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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討論不在哲學研究課程的安排中,只是隨意的聊聊生活的題材。沒想 到,學生卻自然的以一種討論文化的哲學態度對談了起來。看看整個聊天的過程 與內容,讓我更相信孩子天生就有做哲學的本事。討論的藝術與說理的行為再也 不是教師耳提面命規定下的教條,而是學生經由哲學討論與探索團體經營所培養 的生活態度。

二、自由與規矩

我從小就是父母眼中的乖乖牌,無論校規、家規等等多如牛毛的規定,我大 多能遵守,如果不小心犯了錯,也會裝乖的接受懲罰。不過並不代表我從來沒有 對這些規定產生反抗的情緒,只是通常是起了反抗的念頭而沒有反抗的行動。所

以如此,是因為知道反抗行動過後可能會惹來更多的懲罰,那不如安於現狀,還 能免受皮肉之苦。另外,實在是不知道該如何表達對於規定的不滿。記得我小學 三年級開始跟三姐分攤家事,姐姐如果掃地拖地,我就得收衣摺衣,可是我個頭 小,常常搆不到衣架上的衣服,所以總是硬把衣服從衣架上揣下來,然後衣架亂 飛,衣服掉地,收衣服變成撿衣服,為此討了不少罵挨。說到摺衣服我就更不喜 歡了,一家七口的衣服,堆的像小山一樣,媽媽還規定摺衣服得整整齊齊,袖子 對袖子、領口要擺正、褲管縫線要對齊內收,還得依依分類,這對只有九歲的我 實在太難了,所以被罵是常有的事。我被罵煩了,就問了媽媽一句:「為什麼我要 做這些事,這太難了,我寧願天天掃地拖地也不要收衣服摺衣服。」沒想到,媽 媽的回答竟然是:「妳每個姐姐也都是這樣訓練的,不會因為妳而例外。」

我接著繼續問:「可是我摺不好,妳就會罵我,我不想被罵,我不要摺衣服。」媽 媽很冷酷的說:「不會就要練,練到會為止。妳再吵,我就打妳。」就這樣,我摺 衣服的經驗一直持續到小學六年級,直到我弟弟唸小學四年級,換他開始接手收 衣服摺衣服的工作。當然,他也沒少挨罵,只是他會藉故晚歸,漸漸的,衣服都 是我媽媽收好、摺好了。

當時,我真的很想抗議,只是在父母的權威之下,父母說了就算。雖然我嘗 試溝通,企圖為自己交換一個比較願意而且拿手的家事,不過溝通的技巧、表達 的方式被認定為無理取鬧,偷懶耍賴。現在,我再看看父母當時的規定:兄弟姊 妹分攤家務。這其實是正確的教育觀念,只不過工作分配的比重與從事者的年齡 及能力,配合的不夠完美。而父母因為教育前面三個姐姐的成功經驗,所以認為 我也可以勝任,一切就按照以往的經驗及規定,就不會相差太多。當時,力有未 逮、力不從心的我,在得不到父母善意的回應與適時的調整下,只覺得不公平、

不合理、不應該。這種內心忿忿不平的感觸,難道只有我有嗎?我在多年之後有 機會與姐姐們談起這件事,她們說,其實他們在當時也有相同的感覺,只是看到 父母終日辛苦為家庭奔波,分攤一些家事也不為過,就算偶爾被罵了也覺得應該

是自己做錯了,受點懲罰不算什麼。現在,說起童年往事只有趣味,毫無怨懟。

不過,這些年下來,我們摺衣服的品質,好像都沒有達到母親高標準的要求,只 能說各自發展了一套適合自己的整理收納的功夫。

其實我父母的教育方式在當時算是開明、賞罰公平的,他們不會亂打小孩,

也善於跟小孩說道理,更可貴的是他們也會要求自己的行為,做子女的模範。例 如,吃飯時要為長輩盛飯,而且一定要等長輩上桌才能開動。我的父親是這樣身 體力行的對待我的祖父母,所以我們也是如此對待長輩。還有,星期天一定全家 動員大掃除,除了子女以外,父母也有各自負責的工作。在大掃除當天,印象最 深刻的是,姊妹一起洗衣服、洗書包、洗布鞋。爸爸說,要讓媽媽好好休息,一 星期洗了六天的衣服,應該要休息一天,絕對不能讓媽媽洗任何的衣物。這是爸 爸體貼媽媽的方式,也是教育我們孝順的方式。在當時,我們都覺得理所當然,

也甘之如飴。另外,父母還規定出門必定告訴家人去處,並且一定要說再見;外 出歸來也一定要向家人問安,讓家人安心。現在我們兄弟姊妹還保有這樣的生活 習慣,也覺得這樣的習慣讓家人的關係更親密。

雖然父母所訂下的家規絕大多數是為了女著想,可是在家規還未養成習慣 時,其中的衝突及磨合還是不免讓人質疑家規的合理性。尤其是家規的建立通常 都不是事先條例設定好的,而是經由事件發生所產生的經驗,累積起來,屬於事 後預防的規定。所以常常聽到父母在教訓子女時都會責問說:「看你以後還敢不 敢?」子女通常會回答說:「我以後不敢了。」然後,家規就多了一條。事實上,

只要父母不在,我就沒那麼乖了。偶爾偷懶拖延工作時間、翻箱倒櫃找零食吃、

呼朋引伴野外嬉戲、偷看姐姐的日記情書、熬夜看電視雜書或者是披上被單、塗 脂抹粉的演歌仔戲等等,一堆把戲玩得不亦樂乎。家規當然記得,只不過因為父 母不在,偶爾獲得的喘息機會,沒有人約束的感覺,還是令我大呼:自由真好。

什麼是自由?在當時,我以為只要沒人管就擁有自由。沒人管多好呀!想做 什麼就做什麼、不想做什麼就什麼都不必做,隨心所欲,為所欲為。而且,因為

是自己的自由,所以不會違反他人的規定,當然就不會被別人懲罰。這樣的自由 實在太美妙了。因此當我讀到《靈靈》第七章第一節,靈靈的父母外出探病,叮 囑慈慈與靈靈,不許別人進門,這是規矩,不許違背。可是當父母前腳一走,靈 靈立即興奮的大叫說她和慈慈「自由」了,我的心情就像靈靈一樣,既興奮又期 待。我非常同理靈靈的心情與作為,因為當我和靈靈一般大時,我也渴望自由。

現在跟靈靈一般大的學生又是如何看待這一節的文章內容呢?令我驚訝的 是,從學生的提問及討論過程裡,他們除了表達對於自由的看法,也探討了對於 規則的諸多想法。以下節錄討論的過程:57

(一)我要的自由

見恩:「為什麼爸爸媽媽出去他們就自由。」

星辰:「爸爸媽媽走了,一定就是自由嗎?」

小儀:「因為沒有人管哪。」

我:「沒有人管就是自由嗎?」

學生:「對呀!」

我:「有人管你們嗎?」

學生們:「很多。」

大聖:「爸爸、媽媽、阿公、阿嬤..」

小儀:「老師。」

阿翔:「老師最愛管了。」

我:「老師管你是為你好,你都不懂老師的用心。」

阿翔:「老師不用管我們,我們也不會變壞呀!」

我:「老師不管你們,或者是大人都不管你們,你們就覺得自由了嗎?」

大聖:「對,我們就可以愛做什麼就做什麼。」

57節錄自 95 年 4 月 18 日上課錄音資料

小儀:「那是亂來吧!」

邵嘉:「你可以殺人嗎?不能呀,是自己管自己。」

我:「自己管自己,可以算是自由嗎?」

小儀:「可以。那是自己的想法,不是別人的想法,這樣應該是自由的。」

阿翔:「你說應該?沒有很確定。我覺得自己管自己就是自由,因為不用聽 別人的指揮,只要自己願意就可以了。」

于靜:「可是不能做壞事。」

阿翔:「我又不是要做壞事,我是說不要別人來管,自己負責就好了。」

我:「自己負責也是一種自由嗎?」

學生們:「嗯?」

見恩:「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不算是自由。」

我:「你們說自由是沒有人管、愛做什麼就做什麼、自己管自己、還要自己 願意、自己負責,有沒有我們管不到的地方呀?」

邵嘉:「有呀,放學了你就管不到了。」

大聖、阿翔、碩靈:「你媽媽會管你呀!」

我:「我可以管你的夢嗎?」

學生們:「不能。」

邵嘉:「除非你是巫婆還是上帝。」

珍珍:「還有也不能管我們在想什麼。」

小儀:「不能管我們的秘密。」

于靜:「因為我們不會告訴你,你不會知道。」

阿翔:「老師會逼你們說。」

大聖:「隨便講一些藉口就好了,騙他們,他們也不會知道。」

我:「我確實不知道你們的秘密,我也不會逼你們說,我沒興趣。」

小儀:「老師,你們大人看見的就要管,看不見的就不要管。」

我:「很有意思的想法,可以說清楚一點嗎?或者舉一個例子。」

小儀:「你們看不見的,也不會知道我們在做什麼,所以我們就很放心。像 剛剛說的夢,如果我不說出來,你們就不知道,就像是秘密一樣。」

我:「夢和秘密都是我管不到的地方,還有嗎?」

心慈:「我心裡的想法」

我:「對,我確實管不到你的想法。管不到的地方就是自由,可以這樣說嗎?」

大聖:「可以、答對了。」

我:「那你們很自由呀,我管不到的地方實在太多了。」

當我們在討論自由的定義時,還必須注意到,〝自由〞應在可執行的行為之上 做談論。例如,我們不能要求人類飛行。人類因為觀察到鳥類的飛行而夢想飛行,

然而實際上人類卻無法飛行。因此為了想飛而開始了發明飛行器的動機,最後發 明了飛機。這個例子在說明,想飛並不代表能飛,其關鍵因素在於〝飛行〞對人 類而言是不可能的任務,是不可能執行的行為。就如同前述的討論,當大聖說:「我 們就可以愛做什麼就做什麼。」這句話顯然是表示,除非自己不願意,要不然什 麼事都能做。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小儀會說:「亂來。」邵嘉馬上意識到犯 法的事不能做,所以他反問說:「你可以殺人嗎?不能呀!」因此,討論的秩序又 從宗聖個人漫無邊際的說辭回歸到團體可受評議的範圍。這就說明了,學生即便 渴望自由,他們仍然知道,行為的自由必須受限於一些規範與先天的體能條件而

然而實際上人類卻無法飛行。因此為了想飛而開始了發明飛行器的動機,最後發 明了飛機。這個例子在說明,想飛並不代表能飛,其關鍵因素在於〝飛行〞對人 類而言是不可能的任務,是不可能執行的行為。就如同前述的討論,當大聖說:「我 們就可以愛做什麼就做什麼。」這句話顯然是表示,除非自己不願意,要不然什 麼事都能做。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小儀會說:「亂來。」邵嘉馬上意識到犯 法的事不能做,所以他反問說:「你可以殺人嗎?不能呀!」因此,討論的秩序又 從宗聖個人漫無邊際的說辭回歸到團體可受評議的範圍。這就說明了,學生即便 渴望自由,他們仍然知道,行為的自由必須受限於一些規範與先天的體能條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