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個案分析

第五節 中大型劇場:城市舞台

一、 經營模式探討

(一)目標客層

城市舞台是社教館轄下最大的劇場,觀眾席位計有 1,002 席,屬於中 大型的劇場空間,前身是社教館的文化活動中心,於 2003 年全面整修之 後,更名「城市舞台(The Metropolitan Hall)」後重新開幕,當年的劇場 開幕系列活動以「永遠的鄧麗君」音樂會揭開序幕,獲得觀眾廣大迴響,

也打響了城市舞台的名聲。

以臺北市地區而言,觀眾席位超過 1,000 席的專業劇場空間並不多,

除了國家戲劇院 1,524 席位及中山堂 1,122 席位之外,即屬城市舞台擁有 1,002 席位,因此常成為專業劇團及藝文團體辦理演出發表的場所,其中 又由於城市舞台觀眾席到舞台的距離非常適中,適合戲劇類型等舞台劇的 演出形式,致使其年度演出檔期非常搶手。

城市舞台的目標客層非常廣泛,主要分為演出團隊及購票觀眾,但 因租借城市舞台辦理演出之節目類型多樣,故城市舞台也對於來館欣賞節 目的親子觀眾提供相關服務。

因為城市舞台的演出節目運作方式多為受理專業藝文團體租借申請 以辦理演出節目,因此其服務的目標客層應分為以下三個方面而論:

1. 專業藝文團體:能進入城市舞台辦理演出的大多為專業表演劇團 或公司少數為學校或其他團體,這些單位依據相關場地申請辦法 之規定,向城市舞台租借檔期辦理藝文表演活動,所以城市舞台 針對這些租借單位提供申請作業、劇場後台技術支援等服務並收

107

取場地租借費用等等,因此這些單位是城市舞台場地服務的目標 客層之一。

2. 欣賞演出之觀眾:由檔期租借單位辦理表演節目,對外辦理宣傳 活動,並採用售票或不售票的方式,吸引觀眾進入城市舞台欣賞 演出,由於城市舞台也有設置前台服務人員負責提供進場觀眾前 台相關服務,如驗票、指引、帶位、諮詢、緊急狀況通報等等,

故欣賞演出的觀眾群也是城市舞台的目標客層。

(二)價值主張

城市舞台自重新開幕起,就是期許成為臺北市的專業舞台,以劇場 的專業設備和服務,成為世界看見臺北這個城市的一道窗口,因此對於進 入城市舞台的演出團隊或是購票觀眾等,都是以提供專業劇場服務的目 標,期許讓演出團隊與欣賞觀眾皆有一個舒適的劇場體驗,更能進一步培 養未來表演藝術人才與藝文欣賞人口,建立臺北市與國際表演藝術交流的 平台。

(三)通路

由於城市舞台的業務主要為徵選駐館團隊、辦理年度戲劇類、舞蹈 類創作甄選、場地租借等等,依據其申請辦法之規定,城市舞台皆是於每 年 1 月開放受理下一年度上半年 1 月~6 月的檔期申請,每年 7 月開放受 理下一年度下半年 7 月~12 月的檔期申請,相關申請資訊皆會透過社教 館的官方網站(http://www.tmseh.gov.taipei/)發佈,所以對申請場地檔期 的劇團、租借單位或藝文團體而言,大多都是先透過網站公告獲取消息,

而送件申請之後便是由城市舞台的專責業務人員直接聯繫。

108

109

(四)顧客關係

城市舞台最主要的目標客層為演出團隊和觀眾,演出團隊大多由社 教館正式編制的專責行政人員負責接洽相關業務,後續便由社教館的後台 技術人員與演出團隊聯繫,安排相關技術協調會議進行活動技術與演出需 求等溝通作業,而城市舞台更是透過城市舞台之友的會員系統,與購票觀 眾保持聯繫,並以提供購票優惠的方式,鼓勵民眾進入劇場欣賞演出,另 外於演出當天也會由社教館前台服務人員提供前台相關服務。

該劇場所提供的服務流程,各自劃分階段,但皆是由專責人員協助,

並透過觀眾滿意度調查機制,提供並維繫良好的顧客關係。

(五)關鍵資源

城市舞台位於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總館,鄰近松山信義捷運線的小 巨蛋站,享有地理位置上的優勢,交通便利、易達性高,且觀眾席位計有 1,002 席,屬於臺北市中大型劇場空間,對於專業劇團及藝文單位都深具 吸引力,這是城市舞台所擁有的實體資源。

以人力資源來論,城市舞台的相關行政人員、技術人員及前台服務 人員皆是正式編制,相關經驗豐富,皆能提供演出團隊和觀眾優良的服務。

因城市舞台屬於社教館轄下的四座劇場之一,所以相關財務資源也 是來自於公務機關所編列的年度預算,這項預算資源主要支援城市舞台的 場地設備維護及演出經費,所以城市舞台雖無主辦演出節目、卻有合辦演 出節目,因此相關收入便包含了場地設備費用及合辦演出節目的相關票房 收入。

(六)關鍵活動

雖然城市舞台每年約有編列 828 萬元的主合辦節目演出費及 700 萬

110

元的駐館團隊及創作甄選演出費,共計約有 1,528 萬元左右,該筆經費主 要用於與駐館團隊及鼓勵年度戲劇類或舞蹈類的創作甄選節目合辦之 用,除此之外,城市舞台的主要業務即為場地檔期租借,所以其關鍵活動 有以下三種方式:

駐館團隊甄選:

依據「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藝文團隊駐館計畫作業要點」

之規定,城市舞台約在每年 11 月辦理後年度的駐館藝文團隊的甄選作 業,亦即 2015 年 11 月會辦理 2017 年的駐館團隊甄選作業,約會選出一 至三個藝文團隊駐館,入選的團隊對於當年度的城市舞台劇場及排練室等 檔期可享優先申請的待遇,意即入選 2017 年駐館團隊的藝文團體,可以 優先申請城市舞台 2017 年的劇場和排練室檔期,但也需依據相關規定租 用;此外,城市舞台也會視當年度演出經費的狀況,評估和駐館團隊合辦 相關演出節目,以提供場租及分攤製作演出經費方式與入選團隊合作辦理 演出,並依雙方出資比例分配票房淨收入,以達到協助藝文團隊降低演出 成本,城市舞台又能回收部分票房的雙贏目標。另外一方面,城市舞台也 會視當年業務需求和經費狀況,優先邀請駐館團隊辦理各項演出及藝文推 廣活動。

甄選戲劇類、舞蹈類創作節目:

城市舞台為了鼓勵藝文團體勇於創新,每年皆會辦理下一年度的創 作徵選節目,主要目的便是公開甄選戲劇(含音樂劇)及舞蹈類創作節目,

所送件之演出節目須為全新原創之劇目、舞碼,非翻譯改編之劇本且尚未 發表及演出者為限制。這些申請創作甄選之團隊也必須同時申請社教館開 放之城市舞台下一年度的演出檔期,並於開放檔期中選擇適合演出檔期,

這樣的作法可以從申請案件中額外挑出創新的作品,經過城市舞台外聘專 家學者召開審查會議審議之後,約會選出 1~2 團,城市舞台會依據年度 演出經費狀況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以提供場租及分攤製作演出經費 方式與入選團隊合作辦理演出,並依雙方出資比例分配票房淨收入。城市

111

舞台實際提供的場租額度及分攤演出費金額將視演出團體所送之演出計 畫內容,交由創作甄選委員會開會決議辦理,原則以提供城市舞台場租全 免或部分場租及最高分攤演出費新台幣 150 萬元合辦為限。

檔期開放申請:

即是城市舞台每年皆會定期開放受理檔期申請作業,其公開收件期 間約有一個月的時間,申請單位可以透過親送或郵寄的方式送達相關的申 請資料,如採用郵寄方式,申請單位最晚需於申請期限當天寄出,城市舞 台會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如超過申請期限或送件資料不齊者,則不予受 理。

收件截止後,城市舞台將會外聘專家學者擔任檔期審查委員,召開 審查會議進行所有申請送件資料的相關審查作業,並由委員決議審查通過 得到城市舞台檔期的申請單位及其申請之演出節目,審查結果將會公告在 社教館的官方網站及張貼在布告欄上,每一個申請單位也會收到社教館回 復是否得到城市舞台檔期的正式公文函覆。通過審查得到檔期的藝文團 體,除了會收到社教館城市舞台隨著正式公文郵寄的相關資料外,亦會接 獲正式行政人員的聯繫,協助並受理後續場地檔期的租用繳費與行政契約 書的簽訂作業。

(七)關鍵合作夥伴

因城市舞台的年度檔期炙手可熱,所以城市舞台在甄選相關的駐館 團隊時,也非常地謹慎與用心,以城市舞台演出節目經營而言,良好的駐 館團隊攸關重要,其不只代表著城市舞台當年度的演出主力,更代表著城 市舞台扶植與提升藝文團隊的專業演出的努力。

為了甄選出適當的城市舞台駐館團隊,擔任甄選委員的專家學者便 是重要的決策角色,城市舞台除了考量甄選作業的公平性外,也是借重表 演藝術節專家學者的專業,不僅甄選作業皆是外聘委員,更能挑選出優秀

112

的藝文團隊加以培養。

(八)收益流及成本結構

以社教館 2015 年預算資料來看,城市舞台每年約有編列 828 萬元的 主合辦節目演出費及 700 萬元的駐館團隊及創作甄選演出費,共計約有 1,528 萬元左右,該筆經費主要用於與駐館團隊及鼓勵年度戲劇類或舞蹈 類的創作甄選節目合辦之用。

另外,城市舞台的歲入預算部分,主要是來自屬於社教館歲入科目 的「場地設施使用費」,2015 年該項目的歲入預算共計新台幣 2,957 萬 7,600 元,意即社教館於 2015 年的全年營運後,需依據規定將收入繳交市庫的

另外,城市舞台的歲入預算部分,主要是來自屬於社教館歲入科目 的「場地設施使用費」,2015 年該項目的歲入預算共計新台幣 2,957 萬 7,600 元,意即社教館於 2015 年的全年營運後,需依據規定將收入繳交市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