望可以呈現最佳的論文品質。在論文指導的兩位口試委員老師,柯志昌 老師與黃宗誠老師在指導過程中,總不吝惜地鼓勵與指導學生,讓我受益良多。

是要一個人單獨與論文對抗,那是多麼艱難的一件事,若是有一群好夥伴相 伴,寫論文就沒有想像中那樣地痛苦了。我非常幸運,在這碩班認識了那樣優秀 的戰友們,震庭、容臻、子芃、俊能、義閔、修泰,尤其是俊能還擔任焦點團體 主持人一職,也因為有你們的相隨相伴,讓我一路走來倍感窩心,即便我們不同 步,但心總是相連,榮譽也共享!雅秀、羅淵,好友們,還有你們協助及關心都 是讓我前進的原動力,我只能說:認識你們,真好!

論文寫作期間,真是一個很特別的旅程,於其中的點點滴滴,都將累積成為 我無可計量的資產,一篇碩論文的完成,需要很多人的幫忙,包括本研究中張育 銓老師、陳佩婷、11位文化站督導與照顧服務人員,感謝您們願意以那樣開放地 態度提供如此寶貴及真誠的資料,此篇論文獻給您們,也由衷謝謝您們。

在我兩年的求學過程中,兒子與女兒們不斷地給我精神上的加油與打氣。感 謝寶貝女兒沛瑾陪讀及擔任焦點團體、口考工作人員,還有一直默默付出與支持,

也是最愛我的老公仁貴。

最後,我還是要再說:麗娟老師!有妳真好,感謝妳!

美玲 謹誌

2016.06 於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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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原住民部落健康文化站照顧運作困境 及策略之研究:服務提供者的觀點檢證

作者:林美玲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研究所

摘要

本文探討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目前施行「原住民部落文化健 康站」(以下簡稱文化站)照顧運作困境與策略之研究─服務供給者的觀點檢證。

採用文獻探討法及焦點團體訪談等方式蒐集資料,透過訪談公部門、專家學者及 實務工作者〈文化站督導及照顧服務員〉相關人員,探討與檢視在原民會的照顧 服務體系下,文化站服務輸送之實踐現況及過程,進而了解:(一)探討原民會 所提供之照顧服務系統是否滿足原鄉老人照顧服務的需求;(二)分析實務工作 者角色影響照顧服務之相關因素;(三)瞭解面對部落老人照顧服務需求的增加,

文化健康站如何永續經營,以提供未來建構評鑑模式及政策推動之參考。

本研究結果發現,部落老人照顧需求以「陪伴」為重要,最需改善的是「文 化傳承」,在健康照顧以「醫療救助服務」、「正確飲食習慣」最缺乏,若以整 體性而言,文化站設置尚符合原鄉老人需求。惟從健康照顧從文化角度檢視與思 考,老人特殊文化健康照顧需求,未建立一套有系統的部落老人照顧體系。文化 站實務工作者在中央補助文化站「經費不足」、「培力課程規劃」呈現明顯需求 性,原民會面對原鄉社會工作專業人力社工人力單薄、流動性高,其具體的策略 與作法迄今仍未明。在困境影響分面以「母機構」、「支持經費挹注」、「人力 配置」、「社會資源網絡」呈現相關高度。原民會照顧體系設置之文化站,若能 提供適合符合服務者與被服務者需求的服務措施,將有助於原鄉部落文化站、老 人與社會網絡間維繫,才能提供出符合當地原住民族老人需求之相關照顧服務。

本研究從四個面向提出建議:1.政府單位(原民會與原民處)2.文化站母機構 3.文化站實務工作者4.後續研究者。對於政府單位建議為:振興族語推動及建置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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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並擬定出具體原住民健康照顧政策。其次,對文化站母機構及實務工作者 建議為:以人力培力實施重點、未來需朝自我經營、使用者付費方向發展並應丙 級證照取得及專業學位提升。最後,對於後續研究者之建議為:以各地區文化站 之發展有其區域性,值得做深度田野研究。

關鍵字:部落、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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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Operating Difficulties and Strategies of Care Provided by Indigenous Tribes Cultural Health Station in Taitung Country: An Inspection on Perspectives of Service

Providers Author: Mei-Ling Lin

Abstract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the operating difficulties and strategies of care provided by

“Indigenous Tribes Cultural Health Station” (hereinafter abbreviated as “Cultural Station”) currently implemented by (Council of Indigenous Peoples) (hereinafter abbreviated as “CIP”)”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ervice provider. This study used methods, such as literature review and focus group interview, to collect data. This study interviewed public sectors, experts, scholars, and practitioners of “Cultural Station Supervisors and Care Attendants” to investigate and inspect the current status and process of implementation of cultural station service delivery under the care service system of the CIP, in order to further understand: (1) to investigate whether the care service system provided by the CIP can meet the care service needs of indigenous elderly people; (2) to analyze relevant factors affecting the care service of practitioner role; (3) to understand how to maintain the sustainable operation of cultural health station when faced with the increase in care service needs of elderly people in tribes, in order to provide the research results as reference for future development of evaluation model and policy promotion.

The research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most important care need of elderly people in tribes is “companionship.” “Cultural heritage” needs to be improved most. In terms of health care, “medicaid service” and “accurate eating habit” are in serious shortage. All in all, the establishment of cultural station still meets the needs of indigenous elderly

(9)

people. However, the inspection and reflection on health care from cultural perspective showed that, there is a lack of a series of systematic care system for elderly people in tribes to meet their special cultural health care needs. Practitioners of cultural station significantly need “funds” and “training course planning” for cultural station from subsidiza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When faced with the lack of social workers manpower of social work profession for indigenous tribes and high turnover rate, the specific strategies and approaches of the CIP are still unclear as yet. In terms of the factors affecting difficulties, difficulties are highly correlated with “parent organization,”

“provision of support funding,” “staffing,” and “social resources networks.” If the cultural station set up by care system of the CIP can provide the services and measures required by service providers and service receivers, it will be helpful to the maintenance of relationship among cultural station in indigenous tribes, elderly people, and social networks. In this way, relevant care services meeting the needs of local indigenous elderly people can be provided.

This study proposed suggestions for four dimensions: 1. Government authorities (CIP and Indigenous Peoples Department); 2. Parent organization of cultural station; 3.

Practitioners of cultural station; 4. Subsequent researchers. The suggestions for government authorities are: to promote the tribal languages and develop APP system, as well as to develop specific health care policies for indigenous peoples. The suggestions for parent organization of cultural station and practitioners are: to focus on manpower training, to develop self-management and user charge directions in the future, to obtain Level C license, and to improve professional degree. In the end, the suggestions for subsequent researchers are: to develop regional and in-depth field research on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stations of various places.

Keywords:Tribe, Community Care Strongholds, Cultural Health Station of

Indigenous Tribes

(10)

目錄

摘要 ... i

Abstract ... iii

目錄 ... v

表次 ... vii

圖次 ... vii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問題及目的 ... 5

第三節 名詞解釋 ...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8

第一節 社區照顧的定義與理論 ... 8

第二節 原住民族部落文化健康站發展歷程 ... 15

第三節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與文化健康站之比較 ... 26

第四節 落文化健康站相關研究回顧 ... 30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5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35

第二節 研究設計 ... 36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42

第四節 資料分析與結果呈現 ... 43

第五節 研究倫理 ... 44

第六節 資料信度與效度 ... 44

(11)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 47

第一節 受訪者基本資料 ... 47

第二節 文化站服務照顧設計與部落老人的需求分析 ... 48

第三節 影響原民會訂定文化站實務工作者 ... 54

(督導及照顧服務員)計畫內容符合需求因素... 54

第四節 現行文化站困境與因應策略 ... 59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 65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65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71

參考文獻 ... 79

附錄一、訪談同意書 ... 85

附錄二、焦點團體說明書 ... 86

附錄三、焦點團體上午場錄音逐字稿... 95

附錄四、焦點團體下午場逐字稿 ... 139

(12)

表次

表 1 原住民族與全體國民社經狀況比較表 ... 2

表 2 「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相關研究 ... 4

表 3 社區照顧分類 ... 11

表 4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與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之比較 ... 28

表 5 台東縣健康文化站服務 55 歲以上老人人數平均數一覽表 ... 39

表 6 台東縣(縱谷縣、南迴線、東海岸)健康文化站站數一覽表 ... 39

表 7 焦點團體訪談受訪名單列表 ... 40

表 8 受訪者的基本資料 ... 48

(13)

圖次

圖 1 服務流程 ... 20

圖 2 收案流程 ... 21

圖 3 結案流程 ... 22

圖 4 研究架構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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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背景

隨著人口持續老化及社會變遷,各項指標均指出未來老人照顧問題須及早規 劃因應並審慎以對。政府近年投入於老人福利措施之經費呈現逐年成長,各項服 務成果的急遽成長亦反應老人服務的迫切需求。為強化服務輸送之連續性及服務 提供之可近性,內政部依據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揭示的在地老化與社區照顧理念,

藉由社區照顧理念法制化、建立服務輸送體系之可近性、引導照顧機構資源之區 域平衡發展、加強社區照顧多元化及增加社區照顧預算配置等項,推動現階段老 人福利政策,未來將持續深化社區照顧網絡,落實在地老化之照顧服務潮流(曾 中明,2006)。

我國近幾年來人口結構變遷軌跡,呈現「先快速少子女化,再快速高齡化」

特色(黃碧霞、莊金珠、楊雅嵐,2010)。根據扶養率來看,2010 年每 9 位勞動 者扶養 1 名老人;2011 年每 7 位勞動者扶養 1 名老人;2024 年每 4 位勞動者扶養 1 名老人;2036 年每 3 位勞動者扶養 1 名老人。臺灣地區人口快速高齡化的速率 會超越歐美國家(沙依仁,2005)。

依據內政部資料(2015),截止 2014 年底(一)原住民人口數為 530,756 人,

其中 65 歲以上之老年人口數為 33,507 人,約佔總人口數的 6.3%,如加計 55~64 歲之人口,55 歲以上之老年人口計 8 萬 2,341 人,約佔總人口數的 15.5%。(二)

以人口分布而言,原住民人口最多的縣市依序是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百分 之 48.59%的原住民分布在這三個縣境內。(三)老化指數:原住民人口 32.03%

(平地原住民 40.74%,山地原住民 25.43%),上開數據顯示,人口老化指數不 斷上升,另從原住民人口之扶老比來看,2001 年底原住民扶老比為 8.29%,至 2014 年底原住民扶老比為 9.05%,象徵未來原住民勞動階層扶養老人的負擔將愈沉重。

原住民相較於主流文化,在多方面上都是處於劣勢,有些問題是普遍存在這 個社會的,如平均餘命較短、單親家庭比例高、家庭失去功能、失業率高、貧窮、

文化流失、教育程度低(李明政,2003)。原住民族與全體國民社經狀況比較表,

如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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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原住民族與全體國民社經狀況比較表

項目/時間 原住民族 全體國民 參考文獻

65 歲以上老人 年口占總人口 比例

6.3% 16.3% 內政部統計處

(2014)

平均餘命

全體平均餘命 71.26 歲 男性平均餘命 66.75 歲 女性平均餘命 75.91 歲

全體平均餘命 80.02 歲 男性平均餘命 76.91 歲 女性平均餘命 83.36 歲

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

(2013)

平均所得 27,378 元/月 37,433 元/月 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

(2014)

貧窮率 低收入戶占 5.9% 低收入戶占 2.7% 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

(2012)

失業率 4.08% 3.96% 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

(2014)

勞動參與率 59.80% 54.54% 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

(2014)

教育程度 大專以上占 14.61% 大專以上占 38.2% 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

(2014)

單親家庭比率 11.0% 7.43% 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

(2014)

世界各國面對人口老化問題之經驗,「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之概念,已 成為面臨高齡化社會的共同指導策略。聯合國世界組織所認為積極老化的整體策 略,強調營造老人參與社會活動的優質環境,包括社會參與、個人健康和社會安 全,政策目標在於開發老人人力資源,增強老人資本存量,其中資本的內涵包括 健康資本、知識資本、社會資本及經濟資本,並將其視為因應 21 世紀人口老化挑 戰的積極作為,從世界組織出版「積極老化:政策架構」報告書中,所揭示的社 會參與、個人健康、社會安全稱為積極老化三個支柱(李瑞金,2010),鼓勵老 人在老化過程中,依個人需求、興趣及能力,參與社區生活。人口快速且大量老 化是目前已開發國家共同面臨問題與趨勢,所帶來的老人照顧問題更是一大衝擊,

而社區照顧已成為老人照顧的主流(陳燕楨,2005)。

行政院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基於上述理念將「在地老化」及「社區照顧」,二 大發展目標納入指導台灣社會福利政策發展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目前內政部所 辦理各項老人福利措施,均已依循「在地老化」之原則,以居家式服務及社區式 服務為優先,作為現今服務措施之推動方向,以符合目前老年人之福利需求。

許多國家都對原住民的問題提出了解決之計畫或方案,可歸納為以下四點,

第一,建構以部落/社區為基礎的服務;其次是以工作福利取代社會救助;第三

(16)

是以團體或是資源的整合提供服務;最後是以「賦權」培植原住民的能力;以契 約委託建構政府與原住民團體的夥伴關係(黃源協,2014)。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鑒於部落老年人口的增加,並考量原住 民家庭經濟狀況、地理環境及文化語言等因素以及福利與醫療資源缺乏、照顧服 務人力不足等之不利因素,有必要採彈性做法及因地制宜的服務方式,特別加強 於原住民族地區提供在地化之部落老人照顧服務,並培訓在地族人、扶植在地團 體提供照顧服務,以符應部落族人照顧服務之需求(孫大川,2011)。

原民會於 2005 年開始推展原住民部落老人照顧的計畫,設置原住民族部落老 人日間關懷站(於 2015 年更名為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回應原住民老人因各 項條件之弱勢的照顧需求。2006 年 8 月 8 日開始推動「原住民族部落文化健康站 照顧實施計畫」,以契約委託地方組織建立關係,並且提供在地就業機會,充分 整合原鄉部落社會資源(例如:教會、協會、醫療院所等),針對偏遠地區、福 利資源缺乏且不易取得照顧服務之部落為優先補助對象,提供近便性的部落老人 照顧,以確保其尊嚴與價值之維護,2014 年 12 月止,全國有 108 處文化站,成為 原鄉部落之老人照顧的重要平台。

貳、研究動機

目前人口老化是極為重要的議題,從各部門的統計數據(參閱表 1)可瞭解原 住民老人人口的發展趨勢,原民會於 2009 年提出「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一期 四年計畫」,推動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已執行一段期間,研究者擔任臺東縣 政府原住民族社會福利工作者至今已有 3 年經驗,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外乎是倡 導者、督導者、管理者等,主要職責是依據中央政府落實文化站服務內容提供社 會工作與長期照顧專業知能的協助。在直接服務方面,著重各文化站行政作業技 巧、部落照顧推展等,且負責各文化站進用人員審核等。在間接服務方面,則為 協助部落資源開發、整合與運用。

雖過去已有學者針對原住民社會文化健康進行具有深度的討論,另針對部落 老人與失能者,探究文化站發展方向及政策落實之相關研究,尚有鄭善明(2010)、

陳宇嘉(2012),鑽探文化站後續發展及政策是否落實之相關研究,亦有尤寶萱

(2010)、顏育德(2013)、陶明仁(2013)之研究,如表 2。所研究結果均認 為部落老人需求所提供之福利照顧,是刻不容緩的議題,然現行文化站實施情形,

無論在政策面向、執行面向及未來展望,未能符合原鄉部落老人之需求及文化站 需求性。

(17)

表 2 「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相關研究

類別 名稱 研究者 年份 研究主題

期刊 關懷老人、友善老人─原住民

部落日間關懷站 吳鄭善明 2010 政策層面分析關懷站計畫

期刊

分配正義觀點探討原住民老人 日間關懷站-以屏東縣「大武」

部落為例

吳鄭善明 2011

從分配正義觀點探討關懷站 資源分配。文化站應以保障 老人文化福利及優先社會權 之分配正義性。

期刊 原住民部落社區老人日間關懷

站的推動歷程之反思與開展 陳宇嘉 2012

研究推動歷程,探討薪資、

專業能力及建議擴大成立文 化站送醫服務。

碩士 論文

原住民部落老人照顧:原住民 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服務供給 的實踐與反思」

尤寶萱 2010

探討服務供給,政策落實對 原住民族老人照顧政策及落 實並無實質及顯著的幫助。

碩士 論文

非營利組織人力資源管理研究 與反思─以原住民部落老人日 間關懷站為例

陶明仁 2013

針對當年全國 80 站關懷站工 作人員,進行對工作認同 感、工作滿意度與管理制度 得問卷施測。

碩士 論文

原住民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成

效評估之研究 顏育德 2013

成效評估探討,文化站成立 目的為了滿足部落老人需 求。

資料來源:陳俐如、詹宜璋(2015)及本研究整理。

研究者根據上述說明歸納出(一)照顧服務制度執行面,原鄉部落老人照顧 需求未被滿足,母語對原鄉原住民老人是最重要,提供服務者若不諳當地語言與 文化,無法深入瞭解老人特定需要老人亦無法感受到關懷,老人照顧服務未能落 實可親性、可近性及可及性之需求。(二)文化站行政面,文化設計未能滿足原 鄉部落老人的需求及文化站工作人員的需求,尚未建置部落老人文化健康照顧的 資源與平台,無法掌握文化全貌性照顧觀點。

然文化站執行的服務工作已屆滿 10 年,但至今少有質性相關之研究,有鑑於 此,研究者就進行政策分析,鎖定臺東縣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為研究對象。本 研究出發點應為執行至今的政策評估,從三個角度檢視(一)文化站推動是否符 合原鄉部落原住民老人的需求(二)原民會訂定文化站體制方面相關問題(三)

提出解決現行文化站困境因應策略。

研究者的研究動機,一方面是對台灣原住民族來說是否有別於內政部所廣設 的照顧據點,是否可藉由原住民族的中央指導單位而使原鄉地區的照顧體系更符 合部落老人照顧的需求;另一方面是探究文化站服務供給者的實踐工作及其反思:

進而解決之因應措施。

(18)

第二節 研究問題及目的

壹、研究問題

全球人口結構因為生育率下降與平均餘命延長,如何因應高齡者所引發之衝 突與需求,亦為各國社會政策與產業發展的重要課題,也是政府與民間所關注的 焦點,如何讓民眾在年老階段仍享有健康、活力、安全、尊嚴與自主的生活,實 為政府推動社會福利政策需規劃考量之重點,也是整個社會的責任,是一種挑戰,

更是全民必須學習的一門功課。

隨著社會問題複雜化、服務需求快速增加,社會工作專業應如何掌握社會的 動態需求與變遷脈絡,並以有效的方法回應此社會事實,成為當代專業人員必須 思考及回應的議題城鄉差距與地理環境幅員的落差,成為影響服務可近性的關鍵 因素,例如原住民部落(王潔媛,2012)。臺灣對原住民族健康照顧議題已漸獲 重視,2005年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4條第1項,儘管原住民族的健康權已有明文規 範與相對負責部門,然而,相對於主流社會,原住民族在健康照顧上仍有存在諸 多上尚待解決的問題。

面對高齡化社會中的老人族群,實務工作者運用何種工作方法與技巧能滿足 老人多元性的需求?目前長期照顧服務的內容多半是以漢人都會地區的經驗為主,

並未反應原住民族的文化特性,問題推動的核心在於,現有長照服務的輸送流程 反應的是漢人都會觀點、以及專業主義至上的福利民營化管理體制,因為國家公 共政策的制訂往往缺乏對原住民文化的敏感度,長期照顧的公共化不見得可以回 應原住民族的需求,反而形成對原住民文化的否定,進而無法積極地改善原住民 的處境(王增勇,2013)。

國內第一位原住民社工博士許俊才,使用比較委婉的「慢性同化」來指稱「沒 有基於文化觀點為基礎而設計的福利服務為是一種『慢性同化』的手段。」但事 實上,同化就等同於原住民族的消失(轉引自王增勇,2013)。因此,李明政(2003)

提出「文化社會權」做為原住民社會福利建構的原則,並將其定義為基於受侵害 剝奪之特殊歷史文化族群身分,為保障其族群未來存續及改善其當前劣勢處境,

國家以民族集體為單位所提供之積極性的權利。這個理念已經提出將近十年,但 是在福利政策的實作上卻鮮少落實。自2005年成立文化站至今,對於被服務對象 需求性,服務者執行工作影響成效之因素、評估及影響實踐成效之解決策略,至 今未有相關之研究,研究者試圖對於以下三個議題進行研究

(19)

(一)文化站推動是否符合部落老人的需求嗎?

(二)中央訂定文化站運作體制本身有無問題所在?

(三)影響文化站困境及因應策略因素?

貳、研究目的

本研究之研究目的,乃希望藉由從原民會的照顧服務體系下,檢視文化健康 站輸送之實踐過程現況,原民會所提供之照顧服務系統是否滿足原鄉老人照顧服 務的需求;接著再從實務工作者本身角色探討影響之照顧服務相關因素為出發點 去思;最後,面對部落老人照顧服務需求的增加,文化健康站永續經營如何成為 可能因素,提供未來建構評鑑模式及政策推動之參考。

一、 探究文化站推動是否符合原鄉部落原住民老人的需求。

原住民老人的需求,文化站目前提供的服務內容,缺乏的是甚麼,文 化站服務族群特性為何,原住民老人文化是甚麼,目前提供文化是為何,

藉由本研究了解部落照顧老人時,在部落裡老人的最需要是什麼(食品、

物資、醫療…),最缺乏甚麼,文化站的服務照顧設計,是否有滿足部落 老人之需求。

二、 探討原民會訂定文化體制方面相關問題

藉由本研究分析實務工作者(督導及照顧服務人員)需求為何,實踐工作 時最大阻力與助力,實務工作者文化站在執行文化站相關業務時的「特點 以及創新」為何,針對「地方政府」對文化站的工作業務有哪些可以改善 之處。針對「中央部會」對文化站的工作業務有哪些可以改善之處。

三、 提出解決現行文化站困境因應策略。

文化站未來的配置人力發展需要專職人員/兼職人員等,文化站永續經 營的重要性及可能性,面對政府相關資源可能會逐年減少,文化站如何因 應達成永續經營,對於未來可能會進行評鑑的想法及建議。瞭解文化站工 作人員對文化站相關業務的看法及建議。

(20)

第三節 名詞解釋

本研究提及一些語詞,這些詞有其特定的指涉主體及涵義。在此,針對這些 詞彙進行意義的說明,以讓讀者在閱讀本文時有對本文更正確理解,詞彙包含「部 落」、「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以及「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這三個主要的概念,

分別敘述如下:

壹、部落

本研究所指部落稱呼原住民所居住的聚落,其所強調的是一群人所共同依循 的一種文化,也就是一起生活的形態及習俗。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 條第 4 款,

對部落為其傳統規範共同生活結合而成之團體,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 政院核定者(原住民族委員會,2005)。故研究者則認為「部落」是一個集體的 生命體,它依存在某一個特定空間場域,分享共同的世代交替,是一種共享歷史 記憶的傳承。

貳、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本研究所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簡稱照顧據點),係指依據 2005 年政府為因 應人口老化及加強福利社區化之理念,內政部倡導社區照顧服務、發展社區內部 自助與互助的精神,推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計畫」(行政院,2015)。社區照 顧據點的計畫規劃可分為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即為是「培力階段」主要是進行 相關人力的培訓;第二階段「試辦階段」為針對部分的社區試辦,第三階段「全 面推廣階段」為進行全面性的計畫實施。

參、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

本研究所指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簡稱文化站),係指依據原民會於 2005 年開始推展原住民部落日間關懷站計畫,設置原住民部落日間關懷站(2015 更名 為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回應原住民老人因各項條件之弱勢的照顧需求。另 依據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 2 期 4 年(2013 年-2016 年)計畫以及原住民族社會 安全發展第 1 期 4 年(2009 年-2013 年)計畫,獲得原民會推行之「原住民部落文 化站照顧實施計畫」之補助的照顧養護機構、社區發展協會、教會及立案之人民 團體。(原住民族委員會,2014)。

(2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分為四節,首先就社區照顧的定義與理論談起,第二節述續原住民部落 文化健康站發展歷程,第三節衛政系統之關懷據點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部落 健康文化站,討論其異同為何。最後探討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相關研究回顧,

並且提出本研究有別於其他研究的特殊性及重要性。

第一節 社區照顧的定義與理論

本研究從文化站的服務使用者與服務提供者的服務互動中,假設照顧與支持 形成服務使用者在社會互動當中的重要成分。再進入到本文的主軸-照顧系統、

社區照顧的相關論述,以此說明原住民族老年人口在社會互動當中所具有的行為 特性。在老人需求的論述中,包括照顧系統、社區照顧等相關理論之探討,勾勒 出老人服務之項目。

壹、照顧系統

國內老人照顧體系可分類為居家式照顧、社區式照顧及機構式照顧。三種照 顧模式,之間應是連續且合一的照顧網絡,才可以提供老人照顧的完善機制,達 到老人可以獨立自主的目標(黃源協,2010)。在本研究中,文化站所提供的主 要是社區式的照顧,本文探討的焦點也以社區式的照顧為主。

照顧的資源分為正式與非正式照顧支持模式,正式的照顧資源有公部門、非 營利組織及政府組織等。非正式的照顧資源主要是個人及社區支持網絡,分別包 含層級遞補模式(hierarchical compensatory model)、任務分工模式(task-specific model)以及壓力─緩衝模式(stress-buffering model)。這三種模式之間並無相斥 性,有時也有可能三種模式同時存在,此三種模式的說明,主要是有助理解照顧 體系中可能出現的照顧模式。三種照顧模式之間應是連續且合一的照顧網絡,才 可以提供老人照顧的完善機制,達到老人可以獨立自主的目標。

(一)層級遞補模式(hierarchical compensatory model):Cantor 在 1979 年提出 老人在使用支持系統時,會從最親密度的初級團體來選擇,最後才會尋求 正式的支持系統協助(轉引自尤寶萱,2010)。Chappell 在 1985 年提出 在這個模式依是否為親屬,而依序做為選擇的排列(轉引自尤寶萱,2010)。

由這個模式推論,老人在照顧資源上的尋求,最主要仍是以家人與親屬為主,

除非初級團體已失功能(衝突關係、關係喪失或是關係微弱),才會轉向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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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正式支持系統的協助。本研究中,討論的主體,是以非正式的照顧資源為 主。

(二)任務分工模式(task-specific model):主要是由 Litwak & Silverstein 以及 Wilcox& Tabe 提出,認為與被照顧者之間不同關係的關係人會有不同的分 工(轉引自尤寶萱,2010),此模式則強調任務分工取向的照顧資源提供,

與受照顧者較為親密的非專業化工作,主要仍是由初級團體提供,而較專業 化的照顧,例如醫療的專業照顧,則以正式資源為主。

(三)壓力─緩衝模式(stress-buffering model):Sharkey2000 年在 WHO(世界 衛生組織)的資料中指出,有豐富的社會網絡對老人的健康是有益的,因為 可以具有個人面對重大衝擊事件時的緩衝作用(轉引自尤寶萱,2011)。由 此模式具有多元的非正式照顧資源系統,對受照顧者來說是具有正向的助力,

不僅是緩衝也是一種保護的形式。

照顧的體系中主要是以非正式的照顧資源為主,不論是層級遞補的模 式、任務分工的模式或是壓力-緩衝模式,都可看出非正式資源對受照顧 者的影響較大於正式資源,也可以知道相較於正式的照顧資源,非正式資 源對於受照顧者來說是最為直接的,在服務上的提供也是比較主要的。本 研究以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為核心進行探討,也主要是以非正式的資源 進行照顧的服務。

貳、社區照顧

社區照顧的服務輸送模式是英國在 1980 年代初快速興起的理念。由於老人長 期照顧的需求,加上福利國家的財務危機,使得新右派的福利意識型態崛起,並 盛行自英國柴契爾政府及美國的雷根政府時代。事實上,社區照顧的主要對象現 已由早期的精神疾病患者、智能障礙者轉以老人照顧為主。而福利國家積極推展 社區照顧的目的就是要「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sation)或「轉機構化」

(Transinstitutionalisation),一方面節省政府財政支出,一方面讓老人能留在社區 中感受到更人性、更彈性的照顧情境,所採取民營化、分散化、參與化為主要策 略目標,並讓權力回歸社區,給受照顧者「使能」(enable),並讓案主與照顧者 都有更多的「充權」(empowerment),獲得人性化的服務。因此在整個老人照顧 管理計畫中,已非僅是工作者單一的評估及處遇的擬定,它必須具有多元參與、

資源連結和需求評估的支持計畫,其目標是提供照顧整體性和連續體的照顧管理

(陳燕禎,2005)。

「社區照顧」(community care)係指提供適當程度的介入和支持,以使得人 們能獲得最大的自主性,且能夠掌控自己的生活。為實現此目標,便有必要在各 種不同情境裡,發展並提供各式各樣的連續性服務,包括:從提供人民在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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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的居家照顧(domiciliary care)強化有特別護理照護需求者的喘息照顧(respite care)和日間照顧(day care)提供可增進照顧標準的庇護住宅(sheltered housing)、

團體之家(

group

homes)和旅舍(hostels),到為其他方式無法照顧者提供住宿 照顧(residential care)、護理之家(nursing homes)及長期的醫院照顧(黃源協、蕭 文高,2000)。

社區照顧的三種不同類別,在場所、角色功能以及系統上不大相同,其類別、

場所與角色,筆者相沿過去學者整理如社區照顧分類表,如表 3,「社區內照顧」

(care in the community)是為了解決服務機構化所帶來的種種問題,故原先的大 機構拆散成社區中的小型機構,但照顧者仍然是以專業人員為主,財務來源也依 賴政府提供。因此,它只是將原有的大機構的型態照比例縮小放在社區中,雖然 達到了受助者回歸社區的目的,但卻沒有妥善地考量與使用社區資源。

「由社區照顧」(care by the community)起因於福利國家危機的反省,希望 透過社區志願性與非正式人員的參與以及社區資源的整合使用,達到抒解福利國 家財政負擔,增加社區民眾參與的目標。以台灣社會福利的發展來看,由於社區 機構並非如同國外一般經過福利擴張的階段,不但一般社區民眾缺乏社區意識,

多數社區機構或組織的發展也尚未健全,在此情況下,無論在財務或組織人力上 是否有能力承接這份照顧的工作都是很值得注意的。

因此,多數學者認為台灣未來在從事社區照顧工作時應該朝向「與社區共同 照顧」(care with the community)的方向發展,由政府提供經費補助,並協助機 構組織健全發展,透過社區民眾的參與,善用社區現有的設施與場所,這樣也才 真正達到福利預算和方案決策權的分散化和社區民眾參與的理想。

林萬億(1999)指出,照顧系統:正式系統屬於非正式系統,正式系統(部門) 主要角色為地方政府、營利單位。非正式系統(部門)為志願性組織家人、朋友、鄰 居→主要角色(並非專業人員),「地方政府+營利單位+志願性組織+非正式支持網 絡(含家人、朋友、鄰居)」場所:家中、機構。1. 指在大型機構外照顧,通常指「去 機構化」。2. 對醫院或機構外的精神病患和身體衰弱者提供不同專業的照護,譬 如護理服務不只在正式機構中獲得,也可以在家裏獲得。3. 依賴由整個社區提供 的照顧。4. 強調應在日常生活的情境中而不是機構內提供服務,目標是藉由不同 的支持性服務將老人留在家中,如家事協助、送餐到家、居家護理、日間照護中 心、復健、志願及非正式組織等;且遵循正常化原則。

「與社區共同照顧」〈care with the community〉,照顧系統是正式系統,正式 系統(部門)主要角色為社區醫院、社區之家,在 1976 年的健康與社會服務優先性 的報告中指出,針對身體障礙者要 care within the community,如對這些人之復健 服務或訓練,或日間照護中心也要 located within the community(設立在社區內),

並述及對障礙者避免不需要的隔離,當提供「within the general community」(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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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社區內)的環境,以與社區整合,因此當時也提出 community hospital(社區醫院) 及 community homes(社區之家)的字詞,而社區醫院與社區之家因 located within the community,故皆屬於 community care。

表 3 社區照顧分類 在社區裡照顧

(care in the

community)

由社區來照顧

(care by the

community)

社區一起照顧

(care with the

community)

場所 社區中的機構 家中 家中

照顧

系統 正式系統 正式系統

非正式系統 正式系統

主要 角色

正式部門:醫院、機 構,收容所、診所、醫 院和機構等

正式系統:政府、營利組 織之專業人員、

非 正式: 志 願 性 組織 家 人、朋友、民間團體和非 正式部門提供

並非專業人員

社區醫院、社區之家

次要 角色

由家人、鄰居、朋友等 非正式部門擔任補充 的角色

由監督照顧供給 之衛 生 和社會服務擔任使能者

正式部門擔任補充的角 色,以及提供專業性的 照護

型態 非機構教養化模式的 照顧

去機構化,如家事協助、

送餐到家、居家照顧、日 間照顧中心、復健、志願 及非正式組織等

資料來源:黃源協(2010)、林萬億(1999)及本研究整理。

台灣的福利供給,一向是多元供給的方式,因此,已存有龐大的志願性與非 正式部門,與英國從國家照顧到民營化及多元福利的移轉過程不同。不過,台灣 民間福利機構與組織,普遍財務狀況不佳,經營不易,而非正式照顧體系亦因社 會結構變遷,有日漸式微的趨勢,如果國家給予較多的政策支持與經費補助,相 信也可使志願服務機構與非正式部門有更好發展的機會,而有利於福利落實基 層。

台灣社區照顧政策的形成是近十餘年的事,但隨著人口老化與失能人口的快 速成長,社區照顧已被視為是未來我國長期照顧的主流模式,相關的服務項目已 陸續推動,希望能藉由更多實務經驗的累積以作為制度設計上的參考,進而為臺 灣的長期照顧體系奠定穩固的基礎(黃源協、蕭文高,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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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區照顧的要素/特性

從政策發展、意涵與目的觀之,相較於傳統的醫院或機構照顧模式,

社區照顧的主要特性可由其所構成之要素說明之:

1.長期照顧

相對於醫療院所所提供的短期及急症照護(acute care),社區照顧的 服務對象主要係指那些需要長期照顧者,例如,精神疾病患者、身心障礙 者及失能老人,他們所需要的照顧相對上是較長期的。然而,短期(急症) 照顧與長期照顧並不是截然區分的,有些長期照顧的個案偶爾也會因身體 疾病而需要急症照護,疾病照護患者也可能因病情趨於穩定,而轉移接受 長期照顧。

至於長期在醫院受照顧者是否應被納為社區照顧,並沒有一定的答案,

若醫院是屬於社區型的醫院,有的會把它列為「在社區照顧」(care in the commuuity care)的社區照顧,至於有些僅偶爾需要家務協助的個案,是否 應被納入社區照顧行列是有爭議。社區照顧的對象一般係指那些需要長期 接受照顧者(黃源協、蕭文高,2010)。

2.去機構化

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sation)是社區照顧的主要目標之一,它欲將 需要被照顧者遷移出機構,且盡量避免需要被照顧者在機構內接受照顧;

亦即社區照顧偏好機構外的照顧替代機構內的照顧,若必須要在機構內接 受照顧,也應盡量以開放、彈性及非結構的方式為之,以避免封閉、僵化 與冷漠的全控機構(total institution)照顧方式。因此,去機構化關注的不 僅是其所處的環境,還關心到整個照顧服務的供給模式,這主要是因為若 人們被機構化(institutionalized)後,便可能會因習慣於機構生活,而逐漸 失去獨立生活所需的技能和動機,進而造成持續且長期的依賴機構。

3.減少對公共照顧的依賴

傳統上,絕大多數的機構照顧是由公部門所提供的,其所需的經費也 往往是由公部門來支付,這種服務可能會誘發人們視照顧有困難者是政府 的責任,而不是誘導有困難者自身致力於脫離困境,或鼓勵人們協助他們 的親戚和朋友。另一方面,大規模的公共服務也可能造成賴以維生的職業 團體,欲藉由擴大其所提供之服務,來維繫或增進其權力和影響力。

這些發展可能使得政府必須持續擴增其服務,終至造成超出稅收所能 負荷的範疇。社區照顧欲促進非正式、志願和民間部門投入照顧行列,並 透過市場化(marketisation)或準市場化(ouasi-marketisation)的經營方式,

以減少對公共部門的依賴,進而達到:(1)提供符合需求的服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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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服務的選擇、彈性和創新;以及(3)提昇服務的效率、效能、責任和 品質(黃源協、蕭文高,2010)。

4.非正式照顧

當人們面臨照顧需求時,其潛在的照顧提供者包括政府部門、商業部 門、志願部門及非正式部門,這種被稱之為「照顧混合經濟」(the mixed economy of care)的多元照顧模式存在於絕大多數的社會,只是各部門所扮 演角色常隨其所處的時空而異。自古迄今,由家人、親友或鄰里所組成的 非正式部門,雖從未在照顧的行列中缺席過,但卻很少獲得政策上的重視。

(1)絕大多數的照顧為非正式照顧,但照顧者的壓力卻一直為公共服務所 忽略,特別是絕大多數的照顧者為女性。

(2)在一些非正式照顧崩解或不足的地方,專業照顧是非常昂貴,因此,

政策的轉變有部分是基於經濟上的考量。

(3)非正式照顧者往往與照顧者同住或比鄰而居,當有照顧需求時可隨時 提供服務,專業照顧僅在有預先安排或緊急時始可提供服務,顯然,

非正式照顧是較富彈性的。

(4)被照顧者偏好非正式的照顧,此乃由於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彼此之間是 基於情感性的相互責任和長期的關係;然而,若非正式照顧者長期承 受過重的照顧負荷或壓力,將可能影響衝擊到其照顧意願,甚至衝擊 到雙方的生活與照顧品質,或終將被照顧者送往機構(黃源協、蕭文 高,2010)。

5.參與和選擇的增加

傳統的照顧服務供給模式,往往是以「專業主導」或「由上而下」的 科層方式為之,服務使用者僅有被動接受已安排就緒的服務,需要被照顧 者也往往僅能在「在家照顧」與「機構照顧」兩者之間做選擇。社區照顧 的目標之一,即是要讓人們能夠參與服務的設計,並且透過多元的社區照 顧供給項目,以增進人們對其所偏好之照顧有更多的「自主權」與「選擇 權」。例如,精神疾病患者有權選擇住院以外的其他照顧方式(如日間照顧),

失能老人有權選擇住宿機構以外的照顧方式(如居家服務、喘息服務或日 間照顧)。這種增進人們參與、選擇和自主的機會,主要是基於下列的理 由:

(1)提倡「案主自決」(self-determination’ of clients)之社會工作價值的 專 業 理 念 , 以 及 案 主 參 與 決 策 過 程 之 「 案 主 充 權 」 ( client empower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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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強調保護案主之服務的消費者活動(consumer movement),以避免因 公共服務供給者過度利用其權力,而對福利資源造成分配不公的問 題。

(3)避免專業者忽略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真正需求,而造成資源上的浪 費。

(4)發揮案主之「自我倡導」(self-advocacy)理念,以確保弱勢者的聲 音與權益能獲得基本的重視與保障(黃源協、蕭文高,2010)。

6.需求導向的服務

需求導向服務(needs-led servce)是當代公共服務的重要潮流,也是社 區照顧的目標之一。個案的照顧需求往往因人、因時或因地而異,制式與 單一的服務已難以滿足人們的需求,他們需要的是各種可供選擇的支持或 照顧形式,以便能過著完整且獨立的生活,包括在自己家裡過著獨立自主 的生活,以及完全參與社區生活和廣泛的社會網絡。因而,服務的設計要 能重視「個別差異」的原則,服務的提供也要能充分地感受和彈性的反映 其需求。這種以個案需求為導向的服務,其主要是基於下列的理由:

(1)除基於對個人的尊重外,也卻避免機構以可用的資源作為評估案主的 需求(供給導向),而非以案主的真正需求為考量(需求導向),致使所提 供的服務並非是人們所需要的。

(2)以需求(needs)而非欲求/想要(wants)作為依據,對於資源的要求 與配置較具合理性,且經過需求評估也較能夠給予提供服務及資源配 給上的政治壓力(黃源協、蕭文高,2010)。

7.成本抑制

一般認為,機構照顧(instiutional care)可把需要特別照顧者聚集在一 起,便可節省往返提供服務的時間和成本;且一旦建築物完成後,在機構 內提供持續性的服務是相當便宜的,並可避免受到通貨膨脹所造成的成本 壓力。然而,這些優勢並不見得是絕對的或可持續的,其主要原因如下:

(1)建物可能隨著時間的老舊而不適合當代的照顧和生活方式,若建物要 提昇品質或維修是相當昂貴的,且可能因吸走照顧體系的經費而減少 可供次要需求(lesser need)的資源。

(2)若機構為服務供給的中心,可能會引誘更多不需要昂貴和特殊照顧的 個案進住,事實上,這些個案若採取非正式照顧及少量的專業協助,

即可能以較經濟的方式獲得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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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隨著人口的老化和治療方式的改善,機構照顧的需求和成本急遽增加,

迫使有股盡量將個案從機構轉移至社區,以及避免新個案入住的壓力,

而使得重心由機構照顧轉移至較廉價的社區照顧(黃源協、蕭文高,

2010)。

二、社區照顧的基礎

充權概念的焦點乃在於社區照顧的基礎為充權。這些陷於無力情境者 往往是缺乏如何與體系交涉的知識,對任何可能的改變覺得無望,且缺乏 從事改變必要的自尊。為解決這些被壓迫案主的處境,增強他們的權力或 許是可選擇的策略。

充權可以以兩種方式加以理解;個人充權(individual empowerment)

與集體充權(collective empowerment)。個人充權係指有權力的專家放棄其 權力,並將之分給或轉移給服務使用者,其核心要素包括協商、溝通、支 持、尊嚴、自我意識及維護自身權利的能力。集體充權並非是由有權力者 給予的,而是一種贏得權力的過程,它使得案主群能運用其做為公民的權 力而融入社會,並改變社會對待他們的方式。藉由個人及集體的充權,將 可提供個人或團體系交涉的協助,包括激發、教導和提昇自尊,以便讓案 主相信他們是具有向社區體系之交涉技能的有才能者,且他們值得接受健 全社會功能之必要的資源(黃源協,2014)。

第二節 原住民族部落文化健康站發展歷程

壹、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發展脈絡

台灣社區照顧積極發展是自 1993 年的「社區照顧華人社區」研討會,1994 年 後,一些學者開始對福利社區化之議題,1995 年衛福部辦理「全國社區發展會議」

會議建議應推行社會福利社區化的政策。2005 年六星計畫開始推廣「全國性老人 照顧相關計畫─衛福部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同年,原住民族委員會檢討「原 住民族部落多元福利計畫」,於 2005 年至 2008 年推動設置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 站的計畫。

社區照顧據點的計畫規劃分為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人才的培訓為了讓社區 的工作人員做好工作技能上的準備,更是在培訓的過程中讓工作者進行社區資源 的調查與盤點,讓即將要進行的關懷照顧據點計畫可以更為符合民間需求。第二 階段則是擇定試辦地點,規劃工作試辦以及成果觀摩等經驗分享。第三階段全面 實施,針對辦理的狀況進行檢討。社區關懷據點的從最初全盤規劃與設置至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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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前後,更耗費兩年的時間籌備,包含了背景資料的建立、人才的培訓以 及環境的評估等。

由於人口結構高齡化,平均餘命延長,使得老人照顧需求相對增高,至 2008 年 12 月止,老年人口數為 240 萬餘人,佔總人口的 10.43%,即 10 個人就有 1 位 65 歲以上的長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2015)社區的照顧的問題已迫在眉 睫,除公部門提供之正式資源外,開發非正式的社會資源,更能強化社區照顧的 能力。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是由有意願的村里辦公處及民間團體參與設置,提供老人 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提供餐飲服務或辦理健康促進活動,每個 據點至少提供 3 項以上的服務;讓老人留在熟悉的環境中生活,同時亦提供家庭 照顧者喘息服務,以預防長期照顧問題惡化及社會成本負擔,發揮社區自助互助 功能。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全國共設置 2174 個據點,每年受益人數逾 20 萬餘 人,臺東縣設置 57 個據點數(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2015)。

關懷據點的設置,不但是讓長輩在社區中也有一個家,透過各項服務的提供,

讓社區的感覺更加溫馨、有人情味。建立互助與溫暖的居住環境,讓老人能在熟 悉的環境,與親人、鄰居、老朋友一起做活動、互相關心、分享生命的經驗,積 極營造的共生關係及利於老人居住的健康環境,為了能透過社區居民的自主參與,

以建立多元的社區照顧服務型態,衛生福利部針對參與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 民間團體,補助開辦設施設備費、業務費等相關經費,主動出擊關懷老人、服務 老年人,進而鼓勵年長志工參與,亦結合與開發社區各項人力、物力資源,以回 饋社區。

貳、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發展背景

一、文化站成立動機

部落文化健康站的發展背景,是原民會當年檢討 2000 年至 2004 年、

2005 年至 2008 年兩期之「原住民族部落多元福利四年」計畫。為更促進原 住民族的權益,建立一個自立、自主與有自尊的原住民族部落生活,以營 造一個確保原住民族生活之公平與正義的社會環境,提出了「原住民族社 會安全發展第一期四年計畫(2009 年至 2012 年)」(行政院,2009)。根據 內政部社會福利政策綱領中可知,老人福利政策是以「在地老化」及「社 區照顧」兩大發展目標作為政策的基礎(曾中明,2006)。

原民會於 2006 年 8 月 8 日訂頒「推展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 結合部落宗教組織的人力、物力等資源辦理部落文化健康站,尤其針對偏 遠地區、福利資源缺乏且不易取得照顧服務之部落為優先補助對象,針對 參與設置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之民間團體,補助開辦設施人事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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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業務費等相關經費以提供原住民族老人預防性、關懷性及連續性之照 顧服務。

二、文化站成立過程

原民會於 2009 年提出「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一期四年計畫」,推 動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符合內政部社會福利政策綱領的「在地老化」

及「社區照顧」目標,建構以部落為基礎的整合性老人照顧服務,以契約 委託地方組織建立關係,並且提供在地就業機會,試圖要解決原住民部落 在老人照顧上的相關問題,並藉以因應原住民部落地處偏遠的地理環境及 原鄉福利、醫療資源缺乏、服務人力不足等之不利因素(行政院,2011)。

但是對台灣原住民而言,原住民族的老人照顧被視為普及化需求之下 的個案,並未被政策視為一種因群體及文化而有所差異的族群,族群的需 求及文化特殊性被主流社會所忽視。為保障原住民老人可藉關懷站獲得適 切的服務及照顧,並且鼓勵原住民老人參與部落休閒活動,以增進原住民 老人社會參與,減少其孤獨感(原住民族委員會,2011)。

2009 年度開始結合民間醫事團體及醫院之資源,參與部落關懷服務工 作,從各部落原鄉文化站出發,建構有利於原住民老人健康、安全及終身 學習的友善環境,並整合政府、部落團體、醫事團體及原住民教會等力量,

積極推動預防照顧服務,強化部落老人關懷服務,提供全面關懷的老人照 顧工作;以主動預防、積極友善策略,使原住民部落老人免於受到年齡歧 視或環境排除,以達到「活躍老化」、「友善老人」及「世代融合」之目 標(原住民族委員會,2011)。

原住民部落文化健康站計劃實施內容包含對象、規模、人力配置及服 務四大項目,對象以 55 歲以上原住民老人,或年滿 50 歲以上輕度失能原 住民老人。人力之配置則是由承辦單位聘用督導及照顧服務員或志工數名。

服務項目包含電話問安、關懷訪視、提供生活諮詢與照顧服務轉介、心靈 與文化、餐飲服務、相關健康促進活動(原住民族委員會,2011)。承辦 單位及工作人員需具有老人照顧相關之專業及背景。提供原鄉部落老人活 動之據點與活動空間,且承辦單位具有自籌經費與資源連結能力。(原住 民族委員會,2011)。文化健康站的規模以及人力配置,是依據承辦單位 申請受服務的人數多寡而定,惟服務項目的部分則全部都需執行。

原民會於 2005 年開始推展原住民部落老人照顧的計畫,設置原住民部 落老人日間關懷站,回應原住民老人因各項條件之弱勢的照顧需求。

鄭善明(2010)認為文化站設立,結合社政、衛政、文化等單位,能 共同為原住民老人提供服務。藉由文化站計畫,可達到三點目標,第一,

結合部落社區社會資源,如教會、原住民家庭暨婦女服務中心、長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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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社政與衛政單位、部落組織等,建立原住民老人照顧支持系統服務 體系;其次,重視原住民老人健康促進,維持原住民老人之健康生理機能,

最後,保障原住民老人社會參與與權力。結合部落的正式與非正式資源,

可突破地理環境限制,促進社會資源達到分配正義,也能使部落老人生理、

心理及社會需求獲得滿足。

研究者根據上述說明歸納出,原民會設立文化站,除解除原住民人口 老化及照顧之功能,回應原住民老人因各項條件之弱勢的照顧需求外,亦 是部落社會工作落實民間的一種策略,文化站服務照顧實踐敘述如後。

三、原住民部落文化站服務照顧工作現況 (一)原住民社會福利之概論

原住民傳統部落瓦解,相互扶持機制鬆弛,部落老人都在生活上乏人 照顧、經濟上欠缺固定來源,原住民地區又普遍缺乏醫療機構設施,疾病 纏身生活無法自理之原住民老人處境尤其艱難,致原住民部落貧困、老人 漸多、生活處境趨於艱困。原住民老弱保護照顧需求高,然而在既有社會 福利體系下,未能兼顧多族文化差異,無法滿足原住民兒童、婦女老年、

身心障礙者救助暨保護照顧之需求。

以上係從需求層面著眼,可見在政府針對原住民族社會福利供給方面 仍有許多不足之處。再從供給層面來看,針對政府既已提供的社會救助及 補助服務,根據研究者從事原住民社會福利三年期間,服務期間與原住民 部落訪受者間訪談得知,以往政府再提供這些照顧福利服務或資源過程中,

常塑造出原住民給人印象不良刻板印象,例如沒家庭觀念、酗酒、懶惰等 汙名化,換言之,原住民對於殘補式或探族中心主義式的社會福利總覺得 令人感到不對勁,也只有真誠的、能夠注意到原住民族人內心需求得社會 福利,才會是真正被原住民需要的社會福利。

原民會設置文化站,無非是希望能夠藉由「凝聚」部落(社區)居民 的力量共同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此,當前人口老化所衍生的照顧需求,

便成為社區照顧政策發展重要的驅動力。有鑑於此,如何滿足快速增加的 社區照顧服務需求,設置綿密社區支持服務網絡,除了是政府刻不容緩所 需規劃的重要政策外,對於承載服務輸送的文化站而言,更是一項永續發 展的議題。

因此,文化站向外連結而形成組織間網絡優勢,則有助於累積組織發 展的資源。換言之,人與人之間互動產生的情感與關懷所建立的網絡關係,

能夠讓社區居民直接且正面的表達意見與對話,以致於社區聚落情感與互 助更能夠凝聚起來。所以社區聚落的居民彼此之間的相互信任與認同共同 的集體目標,將有助於累積社區資本,進而達成情感互助。對於文化站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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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若社區在進行訪視時發現有老人照顧相關需求時,鄰居或朋友,乃至 於社區志工皆可以相互支持或提供相關照顧訊息、轉介社會福利資源,就 成為社區推展照顧方案重要的人力資本之一,所以如何建構原鄉在地化社 區人力資本則成為文化站重要的課題(林義盛,2013)。

對於原鄉部落真正社會福利首要運用社會開發、整合的運用,認識地 理環境中服務標的人口群:例如原住民老年人生活狀況,次要認識地理環 境中的特徵:例如該部落的地理界線、部落地理特性、社會問題等;再者 老年人不同族群差異性:要認識地理環境中老人不同族群的生活方式、語 言、生活習慣等,當務之急就是原住民老人所屬部落特質瞭解及無縫隙服 務為最高原則。

所謂無縫隙服務即整合原鄉地區社會資源與服務體系,確實瞭解原住 民老年人的需求,研究者依據全國原住民族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服務手冊

(原民會,2011),先將有關文化站服務照顧內容整理成服務流程(如圖 1)、

收案流程(如圖 2)及結案流程(如圖 3),積極發掘個案後,配合原住 民老年人的需求加以整合社會資源,以補充其需求為滿足之特質,並能提 供一套持續性的福利服務且也不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

以「部落」為單位進行社會資源整合:部落中包含了各式各樣的族群、

不同的社會、經濟、地位的人口群,且也包含了多元化的社會組織、團體 等,倘若加以整合出一套完整的社會資源管理,再加上清楚的瞭解社區本 質與問題後,才能把珍貴的社會資源適切的協助社區中未被滿足的人口群,

而能把其功效發揮極致。

(33)

圖 1 服務流程

資料來源:原民會全國原住民族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服務手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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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收案流程

資料來源:原民會全國原住民族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服務手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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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結案流程

資料來源:原民會全國原住民族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服務手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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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站在體制上之照顧服務的困境

理想上,和原住民一起工作的社會福利工作者,必須具有母語與文化 能力(Culturally Competent)。實務工作者必須對該族群具有相當之知識,包 括原住民族之歷史、價值、以及規範。從原住民歷史背景上,了解其族人 經歷的抑鬱的創傷(traumat)及歷史的悲傷(historical grief)。工作者應有 能力反省自己的文化,察覺各種可能存在的偏見及歧視行為,減除其在互 動過程中的負面的影響。工作者還應具備整合知識與反省察於工作中的能 力,能真誠相互尊重彼此多元的文化(黃源協,2014)。

而環顧國內現況,原住民教育水準普遍低落,人才支缺,日常生活過 程中,族群母語的使用趨於減少,原鄉部落文化不斷流失,原住民各族語 言相互無法溝通,大半的原住民之間有賴於使用國語才能溝通,使原住民 社會福利和社會工作體系的組織和人力都很單薄。

政府向來在原住民地區人才投資教育投資不足,參與勞動機會成本高,

原住民部落生活中,極重視及集體行動和共同分享的價值,非常排斥以個 體為單位的追逐私利。在資本主義勞動市場現實生活中,現今原住民勞工 變成不守時不守信呼朋引伴的一群節節上升,造成就業市場其負面影響,

加上外籍勞工排擠,及欠缺有效協助原住民的就業政策,近幾年來原住民 的失業率比起一般勞工高出許多(李明政,2003)。

臺灣省政府於 1978 年招考錄用五十四位原住民社會工作人員之後,即 未再辦理原住民社會工作員又明顯流失,使原住民地區推展各項社會工作 方案,相對不容易開展。

目前研究文獻中,以陳宇嘉(2012)、鄭善明(2010)、尤寶萱(2010)、

顏育德(2013)、陶明仁(2013)對文化站的研究,做為文化站經營現況 的資料,既有文獻中對文化站服務內涵及服務對象之滿意度,已有初探性 之研究;然而,對於原民會所規劃辦理的全國性原住民族社會福利計畫型 組織,目前尚未有對文化站在社會福利輸送運作困境及因應策施全面性質 性研究。

依據陳宇嘉(2012)、鄭善明(2010)、尤寶萱(2010)、顏育德(2013)、

陶明仁(2013)對文化站的研究得知:「雖然文化站已推展數年,但目前 各地方政府財政窘困、資源短缺,所以各地文化站面臨許多困境,這些困 境使得公部門督導之處境雪上加霜,進而紛紛萌生離意,造成文化站配置 人力之流動性高」之諫言,歸納目前文化站工作上可能面臨的困境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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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站設站的需求性與適切性─涵蓋率不足:

目前人口老化是極為重要的議題,文化站設置地點以部落為單位,分 布在 45 個原住民族地區,每站平均服務 30 位老人,但文化站設置據點無 法全面落實 55 個原住民族地區,加上全國總計 743 個部落,目前設置涵蓋 率僅 14.4%,且 102 年度文化站服務老人數僅為 3,550 人,無法照顧全國原 住民老人,另目前文化站之服務對象為 55 歲以上健康之原住民老人或年滿 50 歲以上輕度失能者,若依老人失能比例 10%推估,原住民 55 歲以上失能 者約 8,234 人,目前文化站亦無法照顧到輕度失能以上之老人,是故,逐年 增加設站有其必要性。(原住民族委員會,2015)。

臺東縣目前 21 站部落文化站設置地點以部落為單位,分布在 9 處原住 民族地區,但文化站設置站數無法全面落實 15 個原住民族地區,加上全縣 總計 197 部落,僅提供 1.6%。文化站服務的涵蓋率低,且無適當的資源分 配與適當性。

2.族群、文化與文化站─族群特性可能會影響接受者的參與度

文化站的接受服務者,在宗教信仰及性別參與上,因族群不同而有所 不同,課程安排上以文化傳承、製作族語專有教材等,以族群傳統的模式 滿足原鄉老人在身、心、靈的需求。

3.機構內部資源缺乏─配置人員養成不易:

母機構設置文化站不只是督導者及照顧服務員工作的場所而己,亦是 文化站支持性者工作的最重要的後盾,所以文化站承辦機構必須盡量提供 服務人員支持與協助,讓督導及照顧服務員能夠順利推展老人照顧服務業 務,然而承辦機構無法提供足夠的支持與資源,使得工作者在工作過程中 感到相當無力,首先,就機構支持程面而言,專業人員的訓練計畫稍嫌不 足。

充足的教育訓練可讓督導及照顧服務員擁有較佳的工作能力與能量,

但許多研究指出文化站此一領域教育訓練不足,無法有效性推展老年人照 顧服務業務,工作中無力感,使得流動性高與離職率高。

文化站應配置會計與行政人員,並可獨立對外行文,優點在於機構配 置有正式編制員額,不過,現行照顧員每日以 1,000 元計酬,然而督導每月 行政費用新台幣 3,000 元整,再加上各承辦機構組織財政狀況、人力配置及 各承辦機構對此議題支持程度,將致文化站的督導角色所賦予業務量與薪 資計算有所差異,導致服務者角色疑惑或是自我情緒衝突的狀況,亦使得 對受督導者及案主服務品質風險大為增加。

數據

表  1  原住民族與全體國民社經狀況比較表  項目/時間  原住民族  全體國民  參考文獻  65 歲以上老人 年口占總人口 比例  6.3%  16.3%  內政部統計處 (2014)  平均餘命  全體平均餘命 71.26 歲 男性平均餘命 66.75 歲  女性平均餘命 75.91 歲  全體平均餘命 80.02 歲 男性平均餘命 76.91 歲 女性平均餘命 83.36 歲  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 (2013)  平均所得  27,378 元/月  37,433 元/月  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  (
表  2  「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相關研究  類別  名稱  研究者  年份  研究主題  期刊  關懷老人、友善老人─原住民 部落日間關懷站  吳鄭善明  2010  政策層面分析關懷站計畫  期刊  分配正義觀點探討原住民老人 日間關懷站-以屏東縣「大武」 部落為例  吳鄭善明  2011  從分配正義觀點探討關懷站資源分配。文化站應以保障老人文化福利及優先社會權 之分配正義性。  期刊  原住民部落社區老人日間關懷 站的推動歷程之反思與開展  陳宇嘉  2012  研究推動歷程,探討薪資、專業能力及建
表  3  社區照顧分類  在社區裡照顧  (care in the  community)  由社區來照顧 (care by the community)  社區一起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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