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臺 北 護 理 健 康 大 學 護 理 系 博 士 論 文
School of Nursing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Nursing and Health Sciences Doctoral Dissertation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成 效 之 縱 貫 性 研 究
Effectivenessof a self-managementprogram on patients with end stage renal disease: A longitudinalstudy
李 梅 琛 Mei-Chen Lee
指 導 教 授 : 吳 淑 芳 博 士
Advisor:Shu-Fang Vivienne Wu, Ph.D.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06 月
June, 2016
誌 謝
回 首 四 年 博 士 班 修 業 的 在 職 生 涯 , 只 有 當 事 人 實 際 走 過 才 能 真 正 體 會 個 中 的 滋 味 。 雖 然 , 修 業 僅 有 四 年 , 但 是 我 同 事 們 皆 知 道 在 尚 未 進 入 博 士 班 前 三 年 , 我 已 經 跟 著 我 的 恩 師 吳 教 授 淑 芳 , 按 部 就 班 的 學 習 國 科 會(科 技 部)、市 聯 醫 產 學 研 究 計 畫 的 撰 寫、研 究 過 程 、 結 案 報 告 及 後 續 的 投 稿 訓 練 。 因 此 , 我 跟 同 學 們 說 我 已 經 博 班 先 修 三 年 , 因 此 我 實 際 的 博 士 班 是 修 業 七 年 , 感 謝 淑 芳 老 師 不 藏 私 的 傾 曩 相 授,讓 我 能 夠 很 紮 實 地 學 習 到 完 整 學 術 研 究 過 程 的 學 問 及 技 能,
無 限 感 謝!
幾 乎 所 有 博 班 的 論 文 皆 採 階 段 性 研 究 計 畫,自 然 我 的 也 不 例 外,
尤 其 介 入 措 施 後 縱 貫 研 究 是 不 容 易 完 成 的 , 因 此 很 感 謝 收 案 場 所 耕 莘 醫 院 腎 臟 科 盧 教 授 、 血 液 透 析 中 心 謝 護 理 長 、 馬 副 護 理 長 、 月 敏 博 班 學 姊 等 , 提 供 場 地 、 介 紹 個 案 、 諮 詢 介 入 方 案 內 容 , 做 行 政 及 單 位 的 全 力 配 合 , 才 能 完 成 介 入 措 施 及 收 案 過 程 , 非 常 感 謝!
此 外 , 修 課 過 程 中 博 班 師 長 曹 院 長 、 惠 如 主 任 、 慈 音 副 主 任 、 秀 靜 副 主 任 、 秋 芬 教 授…及 同 事 靜 芬 、 君 倚 、 淑 芬 、 祥 鳳 、 惠 美 、 秀 麗 、 坤 黛 、 美 玲…等 不 斷 幫 助 及 支 持 ; 博 班 同 學 月 娥 、 琬 琳 、 芳 如 、 惠 滿 、 素 蓉 、 乃 卉 、 大 蕙 芳 及 已 經 在 天 上 當 小 天 使 的 惠 方…及 家 族 中 虹 齡 、 育 勤 、 佩 芬 、 大 嘉 玲…等 學 妹 們 的 協 助 及 鼓 勵 , 才 能 完 成 這 份 論 文 , 感 謝 大 家!
最 後 , 更 要 感 謝 所 有 參 與 這 份 論 文 研 究 計 畫 的 腎 友 們 , 尤 其 不 辭 辛 勞 連 續 四 週 提 前 於 早 上 9 點 就 來 報 到 的 實 驗 組 病 友 們 , 沒 有 您 們 的 願 意 參 與 就 無 法 完 成 介 入 性 方 案 , 是 論 文 研 究 最 大 的 功 臣 。 願 以 誠 摯 的 心 祝 福 所 有 的 腎 友 們 都 能 夠 疾 病 自 我 管 理 成 功 , 避 免 產 生 合 併 症 , 能 夠 與 疾 病 和 平 共 存 , 繼 續 保 有 良 好 的 生 活 品 質 , 這 也 是
我 博 士 研 究 計 畫 的 最 大 目 的 。
李 梅 琛 謹 識 於 國 立 臺 北 護 理 健 康 大 學 中 華 民 國 1 05 年 6 月
摘 要
背 景:台 灣 之 末 期 腎 臟 病 盛 行 率 位 居 世 界 第 一,發 生 率 位 居 世 界 第 三 名;為 有 效 降 低 末 期 腎 臟 病 合 併 症 的 發 生 率,執 行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能 有 效 降 低 醫 療 成 本 及 增 加 生 活 品 質 。
目 的:第 一 階 段 研 究 計 畫(實 證 萃 取 期):評 析 萃 取 實 證「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介 入 成 效 」之 統 合 分 析 結 果,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計 畫(介 入 評 價 期): 評 價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之 成 效,第 三 階 段 研 究 計 畫(縱 貫 追 蹤 期): 以 廣 義 估 計 方 程 式 之 縱 貫 追 蹤 研 究, 檢 測 縱 貫 資 料 追踪 不 同 時 間 點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 介 入 成 效 變 化 之 探 討 。
方 法:本 研 究 為 三 階 段 研 究 計 畫,第 一 階 段 系 統 性 文 獻 回 顧 及 評 析 萃 取 實 證 資 料 庫 之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介 入 成 效 之 統 合 分 析,找 尋 有 效 控 制 末 期 腎 臟 疾 病 的 相 關 變 項,再 將 這 些 施 測 成 效 變 項 納 入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計 畫 中 做 進 一 步 的 測 量,以 作 為 實 證 文 獻 之 依 據;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評 價 末 期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之 成 效, 採 2 ×2 前、後 測 隨 機 控 制 試 驗(2 ×2 ran domized con trolled t rial with pre and p ost -testin g)之 實 驗 性 研 究 設 計,共 收 58 位 樣 本 數 , 採 雙 盲 設 計 隨 機 分 派 方 式 進 行 分 組,對 照 組(常 規 方 案)30 位 及 實 驗 組(自 我 管 理 方 案)28 位。首 先 進 行 兩 組 之 前 測,資 料 收 集 包 括 生 理 指 標 、 自 我 照 顧 行 為、自 我 效 能、憂 鬱 、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 等 變 項,於 介 入 三 個 月 後 施 測 成 效;第 三 階 段 研 究 乃 延 續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計 畫, 採 用 廣 義 估 計 方 程 式(Gen eraliz ed est i mating equati on, GEE)進 行 介
入 措 施 之 效 果 分 析,及 檢 測 縱 貫 資 料 追踪 不 同 時 間 點(三、六、九 個 月 後)對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 介 入 生 理 指 標(如:血 壓 、 尿 素 氮 、 肌 肝 酸 、 估 計 腎 絲 球 過 濾 率…等)、 心 理 指 標(自 我 照 顧 行 為、自 我 效 能、憂 鬱)、 靈 性 安 適(自 我 效 能 、 人 生 計 畫)及 生 活 品 質 (生 理 構 面 、 心 理 構 面)等 變 項 成 效 變 化 之 探 討。
結 果:第 一 階 段 研 究:統 合 分 析 結 果發 現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於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之 改 善 憂 鬱 及 提 升 心 理 構 面 之 生 活 品 質 皆 具 有 中 等 效 量 ES=.298 [95 % C I (0. 07, 0.5 3)]及 ES =-.4 24 [95 % C I (-0.7 5, -0 .10)],
但 對 於 提 升 估 計 腎 絲 球 過 濾 率 及 生 理 構 面 之 生 活 品 質 , 則 尚 未 被 支 持(研 究 結 果 已 投 稿 SC I & SSC I 期刊Asian Nursing Research, Accept ed fo r pu bli cation Dat e: Apr, 1 5, 2016 )。 第 二 階 段 研 究: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為 中 高 齡 、無 職 業 、佛 教 信 仰 、已 婚、與 家 人 同 住、教 育 程 度 以 高 中 職 或 專 科 居 多、男 女 性 別 各 半,過 去 病 史 以 高 血 壓、高 血 糖 為 主 。 透 過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後 , 顯 示 實 驗 組 對 於 改 善 臨 床 控 制 指 標 的 成 效 , 除 了 在 兩 次 透 析 間 體 重 變 化 之 增 加 體 重 達 控 制 成 效(F=2 2. 40, p<0 .0 01, p arti al et a2=0.332)外 , 其 餘 臨 床 控 制 指 標 皆 無 顯 著 差 異 ; 對 於 促 進 個 案 自 我 照 顧 行 為(F=20.73 ,p<0.001 , p arti al et a2=0.32 5)及 自 我 效 能(F=5. 85, p<0. 05, parti al eta2=0.120 )有 成 效 外 , 其 餘 變 項 無 顯 著 差 異 。 第 三 階 段 研 究:於 縱 貫 資 料 追踪 不 同 時 間 點(3, 6, 9 個 月) 對 於 能 降 低 兩 次 透 析 間 體 重 變 化 之 增 加 體 重 達 控 制 成 效 , 且 介 入 後 成 效 可 長 達 9 個 月(B=-1.34,S E=.30,p<0.001 ), 而 其 餘 臨 床 指 標 皆 無 成 效;個 案 能 促 進 自 我 照 顧 行 為、提 升 個 案 自 我 效 能 皆 有 顯 著 差 異 ,
且 介 入 後 效 果 皆 可 達 9 個 月(B=21.05, SE=1.23 , p<0 .00 1)、(B=36.34 , SE=1 3.8 3, p=0.0 09 )。對 於 改 善 個 案 憂 鬱 程 度,於 第 一 次 後 測 無 顯 著 差 異 , 第 二 次 及 第 三 次 後 測 皆 達 改 善 成 效 , 介 入 後 效 果 可 達 9 個 月 (B=-5.8 2,SE=2.5 ,p =0.03 5); 其 餘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 則 無 成 效 。 結 論:本 研 究 結 果 證 實 運 用 以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對 於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在 兩 次 透 析 間 體 重 變 化 之 增 加 體 重 達 控 制 成 效 以 促 進 自 我 照 顧 ; 心 理 層 面 則 可 以 顯 著 促 進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 增 進 自 我 效 能 、 降 低 憂 鬱 , 進 而 提 升 個 案 在 適 應 末 期 腎 臟 病 自 我 照 顧 的 自 信 心 , 減 少 憂 鬱 症 的 發 生 , 與 末 期 腎 臟 病 長 期 和 平 相 處 , 間 接 地 可 減 輕 國 家 健 保 財 政 負 擔 及 社 會 、 家 庭 、 個 人 等 衍 生 出來 各 層 面 的 問 題 。
臨 床 與 實 務 應 用:能 促 進 台 灣 照 護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疾 病 之 有 效 控 制、
減 少 合 併 症 及 促 進 疾 病 自 我 管 理。研 究 成 果 可 提 供 臨 床 照 護 者 除 傳 統 衛 教 方 案 外 , 一 種 具 備 實 證 證 據 的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可 供 應 用 。
關 鍵 詞 : 末 期 腎 臟 病 、 自 我 管 理 方 案、自 我 照 顧 行 為 、 自 我 效 能 、 憂 鬱
Abstract
Background: The prevalence of end-stage renal disease of Taiwan is in first place around the world, and its incidence is in third place around the world.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complications of end-stage renal disease, the implementation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can effectively reduce medical cost and improve quality of life.
Purpose:Stage 1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stage of empirical extraction): Stage 1 assessed and analyzed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results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rvention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for patients with chronic renal disease”
based on the empirically extracted data. Stage 2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stage of intervention and assessment): Stage 2 assessed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rvention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in patients with end-stage renal disease. Stage 3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stage of longitudinal follow-up): Stage 3 used generalized estimating equation to perform a longitudinal follow-up, as well as to investigate the change in effectiveness of intervention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in patients with ESRD at different time points according to the longitudinal data.
Method: This study is a 3-stage research project. Stage 1 performed a systematic literature review, and assessed and analyzed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results of effectiveness of intervention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in patients with chronic renal disease extracted from empirical database, in order to find out relevant
variables which can effectively control end-stage renal disease. This study intended to include such variables affecting effectiveness into Stage 2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for further measurement as basis of empirical literature. Stage 2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assessed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rvention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in patients with ESRD, and used 2×2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with pre and
post-testing experimental research design to enroll a total of 58 samples. This study used double-blind randomization to divide the subjects into the control group (30 subjects; routine program) and experimental group (28 subjects;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Firstly, this study performed a pretest on the two groups, and collected data, including variables, such as physiological indices, self-care behavior,
self-efficacy, depression, spiritual well-being, and quality of life. This study measured the effectiveness 3 months after the intervention. Stage 3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is the extensive investigation of stage 2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Stage 3 used
generalized estimating equation (GEE) to analyze the effect of intervention and test the change in effectiveness on variables of patients with ESRD at different time points (3 months, 6 months, and 9 months later) according to the longitudinal data.
The variables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included intervention physiological indices (e.g. hypertension, urea nitrogen, creatinine, and 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psychological indices (self-care behavior, self-efficacy, and
depression), spiritual well-being (self-efficacy and life scheme), and quality of life (physical dimension and mental dimension).
Results: Stage 1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results showed that, a s el f-m anagem ent p ro gram s i gnificant l y im pact ed
CKDp ati ents ' d ep res sion an d m ent al qu al it y-of-li fe dim ension , wit h effect siz e of .2 98 [9 5% co nfi d en ce int erval (C I) (0 .07 ,0. 53 )] and -.4 24 [95% C I (-0. 75,-0 .10 )],wit h m od erat e effects. Ho wev er,the i nterv enti on of as el f-managem ent pro gram had no s i gni ficant effect on p ati ents ' eGFR as well as p h ysical qu alit yo fl ife di mens ions (Research results have been published in SCI & SSCIjournal - Asian Nursing Research, Accepted for publication Date: Apr, 15, 2016). Stage 2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The research subjects enrolled in this study were mainly middle-agers and the elderly. Their occupation was mainly unemployed. Their religious belief was mainly Buddhism.
Their marital status was mainly married, and they mainly lived with family members.
Their educational background was mainly vocational/senior high school or junior college. 50% of the subjects were male, and 50% of them were female. For past disease history, most of them suffered from hypertension and hyperglycemia. After the intervention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effectiveness on clinical control over indices of experimental group, except that the effectiveness on control over increase in weight change between two dialysis sessions was achieved (F=22.40, p<0.001, partial eta2=0.332), 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other clinical control over indices. The intervention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had an effect on improving patients’ self-care behavior (F=20.73, p<0.001, partial eta2=0.325) and self-efficacy (F=5.85, p<0.05, partial eta2=0.120), and did not have a significant effect on other variables. Stage 3 of the research project: according to the follow-up on longitudinal data at different time points (3 months, 6 months, and 9 months later), the increase in weight change between two dialysis sessions was reduced to achieve the effectiveness of control. Moreover, after the intervention, the effect lasted for as
long as 9 months (B=-1.34, SE=.30, p<0.001). However, the intervention did not have any effect on other clinical indices. The intervention enabled patients to improve their self-care behavior, and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ir self-efficacy. In addition, after the intervention, the effect lasted for as long as 9 months (B=21.05, SE=1.23, p<0.001), (B=36.34, SE=13.83, p=0.009). For the improvement of level of depression in patients, level of depression was not significantly improved after the 1st posttest.
However, it was improved after the 2nd and 3rd posttests. The effect after intervention lasted for 9 months (B=-5.82, SE=2.5, p=0.035). The intervention did not have any effect on other variables of spiritual well-being and quality of life.
Conclusion: The research results proved that, application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achieved the effectiveness of control over increase in weight change between two dialysis sessions in patients with ESRD to improve their self-care. In terms of psychological dimension, it significantly improved self-care behavior, improved self-efficacy, reduced depression, and further improved the adaptation to self-confidence in self-care to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depression of patients with ESRD. To get along with patients with ESRD peacefully can indirectly reduce financial burden of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s well as problems in various dimensions derived from society, family, and individuals.
Clinical and Practical Applications: The intervention of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can improve the effective control over disease in patients with ESRD in Taiwan, reduce complications, and improve disease self-management. In addition to traditional health education program, an empirically based self-management
programs can also be provided for clinical healthcare personnel’s application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results.
Key words: end-stage renal disease,self-management programs, self-carebehavior, self-efficacy, depression
目次
中文摘要··· vii
英文摘要··· vii
目次··· vii
表次··· vii
圖次··· x
附錄次··· xii
第一章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4
第三節 研究問題··· 7
第四節 研究假說··· 8
第五節 名詞界定··· 9
第二章文獻探討··· 14
第一節 末期腎臟病··· 14
第二節 自我管理··· 22
第三節 末期腎臟病患者與自我管理··· 26
第三章 研究方法··· 36
第一節 研究設計及研究步驟··· 36
第二節 研究對象、取樣方法與收案場所··· 43
第三節 研究工具··· 45
第四節 研究倫理考量··· 51
第五節 資料分析··· 52
第四章 研究結果··· 56
第一階段 研究計畫(實證萃取期)··· 56
第二階段 研究計畫(介入評價期)··· 67
第一節 研究對象人口學基本資料及疾病特徵之描述與比較··· 67
第二節 介入前測成效測量之描述與比較··· 75
第三節 方案介入前、後測量之成效··· 79
第三階段 研究計畫(縱貫追踪期)··· 84 第一節 自我管理方案介入生理層面「臨床控制指標」之縱貫追踪
成效··· 86
第二節 自我管理方案介入心理、靈性及生活品質之縱貫追踪成效 97 第五章討論··· 115
第一節 第一階段研究統合分析··· 115
第二節 第二階段研究自我管理方案介入之前、後測··· 117
第三節 第三階段研究自我管理方案介入縱貫追踪 ··· 125
第六章結論、研究限制與建議··· 138
第一節 第一階段研究統合分析··· 138
第二節 第二階段研究自我管理方案介入前、後測··· 140
第三節 第三階段研究自我管理方案介入縱貫追踪··· 145
參考文獻··· 151
中文部分··· 151
外文部分··· 153
表次
表2-1 系統性回顧自我管理方案介入末期腎臟病患者之實證(RCT)文獻統整
結果……… 28
表3-1 研究目的及統計方法……….. 54
表4-1 納入統合分析之慢性腎臟病自我管理介入性文章特徵………….. 60
表4-2 第二階段研究對象前測拒絕原因分析(n=18)……… 67
表4-3 研究對象兩組人口學資料比較與分析表(一) ……… 71
表4-4 研究對象兩組人口學資料比較與分析表(二) ……… 73
表4-5 生理層面臨床控制指標……… 75
表4-6 研究對象兩組前測生理層面臨床控制指標比較與分析……… 76
表4-7 研究對象兩組前測心理、靈性及生活品質成效指標之比較……… 78
表4-8 自我管理方案介入後臨床控制指標ANCOVA之成效……… 81
表4-9 自我管理方案介入後心理、靈性及生活品質ANCOVA之成效…… 83
表4-10 兩組臨床控制指標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改變的情形……… 86
表4-11 臨床控制指標之縱貫追踪成效……… 87
表4-12 收縮壓(SBP)縱貫追踪成效……….. 88
表4-13 舒張壓(DBP)縱貫追踪成效………. 89
表4-14 尿素氮(BUN)縱貫追踪成效……… 90
表4-15 肌酸酐(Cr.)縱貫追踪成效……… 91
表4-16 估計腎絲球過濾率(eGFR)縱貫追踪成效………... 92
表4-17 鉀離子(K+)縱貫追踪成效……… 93
表4-18 磷離子(P-)縱貫追踪成效………. 94
表4-19 兩次透析間體重變化增加體重(BW)縱貫追踪成效……….. 95
表4-20 兩組之心理、靈性及生活品質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改變的情形 98 表4-21 心理、靈性及生活品質之縱貫追踪成效……… 99
表4-22 自我照顧行為(CKDSC)縱貫追踪成效………... 100
表4-23 自我效能(CKDSE)縱貫追踪成效……….... 102
表4-24 憂鬱(BDI)縱貫追踪成效………... 104
表4-25 靈性安適指數(SIWB)縱貫追踪成效………... 105
表4-26 靈性安適自我效能(SIWB-SE)之縱貫追踪成效………. 108
表4-27 靈性安適人生計畫(SIWB-LS)之縱貫追踪成效………. 109
表4-28 生活品質(SF-36)之縱貫追踪成效………... 111
表4-29 生理構面生活品質(SF36-PHC)之縱貫追踪成效………... 112
表4-30 心理構面生活品質(SF36-MHC)之縱貫追踪成效……….. 113
圖次
圖1-1 三階段研究計畫之目的……… 6
圖2-1 自我管理概念……… 23
圖3-1 系統性回顧文獻篩選流程圖……… 37
圖3-2 2x2前、後測隨機控制試驗圖……… 42
圖3-3 長期追踪研究設計圖……… 42
圖3-4 長期追踪縱貫性研究之收案預估流程……… 44
圖3-5 靈性之概念架構……… 49
圖3-6 樣本數估計圖……… 52
圖4-1 系統性回顧文獻篩選流程圖……… 59
圖4-2 自我管理介入方案改善估計腎絲球過濾率成效之漏斗圖……… 62
圖4-3 自我管理介入方案改善估計腎絲球過濾率之成效……… 62
圖4-4 自我管理介入方案改善憂鬱成效之漏斗圖……… 63
圖4-5 自我管理介入方案改善憂鬱之成效……… 63
圖4-6 自我管理介入方案改善生理構面生活品質成效之漏斗圖……… 64
圖4-7 自我管理介入方案改善生理構面生活品質之成效……… 64
圖4-8 自我管理介入方案改善心理構面生活品質成效之漏斗圖……… 65
圖4-9 自我管理介入方案改善心理構面生活品質之成效……… 65
圖4-10 2x2前、後測隨機控制試驗研究之收案流程圖……… 68
圖4-11 長期追踪縱貫性研究之收案流程圖……… 85
圖4-12 收縮壓(SBP)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88
圖4-13 舒張壓(DBP)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89
圖4-14 尿素氮(BUN)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90
圖4-15 肌酐酸(Cr.)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91
圖4-16 估計腎絲球過濾率(eGFR)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92 圖4-17 鉀離子(K+)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93
圖4-18 磷離子(P-)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94
圖4-19 兩次透析間增加體重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96
圖4-20 自我照顧行為(SC)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100
圖4-21 自我效能(SE)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102
圖4-22 憂鬱(BDI)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104
圖4-23 靈性安適指數(SIWB)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106
圖4-24 靈性安適自我效能(SIWB-SE)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改變情形· 108 圖4-25 靈性安適之人生計畫(SIWB-LS)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 形……… 109 圖4-26 生活品質(SF-36)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形……… 111
圖4-27 生理構面生活品質(SF36-PHC)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
形………
112
圖4-28 心理構面生活品質(SF36-MHC)縱貫資料追踪四個時間點改變情 形………
113
xii
附錄次
附錄一 論文研究人體試驗(IRB)審核通過證明··· 第 1頁 附錄二 末期腎臟病患者結構性問卷···· 第 2頁 附錄三之一 慢性腎臟病自我照顧行為(CKD-SC)問卷使用授權
書······ 第10頁 附錄三之二 慢性腎臟病自我效能(CKD-SE)問卷使用授權書···· 第11頁 附錄三之三 貝克憂鬱量表(BDI)第二版購買證明····· 第12頁 附錄三之四 靈性安適指數 (Spirituality Index of Well-Being,
SIWB)問卷使用授權書······· 第13頁 附錄三之五 生活品質(SF-36)量表授權同意書····· 第14頁 附錄四之一 末期腎臟病自我管理(ESRDSM)團體課程手冊專家
效度名單··· 第15頁 附錄四之二 末期腎臟病自我管理 (ESRDSM) 團體課程手冊專
家效度表··· 第16頁 附錄四之三 末期腎臟病自我管理光碟(DVD)之對應課程及內容 第17頁 附錄五之一 著作權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焦先生)··· 第18頁 附錄五之二 著作權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蘇小姐)··· 第19頁 附錄六 論文研究招募海報··· 第20頁 附錄七 末期腎臟病自我管理團體課程手冊··· 第21頁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台 灣 地 區 2 014 年 度 國 人 十 大 死 因 別 排 行,其 中 慢 性 腎 臟 病(包 括 腎 炎 、 腎 病 徵 候 群 及 腎 病 變 等)為 第 十 位(衛 生 福 利 部 ,20 14)。 根 據 美 國 腎 臟 資 料 庫(Un ited S tat es Renal Dat a S ys tem , USR DS )於 20 12 年 報 資 料 顯 示 台 灣 之 末 期 腎 臟 病(end-st age renal dis eas e, ES RD)盛 行 率 為 每 百 萬 人 口 約 有 2 ,90 2 人 , 位 居 世 界 第 一;發 生 率 為 每 百 萬 人 口 有 45 0 人,位 居 世 界 第 三 名 僅 次 於 墨 西 哥 及 美 國(USR DS, 2 013)。 雖 然 顯 示 台 灣 預 防 保 健 成 效 逐 漸 顯 著 , 但 是 台 灣 仍 然 是 世 界 上 透 析 (又 稱 為 洗 腎)人 口 最 密 集 的 國 家 , 依 據 2 010 年 統 計 每 年 新 增 透 析 病 人 發 生 率 仍 高 達 每 百 萬 人 口 中 有 361 人(USRDS , 2 013 )。國 內 目 前 透 析 人 口 約 78,6 44 人 , 每 百 萬 人 口 新 增 透 析 病 人 發 生 率 由 2006 年 的 372 人 上 升 至 2 01 3 年 的 45 7 人,每 百 萬 人 盛 行 率 由 2006 年 的 2,137 人 上 升 至 2 013 年 的 2,92 7 人,可 見 透 析 治 療 的 人 口 數 逐 年 攀 升,不 僅 嚴 重 影 響 國 人 健 康 ,2015 年 更 高 達 約 4 53 億 以 上 透 析 醫 療 費 用 之 健 保 支 出(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2015 )。
末 期 腎 臟 病 不 僅 會 增 加 心 血 管 疾 病 的 死 亡 合 併 症 的 危 險 性 , 造 成 身、心、社 會 層 面 的 衝 擊 及 影 響 生 活 品 質 外 , 也 會 對 國 家 造 成 醫 療 照 護 的 沉 重 負 擔(胡 、 林 、 張 ,2 012 )。 然 而 末 期 腎 臟 病 是 慢 性 病 的 一 種 , 需 持 續 的 藥 物 及 透 析 治 療 , 其 飲 食 、 水 分、運 動 、 情 緒 管 理 、 休 閒 活 動 及 社 交 生 活 都 須 視 疾 病 狀 況 作 調 整 。 因 此 , 需 要 讓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有 信 心 和 技 能 , 來 管 理 自 己 的 長 期 健 康 問 題
(Lau -Wal ker & Tho mpson , 2 009 )。 患 者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必 須 承 擔 起 疾 病 自 我 照 顧 的 責 任 , 以 減 少 疾 病 對 身 體 、 心 理 、 社 會 及 靈 性 層 面 所 造 成 的 衝 擊(郭 、 王 ,20 12;Barl ow, Wright, Sheasb y, Turner,
&Hains wo rth, 20 02 )。
因 此 , 近 年 來 學 者 陸 續 提 出 慢 性 病 自 我 管 理(chroni c dis eas e sel f-m anagem ent, C DSM)介 入 方 案 對 個 案 衛 生 教 育 及 提 供 相 關 資 訊,
以 增 加 疾 病 自 我 管 理 與 疾 病 控 制 的 成 效 。 相 關 實 證 資 料 也 顯 示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能 夠 有 效 控 制 腎 功 能,避 免 進 一 步 衍 生 的 合 併 症。以 上,顯 示 疾 病 自 我 管 理 可 協 助 個 案 自 己 本 身 與 末 期 腎 臟 病 和 平 共 存 , 並 且 增 強 個 案 自 我 信 心 的 技 巧 , 使 用 問 題 解 決 方 法 , 做 出 正 確 的 決 策 結 果 , 以 達 到 末 期 腎 臟 病 自 我 管 理 的 成 效 。
針 對 臺 灣 末 期 腎 臟 病 族 群 , 少 有 系 統 性 統 合 分 析 以 及 介 入 方 案 發 展 及 引 用 , 為 了 解 國 內、外 針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效 益 的 實 證 文 獻,因 此 希 望 透 過 系 統 性 文 獻 查 證(s yst emi c revi ew)進 行 資 料 的 統 整 分 析。雖 然 腎 臟 病 健 康 促 進 機 構 有 慢 性 腎 臟 病 個 案 管 理 師 的 編 制,但 並 非 只 照 護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 還 包 括 其 他 期 別 的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以 致 於 仍 然 無 法 有 效 避 免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衍 生 許 多 更 嚴 重 合 併 症,甚 至 死 亡 。 針 對 上 述 勢 必 要 有 創 新 改 善 之 照 護 模 式 介 入 , 能 維 持 功 能、促 進 生 活 品 質,以 謀 取 病 人 及 健 康 照 護 體 系 的 福 祉 。
因 此,本 研 究 主 題 為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成 效 之 縱 貫 研 究,採 三 階 段 研 究 計 畫,第 一 階 段 研 究 採 系 統 性 文 獻 回 顧 及 評 析 萃 取 實 證 資 料 庫 之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介 入 成 效 之 統 合 分 析, 找 尋 有 效 控 制 末 期 腎 臟 疾 病 的 相 關 變 項,再 將 這 些 施 測 成 效 變 項 納 入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計 畫 中 做 進 一 步 的 測 量,以 作 為 實 證 文 獻 之 依 據;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計 畫 為 評 價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應 用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後 生 理 指 標、自 我 照 顧 行 為、自 我 效 能、憂 鬱 、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 等 之 成 效 評 價 , 以 提 供 介 入 成 效 的 實 證 基 礎 給 臨 床 照 護;第 三 階 段 研 究 計 畫 為 延 續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計 畫,以 廣 義 估 計 方 程 式 之 追踪 研 究,
探 討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後 三、六、九 個 月 之 長 期 時 間 軌 跡 變 化 。 以 上 三 期 研 究 計 畫 的 目 的 在 於 促 進 照 護 台 灣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之 有 效 疾 病 控 制,患 者 能 有 機 會 選 擇 除 常 規 方 案 外 另 一 項 疾 病 照 護 的 方 法。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目 的 主 要 分 為 三 階 段 進 行(圖 1 -1),包 含 以 下 研 究 目 的 : 第 一 階 段 研 究 計 畫(實 證 萃 取 期): 評 析 萃 取 實 證 「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介 入 成 效 」 之 統 合 分 析 結 果 。
因 為 末 期 腎 臟 病 屬 於 慢 性 腎 臟 病 第 五 期,筆 者 已 經 事 前 藉 由 實 證 性 資 料 庫 搜 尋 有 關 自 我 管 理 介 入 之 文 章,但 初 步 搜 尋 結 果 發 現 只 針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的 文 章 太 少,無 法 進 一 步 做 統 合 分 析 之 研 究,故 第 一 階 段 研 究 將 搜 尋 的 族 群 擴 增 涵 蓋 慢 性 腎 臟 病 第 一 期 至 第 五 期 的 個 案。
一、了 解 國 內、外 相 關 文 獻 系 統 性 文 獻 回 顧 慢 性 腎 臟 病 疾 病 現 況。 二、評 析 萃 取 近 十 年 有 關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介 入 方 案 進 行 統
合 分 析(M eta-An al ys is)。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計 畫(介 入 評 價 期): 評 價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 介 入 之 成 效。
一、評 價 「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 的 介 入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成 效,介 入 後 指 標 包 括:生 理 指 標、自 我 照 顧 行 為、自 我 效 能、憂 鬱 、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等,以 2×2 前、後 測 隨 機 控 制 試 驗(2 ×2rand omized con tro lled t ri al with pre and po t-t est in g)之 實 驗 性 研 究 設 計。 二 、 了 解 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之 人 口 學 及 疾 病 特 性 、生 理
指 標、自 我 照 顧 行 為、自 我 效 能、憂 鬱 、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等 之 現 況 。
第 三 階 段 研 究 計 畫(縱 貫 追踪 期): 以 廣 義 估 計 方 程 式 之 追踪 研 究,檢 測 縱 貫 資 料 追踪 不 同 時 間 點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縱 貫 追踪 成 效 變 化 之 探 討 。
一 、 探 討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三 、 六 、 九 個 月 後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之 長 期 追踪 成 效,縱 貫 追踪 成 效 指 標 包 括:生 理 指 標、自 我 照 顧 行 為、自 我 效 能、憂 鬱 、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 等 。 本 研 究 延 續 第 二 階 段 之 研 究 計 畫,以 隨 機 控 制 試 驗 研 究 設 計 方 法,及 採 用 廣 義 估 計 方 程 式(Generalized estim ati n g equ ati on, GEE)
二、 觀 察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三 、 六、 九 個 月 後 不 同 時 間 點 縱 貫 資 料 追 踪 對 實 驗 組 個 案 改 善 成 效 之 時 間 變 化 趨 勢。
第 一 階 段 研 究 計 畫 (實 證 萃 取 期) 評 析 萃 取 實 證「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介 入 成 效 」之 統 合 分 析 結 果 。
一、了 解 國 內、外 相 關 文 獻 系 統 性 文 獻 回 顧 慢 性 腎 臟 病 疾 病 現 況。 二、評 析 萃 取 近 十 年 有 關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介 入 方 案 進 行 統 合 分 析( Met a -Anal ysi s )。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計 畫 (介 入 評 價 期) 評 價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 介 入 之 成 效 。
一、評 價 「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 的 介 入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成 效,介 入 後 指 標 包 括:生 理 指 標、自 我 照 顧 行 為、自 我 效 能、憂 鬱、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 等,以 2×2 前、後 測 隨 機 控 制 試 驗( 2× 2 r ando mi zed c ont r ol l ed t r i al wi t h pr e and pot -t est i n g)之 實 驗 性 研 究 設 計。
二、了 解 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之 人 口 學 及 疾 病 特 性、 生 理 指 標、自 我 照 顧 行 為、自 我 效 能、憂 鬱 、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 等 之 現 況 。
第 三 階 段 研 究 計 畫 (縱 貫 追 蹤 期) 以 廣 義 估 計 方 程 式 之 追 蹤 研 究 , 檢 測 縱 貫 資 料 追 踪 不 同 時 間 點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 介 入 縱 貫 追踪 成 效 變 化 之 探 討 。
一、探 討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3、6、9個 月 後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之 長 期 追 蹤 成 效,縱 貫 資 料 追 蹤 成 效 指 標 包 括:生 理 指 標、自 我 照 顧 行 為、自 我 效 能、憂 鬱 、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 等。本 研 究 延 續 第 二 階 段 之 研 究 計 畫,以 隨 機 控 制 試 驗 研 究 設 計 方 法,及 採 用 廣 義 估 計 方 程 式( Gener al i zed est i mat i n g equat i on, G EE) 二、觀 察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3、6、9個 月 後 不 同 時 間 點 縱 貫 追 蹤 對 實 驗 組 個 案 改 善 成 效 之 時 間 變 化 趨 勢。
圖 1-1 三 階 段 研 究 計 畫 之 目 的
第 三 節 研 究 問 題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的 研 究 問 題,依 據 三 階 段 研 究 計 畫 之 目 的,如 下 : 第 一 階 段 研 究 計 畫(實 證 萃 取 期):
一 、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介 入 方 案 之 系 統 性 文 獻 回 顧(s yst emi c revi ew)結 果 為 何?
二 、 慢 性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管 理 介 入 方 案 之 統 合 性 分 析(m eta-anal ys is ) 結 果 為 何?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計 畫(介 入 評 價 期):
一、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於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後 之 疾 病 生 理 指 標 、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 自 我 效 能、憂 鬱 、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 的 成 效 為 何?
二、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之 人 口 學 及 疾 病 特 性、生 理 指 標 、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 自 我 效 能、憂 鬱 、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 的 分 佈 情 形 為 何?
第 三 階 段 研 究 計 畫(縱 貫 追踪 期):
一 、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三 、 六 、九 個 月 後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之 生 理 指 標 、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 自 我 效 能、憂 鬱 、 靈 性 安 適 及 生 活 品 質 等 變 項 長 期 追踪 成 效 為 何?
第 四 節 研 究 假 說
本 研 究 依 據 第 二 及 第 三 階 段 研 究 目 的 提 出 以 下 的 研 究 假 說 : 第 二 階 段 研 究 計 畫(介 入 評 價 期):
一、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於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後 之 疾 病 生 理 指 標 控 制 效 果 實 驗 組 優 於 對 照 組。
二、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於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後 之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實 驗 組 優 於 對 照 組。
三、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於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後 之 自 我 效 能 實 驗 組 優 於 對 照 組。
四、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於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後 之 減 緩 憂 鬱 症 狀 實 驗 組 優 於 對 照 組。
五、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於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後 之 促 進 靈 性 安 適 實 驗 組 優 於 對 照 組。
五、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於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後 之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實 驗 組 優 於 對 照 組。
第 三 階 段 研 究 計 畫(追踪 研 究 期):
一 、 於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介 入 三 、 六 、 九 個 月 後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 之 長 期 縱 貫 追踪 有 顯 著 效 果。
第 五 節 名 詞 界 定
本 研 究 相 關 之 名 詞 界 定 , 包 括 描 述 性 定 義 及 操 作 性 定 義 如 下 : 一、慢 性 腎 臟 病(ch roni c ki dn e y dis eas e, CKD)
(一)概 念 性 定 義
慢 性 腎 臟 病 包 含 兩 項 臨 床 特 徵: (1)估 計 腎 絲 球 濾 過 率(eGFR ) 大 於 60 ml /min/ 1.7 3 m2, 但 臨 床 上 有 蛋 白 尿 、 血 尿 、 影 像 學 或 病 理 學 等 腎 臟 實 質 傷 害 證 據 , 且 病 程 達 3 個 月 以 上 ;(2)不 論 是 否 有 腎 臟 實 質 傷 害 之 證 據 , 只 要 是 腎 絲 球 濾 過 率 小 於 60ml/ min/
1.73m2, 且 病 程 達 3 個 月 以 上;即 確 定 此 診 斷(Am eri can Ki dne y Found ati on, 20 14 )。
(二)操 作 性 定 義
本 研 究 依 據 美 國 國 家 腎 臟 基 金 會(Nati o nal Ki dne yFo undati o n, NKF)於 20 02 年 將 慢 性 腎 臟 病 定 義 由 肌 酐 酸(creatini ne)數 值 的 高、 低 來 定 義 腎 功 能 異 常 的 指 標,更 改 為 以 估 計 腎 絲 球 過 濾 率(eGFR ) 的 高、低 做 為 定 義 腎 功 能 異 常 的 指 標 。 故 本 研 究 之 慢 性 腎 臟 病
(chroni c kidn e y dis ease, C KD) 區 分 為 五 期 :(1)第 一 期 : 腎 絲 球 過 濾 率 正 常 或 增 加 (Mild decreased GFR) , 但 有 蛋 白 尿 、 血 尿 等 腎 臟 損 傷 情 形 ,eGFR 大 或 等 於 9 0m L/mi n/
1.73 M2;(2 )第 二 期 : 腎 絲 球 過 濾 率 輕 微 下 降 , 併 有 蛋 白 尿 、 血 尿 等 情 形(Mild GFR),eGFR 大 或 等 於 60~89 .9 m L/mi n/1. 73 M2; (3 )第 三 期:腎 絲 球 過 濾 率 中 等 程 度 下 降(M oderat e GFR),eGFR 大 或 等 於 3 0~5 9.9 m L/ min/ 1.7 3M2; 此 期 又 區 分 為 3 a 期 eGFR 大 或 等 於 45-59.9 m L/ min/1.73M2;及 3b 期 eGFR 大 或 等 於 30-44.9 m L/min/ 1.7 3M2;(4 )第 四 期 : 腎 絲 球 過 濾 率 嚴 重 下 降 (Advanced GFR) ,eGFR 大 或 等 於 15-29.9m L/min/1.73M2;(5)第 五 期 : 腎
臟 衰 竭(ren al failu re),eGFR 小 於 15 ml/min/1.73 M2。慢 性 腎 臟 病 以 臨 床 醫 師 診 斷 為 主(Nat ional Kid ney Fou nd atio n, 201 4)。
二、估 計 腎 絲 球 濾 過 率(estim at ed glom erul ar fil tratio n rate, eGFR) (一)概 念 性 定 義
為 腎 功 能 控 制 成 效 指 標 之 一,本 研 究 指 腎 功 能 控 制 成 效 最 主 要 之 生 理 指 標,以 S implified M DRD 之 標 準 公 式 來 計 算(Nation al Kidn e y Fou nd atio n, 2014 ):
eGFR ml/mi n/1. 73 m2(Simpli fi ed M DR D)
= 186 S cr - 1 . 1 5 4 Age - 0 . 2 0 3 0.742 (如:女 生) 1.21 2 (如:黑 人)。
(二)操 作 性 定 義
估 計 腎 絲 球 濾 過 率 為 腎 功 能 控 制 成 效 最 主 要 之 指 標 , 估 計 腎 絲 球 濾 過 率 越 低 表 示 腎 功 能 控 制 成 效 越 差(張、劉,20 11 )。
三、末 期 腎 臟 病(en d st age renal di seas e, ESR D)患 者 (一)概 念 性 定 義
指 醫 師 診 斷 第 五 期 慢 性 腎 臟 病 必 須 接 受 透 析 治 療 的 病 患,為 不 可 逆 的 喪 失 腎 臟 功 能,導 致 身 體 代 謝 廢 物、水 份 聚 積 以 及 電 解 質 和 酸 、 鹼 的不 平 衡 (Ekn o yan, 2009)。
(二)操 作 性 定 義
本 研 究 為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治 療 的 腎 衰 竭 病 患 , 為 eGFR 小 於 15ml/mi n/1. 73M2,若 eGFR 越 低 則 表 示 腎 功 能 的 損 傷 越 嚴 重;末 期 腎 臟 病 以 臨 床 醫 師 診 斷 為 主(Ameri can Kidne y Fo und ati o n, 2014 )。
四、自 我 管 理 方 案(Self-m anagem ent programs, SMP ) (一)概 念 性 定 義
此 方 案 以 自 我 效 能(s elf-effi cac y)理 論 為 主,內 容 包 括 慢 性 腎 臟 病 之 治 療 、 藥 物 、 飲 食 、 運 動 及 社 交 等 項 目 之 自 我 照 顧 , 提 升 自 我 管 理 六 大 能 力 之 自 我 效 能(設 定 目 標、自 我 監 測、行 為 改 變、問 題 解 決 能 力、因 應 技 巧 和 自 我 評 值)為 策 略,促 進 個 案 獲 得 自 信 心 來 管 理 自 己 末 期 性 腎 臟 病(吳、盧、林,20 12 )。
(二)操 作 性 定 義
以 系 統 性 文 獻 回 顧 方 式 建 構 慢 性 腎 臟 病 之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 方 案 內 容 包 括 方 案 設 計 原 則 、 設 計 內 容 ( 介 入 措 施 種 類 ) 、 元 素 、 介 入 作 法 及 方 案 大 綱 等 ,建 構 臨 床 護 理 師 可 執 行 的「 本 土 化 慢 性 腎 臟 病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之 內 容,依 據 自 我 效 能 及 自 我 管 理 理 論 設 計,並 運 用 提 升 策 略, 實 際 進 行 步 驟 採 團 體 諮 商 方 式 可 讓 病 人 之 間 相 互 支 持 及 學 習 自 我 管 理,研 究 設 計 以 小 團 體 進 行,人 數 10–1 5 人 為 主 , 為 期 一 個 月 、 每 週 一 次 ; 進 行 時 間 100 分 鐘( 包 含 團 體 討 論 90 分 鐘 及 觀 看 影 片 10 分 鐘 ),含 自 我 管 理 團 體 活 動 手 冊 為 工 具(李 等,2 014 )。
五、自 我 照 顧 行 為(s elf-care behaviors ) (一)概 念 性 定 義
是 指 個 人 為 適 應 生 活 的 過 程 , 而 去 執 行 促 進 健 康 或 維 持 情 感 的 行 為 , 且 執 行 自 我 照 護 須 具 備 動 機 、 特 定 知 識 及 技 能 , 這 些 行 為 可 透 過 教 育 活 動 學 習 而 來 , 以 增 加 知 識 、 提 升 正 向 態 度 及 採 取 維 持 健 康 的 行 為 ;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執 行 自 我 照 顧 的 行 為 , 包 括: 飲 食 、 運 動 、 規 律 服 藥 控 制 血 壓 及 血 糖 、 水 份 控 制 、 定 期 血 液 透 析 治 療…等 醫 療 處 置 及 健 康 指 導 之 遵 從 性 及 能 力(林 ,20 11)。
(二)操 作 性 定 義
採 胡(2 010)所 研 發 之 慢 性 腎 臟 病 之 自 我 照 護 行 為 量 表(The chroni c kid ne yd is eas e se lf-care instr ume nt , CKD-SC),包 含 疾 病
知 識 及 行 為 意 向 兩 層 面 , 本 研 究 用 來 測 試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我 照 顧 之 知 識 及 行 為 意 向 情 形,分 數 愈 高 表 示 末 期 腎 臟 病 個 案 的 自 我 照 護 之 能 力 愈 好 。
六 、自 我 效 能(sel f-effi cac y) (一)概 念 性 定 義
本 研 究 指 自 我 組 織 和 個 人 執 行 特 定 健 康 行 為 的 能 力 判 斷 及 自 信 心,指 個 體 認 為 是 否 具 備 能 力 去 完 成 某 一 項 活 動 所 應 有 的 判 斷 力、想 法 及 感 受,得 以 完 成 此 活 動 行 為 之 表 現(Ban du ra,1 986)。
(二)操 作 性 定 義
採Li n等(2 012 )所 研 發 之 慢 性 腎 臟 病 之 自 我 效 能 量 表(Th e
ch roni c kid ne yd is eas eself-eff icac y ins tr ument, C KD-SE),用 來 施 測 本 研 究 對 象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之 自 我 效 能,分 數 愈 高 表 示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之 自 我 效 能 程 度 愈 好 。
七、憂 鬱 症 狀(d ep ression s ym ptom s) (一)概 念 性 定 義
是 指 患 者 產 生 憂 愁、悲 傷、消 沉 等 多 種 不 愉 快 情 緒 綜 合 而 成 的 心 理 困 擾 症 狀(Beck, Ward, M endel son, Mo ck , & Erbau gh, 1961)。
(二)操 作 性 定 義
採 Beck, St eer 及 Garbi n 於 1988 年 所 研 發 之 貝 克 憂 鬱 量 表 (Beck Dep ressi on In ven tor y, BD I ),本 研 究 主 要 測 量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在 認 知 、情 感、動 機 及 身 體 層 面 的 憂 鬱 嚴 重 度 。量 表 得 分 結 果 0 -1 3 分 為 正 常 ,14-19 分 為 輕 度 憂 鬱 ,20 -28 分 為 中 度 憂 鬱 , 29-63 分 為 嚴 重 憂 鬱;分 數 越 高 表 示 憂 鬱 症 狀 的 程 度 越 高 。 八 、靈 性 安 適(S piritu al of Well-Bei ng)
(一)概 念 性 定 義
是 人 類 現 存 生 活 和 環 境 間 互 動 經 驗 的 綜 合 體;是 個 體 與 他 人、
自 然 、 生 命 之 間 昇 華 的 過 程 與 經 驗 , 透 過 超 然 瞭 解 生 命 意 義 與 目 的(S oeck en ,19 89)。
(二)操 作 性 定 義
採 Daal em an 及 Fre y(2004)所 研 發 之 靈 性 安 適 指 數 量 表 (Spi ritu alit y In d ex o f Well-Bei n g, S IW B)問 卷,主 要 測 量 研 究 對 象 之 自 我 效 能(s elf-effi cac y)及 人 生 計 畫(life s ch em e)兩 面 向,分 數 愈 高 表 示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靈 性 安 適 程 度 愈 好(Fre y,
Daal em an, & Pe yt o n, 2005 ) 九 、生 活 品 質(qu alit y o f life) (一)概 念 性 定 義
為 患 者 感 受 生 理 及 心 理 層 面 的 平 衡 狀 態,亦 即 屬 於 多 層 面 的 , 包 括 生 理 、 心 理 及 社 會 的 安 適 感 受(胡 等,201 2)。
(二)操 作 性 定 義
採 盧 等 所 翻 譯 之 生 活 品 質 問 卷 量 表(Th e 36- It em S ho rt Fo rm Healt h Su rv e y, S F-3 6)臺 灣 版 問 卷,主 要 測 量 受 訪 者 身 心 健 康 狀 態 的 八 個 健 康 概念 及 生 理 及 心 理 兩 構 面;分數 愈 高 表 示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自 評 生 活 品 質 狀 況 愈 好 ( 盧 、 曾 、 蔡 ,20 02) 。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末 期 腎 臟 病
一、末 期 腎 臟 病 定 義
依 據 美 國 腎 臟 基 金 會 鑑 別 末 期 腎 臟 病 與 慢 性 腎 臟 病 的 不 同 , 慢 性 腎 臟 病 是 存 在 於 腎 臟 的 永 久 性 損 壞 , 雖 然 腎 臟 仍 然 可 以 滿 足 日 常 生 活 , 即 使 腎 臟 有 一 定 的 損 傷 。 但 是 如 果 腎 臟 功 能 繼 續 越 來 越 差 , 慢 性 腎 臟 病 最 後 導 致 腎 功 能 的 衰 竭 , 導 致 腎 臟 無 法 正 常 工 作 需 要 藉 由 透 析 治 療 或 腎 移 植 以 生 存(Am eri can Kidn e y Fou nd atio n, 2014 )。因 此,末 期 腎 臟 病 是 指 第 五 期 慢 性 腎 臟 病 必 須 接 受 透 析 治 療(血 液 透 析 或 腹 膜 透 析), 為不 可 逆 的 喪 失 腎 臟 功 能 , 導 致 身 體 代 謝 廢 物 、 水 份 聚 積 、 電 解 質 和 酸 、 鹼 的不 平 衡 (張 、 劉 ,201 1)。
二、國 內 末 期 腎 臟 病 現 況
國 民 健 康 署 於 201 2 年 6 月 27 日 公 佈 民 國 1 00 年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重 大 傷 病 統 計 資 料,國 人 所 繳 的 健 保 費 中,每 100 元 就 有 27 元 用 於 重 大 傷 病 患 者,其 中 最 高 的 是 血 友 病,次 為 使 用 呼 吸 器 及 洗 腎 患 者 。 台 灣 地 區 於 19 95 年 開 始 實 施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制 度,國 內 末 期 腎 臟 病 人 數 曾 於 200 4 年 有 顯 著 下 降 之 外,其 餘 每 年 皆 以 持 續 新 增 洗 腎 個 案 數 近 六 千 人 左 右,每 年 花 費 洗 腎 醫 療 費 用 之 健 保 支 出 至 少 三 百 億 以 上;
依 據 20 12 年 的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治 療 的 患 者 平 均 年 齡 為 63.1 7(S D=13 .35),年 齡 大 於 65 歲 者 約 佔 4 6.4 9%, 產 生 合 併 症 死 亡 人 數 由 200 8 年 的 3, 678 人 到 20 12 年 增 加 為 4,444 人,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治 療 患 者 小 於 一 年 內 的 死 亡 率 約 為 0 .7 1%,若 是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治 療 大 於 一 年 以 上 的 患 者 其 死 亡 率 約 為 0.65%;動 靜 脈瘻 管 的 重 建 率 約 為 0 .23 %(國 民 健 康 署 ,2013)。
國 民 健 康 署 之 慢 性 腎 臟 病 整 體 照 護 及 病 人 衛 教 計 畫,自 2 011 年 起 編 列 每 年 預 算 約 4 .04 億 元 金 額 。 以 2012 年 為 例 , 執 行 率 僅 為 45.2 1%左 右,支 出 實 際 金 額 約 為 1. 827 億 元 金 額。其 中 針 對 pre-ESRD 病 患 之 預 防 性 及 病 人 衛 教 計 畫 的 支 出 金 額 為 1.4 49 億 元 金 額 , 約 佔 總 預 算 近 八 成 。 而 針 對 初 期 慢 性 腎 臟 病 醫 療 給 付 改 善 方 案 的 支 出 金 額 為 0. 378 億 元 金 額 , 約 佔 總 預 算 近 五 成(國 民 健 康 署,2014 a)。 由 此 可 見 國 家 健 康 政 策 較 著 重 於 p re-ESR D 的 族 群,較 少 關 注 於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
台 灣 地 區 目 前 的 洗 腎 人 口 數 位 居 世 界 第 一 位,分 析 其 可 能 原 因 為 以 下 數 個 原 因,其 中 可 能 與 年 齡 及 器 官 的 老 化,相 對 地 洗 腎 人 口 隨 著 年 齡 愈 大 盛 行 率 越 高;慢 性 病 如 : 糖 尿 病 、 腎 絲 球 腎 炎 及 高 血 壓 皆 是 導 致 腎 功 能 惡 化 的 疾 病 。 其 他 因 素 則 與 國 人 用 藥 不 當 習 慣 有 關 , 如:使 用 中 草 藥 的 馬 兜鈴 酸 (A ri s t o l o ch i c ac i d )的 中 藥(廣 防 己 、 關 木 通 、 青 木 香 及 馬 兜 鈴…)、止 痛 藥、胺 基 配 醣 體 類 抗 生 素,以 及 長 期 食 用 毒 澱 粉 含 有 順 丁 烯 二 酸(M al ei c anh yd rid e)物 質 的 食 物 等, 皆 是 導 致 腎 功 能 毒 性 的 因 素 之 一(張 、 劉 ,201 1);且 慢 性 腎 臟 病 在 初 期 症 狀 並 不 明 顯,以 致 於 病 人 察 覺 自 己 腎 臟 功 能 異 常 已 有 症 狀 出 現 時,往 往 已 是 慢 性 腎 臟 病 第 三 期 之 後,甚 至 已 到 末 期 洗 腎 的 階 段 (台 灣 腎 臟 醫 學 會 ,2012 a)。此 外 , 另 一 重 要 的 影 響 因 素 為 國 內 對 於 洗 腎 的 病 友 之 健 保 給 付 是 完 全 免 費 , 病 人 不 須 額 外 的 部 分 負 擔 治 療 的 費 用 , 因 此 也 會 影 響 慢 性 腎 臟 病 個 案 疾 病 的 自 我 控 制 的 意 願 , 臨 床 許 多 病 人 認 為 即 使 自 己 腎 臟 真 的 走 到 洗 腎 一 途 , 個 案 認 為 反 正 健 保 完 全 給 付 , 只 要 接 受 洗 腎 治 療 即 可 , 而 教 導 患 者 學 習 疾 病 自 我 管 理 的 意 願 也 會 相 對 地 下 降 。
而 末 期 腎 臟 病 個 案 除 了 接 受 透 析 治 療 外,另 一 選 擇 即 是 接 受 腎 臟 移 植 手 術,在 國 內 或 香 港 地 區 接 受 腎 臟 移 植 的 病 人 比 率 皆 很 少,
約 每 百 萬 人 口 少 於 1 0 人 次 以 下 , 而 在 韓 國 則 為 19 人 次 , 甚 至 在 美 國 則 有 60 人 次 以 上;分 析 其 可 能 原 因 為 華 人 文 化 因 素 使 然,中 國 人 普 遍 有 「 身 體 髮 膚 受 之 父 母,不 敢 毀 傷 孝 之 始 也 」 的 觀 念,因 此 當 死 亡 後 常 保 有 全 屍 的 觀 念。且 自 2 003 年 起 依 據 移 植 器 官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僅 有 五 等 親 以 內 或 配 偶 才 能 做 活 體 器 官 捐 贈 , 而 台 灣 每 年 等 待 換 腎 的 人 口 約 在 1 至 2 萬 人(江、吳,200 5),卻 僅 有 每 年 約 2 00 例 左 右 的 病 人 有 換 腎 的 機 會(財 團 法 人 器 官 捐 贈 移 植 中 心,20 1 3)。
依 據 國 健 署 的 資 料 , 台 灣 地 區 之 慢 性 腎 臟 病 健 康 促 進 機 構 截 至 201 4 年 底 共 計 15 5 所 , 慢 性 腎 臟 病 健 康 促 進 機 構 區 分 為 第 一 級 、 第 二 級 及 第 三 級 , 分 設 慢 性 腎 臟 病 個 案 管 理 師 , 專 責 照 護 及 衛 教 國 內 慢 性 腎 臟 病 族 群(國 民 健 康 署 ,2014b)。 雖 然 臨 床 現 況 已 有 機 構 加 入 慢 性 腎 臟 病 健 康 促 進 機 構,但 並 非 所 有 醫 院 皆 納 入 此 體 系。且 即 使 是 機 構 已 加 入 慢 性 腎 臟 病 健 康 促 進 機 構,雖 有 編 制 慢 性 腎 臟 病 個 案 管 理 師,但 以 現 有 的 臨 床 編 制 人 力 仍 顯 不 足。以 筆 者 在 博 班 臨 床 實 務 實 習 時 發 現 , 北 區 某 教 學 醫 院 為 例 , 長 期 在 該 機 構 血 液 透 析 中 心 接 受 透 析 治 療 的 個 案 約 有 250 位 左 右,但 卻 只 有 編 制 1 人 之 個 案 管 理 師,除 要 定 期 追踪 個 案 及 新 收 個 案 的 疾 病 衛 生 教 育 健 康 指 導 外, 還 須 負 責 月、季、年 度 內 報 表 的 製 作 及 上 傳 , 每 週 約 有 二 天 左 右 還 需 支 援 單 位 內 的 透 析 治 療 人 力 , 因 此 其 業 務 量 是 非 常 繁 重 的 , 相 對 地 能 提 供 末 期 腎 臟 病 個 案 的 護 理 時 數 少 之 又 少。
而 現 況 健 保 給 付 的 制 度 也 是 有 些 爭 議,如:慢 性 腎 臟 病 中 期 個 案 之 衛 教 費 用 請 領 一 次 為 20 0 元 , 但 僅 能 約 3 個 月 至 6 個 月 才 能 給 付 一 次 費 用 , 且 有 些 個 案 已 先 在 別 所 機 構 求 醫 , 已 被 該 機 構 請 領 該 次 衛 教 費 用 ; 之 後 若 是 個 案 選 擇 至 其 他 醫 院 透 析 治 療,若 原 先 的 醫 院 未 轉 出 該 個 案 在 健 保 的 資 料,則 第 二 家 醫 院 無 法 請 領 該 個 案 的 衛 教 費 用,導 致 第 二 家 醫 院 的 衛 教 為 做 白 工 的 現 象。臨 床 上 這 種 個 案 為
數 不 少 , 除 了 是 醫 院 的 損 失 之 外 , 更 是 個 案 本 身 的 損 失 , 以 上 發 現 皆 為 臨 床 實 務 中 現 況 的 差 距。筆 者 將 末 期 腎 臟 病 現 況 的 差 距,歸 納 以 下: (1)慢 性 腎 臟 病 照 護 資 源 多 以 初 期 慢 性 腎 臟 病 及 前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為 主 , 較 少 著 重 於 末 期 腎 臟 病 族 群 ;(2)腎 臟 病 健 康 促 進 機 構 之 個 案 管 理 師 配 置 人 力 不 足 、 負 責 業 務 龐 雜 , 實 際 提 供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之 護 理 時 數 很 少,顯 示 末 期 腎 臟 病 護 理 照 護 的 不 足,且 非 所 有 醫 院 皆 納 入 此 體 系 ;(3)健 保 給 付 制 度 有 所 爭 議 ,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若 自 行 轉 院 治 療 , 已 經 給 付 的 衛 教 護 理 費 用 無 法 在 他 院 請 領 。 且 長 期 透 析 治 療 是 完 全 免 費 的 , 也 會 降 低 患 者 疾 病 自 我 管 理 的 意 願。
三 、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之 靈 性 安 適
(一)靈 性 安 適(Spi rit ual well -bein g)定 義 與 影 響 因 素
靈 性 安 適 是 一 種 因 應 資 源 , 藉 由 靈 性 本 質 所 引 導 出 來 滿 足 個 人 生 活 上 與 神(至 高 力 量 者)之 間 的 關 係 , 及 擁 有 生 活 的 意 義(Stoll, 1989 )。 此 兩 種 靈 性 層 面 會 持 續 交 互 影 響 , 其 中 宗 教 傾 向 只 對 至 高 力 量 或 與 神 之 間 有 種 超 自 然 的 關 係 存 在 , 也 意 味 著 個 人 關 心 的 事,如 同 生 活 的 目 的 一 般(Elliso n, 198 3; Stol l, 1989 ); 存 在 性 傾 向 意 旨 生 活 目 標 及 滿 足 的 感 覺,為 一 種 與 環 境 及 他 人 的 聯 結(Ellis on, 1983; St oll, 1989 )。 靈 性 健 康 或 靈 性 安 適 提 供 身 體 、 心 理 、 情 緒 及 社 會 方 面 的 四 項 健 康 整 合 , 為 一 種 個 體 間 常 見 的 結 合 力 量 , 允 許 分 享 溫 暖 、 愛 、 憐 憫 及 信 奉 神 祈 , 允 許 個 體 體 會 超 自 然 的 力 量 , 與 經 歷 愉 快 的 感 覺 (Banks , 1 980 )。
所 謂 靈 性 安 適 藉 由 靈 性 本 質 引 導,包 含 下 列 兩 種 層 面 互 相 協 調 :(1 )宗 教 安 適(reli gio us well -b ei n g)層 面:是 經 由 有 組 織 的 信 仰 、 儀 式 與 崇 拜 的 形 式,為 人 們 心 靈 活 動 的 產 物,宗 教(rel i gion)源 自 拉 丁 文 , 為 互 相 結 合 的 意 思 , 宗 教 被 人 認 為 是 癒 合 的 發 源 地 , 影 響 人 們 整 體 健 康(Neuman, 199 5)。對 病 人 而 言,較 強 烈 的 宗 教 信 念 可 減 少 疼 痛 、
焦 慮 、 敵 意 與 社 會 孤 立 的 程 度 , 也 可 有 較 高 的 生 活 滿 意 度 , 而 目 前 宗 教 信 念 已 被 證 實 對 疾 病 預 防 、 手 術 後 復 原 、 精 神 疾 病 與 因 應 身 體 疾 病 上 有 正 向 的 影 響(Kaczo rowski, 19 89; M att hews et al., 1 998 );(2) 存 在 安 適(ex ist enti al Well -Bein g)層 面:指 生 活 目 的 與 生 活 滿 意 度 之 間 的 一 種 感 覺 , 此 為 一 種 在 自 己 、 他 人 或 自 然 環 境 及 至 高 者 之 間 和 諧 的 聯 結 , 透 過 動 態 與 整 合 成 長 過 程 來 完 成 , 以 達 到 最 終 目 的 與 生 命 意 義 的 實 現(Hun gelm ann , Rossi -Kenkel, Kl as sen, & Stol len werk , 1985 )。
靈 性 安 適 研 究 的 影 響 因 素 其 中 包 含 個 案 基 本 屬 性 、 疾 病 需 求 、 希 望 、 生 活 品 質 、 焦 慮 、 不 確 定 感 、 孤 獨 、 憂 鬱 等 負 向 情 緒 及 心 理 調 適 等 因 素 。 其 中 個 案 基 本 屬 性 包 括:性 別 、 宗 教 信 仰 、 經 濟 收 入 與 婚 姻 狀 況,在 性 別 方 面 研 究 發 現 女 性 比 男 性 有 較 高 的 靈 性 安 適 結 果,
而 其 中 又 以 宗 教 安 適 較 為 有 顯 著 差 異(Fernsl er, Klemm, & Miller, 1999; Is aia,Park er, & Mu rrow, 1999; Mi ckl e y, So ek en , & Bel ch er, 1992 )。Mil ler 研 究 指 出 年 輕 患 者 在 存 在 安 適 上 會 比 宗 教 安 適 的 得 分 較 高(Mil ler, 19 85 )。 另 外,也 有 其 他 研 究 指 出 基 督 教 徒 比 非 基 督 教 徒 有 較 高 程 度 的 靈 性 安 適;而 已 婚 者 會 比 未 婚 者 有 較 高 的 靈 性 安 適 結 果;經 濟 收 入 則 與 靈 性 安 適 中 的 存 在 安 是 呈 現 正 相 關(Gioi ell a, Berkm an, &Robi nso n, 1 998; Mi ckl e y et al., 1 992 )。而 疾 病 處 置 會 直 接 影 響 疾 病 需 求 , 其 來 源 涵 蓋 疾 病 產 生 的 身 體 症 狀 、 治 療 影 響 、 自 我 心 像 改 變 、 對 疾 病 不 確 定 感 等 因 素(Fernsler et al ., 1999; W oods , Yat es , &P rimom o, 1 989 )。
研 究 指 出 較 高 程 度 靈 性 安 適 的 病 人 與 相 關 疾 病 需 求 間 呈 現 明 顯 的 負 相 關 , 患 者 若 有 較 高 程 度 之 靈 性 安 適 會 幫 助 減 輕 對 疾 病 的 需 求 (Fernsler et al ., 1999)。 希 望 感 提 供 患 者 有 意 願 活 著 與 恢 復 的 力 量 , 及 對 未 來 的 構 想 , 希 望 感 在 生 理 與 情 緒 安 適 上 扮 演 著 重 要 的 角 色 ,
研 究 顯 示 不 論 宗 教 安 適 或 存 在 安 適 層 面 皆 與 希 望 感 皆 呈 現 正 相 關 , 且 兩 者 之 間 互 相 影 響(C arso n, So ek en, Shant y, &Terr y, 19 90; Feh rin g, Miller, &Sh aw,19 97; Mickle y et al., 19 92 )。不 確 定 感 影 響 個 人 對 疾 病 的 反 應 、 治 療 、 住 院 期 與 恢 復 期 , 研 究 顯 示 靈 性 安 適 與 不 確 定 感 呈 現 負 相 關 , 而 當 患 者 靈 性 安 適 程 度 提 升 時 , 其 不 確 定 感 則 會 相 對 降 低( Landi s, 199 6)。 孤 獨 通 常 與 負 向 情 緒 有 關 , 慢 性 患 者 常 因 專 注 於 治 療 、 控 制 症 狀 與 保 持 能 量 而 造 成 社 會 隔 離 產 生 孤 單 的 感 覺 , 故 研 究 顯 示 靈 性 安 適 與 孤 單 呈 現 負 相 關 , 靈 性 安 適 程 度 較 高 則 會 有 較 低 的 孤 單 感(Mill er, 1 9 85)。 負 向 情 緒 涵 蓋 緊 張 、 沮 喪 、 生 氣 、 疲 憊 、 混 亂、憂 鬱 等 負 面 心 情 , 有 文 獻 發 現 負 向 情 緒 與 靈 性 安 適 呈 現 負 相 關 , 且 彼 此 會 相 互 影 響(Feh rin g et al., 1997)。 研 究 指 出 靈 性 安 適 與 心 理 社 會 調 適 間 呈 現 明 顯 負 相 關 , 相 關 研 究 顯 示 靈 性 安 適 程 度 提 升 則 其 心 理 調 適 的 問 題 會 下 降 , 尤 其 存 在 安 適 次 量 表(EW B)與 宗 教 安 適(RW B)呈 現 更 強 的 相 關 性( Landi s, 19 96)。
此 外,有 研 究 指 出 靈 性 安 適 與 焦 慮 間 呈 現 顯 著 負 相 關 , 較 高 程 度 靈 性 安 適 者 會 有 較 低 的 焦 慮 , 反 之 若 患 者 焦 慮 程 度 較 高 則 靈 性 安 適 則 會 降 低( Iz ard, 1 972; Kacz orows ki, 1989 )。 而 憂 鬱 症 狀 則 通 常 與 焦 慮 呈 現 共 病 現 象(No yes , 2001; Nutt, B all en ger, S heehan, &
Wittch en , 2 002 )。Feinst ein (1970 )提 出 共 病 定 義 具 有 兩 種 特 徵 :(1) 症 狀 共 同 出 現 , 通 常 憂 鬱 病 患 常 會 抱 怨 自 己 具 有 類 似 焦 慮 的 廣 泛 身 體 不 適 如:睡 眠 困 擾 、難 以 保 持 專 心、 容 易 疲 累 等 症 狀;(2)診 斷 共 同 出 現 , 例 如 焦 慮 患 者 在 其 終 身 病 程 中 , 時 常 會 同 時 罹 患 憂 鬱 疾 患 (Borko vec, 199 4; Mi nek a et al ., 199 8)。 根 據 美 國 國 家 共 病 調 查 研 究 (National Comorbidi t y Su rv e y, NCS )的 資 料 , 顯 示 一 般 焦 慮 障 礙 (gen eral anx iet y dis o rd er, GAD)與 重 鬱 症(major depressi on di sorders , MDD)的 終 身 共 病 率 高 達 66.3%~80.0%(Teng & C hang, 2006 );可 進
一 步 解 釋 為 何 焦 慮 與 憂 鬱 兩 變 項 相 關 因 素 類 似 , 並 且 兩 者 經 常 呈 現 正 相 關,且 互 為 彼 此 之 重 要 預 測 因 子 。 目 前 生 活 品 質 的 測 量 涵 蓋 生 理 、 心 理 、 社 會 互 動 與 經 濟 狀 態 等 , 因 此 生 活 品 質 必 須 涵 蓋 宗 教 或 靈 性 層 面 , 且 有 研 究 發 現 靈 性 安 適 與 生 活 品 質 為 正 相 關(Bello-Haas et al. , 2 000; Cott on, Lev in e, Fi tzpat ri ck, Dold , &Targ, 1 999 )。
(二)靈 性 安 適 量 表 與 應 用
Mono d 等(2 011 )以 系 統 性 文 獻 回 顧 臨 床 目 前 有 關 病 人 之 靈 性 安 適 工 具 應 用 於 臨 床 照 護 的 情 形 共 有 5 種 量 表,如:慢 性 病 治 療 功 能 評 估-靈 性 安 適 量 表(fu ncti on al ass es sment of ch ro ni c ill ness t herap y- Spirit ual Well -Bein g Scal e (FAC IT-Sp)、 靈 性 安 適 量 表(Spi rit ual Well-Bei n g S cale, S WBS)、J ARE L 靈 性 安 適 量 表(J AR EL S p iritual Well-Bei n g t ool )、安 適 指 數 量 表(In d ex of W ell -Being, IW B)、靈 性 安 適 指 數 量 表(Spi rit ualit y In d ex of Well -Bein g, S IW B)等 五 個 量 表;其 中 發 現 慢 性 病 治 療 功 能 性 評 估-靈 性 安 適(FAC IT-Sp)量 表,是 目 前 應 用 於 臨 床 最 多 的 量 表 ,此 量 表 共 計 2 1 題,已 具 有 良 好 之 信 、效 度 。 而 靈 性 安 適 量 表(S WBS), 此 量 表 共 計 20 題 目 前 已 有 中 譯 版(長 庚 大 學 唐 婉 如 副 教 授 翻 譯),使 用 於 國 內 癌 症 族 群,已 有 良 好 之 信、效 度 。 至 於 J AREL 靈 性 安 適 量 表(共 計 21 題)、靈 性 安 適( IW B)量 表(共 計 9 題)、 靈 性 安 適 指 數(S IW B)量 表(共 計 12 題)等 三 個 量 表 , 目 前 則 尚 無 中 譯 版 本 。
有 研 究 發 現 宗 教 對 於 嬰 兒 潮 的 世 代 具 有 廣 泛 的 影 響 力 , 所 以 靈 性 與 宗 教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 但 是 近 2 0~3 0 年 來 發 現 人 們 將 靈 性 與 宗 教 分 為 兩 種 不 同 的 概 念(Pet erm an et al. , 20 02 )。故 在 追 求 靈 性 的 滿 足 上 並 不 一 定 要 來 自 宗 教 信 仰 或 相 關 團 體;M oberg(2010)建 議 選 擇 適 當 的 靈 性 評 估 工 具 時 , 應 該 需 要 考 慮 到 不 同 的 文 化 內 容 及 不 同 的 宗 教 信 仰 , 甚 至 於 沒 有 宗 教 信 仰 者 。 而 臨 床 現 有 的 靈 性 安 適 量 表 皆
發 展 自 歐 美 國 家 , 建 構 於 西 方 哲 學 思 想 有 其 地 域 性 的 限 制 , 且 研 究 族 群 大 部 分 人 種 是 白 人 、 以 基 督 教 為 主 要 的 宗 教 信 仰 , 缺 乏 少 數 民 族 的 代 表 性(M ob erg , 20 10);因 此 是 否 適 用 於 東 方 國 家 或 其 他 的 宗 教 者 , 則 需 要 未 來 進 一 步 做 確 認 。
因 國 內 、 外 目 前 針 對 末 期 腎 臟 病 研 究 對 象 , 並 未 測 試 有 關 靈 性 安 適 的 變 項 , 但 因 為 考 量 提 供 個 案 臨 床 全 人 照 護 需 兼 顧 身 、 心 、 社 會 及 靈 性 層 面 , 如 此 才 能 具 備 完 整 的 整 體 性 評 估 。 目 前 雖 有 中 譯 版 國 外 的 靈 性 安 適 量 表(SW BS ), 但 因 題 數 有 20 題 較 多,且 考 量 本 研 究 對 象 為 末 期 腎 臟 病 接 受 血 液 透 析 患 者,容 易 出 現 倦 怠、疲 憊、體 力 差 現 象,故 因 靈 性 安 適 指 數 量 表(S pi ritu alit y In dex of Well-Bein g, S IW B)題 數 少,僅 有 1 2 題 , 簡 單、易 填 答 , 故 選 定 做 為 中 譯 版 之 翻 譯 與 英 文 反 轉 譯 版,及 進 一 步 做 為 本 研 究 對 象(末 期 腎 臟 病)之 量 表 信 度 及 效 度 的 測 試,期 望 未 來 能 提 供 國 內 末 期 腎 臟 病 患 者 進 一 步 施 測 其 心 靈 安 適 的 情 形,得 以 提 供 生 理、心 理、社 會 及 靈 性 層 面 之 整 體 性 的 護 理 評 估 及 處 置。
第 二 節 自 我 管 理
自 我 管 理(sel f-m an agem ent )一 詞 首 先 出 現 於196 0年 代,C reer應 用 這 個 字 詞 於 一 項 氣 喘 病 童 的 研 究 計 劃 中 ,C reer於19 76年 在 一 本 有 關 於 慢 性 病 童 復 健 的 書 中 再 次 出 現,認 為 自 我 管 理 就 是 病 人 主 動 參 與 治 療 計 劃(Lo ri g & Hol mon, 200 3); 實 際 上 自 我 管 理(sel f-m an agem ent ) 的 概 念 是 由P en der (1975 )發 表 著 作”預 防 性 健 康 行 為 的 概 念 模 式”所 衍 生 出 來,其 重 視 確 認 影 響 個 案 選 擇 和 決 定 預 防 疾 病 行 為 的 因 素(杜,
2009 )。其 後 再 由 社 會 認 知 理 論 學 家Bandura於1977年 強 調 認 知 過 程 對 行 為 改 變 的 重 要 性,其 中 自 我 效 能(s elf-effi cac y)是 社 會 認 知 理 論 重 要 的 一 環 , 被 定 義 為 個 案 自 我 組 織 和 執 行 特 定 行 為 能 力 判 斷(Ban du ra, 1986 )。
Pend er再 於1 982年 提 出”護 理 實 務 中 的 健 康 促 進”觀 念,因 此 由 預 防 疾 病 為 中 心 改 變 成 為 以 進 康 促 進(health p rom otion )為 中 心,根 據 個 人 特 質 及 過 去 經 驗 對 於 特 定 行 為 的 認 知 和 影 響 做 出 行 為 的 結 果(杜 , 2009 )。1 985年Lo ri g等 人 開 始 將 自 我 管 理 的 概 念 運 用 於 慢 性 病 的 研 究 中( Lori g, Lu b eck, Krai n es, S el ezni ck , & Holm an , 1985 ), 之 後 不 同 慢 性 病 照 護 領 域 的 自 我 管 理 方 案 陸 續 被 應 用(Barlow et al., 2 002)。 自 我 管 理 概 念 建 構 在 個 人 察 覺 自 己 需 要 因 應 慢 性 疾 病 自 我 保 健 的 重 要 性,
健 康 照 護 者 需 要 分 享 及 提 供 治 療 決 策 給 個 案(Ri ch ard, 200 6)。 圖2-1 為 疾 病 自 我 管 理 概 念 涵 蓋 自 我 照 顧 行 為、自 我 監 測 疾 病 狀 況、疾 病 症 狀 的 處 置 等 範 疇,而 自 我 效 能 則 可 視 為 調 節 因 子 或 中 介 因 子,促 進 個 案 疾 病 自 我 管 理(R ichard & Shea, 2011) 。
自 我 管 理 是 一 個 廣 泛 的 概 念,指 的 是 患 者 個 人 的 責 任,能 夠 進 行 健 康 的 生 活 方 式,是 人 類 發 展 與 運 用 管 理 急 性 病 和 慢 性 病 健 康 保 健 的 要 件(Ri ch ard & S hea, 20 11)。 自 我 管 理 概 念 建 構 在 個 人 察 覺 自 己 需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