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法治教育的政策與計畫,也一併帶動了民間團體對法治教育的關切 與參與,且因民間團體有別於政府組織,再加上不以營利為目的,使其在工作的 推動上較為靈活(黃旭田,2003),除了更重視具體目標的可行性外,也在經費的 掌握上能更審慎的考量,避免浪費資源,並能提供政府各種教材或實施上的建議,
並出版許多法治教育相關書籍,對於教學現場的教師而言相當有助益,研究者所 欲分析的美國民主基礎教材叢書即是由民間團體所翻譯發行。所以可見民間團體 在法治教育上所下的功勞不可小覷,實有必要進行探討,此部分將以與本論文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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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關性且對推動法治教育有相當貢獻的民間團體與組織為主37,例如:台北律師 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及民間公民與法治教 育基金會。
(一)台北律師公會
台北律師公會是最早致力於推廣法治教育的民間團體,其首開風氣之先在 1996 年就成立了「法律教育推廣委員會」,並曾動員三百多人與台北市教育局聯合 至全市的國中從事法律宣講,此外,也辦理教師法律研習活動。但可惜的是,因 台北市教育局的政策改變,不再辦理全面性的法治教育活動,所以近年來只有少 數高中職、國中請求公會派員協助宣講(黃旭田,2003)。但其所成立的專門委員 會-「法律教育推廣委員會」仍持續有與其他關心法治教育的團體合作辦理「法 治教育向下紮根種子律師培訓研習」及「法治教育種子律師培訓研習」。此外,除 了台北律師公會外,其他地區如台中及高雄的律師公會也亦相繼成立類似之專門 委員會從事法治教育的推廣。
(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下簡稱司改會)成立於 1995 年,是由律師 為主要成員所組成的團體,其成立緣由是此群對司法改革懷有理想與抱負的律師,
因體認到司法改革的力量必須是由下而上經由民間的推力才得以實現,所以便集 結起來成立一個以司法改革為宗旨的長期性團體,其成員包含了律師、學界、民 意代表等,主要目的是監督司法體系的運作(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012)。 司改會早期為推動司法改革,曾與台北市與台北縣政府合辦多場的教師法院 參觀,透過講習與討論的方式培育教師法治知能,以期能帶領學生至法院參觀,
進而培養其法治概念。除此之外,在 1999 年時也正式成立了「法治教育小組」,積 極從事宣講、師資培育、教材研究與教法設計,且歷年來成果極為豐富,包含了
37 其他民間團體如太極門、向陽公益基金會等,也對我國法治教育的推動有所貢獻,如向陽基金 會即時常舉辦校園法治教育課程講座和宣導活動。詳細推動內容可參考向陽公益基金會的網站:
http://www.tosun.org.tw/和太極門網站:http://www.taijimen.org/TJM2011E/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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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遞法律觀念的「民間法律學苑」、培育法治師資的「高中職教材教法交流研討會」、 製作完成「高中法治教育教材評量標準及建議內容」及編寫出版「看電影學法律」
的法治教育教案專書,是為國內第一本將外來素材本土化的法治教育教案(黃旭 田,2003)。
(三)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
「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是於 2003 年時,由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 基金會與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所共同組成的,前三年主要是交由 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推動,當年並引進了美國最大的法治教育中心「公民教育中 心」的「民主基礎系列」法治教案,取得授權後在在臺灣翻譯出版為「民主基礎
-權威、隱私、責任、正義」(Foundations of Democracy : Authority、Privacy、
Responsibility、Justice)系列叢書,並開始培養種子律師到校園推廣相關理念和課 程。2006 年,為擴大參與層面,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將「法治教育向下扎根」執 行工作交棒給司改會。司改會即運用美國金士頓公司孫大衛先生之一部分捐款成 立「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38,將金士頓公司期望用於人權、法治等相關教育推 廣工作之捐款款項專款專用,持續深入在校園及社會推廣民主法治的理念(法治 教育資訊網,2012)。
(四)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的前身即為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其原是隸屬 在司法改革基金會之下,但因業務上衝突,一者為尋求政府合作,另一者為積極 要求政府改善司法環境,所以為使業務單純化及擴大社會各界之參與及認同,便 結合了扶輪社、台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及企業界與教育界的各個代表,共同 組成了「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籌備處」,經過一年的籌劃,於 2011
38 美國金士頓公司孫大衛先生於 2004 年總統大選後,見社會因總統大選爭議動盪不安,而相關的 總統大選訴訟更因驗票程序,發生龐大的費用負擔,基於希望台灣社會能秉持「族群融合」與
「愛台灣」的理念,透過司法程序理性解決相關紛爭,乃承諾捐贈新台幣(下同)一億元與民 間司改會,由民間司改會在相關大選訴訟之後,將相關款項捐助予應支付驗票費用之當事人(法 治教育資訊網,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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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正式成立「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以推廣法治教育與相關教材教 學的研發創新為其宗旨,並延續辦理法治教育相關活動,包括每年定期與全國國 中小合作辦理「民主基礎系列叢書」校園教師研習及與台北律師公會、台南律師 公會合作辦理「民主基礎系列叢書」種子律師研習(法治教育資訊網,2012),此 外,基金會目前也在積極籌備「新少年版」的民主法治基礎系列叢書的出版事宜,
待此版本順利出版後,即完成了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民主基礎系列四個版本的法治 教案翻譯,可說是我國法治教育教材教法的一大進展。
(五)小結
在政府推行政策之餘,民間團體的力量也進而展現出來,不單單只是協助辦 理的輔助角色,而是能結合律師、教師及各領域專家學者的力量,針對教學現場 的真正需求去做因應,如法治教材教法相關書籍的設計與出版,此外,民間團體 如司改會也持續針對台灣的法治現況進行批判與提供建議,除讓政府參考,也能 讓民眾更了解台灣目前的司法問題何在,並欲透過真正法治教育的方式由下而上 來扭轉原威權統治下產生的順民思想,進而讓我國能成為具備法治觀念與重視人 權的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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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應用美國民主基礎系列教材進行法治教育的 相關研究
本研究擬將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所出版的「正義 justice」少年版作為國中法治教 育活化課程的核心概念,此民主基礎系列教材雖在美國出版了四種版本,分別適 用不同年級的學生,但我國民間司改會、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僅 引進前三種版本作編譯,分別區分為兒童版(適用我國稚園至小學四年級學童)、
少年版(適用於小學高年級至國中階段的學生)及公民版(適用我國高中階段的 學生)。雖然年級或學齡階段不同,但整個課程內容仍是以權威、隱私、責任、正 義等四個概念為主,另前已述及選擇少年版的原因是由於其適用於國內 5 至 9 年 級學生,所以作為國中階段的法治教育課程融入教材自然較為合適。
此外,因研究者須分析與參考此套民主基礎教材的課程設計方式與內容,以 融入國中公民課程之中,就須了解近年應用此教材進行法治教育的相關研究,以 學習前人的研究經驗做為自己的教學實施參考,所以此節將探討應用美國民主基 礎教材作為法治教育課程的相關研究,但根據研究者所蒐尋的資料,應用民主基 礎系列教材進行法治教育的相關論文並不多,反而是關於法治教育實施現況的研 究調查較多,及欲透過問卷了解學生的法律知識與態度39,不然就是純粹法治課程 教案的設計,只為一教學記錄與分享,而未去探究課程實施中與實施後的影響,
較為可惜。因此,以下將先了解幾篇以民主基礎教材為課程依據來實施法治教育 的研究,接著再探討這些論文研究中的異同,以了解本研究與其他研究的相同及 不同之處。
39 研究者於 2012 年 12 月 15 日檢閱台灣博碩士論文資料庫,發現以「法治教育」為主題的學位論文 共 45 篇,其中法治教育現況調查(包括法治知識與法治態度)的學位論文最多,共有 16 篇;而法 治教育教學設計與實施研究則有 11 篇;課程綱要與法治教育課程內涵的分析共有 10 篇;其他則有 8 篇(如建構成人法治教育的指標、全球化對法治教育的影響等)。在法治教育教學設計與實施研 究的部分,只有 3 篇是應用美國民主基礎教材的研究設計,其他則為議題融入或是不同教學法的設 計與應用(如案例教學法、合作學習);另外,課程綱要與法治教育課程內涵的分析又以國小課程 的分析為主,共有 4 篇,而國中課程或教科書的分析則為 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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