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有无氏族属籍的问题则与身分的贵贱无关。
如前所述,从罗木卢斯到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罗马人的组织只不过 是一种与地域、财产无关的氏族社会。我们所见到的只是一系列由个人、氏 族、库里亚和部落所组成的层层集体,政府通过这些组织来对待人民,把人 民作为组成这些有机单元的人身集体来对待。他们的情况恰好与梭伦时代的 雅典人相似。不过,他们组织了一个元老院,以代替旧的酋长会议;组织了 一个“库里亚大会”,以代替旧的人民大会;还选举了一位军事指挥官,兼 负祭司和法官之责。罗马人有一个三权并列的政府,这三权为适应他们的基 本需要而相互配合;他们又把按同等数额的氏族和同等数额的库里亚组成的 三个部落合并成一个民族,因此他们所具有的政府组织比以前拉丁部落所达 到的水平更高、更完备。但是,逐渐发展出一个人数众多的阶级,这个阶级 的人,除了一部分已经转为靠客以外,都被摒斥于政府圈子之外,也都没有 宗教特权。如果这不是一个有危险性的阶级,却不让他们获得公民身分,不 让他们参与政府,那对国家是有害的。一个自治城市正在蓬勃发展,其规模 之宏大为他们以前的经验所未知晓,需要一个专门的组织来管理该城市的地 方事务。改革政治方式的需要,必然会愈来愈强烈地迫使有思想的人注意这 个问题。人口和财富增加了,因人口的重荷和利益的不一致使他们的事务现 在变得复杂起来,难于处理;我们不得不设想,这些现象开始暴露了他们不 能再在氏族制度下保持团结的事实。需要用这样的一种结论来解释他们所试 行过的各种权宜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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