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國小美術班
我國於 1981 年設立「美術教育實驗班」,施予有計畫、有系統的課程教育,
以發展學生的美術創作能力、培養美術情操與健全人格。而後依實施的成效,
於 1987 年 3 月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正名為「美術特殊才能資賦優異班」, 簡稱為「美術班」,至此將「實驗」二字去掉。「特殊教育法」(教育部,2004)
歷經 1997 年、2001 年、2004 年三次修訂後,所指稱的資賦優異亦仍包括藝術 才能優異,但實施方式僅能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之。若依據上述法令規定,「美術班」將無法集中成班。因此本研究所言之國 小美術班,係為教育部「藝術教育法」(教育部,2000)修正公布所指藝術才能 班的型態之一。其甄選方式首先由家長提出申請與報名,再通過各縣市政府所 辦理的入學鑑定考試,將國小三年級以上美術表現優異的學童集結且單獨成 班,招收對象不限學區且以 30 名為限。美術班的課程安排仍與普通班一樣接受 相同的學科課程,僅將藝術與人文領域的學習時數調整為每周六至十節的學習 課程,以培養具有優異的美術成就能力之學生。
(二) 視覺型、觸覺型
藉由學生創作完成的作品以及學生處理經驗的態度,來分辨藝術表現的兩 種類型-視覺型與觸覺型。視覺型的學童具有觀察性向的心理因素,經常從事 物的外貌來觀察,通常會從物體的外在輪廓開始表現,然後才以細節來充實形 體,將這些部分綜合起來產生一個新的整體印象,且有能把運動感與觸覺經驗 轉變為視覺經驗的傾向;觸覺型的學童主要依據身體的感應、運動感經驗、接 觸的印象以及自我與外在世界的價值關係經驗來體驗事物,不會主動的把運動 感與觸覺經驗轉變為視覺經驗並加以綜合,對於所接觸的事物印象是片斷的、
非整體性的;因此視覺型與觸覺型學童可以從他們作品中人物、空間、色彩與 設計等表現特徵看出。
(三) 四邊形概念
概念一詞在數學學習的意義上,指的是學童歷經「經驗」、「察覺」、「瞭 解」三階段逐步完成後,所形成的內蘊化的解題活動類型(甯自強,1996)。
然而本研究則是欲透過學童在四邊形的繪製、辨識、分類、觸覺感知與紙筆測 驗等不同的活動,瞭解學童所表現出的四邊形概念,概念包含對圖形輪廓的瞭 解、描述、判定、分類,以及從觸覺、視覺的感知判斷而形成的類型。
第三節 論文組織
本研究由五個部分所組織而成。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研究的背景與動機,以 及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第二章文獻探討包含:依據 Lowenfeld 和 Brittain 的理論 來探究視覺型與觸覺型兒童發展類型、瞭解兒童幾何概念的相關理論以及討論兒童 幾何概念發展的相關學術研究;第三章說明本研究的架構、述說研究對象的相關背 景與學習表現、說明本研究的研究工具和針對研究實施的過程進行說明;第四章結 果與討論,以訪談施測的結果來分析三個個案:視覺型的小晨、小文;觸覺型的小 如,以呈現學童在四邊形概念的瞭解情形;第五章結論與建議,整理並提出研究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