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附錄一 附錄一 附錄一: : : :
民眾對自我認同的看法 民眾對自我認同的看法 民眾對自我認同的看法 民眾對自我認同的看法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見見見見 ////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78 年
11 月 52.0% 26.0% 16.0% 7.0%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1204 79 年
01 月 54.0% 19.0% 19.0% 8.0%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1545 79 年
05 月 59.0% 19.0% 18.0% 4.0%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700 80 年
11 月 32.0% 47.0% 12.0% 8.5% 中時晚
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838 81 年
08 月 49.0% 14.0% 33.0% 4.0%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1105 81 年
09 月 44.0% 36.5% 16.7% 2.8%
柏克市 場研究 公司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67 81 年
09 月 45.0% 17.0% 31.0% 7.0%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1297 81 年
10 月 43.0% 22.0% 28.0% 7.0%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1315 82 年
01 月 48.5% 32.7% 16.7% 2.2% 中華徵 信所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67
82 年
05 月 19.1% 67.6% 9.7% 3.6% 行政院
陸委會 –
大陸旅 行團領
隊
682
83 年
02 月 24.2% 43.2% 29.0% - 政大選 研中心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600 83 年
04 月 43.0% 8.0% 41.0% 5.0%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1064 83 年
04 月 23.8% 49.5% 22.5% - 政大選 研中心
行政院 陸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870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見見見見 //// 不不不不 知 道 知 道 知 道 知 道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83 年
07 月 21.7% 49.9% 28.4% - 政大選 研中心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209
83 年
09 月 28.5% 40.8% 26.6% 4.1%
廿一世 紀基金
會
- 台灣地
區民眾 1109
84 年
05 月 35.3% 27.2% 29.0% 8.4%
民進黨 選舉對 策委員
會
- 台灣地
區民眾 1103
84 年
06 月 35.8% 27.0% 31.4% 5.9%
民進黨 選舉對 策委員
會
- 台灣地
區民眾 1144
84 年
06 月 23.8% 43.6% 27.9% 4.3% 柏克市 場公司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67
84 年
07 月 33.6% 25.4% 34.3% 68.0%
民進黨 選舉對 策委員
會
- 台灣地
區民眾 -
84 年
08 月 38.0% 10.0% 50.0% -
福爾摩 沙文教
基 金會
-
台灣地 區 15-30
歲民眾
942
84 年
08 月 33.1% 26.4% 33.9% 6.5%
民進黨 選舉對 策委員
會
- 台灣地
區民眾 1371
84 年
09 月 36.1% 23.6% 33.8% 6.5%
民進黨 選舉對 策委員
會
- 台灣地
區民眾 1419
85 年 36.6% 17.8% 40.8% 4.8% 民進黨 - 台灣地 -
08 月 選舉對 策委員
會
區民眾
85 年
11 月 20.5% 49.5% 24.9% - 政大選 研中心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205 86 年
02 月 31.0% 13.0% 43.0% 13.0%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1088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見見見見 ////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86 年
05 月 21.8% 45.4% 32.8% - 政大選 研中心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211 86 年
07 月 30.0% 8.0% 55.0% 6.0%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949 86 年
08 月 15.6% 43.6% 40.9% - 中華徵 信所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67
86 年
09 月 23.1% 34.8% 36.9% -
中山大 學民調 中心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240
86 年
11 月 17.3% 39.4% 43.3% - 中華徵 信所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67 86 年
12 月 27.7% 9.5% 55.1% -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952 87 年
02 月 29.0% 12.0% 54.0% -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928 87 年
04 月 16.3% 41.2% 42.3% - 柏克市 場公司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67
87 年
05 月 19.0% 37.2% 30.5% 13.3%
中山大 學民調 中心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122 87 年
07 月 27.0% 10.0% 55.0% 7.0% 聯合報 – 台灣地
區民眾 938
87 年
07 月 18.2% 41.3% 34.5% 6.0% 政大選 研中心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98
87 年
08 月 18.4% 38.4% 38.9% 6.3% 政大選 研中心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97
87 年
09 月 14.6% 46.7% 36.7% -
中正政 治系民 調組
行政院 陸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78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見見見見 ////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87 年
09 月 18.7% 39.5% 37.8% 6.0%
中正政 治系民 調組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78
87 年
10 月 15.0% 51.0% 30.0% -
革實院 政情與 選舉研 究中心
– 台灣地
區民眾 1087
87 年
10 月 15.1% 43.3% 39.2% -
中華民 國公共 行政學
會
– 台灣地
區民眾 1070
87 年
10 月 12.3% 44.9% 38.0% 4.8%
中正政 治系民 調組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107
88 年
3 月 11.4% 49.1% 35.9% 3.6%
中華民 國公共 行政學
會
– 台灣地
區民眾 1124
88 年
3 月 12.7% 45.4% 36.9% 5.0%
中正政 治系民 調組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112
88 年
4 月 14.7% 46.3% 36.7% 2.3%
全國意 向調查 研究中
心
中華 歐亞 學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65
88 年
5 月 13.7% 41.5% 39.5% 5.3% 政大選 研中心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3343
88 年
7 月 12.1% 45.3% 40.7% 1.9%
全國意 向調查 研究中
心
中華 民國 公行 學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71
88 年
8 月 13.1% 39.9% 44.8% 2.2% 中華徵 信所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67
88 年
10 月 10.1% 45.7% 39.7% 4.4%
中正政 治系民 調組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119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見見見見 ////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委 託 單 位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89 年
2 月 21.1% 39.8% 37.5% 1.6%
全國意 向調查 研究中
心
中國 大陸 問題 研究 所
台灣地
區民眾 1065
89 年
2 月 13.9% 39.4% 45.0% 1.8%
柏克市 場顧問 公司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67
89 年
4 月 13.6% 38.5% 42.5% 5.4% 政大選 研中心
行政 院陸 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85
89 年
6 月 13.9% 50.0% 33.2% 2.8%
全國意 向調查 研究中
心
台灣 地區 公共 事務 學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98
89 年
6 月 23.6% 22.6% 44.8% 9.1%
山水民 意研究 公司
研考 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094 89 年
7 月 2.7% 63.2% 25.0% 9.0% 國民黨
政策會 – 台灣地
區民眾 1096
89 年
7 月 11.7% 46.0% 38.2% 4.1%
中正大 學民調 研究中
心
外交 部
台灣地
區民眾 1158
89 年
8 月 15.7% 43.5% 38.7% 2.1%
全國意 向調查 研究中
心
民進 黨台 北市 黨部
台灣地
區民眾 1033
89 年
11 月 12.3% 42.9% 34.9% –
世新大 學民調 中心
– 高雄市
民眾 1219
89 年
11 月 11.3% 41.0% 36.9% –
世新大 學民調 中心
– 高雄縣
民眾 602
89 年
11 月 11.1% 36.9% 38.9%
世新大 學民調 中心
– 屏東縣
民眾 610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調 查 時 間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中 國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既 是 台 灣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也 是 中 國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無 意 見見見見 ////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不 知 道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調 查 單 位 委委委委 託 單 位 託 單 位 託 單 位 託 單 位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調 查 對 象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樣 本 數
89 年
11 月 19.3% 38.1% 26.9% –
世新大 學民調 中心
– 澎湖縣
民眾 610
89 年
12 月 12.6% 46.8% 38.4% 2.1%
全國意 向調查 研究中
心
台灣 國家 和平 安全 研究 協會
台灣地
區民眾 1119
資料來源: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http://www.mac.gov.tw/index1.htm附錄二 附錄二 附錄二 附錄二:
「
「
「
「台灣認同政治 台灣認同政治 台灣認同政治 台灣認同政治」 」 」 」
1大事紀 大事紀 大事紀 大事紀
日 日 日
日 期 期 期 期 國 國 國 國 內 內 內 內 大 大 大 大 事 事 事 事 中 中 中 中 台 台 台 台 關 關 關 係 關 係 係 係 國 國 際 國 國 際 際 關 際 關 關 係 關 係 係 係
1912.01.0 1 中華民國成立。1940.02.11 日本政府要求台灣漢人改 日本姓氏。
1943.12.03
《開羅宣言》美英中聲明將 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 等歸還中國。
1944.09.01 日本對台實施徵兵制。
1945.02.04 召開雅爾達會議。
1945.07.26 美在《波茨坦宣言》中重申
《開羅宣言》。
1945.08.15 日本宣布投降。
1945.08.16 辜振甫等商議成立「台灣自 治協會」。
1945.09.02 日本在投降文件中接受《波
茨坦公報》。 1945.10.25 台灣省行政公署成立,台灣
區受降典禮。
1946.04.02 「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
成立。
1946.05.01 「台灣省參議會」成立。
1947.02.28 「二二八事件」發生。
1947.03.02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在中山堂開會。
1947.03.09 第 21 師登陸基隆,開始大 屠殺。
1947.03.17 國防部長白崇禧抵台,全省 實施戒嚴。
1947.03.20 長官公署開始在全島展開 清鄉。
1947.04
廢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省政 府,魏道明為省政府主席,省 府委員中加入七位台灣人。
197.07.01 高山族改稱「山地同胞」。 1947.11.03 二五減租改為三七五減租。
1947.12.25 中華民國開始行憲。
1947.04.23 蔣介石與李宗仁當選中華 民國第一屆中華民國總統。
1948.07 國府成立「美援運用委員
會」。 中美經濟援助協定。
1 本年表依時間排序並粗分為三大部分:國內大事、中共對台與國外大事,時間至 2001 年 3 月底止。選取事 件之標準:影響台灣認同政治之形成事件。
1948.05.10 發佈《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 款》。
1949.01.29 國府把從北平、南京運出的 文物 5000 多箱運抵台灣。
1949.02.04 公佈實施三七五減租。
1949.05.01 全省戶口總檢,並拘捕近 1500 人。
1949.05.20 陳誠主席兼警備總司令宣 佈《台灣省戒嚴令》。 1949.05.24
立法院通過《懲治叛亂條例 (06.21 實行),並公佈出境 登記辦法》。
1949.05.27
警備總部根據戒嚴令,制定
「防止非法的集會、結社、
遊行、請願、罷課、罷工、
罷市、罷業等規定實施辦 法」及「新聞雜誌、圖書的 管理辦法」。
1949.06.15
實施幣制改革,舊台幣四萬 元換新台幣一元,新台幣對 美元為 5:1。
1949.08.01 蔣介石於陽明山成立「總裁 辦公室」。
1949.08.05
美公佈《對華政策白皮書》
聲明不再介入中國內戰並停 止援助蔣政權。
1949.09.28 辦理全省戶口總檢查。
1949.10.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
立。
1949.10.12 美政府宣稱台灣不在美軍西
太平洋圍堵防線之內。
1949.11.20 《自由中國》在台北創刊。
1949.12.07 國民政府由廣州遷抵台北。
1949.12.23
美國務院發表第二十八號密 令,告知駐遠東外交人員對 台灣採取放手不管政策。
1950.01.05 美國總統杜魯門聲明不介入
台灣海峽事務。
1950.01.06 英國承認中共。
1950.03.01 蔣介石復職,閻錫山內閣總 辭。
1950.04.26 公佈《懲治叛亂條例》。 1950.05.02 國府軍退出海南島。
1950.05.16
國府軍自舟山群島撤退,蔣 介石提出「一年準備,兩年 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
的口號。
1950.06.04 公佈《戡亂時期教育實施綱
要》,規定從中小學起實施 三民主義和反共抗俄教育。
1950.06.13 公佈《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 例》。
1950.06.25 韓戰爆發。
1950.06.27
美國總統杜魯門宣佈《台灣 中立化宣言》,並下令第七艦 隊加強防台(台灣地位未定論 的提出)。
1950.07.23 國民黨通過《中國國民黨改 造案》。
1950.12.08
英美發表共同宣言表示:「台 灣問題的解決必須尊重台灣 人的利益。」
1951.01 -1965.06
美國國會通過共同安全法案 開始 15 億的美援台灣。
1951.01.29
大法官通過釋字 32 號解 釋,立、監委及國大無限期 延任。
1951.03- 經濟安定委員會成立。
1951.03.10 行政院通過公地放領案,並 於 06.29 實施。
1951.04.24 首批美軍顧問團抵台。
1951.07.04 三七五減租施行。
1951.07.10 教育廳令各級學校應以「國 語」教學,嚴禁「方言」。
1951.09.08 《舊金山合約》中,日本放
棄對台灣以及澎湖的權利。
1951.10.15 國府宣佈放棄對日索賠戰 爭賠償。
1951.11.01 政工幹校建校。
1951.12.10 臨時省議會成立。
1952.03.24 立院通過修正《出版法》
(04.09 公佈)。
1952.04.28 簽訂《中日和平條約》。
1952.10.31 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成立。
1952.11.28 公佈「台灣省國民學校加強 國語教育辦法」。
1953.01 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
1953.02.02 美國艾森豪總統宣佈廢止台
灣中立化宣言。
1953.04.02 美駐華公使銜代辦藍欽升任
大使。
1953.07.23 韓 戰 停 戰 協 定 在 板 門 店 簽
訂。
1954.03 總統府「機要資料組」改為
「國防最高會議」。 1954.05.14 國府宣佈退出奧委會。
1954.05.19 公佈《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 例施行細則》。
1954.07.16 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成立 (陳誠任主任)。
1954.08.01 朱德發表《台灣解放宣
言》。 1954.08.22
中共政協及各黨派聯 合發表《解放台灣聯合 宣言》。
1954.09.03 中共砲轟金門。
1954.11.05 文藝界推行「除三害運動」
(黑、黃、赤)。
1954.12.02
駐美大使葉公超與杜勒斯在 美 簽 署 《 中 美 共 同 防 禦 條 約》。
1954.12.10 《電影檢查新標準》公佈。
1955 一江山失守。
1955.01.29 艾森豪簽《台灣決議案》。
1955.02.04 英外相艾登聲明台灣歸屬未
定。
1955.02.07 撤守大陳。
1955.02.25 放棄舟山群島。
1955.03.30 美 艾 森 豪 總 統 聲 明 協 防 金
馬。
1955.08.20 孫立人將軍因案免職。
1955.09.08 省府通過《都市平均地權條 例台灣省施行細則》。 1955.11.04
行政院公佈《動員戡亂時期 無線電廣播收音機管制辦 法》。
1956.01.19 金門砲戰。
1956.04.15 吳濁流《亞細亞的孤兒》日 文版出版。
1956.05 中共進行百花齊放大
鳴大放運動。
1957.03.08
美國務卿杜勒斯發表對華 政策三原則:1.支持中華民 國;2.不承認大陸政權;3.
反對大陸政權進入聯合國。
1957.04.21 台灣省議會五龍一鳳當選。
1957.05.24 劉自然事件,美國大使館遭 砸毀。
1957.08.01 《自由中國》社論批判反攻 大陸。
1957.11 《文星》創刊。
1958.05.15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成立 (黃鎮求任總司令)。
1958.07.01
李萬居、郭國基、高玉樹等 人申請成立「中國地方自治 研究會」被駁回。
1958.08.23 八二三砲戰。
1958.10.06
中共國防部長彭德懷 發 表 《 告 台 灣 同 胞 書》。
1958.
10.21-23
杜勒斯抵台發表《中美聯合
公報》。 《中美聯合公報》。
1958.10.25
中共國防部長彭德懷 發表《再告台灣同胞 書》。
1959.02.15 警 總 宣 佈 《 山 地 管 制 辦 法》。
1959.06.24 臨時省議會改為台灣省議 會。
1960.03.21 蔣介石任第三任總統。
1960.06.17
中共人民解放軍福建 前線司令部發表《告 台、澎、金、馬同胞書》。 1960.09.04 雷震被捕。
1960.09.10 行政院公佈《獎勵投資條 例》。
1961.01.30 一人一元救濟大陸運動。
1961.10.28 外蒙古加入聯合國案國府
並未出席投票表決。 蒙古加入聯合國。
1962.01 廖文毅台獨事件。
1962.02.22 國 防 部 成 立 「 戰 地 政 務 局」。
1962.05.08 台灣獨立聯盟事件,施明德 等被捕。
1962.10.10 「台灣電視公司」成立。
1962.10.22 古巴危機。
1963.06.14
中共中央拒絕蘇共中 央提出有關國際共產 主義運動總路線的綱 要。
1963.07.22 公佈《台灣省公私立小學加 強推行國語注意事項》。 1963.08.16 「總政治部」改為「總政治
作戰部」。
1963.09.01
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
改組為「國際經濟合作發展 委員會」。
1963.09.28 高雄縣長余登發被停職。
1964.01.20 「周鴻慶事件」導致停止上
映日片。
1964.01.21 湖口兵變(裝甲兵副司令趙 志華)。
1964.01.27 中共與法國建交。 法國承認中共。
1964.02.10 與法國斷交。
1964.02.29 日本首相池田勇人發表「台
灣地位未定論」。
1964.05.28 美國務院宣佈自 1965 年後終
止對台援助。
1964.09.20
彭明敏、魏廷朝、謝聰敏發 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 主張「一中一台」。
1964.12.21
中共國務院總理周恩 來在中共第三屆全國 人大第一次會議的政 府工作報告時,強烈譴 責 美 國 長 期 霸 佔 台 灣,力圖阻撓恢復中國 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和製造「兩個中國」或
「一個中國、一個台 灣」的陰謀。
1965.02.28
中共開始強調「二二八 革命」是毛澤東及中共 領導的「中國革命的一 部份」。
1965.03.07 美軍介入越戰。
1965.05.14 廖文毅返台投降。
1965.07.01 美援停止。 美國宣布終止對台經援。
1965.07 營建高雄加工出口區(為亞 洲第一個加工出口區)。
1966.03 增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 款第四、第五項」。 1966.03.21 蔣介石當選第四任總統。
1968.08.18 「文化大革命」開始。
1967.02.01 蔣介石成立「動員戡亂時期 國家安全會議」。
1967.04.19 報紙放寬為兩張半。
1967.06 以阿六日戰爭,造成石油危
機。
1967.07.01 台北改制為院轄市。
1967.07.07 行政院特准中泰賓館設舞 廳。
1967.07.28 「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 委員會」成立。
1968.01.01 《大學雜誌》創刊(1970 年 改組 1973 年 1 月分裂)。
1968.04.26 立院通過廢止《懲治漢奸條 例》。
1968.04.28
中共九全大會修改憲 法,取消憲法中「解放 台灣」之規定。
1968.09.09 開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
1968.11.12 蔣介石號召復興中華倫理 文化。
1969 加設楠梓與台中兩個加工 出口區。
1969.03.02 中蘇共發生珍寶島衝
突事件。
1969.03.27
公佈《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 區中央公職人員增補選辦 法》。
1969.08.23 金龍少棒得世界冠軍。
1969.12.20 增額立委、國代選舉。
1970.01.15 台灣獨立聯盟在美成立。
1970.04.23 國防部公佈《台灣地區戒嚴 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 1970.04.24 於紐約發生黃文雄、鄭自才
刺蔣經國案。
1970.08 日本將釣魚台列嶼列入領 土範圍,引起國府抗議。
1970.10 人事本土化政策開始,關中 等台籍人事開始受重用。
1970.10.13 加拿大與中共建交。
1970.10.31 「政工幹校」改名為「政治 作戰學校」。
1970.11 「保釣運動」開始。
普林斯敦大學的台灣與大陸 留 學 生 聲 明 釣 魚 台 屬 於 中 國,開始簽名活動。
1970.11.06 台灣與義大利斷交。 義大利承認中共。
1970.11.20
第 25 屆聯大阿爾巴尼亞
「接納北京政府,排除國民 黨政府」案首度以 51:49 棄權 25 出現贊成超過反對 票。
1971.01.25
尼克森在外交咨文中稱中共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表示 欲與中共對話。
1971.04.10 藉第 31 藉世桌賽,中共與美
國展開「乒乓外交」。 1971.04.14 民眾於美大使館前進行「保
釣運動」。
1971.04.28 美國務院再確認「台灣的主
權未解決」。 1971.06.16 省府提出「兩個孩子恰恰
好」口號。
1971.06.17
美國將琉球交與日本,美方 聲明釣魚台問題由台灣、日 本自行解決。
1971.07.01
大學雜誌許信良、張俊宏等 人 發 表 《 台 灣 社 會 力 分 析》。
1971.
07.09-11 季辛吉密訪中共。
1971.07.21 省議員黃光平建議戶籍法 增設「祖籍」一欄。
美國廢止 1955 年「台灣決議 案」。
1971.10.22
中共新華社發表「台灣 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 神聖領土」的評論文 章。
1971.10.25 聯合國 2758 號決議 76:
35:17 退出聯合國。 中共進入聯合國。
1971.12.16
長老會通過《對國是的建議 與聲明》,主張台灣人有自 決的權力。
1971.12.27 台灣留美學生在華府成立反
共愛國聯盟。
1972.01.31 美國務院發言人表示,《中美
共同防禦條約》無限期有效。
1972.02.01 尼克森訪中國大陸。
1972.02.27 中 美 簽 訂 《 上 海 公
報》。 中美簽訂《上海公報》。 1972.03.21 蔣介石連任總統。
1972.06- 蔣經國組閣。
1972.06.05 美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對
台軍事援助案。
1972.09.29
蔣經國發表談話,聲明四個 不變:「國民黨的統治體制 絕不改變;絕不放棄反共復 國的總目標;始終站在民主 陣營一邊,決不同任何共產 政權、集團來往;對大陸中 共政權絕不妥協」。
發表《日中關係正常化
聲明》。 我與日本斷交。
1972.12 台大舉辦「民族主義座談 會」。
1972.12.01
文化局通令三台減少方言 節目時間,台語節目每天每 台不得超過一小時,分兩次 播出。
1972.12.04 發生「台大哲學系事件」。 1973.03.20 海外長老教會發起「台灣基
督徒自決運動」。
1973.03.29 美軍完全自越南撤退。
1973.07.01 行政院「經濟設計委員會」
成立。
美停止軍援台灣,但仍出售 武器。
1973.12.16 提出五年內完成「十大建 設」。
1973.12.23 OPEC 提高石油價格引發第
一次石油危機。
1974.08.08 尼克森因水門事件下台。
1975.01- 長老教會泰雅語聖經語台 語聖經被沒收。
1975.04.05 蔣介石歿,嚴家淦繼任總 統。
1975.04.28 國民黨通過蔣經國任黨主 席。
1975.05.06 省府訂頒《台灣省加強民族 精神教育實施方案》。 1975.08- 《台灣政論》創刊。
1976.01.08
行政院《廣電法》,國內廣 播播音以國語為主,方言應 逐年減少。
1976.02- 《夏潮》雜誌創刊。
1976.04.15
蔣經國指示將台灣先賢先 烈事蹟編入台灣史籍或中 小學教科書。
1976.06.24 美軍顧問團撤離金馬。
1976.07.02 南北越統一。
1977.01.01 公佈《廣播電視法實施細 則》。
1977.04- 許信良出版《風雨之聲》。 1977.05.07 蔣經國聲明;不放棄對大陸
主權,不與「匪偽」談判。
1977.06.14 「鄉土文學」論戰開始。 美國會舉辦「台灣人權聽證 會」。
1977.06.16
長老教會發動「一人一信」
給卡特的運動,要求其支持 台灣人建立一個「新而獨立 的國家」。
1977.08.16 長老教會發表《台灣人權宣 言》。
1977.11.16 金山核一場開始發電。
1977.11.19 五項公職選舉開票,爆發
「中壢事件」。
1978.03.09 美宣佈從 1979 年起停止軍援
台灣。
1978.03.21 蔣經國當選中華民國總統。
1978.11.24 「全省黨外助選團」成立。
1978.12.16 卡特宣佈明年 1 月 1 日起美 國與中國建交;中央民意代
中共與美國建立外交關 係的聯合公報。商定自
美國總統卡特宣佈明年 1 月 1 日起美國與中國建交。
表選舉無限延期舉行。 1979 年 1 月 1 日互相承 認並建立外交關係。
1978.12.25 黨外發表《黨外人士國是聲 明》。
1979.01.01
「中」美建交,「人大 常委會」發表《告台灣 同胞書》呼籲三通四 流。
「中」美建交公報。
1979.01.22 余登發父子被捕引發橋頭 示威抗議。
1979.01.30
鄧小平在華盛頓重申
「中國希望和平解決 台灣問題」。
1979.02 「劉少康辦公室」成立。
1979.04.04 蔣經國提出「三不政策」。
1979.04.10 卡特簽署《台灣關係法案》。
1979.04.20 監察院彈劾許信良。
1979.05.26
中壢鳳仙飯店舉行「許信良 生日晚會」,為首次非選舉 期間大型群眾自發性聚會。
1979.06 康寧祥等人創辦《八十年 代》月刊。
1979.07.01 高雄升格院轄市。
1979.09.03 梁肅戎、關中等人開始與黨 外進行政治溝通。
1979.09.08 中泰賓館事件。
1979.12.10 美麗島事件。
1979.12.31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正式
終止。 中止《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1980.02.28 發生林家血案。
1980.03.18 進行為期九天的美麗島軍 事審判。
1980.03.29
湖南籍司機朱文光自焚,留 下「白浪濤天萬人泣血」之 遺書。
1980.04.18 退出「國際貨幣基金會」。
1980.05.06 立法院通過《選舉法》。 1980.06.20 立院通過《國家賠償法》
(07.01 實施)
1980.12.15 「新竹工業科學園區」開幕。
1981.01.25 四人幫判刑。
1981.07.03 發生陳文成命案。
1981.09.30
「人大」委員長葉劍英 發表「進一步闡明關於 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 平統一的方針政策」俗 稱葉九條。
1981.10.07 中共郵電部作出六項
決定隨時準備與台灣 通郵通電。
1981.11.11 行政院文建會成立。
1982 FAPA 在美成立。
1982.04.02
中國國民黨「十二全」通過
「貫徹以三民主義統一中 國案」。
1982.04.14 土銀發生李師科搶案。
1982.05.25 立院通過《廣播電視法》。 1982.06.10 黨外爆發「批康」事件。
1982.06.29 我國抗議日本文部省篡改 歷史教科書。
1982.07.24 廖承志發出《致蔣經國
先生信》。 1982.08.08 抗議日本教科書篡改侵華
歷史。
1982.08.17 中美《八一七公報》。 182.10.21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
盟」成立。
1982.12.04
中國人代會 5 次會通 過新憲法規定台灣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領 土。
1983.02.09 美國軍售台灣 66 架 F104 戰
鬥機。
1983.02.28 參院通過《台灣決議案》。
1983.05.01 「劉少康辦公室」裁撤。
1983.06.26
鄧小平向楊力宇提出
「和平統一六點設想」
(鄧六條)。
1983.09.09 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成立 (會長林濁水)。
1983.09.18 黨外中央後援會成立。
1983.09.20 王昇免除總政戰部主任,出 使巴拉圭。
1983.09.29 中國政協會成立「祖國
統一工作組」。
1983.10.14
林洋港(內政部長)表示所 謂「台灣同胞自決」就是「台 獨」。
1983.11.05 美參院通過《台灣人民前途
決議案》。 1983.11.08 立院通過《電影法》。
1983.11.15
中選會刪除黨外後援會《十 大共同政見》,第一條為「台
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 共同決定」。
1983. 美參眾兩院通過把台灣留在
11.17-18 亞洲開發銀行內。
1984.03.20 蔣經國當選總統(李登輝當 選副總統)
1984.04.20 英國宣佈香港確定於 1997 年
交還中國。
1984.05.11
「黨外公職人員公共政策 研討會」成立(費希平任會 長)。
1984.05.15 趙紫陽在人大會上提
出「一國兩制」構想。
1984.06.19 美 國 防 部 對 台 出 售 12 架
C-130 軍用運輸機。
1984.
06.22-23
鄧小平正式提出「一國 兩制」。
1984.07.19 立院通過勞動基準法,於 85 年 3 月 1 日實施。
1984.08.26 舉 辦 「 黨 外 縣 市 長 座 談 會」。
1984.10.15 發生江南命案。
1984.10.19 費希平提出「大中國邦聯」
構想。
1984.12.09 「台灣人權促進會」成立 (江鵬堅任會長)。
1984.12.29 「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 會」成立。
1985.02.12 爆發「十信事件」。
1985.06.11 美國通過一項經費授權案,
附加「台灣民主條款」。 1985.07.01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成立。
1985.08.17
美總統雷根簽署「1986──
87 年度外務授權法案」,要求 國民黨實施民主化。
1985.12.25
蔣經國明示:其家人不能也 不會競選下一任總統;國民 黨不能也不會以實施軍政 府的方式統治國家。
1986 春 國民黨宣佈成立 12 人小組 與黨外溝通。
1986.05.01 許信良等人於紐約成立「台
灣民主黨建黨委員會」。
1986.05.03
華航機師王錫爵駕機投共 事件,17-20 日於香港國共 談判。
1986.05.07
蔣經國宣佈「應本著誠心誠 意的態度,與社會各方面人 士進行溝通」。
1986.05.10 陶百川、李鴻禧、楊國樞、
胡佛邀請執政黨與黨外溝
通。
1986.03.10
亞銀接納中國入會,要求台 灣改稱「中國台北」留籍,
翌日台灣拒絕,4.30 拒絕參 加在馬尼拉召開的第 19 屆年 會。
1986.05.19 龍 山 寺 前 「 519 綠 色 行 動」。
1986.05 美參眾兩院議員成立「台灣
民主委員會」。 1986.08.01
美眾院外交委員會通過二三 三號決議案,敦促國民黨開 放黨禁。
1986.08.09
黨外公政會首都分會在金 華國中舉辦「促進組黨說明 會」。
1986.08.13
美國民主黨「國際事務協會」
訪台,數度與黨外人士討論 組黨事宜。
1986.08.15
公政會與編聯會在中山國 小 舉 行 「 行 憲 組 黨 說 明 會」。
1986.08.20
美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盧 加爾訪台,當面向蔣經國與 李登輝要求成立反對黨,並 盡早解除戒嚴。
1986.08.24 「黨外選舉後援會」成立。
1986.09.07 編聯會公佈草擬政綱草案 12 條。
1986.09.28 民主進步黨在圓山飯店宣 佈成立。
1986.10.05 許信良在美宣佈成立「民進 黨海外組織」。
1986.10.05
蔣經國在中常會上表示:
「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 流也在變,因應這些變遷,
執政黨必須以新的觀念、新 的做法,在民主憲政的基礎 上,推動革新措施。」
1986.10.07
蔣經國在接見華盛頓郵報 葛蘭姆女士時表示:政府將 儘速解除戒嚴;但任何新黨 都必須遵守憲法,支持反共 基本國策,並與台獨運動劃 清界線。
1986.10.15 蔣經國宣佈將解除戒嚴。
1986.11.10 民進黨第一次大會,主席為
江鵬堅。
1987- 原權會發表《台灣原主民族 權利宣言》。
1987.01.09 立院審議《國安法》草案。
1987.01.15
趙少康與謝長廷於台大校 友會館舉辦「台灣與中國前 途辯論會」。
1987.02- 鄭南榕與陳永興發起「二二 八和平日促進會」。 1987.03.06 俞國華聲明對大陸政策為
「三不政策」。
1987.04.09 聯合報刊出丁邦新《一個中 國人的想法》。
1987.04.13 中葡協議澳門在 1999 年歸還中國。
1987.04.16
鄧小平主張「一國兩 制」解決香港與台灣問 題。
1987.05.22 立院審議《集會遊行法》。 1987.06.23 立院通過《動員戡亂時期國
家安全法》。
美眾院通過《台灣民主法案》
要求國民黨加速民主改革,
全面改選中央民代。
1987.07.06 大學法改革促進會成立。
1987.07.15 台澎地區解除戒嚴,並緩和 外匯管制。
1987.07.23 公佈《集會遊行法》草案。
1987.07.27
蔣經國發言:「在台灣住了 近四十年,我也已經是台灣 人。」
1987.08.03 政治犯聯誼會宣佈「台灣獨 立主張」。
1987.09.09 原住民在嘉義抗議吳鳳神 話。
1987.10.16
中共國務院辦公廳公 佈台灣同胞到大陸探 親旅遊接待辦法的通 知。
1987.10.24
中共公安部出入境管 理局擬定台胞出入境 六條辦法。
1987.11.02 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
1987.11.10
民進黨全國黨員代表大會 決議:「人民有主張台灣獨 立的自由」。姚嘉文當選第 二屆黨主席。
1987.12- 丘宏達、熊玠等在美成立
「和平統一中國促進會」。 1987.12.16 向荷蘭訂購海龍號潛艇回
台。
1988.01.01 解除報禁。
1988.01.13 蔣經國歿,李登輝接任總 統。
1988.01.20 通過集會遊行法的修正。
1988.01.26
修改選罷法第 8、26 及 50 條。《人民團體法》修法通 過,允許反對黨成立。
1988.01.27 李登輝當選國民黨代理主 席。
1988.04.04 「中國統一聯盟」成立,陳 映真任主席。
1988.04.17
民進黨提出《四一七決議 文》:「如果國共片面和談、
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 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
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 民主憲政,則民進黨主張台 灣獨立。」
1988.04.28 我國代表團出席馬尼拉亞 銀年會。
1988.05.20 農權會農民請願活動爆發 巷戰。
1988.06.25
中國國務院通過《鼓勵 台 灣 同 胞 投 資 的 規 定》。
1988.07.07 李登輝當選國民黨主席。
1988.07.14
中評委陳立夫等 34 人提
「以中國文化為基礎統一 中國」案。
1988.08-
開放中國出版品、電影片、
電視節目入口。
國民黨黨中央成立「大陸工 作指導小組」。
1988.08.18
行政院成立任務編組的「大 陸工作會報」,協調各主管 機關處理有關大陸事務。
1988.08.25 原住民第一次「還我土地運 動」。
1988.09.10
中共國務院成立「台灣 事務辦公室」(10 月正 式成立),簡稱「國台 辦」,丁關根任主任。
1988.09.22 大陸「中國和平統一促
進會」於北京成立。
1988.12-
「客家權益促進會」成立,
並舉辦「還我客家話」街頭 遊行。
1988.12.10 IDF 經國號戰機出場。
1989.01.27 公佈實施《動員戡亂時期人 民團體組織法》。
1989.03.06 李登輝訪新加坡被稱為台 灣來的總統。
1989.04.07 自由時代週刊社長鄭南榕 自焚(0519 詹益樺自焚)。
1989.04.17 「澄社」成立。
1989.05.01 郭婉容率團赴北京參加亞 銀年會。
1989.06.04
六四天安門民運 24 日 趙紫陽下台,江澤民為 中共總書記。
1989.06.10 兩岸直撥電話開通。
1989.07 行政院成立「公營事業民營 化推動小組」。
1989.09.20 原住民第二次「還我土地運 動」。
1989.10.09 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暫行條 例》。
1989.11.21 開 放 海 峽 兩 岸 間 接 通 話 (報)及改進郵寄信件手續。
1990.01.01 「台獨聯盟」宣佈 2 年內遷 台。
1990.01.04 台灣以台澎金馬名義申請 加入 GATT。
1990.02.20 國民黨發生二月政爭。
1990.03.16
民進黨黨主席黃信介與國 大代表等十四人,至總統府 請願並要求面見李總統,遞 交「解散國大」之抗議書,
遭警方強行驅離。台大數十 名學生集體前往中正紀念 堂靜坐抗議,掀起「野百合 三月學運」序幕。
1990.03.21 李登輝當選第八任總統。
1990.03.24
首個台商協會「北京台 資企業協會」於北平成 立。
1990.05.02 李登輝提名郝柏村為行政 院長(0529 組閣)
1990.05.03
全學聯與社會團體在中正 紀念堂舉行「反軍人干政」
抗爭。
1990.05.16 郝柏村提出「一國兩府就是 政治現實」。
1990.05.20
近兩萬名群眾展開「全民反 軍人組閣」會師遊行,抗議 李登輝提名郝柏村組閣。
1990.05.22 李登輝稱「中華民國是一個 獨立主權國家」。
1990.06.21 通過中央民意代表退職的 憲法解釋。
1990.06.28
「國是會議」在圓山飯店舉 行,達成總統、省長直接民 選之共識。
1990.07.22 沙烏地阿拉伯與我國斷交。
1990.08.04
司法院副院長施啟揚表示 大陸人士來台仍須填寫自 首白皮書。
1990.09.12
兩岸紅十字會簽訂雙 方民間團體第一個協 議,「金門協議」,作為 雙方遣返違反有關規 定 進 入 對 方 地 區 人 民、刑事犯及嫌疑犯之 用。
1990.10.03 東西德統一。
1990.10.07
總統府成立「國家統一委員 會」。
民進黨通過《一○○七決議 文》提出「事實主權論」。 1990.10.17 行政院決定成立「大陸委員
會」。
1990.11.01 行政院公佈《台灣地區與大 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1990.11.21 「海峽交流基金會」決定成
立。
1991.01.30
陸委會於一月卅日正式成 立,成為行政院統籌處理大 陸事務的法定機關。
1991.02.19 陸委會許可「財團法人海峽 交流基金會」設立。
1991.02.23 通過《國家統一綱領》成為 大陸政策最高指導原則。
1991.03.01 朱高正成立「中華社會民主 黨」。
1991.03.30 「中國民主和平統一促進 會」成立。
1991.04.17 「四一七」大遊行。
1991.04.22 進行第一階段憲改。
1991.05.01 停止動員戡亂,並廢止臨時
條款,將中共定位為對等政 治實體。
停止《共軍官兵起義優待規 定》。
1991.05.09 爆發「獨台會」案。
1991.05.16 「台灣建國運動組織」成立 (陳婉真)。
1991.05.22 廢止《懲治叛亂條例》。 1991.06.03 廢止《戡亂時期肅檢匪諜條
例》。
1991.06.07 中共中央對台辦負責
人發表「六七談話」。 1991.06.29 取消《違警罰法》中對輕罪
的懲罰。
1991.07.01 「國家建設六年計畫」開 始。
1991.07.16 立院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 修正案。
1991.08.02 修正通過選罷法第 3 和 31 條。
1991.08.25 人民制憲會議結束,並通過
「台灣憲法草案」。 1991.09.21 民進黨通過林濁水所提:建
立台灣共和國綱領。
1991.10.13 民進黨採台獨綱領,國大選 舉大敗。
1991.11.13 我國與中共、香港同時加入 亞太經合會議(APEC)。
1991.12.16 北京成立「海峽兩岸關
係協會」。 1991.12.21 首批資深國代集體退休。
1991.12.17
中共國務院發佈「中國 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 理辦法」。
1991.12.25 戈巴契夫下台,蘇聯解體。
1992.01.01 開放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 台居留。
1992.02.19 南北韓簽署互不侵犯條約。
1992.04.19
針對「總統直選」訴求發動
「四一九」大遊行並持續靜 坐數日。
1992.05.16 通過修正刑法第 100 條。
1992.06.24 戶籍法改為以出生地為依 據。
1992.07.03 立院通過《人民團體法》。 1992.07.06 李登輝在中研院院會上提
出「一國一制」。
日政府對慰安婦問題公開道 歉。
1992.07.07 立院通過《國安法》。
1992.07.31
裁撤警備總部改為海岸巡 防司令部。
公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
1992.08.01 國統會通過「一個中國」意 涵。
1992.08.22 我國宣佈與南韓斷交。
1992.08.23 「外省人台灣獨立協進會」
成立。
1992.09.01
公佈「現階段兩岸關係與中 國大陸政策」,主張以法制 化的國安會取代國統會、國 安局,並以兩岸關係委員會 取代陸委會。
1992.09.03 「一台一中聯盟」成立。
1992.09.18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暨施 行細則》開始施行。
1992.10.07 郝柏村表示不同意「國民黨 台灣化」。
1992.10.08 民進黨公佈《現階段兩岸關 係與對中國政策》。 1992.11.07 金馬解除戒嚴。
1992.11.03
大陸海協會負責人以 電話告知海基會,對
「一個中國」的表述方 式決定讓步,同意以口 頭方式表述「一個中 國」的原則而具體內容 則另行協商。
1992.11.16 郝柏村籲「統獨休兵」。 1993 開始推動加入聯合國運動。
1993.01.18 第一屆立委全部退休。
1993.01.21
外交部公佈外交政策白皮 書,表示我外交政策是「一 個中國、兩個實體、階段性 平等」理念,並積極尋求我 在國際的生存空間,並以重 返聯合國為長遠目標,中國 統一為最終目標。
1993.01.26 德國決定對台灣禁售潛艇與
護航艦。
1993.03.12
「新國民黨連線」在中正紀 念堂主張「驅逐台獨、推翻 獨裁、打倒金權、平均地 權」。
1993.03.14 發生「雄中事件」。 1993.03.18 陸委會公佈「辜汪會談背景
說明書」,明定其性質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