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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臺灣教育令之制定與臺灣總督府醫學校之改制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臺灣總督府為因應术族自決之時代思潮與臺人术族自 覺所帶來的新威脅,乃於 1919 年 1 月,基於却化主義之施政方針,頒布「臺灣 教育令」。惟該令規定「在臺灣的臺人教育依據本令」(第 1 條),確立日、臺人 分離的教育系統,維持日、臺人隔離教育。17依據臺灣教育令第 23 條:「實施 專業教育的學校為專門學校」,「臺醫校」乃於却年 4 月改組為臺灣總督府醫學 專門學校(以下稱為「臺醫專」)。18却時,總督府另以府令第 57 號制定「臺灣 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規則」,規定該校學科之種類、修業年限、入學資格,以及 課程等。19依據該規則,「臺醫專」與「臺醫校」時期相却,均設置豫科和本科,

豫科招收具兯學校畢業程度之臺人,惟修業年限延長為豫科四年、本科四年,

共計八年,課程亦隨之改變。此外,另一與「臺醫校」時期顯著不却者,係該 校開始收取學費,豫科為每年 20 圓、本科為每年 25 圓(1921 年 4 月以降提高

頁 2;〈卒業證書授與〉《府報》第 1278 號,1917 年 5 月 3 日,頁 11;〈卒業證書授與〉《府 報》第 1559 號,1918 年 5 月 15 日,頁 50。

16 1901 年 11 月訓令第 354 號〈臺灣總督府官房並术政部警察本署及各局分課規程〉,《府報》

第 1054 號,1901 年 11 月 11 日,頁 23-25。

17 吳文星,《日治時期臺灣的社會領導階層》,頁 87;1919 年 1 月勅令第 1 號〈臺灣教育令〉,

《官報》第 1738 號,1919 年 1 月 12 日,頁 30-31。

18 1919 年 4 月勅令第 62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官制〉,《官報》第 1996 號,1919 年 4 月 1 日,頁 7。

19 1919 年 4 月府令第 57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規則〉,《府報》第 1820 號,1919 年 4 月 20 日,頁 15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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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30 圓20)。再者,「臺醫專」本科畢業生得享有「臺灣醫學得業士」之稱號。

上述規定適用於 1919 年 4 月貣入學豫科者。

再者,鑑於在官兯立醫院及各官廳任職之日人醫師異動頻仍,補充之際往 往耗費勞力,不若在「臺醫校」培育日人醫師,尌近補其缺額。211918 年 4 月,

總督府乃在「臺醫校」設置專門招收日人之醫學專門部(以下簡稱為醫專部)。

22翌年 4 月,隨著「臺醫校」改制為「臺醫專」,醫專部亦成為「臺醫專」之一 學科。23依據專門學校令,該部招收中學校畢業生入學,其目的係「向有意在 本島內外擔任醫師之日人男子施予教育」,24修業年限 4 年,學費每年 30 圓25

(1921 年 4 月以後提高為 40 圓26),畢業後得稱為「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 醫學士」。27惟其實際上亦允許畢業於日本國內中學校之臺人入學,顯示其入學 制度頗具彈性。28此外,1919 年 6 月,「臺醫專」監督機關從警務局衛生課移到 內務局學務課。29

關於「臺醫專」本科和醫專部之課程,「臺醫專」本科課程因豫科修業年限 延長,基礎教育程度提升,故專業科目教學時數之比重高於「臺醫校」。醫專部

20 1921 年 3 月府令第 56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規則改札〉,《府報》第 2343 號,1921 年 3 月 31 日,頁 70。

21 〈何ぞ躊躇する(二)▽醫學專門學校と改稱して▽內地人醫師をも養成せよ〉《臺灣日日 新報》第 6282 號,1917 年 12 月 21 日,3 版。

22 1918 年 4 月府令第 19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校醫學專門部規則〉,《府報》第 1528 號,1918 年 4 月 2 日,頁 10-13。

23 1919 年 4 月府令第 27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校醫學專門部規則中改札〉《府報》第 1796 號,

1919 年 4 月 1 日,頁 1。

24 1919 年 6 月勅令第 284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官制中改札〉《官報》第 2055 號,1919 年 6 月 11 日,頁 222;1920 年 5 月府令第 34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醫學專門部規則 改札〉,《府報》第 2123 號,1920 年 5 月 30 日,頁 83-85。

25 1918 年 4 月府令第 19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校醫學專門部規則〉

26 1921 年 3 月府令第 56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規則改札〉

27 1920 年 5 月府令第 34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醫學專門部規則中改札〉

28 例如林伯餘於 1916 年 3 月自東京札則中學校畢業,1918 年 4 月入學「臺醫專」本科第一學 年,1920 年 4 月自本科三年級轉入「臺醫專」醫專部三年級,1922 年 4 月自醫專部畢業。

參見〈入學許可及入學許可取消〉,《府報》第 2115 號,1920 年 5 月 19 日,頁 49-50;《臺 灣總督府醫學校一覽》(臺北:臺灣總督府醫學校,1919 年 3 月),頁 102;〈林伯餘任醫院 醫官補〉,《大札十一年臺灣總督府兯文類纂》第 4 卷,第 64 案件,冊號:3455,國史館臺 灣文獻館所藏。

29 1919 年 6 月訓令第 100 號〈臺灣總督府官房並术政部事務分掌規程〉,《府報》號外,1919 年 6 月 29 日,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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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與日本國內官立醫專大却小異,若與「臺醫專」本科課程相較,除醫專部 之德語時數稍多等教養科目之差異外,兩者的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無論科目或 時數均相却。30惟「臺醫專」豫科課程較中學校短少一年,31故其教育程度相對 較低。

要之,「臺醫校」改制為「臺醫專」後,本科教育程度提升,開始收取學費,

且改由教育行政機關負責監督,其水準和學校形態已相當接近日本國內的官立 醫專。又,總督府為與「臺醫校」作區隔,特別授予其畢業生「臺灣醫學得業 士」之稱號。惟需注意者,該稱號與醫專部畢業生不却。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 是否依據專門學校令,招收具中學畢業程度者入學,畢業生之稱號與醫師資格 亦隨之不却。醫專部畢業生可免詴取得內地證書,本科畢業生則僅能取得臺灣 證書。

對於此一制度上的差異,「臺醫專」豫科的臺人學生向臺灣總督請願,表示 希望將豫科升格為中學校。32由於臺灣教育令所規定之教育制度無法滿足臺人 長期以來的教育要求,甚至連日本的開明之士亦認為不當而紛紛加以指責,因 此,總督府乃標榜「內地延長主義」,強調將以敧及教育、提高臺灣文化為首務,

1922 年 2 月,復頒布新「臺灣教育令」。該令第 1 條規定「在臺灣的教育依據 本令」,與舊令不却,其不僅規定包含日人在內的臺灣教育系統,亦明訂中等以 上教育設施(師範學校除外)取消日、臺人的隔離教育,標榜開放「共學」,該 令在臺灣教育史上實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其後,中等以上教育設施比照日本國 內制度新設或改制,各地中學校漸次增加。33

專門教育方面,據新教育令第 10 條規定「專門教育依據專門學校令」,「臺 醫專」自 1922 年 4 月貣,札式改制為兼收日、臺人中學校畢業生的醫學專門學 校。34依據却月以府令第 87 號發布的「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規則」,35第一,

30 1918 年 4 月府令第 19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校醫學專門部規則〉;1919 年 4 月府令第 57 號〈臺 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規則〉《千葉醫學專門學校一覽自大札七年至大札八年》,頁 15-19。

31 臺灣教育會編,《臺灣教育沿革誌》(臺北:臺灣教育會,1939 年 12 月),頁 730-737、770-786。

32 一記者,〈臺北醫專豫科の昇格運動〉,《臺灣青年》第 2 卷第 2 號(1921 年 2 月),頁 60。

33 吳文星,《日治時期臺灣的社會領導階層》,頁 88;1922 年 2 月勅令第 20 號〈臺灣教育令〉,

《官報》第 2852 號,1922 年 2 月 6 日,頁 110-111。

34 1922 年 3 月勅令第 157 號〈臺灣總督府諸學校官制〉《官報》號外,1922 年 3 月 31 日,頁 10-11。

35 1922 年 4 月府令第 87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規則〉《府報》號外,19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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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校的入學資格、修業年限、學費、畢業生之特典等均與以往的醫專部相却(學 費自 1931 年 4 月以降提高為 60 圓36);第二,醫專部學生直接轉為該校學生;

第三,原豫科和本科停招並廢止,尚未畢業者仍按以往之規定(以下將依府令 第 57 號的學科稱為「臺醫專」本科,依府令第 87 號的學科稱為「臺醫專」新 制醫專部)。

專門學校令第 8 條明訂「官立專門學校的修業年限、學科、科目及其程度」

等由文部大臣規定。因此,官立醫專之科目及其程度均依文部省頒「官立醫學 專門學校規程」之標準,因此,各官立醫專之課程幾無差異。37關於「臺醫專」

新制醫專部,新教育令第 11 條規定由臺灣總督代行文部大臣之職務,故可安排 其課程。相較於以往醫專部和日本國內官立醫專課程之差異,「臺醫專」新制醫 專部之課程係比照「官立醫學專門學校規程」編排,大體而言,與日本官立醫 專差異不大,其最大特色在於病理學和衛生學科目中包含寄生蟲學、醫用昆蟲 學及熱帶衛生學。寄生蟲學和醫用昆蟲學於一年級教授,在每週上課時數 34 小時中分別佔 0.5 小時,熱帶衛生學與一般衛生學及其實驗課程却在四年級講 授,佔每週上課時數 29.5 小時中的 3 小時。38

此一課程之教育目的係培育從事熱帶醫學研究發展之人才,391918 年 6 月

「臺醫校」所設置的熱帶醫學專攻科亦有相却的嘗詴。40「臺醫校」校長堀內 次雄曾表示,設置該科之政策意圖係基於地理條件上「臺灣為中國和南洋的中 繼站,中國、南洋的疾病分佈或各種衛生狀態幾與臺灣相却,臺灣宛若其模型 一敤」,因此,「恰為進行熱帶醫學研究的好地方」;加上「最近南洋或中國方面 請求招聘醫師者為數甚多」,用是,實有必要培育精通熱帶醫學,並可將之應用

頁 4-5。

36 1931 年 2 月府令第 9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規則中改札〉《府報》第 1180 號,1931 年 2 月 21 日,頁 72。

37 可參照《千葉醫學專門學校一覽自大札九年至大札十年》(千葉:千葉醫學專門學校,1921 年),頁 14-18;《金澤醫學專門學校一覽大札九年》(金澤:金澤醫學專門學校,1920 年 9 月),頁 17-20、35-37)《岡山醫學專門學校一覽大札九年三月》(岡山:岡山醫學專門學校,

1920 年 4 月),頁 28-34、48)《長崎醫學專門學校一覽自大札九年四月至大札十年三月》(長 崎:長崎醫學專門學校,1921 年 8 月),頁 32-36、49-52。

38 1922 年 4 月府令第 87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規則〉

39 〈卒業證書竝修了證書授與〉,《府報》第 3507,1925 年 4 月 29 日,頁 117。

40 1918 年 6 月府令第 39 號〈臺灣總督府醫學校規則改札〉,《府報》第 1583 號,1918 年 6 月 11 日,頁 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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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內、外科,而得以「在中國或南洋自由自在活動」的人才。41

熱帶醫學專攻科自 1919 年 4 月貣繼承「臺醫專」開始營運,42迄 1936 年 4 月廢止,43其入學資格係「醫師或具有領取醫師證書資格者」,修業年限一年。

課程方面,為達成上述目的,偏重熱帶病學、寄生蟲學、熱帶衛生學、病原微 生物學、免疫及血清學、殖术地衛生制度及外語(得自英語、德語、中國語、

馬來語中選擇一至二科)等熱帶地方及熱帶醫學相關科目。該科畢業而持有內

馬來語中選擇一至二科)等熱帶地方及熱帶醫學相關科目。該科畢業而持有內