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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個案分析

第四節 中大型劇場:親子劇場

一、 經營模式探討

(一)目標客層

社教館的親子劇場是一個屬性比較特殊的劇場空間,原因在於該劇 場空間的前身為臺北市政府的大禮堂,於 2002 年更名為親子劇場,是當 時臺灣首座的親子劇場,而後在 2008 年 1 月起移交給社教館經營管理,

在此之前,該劇場空間服務的對象為臺北市政府,多數活動為市府內部的 集會或相關員工訓練等等,使用對象為市府各公務機關,較少受理社會各 界及藝文團體申請使用,基本上僅只是臺北市政府的會議場所,服務對象 較為單一。

而後,因應臺灣的藝文表演產業逐漸發展,開始重視兒童接觸表演 藝術之機會,相關劇場界的專家學者也提出臺北市應有一座為兒童開放之 劇場空間之需求並對政府提出呼籲,故臺北市政府耗資新台幣兩千萬在市 府大禮堂裡面增加了相關劇場設備及重新修繕,勉強將該空間從「禮堂」

往「劇場」的方向發展。於 2002 年 9 月 21 日更將該禮堂更名為「親子劇 場」,希望吸引親子類型的表演節目進駐,提供一個親子欣賞表演節目的 官方平台,這個階段的目標客層主要是臺北市的家長與兒童。

自社教館於 2008 年 1 月 1 日接管親子劇場以來,因該館積極爭取政 府預算編列,逐步改善了親子劇場的軟硬體設備,同時增加劇場技術及前 台等各項服務,慢慢提升該空間成為具有專業水準之劇場型態後,也使得 親子劇場各方面條件都更符合專業劇場之標準,因此近年來也逐漸吸引國 內外專業表演藝術團體的目光,提高了專業演出劇團及國際劇團進駐使用 的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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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親子劇場目前的演出節目運作方式多為受理專業藝文團體與社 會各界之租借申請,因此其服務的目標客層應分為以下三個方面而論:

1. 檔期租借單位:這些單位大多為專業表演劇團,少數為法人團 體、公關公司、學校社團或其他團體,這些單位依據相關場地申 請辦法之規定,向親子劇場租借檔期辦理藝文表演活動,所以親 子劇場針對這些租借單位提供申請作業、劇場後台技術支援等服 務並收取檔期租借費用等等,因此這些單位是親子劇場服務的最 主要目標客層。

2. 欣賞演出之觀眾:由檔期租借單位辦理表演節目,對外辦理宣傳 活動,並採用售票或不售票的方式,吸引觀眾進入親子劇場欣賞 演出,且由於親子劇場也負責提供進場觀眾前台相關服務,如驗 票、指引、帶位、諮詢、緊急狀況通報等等,故欣賞演出的觀眾 群也是親子劇場的目標客層。

3. 市府各機關及相關市府員工:因為親子劇場的前身為臺北市政府 大禮堂,其所在位置又位於臺北市政府中央區二樓至五樓的範圍 區域,屬於市政府大樓的重心地帶,所以目前尚有一些諸如市長 交接典禮、重要會議、頒獎典禮、員工活動、培訓講座等等不同 於藝文表演性質的活動,依舊會在親子劇場裡舉辦,故臺北市政 府的機關和市府員工,也是親子劇場的服務客層。

(二)價值主張

親子劇場最初更名之後的目標乃是希望提供臺北市家長與孩童都能 親身蒞臨劇場、欣賞專業劇團的現場表演,讓親子之間有更多美好的互動 和看戲經驗,並可讓孩童從小就能感受到表演藝術的魅力,藉以培育我國 未來的藝文人口,將藝術欣賞活動自然地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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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因為少子化的關係,每個家庭的孩童數量都減少,但這 相對提高了家長願意為孩童支出的經費預算和時間,家長的目的在於期望 增加孩童接觸世界與學習的機會,所以較為願意購票帶孩童進入劇場欣賞 兒童戲劇演出,而有些較具規模的兒童戲劇演出節目通常也需要較多觀眾 席位的中大型劇場空間,才能銷售更多票券,維持兒童劇團的經營運作,

所以親子劇場雖以場地租借為主要業務,但其價值主張仍是以鼓勵兒童戲 劇創作、培養表演藝術人才及藝文欣賞人口為目標。

(三)通路

由於親子劇場的業務主要為提供場地租借,依據其申請辦法之規 定,親子劇場皆是於每年 1 月開放受理下一年度上半年 1 月~6 月的檔期 申請,每年 7 月開放受理下一年度下半年 7 月~12 月的檔期申請,相關 申請資訊皆會透過社教館的官方網站(http://www.tmseh.gov.taipei/)發 佈,所以對申請場地檔期的劇團、租借單位或藝文團體而言,大多都是先 透過網站公告獲取消息,而送件申請之後便是由親子劇場的專責業務人員 直接聯繫。

此外,由於親子劇場前身為臺北市政府的禮堂空間,因此仍是需配 合臺北市政府之政策,受理市政府各局處使用場地之各項需求,配合辦理 諸如會議、講座、電影欣賞等等其他不同於專業演出類型之活動,此時,

親子劇場與臺北市政府各局處即是透過公文系統往來聯繫。

通路型態 1.認知 2.評估 3.購買 4.傳遞 5.售後 社教館官方

網站

隨時發佈相 關公告及活 動訊息

演出訊息中 會提供售票 網址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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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關鍵資源

親子劇場因為位於臺北市政府的市政大樓之內,享有地理位置上的 優勢,不僅是緊鄰市政府捷運站,附近又是臺北市百貨公司林立的信義商 圈,交通便利、易達性高,且親子劇場於 2014 年經社教館辦理改善工程 之後,觀眾席位計有 903 席,屬於臺北市中大型劇場空間,對於專業劇團 及藝文單位都深具吸引力,這是親子劇場所擁有的實體資源。

以人力資源來論,社教館僅針對親子劇場正式編制 1 人,專業委外 人力有 6 位,此外便是於活動當日安排的前台服務人員,服務人員數量依 據活動性質和類型有所彈性增減。

因親子劇場屬於社教館轄下的四座劇場之一,所以相關財務資源也 是來自於公務機關所編列的年度預算,這項預算資源主要支援親子劇場的 場地維護及人力營運,並無包含相關演出經費,所以親子劇場並無主辦演 出節目,亦無相關票房收入。

(六)關鍵活動

由於親子劇場的主要業務為場地檔期租借,所以其關鍵活動即是每 年定期開放受理檔期申請作業,其公開收件期間約有一個月的時間,申請 單位可以透過親送或郵寄的方式送達相關的申請資料,如採用郵寄方式,

申請單位最晚需於申請期限當天寄出,親子劇場會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

如超過申請期限或送件資料不齊者,則不予受理。

收件截止後,親子劇場將會外聘專家學者擔任檔期審查委員,召開 審查會議進行所有申請送件資料的相關審查作業,並由委員們決議審查通 過得到親子劇場檔期的申請單位及其申請之演出節目或其他藝文活動,審 查結果將會公告在社教館的官方網站及張貼在布告欄上,每一個申請單位 也會收到社教館回復是否得到親子劇場檔期的正式公文。通過審查得到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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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單位,除了會收到社教館親子劇場隨著正式公文郵寄的相關資料外,

亦會接獲專職行政人員的聯繫,協助並受理後續場地檔期的租用繳費與行 政契約書的簽訂作業。

(七)關鍵合作夥伴

因親子劇場的正式編制人員僅有一位,所需之人力皆是透過前後台 委外方式辦理,所以對於親子劇場年度營運而言,良好的前後台委外團隊 攸關重要,其不只協助電話諮詢、檔期申請資料整理等相關行政事項,也 同時協助申請單位的技術服務、接待觀眾的前台服務等等,是親子劇場的 關鍵合作夥伴。

此外,由於親子劇場位於市政府大樓之內,因此負責管理市政大樓 相關公共事務的「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也是在各個方面提供親子 劇場協助的關鍵夥伴。

(八)收益流及成本結構

以社教館 2015 年預算資料來看,親子劇場的歲出預算主要是該劇場 的舞台技術及前後台委託管理服務經費、設備保養及零星材料費用等,約 有新台幣 866 萬元,但其中並無針對演出活動所編列的演出費用,因此親 子劇場無主辦節目,單純僅有場地租借業務。

另外,親子劇場的歲入預算部分,主要是來自屬於社教館歲入科目 的「場地設施使用費」,2015 年該項目的歲入預算共計新台幣 2,957 萬 7600 元,意即社教館於 2015 年的全年營運後,需依據規定將收入繳交市庫的 項目費用應有 2,957 萬 7600 元,在此其中,親子劇場的場地使用收入為 新台幣 325 萬元。也就是說親子劇場於 2015 年全年的檔期租借作業,應 收入上繳市庫的場地租賃費用要達到 325 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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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關鍵成功因素分析

位於市政大樓鄰近捷運站,親子節目性質可享場租優惠

親子劇場位於臺北市政府的市政大樓中央區,地標明顯,附近又緊 鄰市政府捷運站和信義商圈,辨識度高且擁有交通便利的優點,對於劇團 和觀眾而言,都是一個明確的演出地點,不易產生誤解。

該劇場為了鼓勵兒童劇團租用及藝文團體創作親子類型之節目,特 別針對租用親子劇場演出親子節目的單位,提供各時段場租半價的優惠,

因此常吸引兒童劇團租借演出頗受歡迎。

市政大樓空間限制,劇團進出不易,演出效果較受限

因市政大樓落成已有二十餘年,相關空間及設備大多老舊,社教館 雖然爭取經費整修親子劇場,但礙於建築空間有限,無法在現有的空間裡

因市政大樓落成已有二十餘年,相關空間及設備大多老舊,社教館 雖然爭取經費整修親子劇場,但礙於建築空間有限,無法在現有的空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