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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粵人與客人

如前所述,清末各縣采訪冊的客庄論述,呈顯的應是一直普遍存在於民間 社會對「客人」的認知,逐漸浮現於地方志的書寫之中的過程。清代的臺灣,

人們認同的究竟是省籍還是方言,粵人的認同究竟如何轉變到今日所認知的客 人的認同,是以下要討論的重點,略分清代文獻中的「客人」,與 19 世紀西人 的論述兩個面向加以討論。

73 羅烈師,〈臺灣客家之形成:以竹塹地區為核心的觀察〉,頁 274、278。

74 羅烈師,〈臺灣客家之形成:以竹塹地區為核心的觀察〉,頁 279。

75 《安平縣雜記》(文叢第 52 種),風俗,頁 9。

76 《恒春縣志》(文叢第 75 種),卷一疆域,頁 9。

77 羅烈師,〈臺灣客家之形成:以竹塹地區為核心的觀察〉,頁 279。

(一)清代文獻中的「客人」

圖 3-2-2 《六堆忠義文獻》中之客民論述

資料來源:邱維藩整理,邱炳華抄錄,《六堆忠義文獻》。

《六堆忠義文獻》78 收有清領臺初期由六堆人士擬的文稿,其中一件係朱 一貴事件後下淡水客民所擬呈稿,自稱「治下鳳山縣下淡水客民」,並對所謂的 土著、客民有一自我識別標準,不同於官方的鄉貫或省籍,字面上表明的是業 主與耕佃之別,但也隱含清楚的方言界線,茲引文如下:

臺屬居民有土著、客民之別,但取其語音相符,聯屬一誼。福屬則永 定、武平、上杭,廣屬則程鄉、鎮平、平遠;江右則會昌、瑞金,此 數縣之民來臺則為客民。若興化、漳泉之民來臺則為土著,即廣之饒 平、海豐、海陽、揭陽、潮陽之民,語音相符,來臺亦等土著。何為 土著,其所來之人,俱帶家眷,生齒日繁,所闢之土,或倚傍紳衿,

或仗勢衙門,承一墾戶,動稱業主,然紳衿衙門,悉屬漳泉,此土著 之所由來也。客民父母□□俱在內地,一分一錢,寄回家中救急,是 以確守耕種,並無過犯,無紳衿衙門之勢依仗,此客民之稱由來也。

且客民平時來臺一節,極盡苦鬱,出海舵工悉是土著,廈門任其食銅,

舡上受其飢渴,舡稅重加詐剝,每人一十余兩。自沐 聖朝開闢斯地,

土著坐享大平之福,客民墾土供租之勞。所以朱一貴等一班叛賊倡亂,

偽封國公,偽號將軍、都督、總兵者,隨聲附和,悉是土著之人。客 民不甘從逆,守義殺賊,天兵一到,反被誑譖,一片丹心,何日以達 也。79

呈稿中值得注意的部分有:

(一)述及土著與客民之分,且土著與客民均呈現跨省的人群組合,如土 著指的是「興化、漳泉之民」,與「廣之饒平、海豐、海陽、揭陽、潮陽之民」;

而客民指的是「福屬則永定、武平、上杭,廣屬則程鄉、鎮平、平遠;江右則 會昌、瑞金數縣之民來臺之民」。

(二)土著與客民的界線之一是「語音相符」,可見方言是明顯的界線。

(三)土著與客民的界線之二是經濟地位及耕墾模式,故言土著係「俱帶 家眷,生齒日繁」,「或倚傍紳衿,或仗勢衙門,承一墾戶,動稱業主」;客民則 是「父母□□俱在內地,一分一錢,寄回家中救急,是以確守耕種,並無過犯,

無紳衿衙門之勢依仗」。

綜上可知,以「客民」自稱,可能與客民實含三省移民在內,無法以某一

78 《六堆忠義文獻》係清末日治初期之邱維藩(1859 年生,長治邱永鎬家族第二十世)整理古 籍,彙編而成。其子邱炳華於日治時期重新抄錄,經將抄本傳給其姪邱福盛。1981 年,邱福 盛將所收藏之《臺南東粵義民誌》及《六堆忠義文獻》轉贈屏東中學地理科教師劉正一,以 利其纂修《長治鄉志》。1995 年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所學生黃瓊慧因撰寫碩士論文,經當 時高齡 93 歲之邱福盛允諾,並經劉正一同意而複印此二文獻。該二抄本在劉正一過世後,即 未見其蹤。本文所參考之此二文獻,係由黃瓊慧小姐所提供之影本資料,特此致謝。

79 〈具呈治下鳳山縣下淡水客民蒙恩外委把總△等,為泣陳臺邦利弊,乞憲察核典章酌行以救 殘黎永垂邊疆事〉,《六堆忠義文獻》。文獻中許多具稿都自稱客民、客莊。

省籍民自稱有關,但可以清楚的看到,在清領臺之初,入墾下淡水地區的客方 言人群橫貫閩粵贛三省,在與周遭人群的相處時,已清楚劃出方言界線,且與 此方言界線相符的是彼此的經濟地位。

若將此稟文與徐旭曾〈豐湖雜記〉相較,除了沒有強調「客民」特殊的文 化意涵之外,所敘述的「客」之處境其實相去不遠。一者,皆是面對以「土」

自稱的優勢人群;二者,強調「客」之方音相同及經濟處境。若將之視為清初 客方言人群以方言為界的自我定位,想是不為過。然而此一以方言人群的自我 定位,之後即少再強調,其原因為何?李文良認為是後來粵民摒棄了這個有貶 意的稱謂。80 但本文認為,當時下淡水地區的客方言人群會在呈稿中以「客民」

自稱,應該是他們並不認為這個「客民」稱謂有貶意,而且他們也清楚地表達 了,客民與土著之別在語言與經濟地位。目前可能的推論是,由於在官方的視 角下,客民可能只是閩粵之別(即閩主粵客),雖然人民自己將他詮釋為經濟地 位與方言群之別。但由於此種自我認定與官方治理人民的界線有別,是以日後 在可見的文獻上,多以粵民自稱之,已少見以「客民」(指同一方言人群)為自 稱的說法。

而以上的客民呈稿,其所表述的方言人群與省界交錯的細緻內容,可能 即為當時覺羅滿保奏文中入微觀察之內容依據,在二百多年的清朝統治期間,

也只有清初的覺羅滿保留下這份特殊且又珍貴的文獻材料。

另一個值得我們注意的清代文獻是,若我們比較藍鼎元筆下所書寫之

「客」,會發現他所指涉的人群意涵是浮動的,如他曾言「朱一貴以飼鴨鄙夫,

狡焉倡亂。杜君英以傭工客子,肆其狂謀。遂合兩地賊兵,膽造滔天罪孽」!81 杜君英祖籍為廣東省潮州府海陽縣,82 屬於粵籍福佬,將杜君英視為「客子」, 基本上符合清初對「客」之認知。然而,藍鼎元在朱一貴事件之後,南路發生 鄭章毆死義民首賴君奏、賴以槐案之後,曾寫了一則〈諭閩粵民人〉,文中言「賴 君奏等建立『大清』旗號以抗拒朱一貴諸賊,乃朝廷義民,非聚眾為盜者比;

鄭章擅殺義民,律以國法,罪在不赦。汝等漳、泉百姓,但知漳、泉是親;客 莊居民,又但知客民是親。自本鎮、道、府視[之],則均是臺灣百姓、均是治 下子民」,除表示對治下人民公平視之,以「漳泉」對應「客民」,基本上也符 合清初將移墾粵民視為「省外之民」的看法。然該文有意思的在文末的「今與 汝約」的內容:

今與汝民約:從前之事盡付逝流,一概勿論;以後不許再分黨羽,再 尋仇釁。漳、泉、海豐、三陽之人經過客莊,客民經過漳、泉村落,

80 李文良,《清代南臺灣的移墾與「客家」社會(1680-1790)》,頁 170。

81 藍鼎元,〈六月丙午大捷攻克鹿耳門收復安平露布〉,《平臺紀略》(文叢第 12 種),頁 6。

82 〈朱一貴謀反殘件〉,《臺案彙錄己集》,頁 18。

宜各釋前怨,共敦新好,為盛世之良民;或有言語爭競,則投明鄉保 耆老,據理勸息,庶幾興仁興讓之風。83

其中與「客民」相對應的,除了前述的閩籍「漳泉」之外,還包括粵籍「海 豐、三陽」(海陽、潮陽、揭陽),顯然藍鼎元另以語群的界線,將同屬福佬的 粵籍「海豐、三陽」亦視為「我群」,與「客民」有別。此種與前述下淡水客民 呈文內容若合符節的認知,揭示的正是清初以來下淡水地區漢人的族群關係,

主要是語群的分類。

又如前所述,不少研究者認為清代臺灣的學額是造成臺灣粵民以省籍為認 同邊界的主要原因。但是這個所謂制度性的框架真的影響如此深遠,或真的判 然兩分嗎?除了清代參與科考的士人畢竟占所有粵民的少數,科考的邊界能否 成為所有粵民制度性認同的框架不無疑問。此外讓我們更感興趣的是,林淑美 研究清代臺灣學額與閩粵關係時所發現的「例外」。84 她發現,原本規定只能准 許閩人入學的鳳山縣學,也有如陳琨等粵人入學,陳琨等人的祖籍為潮州府饒 平縣、惠州府陸豐縣,可能由於語言、文化等方面,與泉州府、漳州府漢人相 同,以鳳山縣言之,自康熙 60 年朱一貴後至清末為止,是閩人與粵人對立最激 烈的地域。此種情形下的鳳山縣,粵人能入縣學,值得我們進一步去了解當時 閩人與粵人境界的實際樣態。民間社會中閩人與粵人的境界,可能並不是同樣 地以行政區劃的境界為自明的前提,當時實際生活在臺灣社會的漢人們,其締 結社會關係的人我區別,未必拘泥於行政區劃的境界。陳琨等人應該就是這樣 的事例。他們雖是粵人,卻能入籍鳳山縣學,而地方官竟也未加干涉。由以上 的事例來推測,雖然清朝政府為了緩解紛爭,而在制度上設計出與閩人、粵人 相對應的「閩籍」、「粵籍」的應試員額,但實際上人民要參加哪一個員額的應 試,似乎是由民間內部自行選擇。

若由清代的文獻爬梳,我們可以發現,清中葉之後,文獻上仍見有將來自 廣東的移民稱為客民者:

其村落,閩曰閩社,粵曰粵莊。閩呼粵人為「客」,分氣類積 不相能,動輒聚眾持械鬥。平居亦有閩、粵錯處者,鬥則各依其類。

閩、粵鬥則泉、漳合,泉、漳鬥則粵即伺勝敗以乘其後。民情,浮 而易動。85

臺皆閩、粵人錯處,凡粵人莊田,指曰「客仔莊」,又曰「內

83 藍鼎元,〈諭閩粵民人〉,《重修臺灣府志》(文叢第 105 種),卷二十一藝文,頁 633-634。

84 林淑美,〈清代臺灣移住民社會と童試受驗問題〉,《史學雜誌》,第 111 編第 7 號,頁 60-84。

85 丁曰健,《治臺必告錄》(文叢第 17 種,1959 年;1867 年原刊),記臺灣張丙之亂,頁 123。

莊」;與閩人氣味各別。辛丑之變,兩不相容。86

有所謂客莊;客人者,皆粵人也.莊如西門外之保力、統埔、

有所謂客莊;客人者,皆粵人也.莊如西門外之保力、統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