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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喀家」的記載及緣由

日本統治臺灣之初,在一些調查或研究臺灣的書籍中,多不約而同地 將臺灣的客方言人群稱之為「哈喀」,如甲午戰爭進行之際,日本參謀本 部即著手收集相關資料,編譯成《臺灣誌》,供作情報之用,這本書於馬 關條約締結過後的 7 月發行,其中,提及臺灣的四個種族,其中之一被稱 為客家(ハ─カ,或寫作「哈喀」),1 隔一年(明治 29 年),由日人小 川琢治撰寫的《臺灣諸島誌》,在該書第八章「住民」中,也特別提到臺 灣「支那移住民中有客家種族 HAKKAS(一名客仔,或「哈喀」)」。2 除了名詞的一致性外,二者在對「哈喀」的描述上也頗有雷同之處。

如他們均隱約地將「哈喀」視為非漢族。《臺灣誌》中不但將「哈喀」與 所謂的「純粹支那人」(閩南系漢人)區別開來,而且把「哈喀」的敘述 位置擺在「生番」之後,同時指出,「哈喀」被漢人認為是一種化外之民,

其居處位於生番地與漢人之間,漢人因此稱之為「內山的客人」。3 小川 則是引述在中國布教的西人ピントン(應即 Charles Piton)對客家的記述,

提及客家多居住在廣東地方,被當地土著人民視為外來的種族而加以排斥

1 參謀本部,《臺灣誌》(東京:八尾書店,1895 年),頁 80-81。

2 小川琢治,《臺灣諸島誌》(東京:東京地學協會,1896 年),頁 167。

3 參謀本部,《臺灣誌》,頁 80-81。

等。4

戴國煇曾對小川琢治撰《臺灣諸島誌》的治學脈絡加以了解,發現小 川撰寫該書主要的參考資料,除了漢文的地方志外,主要的部分就是西洋 人的旅行紀錄等,5 由此可見,以上二書對「哈喀」的論述,顯然是受到 華南土客相爭後,西人對 Hakka 的相關認知所影響。除明顯表現在「哈喀」

即為 Hakka 之音譯之外,又如小川引述 Piton 的說法,或如《臺灣誌》中 指 出 客 家 是 從 元 末 開 始 從 山 東 地 方 逐 漸 移 往 華 南 , 再 由 廣 東 南 部 遷 移 臺 灣。6 顯然也與巴色會傳教士 Eitel 的說法相似,因為 Eitel 曾於“An Outline History of Hakkas”一文中表示,Hakka 的祖先的居住地是山東省。7

以上對「哈喀」的理解,應可視為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在效法西方 的背景下,對西方學術動態多所關注,且多方涉獵吸收的結果之一。而有 趣的是,若我們比較 1870 年代征臺之役時日本對臺灣南部的接觸與了解,

會發現相關的記載中,完全沒有以方言辨別人群的認知。如由當時的相關 著作之一《征蠻醫誌》,其內容提及恆春一帶除熟蕃、生蕃外,還有保力 莊人賴勝文等四人為「支那流民」,也提及車城是熟蕃中繁華的市場,土 人皆在此地買賣需用品,有許多清國福建、泉州、廣東來僑居者,風俗言 語與清國南方相同,以及新街、保力、大平頂等地有私塾,教授幼童小學 等,各戶皆信仰中國神祇。8

以上的內容顯示,當時日人也接觸到了恆春半島的客方言人群,但只 稱之為「支那流民」或清國漢人。1874 年日軍的征臺,與美國領事李仙德 頗有淵源,是否當時即由李仙德處稍微了解臺灣有 Hakka,不得而知。倒 是 1895 年李鴻章在馬關和談時,曾對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說過「臺灣 係潮州、漳、泉及客家所遷往,最為強悍」,9 或許也是日後殖民政府對 臺島客方言人群特別注意的原因之一。在多方參考西人說法之後,領臺之 初,殖民政府就認識到臺灣有一群人叫做「哈喀」、「客家」或「喀家人」。

日人以「哈喀」稱臺島客方言人群,目前僅見以上二書,領臺之初的 幾年間,對於臺灣這一群說客方言的人,日人的認知與稱謂其實相當不一 致,如 1894 年足立栗園撰《臺灣志》一書時,提到南臺灣的客方言人群 時,稱「鳳山地區的人民則多是廣東省民眾雜居,生來好逞強鬥狠,往往

4 小川琢治,《臺灣諸島誌》,頁 167。

5 〈近代有關客家人的問題探討──松平誠、林憲、戴國煇等專題演講〉,《客家風雲》,第 5 期(1988 年 3 月),頁 66。

6 參謀本部,《臺灣誌》,頁 80-81。

7 E. J. Eitel, “An Outline History of Hakkas”, China Review, vol. II, No. 3 (1873), p. 160.

8 《征蠻醫誌》,頁 11、40-41。

9 《馬關議和中之伊李問答》(文叢第 43 種),頁 17。

不顧生命」,10 係以「廣東省民」稱之。此外,比較多的則是稱為「喀家」

或「客家」。如明治28 年(1895)9 月,民政局長水野遵在擬具〈臺灣人 民處置方針〉時,曾提及若以政府命令強行禁遏辮髮、纏足,必然引起怨 恨,釀成地方之擾亂,「諸如吳湯興之謠言煽惑而引發大姑陷客家蜂起之 近例」。11 同年 10 月 30 日臺南民政支部鳳山出張所正式開張,下淡水地 區為其轄屬,當時派駐出張所的日本吏員即上呈調查報告,檔案中提及下 淡水河口以東多為「喀家」居住。12

明治29 年(1896)7 月,臺南縣知事磯貝靜藏也曾表示,臺灣「種族有客 家及生蕃、熟蕃之懸殊,風俗有鬈髮、纏足及刺青等之差別,總之可謂薰蕕糅 雜,個別成群」。13 同年 7 月刊於《臺灣新報》之〈客家族及隘勇の事〉則表 示:

據說客家族係 256 年前明末鄭成功攻臺時帶來的廣東地方精勇,亂平 後歸農力耕,此族自稱為農人,與土人交錯,其總理曾受清帝之敘位,

居住於嘉義至枋寮34 里間的民蕃交界地帶,人口約有 8 萬兵丁,壯者 2 萬餘。此種族分為七個部落,稱為七堆,每堆置堆長一人,由各堆 長中推舉一人為總理。南進軍欲於枋寮登陸時,曾遭到此輩頑固抵抗,

後斬其二三人,沒收銃器彈藥,令其歸農。14

也是同一年出版的權藤震二著《臺灣實况》中,則表示漢人中有「廣東、

福州、廈門、喀家」等。15 以及《臺湾產業調査錄》表示,由於樟腦產於蕃地 山中,日本官員原本想雇傭在山中伐採,能通蕃語的『客家人』(廣東北方的移 住民,居住於山丘一帶)協助調查樟林的所在地及數量」。16 或言,「本島稱製 造人為腦長,其役夫稱為腦丁,多以山丘一帶的客家人為之」。17

由上述種種資料,不難看出日本領臺之初,對臺島客方言人群認知的混亂 與不一致的情形。可能基於對臺島「喀家」的好奇,殖民政府在明治30 年進行 了一次對臺島「喀家族」的全面調查。調查的步驟是分令各支廳調查管內有無

「喀家族」,其戶數人口若干。從各支廳回報的資料來看,顯然此次的調查已先

10 足立栗園,《臺灣志》(東京:哲學書院,1894 年),頁 17。

11 「臺灣人民處分ノ方針」,〈臺灣人民處分案〉,《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14-34。

12 〈鳳山出張所臨時報告(臺南民政支部)〉,《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27-12。

13 〈警察官司獄官服務心得臺南縣ニ於テ制定ニ付右制定并互報方ニ付通達〉(1896-08-19),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58-64。

14 〈客家族及隘勇の事〉,《臺灣新報》,1896 年 7 月 6 日,版 3。

15 權藤震二,《臺灣實况》(東京:東京法學社,1896 年),頁 39。

16 臺灣總督府民政局殖產部,《臺湾產業調査錄》(臺北:臺灣總督府民政局殖產部,1896 年),

143。

17 臺灣總督府民政局殖產部,《臺湾產業調査錄》,頁 148。

預設了二個共同的提問,即(一)「管內有無被稱為喀家族的廣東、廣西人」,

以及(二)「該喀家族是否為屯田兵」。由這兩個預設的前提,或許可以推測,

殖民政府又換了一個角度,改由對太平天國與客家關係的了解,來看待臺灣的

「喀家族」。

表 4-1-1 1897 年臺灣「喀家族」之戶數人口表

廣東人 廣西人 合計

廳名

戶數 人口 戶數 人口 戶數 人口

臺北縣 5,131 36,181 - - 5,131 36,181 淡水支廳 136 750 - - 136 750 新竹支廳 21,092 128,684 - - 21,092 128,684

基隆支廳 6 31 - 8 6 39

宜蘭支廳 37 172 - - 37 172

臺中縣 5,310 29,664 - - 5,310 29,664 苗栗支廳 7,146 29,418 - - 7,146 29,418 彰化支廳 3,556 15,763 21 105 3,577 15,868 埔里社支

147 1,107 - - 147 1,107 臺南縣 551 2,363 1 7 552 2,370 嘉義支廳 792 3,157 - - 792 3,157 鳳山支廳 9,773 52,875 - - 9,773 52,875 恆春支廳 505 2,593 - - 505 2,593 臺東支廳 112 341 - - 112 341

澎湖支廳 12 34 - - 12 34

總計 54,306 303,133 22 120 54,328 303,253

資料來源:〈喀家族ニ稱スル戶數人口表〉(1897 年 5 月),《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11094-10。

由回報的資料統計,當時臺灣「喀家族」以中北部的新竹支廳最多,有21,092 戶,128,684 人,南部的鳳山支廳也有 9,773 戶,52,875 人,其次則是臺中縣與 苗栗支廳,而基隆、澎湖、宜蘭、臺東等處,「喀家人」的數量則寥寥可數。

人口

高山頂庄、上內壢庄、下內壢庄、安平鎮

武西堡 2,374 10,883 現住堡內大埔心庄、湳港西庄、瓦磘厝

新鄉 14 40

中最古之人民,……之前渡臺的人民自稱為和老人,稱此等新來之清 國人為喀人。然對此等新來之清國民,不論其為同省或不同省,只要 不是泉州、漳州者,皆稱為喀人,故福建省汀州縣來者稱為永定喀人,

即小基隆新庄等地居住者,蓋係汀州縣永定府之人。此外,有廣東喀 人、照安(詔安)喀人、潮州喀人、興化喀人等種種名稱。即只要是 泉州、漳州以外的新來人民,皆冠以客之民。又此等永定喀人原為從 事農業而渡臺,與他其人民沒有特別差異,唯與和老人之言語有差,

因此,對言語不同的人稱之為喀人,其女子不纏足,不與和老人通婚,

彼此之間存在障壁。

以上的調查內容頗值推敲:

其一,「喀人」之定義沒有一致的標準。一是以先來後到,即以漳泉人為主,

其他都是「喀人」,故有「廣東喀人」、「潮州喀人」(以上廣東省)、「永定喀人」、

「照安喀人」、「興化喀人」(以上福建省);二是以言語分別,以「永定喀人」

為例,稱「對言語不同的人稱為喀人」。

其二,以「和老」與「喀人」對稱,也印證如前一章所言,客人與福佬已 為民間普遍認知的人群分類界線。

其三,報告中特別提到「永定喀人」,顯示注意到管內有不少汀州移民,且 在調查當時,仍與漳泉移民「言語不同」,且不互相通婚,彼此存在清楚的分類 界線。

最後,若由之後日本政府對漢人的分類定義來看,這份已敏銳地觀察出臺 灣漢人間,省籍與方言界線不一致的報告,並未受到殖民政府的重視,接下來 要過了數十年之後,才又了解到此一現象。

此外還有鳳山支廳長的回報,稱管內喀家族分為六堆,分布於港東、港西 各里,大村 44,小村不詳,人口 32,000,並附上「六堆戶數人口表」、「附堆戶 數人口表」。當時對六堆的調查結果,認為「廣東人,又稱「喀家族,以屯田兵 的組織移住,從事農業」。20 殖民政府對六堆的調查,為何會得到又稱「喀家族」

的說法,尚待確認,至於以屯田兵組織移住的說法,可能與當地一直流傳的「從

的說法,尚待確認,至於以屯田兵組織移住的說法,可能與當地一直流傳的「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