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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性格的二重特徵

第二章 性格組合理論與例證

第二節 中國文化性格的二重特徵

文化是指一個群體的成員共同的經驗或成果的整體。93文化性格則是在一個 文化中成員的個人性格的總和。94文化性格的特性會反映在文學作品或歷史事件 之中。中國文化是以整體的利益為考量,鮮少顧慮到個人的意願,因此所有人都 須按照社會規則運行,自我則被迫隱藏。自我雖在暗處卻不曾消失,仍然默默地 在人的心底活動,一旦有了機會,就會被釋放出來,然而被釋放的個人心願,勢 必會與社會總體價值相違背。人在大環境中既要符合社會的期待,亦要面對個人 的情感,因而會產生極大的矛盾與掙扎。中國文化的性格就在這樣的互動中形成。

所以中國文化的性格絕不會是靜態的單面向,而是動態相互較勁的兩個層面。95 本文以情與理的衝突、善與惡的糾葛、群與己的對立等三方面去探討中國文化性 格中的二重特徵。

一、情與理的衝突

關於中國文化中的情、理,《禮記‧禮運》云:「何謂人情?喜、怒、哀、懼、

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父聽、

92劉再復:《性格組合論》,頁 77-79、85-86。

93A. Mucchielli 著,張龍雄譯:《群體心態》(臺北:遠流出版,1989 年 9 月),頁 4。

94楊中芳:〈試論如何研究中國人的性格〉,收入楊國樞、余安邦主編:《中國人的心理及行為:

理念與方法篇》,頁 355。

95參見劉再復:《性格組合論》,頁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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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為之人義。」96情是人發自內心的自然感受,不 是後天教育而成,正如《詩經》的〈關雎〉所述:「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 淑女,君子好逑。」97美好的女子,自然吸引君子的追求。這種簡單而自然的情 感,不需要太複雜的雕飾,就能引發共鳴。理則是經由人與人的互動來相互界定,

依照你的角色定位去處世,即符合理的規範。情雖然是人心之自然表現,但生處 在中國的社會環境之中,不能只依情而行,很多時候人往往是受到理之節制,因 此情與理本身存在著衝突。

在中國的情與理衝突中,最能從婚姻與愛情方面覺察出來。元代王實甫《西 廂記》是廣為人知的愛情故事,其中的女主人公崔鶯鶯,身分是一個受到傳統禮 教規範的相國之女,凡事都得聽從長輩的安排,由於父親已過世,家中大小事都 由母親(崔老夫人)作主,崔鶯鶯為了追求與張生的愛情,突破禮教的束縛。從崔 鶯鶯的侍女紅娘的話語中,可以看出崔鶯鶯平時所受到的規範:

先生是讀書君子,孟子曰:「男女受授不親,禮也。」……俺夫人治家 嚴肅,有冰霜之操。內無應門五尺之童,年至十二三者,非呼召不敢輒 入中堂。向日鶯鶯潛出閨房,夫人窺之,召力鶯鶯於庭下,責之曰:「汝 為女子,不告而出閨門,倘遇遊客小廝私覷,豈不自恥。」98

這是張生向紅娘探聽崔鶯鶯的消息時,紅娘回覆的話語,說明了崔鶯鶯平日須嚴 格恪守男女間的禮教。

表面上崔鶯鶯是謹守禮教的大家閨秀,然而他的內在卻有著超越禮教的激情。

當她在普教寺初見張生就已被吸引,張生更是對他魂牽夢縈,但礙於女兒家的矜 持,只能淡淡以「顧盼張生」99的行為表達,但內心已埋下愛意。

崔家為扶崔相國靈柩回鄉停留在普救寺,崔鶯鶯卻被賊人孫飛虎看上,想要 強娶她為妻,崔鶯鶯提出願嫁與退敵之人,張生設法退敵,獲得娶崔鶯鶯的機會,

96﹝清﹞孫希旦著,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禮運第九之二〉,《禮記集解(中)》(北京:中華書局,

2007 年 8 月),卷 22,頁 606-607。

97﹝西漢﹞毛亨注,﹝東漢﹞鄭玄箋,﹝唐﹞孔穎達疏:〈關雎〉,《毛詩正義》(北京:北京大學 出版社,1999 年 12 月),頁 20。

98﹝元﹞王實甫著,王季思校注:〈張君瑞鬧道場雜劇〉,《西廂記》(臺北:里仁書局,1995 年 9 月),頁 21。

99 (末上)昨天見了那小姐,倒有顧盼小生之意。(﹝元﹞王實甫著,王季思校注:〈張君瑞鬧道場 雜劇〉,《西廂記》,頁 17。)

但崔老夫人事後悔婚,要他們以兄妹相稱,使得相愛的兩人非常失落,然而崔鶯 鶯沒有因此放棄這段感情,母親的悔婚反倒激出他內心壓抑的情感,而做出有別 於相國之女所應有的形象。悔婚後,崔鶯鶯表面上的舉止是守禮的閨秀,暗地裡 卻偷偷讓紅娘幫忙傳遞書信與張生,後來崔女按耐不住暗潮洶湧的內心,居然大 膽的在夜會時主動以身相許:

【上馬嬌】我將這鈕扣而鬆,把縷帶兒解,蘭麝散幽齋。不良會把人禁 害,咍,怎不肯回過臉兒來?100

【勝胡蘆】我這裡軟玉溫香抱滿懷,呀,阮肇到天臺,春至人間花弄色,

將柳腰款擺,花心輕拆,露滴牡丹開。101

崔鶯鶯跨越禮教的行為,也就等同跨越她與張生的愛情障礙,為她後來與張生的 結局增添更多的可能性。在她追求愛情的過程中,讓人觀察到在她的意識深處,

存在著兩個「我」:一是追求自由愛情的「我」,一是遵從封建禮教的「我」。

這兩個「我」的對立鬥爭形成人物自身內部的「情與理」的衝突。102

另一個展現情理衝突的,是《牡丹亭》中的杜麗娘。《牡丹亭記題詞》曰:

天下女子有情,寧有如杜麗娘者乎!夢其人即病,病即彌連,至手畫形容,

傳於世而後死。死三年矣,復能溟溟莫中其所夢者而生。如麗娘者,乃

可謂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生 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復生者,皆非情之至也。……嗟夫!人世之事,非 人世所可盡。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無,安知情之所必 有邪?103

杜麗娘是太守之女,自小在父親的私塾中成長,父親教育其事事都要符合女子應 有的德性。如:

100﹝元﹞王實甫著,王季思校注:《西廂記》,頁 146-147。

101﹝元﹞王實甫著,王季思校注:《西廂記》,頁 147。

102王兆才:〈情與理的衝突─談《西廂記》中崔鶯鶯形象的塑造〉,《濰坊教育學報學報》1994 年 第 1 期,頁 15。

103﹝元﹞湯顯祖著,邵海清校注:〈牡丹亭還魂記題辭〉,《牡丹亭》(臺北:三民書局,2009 年 8 月),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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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遶池遊】(外)看來古今賢淑,多曉詩書。他日嫁一書生,不枉談吐相稱。

104

【遶池遊】(末)凡為女子,雞初鳴,咸盥漱櫛笄,問安於父母。105

平日杜麗娘是被禁止遊花園,及白日小憩的。居然在偶然一次遊園時,看到滿園 春色後,感傷起少女春情,106回到房中小憩,在夢中竟與陌生人有了魚水之歡:

【山桃紅】杜小姐遊春傷感,致使柳秀才入夢。咱花神專掌惜玉憐香,竟 來保護他,要他雲雨十分歡幸也。107

從那天起,杜麗娘便時常想起夢中的情景,這跟他平日的所受的規範截然不同,

可見他的內心跟他的外在行為已經起了衝突。這份衝突使他的心病越來越深,竟 導致他病死。

死後她的魂魄脫離了身體,也脫離了社會家庭給予的枷鎖。在她死後三年,

她遇到與夢境中的情人一模一樣的柳夢梅,從前在夢裡只是與一個虛幻的人談情,

如今她遇到活生生的柳夢梅。毫無拘束的她,積極地接近柳生。夜晚,她主動的 靠近柳夢梅的枕蓆,與他同眠。以鬼魂的形式跟柳夢梅談情,為了與柳生常相廝 守,在柳夢梅的幫助之下而復活。回到現實的人生後,戀情受到父親的反對,但 如今的杜麗娘已不是封建豢養的金絲雀,她已具足了追求愛情的勇氣。終使她與 柳生在面對社會嚴酷的考驗之下,能終成眷屬。杜麗娘因愛殞落,又因愛而生。

她的死意味著對封建禮教的反抗,她的生代表著她重獲面對社會的勇氣。在情與 理的衝突中,她的至情戰勝了理。

又如《聊齋志異》中〈細侯〉,細侯是賈家妓院的女兒,是一個身價很高的 妓女,即使身在妓院,仍嚮往找尋一個了解她的人結婚,而滿生是一個儒生,偶

104﹝元﹞湯顯祖著,邵海清校注:〈女訓〉,《牡丹亭》,頁 12。

105﹝元﹞湯顯祖著,邵海清校注:〈閨塾〉,《牡丹亭》,頁 36。

106【格尾】天呵,春色惱人,信有之乎!常觀詩詞樂府,古之女子,因春感情,遇秋成恨,誠不 謬矣。吾今年已二八,未逢折桂之夫;忽慕春情,怎得蟾宮之客?昔日韓夫人得遇于郎,張生 偶遇崔氏,曾有題紅記、崔徽傳二書。此佳人才子,前以密約偷期,後皆得成秦晉。吾生於官 宦,長在名門。年已及笄,不得早成佳配,誠為虛度光陰,光陰如過隙耳。可惜妾身顏色如花,

起料命如一葉乎。(﹝元﹞湯顯祖著,邵海清校注:〈驚夢〉,《牡丹亭》,頁 64。)

107﹝元﹞湯顯祖著,邵海清校注:〈驚夢〉,《牡丹亭》,頁 68。

遇細侯,就向朋友借些錢,想要與細侯見見面。兩人見面後談話很愉快,彼此情 投意合。細侯見對方是自己想要的對象,便主動提出與滿生交往,也獲得滿生熱 切的回應。

但他們遇到了阻礙,因為滿生沒有錢為細侯贖身,於是去外地找朋友籌錢,

過了三年還未回來,後有一個富商愛慕細侯,便賄賂官廳,使滿生長期監禁,回 去後便假造滿生的絕命書,使細侯誤以為滿生已死,十分傷心,但由於賈母為求 得報酬,逼細侯嫁給富商,她不得已之下只好答應。

過了一年多,細侯為富商生下一子,此時滿生得以申雪冤屈,回到家鄉後,

發現細侯已嫁給富商,於是託一個做小販的老婦人傳達他的悲傷給細侯,細侯知 道事情的原委後,知道被富商所騙,於是「乘賈他出,殺抱中兒,攜所有亡歸滿;

凡賈家服飾,一無所取。」108就逃到滿生那裡。

結局很令人驚嚇,細侯對自己親生兒狠下殺手,似乎是有違人倫的,不過這 種激烈的手段,可以看出細侯對他的愛情堅貞及對於滿生忠誠,因此凡是不符合 堅守兩人婚約的事物,即便是親生兒也可以捨棄,只想跟滿生在一起。雖然細侯 與富商所生的兒子不是他與心愛人的結晶,但她畢竟是母親,即使沒有親情,也 還是有道德上的責任,她將愛情放於最高的位置,因此無法兼顧理智的考量,在 情與理間,她選擇了情。

結局很令人驚嚇,細侯對自己親生兒狠下殺手,似乎是有違人倫的,不過這 種激烈的手段,可以看出細侯對他的愛情堅貞及對於滿生忠誠,因此凡是不符合 堅守兩人婚約的事物,即便是親生兒也可以捨棄,只想跟滿生在一起。雖然細侯 與富商所生的兒子不是他與心愛人的結晶,但她畢竟是母親,即使沒有親情,也 還是有道德上的責任,她將愛情放於最高的位置,因此無法兼顧理智的考量,在 情與理間,她選擇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